zt知耻方能辨黑白 似乎是不错的样子 刊登于 《南 方 周 末》 2004年03月11日 知耻方能辨黑白 李雾 如果我们对南非的政治有所了解,或许就会意识到,在《耻》的后三分之二,狗是一个中心意象。抓住了这个意象,就能看出库切隐藏在文字中的政治。而在读了《耻》之后,我们也能强烈体会到南非的依然黑白分明的族裔政治。 《耻》在南非出版后,执政党“非洲国民大会”发表声明,指责库切歪曲南非的新局面。随即库切自己也离开了南非。先是到澳大利亚,如今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教书。 去年,南非作家库切(J.M.Coetzee)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在这之前,译林出版社已经翻译出版了库切的小说《耻》(Disgrace)。有趣的是,从译林该书网页的部分读者留言到我国几位知名作家的发言,都认为这本书不知所云。客气一点的说法是“读不懂”,不客气的更借此质疑诺贝尔奖评委的文学眼光。 笔者并不认为诺贝尔文学奖的结论就是必须遵循的圣旨。对读者而言,文学奖也就是个找书看时的参考。瑞典文学院有他们的品味,读者也可以有自己的嗜好。比如,本人就觉得《耻》的开头有点老套,令人想起奥斯汀的《爱玛》。奥斯汀言带讽刺地说爱玛在大人庇护下无忧无虑地长到十七岁,语调里就暗示了这女孩接着的独立行动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库切一说男主角卢里相信自己解决了性这个问题,笔者就知道后面一定是性出了大问题。不过,既然卢里是喜欢引用拜伦和华兹华斯的文学教授,这一中规中矩的英文小说老套反讽开头,倒也显得很合适。另一方面,库切是享誉英语文学界的名作家,是惟一得过两次布克奖(“布克”即Book,是英国出版界的最高奖赏)的人。而英语文学界相对比较实在,除了学院里一些专门研究字母随机排列这门深奥学问的文学教授之外,从评论家到普通读者,喜欢的仍是听故事、识人物,都不待见法国“新小说”之类的花活。被一个比较实在的读者群所拥抱的作家,他的作品,似乎不该沦落到不知所云。 得了布克奖的《耻》,情节并不复杂,英文原版只有两百多页。卢里诱奸了女学生梅拉妮,又拒绝自我批判,被大学开除教职。他躲到女儿———也是女主角———露茜的农场,想过一段清静日子。不幸,三个黑人洗劫了露茜的家并强奸了她,其中一个还是少年。卢里也差点被他们烧死。卢里要遭强奸后怀孕的女儿把胎打掉,离开农庄回城去,或者移民欧洲。露茜却决定保留孩子。她接受了黑人邻居佩特鲁斯的提婚,以自己的农庄作嫁妆,换取佩特鲁斯的保护。卢里回到城里,发现城里的家也被偷光了。他似乎在耻辱中越陷越深,这位无家可归的教授,只能去料理无家可归的弃狗。 《耻》的译者也认为中国读者很难理解这本书,因为他们“不了解南非的历史和现状,尤其是‘后种族隔离’的政治、文化背景”(《文学报》,2003年10月16日)。这一理解困难,在结尾特别明显。当时卢里在弃狗处理所做义工。有一条狗喜欢听卢里哼歌剧,很得他的欢心。处理所女主人说可以让这条狗再活一星期,下次再处理;但卢里觉得不必了,还是抱上手术台注射毒针吧。小说在这里结束。这个结束可能会让很多中国读者觉得莫名其妙,作者是什么意思? 书中其实给出了足够的暗示。笔者的感觉,虽然库切未明说,卢里要离开南非了。 露茜在农场里设有一个寄狗所,让外出的家庭付费寄养看家狗,这是她生活来源的一部分。露茜被三个黑人强奸时,他们把已经关在笼子里、不可能威胁他们的寄养狗全部枪毙了。卢里自问,他们为什么这么残酷?他猜想,在一个狗闻到黑人气息就要叫唤的国度里,黑人对狗当然会有仇恨。可见,在南非,只有白人才养狗。露茜的黑人邻居佩特鲁斯家里就是没有狗的。 为什么弃狗处理所会那么忙,有那么多狗要处死?库切不愿点明,但是原因不难想见:政权转到黑人手里之后,大量白人离开了南非。卢里为什么会在弃狗处理所里一直做下去?因为他看到,死狗放进尸袋去焚烧时,那些黑人工人嫌狗尸僵硬后翘起的狗腿会挡住炉门,推起来不方便,他们用铲子敲断了狗腿之后再烧。卢里受不了这种对尸体(也是对生命)的蔑视,他接手过来,自己放,自己烧。请对照书中处理所女主人和卢里对注射前的狗的态度:他们轻轻地呼唤着狗,温柔地抚摸它的脊背,让狗放松下来,在爱怜中送它上路。 卢里他们是在处理西方文明留在南非的孑遗。 库切这本书是以卢里的意识为视角的,虽然并不是意识流小说。佛洛依德认为,我们最重要的心理活动是在潜意识里展开的。读这样的现代小说,不但要注意人物有意识地讲的话,还要注意人物所经历的环境和事件,会引起怎样的潜意识,会把他推向哪个方向。处理所平时是处理掉一部份狗,留一部份。本书末尾那一次,却是28条狗全部处理掉了。跟卢里感情很好的那条爱听歌剧的狗,只有三条好腿———已经断了一条腿,卢里更不可能让它死后被黑人敲断余下的腿。在潜意识里,卢里大概会感到,人走得差不多了,弃狗的数量已从高峰下降,处理完最后这条最可怜的狗之后,我也该走了。在这之前,卢里去农场看女儿,库切写得如同诀别:卢里站在田野外,长时间地望着正在带孕劳动的、还没有觉察他的到来的女儿。露茜发现卢里后,待他如访客。卢里有意识的想法是:好,访客,这是新的立足点,新的起点。潜意识里,他对这个国家,大概也只是访客了。 坚持留下的露茜,或许令人觉得难以理解。其实,从心理学上讲,每个人都力图建立独特的自我,而这一独特自我,一般是在对上辈和他们的价值观的反叛中形成的。每个人都有一段青春反叛期,虽然不是人人都反叛主流或上辈。露茜出自破碎家庭,自幼跟母亲在荷兰生活。她对父亲本来就没有很深刻的感情纽带。荷兰又是西欧最开放的国家,是吸毒、滥交的嬉皮天堂。露茜回南非后,很自然地走上了反叛道路。她在一个普遍信教的社会里公开自己的同性恋(或许是为反叛而故意选择同性恋,她有过男人,瞒着卢里堕过胎);她离开父亲的城市下乡务农,回归自然;她在同伴都离开后孤身坚持;她在一个种族隔离废除不久的国家,把黑人佩特鲁斯招为邻居,不是当奴隶,不是当雇工,而是当他为平等的合股人(partner);她对保守的白人农场主极度蔑视,听见他们称黑人为“小子”就要愤怒斥责。这些是露茜反叛而成的独特自我。 露茜虽然和卢里难以沟通,却继承了卢里不肯认错的倔强脾气。她留下来嫁给佩特鲁斯,虽然会被黑人当作下贱的白母狗,但“白母狗”是一个露茜在心理上已经抛弃的身份。如果露茜接受卢里的建议,卖掉农场回城或回荷兰,她今后将要交往的人,或许会认为她的遭遇是自讨苦吃,甚至是活该。这似乎是露茜最害怕的前景,她在给卢里的一封信里说(第18章):“如果我现在就离开农场,我就是吃了败仗,就会一辈子品尝这失败的滋味。”这是露茜独特自我的失败,否定了露茜之为露茜的心理依据。而世界上确实有许多人,宁愿忍受生理痛苦也要保持反叛身份的心理自慰。 第22章末尾,露茜决意去做黑人邻居佩特鲁斯的三姨太,寻求他的保护。卢里和露茜有一段对话(下引中文版译文,笔者按英文原文作了校正)。 卢里:这多让人丢脸,那么高的心气,到头来落到这个地步。 露茜:不错,我同意。是很丢脸。但这也许是新的起点。也许这就是我该学着接受的东西。从底层开始。从一无所有开始。不是“一无所有,但是……”,就是一无所有。没有信用卡,没有武器,没有财产,没有权利,没有尊严。 卢里:像狗一样。 露茜:对,像狗一样。 但是,卢里在弃狗处理所的工作,时时提醒他:政权变动之后,连狗都活不下去。 如果我们对南非的政治有所了解,或许就会意识到,在《耻》的后三分之二,狗是一个中心意象。抓住了这个意象,就能看出库切隐藏在文字中的政治。而在读了《耻》之后,我们也能强烈体会到南非的依然黑白分明的族裔政治。 《耻》在南非出版后,执政党“非洲国民大会”发表声明,指责库切歪曲南非的新局面。随即库切自己也离开了南非。先是到澳大利亚,如今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教书。 今年1月6日的《纽约时报》有篇关于南非的报导,《非洲的窘境:白人的土地和黑人的无地》。里面写到,1994年政权转手以来,已经有1500余名白人农场主被杀害。露茜也告诉卢里,那个在强奸、洗劫后帮她收拾的倔强白人邻居,早晚会被冷枪打死。南非的土地再分配,远远落后于计划。并不是白人不愿出卖土地,很多人巴不得拿了钱走路,而是南非黑人政府在1999年———《耻》出版的那一年———停止了分配,因为分到土地的黑人大部分因经营不善而破产,使得政府既少收了白人的旧税却又收不到黑人的新税,没有资金继续这一计划。失去耐心的无地黑人,觉得就该像津巴布韦那样暴力哄抢———由此引起的津巴布韦经济崩溃并不是这些下层民众所能理解的。 库切似乎更宽容一些。他写道,那个将要娶露茜的黑人邻居佩特鲁斯,拿露茜家的旋转犁套上拖拉机,很漂亮地把地耕完了。黑人能把农活干得这样好,卢里觉得“非常不非洲”。但是,这毕竟只是器物的层面;当佩特鲁斯顶替露茜上市场卖农产品时,他就卖不到那么好的价钱。而且,佩特鲁斯买地、造房子、买拖拉机,都是政府贷款,天知道他是否还得了(甚至是否认为应该还)———这又非常地非洲了。一些悲观的人士甚至预言,南非早晚要陷入津巴布韦的前辙,从非洲最繁荣的国家堕落到又穷又乱的第三世界标准态。 在笔者看来,《耻》其实是一部很政治化的小说。国外作家一般不喜欢写政治,认为《1984》、《美丽新世界》之类的作品毕竟不是正道。就是写到政治,他们也是玩弄技巧把政治写成寓言,比如《百年孤独》。读者不必接受《耻》所可能唤起的印象,但是,库切把政治写得如此隐蔽,要从人物的潜意识里挖掘出来,有意识里可以都是人性的故事,是善待畜类(这是库切作品中多次触及的话题)和人类互相虐待的对比,他的一句话就顶了别人两句用,这就极大地拓宽了作品的容量,并使政治得以回归现实主义的框架。而且是优雅而含蓄的回归,政治不再以闪亮的语句,强行霸占故事的聚集,但政治却又无处不在。单凭这一点,库切就值了诺贝尔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