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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骑士文学ABC
《骑士文学ABC》
from
http://www.no1190.com/cgi-bin/topic.cgi?forum=21&topic=1444&show=0
玖羽


《骑士文学ABC》
玄珠 著

世界书局1929年初版
上海书店1990年再版
书号ISBN 7-80569-287-4/I·88


  【这本名为《骑士文学ABC》的小册子是上世纪初所出的一系列介绍西方文化的小册子之一。这本书系统地介绍了骑士文学的历史及特点,作者玄珠,他另外一个更广为人知的马甲叫茅盾;那个时候中国对骑士文学的知识还几近于零,然而就是在骑士文学的书已经翻译了很多的现在,我还没有见到过中国有哪一本书或哪一篇文章能够超过这本书的。无论是对热心于奇幻的作者或读者而言,这本书都还有着很高的价值。顺便说一句,北欧神话也是这样,现在国内能见到的所有介绍北欧神话的文章几乎都是抄(然后再被别人转抄)自这一系列的《北欧神话ABC》,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啊……
  ◎文中所有【】内的文字均为注解,这些注解和评注全部为我所加。录入时稍微改动了原书中一些过时的译名词句和谬误之处,但尽量保持原样;它是竖排版的繁体字,录上来十分费劲,而且早期的白话文也相当拗口……但总体来说,这书虽然已经经历了七十余年的岁月,但仍非常值得一看。若读者能肯费心一读,我的努力也就得到回报了。
  ——那么,请静心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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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言


  一 骑士文学,也可以称为“侠士”文学,实在是欧洲中世纪文学的综合;当然也是代表该时代背景的文学。骑士文学的时代亘长至三百多年,即自十二世纪至十六世纪中。它自身的源泉是上古的神话和传说,而它的内容又成了此后古典派文学的源泉。
  二 现在的读者,谁也没有时间去翻寻这个中世纪的大废物堆——骑士文学了。但在研究欧洲文学史的人们,骑士文学也不能不加探讨。本编的目的即为想探讨骑士文学的人们供给一个导言。
  三 本篇的内容是两方面的,一为骑士文学之史的叙述。一为骑士文学之大概面目。在前者,我们略略论及了骑士文学的发展及派流;在后者,我们粗粗介绍了骑士文学的重要作品的内容。
  四 本篇的叙述方法是“说故事”的方法。著者相信这个方法或者可以减少些沉闷,使现在的读者不致于被催眠。但是不得不略加说及的近乎“考据”的叙述,却也间或有一点。
  五 看了本篇的读者如果有兴味去自己掏摸这个中世纪的文学的大废物堆,那么,篇末的“参考用书表”是作者的微末的贡献。

                     1929.1.15,作者。

  目次
 第一章  骑士文学的特点
 第二章  韵文的“罗曼史”
 第三章  散文的“罗曼史”
 第四章  后期的“罗曼史”
 第五章  骑士文学的类别

--------------------------

     骑士文学ABC


   第一章  骑士文学的特点

  五百年以后,如果上海复旦大学中国文学系的教授把现在的“新文学”的小说,——那些永远是描写得有神经质的善恋的女郎,顽固到不知所以的父亲,一心只想有真命天子出世的乡下佬,永远只知道喊口号的革命家,照例喊口号从容就义的烈士,——诸如此类的新文学,新新文学,或竟是所谓“革命文学”,教授给那时候的学生,大概教者和读者都觉得讨厌可笑,以为现在我们的“文学家”都有些神经异样罢。正象我们现在读五百年以前的小说,总觉得有些不合腔调。文学的好尚,就是这么善变的。因为文学反映着时代的思想和生活,所以时代过去了,那时代的产物的文学,也成为过去,只供文学史家的探讨了。
  像这样的情形,无论东方与西方,都不是例外。五百年前的欧洲所盛行的的文学作品也绝对不是现在所风行的什么写实主义新罗曼主义或新写实主义的文学。五百年前的欧洲文学,正和我们有过的“落难公子中状元,千金小姐私订终身后花园”一类的东西,同样地千篇一例,不合理而可笑。所不同者,他们所述的,不是“才子佳人”的千里良缘,而是觥觥武士的恋爱生涯。这些武士,在当时是一种特殊阶级,名为骑士;所以现在的文学史家也称欧洲那时候——即中古时代的文学为“骑士文学”。
  【按:现在看看,网上流行的这些垃圾玄幻小说和国人创作的那些低水平奇幻小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骑士文学尚能在人们的记忆中保存五百年,但现在网上这些垃圾能存在得了哪怕五年吗?——恐怕有很多小说连五个月甚至五个星期都保持不了吧!有时不禁会想,后世的人看到——如果这些东西还能被保留到那时候的话——现在这些玄幻和低水平的奇幻时,会说什么呢?的确,“文学反映着时代的思想和生活”;现在的这些“千篇一例,不合理而可憎”的网络玄幻文学也许就是反映着网络时代初期上网者的心理吧!——大概,对后世而言这些作品也只有如此的价值了……】
  骑士制度是那时的封建诸侯国家内的特殊组织,虽然以“忠君、护教、任侠”为信条,似乎还不失为中国朱郭游侠的一流,然而实际上,那些“骑士”只是酗酒好色的武夫,做了封建诸侯的爪牙,借着“保护正教”的名义,任意杀人而已。在十字军东征时,骑士的风头就出的十足了,货真价实的骑士文学就在那个时代产生。
  当时的各式各样的蛮族的方言(蛮族实在就是当时的新兴民族,现在的【西方】强大文明民族的祖先),和堕落了的不规则的拉丁文【即所谓“通俗拉丁语”或称“下位拉丁语”】,合在一起,形成了所谓“罗曼”文字。“罗曼”就是Romance,原是该种文字的专名。那时候的文人就用这个“罗曼”来写述骑士们的冒险恋爱的故事,以此,这些作品也称为“罗曼史”;这个名字沿用很久,直到近代,文学史家也常说“中古的罗曼史”,或又称为“Chivalric Romance”,就可译为“骑士文学”。现在我们就用了“骑士文学”这译名,因为“罗曼史”和文学上的浪漫主义【Romantic】很容易被人们弄混。
  在欧洲文学史上,骑士文学是代表封建制度的文学。换一句话说,即是与政治上的封建制度相应合,或是成为封建诸侯的工具的,在文化方面,有骑士文学。现在自然不会再有人去摹拟或欣赏骑士文学(当然骑士文学亦应该在打倒之列),可是就文学史的立场而言,骑士文学是上承神话传说,下起近代小说的,所以骑士文学的研究,也不一定是多事。骑士文学的“殿军”,有名的《堂吉诃德》,是给骑士文学报了丧的,主人翁的堂吉诃德就是爱看骑士文学上了迷,发了游侠狂,硬要到各处去除邪惩恶,因此碰了许多钉子,闹了许多笑话,终于送了性命,然而真正骑士文学内的真正骑士主人翁,却都不是那样的仗义游侠,因此也就不至于那样的倒霉。在当初,弦歌诗人不过要在他的贵主的酒筵上恭尽侑觞的责任,所以便拉扯着贵主们的爪牙的骑士们的风流轶事来鬼混一番。他(弦歌诗人)把骑士们说成如何的勇敢侠义,把骑士们的恋人说成如何的“艳若桃李,冷如冰霜”,亦无非聊尽他们的善颂善祷的末技而已。他们万想不到后来竟有位堂吉诃德会因此吃了大亏。我们现在也来介绍骑士文学,敢料未必再会有第二个堂吉诃德再来上当的了。
  当罗马人在高卢(Gaul)的统治颠覆后,方言的混化,是形成了两大系。在南方,流行着那较为拉丁化的Langue d'oc【奥克语】;这就是普罗旺斯的troubadours(吟游诗人)所用的文字,他们的调子,比较的更近于抒情诗的,而非史诗的。在北方,有所谓的Langue d'Oil【奥伊语】,那是trouvères(北方的吟游诗人)们所用的工具,他们就用手边的材料以及该处地方的历史的材料来创造那些“罗曼史”(自然这是初期的韵文的罗曼史)。
  前面说过,骑士文学所描写者,是骑士的生涯。所以这些故事都是颂扬某某骑士的。在当时,一个出身不低的少年想得到个“骑士”的称号,也不是怎样容易的事。他必须有过多少冒险的侠义行为(自然只是合于中古时代的封建阶级的脾胃的“侠义”),他必须杀过多少异教的“阿拉伯狗”,他必须名满江湖,然后可得“骑士”的荣称。“罗曼史”所写者既是骑士生涯,当然的不能不写骑士们的冒险行侠。所以“冒险”是骑士文学的主要题材。初期“罗曼史”也说到骑士们的恋爱事件。但骑士们要得美人的青睐,也全赖他的侠义行径。那些美丽而狷傲的中世纪美人,是顶能够出难题来捉弄向她求爱的男子们;她们也顶喜欢看见男子们为她的爱而流血,用了任侠冒险的名义。因此初期“罗曼史”即使描写骑士们的恋爱事件时,也不是什么“月下把臂”、“花前密语”,而是打狮子、打老虎、捉毒龙、捉魔鬼等冒险的“侠义行为”。骑士必定有过无数的冒险,“罗曼史”的作者于是就一件一件挨次的然而并无什么联系地叙述着。这些冒险的动作,照例必须在神秘的环境内,古老的不见天日的大森林、迷路的堡寨、或是什么恶魔的山洞。对手也不是平常的人,而是老虎、狮子、毒龙、吃人的恶魔、千年的魔法师等等。有时也有作恶的武士,所谓Black Knight,但这也有超人的能力,已经不是凡人。对于这一切的凶恶的对手,我们的主人公的骑士,一定是极勇敢地去攻打,而且必然地胜利。他是不会失败的;他有一个什么魔法的头盔,指环或是剑,就能够永远胜利。我们看见他每天赶来赶去的爱管别人的闲事;就是这么“跑江湖”、“杀人”,末了回去和他所期待或是在那里期待他的美人结婚。这就是初期“罗曼史”的千篇一律的结构。【……RPG……】
  历史和地理,在初期“罗曼史”中间也是缠夹不清的。查理曼大帝的御位时代,据一位“罗曼史”作者说,是在纪元103年【注:实应为768年;……要是103年的话图拉真又在什么地方……】。又一位则谓那个和亚瑟王打仗的罗马皇帝路西乌斯的军营里有埃塞俄比亚和埃及的国王。又说有Surrey的苏丹也在作战,那就使我们想到这所谓Surrey大概就是指着叙利亚Syria了。一位撒拉逊(Saracen这个字在中世纪的文人,是用以总称阿拉伯人的【是一种蔑称,此词的原意为“住在帐篷里的人”】;但后来也称呼凡是反抗十字军的异教徒)皇帝会率领了锡兰土人去打仗。苏格兰也常常被说成是撒拉逊皇帝所统治;因为“罗曼史”的作者不会将萨克逊人和回教徒分得很明白。君士坦丁呢,据说因为不被选为教皇,所以后来改信回教去了。而君士坦丁堡,则谓乃在爱尔兰与英格兰之间。丹麦,说是相近于伦巴第。丹麦的公主要到不列颠去,则在苏格兰上了船。亚历山大大帝从东方驾船出发要去朝见某处地方的维纳斯神殿,半路上船破而溺死了。这位古代的大帝,在“罗曼史”中便变成了游江湖,抱不平的骑士,无闲工夫正不亚于堂吉诃德。圣经上的和古代传说的人物,也被“罗曼史”的作者装上了骑士的服装,做着一些甚至在亚瑟王及查理曼大帝时代还没有的风俗习惯。总之,历史和地理,在骑士文学中,是颠倒错乱到不知所以然。
  现在再讲到道德观念。骑士们的道德观念是并不高明的。封建思想和宗教狂热,是他们的思想的骨骼。骑士们终年跑江湖游侠,自然是不事生产的,他们的生活,就是在剥削别人;即使不是直接掠夺,至少也是间接的。他们全靠一些小诸侯和封建贵族的豢养;所以他们自然而然要拥护这些封建的特权阶级,这就成了他们的“忠君”的信条。中世纪人民的宗教狂热,也是封建贵族为转移民众的视线而引导出来的【注:此观点不一定正确,权为参考】;当时的封建诸侯借了十字军东征的名义,而在农民身上加倍的剥削,又借了诛锄异教徒的名义,很残酷地掠夺东方的人民以及西方的“异端者”。借“保护正教”的名义来掠夺别人的财产,在当时是流行的事;骑士们的“保护正教”的信条亦是建立在掠夺异教徒的基础上的。至于“任侠”这信条,也不过是一句话而已。“罗曼史”述特利斯坦(Tristram,亚瑟王时代的著名骑士)的儿子在兰斯洛特(Lancelot,亦为亚瑟王的圆桌骑士之一)的墓上接受骑士的称号时,曾经领受这样的训词:“骑士呀,要对你的敌人残忍,对你的朋友和善,对弱者谦逊,并且时时要记着去扶助公道,去惩罚那些欺侮寡妇孤儿以及穷苦女子的人们;并且时时要尽你的全力去爱穷苦的人,和神圣的教会。”这便是所谓任侠。但是实际上,初期的“Chansons de Geste”【“武功诗”】已经指示出这训词或誓言不过是一句话而已。后期的“罗曼史”把骑士说成很高贵完全,并且温文知礼;但初期的“罗曼史”中的骑士绝对不是高贵,也不大见有温文知礼。他们的所谓“行侠”,实在也就是变相的掠夺。梁山泊的“好汉”们打家劫舍,自称是替天行道;欧洲中世纪的骑士的侠义行为,也差不多如此。所不同者,骑士们的掠夺是得了封建社会(或封建制度)的特许或承认的。
  对于敌人残忍,也是骑士们必备的道德。“罗曼史”中称赞骑士的勇敢忠诚,常常以他的已杀多少“阿拉伯狗”为衡断。“多杀异教徒,便是为正教宣边”,中世纪人的宗教观便是这样的,因为骑士们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这些爱管闲事的“侠士”常常因为不肯让他所恨的“阿拉伯狗”死后入地狱,硬要他们改奉“正教”,以至一剑杀了几百个人头。
  【注:卡尔维诺在他的小说《不存在的骑士》(《我们的祖先》三部曲之三)里对这些事情有辛辣的恶搞和讽刺,强烈推荐】
  在初期“罗曼史”中,神怪也是常见的。骑士们不但有魔法的剑,或是魔法的盔甲(那是使敌人不能看见他或不能伤他的),并且也常常是和毒龙、巨人、恶魔、巫师,等等神怪的东西,斗了一场的。结果总是骑士胜利。因为“善”者必胜,“恶”者必亡,“善”者是全善,“恶”者是全恶,也是骑士文学的一点特色。【……三流RPG……】
  如前所述,表现中世纪骑士生活的初期“罗曼史”,实在只是些恶俗的作品,无论在思想方面或是技术方面【当然,这评价也同样地绝对适用于玄幻】。但是中世纪以后唯一的文学源泉,亦即是这些“罗曼史”。后期的“罗曼史”,如西班牙的作品(以后我们还要详细讲到),已经能够脱去了嗜杀人的道德观念,和神秘鬼怪的外衣,而发展为刻画世情的一连串的冒险(用这个字的顶轻的意义)故事,那就蜕化到“近代小说”的前身了。
  在另一方面,中世纪的骑士文学,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的故实,和神话一样成为文学研究者所不可缺的常识了。


   第二章  韵文的“罗曼史”

  我们试想像一下,中世纪的封建贵族是做什么消遣的?不用说,爵爷们除了打仗,便是吃酒打猎了。爵爷们大张筵席的时候,不可不有点歌乐来侑觞。府里本来有“诗人”豢养着,这时候,当然他须得拿出他的新作来劝酒了。这些诗,自然能够合乐,并且必须讲到一些爵爷及爵爷的贵客们所爱听的故事。贵客们也都是爵爷,——很勇敢会打仗的爵爷,所以府里的“诗人”的新作一定不能不讲到打仗。但是目前可有什么仗在打么?没有。英豪的十字军东征,这时还没有开头。因此府里的“诗人”不得不拿爵爷祖上的丰功伟烈来铺张诗篇了。爵爷们都有一个祖先,都是会打仗的英雄,——说不定,会有些恋爱的浪漫史,于是府里的“诗人”的题材就永远不会贫乏了。
  爵爷当然是好客的人,门下的食客一定不少。食客们知道爵爷又要大请客了,便想起他有一个会作诗的朋友住在不远的地方;找他来在爵爷筵席前唱一两首诗,该是爵爷所乐意的罢?食客对爵爷说了,爵爷说“叫他来”。于是来了。结果是爵爷非常赏识这位“流浪的”诗人。爵爷很想请他住在府里。但是诗人不肯。他是闲散惯了的,他喜欢跑江湖;如果爵爷有意思要抬举他,他只想得爵爷的几封介绍信,他好去见和爵爷做朋友的封建诸侯。爵爷自然答允了。自然也给了许多好东西。这位流浪的诗人走了,在江湖上夸示他的成功。于是在第二年爵爷大请客或是大祭祀的一天,门上就要通报爵爷说是有个无名的诗人要来献诗了。爵爷当然延见。如果这位献诗的诗人也知道爵爷的一些“家乘”,他决不至于不能得到爵爷的欢心。
  这些诗篇,爵爷自然要叫人抄下来,并且要叫府里的女乐歌唱。爵夫人和她的女友们时时要听着消遣。有时还要请府里的“诗人”或是刚来到府邸寄食的什么流浪诗人,唱一首新编的长诗。冬天夜里,大家围坐在暖和的火炉旁,要消磨那漫漫的长夜,对于“诗人”的要求便更大了。“诗人”们尽量搜寻古来的传说,神话,或者是民间故事,来充满他的弦歌的内容。到这时候,“诗人”的责任,不仅是当筵赋诗,又兼了替太太小姐们在冬夜解闷,因而诗篇的主题便不仅限于爵爷的光荣的“家乘”,所有的古来传说,神话,都被采用,于是诗人的诗便成了“小说”性质。现在我们称这些作品为“韵文的罗曼史”。
  韵文的罗曼史,渐渐地经过了一度变迁;这在德国的学者分别称为Volks-Epos【“民族史诗”】(就是初期的韵文的罗曼史),和Kunst-Epos【“文学史诗”】(就是后期的)。在那些Kunst-Epos中间,半历史的英雄,(像上面所说的什么爵爷的祖先),被放在更自由的环境里,他的出身和勋业,都可以由诗人们随便设想,俨然活象一个“骑士”了。并且这些主人公的勋业也变为一连串的冒险,——就是《奥德塞》式。可是诗人们还不创造新人物;他们只把那些旧人物——传说中的旧人物,拿来随意应用,完全不顾历史和传说是怎样说的,只依着诗人们的喜欢和需要,在那些旧人物身上装饰了新衣服。这时候,诗人们的目的已经从“述旧闻”而移到了“编一个美丽的故事”了。所以他把古代的传说剖解开来,采取了自己认为合用的一部分,又加添了许多枝叶。有时竟也创造出一二个新人物来加添在里面。
  象这样的诗人,大都只留了作品,不曾留名;他们都得了“Trouvères”这个公共的名号。只有在亨利二世的时代编述亚瑟王的传说的特罗亚的克瑞提安(Chrétien de Troyes)【注:十二世纪时的法国宫廷诗人,撰有亚瑟王传奇中数篇重要的故事】是留了名的。他是十二世纪那班弦歌诗人中的最有幸者。
  骑士的侠义行为中又常常交织着一些宗教上的话头,这就暗示教会中人也曾在那些冗长的故事的编辑上帮过一手的忙。有一派的德国学者以为教士们曾在大祭礼中采用过“罗曼史”来饷乐宾客。教士们叙述他们的“先圣”的苦行,和骑士们的勇敢任侠相对照,将“罗曼史”的宗教色彩和道德意味,更加渲染得浓厚些。教士们又将野性的骑士们的不大合于教义的蛮横行为,轻轻地加以粉饰和辩护;如果实在是太罪重了,掩饰不来,那就请他们(骑士们)退休到修道院里或是隐居的茅棚里,使这篇故事依然有一个合乎正教的结束。用一句话来说明,就是骑士们的生活虽然放浪,可是他们时时准备着为基督舍命。
  十字军兵,和东方接触了以后,欧洲的“罗曼史”又有了新的装饰了。从前的故事是笼罩着大森林的阴暗和北方神话的怪异。现在呢,东方的想象的光,照耀着来了;“罗曼史”里充满了发光的珍宝,有力的符咒,魔法的膏药和圣水,妖艳的美女,富丽的宫殿,和迷人的花园了。这些奢侈的东方的观念,早已从西班牙的摩尔人传入了欧洲文学,并且犹太人也曾将东方的小说传到欧洲,但是十字军的骑士们直接输进了那些东方色彩,却是不容忽视的事。而况随军的弦歌诗人如布隆代尔(Blondel)【注:十二世纪时人】竟自跟着他的爵爷到过东方,那就是“罗曼史”染上东方色彩的更重要的原因了。
  法国是最初领导着十字军,其次接着来的,是英国和日耳曼的诸侯。因此法国的骑士自然要被法国的弦歌诗人所颂扬,而且大半是讲到十字军东征的事了。在这一群“罗曼史”中,有一部分是将英国的“狮心王理查”(King Richard Caeur de Lion)作为主人公的。理查王这个“狮心”的诨号,据说是因为他曾经探手在狮子的嘴里,一直把狮子的心抓了出来,所以有此称呼。这便可想见理查王是怎样的英雄粗豪了。他是个很会杀人的人。咏他的勋业的“韵文罗曼史”,似乎不曾有怎样的文饰——有一处说理查王杀了六万个阿拉伯人,更有一处则说是十万。完全的英国风味是说到理查王的海战。他带了一队战舰,另有十二艘大船,却不是载的粮食,而是蜂房;他把这些蜂房掷在阿克莱(Acre),使那边的守军感到非常的磨烦。这和第一次十字军用人头来轰击安条克(Antioch),同样是“罗曼史”中有趣味的记载。我们还可以举一个例来表示中世纪诗人的诙谐:理查王生了病,很想吃猪肉,这在回教徒的地方是当然找不到的;理查王的总管却想得了一个办法,他选了一个年轻而肥胖的回教徒,杀却后煮好,献到理查王面前,竟使理查王把病都吃好了。后来,这位总管又戏弄萨拉丁(Saladin,阿拉伯人的皇帝【按:历史上的萨拉丁乃是非常优秀的人,绝对有资格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生卒1138-1193】)的使者,要用俘虏的头煮熟了供食,说是英国最讲究的肴馔。斯科特(Scott)的《符录》(Talisman)叙述理查王和萨拉丁的交涉是多么“骑士气概”,然而韵文罗曼史所描写的却正相反。那是说萨拉丁提议要和理查亲身交战,谁输了,谁就改奉胜者的宗教。使者带了一匹马送给理查。这匹马正是萨拉丁的坐骑的儿子,训练成一听得母马的嘶声就会跪下去的;这么着,就可以把理查王颠下马来。但在比武的前夜,理查王梦见天使来告诉他这秘密,所以就用蜡封了那匹阿拉伯马的耳朵,因此萨拉丁的诡计就全部失败了。后来,理查王提议,他愿意和萨拉丁挑选出的二十五个武士比武。这个勇敢的挑战,使得那些阿拉伯人都惊慌了,不敢再倔强,遂订定了三十年的和约。理查王得胜地回了英国。
  在十字军英雄的“罗曼史”内,我们看见了一些新的外形,由渐盛的骑士风气所造成。例如那浑铁的锁子铠(hanberk)和铁盔(hemlet)便是那时候被使用,后来就发展成了把全身都遮掩着的像现在的潜水衣似的铁甲【注:我本人一般喜欢管它叫“铁皮人肉罐头”^^】。东方的太阳光太强,铁甲容易炙热,于是乃有铁甲外面的绣花大氅,在“罗曼史”中耀着异彩。由大氅上的普通绣花,再进一步,就成了各个骑士特有的纹章;鹰,狮,豹……等等勇猛的禽兽就被绣在氅上,绘在盾上,象招牌似的成为某某骑士的商标了【真是商标……印在罐头的包装纸上的商标……】。这些纹章,颇有野蛮民族的“图腾”的意义,然在中世纪,则认为很重要的表记,当欧洲各民族的骑士大会于那耶路撒冷的时候,就依他们的纹章来表示他们的派别。初期的“罗曼史”中说,有一个米兰的贵族名为奥托·维斯康蒂(Otto Visconti)者,在耶路撒冷城下打败了一个回教徒的骑士,得了一个头盔;这盔上的奇特装饰是一条毒蛇,盘绕头盔七匝。奥托加上了一匝,算是代表了自己的名字,就以此头盔作为自己的胜利的标志。骑士的纹章的起源,大概就是如此的;但在十字军时代的“罗曼史”,骑士的纹章已经是专门的技术,纹章的形式和色彩不能随骑士自己的意思而更换了。初期的“罗曼史”又说,年轻的未成名的骑士,往往只穿一件白大氅,用一个素盾,意思是要等候第一次的胜利来作为纹章,装饰到氅上和盾上。这又可见纹章最初是各人自己发明,到后来才成为一种含有流派意味的图案,等于各国皇室的“国徽”了。
  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是十字军的精神渐就消沉的时代,然而“韵文罗曼史”却到了全盛时代。封建的世界正经过着各方面的蜕化变迁,也都在那些“韵文罗曼史”中淡淡地映出来。长的剑,重的槊,耀眼的钢甲,成为骑士的主要用品,诗人们也觉得这些家伙为描写上是更美丽而且壮观。封建诸侯的宫廷也更加富丽华美了,骑士们也更加文雅有礼,贵妇人在骑士生活中也更见其重要了。骑士们知道怎样和“闺媛”调情,却不是从东方学来的。这是因为普罗旺斯的有恋爱病的Troubadours把他们的柔软的调子代替了刚健粗豪的Trouvères的悲歌。在“Chansons de Geste”中,骑士们对于太太的态度是很远于所谓“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甚至于象罗兰那样的高贵温文的骑士也忍心让他的爱人在空闺中等待至七年之久,静候他的跑江湖冒险的兴会完全发泄至顶点。虽然骑士们同样的崇奉玛尔斯(战神)和维纳斯(爱神),但在战神相招的时候,骑士们往往要丢开了爱神的。所以初期罗曼史中即使有女主角,有恋爱事件,可是只等于点缀的附属品。十三世纪的罗曼史就不同了。生活已经变了,罗曼史的女主人公的地位就提高了。现在我们看见骑士们成为美人的忠仆,骑士们拿出十字军护教的精神来保护他的Fair lady,愿意为了她的欢心去冒一切险,并且要和任何人打架,如果她的被保护权发生了问题的话。
  现在是杀人的惨剧中夹杂了恋爱的密誓和调情的趣语了。“罗曼史”的作者为的要顾全两性的利益,不得不把精神上的苦闷看得和“冒险的勋业”同样地重要而描写了。但是这些“罗曼史”虽然很写了些女人的事,却还是完完全全为男子的作品。“罗曼史”中间的女主角不是很高傲,聪明,就是很淫悍,不智。如果是写的一个好女人,那就好到天仙化人样的毫无缺点。坏呢,就坏到莫有伦比。可是不论是好女人或坏女人,她们的作用只是驱使骑士们为博她们的一粲而去冒险拼命厮打,或是做些其笨无比的事情——所谓在江湖上扬名。甚至于美人的一笑可以使垂败的骑士突然增加力气而转败为胜。如果受伤而将死,那么,美人的眼泪也可以引他们的灵魂到天堂去。恋爱的信仰代替了宗教,骑士们已经不是上帝的前卫,而是美人的前卫了。然而在另一方面看,这些天仙样的美人并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骑士们的玩具。她们像名花珍禽似地被保护,然而只是“物”,不是“人”。这就是骑士文学内所表现的中世纪的妇女观。
  【按:说到妇女观,不由得想起玄幻小说中的女人——如果那还能被称为女“人”的话。骑士文学虽然在骨子里把女性视作物件,但骑士们起码还真心地尊重妇女,可是对绝大多数(干脆就说“全部”算了)的玄幻来说,里面的女性算是什么呢?人们在其中看到的只是一个个粗制滥造的花瓶,每一个花瓶的瓶口都被设计用来专门给男人masturbation之用;也许,对那些玄幻而言,女性角色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在天天不断的流水帐般的连载里表演“每日H一女”吧?作者和读者都只是单纯地非理性地发泄着自己占有女性的欲望,殊不知正是这种做法和心态在使得玄幻小说越来越快地往色情文学的方向沦落着(或者我应该用完成时来表达这句话?)。现在的玄幻就是这样:处于清流的河水的沙中,只要努力总是能够淘得金子,但众所周知,在沼泽发臭的污泥里是什么金子也不可能找得到的。】
  这种倾向,一直延至十四十五世纪,便在新兴的“散文罗曼史”中间有了更鲜明的调子;那时候,“散文罗曼史”便代替了“韵文罗曼史”的世界。
  “罗曼史”的作者虽然应用了古时的传说为题材,但是描写的风俗习惯又往往是属于他自己的时代。他使古人披了现代的装束。所以要确定某篇“罗曼史”的造作时代,不能根据了书中的故事的时代而须考察书中的风俗习惯。因此“罗曼史”的各篇的产生时代是很难确实指定的。还有个困难就是“罗曼史”的作者往往喜欢拉长他的故事,便把别的时代不同的传说牵在一处,弄成非常的复杂错综,因而同一传说便有了许多的形式。
  “韵文罗曼史”在盛行的时候,竟也有很长的作品。因为是太长了,单是恋爱不足以支撑骨骼,就有了恋爱以外的结构。这通常是讲两兄弟或父子因为久别之后各不相识,遇见在一处就拼命的打起来,结果是不分胜负,通起姓名来,认亲了事。关于这一类,我们可以举《瓦威克的盖伊》(Guy of Warwick)为例。这一个传说,现在有许多的形式。从内容看,这大概是一个英国的老传说,可是“罗曼史”中则谓是亚瑟朝的事了。最初的书面的写本是从盎格鲁-诺曼(Anglo-Norman)语译出的,因而可以想见法国的弦歌诗人(那是韵文罗曼史的专利者)也曾加进了许多修补的工夫。
  这篇“罗曼史”的主要结构,大致如下:
 帕因伯恩(Painburn)诞生的时候,他的父亲是正在朝圣去了,由父友哈罗德(Harrowd)负保护之责;哈罗德是一个出色的骑士,现在家居于瓦林福德(Walling-ford)。一天,有几个俄罗斯商人,或说是回教徒,到了瓦林福德,见着帕因伯恩,颇为喜欢,认为“奇货可居”。于是这几个不名誉的小贩子就重赂了哈罗德的门房,把小帕因伯恩拐了逃走,想带到俄罗斯去转卖。但是他们这伙骗子的船在非洲沿岸撞碎了【从英国到俄罗斯去的船为什么会在非洲失事呢……】,他们因要赎命,就把小帕因伯恩献给当地的国王。这就使得小帕因伯恩交好运了。因为国王名为阿尔古斯(Argus),有一个女儿,正和帕因伯恩同年,帕因伯恩就做了小公主的小伴,长大时成为出色的骑士,就在他的恩主的宫廷里当差。
  哈罗德用尽方法找他的被保护者,终于没有消息。他的仇人更造作谣言,说哈罗德是卖了小帕因伯恩。哈罗德为此所激,遂航海出去寻找。经过了一串的巧遇,哈罗德的船也撞碎在非洲沿岸,哈罗德自身也落在一个非洲的小部落的酋长的手里了。这位酋长对待基督教的俘虏的方法是监禁。
  经过了许多年,这位酋长被他的邻国的国王所压迫,处于非常危险的地位了。邻国国王就是阿尔古斯,带兵的大将不是别人,就是帕因伯恩。看守哈罗德的狱卒常听得哈罗德唱歌,知道哈罗德是一个勇敢的骑士;现在看着酋长不能抵御敌人,那狱卒就将这个发现报告了上去了。酋长虽然不信基督教,但对于骑士是很钦佩的,立刻请哈罗德出来,说是能退敌兵就释放他。哈罗德答应了。当然的,一位英雄的剑可以挽回颓局,哈罗德虽然闲居已久,但英武犹在,几乎把阿尔古斯打败,而在那时候,便有一位少年骑士出来要求和哈罗德单人对打。这少年骑士便是帕因伯恩。两个正是对手,在拼命厮杀一场之后,使他们不得不问起彼此的姓名来了。于是,很使哈罗德吃惊的,是这位少年骑士竟说:“我是生长在英吉利的瓦威克,父亲是叫做盖伊勋爵。”哈罗德也说明了他自己。于是年少的骑士和年老的骑士,互相拥抱。他们自然要回本国去。酋长的隆厚的谢意也不能挽留他们。
  回国的途中,又遇到了意外。在经过勃艮第(Burgundy)的时候,人家告诉哈罗德和帕因伯恩,说是有一个莽武士截住在一条山路上,凡是过路的人都要被他杀却。帕因伯恩自然要和这位武士会一下,于是两方面就有了最热闹的厮打。哈罗德在旁边,也惊叹着,说是生平未见如此好的厮杀。帕因伯恩也承认他是第一次遇见了敌手。他愿意化敌为友,和莽武士讲交情。可是莽武士一定不肯,一定要见个你死我活。他要先打败了这个少年的帕因伯恩,然后再战老年的哈罗德。他们继续厮打,在剑槊的往来中,他们通起姓名来,然后知道这位少年的莽武士却正是哈罗德的儿子阿斯拉克(Asslake)。他找他的父亲不得,才想出了这个截路的方法,要从所有过往人的口中探得父亲的消息,不料今天竟碰到了。
  于是又一个快活的团聚开始了。阿斯拉克拜倒在帕因伯恩的脚下,帕因伯恩扶他起来,热烈地亲吻,都快活到掉下眼泪来了。勃艮第的公爵请他们三个在他那里做官,但是三位不答允。“罗曼史”的作者到此时似乎也有些吃力,希望赶快收束了,所以在短短的一页书中就把三位送到了英国,受着英王的欢迎。
  像这样的结构,也是很普通的。韵文罗曼史发展到这地步,已经是太长太繁复,不适宜于诗人的经诵;并且因为既然已经加进了写实生活的描写,便又觉得韵文的体裁是不大合宜了。散文的罗曼史就代替着起来。在这些散文的罗曼史内,就包含着骑士文学的一部分重要材料。


   第三章  散文的“罗曼史”

  新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新的文学形式。弦歌诗人不合时宜的时候,散文作的“罗曼史”也出世了。最初,有一些诙谐的短篇故事,成于Trouvères之手,其中有一个偶尔传下来的人名是女作家法兰西的玛丽(Marie de France)【注:十二世纪时英国的女性宫廷诗人,法语文学史上第一位女作家】。意大利的文人也做了此类的短篇很多。可是正式的散文罗曼史,却算是英国乔叟的开始。他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也受到过“近代小说先驱”的荣称。
  散文的罗曼史是怎样转变来的,现在有一部《奥卡西恩和妮克蕾蒂》(Aucassin and Nicolette)可资考证。这一部“罗曼史”时代的作品,现所传者是根据了十三世纪的手抄本,但实际上或许早在十三世纪以前作成。这书的体裁很特别,一半是韵文,一半是散文,而散文也有韵节,所以大概还是供人朗诵给人们听而不是阅读的。这本《奥卡西恩和妮克蕾蒂》就是韵文罗曼史和散文罗曼史中间的过渡作品。
  在乔叟以前,散文罗曼史代替韵文罗曼史而渐流行,直至印刷术发明时而臻全盛。现在【20世纪初】中世纪文学的权威者鲍林·帕里斯(M.Paulin Paris)统统归属于“圆桌故事”的几篇散文罗曼史大概是在十二世纪中叶便已经写成的。如果此说可信,则散文罗曼史从发生以至成熟,其间大约有三百多年之久。因为据我们所知,十四十五世纪尚是散文罗曼史的孕育时代,那时候的贵族常常雇用一些“著作家”翻译吟游诗人的韵文罗曼史为散文的形式。创作的散文罗曼史在当时还是很少很少的。那些“翻译家”常常把两三个韵文罗曼史合成一篇,删去了冗杂的闲文,使全体的结构更为紧张些。但另一方面也未始不希望其长。因为那时得书困难,读者每得一书,总希望久读不完,所以作者便也从长的一方面着想了。
  此类由编述旧闻而成之散文罗曼史,有一个好代表就是马罗理(Malory)的《亚瑟王之死》(Morte d'Arthur)。散文的记述者把两三篇韵文罗曼史不问情由地联合起来,用追求艺术上完美的目的,加进些对话,独思,插科,使得作品有趣些;并且又依着自己时代的现状描写些骑士的风俗制度,(现在有些考古家就会从这些罗曼史中间搜剔出中世纪的社会状况)。现在我们所有的骑士文学大半是这样保存下来的。
  从“散文罗曼史”中,我们可以看出骑士制度的变迁。不论在精神方面,或是形式方面,“散文罗曼史”中的骑士已经不是“韵文罗曼史”中间的骑士了。
  前面说过,“韵文罗曼史”的后期作品已经有着“恋爱热”代替“宗教热”的倾向。现在“散文罗曼史”中的骑士差不多全不是“宗教的信徒”,而是“美人的信徒”了。骑士们更加温雅有礼了,然而或许是更加怕死。大批的屠杀的描写,已经很少,而礼意的比武则极盛行。也还有些冒险的勋业在描写,然而已经不是和毒龙,猛狮,巨人,恶魔,等等非常的东西打架,只是人和人打架而已。骑士们的铁甲是更加精美,把身体包裹得很密,仿佛是天生的一层硬壳;但是“比武”的规则却和现在的足球赛一般,是立在不流血伤人的原则上了。比武场中时行的技术是:能使看客们惊喊,但是交战者没有性命的危险。“礼意的武器”是常用的。所谓“礼意的武器”就是没有尖头的矛,不开锋的剑。交战时的矛刺剑击不得在腰部以下。乔叟曾经写到“比武”时的传令官如何宣布“比武”的规则。《英格兰的帕尔梅林》(Palmerin of England)这罗曼史中描写到非常盛大的比武,说“槊子折断的声音就像狂吼似的,似乎伦敦塌坏了。”可是“比武”后的盛宴和跳舞却又是双方的骑士都可以快乐地参加的。又一本书记载1434年在西班牙有一次延长至一个月的比武大会,交锋的次数是在七百以上,槊子折断的有几百,但是只有一位骑士丧了命;而这不幸也是因为偶然一条矛搠到了他的眼睛。十六世纪有同样的偶然的不幸,发生在法兰西的亨利二世身上,遂把“友意的”比武也废止了。所以在秋期的罗曼史中,“比武”成为点缀或玩意,和跳舞差不多。从前那种拼性命的气氛完全没有了。
  还有,在比武盛行的时候,骑士们的上比武场,未必全是为名,多少也有点为利。因为照比武的规则,败者的甲盔、马、武器,便属于胜者;败者不愿献纳实物的时候,也可以用钱来赎。马的价值,可就不小。能够负有那样一位用铁片包裹着身体的骑士的马匹,该不是平常的马,该是很值几个钱的。又有那副甲,也不是廉价可以买到的。有许多骑士(他们原来是无业的游民),都是因觊觎别人好甲好马而下场比武的。这样,侠义的骑士制度就满含了经济的意味。
  骑士们本身也大大堕落了。圣殿骑士团(Templars,骑士中一派的称呼,最初【约1118年;因当时的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将靠近旧犹太教所罗门圣殿之一地划与其作总部而得名】成立团体于耶路撒冷,目的在保护来访耶路撒冷圣陵的单身孤寒的教徒,因其大半和修院有关,故得此名)在当初是何等清苦,然而不到两百年,就变成了极富【按:圣殿骑士团在东方有广大的地产,以及能得到大笔捐赠,使其成为当时金融界一支重要的势力。——“它掌握着东西方的商行,就像一个拥有各式分行的机构。它接受君王定期存款,法国和英国国王就曾将御库托巴黎和伦敦的圣殿骑士团保管。它也让人存放首饰和宝物,要付利息和押金,但可从远方转交,为的是要与意大利商人竞争。总之,圣殿骑士团在欧洲的金融圈中,地位举足轻重,许多人以为它富甲天下”[引自Amenhotp的《十字军东征系列》];其实从苏美尔巴比伦人的时代开始,神殿在很长时间里就一直起着近似于银行的功能。它包括地产在内,有大量收入,支出却较少,宗教团体在信徒中间有信用,僧侣有秩序地从事工作,在政策上还有很多优惠……这样不敛钱还怎么敛钱……事实上到了后期,圣殿骑士团除是一军事团体外,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金融家的集团了】,极奢华淫侈,极骄傲强横,使得欧洲的封建诸侯也感得不安,侧目而视了。圣殿骑士团的统领也俨然是封建的诸侯,在欧洲那些小国王中间昂起了头,比谁都高些。骑士制度的原本的精神,至此时完全消亡,骑士完全成为社会上的压迫人的特殊阶级了。圣殿骑士团的末路是可悲的。在教皇的默许与民众的欢声中,圣殿骑士团的勇士都被封建诸侯杀死,财产也都被没收了【注:1312年废团;其财产移交医院骑士团Hospitallers】。只剩下少数的几个,逃到耶路撒冷,依傍在圣约翰骑士团门下。圣约翰骑士团因为是在耶路撒冷和回教徒不断的争斗,所以堕落得比较慢些。圣殿骑士团而外,许多强盗骑士在欧洲各处演着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把戏。他们都是些占据了堡寨的穿铁甲的强盗。他们和封建诸侯是通同一气的。日耳曼的小诸侯的堡寨里竟全然养着这样的强盗骑士,有规则地出去抢劫那时候新兴于莱茵河两旁的商业的市镇【按:这些强盗骑士本来就是因继承权偏后而得不到领地或者因生活奢侈导致破产而又因为不愿放下身价来从事普通劳动所以只好去以抢劫为生的贵族子弟】。这样的现象,在“散文的罗曼史”中也反映着。邓洛普(Dunlop)的《小说史》(History of Fiction)引“散文罗曼史”中诅咒骑士的话,是将Knights errant(游侠骑士)称为Arrant Knaves(大恶棍),又引十二世纪某作家的话则谓这些英雄们马上所载的,“不是铁,都是酒;不是枪,却是乳酪;不是剑,却是酒瓶;不是投枪,却是炙肉的叉”。但是在大多数的“罗曼史”中,骑士们还是侠客,是勇士。
  斯科特(Scott)的《论骑士制度》(Essay on Chivalry)一文,是以后期的散文罗曼史《圣特莱的小约翰》(Le Petit Jehan de Saintré)作为根据的。这一篇罗曼史作于十五世纪中叶,多少是按照那时候的实在情形而描写,颇有些“写实主义”的气味了。作者已经从古时的传说的题材转到了在自己手边的事实中找题材,虽然他并不能看出骑士制在那时实已日渐凋落了。这一篇《圣特莱的小约翰》也暗示了散文的罗曼史如何变成更写实地,更自觉地,更技巧地,直至此一篇竟有几分近于近代的小说。《小约翰》的大概情节如下:
  小约翰幼时受他的父亲的邻人,一个出名的骑士的训练;骑士是和法国宫廷有关系的。因为小约翰的脸儿好看,姿势漂亮,骑马的本领高强,所以引起了法国国王的注意,拔用他做一个亲随。他和同事们很和睦,也得亲随长的欢心,因而就引起了一位住在宫廷的年轻寡居的公主,美姬(Dame de Belles-Cousines)的痴念【……正太控……】。她的第一次“垂青”是给他一盘糖果,当他伺候国王吃饭的时候。小约翰那时的眼睛是不离开美姬的。后来美姬又在月楼上看小约翰演习武艺。他们各人眼中心中都已充满了对方的形相了。
  有一天,美姬带了小约翰去打网球,教他恋爱的艺术。她迫着这位十五岁的孩子说出爱人的名字来。小约翰口里说是自己的母亲和姐妹,心里却已经是热烘烘地跳着【……御姐控……这倒还真配……】。于是这位美貌的寡居的公主就嗔怒着,说小约翰不懂事,说是非等他说已经爱着了一个好看的女郎,就不再抬举他了。小约翰又羞又怕,跪在公主的面前。公主对她的随从女官们使了个眼色,女官们就代小约翰讨情,说是给他第二次再来说罢。
  又过了几天,一晚,美姬又叫了小约翰来,仍然问他有谁是爱人。这个年轻的少年仍旧是迷乱得很,只能垂了头抽咽。后来被逼得没法,他指出一个十岁的孩子说是他的爱人。于是有一个女官提议让公主独自盘问这个嫩脸的小伙子,或许他会说出来。小约翰就被公主带到她的卧室里了。
  “啊唷,公主,”他被迫得说,“即使我敢说出我生平的第一个誓,难道我能够自慰以为神明是在听吗?谁个贵妇人肯对我这样的无名无能的穷小子看一眼呢?”
  “为什么你这样没有自信心;”公主回答,“你的出身不好吗?你不美丽,不强壮,不是在同伴中出人头地吗?”
  “公主是好人,然我还没有那样的幸福把我的忠心去伺候一位贵妇人。”
  “你是太畏缩了,圣特莱呀,”她又说,“你没有一颗心去爱她,眼去看她,嘴去对她说,勇气去伺候她么?如果碰机会你得了一个贵妇人的欢心,难道要她迁就着先向你表示爱么?”
  “呵,”小约翰喊出来,“如果这位贵妇人是像你一样的,她是不难使我跪倒在她脚边!”
  “哦,如果我早已对你有心,那么你敢对我发誓永久忠于我吗?敢说只想着我,不想别人,而且宁可死,决不负我吗?”
  “啊,怎么不敢发誓呀!”他叫出来,在她手上印了一吻。
  她也在他额上印一吻作回报。现在,他们两个中间的关系是弄明白了,这位年青的寡妇于是开始教他所有关于宗教的道德的交际应酬的和骑士的知识。她又觉得他的衣服太老式,给他十二枚金钱,命他到皇上的御用裁缝处做一套新式的服装。裁缝的手工很好,所以小约翰穿了那新衣服时,就使得他的上官——亲随长——大吃一惊,小约翰撒了个谎,说那做衣的钱是母亲给他的。亲随长很称赞他,说他“会用钱,不像别的小伙子有了钱就去喝酒。”
  美姬见了小约翰的漂亮,也很喜欢。甚至王后也注意到了。王后就命美姬去查问“究竟这小孩子眼里有了谁做爱人竟打扮得这样整齐起来。”借这机会,美姬就带了小约翰到她自己房里,细细看他的衣服,并且又给了他六十枚金钱,装在一个用她自己的头发编成的钱袋里,让他再去打扮得更好看。又给了他一个秘密的钥匙,他可以随便什么时候偷偷地到她房里来。【……HGAME……】又和他约定,在人多的地方,她是要装作对他很冷淡严厉的,他也应该做得很恭敬;但是假使她用一根针含在嘴里,那就是要他到约会的地方去,他应该用手揉一下右眼以代回答。这样的暗暗约定好了,那位年青的寡居的公主就在她的女官们面前打发小约翰走,说这个孩子是永久不识抬举的。
  小约翰装出很倒楣的样子,但是心里很快乐;他打算怎样花去那六十枚金钱。他缝了一件青色绸的长袍,用贵重的羔皮镶边,又缝了一个披风,用西伯利亚来的毛皮做里子。穿得这样好,宫廷里的贵族也是不多的。所以王后见了他时,就盯住了他看。她又命美姬去查问为什么小约翰那么漂亮。美姬和小约翰商量通了,报告说是他的父母给的钱,为的想使小约翰更加好看,希望从王上的亲随地位升到王上的“尚膳”。王后居然替小约翰谋得了这个地位,所以在十七岁上,小约翰就成为宫廷里的红人,自己有二个仆人和三匹马,他把马和仆人都打扮得很好看,因为他的情人现在对他更慷慨了。
  这样过去了几年,小约翰的声名和地位更加高了。法皇和宫廷里的贵族都很看重他。美姬表面上对他还是冷冷的,但常常把一根针啮在齿间,暗示一个甜蜜的幽会。小约翰要求骑士的头衔的时期也到了。那时的规矩是出去巡游冒险。美姬是竭力主张小约翰出去的。所以当他荣升皇室总管的时候,他就跪在国王面前申说自己的雄心,并请国王给与护照,他好到欧洲的四大强国里去。国王答允了,又给他两千枚金钱做旅费;王后是自己个人送他壹千,和宫廷有关的贵族都送礼物。美姬假装不送。直到王后要她送,她方说要送这位未来的骑士一个宝钏,算是彩物。但是私下里,她几乎把私蓄完全拿出来,替他买最好的马、盔甲、和兵器。她又教他先派了人到欧洲四大强国的宫廷报告他的行期。临行那一天,小约翰全身披甲,卸下面部的铁盔,又脱下右手的铁手套,跪在法国国王面前辞行。他接了国王的护照,就在授给护照的那只手上亲一个吻。美姬庄严地把宝钏戴在约翰的手上,约翰撑起她的衣缘来亲吻。于是他敏捷地跳上马【……全身包着那种铁皮罐头盒还能这么做?我坚决不信】,离开巴黎向西班牙去了。
  他一路上哄动了天下的注意。比利牛斯山的山径是有许多武士在那里看守,约翰用他的武艺,礼貌,一一将他们克服。这些西班牙骑士就随着他,护卫他一直向阿拉贡皇室的宫廷所在地帕弗鲁纳(Pamfeluna)去了。他的名誉比他的人先到,所以西班牙的头等骑士早先就在争论着谁去和这位不凡的法国人交锋。结果是选定了贵族恩格朗特(Enguerrand)。比武的规则是按照当时最高贵的法式。第一天,他们折断了五根槊。法国的骑士略占优势。间隔了一天,是饗宴。然后再徒步比武,用剑、刀、和斧。两个都打得很好,因此不得不时时休息一下补换兵器。后来,两个人的斧子都打落在地上了,约翰急拾起了自己的,却把敌人的斧头用脚踏住。恩格朗特失了兵器,就全身扑向约翰,想把他跌倒,但是那法国人站定了不动,却又用左手格开了敌人,右手扬起了斧头,可是并不往下砍。阿拉贡国王见交战得如此激烈,便将球杖抛下来,命令停止。于是两个敌人分开,再交换着礼仪。
  “尊贵的法国朋友,”恩格朗特揭开了铁面具说,“你是第二次对我客气了。”
  “呵!我的哥,说哪里话?”约翰回答,“既是我的斧头先落地,还不是你胜了我吗?”
  传令官引约翰到国王面前受赏的时候,约翰还把腕上的宝钏奉给那位西班牙骑士;但是恩格朗特不肯受,却把自己的剑献给约翰(这是战败者认输的仪式)。国王宣布,胜利属于约翰,所以恩格朗特的剑应该属于约翰;可是恩格朗特可以用一块红宝石来赎取。王后从自己颈间取下一个钻石的颈串来换取了约翰的宝钏。国王亲自为两位骑士卸甲。约翰看见恩格朗特的臂上沁出血来,就立刻用口吮了,同时掉下眼泪来了。但是恩格朗特的伤并不利害到使他不能参加那快乐的宴会。
  约翰急急回到巴黎,也是受到巨大的欢迎。国王拥抱他,王后对他微笑。当他将换来的钻石颈串奉给美姬的时候,她也忍不住微笑,不能再装出威严的假面目了。可是没有用针啮在齿间暗示片刻后的幽会,因为她刚刚没有针在手头;因此,她假装是在赞美王后所戴的一件首饰,悄悄地从王后头上拔了一支针,就含在口里了。
  于是约翰和九个同伴,再去游历欧洲的各国宫廷。他到处得胜,三年之后,方始回国。那时有一个波兰的骑士到巴黎来,要和法国国王的代表的骑士约翰见一个高下。约翰自然又是胜利者。有十二个英国骑士渡海而来,很不逊地说是要打败约翰。但是约翰个人就打败了他们中间的五个,扣留了他们的马匹、盔甲和钢盾。在这时候,法国国王正式授约翰以骑士的称号。此时他大概是三十岁了。按照当时的规矩,授骑士称号的仪节中包括着骑士选“花侯”的一段。约翰选了美姬。这就无异是说他爱美姬,似乎他们两人中间的情谊大可从此公开了。但这一件事,不知怎地却冷淡了美姬一方面的热爱。当约翰再出去到东方——那边有胜利等待他——的时候,这位美貌的孀妇突然患病了。御医也不知道是什么病,只说应该到乡间去休养。因此美姬到了土伦地方的别墅,正和约翰的采地做邻居。她在那里等候他来。但是,说来羞人,当他尚未回来时,美姬的眼光却又注在邻近一座富有修道院的院长身上了。
  约翰从东方回来,到了家后,便去拜谒他的恋人。他听说美姬是到树林里打猎去了,便赶往猎场。他远远地看见她穿了猎装坐在马上,觉得更加明艳妩媚了。她正在高兴的时候,眼睛耀着光,两颊红得异常可爱。但是,当她看见了约翰时,突然皱紧了眉头,甚至掉过头去。他正从马上跳下来对她行礼,却碰到了这样冷冰冰的接待,他简直弄糊涂了;更其使他惊异的是他又看见一个教士装束的人骑马跑过来喊着她,说是:再不上前,鹿要逃走了。她立刻和教士并骑驰去,更不再向她的爱人看一眼。约翰木然转过身去,悄悄地问那些女侍者,他有哪些事是得罪了公主了。其中的一个轻轻叹气说:“勇敢的圣特莱,时候是不同了!”于是渐渐地,约翰知道美姬似乎对这位教士很有意思。
  美姬是满面春风地和教士骑着马来了。约翰恭恭敬敬问美姬的起居,可是那回答是:“我从来不曾有过象现在这样的快活。”她说时瞟了教士一眼。教士却正近约翰身边来周旋。他说:
  “勋爵,我们是邻居,我们应该做朋友,”于是他又微笑着问美姬,“夫人,难道我们好不请勋爵和我们吃晚饭吗?”
  “随你的意思罢,”她回答:“但是他不愿意来的话,你也无须拉。”
  约翰忍住了性子,谢谢那教士,就跟他们到修道院里去。一路上他看见教士和美姬多么亲密,时时耳语,似乎是在嘲笑他。当他们到了修道院的门前,约翰跳下马,伸出臂膊来想扶美姬下马(这当然是他责任内的事),不料她却让教士扶她。约翰这时气极了,心里想就此走开,但是探明究竟的热盼,使他仍旧跟着走进修道院里。
  但是一进了修道院,他更加诧异了;因为酒席的丰盛精美,几乎使人疑惑这是皇族的婚礼,万万不是“苦修”的修院中人所宜有。那修道院长,像俗世人一般地应酬他的贵客;他和那些女太太们调笑,和约翰随便说话。但约翰只简单地回答他。连喝了几杯以后,院长更加忘形了;他讥讽似地问约翰道:
  “为什么你不快乐,我的好爵爷;难道是我的酒不好,难道是惯和国王们吃酒就嫌我们教士的酒席太鄙陋么?”
  约翰回答说“不是”;他说院长的诙谐很使他高兴,并且有这样一位贵太太在座也使席面增色不少。院长觉得约翰不大看重他的盛筵,便很不高兴,竟露出藐视骑士的意思,说骑士们跑江湖为生,能够参加这样的盛筵,简直是三生有幸。美姬又在桌下推着院长的膝头,鼓励他再讥讽约翰。
  “你得承认,”他接着说,“只有极少数的骑士是真爱名誉的。他们在宫廷里舒服得太懒了,就想找什么妇女来愚弄一下。他们的一件正事就是引诱妇女,名为恋爱的冒险。他们带一些表记在臂上、颈上、或是腿上,就骗得一些愚蠢的妇人相信他们真能为了她们去冒险了。宫廷的习惯又是鼓励他们去冒险;冒什么险?只是花钱游玩罢了。游倦了时回来,又得大吹而特吹他的勋业了。他们就是这样的欺世盗名!公主,你说是不是?”
  “我觉得你的话并不十分错,”公主回答,同时一笑,直刺入约翰的心。
  “呵,”约翰喊说,“难道公主也让骑士被诬谩讥讽?”
  “哦,可是我说的是实语;那些身上披了铁的人们看见了真正危险时心里一定是发抖的呢。”
  约翰此时不能再忍了,就正色问院长是说笑呢,还是当真?如果当真,应得负责任。院长的回答是:他是当真,他对任何人都负责任;如果是一个对一个,他不论在谁个面前,都是要支持他的话语的。他虽然不是披甲的人,可是谁愿意和他角力的话,他是一定答应的。他结束着说:“如果你一定不认,我们不妨角力,公主可以评判,究竟谁的理直。”
  美姬只是格格地笑,并且火上添油地说:“我尊贵的修道院长呀,难道你冒这个险么?凑巧是骑士没有带着他的壳(按是指盔甲,侮蔑之辞),而且他一定答应和你角力呢?”
  约翰被他们激到再不能忍耐了;虽然“角力”的玩意不在行,也要来试一下了。于是他们到了广场上,太太们在树底观看,约翰和院长就交手。他们两个臂挽着臂,腿勾着腿,扭着,绞着。他们盘旋了好一会,没有胜负。但是院长于此道是久经训练的,他能使巧,竟把约翰放倒在草地上了。约翰立即跳起来再角,可是徒然。观看的人们都笑起来,而美姬笑得尤响,她反语讥讽地喊:
  “饶了他罢,圣特莱!不要伤了那个可怜的教士哪!”
  他们再回进修道院里,约翰强自镇定,做出不以为意的神气。他很客气的对院长说,像院长那样体格好的人不披了甲为国王效劳是很可惜的。院长假谦虚了几句,然而实在很高兴,很骄傲。这样地两方面似乎和解了,约翰就邀请他们第二天到他堡里吃酒。大家都答应了,约翰回家去布置一切。
  第二天,美姬和院长都到得很早。约翰很恭敬地招待美姬,然而她的微笑都是为了院长。在欢宴中,客人们都觉得应该对于主人有相当的礼意,因而谈到约翰祖先的功业,谈到那堡的庄严,又谈到那些挂满在客厅里的盔甲、盾、兵器——大概是战利品。约翰指着一副很重的锁子甲(那是他亲手从一个苏丹身上剥下来的),极言其重,非常人所能任,结后却说:“如果我们中间有谁能够穿这副甲,我相信只有像你,尊贵的院长,那样的人,才是配呢。”美姬听了,就怂恿院长试穿这副重甲。院长欣然脱下了长袍,约翰就帮着替他穿上去。他把盔、甲都缚得紧紧地;锁子都用小锤子打紧。这么着,穿了的人就不容易脱下来。院长傲然在厅里踱着,很是不得了的神气;约翰却溜到边厢里,赶快也把自己武装起来了。
  院长还在厅里顾盼自雄,约翰却全身甲胄地进来了,跟着一个副官,拿着一对盾、一对刀、一对战斧和一对剑。同时厅的各门口都站满了武装的人,把兵器交叉地挡在各门口。这就是把每个出路都拦住了。
  “这算什么?圣特莱,你要干什么呢?”美姬着慌地问,脸色也变了。院长因为有假面具上的铁条阻住了视线,却还不知道四面的情形。
  “昨天,你们这位院长要我和他角力,那是他练习得很熟的;那末,今天,我也请他用我的兵器来和我比量一下。”
  约翰严肃地说。同时那位副官就请院长拣选兵器。院长瑟缩地不动手。他四顾想逃,可是已经没有出路。
  “圣特莱,圣特莱!”美姬恳求地说;但看见约翰转过身去不理,她又转了口气喝道:“不许。不然,我要生气呢!”
  “负约的女子,你已经自堕身价和美貌了;我不再敬重你是国王的堂妹子和我心里的爱人了。而你呢,妄人,”约翰转向那院长说,“像一个男子汉一样地防御着罢;不然,我把你从窗洞里掷出去。”
  院长见得逃是逃不了了,知道落了圈套了。可是他自恃有些力气,便拣了一柄战斧和一把剑。约翰也取了一柄斧和一把剑。院长比约翰要高过一个头,他想先下手为强,便直冲过来,打算一下就打倒敌人。但是约翰很敏捷地架开了院长的斧头,并不还击,只将他的斧头在院长的假面具上轻轻一叩,那院长便踉踉跄跄倒退了几步,撑不住竟扑倒在地上,他身上那副重甲的声音震得满厅堂镗然作响。他不能起来了,直挺挺地躺着,而约翰的斧头却高举在他头上,似乎就要劈下去。
  “住手!呵,圣特莱,饶了他罢!”美姬发急地喊。
  “不用怕;他那下贱的血,不值得污我的斧头呢。”约翰说。他随手揭开院长的铁面具,挖出他的舌头来,用剑尖轻轻一点,早是一个窟窿了。他说:“这算是惩罚你昨天那些诬蔑骑士的话!”
  在这时候,美姬晕倒了。约翰就在她的失知觉的身上解了一根蓝带子去,这蓝带子是美丽的妇女为表示贞洁起见而束的。他于是飘然离开堡去了,留下院长和美姬,随他们喜欢怎样亲热。
  约翰不愿再见美姬了。但是有一次王后召贵族们来讲故事给她听,约翰在宫里又看见了美姬。当轮到约翰讲故事的时候,约翰就把自己和美姬的事假说是从别处听来的一件匈牙利故事,细细讲了出来。王后和一些贵族都说那负心的公主不好,就是应该有重罚。美姬却不说话。于是约翰问她:“那么,你呢,在你看来那位夫人怎样?”
  美姬不敢说“那位夫人”是好的,只说那骑士的报复也未免太过分了一些;约翰没有回答,只悄悄地拿蓝带子(就是他那天从美姬身上解来的)的一头给她看。这就是他们的长期恋爱的结果了。
  【按:看完这故事之后感觉很不舒服。只是想说……中世纪人的想法真是和现在不同。后半段的变化令人难以理解,也难以接受:女方本来就是寡妇,难道连精神上也要从一而终吗?现代人中极少有能写出这种情节的;这故事也许很残酷,但也许也意味着真实。大概由贵香织里会喜欢这种题材的东西吧……】
  这便是散文罗曼史的最后式的一个例。在这里已经没有神怪,也没有亲兄弟父子不相识而恶战一场的那样粗陋的结构。我们知道从最初的韵文罗曼史到这篇,需要四五百年。罗曼史是写实化了。这一点写实的倾向,就在那时候起,居然在西班牙的想象的沃土中生了根,产生出大批的罗曼史来。这就是下章所要讲到的“后期的罗曼史”了。


   第四章  后期的“罗曼史”

  十六世纪的时候,崩颓的骑士制度的罗曼史,正在瓦解;这大堆的中古“文学”作品(如果也算是文学)的旧材料,便又被利用以为两种不同型的建筑物的础石。在一方面,这是被俚俗化了,成为闾巷的消遣读物;在别一方面,这又被升华为(最初是意大利的作家)出奇的诗篇,有世界的声誉。意大利民族不象北方人那样的嗜好罗曼史,所以当但丁和薄伽丘著作他们的杰作的时候,意大利人却只以流浪江湖的弦歌诗人(Gleemen)和寄食宫廷的游吟诗人(Jongleurs)的轻倩明媚的作品,为怡情的材料。封建制度的本身,在意大利亦早就为新兴的自由城市和共和国所摧毁;这些自由城市及共和国的武力,也早已是佣兵,他们的主将也不是贵族(例如约翰·霍克伍德Sir John Hawkwood【注:1320-1394,意大利名字是Giovanni Acuto,他那个时代中最著名的雇佣兵队长,为人毫无道德,见利忘义;参加过百年战争,后在意大利执业,曾为佛罗伦萨立下大功。其统率的佣兵团名为“白袍连队”】据说是裁缝的徒弟出身),因而罗曼史中的骑士的材料也不容易找到。再者,那时意大利的通商大埠早已和东方接触,输进了许多异域情调的小说,染色在他们的想象上。在威尼斯,早已有许多天方夜谭的故事在流行,那时欧洲其它各地还不知道有这些故事的名目。
  普尔西(Pulci)【注:著有著作名为《摩尔甘提》】和博亚尔多(Boiardo),阿利奥斯托(Ariosto)和塔索(Tasso)【注:其最著名的著作为《耶路撒冷的解放》,是极优秀的作品】,采用了法国罗曼史的材料而改制为浪漫的诗;他们在那些粗犷的原料上镶饰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又构造出更合人脾胃的结构,并且创造了新的人物,例如阿拉伯首领阿格拉曼特(Agramante)和洛多曼特(Rodomante),美丽的公主安琪莉卡(Angelica),苏格兰贵族泽尔比诺(Zerbino),摩洛哥皇帝曼伯利诺(Mambrino),以及其他的一些光怪陆离的面孔。传说的人物也有了新面目:所以罗兰在博亚尔多的“Orlando Innamorato”【注:《奥兰陀的恋爱》,骑士文学的名著】和阿利奥斯托的“Orlando Furioso”【注:《奥兰陀的愤怒》,在情节上承接前者而作,亦为骑士文学的名著】中间都不是从前韵文罗曼史中的罗兰那样粗犷了。总而言之,这些诗人所取于旧罗曼史(韵文的和散文的)者,只是一些人名、习惯、仪式;至于所成的诗篇却已是新的东西了。
  在英国呢,诗人如斯宾塞(Spenser)和西德尼(Sidney)等,也跟着了意大利诗人的榜样,很用心地从老罗曼史的大废物堆中捡寻一些好的断碎材料出来改制为近代文学中的杰作。那时在英国,旧罗曼史也堕落为闾巷的消遣读物,例如理查德·约翰森(Richard Johnson)的《基督世界七勇士》(Seven Champions of Christendom)便是。
  老罗曼史的材料又被戏剧家所采用。但如莎士比亚,虽然采用了许多的老罗曼史的人物和故事,可是不但没有染着老罗曼史的气味,就连骑士的习惯风尚也不大有。当时的剧台,已经兴起了一些借旧故事以讽刺目下的人生的作品。正在《堂吉诃德》(Don Quixote)出世的一年【1605年】,伦敦看见《向东方去呀》(Eastward Ho!)上演。因为讲到了苏格兰事情,触犯英王詹姆士【Ⅰ】的忌讳,这篇剧本的作者受了恶罚;然而像詹姆士国王那样靠滥授骑士位号以为生财大道的人,大概亦不会喜欢作者借剧中一个人物的嘴巴说:“现在的骑士资格和从前的骑士资格完全不同了。从前的,骑在马背上;我们呢,两只腿跑。从前的,有副官伺候着;我们呢,只有小厮了。从前的,顶盔披甲;我们呢,只裹了一件破袍。从前的,在旷野在沙漠中冒险;我们呢,只在街头彳亍。从前的,时时准备着得大名;我们呢,时时准备着当衣服。从前的,一眼看见恶魔就拍马飞奔迎上去;我们呢,看见了一条蛇就逃跑。从前的,扶助可怜的妇女;我们呢,制造出些可怜的妇女来了。”
  几年以后,贝奥蒙特(Beaumont)和弗莱彻(Fletcher),或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作一滑稽剧名为《火烧豚蹄的骑士》(The Kinght of the Burning Pestle),显然是受了《堂吉诃德》的影响。剧中主人公是杂货铺的伙计拉尔夫,到艾宾森林(Epping Forest)中去寻觅骑士样的冒险事业,杂货铺里的两个小学徒充当了伙计骑士拉尔夫的副官和亲随;拉尔夫训练这两个学徒时,有过这样一段话:“我的可爱的副官呀,还有我的亲随乔治呀,听着;从此以后,你们不可唤我的别的名儿,只呼我作‘火烧豚蹄的正直勇敢漂亮的骑士’;还有,你们以后再不要称呼一妇女作‘女的’或‘雌货’,只呼作‘漂亮贵妇人’就是,倘使她是要什么的;不然,称为‘受难的贵小姐’,还有,你们应该称一切树林为‘荒林’,一切马为‘千里驹’。”因此,下一次两个学徒看见主顾上铺子来的时候,就这样吆喝着:“一位受难的贵小姐要半便士的胡椒哪。”
  现在我们应该有几句话讲到《堂吉诃德》这部巨著了。
  许多人说塞万提斯(Cervantes)——说是《堂吉诃德》的作者——“在嘲笑中结果了西班牙的骑士风尚”。但是从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塞万提斯实在是在十七世纪初将那久已崩溃为碎片的骑士风格用诙谐的力量重新扫集拢来、高堆起来。堂吉诃德所披着出去找寻游侠事业的铁甲,是曾祖手里传下来的烂锈的铁甲;而他在一路上所做的令人发笑的行径,却正表现了所谓“游侠骑士”的风尚是早已死灭,不复存在于堂吉诃德当时的社会中了。塞万提斯对于骑士精神的同情心实亦不下于他的同时代的诗人;所以他对于堂吉诃德的空想的态度,是微笑中含着热泪的。所以读了这部伟大著作的人,常有两种不同的印象:一是只看见那挖苦的诙谐,一则看出诙谐背后的理想和现实的冲突,以及英雄的壮志受卑俗社会嘲笑时的抑塞愤懑。在这一点上,这部“罗曼史”甚至被称为最Melancholy(感伤)的著作。实在的,并不是每一个读者都有一对锐利的眼光能够看到那隐藏在诙谐背面的“世界的悲哀”的劲弦。
  《堂吉诃德》的大概情节,在这里只能作这样简单的说明:堂吉诃德爱看“游侠”的骑士文学,因此发了“游侠狂”,硬要到各处去除邪惩奸;可是这只是他的“空想”,现实社会上早已没有骑士的风尚了。所以碰了许多钉子,闹了许多笑话,终至于死。塞万提斯自己也是个理想者,他在这篇小说中有多少感慨是一定的。他这部书实在已经不是中世的骑士文学(虽然描写骑士的事),而是包孕着永久的人间性的小说。
  和《堂吉诃德》同时,西班牙这块肥土上,还盛行着另一种新式的“罗曼史”,便是所谓“田园罗曼史”Pastoral Romance。这一类的“罗曼史”如果要追寻起古典的源流来,可以追溯到罗马的“牧歌”;现在这些“田园罗曼史”大多数是写一个村俗的牧儿会出奇地列在漂亮的骑士和多情工愁的贵妇人的队里。最著名的例子是蒙特玛依尔(Montemayor)的《迪安娜》(Diana),约在十六世纪中叶出现于西班牙,而被欧洲各地的文人所摹仿——塞万提斯自己的《加拉提》(Galatea)便是摹仿《迪安娜》,而在法国,则有杜尔弗(D'urfe)的《阿斯特里亚》(Astrea),在英国则有菲利普·西德尼(Sir Philip Sidney)的《阿卡迪亚》(Arcadia)。
  “田园罗曼史”也盛行了许多时候,直到被赫瑞斯·华尔波尔(Horace Walpole)批评为“腻烦的,可怜的,迂腐的”以前,确有许多太太小姐们热心地读着【……这受众群再加上这评语简直就是言情小说呀……不过说回来,就连这些评价玄幻也是不配的啊】。在法国,直到十八世纪,尚有不少“田园罗曼史”的读者;黎塞留(Richelieu)红衣主教的时代,查尔斯·索瑞尔(Charles Sorel)作了一本堪和《堂吉诃德》比拟的大作“Le Berger Extravagant”,为“田园罗曼史”作了悲哀然而荣耀的殿军。“田园罗曼史”自此逐渐衰落了。
  索瑞尔的更著名的作品是“Francion”,属于又一派的“罗曼史”,即所谓“恶棍罗曼史”。这特别的“罗曼史”也是西班牙的出产,由于西班牙语的“picaresque”(恶棍)一字而得名为“Picaresque Romance”。最初的出现,尚在《堂吉诃德》问世以前,至拉·萨基(La Sage)的《吉尔·布拉斯》(Gil Blas)而登峰造极。
  “恶棍罗曼史”的主人公就是恶棍,无信仰、无羞耻、忽而为绅士、忽而为乞丐、忽而为骗子、忽而为达官;他也经过了许多“冒险”,但这“冒险”的对象不是什么沙漠、森林、也不是耶路撒冷,而是现实的平常人的社会。这些“恶棍”——或流氓——的代表,便是《阿尔法拉西的古兹曼》(Guzman de Alfarache)里面的古兹曼,和《托梅斯的拉扎利尔》(Lazarill de Tormes)的拉扎利尔。
  “恶棍”不但流行于西班牙半岛,又流行到外国去。在英国的摹仿者就是纳修(Nash)的《杰克·威尔顿》(Jach Wilton)和许多不值得题名的作品;在德国,稍后,便有了格林美尔·萧森(Grinmel Shausen)的《傻大哥》(Simplicissimus)。这却是一部不很平凡的著作,所以在《匈牙利的傻大哥》(The Hungarian Simplicissimus)这书内就有摹仿者。现在有人以为《傻大哥》这书可视为“近代小说”之祖;因为这书在“恶棍罗曼史”的型式中又很用了些写实的工夫。
  和“恶棍罗曼史”同时并行的,又有法国出产的所谓“英雄罗曼史”(Heroic Romance),诨名是“长谈罗曼史”(Romance de la Longue Haleine),因为是非常冗长。这一派“罗曼史”的父母是“田园罗曼史”和描写摩尔(Moors)人生活的罗曼史(那是和《堂吉诃德》同时得人称赞的);至于高祖曾祖则要算到后期的希腊小说。“英雄罗曼史”的摇篮则是朗布依埃府(Hotel de Rambouillet),就是莫里哀所讥讽的那些宝贝的大本营【注:朗布依埃侯爵夫人于十七世纪前半叶在自己府中创立专为文学界社交而设的沙龙,在此贵族和文人可以平等相处;其强调思想和表达方式的细腻与雅致,然终有过火之处,莫里哀遂作戏剧《可笑的女才子》以讥之】。主要的作家是苏德莱女士(Modemoiselle de Seudéry),她的哥哥,和拉·卡尔佩莱纳特(M.La Calprenède)。书中的人物,据“标识”是一些摩尔人,或是古典的,或是骑士,然而同样都穿一件法国衣服,经验着痛苦和冒险,像老罗曼史中常有的故事。浪漫的求爱,是描写得非常冗长,正合于那时的“有闲”人们的脾胃。
  这一类的罗曼史的代表作是苏德莱女士的“Grand Cyrus”,在十七世纪中叶出版,前后共十卷。更脍炙人口的,是“Carte du pays de Tendre”,也是十卷的长家伙,也是苏德莱女士的作品。这是一篇比喻体的小说,中间有“嗜好之河”、“冷淡湖”、“骄傲山”等等名目。而所要达到的地方,却是“恋爱之乡”。
  “英雄罗曼史”虽然很长,但是浮而不实,十卷的巨著可以缩小为一页。然而居然流行很广很久。纵使一时被莫里哀在舞台上嘲笑,被布瓦洛(Boileau)在他的有名的讽刺文里讥笑,被斯卡隆(Scarron)的《滑稽小说》(Roman Comique)和菲雷蒂埃(Furetière)的《中产阶级小说》(Roman Bourgeois)所呵斥(这两部小说都是写实主义的先导),然而风行如故。理查德森(Richardson)的作品虽然有一个十八世纪人的软心,可是实际上亦不过是这些法国的英雄罗曼史的化身而调和着英国人的道德观念而已。
  到十九世纪,“英雄罗曼史”也不时髦了。“罗曼史”的时代总算完全告终,近代小说开了灿烂的花。
  总而言之,在后期的罗曼史中,我们只有纸上的“骑士”,却已没有实在的生活在人间的骑士。当骑士制度消灭了三百年后,骑士文学的势力还在欧洲文学的血管中流动;在这一点上,不能不说骑士文学的震撼文坛的力量比任何文学上的潮流都要利害些。这又和骑士文学的背景的封建制度一样,欧洲封建制度崩坏三百年后,封建思想还不能从人心中扫除净尽。现在社会组织离开中世纪已经太远,因而骑士文学亦就完全成了古董,再没有复活的希望了。


   第五章  骑士文学的类别

  现在我们要看看那大堆的骑士文学是讲一些什么人物的故事的。
  通常是把骑士文学的故事分了“群”,每“群”有一个中心人物;和这中心人物有关系的重要人物则又有独立的故事,那就称为“支”。这些“支”又有“旁支”。
  这样的分法,适用于韵文的和散文的罗曼史,但在“后期罗曼史”就不大通用,因为后期罗曼史已没有可作中心的人物。所以我们只能把最有名的韵文和散文的骑士文学的内容用下列三个题目来包括:
 一、关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
 二、关于查理曼大帝和他的贵族的,
 三、关于西班牙半岛的。
  除上列三类而外,韵文罗曼史中尚有许多故事是取材于希腊罗马的神话和小说的,因为本属于“古典文学”的范围内,所以不把它们算是一类了。原来初期的罗曼史,即韵文罗曼史的作者,常常喜欢把希腊、罗马古典文学中的人物披上了一套中世纪的服装,使他做武士去。希腊和特洛伊之战(那是荷马的《伊利亚特》所咏的故事),亚历山大的武功,是韵文罗曼史最普通的题材。赫拉克勒斯(Hercules),伊阿宋(Jason),珀尔修斯(Perseus),——这三位都是希腊神话中的要人,却都穿上了中世纪的骑士装,在欧洲跑马。不但韵文罗曼史是如此,即在十六世纪的“田园罗曼史”,十七世纪的“英雄罗曼史”,也都很用了些“古典的”材料。属于亚瑟王的“故事之群”里的人物也常常流露出影射或摹仿“古典”文学的痕迹。例如从特利斯坦的故事内就可看出许多有趣味的摹仿来:主人公(特利斯坦)杀了个恶魔【按:应为毒龙】,正像珀尔修斯;他被毒箭【按:应为龙的毒液】所伤,又像菲洛克特忒斯(Philoctetes);他的乔装被自己的狗识破,又像尤利西斯(Ulysses);他抛弃了妻,像帕里斯(Paris)【按:上述这些对比都相当牵强】;最后是他的死期的到来,则像埃勾斯(Aegeus)那样乘船向无涯的大海出发。不但亚瑟属下的武士,就是亚瑟王自己也是被称为和古典文学里的英雄有些渊源的。
  凯克斯顿(Caxton)——十五世纪末的一个出版家兼翻译家,曾列举世界九大人物,堪为“罗曼史”中的主人公的,便是三个异教徒,特洛伊的赫克托尔(Hector)、马其顿的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罗马的优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真能扯……】;三个犹太人,约书亚(Joshua)【注:旧约圣经里的先知,为摩西的后继者】、大卫王(King David)、犹大·马卡比(Judas Maccabeus)【注:公元前2世纪时的犹太领袖,曾率领犹太人驱逐塞琉古帝国的统治而建立了历史上犹太人最后的独立王朝,马卡比王朝】;三个基督教徒,亚瑟王、查理曼大帝、和布永的戈德弗鲁瓦(Godfrey of Bouillon)【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十字军的著名领袖,曾从回教徒手中夺回耶路撒冷】。这就说明了原来的韵文罗曼史和散文罗曼史是包括了所有“古典文学”以及“圣经”里的故事的。
  先讲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
  在威尔士(Wales)和布列塔尼(Brittany)的民间,最初流行着一种关于英人祖先的传说,行吟诗人和教会中人把这种传说写下来,至十二世纪,有蒙默思的高弗瑞(Geoffrey of Monmouth)者,根据了这些材料,用拉丁文写一本书【《不列颠诸王史》】。据这本书,则谓罗马始祖埃涅阿斯(Aeneas)的后裔有名为布鲁图斯(Brutus)者,航海到了不列颠群岛(即英伦三岛)的南岸,建设了一个新王国;这就是英人的祖先。布鲁图斯的后代就有一个亚瑟王。高弗瑞并没讲到亚瑟王的故事,后来在诺曼底(Normandy)王朝的诗人如罗伯特·瓦思(Robert Wace)等就做了许多关于亚瑟王的武功的诗【《不列特传奇》Roman de Brut】。其时诺曼底族(那时做着英国的王)和撒克逊(Saxon)族的感情尚未融洽,所以这些歌咏撒克逊族的辽远的先王的诗篇,因是出于诺曼底宫廷诗人之手,遂不为撒克逊人所喜欢。可是在大陆上,这些诗篇却是很流行的。后来诺曼底族和撒克逊族融合为一家人的时候,亚瑟王的故事方始翻译为英文,在英国流行起来。
  把亚瑟王的故事整理连贯起来,使成为历史形式的,是十五世纪末的马罗理的《亚瑟王之死》。这一本书在1485年由凯克斯顿出版。凯克斯顿的序文上说:“可惜的是亚瑟王的故事更流行于海的那边;许多书讲到他的丰功伟业的,早已在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希腊出现,和在法国一样,都是比英国多些。”然而他又很有把握地说亚瑟王【注:和桂妮薇合葬】的墓还可以在格拉斯顿伯里(Glastonbury)找见,而且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里还藏着亚瑟王的印文,多佛尔(Dover)堡里又有加文(Gawain)【注:亚瑟的外甥,最著名的圆桌骑士之一】的头颅,因此“没有人能说我们不曾有过一位国王叫亚瑟”。
  马罗理和凯克斯顿却不知道将来的作家会不承认亚瑟王实有其人,并且猜度他是凯尔特族的一位神【按:当然这也只是一种说法】。
  我们无须多问亚瑟王的传说是怎样发生流衍的,也无须研究亚瑟王是否真有其人;据亚瑟王的传说的本身,这位王的“人性”已经是很可以怀疑的了。温彻斯特城堡(Winchester Castle)的大厅中现在确有一个大圆桌,据说就是亚瑟王的有名的“圆桌”,还是从亨利四世时代传下来的;然而这个“古董”的假,是不言而喻的。
  所以亚瑟王的故事,只是神话性质的野史,据马罗理所述,大略如下:
  当优瑟·蟠龙王(King Uther Pendragon)死后,英国陷于没有真皇帝的无政府状态的危险。优瑟王的儿子就是亚瑟。但因一向是秘密地养在外边(这是罗曼史中主人公照例的出身,必须是神秘的或异常的),所以没有人知道,连亚瑟自己也不晓得。亚瑟是在一位贵族埃克托(Sir Ector)的家中长大的,表面上就算是埃克托的儿子了。现在优瑟王死了,发生王位问题,所以那时的先知者墨林(Merlin)【按:顺便说一句,原本传说中的墨林并非如现代小说里写的那样,是强大的魔法师;他实际上是国度中的先知、最优秀的“视者”,也就是所谓的德鲁依druid】就要设法把久已秘密的亚瑟扶上了王位了。墨林使坎特伯雷(Canterbury)的副主教召集所有的贵族到坎特伯雷大教堂来;教堂的庭中有一块大理石,中嵌一铁砧,而砧上就插着一把剑。石上有金字:“谁能拔出此剑,即为英国之王”。于是到来的贵族们都来拔那把剑,可是都不能。后来,小孩子的亚瑟走上来,就轻轻地将那把剑拔了出来。墨林就宣布亚瑟是优瑟王的儿子,应该继承大位。
  亚瑟登了王位,就表示他是个能干的治者。他有把宝剑艾克斯卡里巴(Excalibur)【“削钢剑”】,没有人见了不怕;剑的光彩“就像三十个火把那么亮”。他这把剑是“湖中仙女”给他的。他用这把剑,压平了对他叛乱的贵族,克服了苏格兰和威尔士,并且打胜了十一个在他境内作乱的王。墨林做了亚瑟王的军师。他预知亚瑟王将来是要死在五朔节出世的人的手里,因此他就搜集了国内所有的该日生产的孩子,装在一条大船,送出海口,让风浪把他们一齐淹死。但是孩子中间有一个摩德里德(Mordred),亚瑟王的外甥【注:实际身份则是亚瑟与其姐摩甘娜乱伦之子】,却被一位和善的渔夫救去,后来长大了,就执行命运的指示。
  但是亚瑟王不能常常听从墨林的话语。他的臣下催促他结婚,他选中了卡米利亚德(Cameliard)王的女儿桂妮薇(Guinevere)。虽然墨林警告他“她不是可以完全拿来做老婆的”,但亚瑟王没肯听。桂妮薇的妆匲,除了一百名骑士而外,还有那有名的“圆桌”,是可以列坐一百五十名骑士的那样大桌子。亚瑟王此时只有三十名骑士是有资格坐在“圆桌”旁边,所以很有些位子留给后来者。“圆桌骑士”从此就成了最光荣的称号。
  这些骑士们巡行国内各处,好象是一些警察似的,时常准备着帮助美丽的妇人和被压迫的穷人。他们又制裁那些作恶的骑士、杀巨人、革除恶俗。当他们从冒险回来时,他们的功业就传扬于国内。亚瑟王又时常召集国内的骑士来比武;年青不出名的骑士就会立即得到盛名,有资格坐到“圆桌”旁边去。
  亚瑟还有很彪炳的对外战争。那时罗马的皇帝路西乌斯(Lucius)派一位使臣来向亚瑟索贡,说是根据了凯撒的战功,英国是属于罗马的。亚瑟王的回答是在约克(York)的一个议会前宣布了对罗马作战。他在桑得维给(Sandwich)集中了舰队,就向大陆进攻。路西乌斯虽然有十九国君为后盾,并且有五十五个巨人做卫队,却终于失败,而且被亚瑟王亲手杀死。亚瑟王的兵直到日耳曼境,但又回到意大利,克服了伦巴第(Lombard)和托斯卡纳(Tuscan)诸城,并且和回教徒打了一仗,胜了回教徒的首领普利阿姆斯(Priamus),将他转化为基督教徒,受了洗礼,列为“圆桌骑士”的一人。
  但是正当全盛的时候,就看见“圆桌”的崩坏已在暗中开始了。武力所不能敌的胜利,却被罪恶玷污了。亚瑟的王后桂妮薇和圆桌骑士之一的兰斯洛特发生了不名誉的恋爱了。他们这罪恶太大了,只有血可以洗去。于是悲剧开幕,一步一步迫紧来了。
  亚瑟王的姐姐摩甘娜(Morgana)和桂妮薇的感情不好。她怂恿那两位颇有妒意的摩德里德和阿格莱瓦(Agravaine)去侦探皇后和兰斯洛特的幽会。他们将皇后的事情报告了亚瑟王。亚瑟当然震怒,命令将桂妮薇烧死,但又被兰斯洛特救了去,带到他的堡寨里。亚瑟王就带兵围困了兰斯洛特的堡。因为兰斯洛特是最勇猛的骑士,所以能够守住了堡,不让亚瑟攻破。于是教皇来干涉了。他派了个主教来调和。亚瑟王取回了他的后,可是兰斯洛特却逃出英国,到法国的一个城里为王。亚瑟率加文(现在是亚瑟王惟一的依为右手的骑士)驱兵到大陆来讨伐兰斯洛特,但是立刻有新闻从国内来促他回去,因为亚瑟的侄子摩德里德变叛了【哦哦……受诅咒的乱伦之血呀……背叛的宿命呀……不可抗拒的命运之轮呀……这简直是少女漫画啊^^】,召集了一个新议会,竟自在坎特伯雷加冕了。这个摩德里德甚至说还要取桂妮薇为妻。桂妮薇不肯从,逃上了伦敦塔。摩德里德派兵围了塔,“还开了大炮”,但是徒然,桂妮薇终于不下来。
  不幸伦敦的市民反帮助了摩德里德,所以他竟敢到多佛尔去阻止亚瑟登陆。在那里,摩德里德打败了,逃到西部,又在雷昂尼斯(Lyonnesse)【按:凯尔特神话中沉入海中的数个神奇国度之一,也是特利斯坦的故乡】打了一仗,摩德里德为亚瑟所杀,然而亚瑟自己也受了重伤。亚瑟的最后的从者,贝迪维尔(Bedivere),护送这位受伤的王到一个破教堂里,在大海与河之间,月光照得水明如镜。亚瑟王吩咐贝迪维尔将宝剑艾克斯卡里巴掷在水里;贝迪维尔很舍不得,直到亚瑟发怒了,然后撒手,只见水中伸出一条白臂来将剑接住,就没入水中不见了。亚瑟从此死了。但是他的尸首却不见【按:有些传说则谓亚瑟的尸首被仙女带到了仙境阿瓦隆Avalon】,贝迪维尔一天早上起来,看见个新坟,旁边有茅屋,贝迪维尔就在茅屋中隐居。兰斯洛特和桂妮薇也是悲剧的结果;兰斯洛特入山做隐修士,桂妮薇进了女修道院。
  这便是亚瑟王的传说的梗概。在这大故事的圈子内,包括着“圆桌骑士”的最著名的几个人的故事。还有那先知者墨林的结局:墨林爱一个水的女神【Nimue】(在罗曼史中,她们都是害人精),被她偷去了符咒,反用以禁闭墨林在一块大石头下(或说是高塔,或说是橡树的空干内),永久不能见天日了。
  再看关于查理曼大帝的“罗曼史”。
  在法国,查理曼大帝和他的贵族,代替了亚瑟王和“圆桌骑士”在英国的地位。虽然查理曼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上的皇帝【768-814在位】,可是他的故事却和亚瑟的同样地虚无缥缈。从历史上看,这位皇帝实在是条顿族的贵人,说的是日耳曼话,家居在莱茵河旁【亚琛】;却不知怎地被中世纪的法国诗人当作“民族的英雄”,把巴黎算是他的都城,并且给加上了法国皇帝的宝冕了。
  这些故事,最初自然是由吟游诗人的歌唱而流行于民间;最早的编写者,似乎是一位主教图尔皮努斯(Turpinus)或图尔平(Turpin)。这个事实,使得查理曼的传说会比亚瑟王的传说更多些神学上的意义。亚瑟王和他的骑士都是死得不明不白的,但查理曼的骑士却都是“灵魂有着落”,——不是被半异教的神秘的女后摄引了去,便是为天使导上天堂。查理曼的武功的对象,当然的也是异教的阿拉伯人了,虽然事实上跟查理曼常常打仗的却是撒克逊人。查理曼曾经在西班牙境内和新月旗的军队打过仗,这是历史的事实;但胜利远不如“罗曼史”所宣称的伟大。“罗曼史”中说查理曼本人是超人的躯干和筋力,但也和亚瑟王一样,查理曼传说中的活动的角色却是他的臣下。他手下最勇敢的骑士有十二个,这又是摹仿《圣经》上的十二使徒;这十二位骑士大都是战死,或被迫得叛乱。所以我们也没有列举他们的名字的必要。十二人中最著名的罗兰,实在是查理曼传说的中心人物,比查理曼本人更为重要。——实在查理曼不过是这些故事的贯串的线索,——我们就先从这个罗兰讲个梗概罢。
  历史上并没讲到罗兰怎样和查理曼发生关系。在“罗曼史”内,罗兰是查理曼的妹子贝尔莎(Bertha)和米隆(Milon)公爵所生的儿子。因为他们的婚姻是不得查理曼同意的私奔,所以贝尔莎和米隆不得不亡命在外。小孩子的罗兰跟着父母流浪在外,受了许多苦。更不幸的是米隆失足溺水而死,贝尔莎穷困不堪,竟使小罗兰在街头行乞。有一天,查理曼在宫中和他的骑士们吃酒,突然小罗兰穿了破衣服来了;他直走到查理曼面前,拿了一盘菜就走,仿佛是在自己家里。立刻他又回来抢了一大杯酒。骑士们都骇然了,查理曼却赞赏小罗兰的勇敢,并不生气,反笑着问:
  “你这行为,倒好像你是在树林中,一盘菜一杯酒就好像是水是果子,可以让你随便拿走的。”
  “都是给我母亲的,”小罗兰只这样回答。
  “你的母亲一定是乞丐中的皇后了。”查理曼说,就吩咐他的骑士们去找那个女人来。
  当贝尔莎来了时,查理曼痛悔自己的严厉,以至贝尔莎和罗兰贫困至此。于是一切都忘了,都饶赦了。
  另一个故事则谓米隆并没死,亦未亡命。查理曼听说在阿尔德尼斯(Ardennes)有一个巨人,他的盾上有一颗珍奇的宝石。查理曼派了六个骑士去抢这颗宝石来。六个人中间就有米隆,他带了小罗兰一同走。在路上,米隆躺在一枝大树下睡着了,罗兰瞥见那巨人正从树林里来。罗兰不去唤醒父亲,却跳上了父亲的马,取了矛和盾,就去迎敌。巨人看见一个小孩和他对打,忍不住大笑起来,可是笑声未终,巨人的左手已经被罗兰砍去,手中的镶着宝石的盾亦落在地上了。巨人跑过去拾那个宝贵的盾,又被罗兰在膝间刺了一矛,这就仆倒在地上,让罗兰割了头去。罗兰取了那宝石,藏在衣内,又在溪水中洗过了手,然后回到父亲旁边,好象没有刚才那一回事。当米隆醒来时,见得已经误了事,很不高兴,可是小罗兰仍旧不说起杀巨人的事。此时其他的骑士已经在树林中发现了那流血的巨人尸身,就各人带了些东西回去;一个是带了巨人的长手套,又一个则取了巨人的矛,一个取了剑,又一个取了盾。他们都自称是杀了巨人了,但是那宝石却不见。直到后来忽然发现米隆盾上凸出的一件东西像太阳一般的发光,——正是那宝石——这才引起大家的惊异。连米隆自己也愕然,他问罗兰:“你是哪里弄来的?”罗兰却很平淡地回答道:“就是在你睡觉的时候,我杀了那大家伙了。”
  关于罗兰的幼年,还有许多不同的传说。有一个传说,把罗兰的父亲作为伐木人;另一个则谓他死于战场。有一说则谓罗兰的父亲死后,寡母转嫁给奸人加尼隆(Ganilon)。又有一说则谓查理曼从罗马回来时经过某镇,有三十个孩子到查理曼行辕前,孩子的首领是有力,伶俐,而且食量大,因此引起了查理曼的注意。那孩子后来自说是皇帝的外甥,就带查理曼到了他父母的地方。看见自己的妹子多么受苦,查理曼就掣出剑来想杀死那引诱的男子,可是罗兰像小狮子似的跳过来按住了查理曼的手,这一按是这样的有力,以至查理曼的指甲上渗出血来了。查理曼很喜欢罗兰的勇武,就饶赦了一切。
  不论怎样说,罗兰这孩子立刻被查理曼所承认,而且留养在宫中了。不久罗兰就显示他是值得抬举的。有一天,来了个摩尔的使臣,说是奉苏丹的命令要查理曼降服,不然,就以兵戎相见。查理曼怒极了,就回答要在阿斯普拉蒙特(Aspramonte)和阿拉伯人开战。出发以前,查理曼吩咐图尔平将罗兰和其他的四个孩子禁闭在一个塔内,免得他们要跟着军队去冒险。但是当他们听得军队的喇叭声和战马的嘶鸣,又看见战士们从塔下走过,这五个孩子就发狂似地要去从军了。看守人想骗他们在花园里玩,然而无效。他们先拟贿赂看守人放他们出去,又继之以甘言恳求,也都无效。于是用最简单的方法把看守人打倒,夺门而出。他们又在路上打倒了五个布列塔尼的骑马人,抢上马飞驰而去。
  那时查理曼的骑士和阿拉伯人开战,最初似乎占优势。但在酣战的时候,查理曼被苏丹的儿子尤蒙特(Yaumont)所迫,正危险的当儿,罗兰忽然冲进来了。像老鹰攫物似的,罗兰一下子冲倒了尤蒙特,杀了他,夺过那把有名的宝剑杜兰达尔(Durandal)。这把剑是后来替罗兰建立了许多的功劳的。便是在这一仗中,罗兰被授予骑士了。
  现在罗兰的事业开端了。他的第二次大功是讨伐一个叛臣的儿子奥利佛(Oliver)。两个恶斗之后,做了好朋友。罗兰和奥利佛的妹妹订了婚;然而他们似乎很少见面,因为罗兰有七年之久在外游侠,走遍了西班牙和意大利以及欧洲各处。在他的冒险游行中,罗兰收服了一个巨人,成为他的忠心的副官,跟着他冒险。
  有许多时候,和阿拉伯人的战斗中,没有罗兰参加。因为罗兰的缺点是说话无忌讳,性情暴躁,时时要和查理曼争闹,有一次,查理曼打了他一下耳光。罗兰怒得脸都红了,手抓住了剑把,想拔出剑来刺击查理曼,然后他想到是他的舅舅,勉强忍住了。可是罗兰从此走出了查理曼的军营,仗着一身的本领,漫游各处;他到过麦加(Mecca),很不得地参加了当地的政治,还做了波斯总督。但在这一切的胜利和富贵中,他想到了查理曼,想到了奥利佛,想到了法国,未尝不泫然泪下。在法兰西的骑士方面呢,也盼望他回去,像孩子盼望着母亲。后来罗兰在奉谒了耶路撒冷以后,回到欧洲,张本气地在西班牙海岸遭到了船覆,因此容易地又和查理曼的大军联合,被热烈地欢迎回去。
  罗兰事业的告终是在朗塞斯山峡(Ronces Valles)之误中埋伏。这一次的诡计是奸人加尼隆布置好的(加尼隆这个人,或说是罗兰的后父,或说是仇人;在中世纪的罗曼史里,加尼隆是个典型的奸人,等于犹大,但丁的《神曲》把加尼隆置于地狱的最下层)。当查理曼的大军从比利牛斯(Pyreness)山径退走的时候,加尼隆为阿拉伯王画策,在山隘伏兵,截断了查理曼的后队。加尼隆知道罗兰骄傲,一定只带少数人押后,掩护大军的退却。果然罗兰中了埋伏;血战之后,罗兰力竭将死,然后吹他的银角求救。这一道角声是这样的响,连山那边的查理曼也听得了;查理曼挥军回来的时候,只救得了罗兰的尸身了。这个消息到了罗兰的爱人阿尔达(Alda)的耳朵时,她一恸而死。
  除罗兰的故事外,查理曼传说之群中最有名的故事,是查理曼和埃蒙(Aymon)的四个儿子的战争。这个故事,在法兰西和日耳曼都极流行,常见有插画绘四个人同骑一匹马,就是有名的埃蒙氏的四兄弟。他们四个的名字是莱纳尔德(Renaud)、理查德(Richard)、阿拉尔德(Alard)、格依查德(Guichard)。他们的父亲埃蒙,是道尔多尼(Dordogne)的伯爵。他们的堂兄弟玛吉斯(Maugis)是一个善魔法的法师,因为对于查理曼有杀父之仇,便应用法术来造成了埃蒙氏四个儿子对查理曼的敌对。也就是这个玛吉斯,捉得了并且驯服了莱纳尔德的有名的坐骑巴雅德(Bayard),这匹马对于四兄弟的冒险事业有绝大的帮助。
  四兄弟在阿尔德尼斯地方长大后,就在查理曼朝上做了骑士,矢忠于这位皇帝。但是有一天,因为是下棋,莱纳尔德和查理曼的侄儿勃尔托莱斯(Bertolais)争闹起来,勃尔托莱斯出言无理,莱纳尔德一时性起,提起棋局打过去,竟把勃尔托莱斯打死了。现在莱纳尔德除了跳上巴雅德,飞奔回父亲的堡,没有别的法子了。但是老埃蒙年轻时候虽然也是桀傲不驯的,现在则太忠于皇帝,不愿回护自己的儿子;因此母亲吩咐四兄弟骑在巴雅德的背上逃走,母子们洒泪分别了。
  四兄弟在阿尔德尼斯境内亡命;后来他们在穆斯(Meuse)山顶造了一座坚固的房子,他们在森林内打猎活命。但是查理曼的军队追得很紧,并且把山围困了,直到食尽,四兄弟方又冲出到森林中,哪知父亲也受了查理曼的命令来捉他们了。于是他们再逃出去,在严冬中受寒挨饿。他们的铁甲生锈了,他们的衣服破碎成片,在风雨之下,他们的肤色变黑而且多毛。除了巴雅德,其余的马都死了;巴雅德会吃枯叶,还是很壮健,所以能够背了四兄弟,一伙东奔西跑。
  夏天来了时,四兄弟溜回家里,投在母亲的怀里了。她几乎不认识他们了,直到看见了莱纳尔德头上的一个疤。她自然不能不收留这四个饿儿子,但当老埃蒙回家来看见了,以为是四个乞丐,就命令他们赶快出去。但是母亲还能够把四个儿子的衣物用品都补充好,然后送他们再到世界上。
  他们在路上遇见了玛吉斯,五个人一伙儿跑到南方,替波尔多(Bordeaux)王抵御阿拉伯人。波尔多王为酬勋起见,将妹子配给了莱纳尔德,并且允许他在加伦(Garonne)河岸造一座坚固的堡,名为蒙坦班(Montanban)。可是不久,查理曼经过了西班牙要回巴黎,看见了这一座新堡,而且知道堡主正是他所要得而甘心的四兄弟。查理曼命令波尔多王献出这四兄弟来,当被拒绝时,他就准备开战了。在这个故事中,罗兰至此始出面。他到了朝廷上,立刻被查理曼认为外甥;并且为要给他弄一匹好马,特召集了赛马会。莱纳尔德知道了有赛马会,忍不住要把他的好马去出风头。于是玛吉斯用法术变莱纳尔德为翩翩少年,又把巴雅德的毛都变成雪一般白。结果自然是巴雅德胜,查理曼要买了,莱纳尔德不卖,又骄傲地自己宣布了真姓名,便驰马逃走,虽然查理曼发一万五千骑兵去追,也没有用。
  这一件事,更激怒了查理曼;但因他正有别的战事,遂放过了埃蒙的四兄弟,暂时让他们过太平日子。
  一旦战事完了,查理曼就召集了法兰西、佛兰芒(Flemings)、日耳曼、撒克逊、布列塔尼、诺曼底、英格兰等国的联军,要去攻击埃蒙氏的四兄弟。在用武力以前,查理曼先试用阴谋。这次波尔多王受了运动,决定牺牲那四兄弟了;他引诱四兄弟从坚堡内出来,穿了红袍,拿着玫瑰花,好像是休假日的游玩。四兄弟到了山脚边,就有查理曼的骑士奔向他们,这就打起来了。但是他们的表兄弟,丹麦的奥吉尔(Ogior),此时正为袭击队的首领,暗中留情,并没紧逼;因此玛吉斯得以救出了四兄弟。阴谋既已失败,查理曼就用大军围困了蒙坦班堡。围困是长期的,莱纳尔德用尽他的能力来防御,彼此相持不下。有一次,莱纳尔德的兄弟理查德被查理曼这方面捉了去,查理曼下令缢死他。可是没有人肯行刑。罗兰尤其愤激;他宣言,如果查理曼定要如此暴虐,他宁可帮助敌人去。后来一个无耻的小人愿意去把绳子套上理查德的头颈。这一次,却是那聪明的马巴雅德显神通了。它把蹄踢在莱纳尔德的盾上,惊醒了他。莱纳尔德跳起来,从堡上看见远处有绞人的架子,正要把他的兄弟吊上去。他立刻跳在马背上,飞也似的下来,杀了那无耻的行刑人,救了理查德。
  蒙坦班堡既久攻不下,两方面同意于“比武”决胜,莱纳尔德和罗兰对敌。这一次“比武”是非常的,两个都是头等的骑士。他们先在马上冲决,不分上下,于是弃马而步战,终至于扭着了角力。查理曼的一面和埃蒙氏兄弟的一面,都跪着求上帝帮助自己。于是“奇迹”来了,天送下一片黑云,将决斗的两位骑士包裹在内;借了这屏障,那两位互相钦佩的骑士就握手成了好友,罗兰请求莱纳尔德带他回堡去。黑云开时,查理曼看见两个敌对的骑士已经成了好友,不禁愤然对他们喊道:“莱纳尔德,只要我还活一天,你休想安枕!”于是蒙坦班的被围更加紧急了。
  又在一次交战中,查理曼自己被莱纳尔德捉到了;但莱纳尔德慷慨得很,轻轻地放走了这位皇帝。更有趣的是玛吉斯的法术。他变形为乞丐,为游行的香客,或是别的人,混进了查理曼的军营,偷了皇帝的宝冕和众骑士的剑,然后又用法术将查理曼催眠,运到堡里。查理曼醒来时看见自己成了俘虏,不胜惊异;可是那四兄弟跪在他面前,请他许和。莱纳尔德说:“我给你蒙坦班,我给你巴雅德;我可以离开法国,我到东方去为圣教效力。”但是查理曼依然不肯;后来四兄弟放他走时,他亦没有感谢的意思。“去罢!”莱纳尔德说,“只要是上帝和你所喜,我们可以做朋友的。”
  然而守者这方面失却了有力的联盟者玛吉斯了。这位魔法师看得前途黑暗,入深山隐居去了。攻者还是天天来挑战。堡中的粮食也吃完了,老弱和小孩们已经天天有饿死的了。四兄弟们不得不杀马来充饥了;甚至莱纳尔德的宝马巴雅德也将不免。莱纳尔德自然不肯杀这个好家伙,可是他的妻和孩子们实在快就要饿死了,莱纳尔德不得不向着巴雅德拔出剑来。巴雅德快活地长嘶,欢迎主人的剑。莱纳尔德到底不忍下手,姑且把马血来代替;这使莱纳尔德家人又延长了十四天的生命,可是巴雅德只剩得一张皮和一副骨骼了。最后堡里有一个老的住户想起有一条地道可以通到外面,所以大家都从这地道里逃了出去,等到查理曼进堡时,只看见一些饿死的尸身,埃蒙氏的四兄弟早已去远。
  查理曼立刻知道那四兄弟在一个新地方又立定了脚跟了。于是围困和攻战又开始了。查理曼方面的骑士,有一位诺曼底的理查,被莱纳尔德捉了去。莱纳尔德派人告诉查理曼,如果不许和,就要绞死理查。查理曼还是不允和;因此莱纳尔德就把理查吊在绞人架子上,专派人去和查理曼交涉。理查在绞人架上等了许多时候,查理曼还是不肯允和;可是他手下的骑士们却都愤怒了。大胆的罗兰代表了全体骑士说:“我们都对你辞职了!”这样的被迫着,查理曼方始答允了莱纳尔德的求和。莱纳尔德履行的条件是:他本人即赴耶路撒冷,他的马巴雅德给了查理曼。查理曼余恨未息,把巴雅德缚在一块大磨石上,沉于河中;但是这匹好马把绳子啮断,泅水到了岸上,跳到树林里过自由的生活。莱纳尔德在耶路撒冷打仗,得了许多胜利。他回来时知道妻已死,子受仇人的虐待;但孩子们已经能够自立。莱纳尔德觉得功业已至顶点,退而入山苦修,自救他的灵魂。他到科隆(Cologne),看见正在建筑一大教堂,他就自佣为泥水匠,搬运最重的石头,但只要每日的面包,不要工钱。伙伴的工人妒忌莱纳尔德的大力,乘他睡时用大槌子将他打死,弃尸于水中。尸在水中淌着,就有灵光发出来,又有天使们的宛转的歌声;尸每到一处,则该处教堂的钟就会自己响起来,并且病人都忽然好了,跛足又能行,盲目者又能视了,直到后来,他的兄弟们认识出来便是他们的哥哥莱纳尔德。
  所以英雄的莱纳尔德,就变成了圣徒了。故事至此完结。
  和查理曼传说有关者,尚有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的故事。可是我们现在不多说了。从上引的两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查理曼传说比亚瑟传说更多些宗教气味。查理曼的固执、刚愎、和易受谗言,实在比亚瑟利害得多。又亚瑟自己也还是个骑士的风度,至于查理曼,则除了皇帝的威严刚愎外,并不见有什么特色。
  最后,我们讲关于西班牙的“罗曼史”。这也就是堂吉诃德最熟悉,而且读了发狂要去游侠的那些骑士文学。这一类的“罗曼史”,无论在起源上,在风格上,都自成一派,而且只有极少的几点是和英法的骑士文学有关。因此我们得以独立一题来研究它。
  西班牙有一个头等的“罗曼史的”英雄毕瓦尔的罗迪利格·迪亚兹(Roderigo Diaz of Bivar),以抵御摩尔人著名,通常称为“Cid”【就是“熙德”】(勋爵)或“Campeador”(先锋)的,就是指的是他。他是一个历史的或半历史的人物,生当诺曼底人克服英伦之时;他的勋业载于诗歌及散文的罗曼史,而民歌中亦多他的轶事。据各方面的记载,他在未成年时曾杀死一个侮辱他的父亲的贵族;他曾和一个癞病的人同睡,癞病者原来是神,因祝福他有非常的功业,摩尔族的城和君主都在他的剑下崩溃;他有一只狮子跟着,像是驯养的狗,并且他有一匹神马,和两口宝剑,名为科拉达(Colada)和提泽纳(Tizona);他又曾与皇帝及教皇不和,然因他的功业太大,教皇终于恕了他;在老年时,他死于巴伦西亚(Valencia),摩尔人闻讯来侵,于是基督徒将迪亚兹的尸身扶在他的神马上迎敌,摩尔人看见了就自行溃散。在历史上,也暗示这位英雄是一种贵族出身的罗宾汉,有时和摩尔人作战,有时也和自己同国人打仗。
  还有几个不大出名的英雄亦见于西班牙民歌中。最著称的是盖弗洛斯(Geyferos),据说是罗兰的亲戚,而为查理曼大帝的女儿梅莉森达(Melisenda)的丈夫。梅莉森达被摩尔人掳去关在萨拉戈萨(Saragossa),时常逼她改嫁。她被囚至七年之久【按:七年……又是七年……有的时候甚至会想,是不是古人的审美观跟现代人不一样啊……就象伏尔泰说的那样,旧约圣经创世纪里,亚伯拉罕携妻子撒莱到埃及时,撒莱已经六十五岁了,而埃及人认为她艳绝人寰,连法老都要娶她;而二十五年后,她九十岁的时候,腓尼基王也为她的美貌动心,依然要娶她。这可真是“难题”……撂在那七年,人都发霉了,还救什么……】,然后盖弗洛斯来救她出去;而这也是受了查理曼的怒詈,故盖弗洛斯奋然要去救她回来。他先到罗兰那里,要借他的马和兵器。因为他自己的兵器和马早已借给他的亲戚蒙特西诺斯(Montesinos)到匈牙利境内游侠去了。罗兰最初很不信任这位绣花的骑士;他说,他曾经立过誓,兵器和马是永远不借给别人的。盖弗洛斯当下非常的怒,竟拔出剑来刺罗兰,本为别人所劝阻。这么一来,罗兰倒嘉许他尚有勇气,就将兵器和马借给了他。
  盖弗洛斯在路上跑得很快,所以十四天的路程在七天内就赶完了。他来到萨拉戈萨那一天,正是星期五,那摩尔族的君主和他的全体骑士都到清真寺里去了。盖弗洛斯居然不受盘问,就进了城。又由一个基督教的俘虏的指引,到了他的老婆被禁闭的宫。那时她正倚在窗前,盖弗洛斯抬头时便看见了她。梅莉森达就掉下眼泪来了。因为盖弗洛斯戴着面具,梅莉森达一时认不得是谁;但他的基督教骑士的装束却使她想起了祖国和爱人来了。她说:
  “骑士,我求你,不要放开了一件能够叫你发财的差使呵。如果你到法国去,请你去对盖弗洛斯先生说,他须得赶快来救我了。但如果他已经忘记了我的爱,那么,去告诉奥利佛,告诉罗兰或是我的父亲,法国皇帝。因为如果再不来救我,他们就要强迫我做异教徒了,七个摩尔族的君主争着要我嫁,可是我永久不能忘记盖弗洛斯的爱。”
  “不要这样哭,我的夫人”。盖弗洛斯回答,“你的差使请尽管放心交给我罢,因为我不是别人,就是盖弗洛斯,奥利佛的堂兄弟,罗兰的侄子,并且我的爱使我到这里来。”
  梅莉森达认识盖弗洛斯的声音,立刻下来和他拥抱。当他正将久失的老婆揽在怀中的时候,一个看守人看见了,大叫起来,因而城门也就关了。盖弗洛斯将梅莉森达抱在怀里,在城中绕走七匝,还是找不到出路,可是摩尔的骑士却都已经从他们的清真寺里回来,擐甲挺矛,从四面逼迫来了。
  “啊!”梅莉森达惊喊,“如果我们骑的是罗兰的坐骑范伦迪夫,那么我常听得罗兰说,只要松开了肚带,放开了胸甲,用靴上的钉去刺它的肚皮,它就会逃过城墙的。”
  这话提醒了盖弗洛斯。他如法照办,那匹马果然跳出了城外。他们赶快逃,后面有七队的摩尔人追来。当追急时,盖弗洛斯将妻安置于古墓中,返身和摩尔人战。这又是罗兰的无敌的宝剑把摩尔人杀退。
  他们俩坐在马上,不分昼夜地赶路,一面说情话。不久,他们已在基督教的土地上了,却见前面有一个穿白甲的骑士挡住了去路了。盖弗洛斯准备着交战。但当接近时,盖弗洛斯认识对方的兵器正是他自己的兵器,而对方的马亦认识了主人,快活地嘶鸣着了。原来对面的骑士就是盖弗洛斯借给与马和兵器的亲戚蒙特西诺斯,正从匈牙利回法国。于是他们俩快活地拥抱过了,一同回法国;盖弗洛斯引他的妻到查理曼宫中,受众人的庆祝。
  《高卢的阿玛迪斯》(Amadis de Gaul)在西班牙的散文罗曼史中开了个新局面。这一篇名著的起源是有好些不同的意见。据苏塞(Southey)及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这《高卢的阿玛迪斯》是葡萄牙人瓦斯科·罗贝拉(Vasco Lobeira)在十四世纪末叶所作;许多人猜测,以为瓦斯科·罗贝拉也是根据了法国的原本,则是因为法国久已被视为一切骑士文学的摇篮。法文和西班牙文的罗贝拉译本,已经有自由的删改增饰,以后就来了大批的摹效,它们的作者也是很难确指的。总而言之,“阿玛迪斯罗曼史之群”,在色彩上可以称为是代表了西班牙的;这不但因为西班牙境内很流行这些罗曼史,并且因为它们的人物都带着浓厚的东方色彩,正表现了摩尔人久据西班牙半岛时东西人民的想象的融合。船舶和海战在“阿玛迪斯罗曼史之群”中占了显著的地位,这又表示了西班牙的海上冒险事业的特殊背景。
  《阿玛迪斯》的作者很勇敢地割断了前人的传统观念,把他的著作的系统建立在他自己的历史和地理的立场上;并且那里头的神怪事迹也是新辟蹊径的。如果他有什么远祖,则他的英雄的出身当是亚瑟派而不是查理曼。《阿玛迪斯》的中心背景,(据第一卷的事实而言)是在不列颠三岛,但也是想像中的不列颠。时代是放在基督纪元的初年,虽然书中所述骑士制度和风尚已经是纪元后一千四百年的产物了。伦敦、温莎(Windsor)、布里斯托尔(Bristol)、以及别的一些英国的地名然而非现在的英国人所能了解的,常常出现在《阿玛迪斯》中。
  原文是很冗长的,现代的读者或者连苏塞的节本都不耐烦读,所以此处略述这《阿玛迪斯》的梗概,恐怕也是需要的罢。
  加林特尔(Garinter)、布列塔尼的国王,有两个女儿:一个是堂而皇之地嫁了苏格兰王朗基尼斯(Lauguines),另一个,爱莉塞娜(Elisena),和她父亲的客人高卢国王佩利恩(Perion)有了不名誉的爱。这一类的秘密的恋爱,在罗曼史中并不是主要的事件,无非因为书中的英雄必须有个奇异的出身,使他幼年时代的生活带些神秘色彩而已。现在,佩利恩和爱莉塞娜的孩子,(就是阿玛迪斯)是私生子,所以那母亲将孩子放在橡木空干中,浮于水上,一直流入了大海,然后被一个苏格兰骑士甘达尔斯(Gandales)所救。他把孩子带回自己家里,和自己的孩子甘达林(Gandalin)一同抚养,后来他们俩成了生死交。小阿玛迪斯在甘达尔斯家里,被呼为“海的孩子”;大家都知道他的生身不等闲,因为他来的时候,颈上有羊皮纸的小卷,说他是国王的儿子,又他的摇篮里还有许多恩物,预备将来访问时作为表记的。苏格兰王和后不知道这“海的孩子”就是自己的姨侄,但是很喜欢他,所以把他和甘达林都带到宫里去养育,作为王子阿格莱斯(Agraies)的伴侣。这一段描写,在罗曼史中算是很写实的;苏格兰王和后到甘达尔斯家里吃饭,皇后看见“海的孩子”,奇怪他的名字,又喜欢他的相貌、举止,所以就召进宫里作为王子的小伴。
  现在佩利恩已经正式和爱莉塞娜结婚了,并且生了第二子,名为加拉尔(Galaor)。这个儿子已经不是私生,自然可以留养了,但又被巨人名为甘达拉克(Gandalac)者偷了去。这个巨人为的要报私仇,所以偷了加拉尔去;他把孩子付托给一个隐士,因此加拉尔也受了骑士的教育。佩利恩和爱莉塞娜又生了第三子,名弗罗莱斯坦(Florestan),这一位,也是因了别种原因,和父母分离,后来方始归还。这样,《阿玛迪斯》这罗曼史就有了复杂的结构;佩利恩的三个子都流落在外,异乡相逢,各不相识,都会打起来,直到结局是父子兄弟认识,团圆。这三兄弟做了许多冒险事业,阿玛迪斯带着他的义兄弟甘达林做副官。阿玛迪斯和父亲团聚是在佩利恩拜访苏格兰的时候。那时有大不列颠王和女儿奥丽埃娜(Oriana)亦在。阿玛迪斯和奥丽埃娜有了爱,后来佩利恩既认出阿玛迪斯是自己的第一子,一对小恋人就此成了眷属了。
  《阿玛迪斯》的主要结构即如上述。三兄弟的冒险的遭遇有一个极复杂的结构,虽然终于父子兄弟团圆,但是英雄们都未死,所以就引起了许多“续编”式的摹仿的作品了。不但是阿玛迪斯本人,还创造出他的子孙们的罗曼史来了;我们有他的儿子艾斯普兰迪安(Esplandian)的冒险事业,又有他的孙子利苏尔特(Lisuarte),曾孙希腊的阿玛迪斯等等的故事。原来的英国的背景是不足奇了,于是背景便移到了君士坦丁堡,到了特拉比松(Trebizond),到了巴比伦,到了许多人家知道或不知道的地方。奇遇上再堆积奇遇,不幸上再堆积不幸,幻术上再堆积幻术,直到现代的读者会被书中的幻术所催眠,再也没有耐心去读完。【按:这话说得很有意义。看看现在那些所谓“著名”的玄幻,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一二百万字的大长篇;而有些奇幻长篇似乎也将向这一方面发展,加之网络连载的特殊性,到后期基本上都会出现“为拉长篇幅而拉长篇幅”的情况。但是必须知道:一部小说的价值并不和它的长度成正比。事实上,近百万或上百万字的书籍阅读是很耗时费力的,那些又臭又长的垃圾作品的唯一用途也只是将人催眠而已】这样,《阿玛迪斯》就成为一代“皇朝”,在它的系统内的人名,如果列一个表,也够得个博士学位的。单说法兰西方面的摹仿的作品,也就有五十部之多,都是讲到阿玛迪斯这一家的。
  这就是西班牙半岛上自成一派的“罗曼史”;也就是这些“罗曼史”使得堂吉诃德发狂。有人从《堂吉诃德》中间搜寻所有的堂吉诃德读过的“罗曼史”,列起一个表,知道堂吉诃德的图书目录至少有三十大页之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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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参考用书

H.A.Guerber:"Myth and Legends of the Middle Age."【《中世纪的神话和传说》】
A.R.Hope Moncrieff:"Romance and Legend of Chivalry."【《骑士文学与传说》】
【按:当然,上述两本书现在是根本不可能找得到了】
Sir Thomas Malory:"Morte d'Arthur."【《亚瑟王之死》】
Anon:"Song of Roland."【《罗兰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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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述两本书乃是骑士文学中最著名的著作;以下是我所知的、国内目前所出的此类骑士文学著作,以及参考用书。
◎参考用书方面:
  正如我在一开始所说的,国内系统而深入地介绍骑士文学的书极少。讲西方文学史的书会在其中略微提到一点,但那实在微不足道。冯象先生新近出版了一本优秀著作《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是专门介绍亚瑟王传说的。这本书从文笔到内容都极其优秀,为近年来少见的精品,强烈推荐此书。除此之外,确无值得一提者;非专业著作方面,有马克·吐温的《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及卡尔维诺的《不存在的骑士》(《我们的祖先》三部曲之三)两部小说,在书中分别有着对亚瑟王及查理曼传说的讽刺和恶搞,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原著方面:
  和此书初作时相比,现在我们已经能够接触到大量被译介过来的骑士文学原著了。最有名者,那本《堂吉诃德》已是十分普及;至于旁的重要著作,目前国内主要有译林的“世界英雄史诗译丛”及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在出。
○“世界英雄史诗译丛”中有:
 《贝奥武甫/罗兰之歌/熙德之歌/伊戈尔出征记》
 《尼伯龙人之歌》(《尼伯龙根之歌》)。
○“外国文学名著丛书”中有
 《罗兰之歌》
 《特丽斯丹与绮瑟》(《特利斯坦与伊索尔德》)
 《尼伯龙根之歌》
 《熙德之歌》
 《疯狂的罗兰》(《奥兰陀的疯狂》)
 《解放了的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的解放》)
  若想进一步了解骑士文学,这些书都是必需的。就我个人而言更推荐译林的版本。“外国文学名著丛书”里的书译得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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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去年看到茅盾先生早期的这本《骑士文学ABC》时就有一种愿望,想将书录入电脑;着手实施以来,录入过程耗时费力,但我终于将之完成。应该知道,我并不打算单纯地将全书抄录下来;在录入过程中,添加了许多按语与注解。为添加这些东西,又看了很多另外的资料,因此这过程对我自己也是一种提高。无论如何,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感兴趣的人提供帮助;因为这一件事,也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感谢读者诸君。】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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