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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研究论坛讨论区[战史资料] → 《以色列现代史》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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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现代史》连载完
真是一本沉闷的书丫,以前看的时候不觉的,o起来就郁闷加三级鸟……

中译本前言

  宪

    以色列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国家。它之所以值得研究,我觉得主要有这样几点:
    首先,当代以色列国家建立和发展的历史,是非常奇异和独特的。它既是当代世界历史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从某种意义来说,它又是当代世界历史中的一个特例。
    当19世纪中后期出现政治犹太复国主义思想,提出要重新建立一个犹太民族国家时,人们根本不相信这样一个国家能够建立起来。确实,这些犹太复国主义者当时所面临的困难是非常巨大的:犹太人散居在许多国家中,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共同的民族意识,他们中的许多人希望通过同化的方式彻底融入居住国社会;犹太人没有一块可以建立自己国家的土地;他们建立国家的要求最初根本得不到其它国家的承认和支持;开始时,他们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和领导机构,也没有经费和其它物质条件。但是,后来他们居然成功了。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兴起半个多世纪之后,一个犹太人国家——以色列国奇迹般地出现在地球上。
    以色列建国后,它处于人口数十倍于它的阿拉伯国家的包围之中。在建国后的二十多年里,它与阿拉伯国家打了四次大的战争,小规模的流血冲突和暴力事件不计其数。但是,它不但奇迹般地生存了下来,在历次阿以战争中都赢得了胜利,而且还在这种环境中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成为中东地区在经济、军事力量和在社会发展水平方面首屈一指的国家。最后它终于得到了阿拉伯国家的承认,走上了与阿拉伯国家和平共处的道路。
    当然,我们可以从一些历史原因来解释以色列的成功。例如,近代欧洲社会中持续不断的反犹排犹运动,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希特勒对犹太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给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提供了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动力;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巴勒斯坦处于某种“权力真空”的状态,给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地域空间;赫茨尔、魏兹曼、本·古里安等犹太复国主义者的不懈努力和奋斗,也是使该运动得以成功、以色列国得以诞生的重要内因。以色列建国后,一些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给了它巨大的支持,为它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我觉得,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值得研究的东西。
    其次,以色列位于亚、非、欧三大洲交汇之处的中东地区的中心,这里不仅战略位置十分重要,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而且这里也是重要的古代文明发源地之一,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共同的圣地。现在,再加上它靠近重要的石油产地阿拉伯半岛和波斯湾,虎视着连通地中海和印度洋的苏伊士运河。以色列独特的地理位置也突出了它的重要性,使它的一举一动格外引人注目。
    第三,尽管以色列只是一个五、六百万人口的小国家,但它是世界上唯一的犹太人国家。就像世界各地的炎黄子孙对中国有一种永远割不断的联系一样,分布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犹太人也都程度不同地把以色列看作他们自己的母国,对它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与它保持着一种特殊的联系。我们都知道,犹太人是一个很独特的民族,他们有漫长而曲折的历史,他们为人类文明作出过杰出的贡献,他们中产生过许多著名的人物。直到今天,犹太人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仍有着很重要的影响。犹太文化对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和东方的伊斯兰文化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要了解和研究当代犹太人,也必须研究以色列。
    第四,由于以色列独特的历史,使这个国家的社会具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点。它的人民来自世界各地,既有来自欧美国家的西方犹太人,也有来自亚非国家的东方犹太人;既有来自繁华都市、受过现代教育的企业家、银行家、科学家、艺术家;也有来自穷乡僻壤、目不识丁的游牧民、部落人;既有许多根本不信仰宗教的世俗主义者,也有大量极端虔诚乃至狂热的犹太教徒。以色列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但它国内又存在着具有社会主义色彩的基布兹、莫沙夫、犹太工总等社会经济组织。以色列的军事制度、政党制度、议会制度也都极有特色。在这里,东方和西方,现代和传统、世俗和宗教、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奇特地混在一起、融为一体。可以说,小小的以色列为人类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很有价值的活标本。
    正是由于上述这些原因,国际学术界都比较重视对以色列的研究。尤其是在西方国家中,出版了不少对以色列和犹太人进行研究的书籍。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中国和以色列没有建立正式的国家关系,我们对以色列的了解和研究很有限,出版的有关以色列的书也很少。这种情况近年来已有了很大改变,尤其是1992年初中国与以色列建交以后,国内研究以色列和犹太民族、文化、宗教的队伍有了很大发展,人员、机构都有了增加。北京、上海、昆明、南京等地先后都建立了一些从事以色列和犹太学研究的学术机构和团体,出版和发表了不少论著。与此同时,国内学术界与以色列和其它国家学者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和密切。
    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对以色列和犹太人的研究水平还不高,成果也不多。这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的地位是不相称的,也不能满足我国的对外开放、加强同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的需要。在对以色列进行研究时,我们既应该出版一些由我国学者撰写的著作,也有必要翻译出版一些国外有代表性和有影响的著作。目前来看,西方关于当代以色列综合性历史的著作,影响较大的有两本:一本是美国学者霍华德·萨克尔(howard m.sachar)所著的《以色列史:从犹太复国主义兴起到我们的时代》,另外就是由英国学者诺亚·卢卡斯撰写的这本《以色列现代史》。
    这本《以色列现代史》的特点是材料丰富,史论结合,学术性很强。特别是对以色列的政治制度的发展变化,各个政治派别和政党的沿革,书中的叙述十分详尽。这大概与作者所处的时代和所掌握的资料有关。另外,尽管作者是一个西方人,但他对阿拉伯一以色列冲突所持的态度还是比较公正的,叙述也是比较客观的。但现在看来,这本书也有两点明显的不足:一是出版的时间较早,书中只写到1973年的“十月战争”,而没有涉及70年代以后以色列经历的一系列重要变化;二是这本书比较偏重政治史的分析和叙述,而关于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其它方面的内容相对就比较薄弱。    
    我相信,。这本《以色列现代史》中译本的出版,对我国今后的以色列和犹太学研究,是会起到有益的推动作用的。
    1995年3月于昆明

    录

第一编  现代以色列的起源
第一章  十九世纪欧洲的犹太人………………………………2
    犹太居住区的传统社会——解放和犹太人
    身分——激进的思想与运动
第二章  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和十九世纪的巴勒斯坦…………18
    平斯克和锡安热爱者——向巴勒斯坦的第
    一次移民——阿哈德·哈阿姆和赫茨尔——
    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工人犹太复国主义
    ——西尔金和博罗霍夫   
 
    第二编  以色列国的创立(1904—1948年)
第三章  国家的创建者:第二次移民(1904—1914年)  ………40
    第二次移民的先驱——劳工的宗教:a.d.
    戈登——政党政治的出现——“劳动征
    服”——基布兹的兴起——萌芽中的工会
    ——希伯莱语的再生
第四章  国家的创建者:第三次移民(1914—1924年)  ………66
    世界大战中的巴勒斯坦——魏兹曼和《贝尔
    福宣言》——雅博廷斯基和本·古里安——
    走向劳工团结——犹太工总的建立——犹
     太工总的章程——莫沙夫和基布兹的发展    
第五章  阿拉伯人、犹太人和英国人(1917—1939年)  ………93
    国际联盟托管——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    
    ——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和犹太人协会——
    犹太移民和土地购置——英国的统治
第六章  犹太人自治的基础(1917—1939年)………………118
    犹太人经济和工人运动——政治党派——
    犹太人准政府
第七章  三角冲突(1920—1939年)…………………………139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与阿拉伯人——犹太工
    总与阿拉伯工人——阿拉伯人的起义——
    《皮尔报告》及其影响
第八章  犹太人自卫武装的建立(1920—1930年)…………167
    哈加纳的起源——统一的军事组织——从
    地方民兵到民族武装力量
第九章  争取继承权的斗争:巴勒斯坦与欧洲大屠杀
    (1937——1945年)…………………………………………185
    国家问题——世界大战中的犹太巴勒斯坦
第十章  争夺继承权的斗争:以色列国的建立(1939—
    1948年)………………………………………………203
    战争期间哈加纳的发展——掌权派与反对
    派——英国统治的垮台——分治及英国的
    撤离——宣告独立

    第三编  创建中的民族国家(1947—1967年)
第十一章  战争、休战和移民(1947—1951年)……………240
    领袖本·古里安——独立战争——停战与
    边界——大规模移民
第十二章  宪政过渡(1948—1953年)  ……………………272
    临时政府——“小宪法”——公民身分与
    个人地位——政治组织与国家
第十三章  意识形态与政治演变(1948—1956年)  …………294
    劳工、民族与国家——政治参与、政党及
    有关问题——稳定的联合政府——军政,
    关系——以色列、犹大教和犹大人
第十四章  经济与社会发展(1952—1964年)  ………………324
    资源与人口——经济增长与结构——经
    济与社会融合    ’
第十五章  通向战争之路(1948——1957年)  ………………350
    以色列和阿拉伯世界——地区实力政治
    ——停火协定的破坏——安全与和平
    ——走向西奈——西奈战争及其后果    
第十六章  意识形态和政治的发展(1955—1966年)  ………382
    工党的接班人问题——工党的分裂——
    从战争到战争
第十七章  民族性的确立(1948—1967年)  ………………402

  后记(1967—1973年)…………………………………………416
  地图………………………………………………………………433
  总索引……………………………………………………………44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24 10:09: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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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现代以色列的起源

    确实,我们是被推入一个不是我们创造的世界里来的。但是,我们的孩子被推入的那个世界又是谁创造的呢?
          莫迪凯·M.卡普兰拉比

 第一章  十九世纪欧洲的犹太人

    犹太居住区的传统社会——解放和犹太人身分——激进的思想与运动

犹太居住区的传统社会

    以色列国本身,以及它许多最典型的制度,都是十九世纪东欧犹太人生活遭到毁灭的产物。因而,要理解现代以色列,就有必要简略地考察一下东欧的传统犹太社会。
    由于许多世纪以来的流散,世界犹太人中产生了三个主要分支:中东的东方犹太人;源于中世纪西班牙的塞法尔迪犹太人,主要分布在地中海盆地周围;以及阿什肯纳兹分支,即欧洲基督教国家的“西方”犹太人。十九世纪初,大约有二百五十万犹太人,其中,“西方”分支占大约三分之二。这其中,东欧的犹太人又占了十分之九以上,四分之三的东欧犹太人处在俄国统治下,其余的则在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势力范围以内。
    东欧犹太人在十九世纪发展异常迅速,增加到大约九百五十万,而东方犹太人仍保持在一百万左右。十九世纪末,世界上大约一半的犹太人生活在俄罗斯帝国内被称为犹太居住区的保留区域内,另有大约二百五十万多一点住在东欧的哈布斯堡王朝统治区域内。    
     伊斯兰国家的犹太人尽管在地位上与他们的穆斯林邻居并不平等,但是,他们的境况比欧洲犹太人要好得多。由于欧洲犹太人一直否认基督教,他们被当作一个劣等阶层。他们只能从事一些受歧视的行业,而不能从事其他行业。他们也不从事农业。在中世纪时,他们被隔离在城镇中为他们专设的“隔都”(ghettos)内,被迫缴纳歧视性的税收,并经常受到残酷迫害。
    每一个犹太人社团都带有一些它所在的主体社会的一些文化特点,因而,在不同的犹太人支系中,存在着许多显著的差异。东方犹太人除了宗教习俗和信仰外,基本上融入了占主导地位的阿拉伯文化,并且使用阿拉伯语。塞法尔迪人也是如此,但是,他们靠一种来源于中世纪卡斯蒂尔地区的西班牙语的混合语言拉第诺语来保持他们的特殊身分。西欧的阿什肯纳兹人接易了主体社会的语言,但是,由于频繁受到驱逐而迅速向东方,以及后来又由东向西迁移,促进了意第绪语的使用。这种语言是从中世纪莱茵河地区的德语中发展起来的,并混合了希伯莱语,它使东欧的犹太人在频繁的迁移中仍然能够继续保持交往。
    不仅由于人数众多,而且也由于在宗教教育中公认的活力和领导地位,十九世纪东欧的犹太人社团是犹太历史遗产的主要继承者。正是他们,为以色列的现代历史、人力资源、思想意识和社会组织提供了主要来源。
    十字军东征时代,在西欧受迫害的犹太人在波兰找到了避难所,他们在那里得到了皇室庇护、宗教自由和社区自治权。当波兰王国在十八世纪末陷入无政府状态时,俄国继承了它的大部分领土和犹太人。从十九世纪初到1915年前后,犹太人被排除在俄国:本土之外,而且几乎毫无例外地被限制在从波罗的海延伸到黑海的犹太人居住区内。居住区内犹太人的城市化程度很高,有时他们的隔都的人口占了一个大城镇人口的多数。但是,也有许多人在小村镇中与农民毗邻而居。    
    除了居住上的隔离外,整个十九世纪,犹太人都被迫服从一系列限制他们的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变化无常的规定。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出现了一场解放风潮,使许多犹太人离开了隔离区,投身于工业或更广阔的商业领域,或者是接受了世俗的高等教育。尽管这次解放运动寿命不长,却使犹太知识分子受到了俄国文学和民族主义的影响,并把更多的经营活动引入了犹太居住区的经济生活中。
    一方面受到严格的经济法令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必须承担歧视性的税收,居住区中的犹太人在十九世纪逐渐走向贫困化。在波兰政权统治下,犹太人曾经被限制只能从事属于封建社团等级的几种职业。他们集中在国际贸易,高利贷,为政府征收税款,酒类交易,各种手工业以及小买卖。由于禁止拥有不动产或者土地,企业家们将他们的财富变成流动资本,他们的经济角色也因此而确定了下来。尽管有很多人处于贫困之中,尽管犹太人受到严格规定的角色扭曲了他们的职业结构,但是,在波兰时代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犹太经济都是相对发达的。犹太老百姓较穷,但大部分人都能维持生活,同时,包括一些大企业家的一个普遍的中产阶级已经出现。随着社团主义的崩溃,尤其是1861年农奴解放之后,犹太人发现他们不仅受到多变的法律的压力,而且在一直被公认为是他们保留领域的范围内也受到了直接的竞争。与此同时,方兴未艾的工业化造就了成千上万的小商人、手工业者以及法律有时候禁止他们使用机器的体力劳动者。铁路交通的发展,毁掉了成千上万的小客店店主,马车夫和马贩子们的生计,在这些行业中,传统上有许多犹太人。
    一个调查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犹太人状况的俄国政府委员会公布,百分之九十的犹太人是“仅够糊口的无产阶级”。到十九世纪末,将近一半的犹太人靠他们中有工作的人提供的慈善金维持生活。与此同时,在1917年革命前沙皇统治的最后三十五年间,对犹太人的直接官方迫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就是当时犹太人被迫维持社区生活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经济背景。
    犹太人的社团传统和实践在许多世纪中都几乎原封未动地保留了下来。直到十八世纪中叶前后,传统社会才开始解体。尽管传统的领导机构在十九世纪继续衰落,尽管沙皇们也不时企图要打破他们的自治,然而,自治的实践及其记忆却在犹太文化中留下了政治习惯的烙印。而且,犹太人还继续使在宽容的波兰统治时期形成的社会组织网络发挥着作用。这些组织起源于宗教生活,在犹太人自古代以来居住的所有地区,随着历史的变迁这些组织派生出各种不同的种类。
    从十六世纪中叶起,波兰的犹太人自治机构曾经被赋予国家的权威。除了传统的宗教组织外,这些机构还包括征税和司法机构,并控制着教育、福利和经济生活。在与社会隔离的情况下,社团自治有必要建立在互助的基础之上。行政管理活动集中在犹太会堂,并且得到拉比法和传统的宗教权威的批准。这和国家强制同样有效,并且赋予政治生活一种有些专制、但是以自愿为基础的,色彩。行使权威的主要约束力是禁令,即一种规定了具体程度的逐出教门的判决。
    每个犹太人居住区的权力机关是社区委员会(希伯莱语为克希拉,有些作者写作卡哈尔),由一个领取薪金的拉比象征性地担任领导,并由各家家长间接选出的非神职人员的士绅组成。士绅们具有荣誉资格,委员会主席一般由他们按月轮流担任。1765年前,这些委员会通过一些代表机构松散地联结成更广泛的地区性机构,定期开会,对影响整个社区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社区委员会讨论的问题涉及到了在其管辖下的个人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这一切是由一个有时候报酬丰优,但更经常的是得不到报酬的行政管理机构根据一种复杂的道德标准来进行管理的。得到宗教传统认可的地方和地区性委员会的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保护整个社团的利益和福利,必要时,还要保护整个社团的生存,有时甚至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
    犹太男青年的教育是犹太人自治中最受重视的保留权利,比提供市政服务、维持慈善机构都更重要。传统的等级制度对产生于社团内外的现代化影响进行了抵制,这种抵制最有效地体现在初等学校和塔木德学院中。确实,可以这么说,传统社会的意义就在于它对宗教教育的尊崇,以及给予最有希望的年轻学者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支持。
    除了实行社团的内部管理外,社区委员会还通过一个领取薪金的官员,处理与外部权力机构及相邻的非犹太社团的关系。(希伯莱语称为希塔德兰。)这个官员通常是社团中最精通世故的人,通晓非犹太世界的法律和外交。社区委员会负责向外部权力机关转交在犹太社区中集体收缴的税收。大概正是由于俄国政府为了图方便,而让犹太人自己收税,才使得犹太人的自治得以长期存在,即使在沙皇正式决定毁灭犹太社团时也是如此。税款一般由委员会的宣过誓的估税员征收,他们按由宗教权威认可的习惯和传统决定社区中每个成员应付税款的数额。有时候,社区委员会也会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比如说,它从外部的权力机关得到了有利可图的酿酒的特许权,然后再在社区中把它承包出去。
    家庭是传统社会及其管理机构最重要的支柱。父亲牢牢控制一切,负责他的子女的宗教教育。一个男孩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宗教学者,一个女孩子的最大愿望就是嫁一个这样的学者。如果在商业中取得成功,就应该为学术机构提供资助,或者向学者个人提供生活费。如果一个男人天资不足,不可能在学术上取得成就,那么,他必须为有才华的人提供帮助。通过这种方式,成功的商人可以借他人而完成把对教法的研习置于一切之上的义务,同时他自己也可取得与学者同样的地位。学术与金钱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婚姻式的联系。
    这种社区的基本价值,同样也体现在其政府的结构中。拉比的领导显示出一种王朝的倾向。士绅们大抵组成一种富豪的寡头政治,经常通过与俄国地方官僚机构勾结(有时以他们的声望为代价)获取权力。这种模式,随着作为法律来源的宗教权力机关的衰落,加剧了犹太人社团内的阶级斗争。这些都鲜明地体现在1827至1856年间的惩罚性征兵法令的实施中。按照这些法令,社区委员会必须向当局提供一定数量的青少年,让他们服二十五年兵役,加上一些年的预备训练,这实际上等于是一种强迫皈依基督教的做法。社区委员会在执行这种令人憎恨的法令时,不得不雇佣职业绑架者,众所周知,往往是贫穷人家的孩子成为受害者。这种做法在社区中导致了一种严酷的阶级冲突,这本身又进一步导致了传统的崩溃,并使世俗性和民主性社区统治的运动开始兴起。

解放和犹太人身分

    犹太人在流散到各地以后,他们之间一个强烈的共同纽带就是人们对以色列的记忆和认为有一位弥赛亚会把他们带回锡安山的想法。宗教过去和现在都是与宗教得以实现最初的出色表述方式的那块土地紧密相连的。犹太教的祈祷词、传统的仪式和节日都强调这样的意识:这块土地既是历史又是弥赛亚的许诺。关于生物团结即部落团结的令人深信不疑的神话,关于共同血统的神话,也是靠叙述祖先的土地来证实的。
    这个神话对于理解犹太人幸存之谜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犹
 太教的幸存,实际上并不比其他古老的宗教,如基督教和佛教等的幸存更为引人注目。犹太人的幸存也不比其他有古老的有文字记载历史的人民的幸存更为引人注目。犹太人与众不同并引入注目的是,尽管有相反的证据,犹太人在整体上保持了圣经时代始祖们的文化延续性,并且都认同于这一个共同世系。[*要详细了解这一观点,请见J.B.阿古斯:《犹太史的意义》(纽约,两卷本,1963年),I,第二、三章。]犹太人得以幸存的最独特的社会学内容,事实上他们得以幸存的最关键的东西,则是关于犹太人幸存的神话。在希腊人、埃及人和伊拉克人的意识中,找不到关于在他们的土地上繁荣昌盛的古老文明以及随后的事件的神话,只有是在这一点上,才能将他们幸存的意义与犹太人幸存的意义区别开来。这个神话的起源和力量是宗教性的,其中的意义不是血缘和土地,而是精神。因而,人们认为信仰犹太教的人注定是亚伯拉罕的后代,在皈依犹太教的人中(或者他们的配偶或后代),可以数出许多最伟大的信仰领导者,从摩西本人一直到阿基巴拉比。犹太人幸存的重要核心是将犹太人身分的精神和社会两方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神话。宗教加强了社会团结的思想,部落意识则保持了传统宗教的力量。团结的社会因素体现在,宗教信仰和仪式中,与此同时,团结又是一种包含在信仰的社会内容中的一种宗教训谕。社会团结的宗教内容和信仰的社会内容基本上都是以历史、地理和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作为法律的初始环境的以色列,作为历史、地理和弥赛亚许诺的以色列土地,是连结犹太人身分的两个方面的纽带。
    只要欧洲的犹太人被限制在具有严格的社会和文化界限的隔都之中,犹太人身分本身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宗教和部族情感,精神和社会团结,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犹太人身分是无所不包的,与个人个性的范围一样广阔无边。犹太人的生活体验就是犹太教,就是对它的研究、应用和传播。被迫隔离只不过加强了产生于宗教仪式、在巴勒斯坦古代的主权国家时期曾经靠政治机构维持的分离倾向。犹太人聚居区的社会结构通常通过法律与周围社会发生整体联系,这种结构增强了宗教和社团组织的活力。中世纪隔都的社会要求和犹太隔离区的特殊地位,更加强了这些特点。犹太人的受人排斥的处境帮助他们承传了自己的特性。由于受到迫害和隔离,犹太人没有受到其它价值或机会的诱惑,这些价值和机会本来有可能对坚持他们的宗教及其组织形成挑战。隔都隔离了他们的生活,减少了流动,保持了人口数量,从而维持了它的生存。    
    十八世纪末,由于启蒙运动和拿破仑军队的影响,隔都的墙壁在中欧纷纷倒塌,于是,解放了的犹太人第一次大批接触到了现代科学和哲学思潮,接触到了已经开始改变欧洲社会的世俗化过程。正统教派随之削弱,使犹太人的身分发生了分裂,并且使人们对它产生了怀疑。犹太人身分在宗教承诺和作为民族一员的两重性的核心中,第一次出现了二者择其一的可能性。从此之后,身为犹太人就不再意味着一定是由种族成员与宗教信仰自发地联结在一起的生活历程。解放以及正统派的衰落,使隔都中把犹太人身分的社会和精神两个方面连接起来的纽带发生了断裂。在犹太人的身分发生裂变的同时,它变成了只是构成个人个性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犹太人像其他面临现代化的传统群体一样,这时也开始了对现实自我身分的痛苦寻求。
    犹太人在更广大的世界中的生存,也要求在经过了政治和工业革命的剧痛后趋于稳定的新欧洲社会结构中重新加以界定。由于他们四处流散,频繁迁移以及少数民族的地位,对于犹太人来说,这一转变就特别复杂。越来越多的非正统派犹太人,现在希望按照他们所居住的正在现代化的社会中的新标准来解释他们自己。犹太人现在面临着如何适应充满活力的世俗社会的问题,而不是他们中世纪的祖先有时候面临的在各个教会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
    个人努力要在从传统的有权威的固定模式中发展起来的现代社会中取得成人身分,是人类的一个普遍问题。由出生的偶然性所决定的文化、社会和民族界限,为个人的身分提供一个暂时的寄托之所,即使不能得到完全的解决,也为大多数人缓和了这一问题。很矛盾的是,犹太人却比大多数其他人更难采取这种解决办法,因为在形成他们的犹太人身分时,出现了一个重要的选择问题。犹太人总是作为在地理上保持着遥远的家族关系的移居民族,而且自古以来不管在哪里,总是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唯一的例外是现代以色列),他们被迫在文化、社会和政治忠诚的问题上作:出选择,因为犹太身分的某些特殊限制在这些问题上经常与他们周围多数人的要求无法调和。由于所处的社会不同和时代的不同,对这种选择的限制及实行选择对于犹太人整体性的损害程度也有所不同。每一个社会都对其中的犹太人采取了一些不同的做法,从而也导致了他们自解放以来复杂多变的种种反应。犹太人的反应不仅反映了他们所居住的社会的特定影响,也反映出了他们得到解放的具体时间(或者是他们第一次得知解放已在别的地方出现的时间)。因而,由于文化的差异,由于从解放在西方开始到解放来到东方的时间间隔,犹太人在西欧、中欧的反应与他们在东欧的反应有明显的不同。
    选择的环境通常是明显的,因此,犹太人调整适应的整体过程往往发生在意识形态方面。在中西欧解放的初期,(直到今天,对许多人来说,探求仍旧没有结束,并且在每一代都重新出现),犹太社团生活的特点就是热烈的理论探讨。在没有了正统权威的情况下,人们设计并探索犹太人存在的意义。
    十八世纪末,犹太人的解放运动在法国和俄国开始了,这场解放运动是要把犹太人从遍及欧洲的、使他们备受压抑的各种限制中解放出来,到十九世纪中叶,这场解放运动的思想影响波及到了东欧。犹太人在所有地方都是靠激烈斗争才取得权利的,有时候还会有暂时的倒退,例如,经过1855—1865年间短暂的自由时期后,俄国又取消了自由措施。但是,即使在解放只如同过眼云烟的俄国,它也在犹太群众中展示了新的前景,加快了旧传统的崩溃。结束法律上没有资格的状况,并没有消灭社会歧视,只不过改变了它的形式而已。解放虽然取消了官方对隔都的集体性规定,但却使犹太人个人现在体验到花样更多的敌意。这样,解放了的犹太;人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对自我意识的寻求,就不仅受到主流社会结构中固有的一般性的限制,而且也受到个人所能承受的迫害程度的影响。从社会生活方式的角度看,犹太人要保持其身分是可以的,但是,由于迫害,犹太人要维持它必然要付出代价,因此,他们也必须认识到它具有的积极价值。
    只有那些保持严格的正统教义、不为现代化的影响所动的人,才能够完全忽略这一代价,不为他们的犹太身分作出任何妥协。对他们来说,不管迫害多么残酷,只要能够因此被看作殉教者,他们就不算失败。只有那些保持正统的犹太人才能原封不动地保持犹太人传统的完整性和自发性,在这背后是没有受惠于强制隔离的顽强的机构,并不因为现代世界日渐对他们的生活方式表现出的模棱两可的善意而感到沾沾自喜。
    对不遵循教规的犹太人来说(这样的犹太人在解放蔓延之后或者是解放思想的影响扩大之后,很快成为了多数派),同化成了适应环境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迫害无疑迫使许多犹太人同化,或者使他们追求同化,但另一方面,它更多地是成了同化的障碍,并且加强了犹太人的身分意识。在更开明的社会中,同化是机遇的结果,而不是歧视的结果。大量的可供选择的实现同化的机会,使犹太人身分变得多余了。当与犹太传统的联系变得无关紧要,逐渐断绝时,便发生了同化,而并不需要采取任何宣布断绝的主动行动。在西方社会中,在“反犹主义”的新意识形态外衣下出现的迫害,与其他类型的团体冲突似乎没有本质的差别,正是在这种环境中,在十九世纪同化达到了最高程度。既然同化是一种受到鼓励的适应过程,因此,毫不奇怪,同化的道路上充斥着知识分子和上流社会的成员。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机会仍然不多,迫害仍是一种真正的障碍。虽然犹太人现在受他们传统文化的影响小了,但他们在感情上仍固执地坚持着这种传统,与此同时,迫害使犹太人的存在和他们的困境继续下去。
    正统派和成功地同化的人以相反的方式为他们自己解决了犹太身分的问题,除了他们之外,可以从对迫害和解放的反应来理解犹太人的调适过程。这些反应,包括犹太复国主义,都是产生于解放(或者解放的思想)与迫害之间的冲突。犹太复国主义从一种神秘的弥赛亚式的感情,变成一种支持一场蓬勃运动的政治意识形态,就是在适应过程中出现的一次事件。只有将它看作是大量的犹太人反应中的一种反应,才能较好地理解它。
    一般来说,由于西方社会已有了固定的语言和民族意识,以及形成了在其边界内宗教信仰多样化的自由主义传统,犹太人倾向于从他们的隔都遗产中选择宗教原则,而摈弃了他们集体生活中的种族原则。在西方世界内,英国和法国都有一个包括有多民族结构的稳定的民族意识,因而,他们比德国和美国对本国犹太人施加的要求他们放弃种族特征的压力要小一些;德国和美国还处于民族发展的早期阶段。不过,即使是在法国和英国,犹太人仍把自己作为一个宗教团体,并且希望别人也把他们作为宗教团体来看待。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1806年拿破仑要求犹太人说明他们与新政治秩序的关系时,法国犹太贵族便发表了非法国化的宗教原则。东欧的情况正好相反,政治上是多民族组成的帝国,又有一个单独的国教,于是,犹太人通常都抛弃他们的宗教遗产,而坚持一种民族或文化意义上的共同身分。1922年捷克斯洛伐克举行的一次人口统计很好地反映了这种模式,这次人口统计显示,几百名犹太人将他们登记成信仰罗马天主教的犹太“族”人。[*S.W.拜伦:《现代民族主义与宗教》(纽约,1961)年),第241页。需要强调,上述概括适用于十九世纪。要描述犹太人在二十世纪的反应,必须重新进行分析。重要的事件,包括美国犹太人的发展,纳粹对欧洲犹太人的屠杀,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出现,以及以色列国的建立,对保持犹太身分提出的新的挑战,和同化所提出的挑战同样严峻。]

激进的思想与运动

    早在1750年,摩西·门德尔松(1729—1786)在柏林就开创了犹太人自己的启蒙运动,表现出西方正统派的崩溃的最初的征兆。这位哲学家不仅是解放初期的最引人注目的人物,而且是这个时期最杰出的犹太人先驱和代言人。门德尔松对德意志的科学和哲学的宝贵财富十分倾慕,决心让普鲁士的犹太人也能得到它们。他努力在两种文化中间充当学术中介入,受到了传统犹太社会及其组织的猛烈攻击,但他的努力逐渐促进了德意志领土上的同化,最后间接地导致了改良犹太教的兴起。这场运动使人们迅速地脱离了犹太传统。这种改良主义虽然重新肯定了宗教信仰,但是它在适应现代世界的名义下,从祈祷文和祈祷仪式中消除了希伯莱语和所有以古代以色列为中心的内容,以便不留下痕迹来说明犹太教除了宗教信仰外还包含一种集体忠诚。    
     在东欧,犹太人的启蒙在十九世纪中叶蓬勃发展,像柏林运动一样,也体现了对传统制度的批判态度,但是,它在希伯莱传统中,却重新发现了其人文内容中与自由主义和理性主义精神一致的许多普遍的世俗价值观念。俄国的犹太启蒙主义并不是对宗教信仰的重新确认和改革,它的文化成就是导致了体现自由的民族价值、最终孕育了多种民族主义原则的希伯莱和意第绪文学的繁荣。
    事情看起来好像是这样,改良运动从犹太教向现代世界这一方向迈出了一步,而东方的启蒙运动则发现了犹太教中本身固有的这个现代世界的价值观念。从正统派立场来看,这两个运动都是向背叛或同化的方向迈出的一步,其中一个保留着虚假的宗教伪装,另一个则歪曲了民族精神。但是,实际上当这两个运动出现时,正是同化十分盛行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可以被看作是维护犹太人生存的重要堡垒。当最激进的防守性的犹太复国主义出现并坚持对犹太人的困境进行民族主义的诠释时,对它进行最猛烈的批评的是西方放弃国籍的犹太人,而它最有力的支持者是东方受希伯莱启蒙运动影响的中产阶级知识分子。
    俄国启蒙的一代在政治上最初同情俄国的秘密革命运动,从它的自由主义右派到它的民粹派及社会民主主义派别。他们希望取得一种普遍的政治解放,犹太人可以和俄国的其他人民分享这一解放。但是,1882年出现了屠杀犹太人的新浪潮,官方迫害也不断加剧,中产阶级犹太人于是不情愿地放弃了认为他们的未来是与他们的俄国邻居们联在一起的想法。现在对犹太人的仇恨有了最残酷的表现形式,中产阶级犹太人的幻想破灭了,他们重新回到了以犹太复国主义为形式的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民族主义方案。
    受到启蒙的犹太人仅占一个很小的少数,即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因此,犹太复国主义者提出的在巴勒斯坦恢复希伯莱民族的主张只引起了相对来说很少一些人的注意。犹太人对他们1881年后处于绝境最普遍的反应是渴望移居西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三十年间,两百多万犹太居住区的犹太人去了美国,十五万多人定居英国。在这些国家中,他们第一次遇到了解放的挑战,他们的适应过程也是西方社会特殊模式的一个组成部分。
    留在居住区内的犹太群众没有受到希伯莱复兴的影响,并从宗教权威下解脱了出来(但一点也没有摆脱他们绝望的经济困境以及明显的阶级关系),这些犹太群众被卷入了普遍的社会主义热潮。但是,由于语言隔阂将他们同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隔离开来了,犹太人的社会主义领导者们和群众被迫接受了一种假民族主义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意第绪语而不是希伯莱语成了人们的共同语言,它是一种不同于知识分子的大众语言。到十九世纪末,东欧犹太人中最强大的运动是致力于社会主义革命、同时又努力为讲意第绪语的犹太人追求文化分离主义的社会主义组织“崩得党”。还有一个由历史学家杜伯瑙(1860—1941)领导的运动,旨在争取犹太人的文化自治权和社区政治代表权,这个运动没有崩得的社会主义色彩,但是,成员们都普遍追随民族主义的原则。这种“自治”理论反对向外大批移民,希望促进犹太居住地区的犹太文化生活,这主要是在波兰,但原则上也包括其他国家,包括西方国家。这些运动是同化运动的东方模式。假如我们记住地区委员会的政治遗产,那么,就不会奇怪,为什么激进的现代化运动,包括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都在保持自治的地域性的前提下寻求重新界定犹太人自治。
    但是,只有由希伯莱语复兴和启蒙运动间接发展而来,并力求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民族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才彻底地抛弃了欧洲的世界。实际上,犹太复国主义理论给那些想移居西方极乐世界的人提供了另一种选择。那些想外移的人首先遇到的就是定居巴勒斯坦思想的挑战。
     在欧洲启蒙运动的早期阶段便出现了个人。人们认为,作为一个自由人的个人体现在他作为一个有理性的人而存在的自然性。后来,到了十九世纪,尤其是在中欧和东欧,个人在公众思想和历史中的首要地位被民族所取代,民族现在被看作是个人存在的前提。犹太复国主义的兴起,反映了自由主义传统中这两个重要因素间侧重点的转移。作为早期启蒙运动的成果,解放运动解放了个体的犹太人,使他们有可能完全同化或融合进由个人组成的广阔社会中去。但是,新的反犹主义政治观点认为,犹太人是一个无法同化的民族团体,这种思想的蔓延,对理性主义乌托邦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正常、自由和平等越来越多地被看作是民族的属性,因而,人们认为,犹太人只有坚持一种民族身分,才能享受解放的成果。犹太复国主义坚决反对伴随解放运动而来的个人同化。十九世纪末,人们主张自由主义思想中所包含的民族主义原则应处于中心地位,使原来处于自由主义思想核心的个人主义原则趋于失败。犹太复国主义一方面主张犹太人应当获得现代世界所理解的自由,但同时在另一方面,它又在许多关键问题上与反犹主义思想具有一致的看法,从这个意义上看,它又摈弃了得到自由的希望。这样,在犹太复国主义中,尖锐地暴露了人文自由主义的内在矛盾。
    犹太复国主义的一些先驱者,最著名的是拉比·兹维·希尔施·卡利舍尔(1795—1874)和摩西·海斯,都阐述了犹太复国主义理论,其分析与后来几代人的理论一样精辟。然而,他们生不逢时。正统派拉比·卡利舍尔在1862年写作时,正值西方的犹太人仍然在品尝他们刚刚获得的自由,学习现代世界的辉煌技术,几个世纪的隔离,关闭在传统的牢笼中,使他们一直被排除在这个世界之外;而当时东方大批的犹太人却还挣扎在谋生糊口的边缘,对俄国社会刚刚兴起的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浪潮无动于衷。另一方面,正统派社团却没有看到拉比·卡利舍尔已经认识到的政治和社会变化的意义,也没有打算重新改写弥赛亚拯救理论,或者将它与有关巴勒斯坦的世俗出路联系起来。摩西·海斯以大胆的见识将犹太复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他也是在1862年写作的。他甚至更不合时宜,因为在当时,自由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是最有活力的西方信条,而俄国的革命运动还尚未成熟。
    用民族主义手段解决犹太问题的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到十九世纪最后二十年才时兴起来。此时,在西方人们对解放的幻想已破灭了,而在东方也证实,根本就不可能获得解放。在西方,那些差不多已取得了全面同化,因而对反犹主义的爆发更敏感的人,才真正感到了幻想的破灭;而在东方,也只有那些在希伯莱文学复兴的影响下完成了从正统和传统世界转变的少数人,才要求将巴勒:斯坦作为民族感情的核心。因而,在欧洲犹太人被纳粹毁灭之前,犹太复国主义只得到很少一部分人的支持。在大屠杀之后,犹太复国主义才能够在全世界犹太人中取得对民族主义事业的广泛支持,然而,这种支持只是博爱主义情感的结果,而不是从意识形态上信服犹太复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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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和十九世纪的巴勒斯坦

    平斯克和锡安热爱者——向巴勒斯坦的第一次移民——阿哈德·哈阿姆和赫茨尔——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西尔金和博罗霍夫

平斯克和锡安热爱者

    犹太复国主义在最初的前政治阶段的创始人是列奥·平斯克 (1821—1891)。平斯克是一个相对来说已经同化了的俄国犹太人,在希伯莱启蒙运动的影响下长大,并且接触到了外部世界的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尽管在他之前,还有过几个单独活动的犹太复国主义先驱,但是,平斯克是第一个立即就引起了反响的思想家,他的作品使得人们组织起来,把向巴勒斯坦移民作为解决犹太问题的一个步骤。他的小册子《自我解放》发表于1882年,正好是恐怖和屠杀犹太人的活动蔓延整个俄国的时候。    
    正是这次屠杀犹太人的新浪潮,才使俄国那些受到启蒙的中产阶级犹太人得出结论,犹太人要在俄国获得解放和公民的平等权利是根本没有希望的。因为这些屠杀第一次表明,这种暴乱不仅仅是可恶的农民的劣迹,学生、新闻界的民粹派革命者都积极怂恿这种恐怖活动,连当时最受崇拜的俄国作家们也对这些恐怖活动表示默许。
    平斯克本人一开始也没有认识到巴勒斯坦对产生一场犹太民族运动的重要性。他分析,犹太人古怪的“鬼魂”地位是他们受迫害的原因,并且得出结论,只有他们变成一个在自己领土上享有独立的正常民族,才能满意地解决他们在现代世界的地位这一问题。如果他们不能建立一个自己的国家,他们将永远是外人,将总是与他们生活在中间的大多数人进行经济竞争,并使这些人感到恐惧和担心。这个问题关键的解决办法就是民族的独立生存,至于为此目的在哪块领土上定居,则无关紧要。
    不久,平斯克就从对他的小册子的反应中认识到,只有把巴勒斯坦放到他的学说的中心,才能将受到启蒙的犹太人的感情动力转向这一运动。否则,那些考虑移民的人无疑只会直奔富裕的西方,而对为了民族独立而去开拓处女地的思想,不会产生多大兴趣。只有巴勒斯坦激起的渴望——犹太复国主义,才有可能为实现这一黑暗中的飞跃提供足够的感情动力。
    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形成后,宣称回到锡安山的梦想是这场运动的主要动力,犹太复国主义在当代继承了犹太教的弥赛亚感情。犹太复国主义确实激起了这种感情,但是(却根本不曾继承这一感情)它代表了一种对犹太弥赛亚主义精神的彻底背叛,使它从一种本质上的宗教思想变成了一种世俗政治的学说。犹太复国主义可以作为一种“政治宗教”来理解,但是,像其它现代意识形态一样,它的产生是取代了宗教信仰,而不是继续坚持宗教的信条。正统的犹太教徒仍继续着弥赛亚的梦想;而犹太复国主义吸引的是那些受到过这一梦想影响、但是已经抛弃了这一梦想的人们。
    此外,在犹太群众中,人们显然没有回归巴勒斯坦的感情渴望。它只是残留在很小一部分中产阶级犹太知识分子、尤其是年轻知识分子意识中的一些支离破碎的传统痕迹,这些人曾经接受了正统犹太教和希伯莱文学的教育,并且发现,如果离开了正统犹太教和希伯莱文学诞生的巴勒斯坦的土地,这两者都不会完美。因而,犹太复国主义只能通过激发起犹太人民中很少一部分人的脆弱情感,然后形成了它的战略。通过这个战略,犹太人才能作为生活在其祖先土地上的一个民族,跻身于现代世界的民族之林。
    平斯克从一开始就接受了巴勒斯坦的首要位置和锡安山的必要性,将其作为犹太民族主义的重要内容,他的小册子激起了热爱锡安运动,他也成为这场运动的领袖。与宗教思想及其它后来也属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形式相比,热爱锡安山运动的特点是它的成员都着手在巴勒斯坦定居。热爱锡安山组织的分支遍及整个俄国。虽然有些人在出发前曾试图取得不友好的奥斯曼当局的许可,然而,这个组织并没有通过政治手段建立一个犹太祖国的想法。他们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发展的贡献是这样一个原则,即定居巴勒斯坦是个人解放的一条途径,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移居巴勒斯坦、在那里扎根来解决自己的犹太问题。与这一原则相联系的是号召回归土地。平斯克和他的追随者认为,犹太人命运之所以不正常,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律禁止他们拥有土地,他们感到,回到巴勒斯坦,必须也回到农业中去,这是建立正常的民族生活的必要基础。
    大批年轻志士加入了热爱锡安山组织,打算去巴勒斯坦,并在那里成为农民。由此发生的移民浪潮,是第一次有目的的将东欧犹太人与巴勒斯坦的领土联系在一起的、以现代思想为基础的运动。通过他们的行为,将巴勒斯坦作为一种存在的现实,带到了散居各地的犹太人的意识之中。

巴勒斯坦的第一次移民

    从罗马征服到十九世纪末犹太人定居的巴勒斯坦史并不完全属于以色列史,只有犹太复国主义学说才强调在这整个阶段一直有一些犹太人居住在这里。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并不是现代以色列的先辈。犹太复国主义者(Zionists)的锡安山(Zion)是从早在18个世纪前的罗马驱逐犹太人时就已经成熟的宗教传统中借来的。现代以色列的创造者们着手通过政治手段让犹太人回到他们古老的祖国,从而结束宗教学说中的流散状态。而作为一个历史社会的巴勒斯坦与他们的方案是互不相干的。,他们只知道,留在那里的犹太人在许多世纪的迫害、屠杀和外部侵略面前表现得十分顽强,除此之外,巴勒斯坦的历史和他们的意识形态无关。
    自罗马人以来,相继统治这块领土的有拜占庭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塞尔柱突厥人、十字军、萨拉森人、马木路克人、蒙古人,最后,奥斯曼土耳其人于1517年将它并入其帝国,并将统治维持到了1917年。    
    在十九世纪中,巴勒斯坦是奥斯曼叙利亚之内一个被人遗忘的行政区域。这里稀稀落落地居住着阿拉伯农民,一些外国的宗教组织,包括从事宗教研究、靠少量慈善基金为生的虔诚的犹太人社团。据估计,1882年阿拉伯人口约为三十万人,而当时犹太人的总数大约为两万四千人。他们大部分人住在耶路撒冷、萨法德、太巴列和希布伦这四个城市,在那里,他们献身于自己的信仰,对外部世界的一切毫不关心。
    这个国家的土壤已经被侵蚀了,最典型的地貌是多石的山岗,沙漠和沼泽,只有很小一部分农业区。主要气候也是毫不留情的炎热和干燥。这块土地除了对全世界许多人具有精神上的重要意义外,只不过是昔日留下的衰败的遗迹,仅仅维持着很少量人口的经济和文化。
    在热爱锡安山运动形成之前,巴勒斯坦曾有过一个短暂的犹太人活动时期。1870年,由卡利舍尔拉比提议,在世界犹太人联盟的支持下,建立了米克维以色列农业学校。后来,耶路撒冷的一群犹太人于1878年在雅法附近购买土地,建立了第一个现代农业定居点——佩塔提克瓦。这两次试验虽然当初都失败了,但是,它们在俄国激发了到巴勒斯坦开发农业的热爱锡安山运动,并且鼓励了东欧的第一次犹太移民浪潮。
    1882年第一批东欧的犹太移民到达之前,实际上已有大约二百名来自也门的犹太人于1881年夏天来到这里。他们之所以离开也门,是因为当时有一些谣传,说法国金融家罗斯柴尔德男爵在耶路撒冷购买了土地,免费提供给也门定居者。他们来到之后,发现这些谣言全无根据,并且经历了一段极端贫困和失业的痛苦。到1885年,他们的人数达到了四百五十人,成为来自欧洲的慈善基金资助的对象。[* 参见I.耶夏亚胡与A.扎多克(主编),《也门犹太人的回归》(特拉维夫,1945年)。]十九世纪最后二十年中,大约两万五千人来自俄国和罗马尼亚,使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口增加了一倍。这次移民与后来的犹太复国主义移民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在1882年在俄国爆发了对犹太人的屠杀和残酷迫害后,在人们向西方大批移民的同时,他们却成了向巴勒斯坦移居的一支细流。但是,对以色列现代史来说,这是十分重要的。
    在那些参加了热爱锡安山运动、准备踏上通往巴勒斯坦的艰险路程的积极分子中,只有少数人达到了这一目的。他们中多数人都是中产阶级,有不少财产。这就使得很多人可以购买土地,开办柑橘种植园和葡萄园。后来,多数人定居在城市中,尤其是在耶路撒冷,在那里,他们充其量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据估计,截至1903年第一次移民运动结束时为止,犹太农业人口总数仅为五千二百一十人,经营着分布在二十五个新村庄中的约七百个农业单位。[* M.布拉斯拉夫斯基,《巴勒斯坦工人运动》(特拉维夫,共四卷,1955年,1956年,1959年,1962年),第一卷,第19页;Z.埃文-肖尚(罗森施泰因),《巴勒斯坦工人运动史》(特拉维夫,三卷本,1955、1966年),第一卷,第17至31页;S.N.埃森施塔特,《1905年前的犹太工人运动史》(梅尔哈维亚,1944年),第一卷。]
    定居者们面临着可怕的艰难困苦,其中包括土耳其当局和土著人口的敌意,土著人口中既有虔诚的犹太人也有阿拉伯人。许多人死于疟疾、恶劣的气候和艰苦的环境。移民们引起了法国的埃德蒙·德·罗思柴尔德男爵(1845—1934)的兴趣,他关心的是将犹太人引入农业生产而不是犹太复国主义理想。他不断给予财政资助,把移民从破产负债的境地中解救了出来。到十九世纪末,新定居点得到了大量慈善资金的支持,大部分是在男爵的直接管理控制之下。[** 据估计,男爵在巴勒斯坦的总投资超过五百万英镑。]男爵任命的官员独立管理着他们的作为慈善基金的资产,根本不涉及任何民族主义理想。定居者们自己对土地和阿拉伯人也带有一种资本主义的和殖民主义的态度,将阿拉伯人看作非常便宜的劳动力来源。在男爵的影响下,犹太企业带有当时正在北非形成的法国殖民主义的气息。
    这些定居者的犹太复国主义是以个人解放而不是以明确的民族解放的方式形成的,而且,他们的努力对复兴犹太人在巴勒斯坦的民族生活影响很小。到十九世纪末,他们的定居点蜕变成了不能进行生产的慈善机构,与城镇中虔诚的犹太社团在经济上的唯一区别只是他们剥削当地农民。热爱锡安山运动和它导致的移民根本没能实现让犹太农民在巴勒斯坦定居扎根的目标。在这里出生的年轻一代人大部分流入了城市或者移居国外。在第一次移民运动中曾有一个时期,移出巴勒斯坦的人超过移入的人。到十九世纪末,大多数定居点都在经济上陷入了绝境,并且,由于生活的艰难和对慈善基金的依赖,人们都变得士气低落,一蹶不振。
    第一次移民运动失败了,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它的一个附属运动比路协会的命运。(比路是(圣经·以赛亚书)第2章第5节中,“雅各的子孙,来吧,让我们前往”这一口号的希伯莱语简称。这一团体的成员被称为“比路伊姆”)。1882年第一批到达的移民是热爱锡安山运动的一个激进派别比路小组的十五名年轻成员。他们主要是受到革命的俄国民粹主义运动民意派影响的学生。据估计,在俄国有大约五百二十名年轻人属于比路运动,但是到达巴勒斯坦的不到五十人,而他们中到十九世纪末时只有大约二十人还留在那里。
    在第一次移民运动的定居者中,只有比路成员才有着强烈的利他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意识。这些学生视自己为社会先锋。他们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平等、合作、互助、集体纪律、自卫等原则为基础的模范农庄,这些原则也可以防止把他们所称的欧洲封建主义的邪恶移植过来。但是,他们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民族方案,而且,有证据表明,他们实际上希望能够成为地主阶级的成员。
    比路成员们受到其他定居者们的猛烈攻击,他们怀疑比路成员们图谋破坏,而且道德败坏。公众舆论的压力,使他们没有资格得到男爵的财政资助。只有俄国的热爱锡安山运动才给了比路成员一些支持,而且就是这点支持也带着几分不情愿。由于他们没有经验,缺乏资金,他们未能建立起计划中的模范村庄,而是被迫加入了靠在种植园就业谋生的几百名没有土地的劳动者。阿拉伯农民满足于低工资,以此来补充他们其它的收入来源,例如作佃农等等,犹太劳工们却被迫与他们竞争就业,因而,这些一无所有的犹太人尝试了几次想建立工会组织,但却未成功。这些试图之所以失败,往往是由于男爵手下的官员们采取不友好的措施,或者是由于失业的压力。
    一方面是缺乏具有凝聚力的民族主义思想和殖民主义的态度,又仰仗于慈善基金;另一方面,从社会范围来看,第一次移民的乌托邦主义缺乏经验;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使他们的“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的历史意义变得无足轻重。那些幸存下来的定居点中的人们在这个国家没有留下什么重要痕迹。热爱锡安运动和第一次移民浪潮的意义只是在于,他们的活动在全世界的犹太社团中广泛激起了对犹太复国主义和巴勒斯坦的兴趣。

阿哈德·哈阿姆和赫茨尔

    在巴勒斯坦定居的试验虽然规模很小,但是,它却使东欧犹太人开始习惯把移居巴勒斯坦作为解决他们眼前困境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案。但另一方面,移民的失败又使得人们对“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是否奏效产生了怀疑(这种定居的试验被称为“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并在关于民族运动应当采取哪种战略的问题上,在犹太复国主义的倡导者和追随者中引起了激烈争论。对热爱锡安山运动和早期定居者的最有影响的批评来自阿哈德·哈阿姆,他本人是这场运动的俄国领导人,而且可能是最敏锐的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家。
    1889年,阿哈德·哈阿姆发表了一篇论文《此路不通》,在这篇论文中,他提出了他的理论核心,这个理论后来被推演成一种复杂的犹太复国主义学说,在这一运动的主流中形成了一个批判性的思想流派。阿哈德·哈阿姆在他的论文中指出,热爱锡安运动及其随意的定居运动如果只着眼于个人利益和依靠个人解放的愿望,而不是靠激发起富有文化潜力的民族复兴希望,最终必然会走向失败。要发展民族运动,就必须在流散的犹太人中恢复犹太教育,从而复苏犹太人的精神团结和创造力。定居巴勒斯坦是非常
 重要的,因为它最终会为这种创造性活动提供一个领导中心,但是,如果让文化质量从属于数量,定居就不那么重要了。
    这便是“精神的”或“文化的”犹太复国主义的基本路线:它将犹太教的危机而不是犹太人的危机当作核心问题。与平斯克不同,阿哈德·哈阿姆没有忽视流散中的犹太人。他只把在巴勒斯坦重建犹太社团看作犹太人在他们所居住的任何地方恢复民族精神的广泛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他设想了一种抽象的民族灵魂,用它宋代替纯粹的宗教传统,这种民族灵魂可以给现代世俗世界中的民族提供精神领导。他对犹太人历史和命运的理解,与提倡文化“自治主义”的杜伯瑙最为接近,唯一的区别是阿哈德·哈阿姆还具有犹太复国主义的信念,他也把巴勒斯坦和希伯莱语放在他的方案的核心,而不是以意第绪语和俄国犹太人为核心。
    阿哈德·哈阿姆的观点以及巴勒斯坦定居者们遇到的困难对热爱锡安山运动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这并没有使他们更接近犹太复国主义的政治策略。尽管只有东欧具备了犹太复国主义蓬勃发展的沃土,尽管俄国的犹太居住区一直在源源不断地为这场运动提供成员,然而,只有在西方才存在着有利于产生犹太民族主义的战略性政治思想的环境。政治犹太复国主义思想是在十九世纪民族主义的重要中心维也纳发展起来的。完全可以理解,在沙皇俄国的政治环境中,平斯克对犹太人命运的分析,未能使他将犹太复国主义视作大国政治的世俗世界的一部分。对阿哈德·哈阿姆和热爱锡安山运动成员来说,犹太人问题是犹太历史的危机。只有在西方政治的范围内,才能清楚地将它视为现代欧洲历史的一个部分,才可以用政治诠释的传统象征加以分析,尽管这种西方政抬在维也纳的民族动乱中被扭曲了。只有一个对正统犹太教接触不多,已经同化了的西方犹太人,才能摆脱犹太遗产中的形而上学和感情偏见,将犹太问题放在欧洲历史这个参照系之中。正因为如此,赫茨尔作为一个欧洲人出来领导犹太复国主义,而阿哈德·哈阿姆作为一个希伯莱学者,成了他首当其冲的犹太复国主义思想的反对者。
    政治犹太复国主义的创始人西奥多·赫茨尔(1860—1904)生于布达佩斯,在维也纳接受教育。他后来被维也纳一家重要的自由主义报纸派驻巴黎担任记者。他是一个同化了的犹太人,只受过很少一点传统教育,直到1894年巴黎的德雷福斯事件迫使他考虑反犹主义问题之前,他对犹太社区生活或犹太人问题一直不感兴趣。1896年,他发表了一本小册子《犹太国》。在这本小册子中,他提出用政治手段解决犹太问题。他的分析并没有给平斯克的理论增添任何新东西(赫茨尔并不知道平斯克的著作),唯一的区别是来自他乐观的自由主义信念的最重要的想法,即认为可以说服欧洲大国支持建立一个犹太国,并且保障它的主权。这就是俄国的运动中所缺乏的政治层面。1897年,赫茨尔为了实施计划中的民族主义政策,创立了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这个组织成立后立即就加强了这种政治影响。
    赫茨尔的文章对东欧有一种闪电般的冲击。尽管对于他的人民来说,他似乎像是个陌生人,但是,他的领导却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如果西方解放复杂的呼声也与敖德萨犹太隔离区当地的知识分子具有同样的主张,那么,他们的秘密运动肯定会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创造真正的历史!赫茨尔领导的犹太复国主义不仅仅反映了远离现实的、根深蒂固的犹太人的复杂性,也不是一种狂想。因为这是一个来自维也纳和巴黎的声音,是一位法律博士,一位奥地利法律的博士,一个文学家,即便是西方社会最时髦的沙龙,也对他极为欢迎,也会因他的光临而焕然生辉。
    像平斯克一样,赫茨尔选择反犹主义作为出发点,并且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只有在某一块领土上建立犹太主权国家,才能把犹太人从他们的苦难中永远解救出来。像阿哈德·哈阿姆一样,他对巴勒斯坦摇摇欲坠的犹太殖民地也持批判态度,这是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十五年苦心经营后留下的烂摊子。在赫茨尔看来,这个运动压倒一切的首要目标必须是为一块领土的拓殖争取到一个法律章程,由欧洲大国加以批准,在国际法中明确规定下来。只有通过得到全世界的犹太人资源支持的大胆外交,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只有在法律上保证了自治权,才能大规模迅速开展拓殖运动,才不会受到不定因素以及与当地人口和地方当局冲突的阻碍。不是靠渗透,也不是靠后门,只有靠权利,才能占领一块土地,并把它建设成一个国家。赫茨尔的观点被称为“政治的”犹太复国主义,以区别于“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
    赫茨尔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学说是从对反犹主义的分析中推导出来的,他的学说与反犹主义的许多推论是一致的:从形而上学的意义来说犹太人是独特的,是不可能被同化的;他们尽管散居各地,情况各异,但却构成了一个民族;反犹主义是民众感情的自然流露,因而是不可消除的。在他看来,建立一个犹太国,将会第一次使一些犹太人可以真正被同化,而且会加快这些人的同化。这些犹太人没有离开他们所居住的国家来加入新的犹太国,因此人们也就不会怀疑他们与他们的居住国之外还会有什么民族联系。这样,和那些住在自己的国家中的犹太人一样,他们的境况也会从此正常起来。
    与反犹主义相一致并强调犹太社团具有民族性,这便与西方犹太人的信念和要求格格不入。因而,毫不奇怪,西方犹太人激烈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将它看作是他们进步和安全的一大威胁。然而,在东方,犹太复国主义学说却与犹太中产阶级的经历十分一致。他们确实体现出民族的特征,有一种共同的语言、文化和历史,甚至相对于犹太人的流散来说,他们在地域上也高度集中。但是,对他们来说,赫茨尔的分析仅仅证实和支持了他们自己观点中的一个因素。虽然他们欣然接受了他的领导和他给他们指引的政治方向,但是,他们追求的却是一种更复杂的革命方案。他们不仅同反犹主义和所受到的外部人口和当局的压迫处于冲突之中,而且,他们在犹太社团生活中,也同样激烈地反对传统的犹太组织和价值观念,反对其他可选择的社会主义、工联主义、自治主义等运动。赫茨尔的出现,使他们有了适应欧洲族类的意识,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放弃犹太人自己特别的忧患意识,也没有放弃他们对巴勒斯坦的感情依恋和他们现在以政治方式来表达的弥赛亚热情。像他之前的平斯克一样,赫茨尔把巴勒斯坦当作可以定居的一块土地,但对他来说,巴勒斯坦不一定是首要选择。在犹太复国主义的词汇中,他基本上是一个“领土主义者”,而不是一个犹太复国主义者。至少在他开始完全认识到他的东欧支持者在感情上对巴勒斯坦的依恋程度,认识到巴勒斯坦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政治重要性之前,他一直是一个“领土主义者”。

犹太复国主义组织

    当对赫茨尔方案的讨论达到高潮时,赫茨尔马上采取行动,于 1897年在巴塞尔召集了第一次犹太复国主义大会。这次会议聚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犹太社团的代表,它宣布“犹太复国主义的目的是在巴勒斯坦为犹太人民创建一个受公共法律保障的家园”。
    “家园”这一模糊的概念,无可避免地反映了犹太人没有居住在他们选作自己进行自治的领土上这个事实。但是,“受公共法律保障”这一词组确实表明,某种形式的主权是最终目标,表明大会赞成采取政治的策略而不是实践的策略。在后来开始外交活动时,犹太复国主义便因此避免提及国家。可以这么说,这种模棱两可的提法并不完全是一种迂回手段,而是认为犹太人离开了巴勒斯坦、他们最终将会在那里定居这种假说的自然结果。在这个阶段谈论巴勒斯坦的犹太国,不会招致反对,只会招致嘲笑。直到四十年之后,当这样的定居点达到了重要的比例时,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才正式宣布把建立国家当作它的公开目标。
    巴塞尔大会上成立了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有步骤地致力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目标。赫茨尔被选为新组织的主席,为了便于他的活动,还将维也纳定作其初期的总部。1901年之前,该大会每年开一次会,之后,除了战争时期外,每两年一次。大会讨论广泛的政策方向,任命休会期间的行政机构——综合委员会。这个组织接着又任命一个有权指导该组织日常活动的小型委员会——中央执委会的成员。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地方单位在各个国家中以联合方式组织起来,其成员要得到参与大会代表选举的权利,需要交纳少量的会费(一个谢克尔,等于一个先令),为该组织的行政管理提供工作经费。
    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对危机重重的犹太人有极大的激励作用。这个新的组织很快吸收了从前的热爱锡安山运动的支部,并且促使新的犹太复国主义团体在东欧甚至在西方迅速形成。到十九世纪末,这场运动已有了登记在册的逾十万名成员,并使得犹太复国主义变成了当时犹太人中最重要的问题,对它最热心的追随者是这样,对它的反对者也是这样。
    这个组织逐步发展起了适当的机构来实施它的计划。1898年,第二次大会创立了一个在伦敦注册登记的银行——犹太殖民托拉斯,作为运动的财政机构。这个银行有十四万名股东,和二十五万英镑的已付股,于1902年开业。到1903年,它在巴勒斯坦的第一个分行开始向各种类型的企业提供信用。1901年的第五次会议决定成立犹太国民基金会,在巴勒斯坦购置作为国民财产的土地。到1914年,基金会募集了总额达十七万英镑的捐款。1907年,执委会中成立了巴勒斯坦部,1908年在雅法成立了一个巴勒斯坦办事处,开展当地的活动。在其第一任主任阿瑟·鲁平 (1876—1943)的领导下,巴勒斯坦办事处对兴建特拉维夫起了很大作用,并且还成立了巴勒斯坦土地开发公司,为了准备定居而进行土壤改良工作。
    在运动的头一些年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一直缺乏资金。多数犹太富翁们积极大量赞助他们自己的慈善事业,而对解救犹太人苦难的政治主张毫无兴趣。因此,这个运动的收入主要是由较小的捐赠者们捐助的。
    在运动最初的年代里,使领导层发生分歧的主要问题是,赞成领土主义还是仅把注意力集中在巴勒斯坦,是采取把争取一个法律条文放在首要地位的政治策略,还是采取在得到这一条文之前立足于定居和开发土地的实践策略。直到1905年,领土主义者才彻底失败,运动毫不含糊地只要求巴勒斯坦。至于第二个问题,赫茨尔外交上的失败,加上巴勒斯坦的新的定居活动在十年后取得了一些成功,使得实践派控制了这一组织。
    除了巴勒斯坦之外,还考虑过许多地方,作为定居和最终的犹太自治的选择地点。但是,事情很快就变得很明朗了:只有巴勒斯坦才能带来促进运动所需的热情支持,另外,必须把巴勒斯坦的吸引力与这一事业结合在一起,否则受迫害的人将宁可移居西方,而不会去承担拓殖的风险。1903年,英国政府向赫茨尔提供了在英国的东非保护国建立自治的犹太定居区的机会,[*由于当时的误传,在犹太复国主义史料编纂中,开始被称为“乌干达”提案。实际上,英国提出的领土是今肯尼亚的一部分。]赫茨尔试图说服第六届大会接受这一提议。他的外交活动遍及欧洲所有的主要首都,这些努力并没有能为犹太复国主义目标争取到强有力的支持。奥斯曼苏丹对巴勒斯坦事业强硬的反对态度,也使他觉得很沮丧。这次会议投票赞成进一步探讨“乌干达”问题。但是,当赫茨尔去世后,1905年举行的下一次会议却完全否决了“乌干达”提案,领土主义者们退出了组织。结果是俄国犹太复国主义者取得了对西方领导人的胜利。在后来的一些年中,加强在巴勒斯坦的实际工作一直被放在首要地位。
    政治派和实际派之间的争论是关于侧重点和方法,而不是关于最终目标。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后来的主席、以色列第一任总统哈伊姆·魏兹曼(1874—1952)的态度,明确地体现了这一点。作为实际派的领袖,他指出,实际行动具有巨大的政治价值。他创造了一个概念“合成犹太复国主义”(有时候被称为“有机犹太复国主义”),强调两种方式之间的密切联系,指出两者都同样至关重要。正是由于实际派的压力,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才于1908年设立了巴勒斯坦办事处,领导和促进当地的发展。从那以后,实际派的影响逐步扩大,到1911年,他们已经能够控制执行机构。
    由阿哈德·哈阿姆领导的文化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没有形成一个单独的派别,但是逐年扩大了它在整个组织中的影响。在它的成就中,有一个就是使组织把希伯莱语作为了它的正式语言。在关于近期的策略问题上,文化运动发现自己多少更接近于实际派,而不是政治派。魏兹曼从他开始参加运动时起就与阿哈德·哈阿姆保持着联系,因此,他的合成犹太复国主义也包括了文化方案。最终,这个合成物十分有效地融合了政治的、实际的和文化的三种目标,它是一个新生的政党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取得的成果。但是,这个党对联合起来的三种学说的解释,与从前每一派的单独解释已大不相同了。

    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西尔金和博罗霍夫

    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是希望把社会主义和犹太复国主义合成在一起的一系列学说的通称,它最终成了指导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设活动的主要的意识形态原则,并且,它成了现代以色列的社会和经济组织、价值观念和理想的最主要的近期来源。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在其欧洲阶段的最早的理论家和创始人是纳赫曼·西尔金 (1867—1924)和贝尔·博罗霍夫(1881—1917)。
    犹太复国主义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对犹太群众产生影响,他们把犹太复国主义者看作浪漫主义者,最多也只把他们看作资产阶级情调的代表人物。到十九世纪末,由于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在巴勒斯坦失败,运动随后在赫茨尔领导下走向政治化,犹太复国主义对减轻他们眼前痛苦提供的帮助越来越少。犹太复国主义已经变成了一种包容犹太历史所有范围的未来主义学说,具体表现为断绝了犹太人状况在欧洲环境中得到任何改善的希望。这样,犹太复国主义就和犹太无产阶级的眼前利益发生了冲突。社会主义——犹太复国主义的思想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形成的,它力图扩大犹太复国主义与大众的联系,使运动的吸引力超出最初的中产阶级范围之外。
    西尔金虽然受到了马克思的影响,但他的理论却比马克思主义更为人道,而且是特别针对解决犹太问题而提出来的。西尔金认为,反犹主义是社会阶级结构造成的,只有一个无阶级的社会才能解决犹太人问题。这样,犹太人就应当参加社会主义运动。但是,由于欧洲的社会主义活动根本没有提供实现无阶级社会的前景,犹太大众也就必须争取民族主权,将其作为他们实现自己社会蓝图的天地。因此,犹太大众不仅应当参加革命的社会主义,还必
 须参加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民族斗争目前是由资产阶级人士领导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与无产阶级无关,因为无产阶级将从犹太复国主义的成功中得到的好处最多。民族目标高于犹太人内部的阶级冲突,所有阶级都应当联合起来追求这一目标。西尔金相信,作为一种政治运动的犹太复国主义,如果不与社会理想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社会理想主义本身会使这场运动对不管出身于哪个阶级的犹太人都具备强大的吸引力。
    开始,西尔金没有受到重视。他的影响发展得非常缓慢,原因可能是,在他的理论提倡的两种活动——欧洲的社会主义运动和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活动之间,缺乏联系的纽带。不过,他的理论倒确实促使了工人阶级犹太复国主义团体的形成,正是这些团体,为贝尔·博罗霍夫的思想鼓动起来的统一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提供了核心组织。
    博罗霍夫对犹太问题的分析对后来的现代以色列缔造者们的影响很大,因而有必要进行细致分析。他的(大加浓缩的)理论对于不熟悉马克思主义词汇的读者来说可能会显得有些神秘,因为博罗霍夫力图把马克思的概念延伸到全面地来理解民族问题。他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忽略了民族问题,而他们的信仰者们又误解了这一问题。他觉得,他自己的著作是完成了马克思的理论,而不是修正马克思的理论。
    博罗霍夫对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的意识形态的贡献分为两个部分,即一般的民族主义理论,和把这一理论应用于犹太人。为了解决民族主义的问题,博罗霍夫介绍了一个新概念“生产条件”,作为对更知名的“生产关系”的补充。生产条件指的是生产关系出现的总的历史、地理和人类学环境。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关系决定阶级 -斗争,而在博罗霍夫看来,生产条件决定民族斗争。社会冲突产生于发展中的生产力与现存的生产关系的矛盾,同样,民族冲突也产生于发展中的生产力与现存的生产条件的类似矛盾。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正常条件下,民族冲突会模糊阶级对立,因此,从无产阶级的立场来看,民族冲突是反动的。但是,在非正常条件下,比如说,当一个民族受到压迫时(殖民地人民的情况就是如此),这个民族的无产阶级就被剥夺了开展阶级斗争的地域或战略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民族意识的产生将会先于阶级意识,民族斗争即使不等于阶级斗争,也会成为阶级斗争的补充。被压迫民族中的不同阶级将会赋予民族利益以不同的价值,无产阶级不需要,因而也绝对不能与其它阶级合作。因而,尽管民族内各个阶级的共同目标是使整个民族的生产条件正常化,民族内的阶级斗争却会不:受阻碍地进行下去。
    在分析犹太人的情况时,博罗霍夫认为,作为一个处于经济边缘地带的被压迫民族的一部分,犹太无产阶级没有可以开展阶级斗争、改变自己境况的基地,因而,他们带有一种民族意识。这样,犹太无产阶级将被迫外移出去,最终将移居到唯一一块他们有可能自由进入所有生产部门、唯一一块别的民族不要的土地——巴勒斯坦。其它国家可能会表现出极大的吸收能力,来巴勒斯坦的可能只占犹太人的少数,然而,只有巴勒斯坦才能为犹太人定居提供适宜的“条件”。因此,从唯物主义立场来看,这种定居是不可避免的。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定居活动中,工人阶级将起着关键作用,这一定居活动是由生产条件客观决定的。对于犹太人来说,作为未来的希望,犹太复国主义具有与社会主义类似的科学地位。
    博罗霍夫的分析反映出,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是土耳其的臣民,他们没有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意识。在这一问题上,他的学说类似于其它正在形成的犹太复国主义观点。但是,他与这些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的社会主义理论使他必须把阿拉伯人口也纳入他的发展规划之中。在他的分析中,阿拉伯人不会受到犹太人的
 压迫和殖民化,但是,由于是犹太人首先发起创造新的生产条件的,因而,阿拉伯人在经济上和文化上都会逐步被犹太人同化。由于他们缺乏自己的民族意识,他们将会变为犹太民族的一部分。与土耳其当局的斗争将不可避免地会随着新出现的生产条件而同时发生,在这场斗争中,阿拉伯人将会与犹太人组成一个民族。
    博罗霍夫努力将各地受西尔金影响而形成的一些团体组织起来,组成了一个名为锡安山工人党(“Workers of Zion")的统一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在东欧的几大中心都有其支部。尽管锡安山工人党在工人阶级中确实产生了不小影响,但大多数加入这个运动的工人却留在了欧洲,对巴勒斯坦以色列的历史发展没有作出任何贡献。这个运动直接的重要意义是,它为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和中产阶级的犹太复国主义青年提供了一种意识形态,这些人还没有能够把他们的社会主义或自由主义的信念与他们的民族主义理想结合起来。博罗霍夫的分析及其科学寓意,使其追随者们深信它的历史正确性,并对最终胜利充满信心。这对于保持一场激进运动是必要的。
    锡安山工人党带着明确的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目的,开始着手实现其组织向巴勒斯坦移民的近期目标。到它成立后不久的 1907年,锡安工人党的成员估计大约为一万九千人,他们中大部分人都参加了欧洲社会主义运动,最后,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去了巴勒斯坦。最初,这些人主要都是具有自由主义——西尔金式的社会主义倾向的中产阶级青年。直到本世纪二十年代,移居巴勒斯坦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移民中,马克思主义的博罗霍夫分子的人数才超过了西尔金分子。
    西尔金和博罗霍夫都没有去巴勒斯坦居住,所以,他们没有机会在巴勒斯坦的现实环境中发展他们的学说。但是,在第二次移民浪潮期间(1904—1914年之间)来到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移民却发现,他们有必要使自己从欧洲带来的理论适应他们所遇到的新环境。正是在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巴勒斯坦,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才走向成熟,并且成了正在创建中的国家的推动力量。这个运动在其巴勒斯坦早期阶段的主要思想家是阿隆·大卫·戈登 (1856—1922),他的思想和影响反映出犹太复国主义的性质已由欧洲生活的一部分变成了中东的一股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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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以色列国的创立 (1904——1948年)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卡尔·马克思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


第三章  国家的创建者:第二次移民(1904——1914)


    第二次移民的先驱——劳工的宗教:A.D.戈登——政党政治的出现——“劳动征服”——基布兹的兴起——萌芽中的工会——希伯莱语的再生


第二次移民的先驱


    在1904至1914年间涌入巴勒斯坦的第二次移民浪潮中,有一个相对较小的群体,他们有着一些使他们区别于其他人的独特特点。这些人就是年方十几岁的以色列的创建者。
    第二次移民中的一些人开创了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的开拓运动,在这一运动的意识形态基础上建立和形成了组织机构,最后使犹太复国主义要求建立民族国家的愿望得以实现。这个革命的少数派的意志也影响到了态度勉强的多数人和顽固抵制的地区。在本世纪头十年,他们还是年轻人,就创造出了社会和经济组织的雏型,政党政治的模式,复兴了希伯莱文化和建立了防御体制,这些成就有效地使国家初具规模。布尔什维克革命之后和二十年代初,第三次移民浪潮使新的开拓者们大批到来,他们的人数又有所增加。然后,他们早期的试验发展成为生机勃勃的统一的工人运动,在三十年代取得了政治领导权,从而使他们能够在四十年代成功地建立国家。从他们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到达巴勒斯坦的那一刻起,这些狂热的年轻人就表现出他们能够调整并使他们的欧洲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适应巴勒斯坦的新环境。
    在第二次移民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中,有许多人的政治生涯持续了五十多年。这些人包括以色列国最主要的建筑师、以色列第一任总理大卫·本·古里安(1886—1973);以色列国第二届总统伊扎克·本·策维;(以色列立法机关)国会第一任议长约瑟夫·斯普林扎克(1884—1958)。
    十九世纪最后二十年向巴勒斯坦的第一次移民,是为了结束当时眼前的苦难。随着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建立,以及这场运动发展成了用政治手段实现民族复兴的途径,在巴勒斯坦定居的性质发生了变化。1904至1914年间新进入巴勒斯坦的人,是第一批将他们的努力与他们对未来把民族主义事业作为一场政治运动的看法结合在一起的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一方面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继续进行宣传、募集资金和外交活动,而同时巴勒斯坦的定居者们也第一次在这片为拯救犹太民族而选定的领土上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确定了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明确方向。
    在俄国,1903年爆发了一次屠杀犹太人的浪潮,断断续续地持续到1907年,犹太人的处境到了一个新的危机时期。犹太人外移的势头加强了,并且得到了西方犹太社团设立的慈善救济机构的帮助。大多数移民都前往美国。1882至1914年间,仅从俄国移出的犹太人就有将近二百万人,其中四分之三的人去了美国。美国财政部长任命了两名官员调查欧洲移民的原因。这两名官员在犹太居住区调查了几个月,他们在报告中说,美国是犹太人的伟大希望,“他们凝视着美国,目光就像他们的祖先凝视着应许之地一样诚挚。”[*L.格林伯格,《俄国犹太人》(纽黑文,二卷本,1944,1951),二,第74页。]外移者中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显然是例外。据估计,第二次移民浪潮给巴勒斯坦带来了三万五千至四万人,这个数字包括许多来自奥地利帝国和罗马尼亚及俄国的犹太人,另外还有大约两千人来自也门。
    从移民的走向可以清楚地看出,犹太群众最关心的首先是使自己摆脱致命的歧视迫害,在能够找到经济出路的地方重建他们的个人生活。犹太复国主义者和其他人的区别是,他们主要考虑的是犹太人民的命运和犹太民族的未来。他们是立志解决犹太问题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所寻求的不是第一次浪潮来巴勒斯坦的移民或移居西方的移民那样的个人解放,而是民族的复兴。他们的事业给他们带来的不是安逸,而是在巴勒斯坦的恶劣环境中一个接一个的艰难险阻。他们献身于大众的事业,抛开了个人事业的需要。
    第二次移民成分各异,来自各个阶级和各种职业,与选择向西方移民的人们没有什么显著区别。然而,这些人中的开拓者与其他多数人却有区别,他们年轻,出身于“犹太中小资产阶级”,他们特别具有反抗性,具有狂热的革命精神。
    据估计,第二次移民中的开拓运动在其高峰时期人数达一万人,或者占全部移民的四分之一。但是,面对严峻的考验,并非所有的开拓者都能保持着决心。到1914年,只有不到一千二百名在农场工作的人,另外还有几百名在城镇中工作的人还能继续被认为是开拓者[*埃文·肖尚,《工人运动史》,I,第266至267页。]。
    开拓者们比上一代人受世俗价值观念的影响更深。在启蒙运动的全盛时期,从正统犹太教转变是通过对开明的犹太价值重新加以论述,同时,中产阶级中获得解放的人也短暂地得到了经济发展的机会。然而,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启蒙运动在俄国早已偃旗息鼓。对年轻一代来说,决定这一转变的主要是正统犹太教与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富有吸引力的犹太复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的直接冲突。这些年轻人毕业于塔木德学院。他们认为在没有经济出路的情况下,获得一个化学家证书或医生证书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吸引力。用旧书换新书没有什么意义。任何行动计划都比新书的吸引力要大,因为掌握了这些新书,无论如何也不会扩大就业机会。
    第二次移民的开拓者一个奇怪的特点是,他们并没有特别地为进行移民而组成团体。在这一点上,他们与第一次移民和后来的移民浪潮都不一样。他们来了,“两个人来自一个城镇,一个人来自一个村庄”[*布拉斯拉夫斯基,《工人运动》,I,第81页;Y.本—兹维,《第二次移民时的锡安工人党》(特拉维夫,1950);J.C.布伦纳,《著作选》(特拉维夫,无日期,1946年?);B.哈巴斯,《第二次移民》(特拉维夫,1947年);D.卡莱,《第二次移民》,(特拉维夫,1954年)。],单独的个人,三三两两地来。他们是反对社会的每一条公认的信条、反对当局的每一个组织的叛逆者。他们甚至宣布放弃对父母和家庭的义务。去美国的年轻人是和他们的家庭一同去的,或者至少得到了家庭的祝福。他们不是叛逆者,而是根据流行的价值观念,去追求他们能够获得的最受尊重的事业。
    当这些开拓者们启程前往巴勒斯坦的时候,他们赖以生存的小资产阶级经济已经陷于破产,他们曾经接触过的各种运动也衰落了。大多数锡安工人党的成员留在欧洲。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在“乌干达”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也没有号召人们到巴勒斯坦去定居。即使在第一次移民那些无精打采地留下来的人中间,也有许多人狂热地支持到英属东非去定居。俄国的希伯莱文学复兴和文化活动因为镇压而夭折。俄国1905年第一次革命令人振奋的影响,也由于随后的政治和社会倒退而烟消云散。    
     因此,开拓者们是一个反对犹太生活的潮流,甚至也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生活潮流的一个极小的少数派。即使从革命文化的角度来看,他们也是一群叛逆者。他们不仅反抗他们的苦难,而且反对目前想消除这种苦难的各种激进主张。这时候,巴勒斯坦的消息传到了欧洲,预示着除了有产者外所有人的经济灾难。然而,这些男女青年决心成为劳动者和开拓者,决心把许多世纪被法律决定扭曲了的犹太人的职业结构,重新恢复成正常模式。如果了解了当时他们在欧洲普遍的绝望情绪,就能更好地理解他们的革命热情。一个开拓者领导人在下列一段回忆中生动地体现了他们的绝望处境:
    “我不知道,当我们的长者半夜起来祈祷,为他们受奴役
    的地位和流放的痛苦抛洒泪珠时,是否会感受到我们这些颠
    簸在革命的风潮中的年轻人,在我们人民的灾难和耻辱中所
    感受到的那种深深的创痛。世界的风暴使我们旋转,革命的
    美酒使我们陶醉……但是,我们是多数人中的少数,我们的根
    在以色列的土地上,任何风暴都不能把它拔去……在犹大维
    尔纳昏暗的胡同中,在它们的饥饿和肮脏中……我们在呼吸
    着灭亡的气息……在赤贫中,在地窖和流浪的帐篷中,在疾病
    和悲哀中我们拥成一团……在绝望中,毫无希望。”
[*伯尔·卡茨纳尔逊,见埃文·肖尚的引文,《工人运动史》,I,第62至63页,以及 M.什穆埃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史及工人运动史》,第四版(特拉维夫,1953年),II,第 101至102页;另见B.卡茨纳尔逊,《工人运动史》(信件,第六),第二版(特拉维夫, 1949年);Y.埃雷兹,《伯尔·卡茨纳尔逊:其人及其著作》(特拉维夫,无日期);D.蒂达尔,《犹太定居点的先驱者和建设者百科全书》(特拉维夫,十卷本,1947-1959年)。]
    矛盾的是,犹太复国主义是一种革命的思想,但普通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在气质上并不革命,当时如此,后来亦如此。除了极少数例外,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开拓者们却不同于这些人,因为他们根本不是普通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欧洲的犹太复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过于空泛,无法适应他们。巴勒斯坦满足了他们的需要,因为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在他们自己的运动中,在注重行动的方针下指导和决定行动方向。然而,也只有在犹太问题这一特别背景下,青年开拓者们才能以最激进的革命者形象出现。从俄国社会的政治文化来看,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在气质上更接近叛逆知识分子的人文主义的社会民主主义传统,而不是萌芽中的共产主义传统。他们后来的著作显示,开拓者们在对待社会秩序的态度上,与俄国的孟什维克非常类似。他们的激进态度在关于民族问题上表现得较为突出,而在社会和经济问题上并不激进。
    开拓者们熟谙欧洲革命的词藻,但在新环境中,他们发现需要使自己的理论适应当前面临的具体挑战。在他们到达巴勒斯坦后的十多年中,以及随后的几十年中,他们进行了激烈的意识形态讨论,调整和重新阐述了他们的欧洲学说,使之与新的现实相适应。著名的哲学家、开拓者们的导师戈登的著作,最明确地正式反映了他们欧洲式的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适应巴勒斯坦环境的过程。

    劳工的宗教:A.D.戈登

    戈登从俄国来到巴勒斯坦时四十八岁,已经不年轻了。他来到后即投入了农业劳动,作为一个劳动者和政论家度过了他最后二十年生涯。戈登被人称为“世俗的神秘主义者和圣人”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托尔斯泰[* 久赫兹伯格,《犹太复国主义思想》(纽约,1960年),第369页;M.库什尼尔 (编),《A.D.戈登》(特拉维夫;1947年)。],他对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的青年开拓者们产生了极大影响。
    戈登完全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提出了一套理想主义的民族主义理论。在这一理论中,社会目标是从属于民族目标的。他认为,复兴个人的人道精神,是人类进步的开端。在他看来,社会主义只不过是资本主义的机械反映,就像是对一个生命的沉闷的记录,而不是它生动的乐曲。他认为,只有民族主义才能释放人类的创造力,引导人类精神的发展。他形而上学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民族主义是人们争取个性化的创造性斗争的本质。对欧洲的犹太人来说,是民族精神维系了他们的生存,但是,它却不能为他们提供创造性的生活,因为一个人民只有同时植根于其土壤,才能真正有创造性。只有通过每个人在土地上的劳动,个人才能自由,一个民族也才能实现自己的个性。
    从一个反对社会主义的民族主义者的立场出发,戈登得出了与正统的社会主义者相同的结论: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是互不相容的。只有通过团结,通过融合其内部的所有阶级、派别,民族才能进步和复兴。戈登并不反对社会主义关于公平的理想;但是,只有在以耕种土地者为主的劳动人民影响逐步扩大,能够代表民族的时候,才可能得到公平。公平的理想不可能在作为一个团体的某个阶级内实现,而只能在一个民族共同体内实现;而且,它不可能通过阶级斗争的手段来取得,而只能通过对年轻人的教育来取得。只有在年轻人变成工人,并且通过他们的道德榜样,工人成为了民族的领导者时,才能实现公平。劳工运动会使人民大众皈依生产劳动的宗教,到那时候,就能消灭寄生虫式的剥削。
    戈登认为,社会主义者进行阶级斗争,只会给资本主义世界带来活力,他说,如果他们成了专心致志的工人,而不再把精力耗费在社会主义宣传鼓动之中,那么,他们可以将集体生活的引力中心带到工人阶级之中。民族劳动在其成长中的胜利,会带来社会公平的胜利。
    这样,戈登便把劳工运动看作民族的领导力量,如果只以公平和劳动为基础,它的意识形态最后会把社会各阶层都纳入自己的轨道。劳动者与整个民族保持一致,最后会成为民族的领导。
    戈登的形而上学理论可能有优点或缺点,但事实证明,他正确地预见到了劳动在未来的民族运动发展中的作用。虽然在犹太复国主义的发展中,还有比戈登更伟大的思想家,但是,对于以色列民族运动的精神及其事业,却没有人比戈登的影响更大。他的影响是有生命力的,因为他的信徒们都是革命的历史创造者。开拓者们非常年轻,他们深深被戈登的学说所感动。他是唯一的长者,他用一种与他们的感情和愿望一致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同时又能对他们处境中的现实问题作出解答。
    在欧洲曾经受到西尔金影响的人在巴勒斯坦很快聚集到戈登的门下,而博罗霍夫的追随者们却觉得他的理论没有多少吸引力。当开拓者们试图按照巴勒斯坦的现实调整他们的欧洲理论时,戈登分子和博罗霍夫分子之间进行了一番对话。他们的社会主义思想发端于欧洲早期资本主义和俄国封建主义的罪恶,他们的民族意识形成于中欧和东欧的动乱之中,此时传统民族在他们所居住的领土上正寻求政治独立,然而,这两点都与巴勒斯坦的现状相去甚远。在犹太人内部,谈不上有什么阶级,更不用提阶级斗争。对于这个所谓的民族来说,最引入注目的是它没有自己的土地。因此;开拓者们的社会主义和犹太复国主义学说必然会从一种具体表述变得空洞无物。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戈登应运而生了。
    戈登分子和博罗霍夫分子有一个共同观点,就是劳工运动只要把自己作为整个民族的运动,就会成为民族的领导。尽管他们的推理不同,但是,他们都同样能够考虑将整个民族吸收到开拓者的劳工运动中来。博罗霍夫分子本·古里安设计了一个口号“从阶级走向民族”,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戈登分子设想一个开放的社会,可以在这个社会中建立一种不受制度障碍影响的人道的社会主义。博罗霍夫分子认为,阶级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从劳动者的立场看,阶级斗争将等同于民族斗争。实际上,戈登分子说,“让我们劳动,并建设一个民族”;而博罗霍夫分子说,“我们是一个阶级,我们将为成为一个民族而斗争”。这两种观点都把劳动的角色看作是民族主义的角色。两者都关心用建立在犹太人基本生产基础上的新的民族模式代替东欧犹太人的职业结构。对于在依赖犹太工人的有酬劳动体制中,如何取得劳动的主导地位的内在困难,戈登分子不像博罗霍夫分子那样明确。而另一方面,博罗霍夫分子却不知道如何使劳工运动建立在一个独立的社会主义农民阶级基础之上,这种想法对他们来说是模糊的,甚至完全是乌托邦。
    在劳工文化中,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两个主题是密切地交织在一起的,因此,在领导者们的思想活动中也不能完全把二者区分开来。由于移民的来源仍然集中在东欧,民族主义的方案也自然是用欧洲的语言来表述的。但随着运动的重心从维尔纳和明斯克转向雅法和塞杰拉,这种表述方式便逐渐消逝了。

    政党政治的出现


    开拓者们一来到巴勒斯坦后,很快就分成了两个带有政党性质的互相竞争的阵营。戈登派最初占多数,他们中大部分人原来在欧洲都受到西尔金的影响,现在组成了青年工人党。那些在欧洲追随博罗霍夫的人则组织了锡安工人党的巴勒斯坦支部。后来,当欧洲受博罗霍夫影响的移民到来后,逐步扩大了锡安工人党的队伍,最后成了两党中较大的一党。这两个党都创立于1905年,它们在开拓者们的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帮助他们适应了新的环境。在很长一段时期,它们是开拓运动中仅有的两个组织。
    青年工人党一创立,就决定中断与欧洲的锡安工人党的联系。青年工人党成员最主要是致力于民族主义事业,他们决心首先集中力量解决面临的开拓农业的困难,避免进行社会主义的说教。他们要采取一种实用的、立足本地的民族主义和社会公正的路线,暂时抛开欧洲社会主义理论上的痛苦。这个党并不认为它是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而是认为自己仅仅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在这场运动中,它寻求代表最高形式的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戈登是对他们影响很大的精神或思想导师,而在斯普林扎克 1908年到来后,便成了这个党首要的实际战术家和发言人。这个组织中出了许多以色列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杰出领导人,而且还出了一大群希伯莱文学名人。
    与青年工人党相反,锡安工人党将它与欧洲的联系保持了许多年,把自己当作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其巴勒斯坦分支的文化领导人是伯尔·卡茨内尔森(1887-1944),实际的政治领导人是本·古里安和本·兹维等人,他们一直希望得到革命的社会主义阵营的承认,但是,社会主义的正统派领导人却不承认犹太人的民族要求。1906年,锡安工人党在雅法通过了其纲领,它在第一段中就明确提出,党的最终目标是以阶级斗争为手段在全世界建立社会主义。然而,其方案也号召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国家,表现出其竞争对手所缺乏的强硬政治倾向。
    总的来说,锡安工人党在观点上比青年工人党更富有战斗性,在倾向和分布上更城市化,不像戈登派那样相信兄弟之爱和和平主义的功效。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加之适应了巴勒斯坦的环境,锡安工人党成员虽然仍使用博罗霍夫的马克思主义词藻,但在行动上却表现得越来越像真正的戈登分子。这两个党的分野是理论上而不是实际中的,而且,这种理论上的分野产生于它们形成时期碰到的欧洲问题,而不是产生于巴勒斯坦的现状。这样,他们往往能在保持不同的理论原则的前提下,在.具体政策选择上达成协议。因此,两派之间的争论,以及已成了他们主要的业余活动的意识形态交锋,都带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性质,类似于欧洲脱离周围环境的社会主义活动。在实践中,他们摆脱了教条的束缚。他们的著作中也表现出一种实用主义的而不是纯粹空谈的态度。因此,或许可以这么看,他们那些欧洲的理论为他们提供了一套方便的想象,使他们较容易适应巴勒斯坦的环境,而没有提供一种准确的答案,使他们能理解他们的实际活动。
    在适应过程中,锡安工人党的成员不得不作出更大的让步。在这一点上,他们得到了本·古里安强有力的领导,他要求党减少与欧洲的联系和关注,这种联系到1920年便最终断绝了。锡安工人党逐渐把民族主义目标放到高于社会主义目标的地位,并且使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最终使他们能够领导和支配整个工人运动。
    他们作为一个孤立的少数派的运动,加上物质条件十分艰苦,使开拓者们中形成了一种原始的团结和平等主义,并且激发了一种深深的互助精神。两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分歧相对来说是次要的,与那些使他们不同于大多数犹太定居者的因素相比,显然是微不足道的。他们的意识形态外表往往会模糊各党内在的社会结构。实际上,他们类似于组织严密的社团,令人联想起克希拉(东欧犹太人的社区组织)。当他们三三两两来到这个国家的时候,这些未来的开拓者们立刻便在意识形态合他们口味的党派圈子中找到了他们的社会位置。只有党派才有效地减轻了这些背井离乡的少年们巨大的孤独感,帮助他们找到工作,提供公共的厨房设施、住房、报纸、讨论俱乐部,并且全面照料他们的日常需要。它们提供的服务范围很广,进行意识形态讨论的方式也很独特,这使它们变成了政党政治模式的典范,这种政党政治后来成了以色列的一大特色。
    观察以色列政治的人们可能有点随便地把比例代表制和政党政治的活力和风格说成是由于国际犹太复国主义的组织需要和出现的问题;然而,只有了解了巴勒斯坦条件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开拓者工人党派对后来政治的极大影响,才能更好地理解以色列政党政治的产生。从这个角度看,可以认为政党在很大程度上再造了克希拉的结构,并且在开拓条件下再造了它的政治价值观念。

    “劳动征服”

    在移民的高峰年1905—1907年,新到来的移民有六千多人,其中许多人后来都成了开拓者。他们吃惊地发现,原来老的定居者们意气消沉,并且看到许多出生在巴勒斯坦的犹太青年移居出境。他们马上开始寻找经济上的立足点和在建设国家事务上的发言权。开拓者们抛弃了欧洲和他们在欧洲社会的外人身分,现在他们发现自己在巴勒斯坦的犹太社团中仍然还是外人!他们不愿意被先来者所建立的社团所同化,正是这一事实保持了他们的活力和他们对这个国家的影响;也正是这一事实,使他们到达的这一时刻便成了现代以色列的开端。后来的移民在社会和文化上都追随他们,如果他们自己也这样追随老移民的话,那么,劳工运动或者后来在劳工运动基础上建立的国家就不可能出现。由于目睹了第一次移民们的失败,他们从民族事业的角度出发,也决心避免衰败的原居住国的错误,这使他们进发出极大的创造力。在他们摒弃欧洲的传统社会的同时,也在与形形色色的社会救治方案进行竞争,所有的方案都得到强有力的支持。但在犹太巴勒斯坦的狭小的背景下,尽管他们仍然是少数,却能够发挥较大的影响。
     开拓者们将犹太农民及其殖民主义的社会意识定为第一个敌人。他们惊愕地看到由于懒惰和缺乏尊敬所带来的灾祸。种植园主们控制着劳动生产,他们认为自己是按法国阿尔及利亚殖民地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的组织者。开拓者们认为,本地出生的犹太年轻人之所以缺乏意志,就是受了由男爵的行政机构引进的法国地中海文化的影响。这些人反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理想,反对复兴希伯莱民族文化。按照传统方式,老殖民者们认为他们对土地的权利来自一份特许状或所有权契约。受戈登影响的新来者却赞成这样的理论,认为对土地的权利只能来自在土地上的劳动。在他们看来,通过劳作与土地的日常联系,是土地占有权的道德和法律基础。不管他们的社会主义思想是来自博罗霍夫还是戈登,所有开拓者都反对使当地阿拉伯农民殖民化的想法。他们的目的是垦殖闲置的土地,而不是使当地人民殖民化,他们要把自己变成农民和工人,而不是变成主人。他们要建立一个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职业结构正常的犹太民族社会,而不是一个以剥削当地人民为基础的犹太殖民企业。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第一批移民误入歧途之处。开拓者们抓住阿拉伯劳力的问题,决心不在殖民基础上建立新民族,正是通过这一点,他们向创立现代以色列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在这个背景下,1905年,青年工人党提出了它的第一个口号“劳动征服”。这个口号有两层意思:把他们自己变成工人;其次,在农业经济中建立犹太劳动工资阶层。这个口号既为戈登分子所用,又为博罗霍夫分子所用,只不过目的有所不同罢了。
    开拓者们把农业放在首位。由于它是在戈登的差不多是托尔斯泰式的神秘遐想中形成的,这一倾向可能掩盖了他们的事业所具有的更广泛的历史意义。由于开拓者们面临着经济真空,民族的发展无疑要求犹太人具备农业基础。犹太人在农业中建立的工作结构,是为国家的工业化采取的必要的准备措施,基本上并不是一场农业运动。戈登分子或许不这么认为,但博罗霍夫分子是这么看的,而且,历史后来也证明了这一点。尽管一个不发达的经济要现代化通常需要摆脱单一的农业基础,但历史的事实是,对于处在当时巴勒斯坦条件下的犹太人来说,首先必须建立一个农业基础。这场运动本质上具有现代化的精神,这使它与二十世纪其他国家知识分子所领导的工业化运动属于同一类型,而没有陷入农业浪漫主义的乌托邦困境。
    对戈登分子来说,“劳动征服”也意味着确保犹太农业工人有工可做,它是建立一个以个人奋斗和依赖土地为主的民族社会的:必要基础。他们反对犹太人雇佣当地阿拉伯劳力,他们所反对的并不是阶级对立,而是关于如何更好地实现民族目标的手段之争。与此不同的是,博罗霍夫分子认为,在农业生产中雇佣犹太人是开展阶级斗争的必要基础,他们把犹太种植园主看作是剥削廉价劳动力的资产阶级分子。
    青年工人党和锡安工人党都把“劳动征服”的口号看作民族运动在当时发展阶段的中心原则。尽管他们认为最终将会与阿拉伯农民取得一致,但却没有仔细考虑他们与这些阿拉伯人当前的关系问题。在他们心目中,当前的敌人并不是他们试图要取而代之的阿拉伯工人,而是犹太雇主。劳动征服学说中重要的一点,是认为如果没有犹太人的劳动,犹太人的资本就没有民族价值。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使他们对犹太雇主们提出了要求,这是一种现实的要求,并非仅仅是从前那种将犹太公共资本投资于殖民化的哲学要求。开拓者们决心从根本上根除殖民主义思想,他们认为,正是因为这种思想,早期定居者们把民族运动引进了死胡同。
    开拓者们决心争取获得一种比勉强维持生存的阿拉伯劳工要高的工作和生活标准。半封建的阿拉伯社会制度及其特别富裕的上层阶级,迟早会成为犹太工人运动的斗争目标,但与此同时,犹太雇主必须首先民族化。但是,开拓者们过于弱小,不能直接攻破这些雇主们的抵抗,这些雇主们的态度可以总结为:“我这颗犹太人的心不允许我一天只给你付四个皮阿斯特(皮阿斯特是一些阿拉伯国家的辅币。——译者),我给那些阿拉伯小姑娘就付这么多。但是,我的钱包又不允许我多付你一点。因此,你最好别干这蠢事。”[* S.策曼赫,《巴勒斯坦工人定居史简编》,第二版,S.萨顿译(特拉维夫,1946年),第40页。]开拓者们要求雇主们将民族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在这场斗争中他们失败了。这次失败迫使他们改变了请求和说服的策略,使他们进入了新的创造性阶段。

    基布兹的兴起

    在海岸平原地带,开拓者们未能突破种植园主和经营者们的抵抗。“廉价”的阿拉伯劳力唾手可得,使他们失去了讨价还价的能力。但是,他们并没有在绝望中放弃自己的目标。他们的失败把他们引向了一种新的“劳动征服”概念,引向了犹太农业尚未涉足的另一部分国土。他们步行迁移到了加利利,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当时已经开始在那里购置土地。他们决定进行直接的劳动定居;他们不是民族的所有者,而是民族的管理者;不是雇主,而是工人;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长远的发展。
    作为保护犹太复国主义捐助人捐助目的的一种方式,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成立了犹太国民基金,用于购买土地,并且为全民族长期代管这些土地。这些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开发,但不能为获利而出售。这一意外之举对劳工开拓者们的帮助可能比对其它任何人的帮助都要大,因为既实现了国民拥有自然资源的思想,又弥补了他们缺乏资金的经济困境。如果由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提供资本,工人们只需变成资本的受托人,就能和私人所有者处于同样的经济地位。对于任何愿意耕种土地的人来说,土地都是免费的。由于唯有开拓者们才愿意开垦瘴气弥漫的沼泽地,他们就能够在农业生产刚开始的时候,在基层的经济组织中引进他们自己的社会准则。
    一开始,用国民基金在加利利购买的土地是按独裁方式进行管理的,这种作风不禁使人想起海岸种植园中男爵的管理机构。工人们就像在私人企业中一样领取同样的工资,服从相同的条件。但是,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巴勒斯坦办事处主任阿瑟·鲁平博士很快了解到了开拓者们的观点,认识到他们在经济发展中将要发挥的重要作用。因此,他比大多数人都更欢迎开拓者们的革命学说。尽管他不是社会主义者,他却力图使他所领导的机构在目标和程序上与劳动者的愿望和精神相一致。从这种思想的结合中,发展出了克武察,它成为后来以色列最著名的基布兹运动的前身。这一运动在一代人的时间内改变了国家的面貌,其核心就是萌芽中的劳工运动与犹太复国主义财政组织之间的联盟。开拓者中更激进的社会主义者却表示愿意与国外的犹太资产阶级结盟,体现了他们的实用主义精神。
    在加利利地区的一群开拓者们以罢工为武器,要求将土地租给他们整个集体,宣称他们不需要“行政长官”。在鲁平帮助下,他们达到了目的,集体主义原则就这样引进了农业。开拓者们在土地上进行自我管理的集体劳动,并且集体销售产品,尽管有阿拉伯人的竞争,他们却能够在市场上站稳脚跟。第一个克武察德加尼亚于1911年正式成立,几年之内,又相继出现了十几个类似的集体组织。
     鲁平的一个同事弗朗茨·奥本海默教授(1864—1943)在巴勒斯坦宣传集体化理论,他的理论无疑对开拓者们产生了影响,但是,克武察和指导克武察组织的社会经济原则却更多地是从开拓者及其领袖们的日常经验和思考中发展而来的。克武察并不是来自有意识的社会试验。环境的不断变化,造就了它的形式。在犹太复国主义圈子中,反对集体主义的人对克武察颇有微词,鲁平却积极为克武察进行辩护。鲁平多次强调把握开拓者心理的重要性,他认为,开拓者们的热情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最大财富。在第一次移民运动时期,农民与殖民组织的关系是一种被保护者与保护者的关系,而鲁平却看到了开拓者与民族机构之间平等的伙伴关系的优越性,并且正确地预见到,不管定居者们采用哪种形式.的社会和经济组织,这些民族机构最终在事实上都会成为定居者们的附属工具。
    戈登的哲学标志着克武察运动的初始阶段。戈登本人定居在德加尼亚,他的精神对年轻的开拓者中的国家创建者们影响最大。所有克武察集体都实行一系列的共同原则,虽然这些原则并不是建立在一种深思熟虑的社会哲学基础之上的。这些原则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后来一些年间的农业定居的模式,而且,在劳工运动的其它一些组织的发展过程中,也渗透进了这些组织。
    在克武察初期的社会和经济结构中,体现了许多具有普遍意义的革命思想。其中高于一切的就是互助原则,这意味着全体成员之间不折不扣的、绝对的、有机的互相依存。另外,他们还提倡“自食其力”,这意味着他们将耕种他们自己的劳动所能承担的土地,不能依靠“剥削”雇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原则受到的冲击最大,但是,作为一种理想,它的活力却从未消失。)他们建立了’经济上的合作关系。所有财产都由集体共同占有,所有的个人需要,包括医疗卫生和抚养子女,都由集体负责。然后,在克武察的内部交往中就不需要货币。
    合作贸易的原则还尽可能地扩展到了集体的外部关系。各个克武察定居组织一起建立了联合的合作组织,帮助它们在产品市场上取得立足之地,并且确保他们的产品尽可能的便宜。产品首先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然后再销售剩余部分,这样,克武察就近乎自给自足。为这一目的而建立的“混合”耕作的模式很早就取代了单一耕作的模式。
    到1914年为止,一共建立了十二个克武察,事实证明,它们在经济上是行之有效的。定居点除了开垦出大量荒地外,还承担了作为农业工人训练中心的重要职能,这一事实,无疑增加了它们在整个开拓者运动中的影响。由于有些集体仅靠十多个成员就稳固下来了,人们逐渐开始认识到,他们已经发明了一种永久性的新型定居点。最初,克武察的创始人是一些四处漂泊的开拓者,他们学会了多种手艺,在他们的政党庇护下从一个地方流动到另一个地方,流向有工作机会的地方,或者到有一批工人需要组织起来的地方。然而,后来这些人的社会信条使他们组成了一种与家庭十分类似的有强大内聚力的团体。这些开拓者们不再迁移到别的地方去开拓新的土地,而是越来越多地定居在他们的新社团中,并且为他们这种生活方式吸收新成员。
    开拓运动的发展哲学的核心是自卫原则,这项原则在早期的克武察定居点中经受了第一次考验。必须注意,这在犹太生活中是一个激进的主张。许多世纪以来,东欧犹太人对袭击和屠杀采取了和平主义的姿态。人们在童年时期就多次听说暴力的恐怖,这种恐怖早就成了传统的犹太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俄国早就有很多年轻人开始注意到自卫问题,他们采取了第一次自卫行动,抵抗他们来巴勒斯坦之前爆发的反犹屠杀。到达巴勒斯坦后,他们发现,犹太定居者们靠雇佣一些贝都因人来防御其他贝都因抢劫者。事实上,他们要交保护费。1907年,一小批锡安工人党成员成立了“巴尔·吉欧拉”,这是一个向一些村庄提供服务的犹太卫队,同时,它也通常要求在它所保护的土地上雇佣犹太劳动力。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使民族武装的概念得以实现。1909年,他们采用了“卫士”(Hashomer)这一名称,很快得到了阿拉伯人的重视,贝都因人的暴力也减弱了。克武察团体受到卫士们胜利的鼓舞,也开始着手进行自己的防务。当然,人们对此也不是没有争议。戈登和他的许多追随者都反对这种主张,而在最积极的支持者中,有一个就是本·古里安。武装运动很快就成为劳工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性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旦反对经济掠夺的自卫原则在正在发展的民族主义学说中“建造”起来,就很容易把它应用到别的目标上。贝都因人当然不是民族主义者,但不久以后,阿拉伯民族主义就会兴起。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在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不曾遇到过的这一问题上采取了主动,在阿拉伯民族问题出现之前就形成了一种决定性的反应模式。除了本·古里安以外,大概没有人认识到这一主动行为对即将出现的民族斗争的重要意义。只有本·古里安才开始表现出对事态发展方向的敏锐感觉,在这一点上,他远远超过了他那些年轻的同志们。

    萌芽中的工会

    尽管对于初期的民族主义运动来说,政党是更适宜的舞台和更恰当的组织,锡安工人党却坚持他们的意识形态理论,要开发工会主义的财富。城镇虽然没有像农业那样吸收那么多公共资本,然而,在开拓运动阶段,城镇却比土地吸收了更多的移民,而且在以色列后来的历史中‘也一直是如此。城镇人口主要是靠从建筑业和农业经济中发展起来的商业为生。不过,城镇也容纳了少量的犹太工人和手工业者,除了建筑业和运输业外,他们均集中于耶路撒冷的印刷行业,以及耶路撒冷和其他地方的许多小型制造厂。许多分散在城镇的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者就在城镇中找工作,在那里,他们的使命不那么激动人心,这就使他们在工人运动的圣殿的位置没有农业开拓者那样重要。他们试图在城市工人中宣传社会主义和工会主义,而这些工人中的多数要么是依附于虔诚的传统社区,要么是没有组织的流动者。鼓动家们发动了断断续续的罢工,最后都不免失败。甚至靠国民基金援建的第一个纯犹太人的城市特拉维夫,其初期的建筑也主要是由阿拉伯劳力完成的。
    农场工人对工会主义的反应较积极一些,但是,他们往往把他们的党看成首要的忠诚对象,看成满足他们各种需要的保护人,包括保障工作,要求改善条件等等。不过,这个国家第一个稳定的工会于1911年由受雇佣的农业工人在两个地区成立。工会与克武察具有相同的理论来源,但却具有不同的形式,它认为,各个团体可根据一个协议共同行动,以增强它们的竞争能力。人们还创立了进行互助和资源联营的机制。然而,他们却发现自己长期徘徊在就业和失业、健康和疾病、饥饿和困苦之间,并且不断地因为外移和减员失去其成员。1914年,其成员大约为六百人[*埃文·肖尚,《工人运动史》,I,第183页及第204页。],这时是他们在大战前的活动高峰。
    工会运动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为有各自的政党的两个意识形态团体之间提供了一座桥梁。这个角色落到了伯尔·卡茨内尔森的头上,他是工会的创始人,从1909年到达巴勒斯坦时起,就是一个有影响的领袖。农业工人工会为卡茨内尔森提供了一个政治基地,使他有资格沟通戈登派合作主义分子和马克思派的好战分子之间的冲突,因为这个工会的成员是从两党中吸收来的,而且还包括一些克武察的开拓者。当时,卡茨内尔森在气质上更接近青年工人党,但是,他工会领袖的身分却使他也能够有效地和锡安工人党打交道。这样,他对两党走向联合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一过程逐步发展,直到1930年形成巴勒斯坦工人党(Mapai)。
    这一时期的组织真空,加剧了开拓者中的意识形态纷争,但同时,也使它具有了创造性的冲击力,对后来的组织实践产生了影响。现在的一般观察者也可能认为,这些衣衫褴褛、囊空如洗的年轻人,在他们那些零星散布在加利利的沼泽边缘的帐篷中讨论战略和策略问题,那么严肃,那么郑重其事,或许有些可笑。确实,他们的同胞或者外界的支持者也并不都认为他们就是历史的先锋。然而,他们却严肃地看待自己,完全相信他们的行动将会导致一个新犹太国家的诞生,并且形成它的特点。
    1911年至1914年间,两个地区性的工会团体多次召开会议,就各种问题展开争论,如不同抗议策略和组织形式的长处,实行纪律的最佳程度,不同模式的定居点及其潜力,对没有组织起来的犹太工人的正确态度,以及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政党与工会运动的关系。最后这个问题成了工人运动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在欧洲工人运动中,当政党在工会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时,情况也是如此。
    两党都反对由工会承担任何不属于正统工会的职能。在卡茨内尔森领导下,形成了一种“非政党的”政党,要求将工会的作用扩展到一切方面,使它成为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包容一切的组织,而把政党降低为研究抽象概念的组织。卡茨内尔森发现,本·古里安坚定而有力地主张工人团结,不过,他的学说却从来没有摆脱锡安工人党掌握领导权的先决条件。在这一阶段,本·古里安曾数次到国外执行犹太复国主义使命,但是,他从远方与他的同僚们仍保持着密切联系,并且接二连三地向他们提供书面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本·古里安一直更关心宣传工人团结、自卫、组织和工会主义,而不是克武察初期的社会主义试验。在他的为人中有一个重要的侧面,就是在那些成长为民族领袖的人中间,他差不多是完全孤立的。他从来没有加入到那个最初的戈登主义运动之中。作为一个开拓者,他本人早期的创业活动仅限于当过很短一个时期的集体工人。他个人对待克武察(及后来的基布兹运动)的态度多少有些模棱两可。但不管怎么说,他全心全意地支持集体性的土地定居的战略,在这一问题上他与欧洲运动中更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者发生了决裂,这些马克思主义者不愿与资产阶级进行财政联盟,认为克武察是乌托邦。本·古里安成功地使巴勒斯坦的锡安工人党摆脱了使其吸引力受到限制的意识形态束缚,并且使它调整了其立足于城市的观点,使之能够把农业劳动者也吸收进来。对于锡安工人党来说,尽管它吸收了大量戈登的基本思想,这次妥协却导致了农业工会主义学说,而不再是一种共同耕作的概念;导致了一种农业工人和城市工人双重利益的重要理论,而不再是直接的社会试验。因此,两党都变得同样地赞成意味着在土地上定居的劳动征服新概念。这一原则构成了他们之间、他们与“非政党的”政党之间共同立场的核心。人们开始将土地定居看作工会主义的初级目标,它的形式或者是克武察,或者是合同劳工团体,或者是任何其它形式。
    第二次移民运动的头些年间,开拓者们之间建立了稳固的团结,使他们从个人孤立的状态转变为一个联系紧密的组织成员。这一情况增强了人们对体力劳动的尊敬,提高了他们献身事业的热情,与此同时,又强化了他们对私人财产的鄙视,和对超然物外的知识分子的追求和价值观念的轻蔑。

     希伯莱语的再生

    对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来说,民族运动中最重要的是他们对复兴希伯莱语的支持。在观察了第一批移民的状况后,他们的结论是,意气消沉和懒惰与法国地中海主义的文化是分不开的,因此,民族活力和劳动也是和希伯莱文化紧密相联的。许多开拓者很不情愿地承担了这一任务,其中犹为突出的是锡安工人党开拓者,他们是通过意第绪语与他们在欧洲的成员联系的。不过,与过去联系不那么紧密的戈登派民族主义者却全力追求这一目标,他们提倡希伯莱文学和文化,在日常交往中使用希伯莱语,这些都成了劳工运动的基本原则。
    从广泛的民族主义范围来看,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并不是希伯莱语复兴的发起者,甚至也算不上最积极的支持者。他们忙于发展自己的运动,关注他们自己的成员问题。其他人,尤其是那些参与教育组织的人,将希伯莱语的复兴变成了民族主义运动。但是,这个运动最后能够取得辉煌成果的关键之举是社会主义者接受了这一目标,社会主义者越来越成了民族革命最有活力的力量。如果没有年轻的开拓者们响应他的号召,哲学家戈登很可能仅仅只是历史的一个注脚,同样,如果没有劳动者们致力于希伯莱语的推广,也会使第一次移民运动中那个孤独的希伯莱语先驱被人遗忘。这个先驱就是埃利泽·本·耶胡达(珀尔曼)(1858—1922)。他于1881年来到巴勒斯坦,并开始在定居的宗教社区和第一次移民潮时来到的移民中为希伯莱语的复兴而孤军奋战。
    正统派宗教分子认为希伯莱语是圣语,只将它作祈祷之用,而禁止在世俗事务中使用它。在处理世俗事务时,他们大多使用阿拉伯语、拉第诺语或意第绪语。这种习惯沿习了许多世纪。甚至在两千年前,在巴勒斯坦第二个犹太共和国逐步衰落的那些年代里,希伯莱语就随着《圣经》获得了神圣地位,留作宗教奉献之用,而阿拉伯语则变成了生活用语。从那以后,在流散的犹太人中,大量语言进入了犹太人的生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东欧的意第绪语。在摩西·门德尔松发起的启蒙运动十九世纪中叶蔓延到俄国之前,希伯莱文献仅仅局限于宗教著作。在早期的犹太复国主义领袖中,尤其是赫茨尔,并没有估计到民族主义事业应使用一种单一母语的重要性。第一次移民运动的成员中有许多人曾经接触到了启蒙运动。他们对希伯莱语持同情态度,但却没有认识到必须将它作为唯一的语言。他们说各种各样的语言。只有在本世纪的头十年中,移民开拓者们来到巴勒斯坦后,才有一些人认识到了语言的统一对民族运动的重要意义。
    选择希伯莱语,不仅仅是只具有名义上的意义。希伯莱不仅仅是一种刚好可以用来促进社会团结的语言。日常会话中的希伯莱语扩大了犹太复国主义思想的影响,它的地理和历史背景使人回想起其古代辉煌的历史,并可从宗教影响中借取一些力量。很多人指出,使用一种没有表达现代世界的词汇、在表述新知识的精确概念时有许多技术困难的古老语言,显然有很多不利之处。但是,为了从民族文化的源头汲取民族运动的滋养,这些不利条件似乎只是必须付出的一点很小的代价。
    本·耶胡达在犹太复国主义历史上可能是最狂热的人物。即使在他自己的家庭以内,到辞别人世时,他不说别的语言,只说希伯莱语。他毕生致力于编写一本巨大的希伯莱语词典,这本词典将许多圣经时代的词根用于现代生活,这对希伯莱语的词典编纂学是一个重大贡献。他证明,圣经的语言可以用来适应现代需要,而不会破坏它的完整性。他的热情后来感染了其他教育家。
    只有经过几十年的斗争,希伯莱语才能取得最后胜利。但为希伯莱语而奋斗的那些人却表现出了与其他致力于民族重建的英雄一样的坚韧精神。城市中犹太人上的大部分学校里,授课语言都是法语和德语,反映了设立这些学校的捐款人的文化兴趣,而学生们的母语则是意第绪语,阿拉伯语或拉第诺语。在农村地区,正统派的反对不那么激烈,本·耶胡达的追随者便在那里教授希伯莱语。希伯莱语在儿童中很快流行起来。到十九世纪末,使用希伯莱语的幼儿园开始增多。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为了教育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孩子们,有必要使用一种共同语言。1905年,第一个希伯莱语中学赫茨尔中学(Herzlia Gymnasia)在雅法建立,由于人们怀疑希伯莱语是否能被用于现代教育,这个学校是一次很大的冒险。但它成立后,由于国外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支持,以及许多东欧犹太人热情地将子女送来学习,学校很快便发展壮大起来。学校从国外大学中请来了许多教师,从事教材的翻译。因此,在希伯莱语复兴的过程中,教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当时学校得到各个方面的赞助,不受任何控制,因此,教师们可以发挥非常大的主动性。在1903年的一次会议上,由原热爱锡安山运动敖德萨支部的领袖梅纳赫姆·乌西斯金(1863—1941)倡议,成立了希伯莱语教师联合会。联合会拟订了一个示范性的教学大纲,制定了教师的资格考试程序,这同工人的行业联合会差不多。另外,它在事实上还承担了教育部的某些职能。教师联合会没有法律地位,除了其成员的承诺外,并不靠什么其它方式来确立权威。
    欧洲大战爆发前,语言之战经历了一个转折点,教师们在此时表现了极大的勇气。一批对宣传德国文化和帮助国外遭受苦难的犹太人感兴趣的德国犹太人成立了一个德国犹太人援救协会(与法国的以色列同胞联盟一样),它在巴勒斯坦也建立了几所学校,并雇佣了希伯莱教师联合会大约三分之一的成员。德国政府当时正在和其它欧洲大国为了扩大在奥斯曼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影响进行激烈竞争,1912年,在德国政府支持下,德国犹太人援救会联络其它地区的犹太人组织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打算在海法成立一个技术学院。学院的德国赞助者们并不反对在初级学校中使用希伯莱语,但他们认为,希伯莱语不足以用来进行高级技术的学习和研究,因此坚持使用在他们看来“最文明的语言”德语 [*J.S.本特威奇,《以色列的教育》(伦敦,1965年),第14页。]。整个德国犹太人援救会系统的学校的教师都进行罢工以示抗议,并且得到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帮助,开办了一些以希伯莱语进行授课的新学校。从此,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取得了对希伯莱语学校系统的控制,并且批准成立一个附属于教师联合会的教育理事会来管理学校系统。在此情况下,犹太复国主义者对新技术学院的董事会施加的压力终于奏效了,1914年双方达成了一项协议,希伯莱语在四年后将成为统一的授课语言。这一事件与欧战结束、德国在该地区的影响消失恰好同时发生。
    尽管为希伯莱语而进行的战斗还没有取得完全胜利,然而,希伯莱语却在越来越多的儿童中传播开来。这种传播具有多重影响,而且,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也从此便沿着不可逆转的文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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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家的创建者:第三次移民(1914—1924年)


    世界大战中的巴勒斯坦——魏兹曼和《贝尔福宣言》——雅博廷斯基和本·古里安——走向劳工团结——犹太工总的建立——犹太工总的章程——莫沙夫和基布兹的发展


    世界大战中的巴勒斯坦

    由于土耳其在世界大战中参加德国一方,并于1917年战败,英国控制了巴勒斯坦。作为敌国领土,由英国对巴勒斯坦暂时进行军事统治,直到1920年才开始非军事管理。1923年,国际联盟正式委托英国管理这个地区。    
    赫茨尔和早期的犹太复国主义领袖们曾经努力争取土耳其允许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垦殖的特许权,并提出以向崩溃中的奥斯曼帝国提供财政援助为报答。直到大战爆发,本·古里安和巴勒斯坦的大多数其他领导人还认为,犹太复国主义的希望在于土耳其政府。但是,土耳其对犹太复国主义的要求一直持否定态度,原因之一就是,土耳其担心如果它国内受外国保护的人数增加,只会加剧业已十分严重的欧洲列强对帝国内部事务的影响。帝国在巴勒斯坦的松弛统治几近于无政府状态,尽管君士坦丁堡不同意,犹太移民却一直都能够比较顺利地定居下来。要想达到犹太复国主义的目标,通常只要贿赂一下有关地方官员就足够了。
    战争的需要给巴勒斯坦人尤其是给犹太人带来了巨大影响。叙利亚地区的土耳其长官贾迈勒帕夏正确地估计到犹太人十分同情协约国,于是,他采取了一系列镇压措施,包括大批驱逐犹太人,监禁或流放犹太官员。有几千人逃到了埃及的英国管辖地区。由于这次剧变,再加上疾病和饥荒,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口由1914年的八万五千人减少到1917年的五万多一点。
    在流放到埃及的人中,有一个是青年开拓者们的富于幻想的领袖约瑟夫·特鲁佩尔多(1880—1920),在开拓者中间,只有他一个人有过职业军人的经历。 [① 在日俄战争中,特鲁佩尔多在沙皇军队中表现十分杰出。]战争爆发后,他离开了德加尼亚,他本人曾是这个克武察的创始人之一。他坚定认为,最后胜利肯定属于协约国,如果犹太人能够帮助埃及从土耳其统治下解放出来,一定能够极大地促进巴勒斯坦事业的发展,因此,他取道前往埃及。在亚历山大,他遇见了符拉基米尔·雅博廷斯基(1881— 1941)。雅博廷斯基当时是一个重要的犹太复国主义政论家,后来成为了猛烈抨击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和巴勒斯坦开拓运动领导者的批评家。雅博廷斯基同意特鲁佩尔多对战争以及战争为犹太复国主义提供了机会的看法。    
    雅博廷斯基和特鲁佩尔多在亚历山大的巴勒斯坦难民中聚集了一批拥护者,他们想说服埃及的英国司令官组成一支犹太旗帜下的犹太军队,参加将土耳其人逐出巴勒斯坦的战斗。在这位英国将军的计划中,并没有入侵巴勒斯坦的打算,而且,他本人也没有采取这一离经叛道的措施的权力。不过,他却愿意吸收一批志愿人员,于是,他提议成立一个运输大队,在中东地区需要时,由英国军官指挥参加行动。从它的名称锡安骡马队,就可以看出它的犹太成分。雅博廷斯基轻蔑地退出这一活动,前往伦敦,为成立一个地道的犹太军事部队奔走;而特鲁佩尔多却同意担任骡马队的副指挥官,并且募集到了九百名志愿人员。锡安骡马队在加里波里服役,在加里波里战役中,虽然没取得很大荣誉,起码也获得了一点声望。特鲁佩尔多期望甚高,但不幸的是,骡马队被布署在另一次惨败的行动中,结果在它成立后刚刚一年就于1916年被解散了。在幸存者中,有一百人跟随特鲁佩尔多也来到伦敦,特鲁佩尔多又一次与雅博廷斯基在一起,为争取犹太人的军事权利而战斗。
    另一方面,本·古里安和本·策维等人在战争中同情土耳其,而且,他们仍然认为,犹太事业的前途在于融合进土耳其的政治结构。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却遭到了流放。出于这一信念,1911年,他们曾前往君士坦丁堡学习土耳其法,并为犹太复国主义的利益,在土耳其首都的政坛活动。犹太复国主义圈子中支持协约国的倾向令本·古里安十分不安,他认为战争的胜负现在还未确定。他认为,不管全球范围内的形势如何发展,最重要的问题是维持和保卫犹太人在巴勒斯坦的立足之地。因此,当他和本·策维于1915年被迫离开巴勒斯坦时,他们便到了美国,在犹太人社团中间辗转奔波,希望引起人们对巴勒斯坦的关注,并为开拓运动招募一些新成员。本·古里安主要关心的是补充巴勒斯坦的人口损失,因此,开始时他反对雅博廷斯基和特鲁佩尔多的活动,担心这些活动会招惹土耳其对巴勒斯坦的犹太人进行报复。不过,美国参战后,本·古里安开始认识到犹太人参加巴勒斯坦战线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他加入了一群属于犹太军团的美国和加拿大志愿人员。当时,雅博廷斯基已经在英国指挥下成立了这个犹太军团。军团的兵力大约有五千人,其中有些人在艾伦比将军的指挥下,在1917年12月耶路撒冷投降后,曾经参加追击土耳其人的战斗。

     魏兹曼和《贝尔福宣言》

    本·古里安、雅博廷斯基和(1917年革命后匆匆赶到俄国的)特鲁佩尔多各自行动,反映出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和巴勒斯坦定居者们缺乏中心指挥。第一个单独的领导人都对战争局势作出自己的估计,并且依据这种判断进行活动,其结果就是,犹太复国主义领袖们加入了作战双方,中间没有任何协调政策。外交领域也同样出现了这种情况。哈伊姆·魏兹曼所领导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保持中立,并且在作战双方的军队中都有其成员,但他本人却相信协约国会取胜,于是也就按自己的预感行事。战争爆发后,冲突双方都有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重要领导人和支部,而总部却在柏林,为此,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战争期间在未参战的丹麦设立了一个联络处,以表明自己的中立立场。但是,由于其成员分别加入了战争双方,这个组织未能在国际间发挥什么实际作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哈伊姆·魏兹曼当时虽然还不是正式的犹太复国主义执委会成员,却通过个人外交活动,将这一运动的前途与英国的利益结合了起来。
    一战爆发前的十年中,魏兹曼以曼彻斯特大学为基地,确立了他对英国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领导权。魏兹曼有着杰出的外交才能和个人魅力,他与许多重要的政治家建立了联系,使他们对犹太复国主义产生了兴趣。尽管英国犹太人最重要的一些领导人激烈反对犹太复国主义事业,尽管犹太群众中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人也不多,然而,魏兹曼却设法使人们相信了他是在为广大犹太群众,包括俄国和美国人数众多的犹太社团而努力,并使人们相信他是代表着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政治力量。
    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在欧洲的领导人坚持认为,同盟国和他们的土耳其盟友会取得胜利,魏兹曼对此不予理睬。而且,经过一番考虑,他也放弃了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中立的幌子。他相信,协约国会最后取胜,在这个信念的基础上,他开始利用当时的一个谣言,说德国皇帝为了争取东欧犹太人的支持,可能采取支持犹太复国主义的姿态。魏兹曼对英国在战后控制巴勒斯坦的帝国主义企图了如指掌,他也看出,如果得到英国的支持和保护,犹太复国主义成功的可能性最大。1917年11月2日,他的外交活动终于取得了《贝尔福宣言》的巨大成功。《贝尔福宣言》是以英国外交大臣写给(同情犹太复国主义的最重要的犹太领袖)罗思柴尔德爵士的一封信的形式,宣布英国政府支持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事业。 [ ①  L.斯坦的《贝尔福宣言》(伦敦,1961年)以卷头插图的形式复制了这封信。]

    亲爱的罗思柴尔德爵士:
    我代表国王陛下政府,高兴地向你转达下述同情犹太复
    国主义愿望的宣言,这个宣言已经提交内阁并且得到了批准。
    “国王阁下的政府赞成在巴勒斯坦为犹太人民建立一个
    民族家园,并且将尽最大的努力使这一目标得以实现,但应明
    白理解的是,绝不应使巴勒斯坦现有非犹太社团的公民和宗
    教权利受到损害,也绝不应使其它任何国家的犹太人享有的
    权利和政治地位受到损害。”
    如果您能将这一宣言通知犹太复国主义联盟,我将十分
    感谢。
    你的忠实的,
    阿瑟·詹姆斯·贝尔福
    外交部
    1917年11月2日

    对于英国战争期间的中东政策变化的复杂的指导思想、尤其是《贝尔福宣言》的发表,人们曾进行了许多详细的分析。人们对英国政府采取主动行动的确切目的,也许不大能够作出明确判断,但有一点是十分明确的:对英国和对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来说,宣言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对英国来说,它是否只是一个表面姿态,目的是为了动员俄国、美国(以及德国本身)的犹太公众舆论在战争中支持协约国。它很可能只是一个战争策略,并不是一个严肃的战争目的,而且,假如它针对的不是狂热的、具有明确目的的犹太复国主义者的话,这个宣言很可能转瞬即逝,成为政治空谈的历史遗迹。在英国人看来,这只是很小的一件外交事务,但是,对几个月来一直在为争取这项宣言而奔走的犹太复国主义领袖魏兹曼来说,《贝尔福宣言》就是赫茨尔呕心沥血长期追求的特许状。他们把宣言作为一个决定性的文件向整个犹太世界公布,很多人实际上认为宣言标志着犹太复国主义事业已经完成,而不是刚刚开始。宣言极大地鼓舞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并给这一运动带来了新的声誉。它使魏兹曼成了犹太复国主义当之无愧的领袖,现在,人们广泛认识到,他的个人权威已成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最宝贵的财富。
    犹太复国主义领袖们在外交上利用了全世界犹太群众中的犹太复国主义热情,但是,从过去的经验中,他们知道,不能指望群众会积极支持巴勒斯坦的冒险事业。“在巴勒斯坦为犹太人民建立一个民族家园”这个说法十分模糊,反映出帮助形成这个纲领的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对于全世界犹太人可能会作出何种程度的反应心中无数,就像二十年前在起草巴塞尔计划的措词时,他们也觉得心中无数。魏兹曼和他的多数同志都赞成一种谨慎的态度,在结局或事件涉及主权或国家问题的具体事务之前,不提出主权或国家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取得了一致意见。但是,如果英国代表犹太复国主义进行干预之后,他们应该采取什么适当的政策,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却产生了分歧。魏兹曼发现,一边是雅博廷斯基和他的支持者,要求取得赫茨尔的权威,说服英国采取更激进的立场,而另一边则是开拓者运动,要求紧急向巴勒斯坦大批移民,本·古里安已经成为这一运动的代言人。在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成立初期,魏兹曼曾经属于“文化”派,主张将政治派犹太复国主义和实际派犹太复国主义结合起来,这样,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不致于使实际派犹太复国主义陷入从属地位。在其后那些年间,巴勒斯坦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派开拓者们的目标发生了变化。现在,他们提高了自己的眼界,认为他们已经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政治团体奠定了社会和经济基础。对于雅博廷斯基领导的新政治派来说,魏兹曼的成就只不过是在正确的方向上迈出了迟疑的一步。而在实际派看来,庆祝这一外交的突破既无必要,又为时太早,只不过反映了政治派犹太复国主义的局限性。

    雅博廷斯基和本·古里安

    雅博廷斯基一直认为,最符合逻辑的结论是,犹太复国主义理论完全是因为反犹主义泛滥、犹太人因此遭受苦难而产生的。东欧犹太复国主义的主流,不管是来自阿哈德·哈阿姆对犹太教前途的关注(魏兹曼属于这种类型)还是致力于实现一个社会主义社会 (本·古里安属于这种类型),这一主流都强烈地反映了传统的犹太生活方式,反映了既要使犹太生活现代化、同时又要保留它的许多价值观念的愿望。雅博廷斯基更为激进,他要求完全摒弃犹太人流散的历史,他认为这个期间的犹太文化是一种奴隶文化。他提出,要进行民族重建,就需要在绝对的政治主权的前提下,将犹太人大批转移到巴勒斯坦,而政治主权是实现转移的必要条件。必须引伸(贝尔福宣言),迫使英国人根据权利在圣经时代以色列的
 古老边界内大规模地安置犹太人。如果英国不能够或者不愿意承担这一责任,那么,这将是对犹太人的一个挑战,犹太人必须采取一切手段来实现这个方案。在雅博廷斯基看来,实际派犹太复国主义分子都是缺乏革命精神的梦想家,这种革命精神本身就能够产生大量的新的政治活动。雅博廷斯基在意大利生活和学习过许多年,那里的民族主义运动使他深受鼓舞,他也期待着一个犹太民族的复兴。他不承认劳工开拓者和第一次移民的农场主的实践活动有任何区别。他认为,开拓者的定居试验微不足道,谨慎胆小,代价又十分高昂,与政治革命的迫切要求完全无关。犹太复国主义思想认为民族复兴是高于阶级的,而且超越了社会和经济问题,开拓者们的社会主义梦想只不过玷污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真正理想。[①  J.克劳斯纳的《以色列国的创始人》(耶路撒冷,1955年),第196至251页,全面总结了雅博廷斯基在这些问题上的看法。]
    雅博廷斯基具有个人魅力和杰出的口才和论战能力,加上他的独创性,他的狂热性,使他在国际舞台上一直干扰着魏兹曼的领导权,在巴勒斯坦也干扰着本·古里安及其同事的领导权。但是,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从来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者,以决定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进程。
    《贝尔福宣言》显著地体现了魏兹曼和本·古里安之间历史观的区别。虽然本·古里安此时还没有作为世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公认的主要领导人物登上历史舞台。本·古里安战争期间在美国旅行时,不断地反击这样的观点,即认为协约国会把一个犹太国拱手交给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他觉得,魏兹曼在西方大国的密室里进行的外交,是以波兰犹太社团的职业使者的风格和传统来表达犹太人的主张,因此它产生的影响不会很大,而且在精神上也是一种倒退。早在1915年他就写道:
    要征服一个国家,可以有许多方式;可以通过政治活动或
    者外交条约来征服,甚至用钱也能买到。所有这些手段只有
    一个目标……夺取权力,奴役和剥削当地人民。但是,我们在
    巴勒斯坦寻求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祖国。一个祖国
    是不能那样来获得的,不能得到一个礼物一样,不能通过特许
    或者政治协议得到,不能购买,也不能用武力夺取。祖国只能
    用你额头上的汗水才能建设起来……[ ①  引自M.巴尔-祖哈尔,《武装起来的先知》(伦敦,1967年),第32页。原文未注出处,但是,在本·古里安的《我们和我们的邻居》(特拉维夫,1931年)第1—12页中可以找到本·古里安1915年的类似言论。]

    对本·古里安来说,只有加利利的开拓者们才掌握着建国的钥匙,不是魏兹曼,不是雅博廷斯基,更不是贝尔福。《贝尔福宣言》发表之后(但是在艾伦比从土耳其人手中取得耶路撒冷之前),本·古里安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英国并没有把巴勒斯坦交还给我们。英国没有权力把巴
    勒斯坦交还给我们……即使在英国征服整个国家后,也不可
    能仅仅因为英国同意,这个国家就会成为我们的国家,即使所
    有其它国家都同意也不行。只有通过人民的劳动和创造,人
    民在建设和定居中所作的努力,他们才能得到一个国家……
    全体希伯莱人民必须用自己的全部力量,全心全意地建设自
    己的民族家园,实现民族复兴。 [ ②  本·古里安,《备忘录》(特拉维夫,1971),第97页。]
    本·古里安在言及魏兹曼时,认为从1904年到1914年之间的这些年是犹太复国主义最没有趣味、最没有成就的年代,这正是赫茨尔去世后到魏兹曼第一次取得外交成功的时间,而也正是在这些年间,本·古里安和他那些十几岁的同志们在为犹太国奠定社会和经济基础。这些言论,尖锐地体现了本·古里安与魏兹曼截然不同的做法。不过,本·古里安也赞成英国的干预,他认识到,英国的出现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会有一定用处。如果英国的利益和犹太复国主义的利益正好有重合之处,他会尽力对其加以利用。不管怎么说,它能在近期为犹太人定居提供有效的政治和法律依据。
    《贝尔福宣言》创造了新的形势,这使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必须将建立民族家园作为一个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目标,来制定它自己的行动。1920年在伦敦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本·古里安和其他巴勒斯坦劳工的政治代表提出马上进行大批移民和定居。他们很清楚,东欧的开拓者移民来到时不会带来任何资本,而且他们担心私人大量购买土地会造成投机和涨价,于是,他们要求使一切土地,归全民族所有。劳工代表只占少数,但尽管人们赞成私人和公共机构都可购买土地,通过时却没有投资者在场,最后公布和建立了公有制的原则。移民政策是一个争论十分激烈的问题。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官方领导人急于与巴勒斯坦英国当局建立密切的关系,本·古里安对他们的谨小慎微感到十分恼怒。当时,耶路撒冷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官员越来越多,在谈及他们时,本·古里安抱怨,“从前,我们定居者可以直接找到贾迈勒帕夏。现在,我们干什么事情都只能通过中间人。” [ ①  转引自B.利特维诺夫,《以色列的本·古里安》(纽约,1954年),第84页;又见本·古里安,《备忘录》,第166页。]他觉得,压倒一切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土地上的立足之地。在犹太复国主义的官方领导们看来,在民族建设的许多派别组织中,开拓者们只是一股有用的但相对来说并不重要的力量。他们赞成谨慎从事,主张结合英国人的愿望,有计划地促进各种民族组织的逐渐发展。而开拓者的劳工运动却已经把自己看成是领导力量,而只把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看作是一个很受欢迎的资金来源,但是,认为它在任务的安排、政策的选择上,既没有优先权,也没有责任。劳工开拓者们强烈地意识到他们自己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他们蔑视官方领导人,认为他们心胸狭隘,成天揣测英国人的意图,开拓者们对此非常不以为然。只要对他们的目的有利,开拓者会采取一切手段争取外部的犹太复国主义支持和英国的保护,但他们认为,这些并不具有根本性的历史意义。新兴的劳工运动现在开始依靠自身力量,决心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利用新的政治环境。

    走向劳工团结

    在最初的开拓时期,以及后来成为以色列社会拥有政治垄断权力的组织之后,以色列劳工运动的特色就是不团结,在每一个政策问题上、在每一级组织内都存在着激烈的意识形态冲突。但是,人们一直在争取更大范围的团结,并不断取得一系列成功,使劳工运动对以色列产生了巨大的历史影响。事实证明,对国家影响最持久的是被称为犹太工总(Histadrut)这个复杂的开拓者组织,而最短暂的则是统一领导下政治党派之间不时出现的联系。
    到1919年,卡茨内尔森领导的“非政党的”政党在规模上已超过于青年工人党和锡安工人党,于是,也增强了他关于建立一种实现团结的组织的要求的份量。卡茨内尔森要求把农业工人联盟的作用扩大到其他各个领域,使其除了意识形态宣传鼓动外,在所有方面都取代政党的作用,这样,就能为实际事业提供一个满足所有工人需要的统一的框架组织。卡茨内尔森的倡议,看来是第一次明确阐述了这一组织理论。工总的成立,使这种理论最终得以实现。
    在这个时期,虽然本·古里安主要是从国外实施对国内的指挥,但他已经成了卡茨内尔森主张的团结路线的最坚定的支持者。本·古里安的团结理论似乎一直都觉得应当由锡安工人党占统治地位。本·古里安一方面作出种种让步,吸收了青年工人党基本的民族主义思想,使锡安工人党的意识形态更接近青年工人党,但另一方面,实际上,他号召团结只不过是邀请其它党来加入锡安工人党。青年工人党对团结运动也采取这样的态度,不愿意使自己加入一个可能以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为指导的组织。第一次团结努力没有成功。1919年出现了一个新党——劳工联盟,它正好就是那种以阶级斗争为指导的政党。劳工联盟希望成为一个统一的工人联盟的目标未能实现,它只不过作为扩大了的锡安工人党登上了历史舞台,为西尔金和博罗霍夫的追随者都提供了位置。新党创立时,吸收了除一小部分左翼反对派以外的锡安工人党的老成员,吸收了包括卡茨内尔森本人在内的无党派人士,以及少数青年工人党成员。根据来自欧洲的报告说,与锡安工人党相比,锡安青年发展非常迅速,这个青年运动为青年工人党吸收成员提供了天然来源。可能正是指望欧洲新移民有利于青年工人党,青年工人党才极力反对加盟劳工联盟。后来情况的发展也证实了青年工人党的疑虑,劳工联盟通过了一个将该党与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联系起来、包括了许多与戈登派的政治精神不一致的措辞的纲领。
    劳工联盟成立时,第三次移民浪潮大批涌入,为开拓运动输入了大量新鲜血液。1919至1923年是这次移民浪潮的主要阶段,从东欧带来了大约三万五千至四万名新移民。一系列事件促成了这次新的移民运动,尤其是《贝尔福宣言》的发表使人们对巴勒斯坦的民族未来产生了乐观情绪;俄国的革命和内战对犹太人的重新打击,甚至以反革命为由进行大屠杀;战争和革命后,东欧犹太居住区畸形的犹太经济进一步解体。
    在犹太人移居巴勒斯坦的各次浪潮中,第三次移民运动有一个独特之处,就是其中坚定的工人开拓者占有很高的比例。1919年到1920年到来的一万名新成员中,大部分人都在东欧的青年先锋运动中经受过锻炼。在东欧,他们对移民进行了精心的策划,并作好了各种准备,甚至还进行了强化农业生产训练。这些年轻人对巴勒斯坦的状况十分了解,熟悉第一代开拓者们的巨大成就、长期的理论分歧和存在的问题。大部分人都为他们的行动进行了组织和训练,特鲁佩尔多建立的非政治性的青年运动黑哈卢茨(开拓者),青年工人党的分支机构锡安青年,及另一个组织青年卫士都为这些年轻人提供了组织和训练。青年卫士最初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童子军运动,但此时在政治上倾向青年工人党。锡安工人党的大部分成员在布尔什维克革命后转向了共产主义阵营,因而没有能够吸收很多新的开拓者。    
    这些开拓者也应该与第二次移民运动的开拓者们一样,被称作以色列的“创建者”。他们以极大的能量和热情投入方兴未艾的工人运动,激发了许多历史性的创造活动,并且解决了一些先来者们无法解决的思想和组织上的问题。他们为了来到巴勒斯坦,克服了大量困难,还需要设法通过许多官僚机构,包括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因为当时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反对无财产者的移入。这些都反映了新一代开拓者坚强的动力和决心。
    正如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所料,新来的开拓者们碰到的是一个萧条的经济,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当时也没有钱来资助新的定居点。青年工人党和劳工联盟这两个工人党藐视这些障碍,自己来组织移民和定居。移民重新大批涌入,促使那些惰性较大的犹太复国主义同情者们为购置土地募集新的资金,从长远来看,工人党的行动是正确的。不过,此时这些未来的工人面临的却是失业。
    在两个工人党派的提议下,英国行政当局同意保证他们与阿拉伯人一样在大规模公共工程中占有一定份额,解救了他们的困境。每个政党在修建公路的工程中都成了直接的承包商,一个这样的工程一次能够雇佣几千名新移民。以小组劳工集体承包的原则已经成功地在农业中实行过,但是,还没有试过现在这样大规模的工程。另外,早期的农业团体是在他们所属的政党指导下活动的,但是,作为政党的各个党派还从来没有经受过作为承包机构的考验。而现在青年工人党和劳工联盟都分别为完成任务承担了契约上的责任。由于当时情况的压力,造成了这种不寻常的程序,除了东欧犹太居住区的社区委员会偶尔行使过经济特许权外,在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由于可以从犹太复国主义方面获得贷款,两党都能够购置一些基本的设备。为了解决棘手的组织问题,他们请来了克武察运动的老战士(也只有二十多岁)予以支持。到1920年底,参加筑路的工人有大约两千人,他们学会了这门新手艺。每个党为互助和统一使用资源都设立了“工作队”,这种基布兹式的组织保证了活动的成功。这种最初的形式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但它却使在同一个劳动营或者工作队内将农村和城市工人结合起来,以弥补就业上的季节波动这种思想得到了发展。
    筑路工程造成了两党机构的大量重叠。他们有各自承包的公路,各自组成了自己的承包办公室、劳工协调处、移民办公室和保健基金。劳工联盟成立时,把农业工人包括了进来,青年工人党也建立了它自己的农业工人联盟。职能相同的平行机构大量发展,说明两党由于受到不同的欧洲学说的影响,使它们对未来有相反的看法,然而并不是实际目的有什么不同。它们之间的区别显然只是形式的差别,而不是政策不同。
    两党为争取新移民进行了激烈竞争。这样便再次激起了建立一个“非政党的”政党的要求。新来的人很快便在开拓者中形成了多数,他们远离先来的那些人的意识形态争论,希望取得整个工人开拓运动的统一和团结。在刚从俄国回来的特鲁佩尔多领导下,“非政党”集团提议成立一个统一的工人委员会,代表各党派的工人管理所有机构。1919至1920年,人们在工人期刊上开展了激烈的争论。[①  详见(劳工联盟发表的)《小册子》和(青年工人党出版的)《青年工人党》。]劳工联盟号召所有工人在一个全面的组织系统内团结起来,而青年工人党则希望在适合采取联合行动的事务上进行合作,同时各方作为单独的政治党派继续存在。如果说锡安工人党过去只改一次名字就吞并了从前的那个“非政党的”政党,现在光靠改名就不可能再吞并青年工人党了。
    由于劳工联盟与国外社会主义的联系,也由于劳工联盟虽然正式承认希伯莱语,而其成员中流行的却是意第绪语,青年工人党认为劳工联盟的民族主义热情值得怀疑。另外,妨碍青年工人党 1919年参加联盟的最大障碍是,劳工联盟在城镇和农村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紧密的组织联系,这就使农业劳动者不能单独控制自己的事务。青年工人党不愿意讨论任何允许政党控制工会活动的联合方案。它对这个问题的关注集中在农业工人上,农业工人构成了青年工人党的主要力量,青年工人党希望保持他们的民族主义精神,不让他们接受阶级斗争的蛊惑和宣传。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但是,本·古里安代表劳工联盟,同意与青年工人党进行协商,避开了关于联盟的地位或政党未来的作用等重要问题。    
    经过两派领导人之间几个月的协商,另外,由于特鲁佩尔多在一次抵抗阿拉伯人攻击、保卫定居点的战斗中牺牲,也可能使他们受到了震动,他们同意召集一次会议来研究解决分歧,建立一个统一组织。会议代表在各党比例代表制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任何支持工人开拓运动的人都可以参加。1920年12月,八十七名代表召开了会议,建立了一个名为犹太工总(Histadrut)的新的工人组织[①  “希斯塔图特”字面意义是“组织”或“联盟”,是“巴勒斯坦犹太工人总会”(The General Federation of Hebrew Workers in Palestine)的简称。由于允许阿拉伯工人取得正式会员资格,1959年修改了名字,变成了以色列工人总会(The Genera lFederation of Labour in Israel)。],犹太工总现在成了开拓运动最主要的工具,它是年轻的国家创建者们手中的有力武器,在建立以色列国、创造它的文化方面,发挥了比任何其它力量都大的作用。

    犹太工总的建立

    1920年底,以色列的犹太工人大约有七千人,其中四千四百三十三人参加了选举犹太工总成立大会代表的投票。在参与选举的基础上,犹太工总宣布它只有五千名成员,这反映出在工人内部对开拓运动的目标还有相当程度敌意或冷漠。犹太工总创立时,其成员总数占以色列成年犹太人的百分之十一。劳工联盟得到大约百分之四十二的选票,青年工人党得到大约百分之三十一,“非党派的”新移民得到百分之十九,一个很小的左翼反对派得到了其余选票。因此,在会议上,新移民起着权力平衡的作用。后来,也是他们在达成统一、决定新组织的结构等方面影响最大[②  要了解成立大会的详情,参见D.卡莱,《犹太工总是如何创立的》第四版(特拉维夫,1952年);埃文·肖尚,《工人运动史》I,第431--447页;布拉斯拉夫斯基,《工人运动》,I,第198—204页;卡茨尔,《著作》,XI,第212--217页。]。因此,虽然为工人运动奠定基础的是第二批移民,但是,它具体发展的形式却是受到了第三批移民的重要影响。
    在会议上,三个主要派别都分别提交了一份详细的联合方案,随后的辩论又一次提出了一年多以来报刊上连篇累牍地讨论过的问题。新移民设计的方案是为了提供妥协的余地,并不代表具体的要求。新移民在暗中努力寻求达成协议,但桌面上的种种争论却反映了尖锐的意识形态分歧和个人对立。会议通过了一项实验性章程,在取得经验并制定一项永久性章程之前,就以这一章程作为行动指导。对包括组织的名称本身在内的每个问题都分别进行了投票表决,而且,最后通过的每个问题的方案也是新移民代表所支持的方案。新移民有时候倾向于劳工联盟,有时候又倒向青年工人党,完全取决于他们对这两个集团在这一问题上卷入的程度深浅的估计而定。总的看来,劳工联盟的旨在取得最大程度的联合的方案占了上风,这不仅因为它人数较多,而且也因为它的发言人具有卓越的策划能力。
    会议决定,犹太工总将由按照行业组成的工人联合会组织构成。所有不“剥削”其他人劳动的工人都能成为工总成员。除了在非政治的基础上促进工会组织的发展外,这个新的组织还决定进行其它活动,如购买土地,承包工作,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职业培训,合作贸易和互助,防务,接受移民,鼓励来自国外的开拓性移民,提倡希伯莱语言和文化等。因此,政党中所有处理这些事务的机构都必须尽快归属到犹太工总的管辖之下。会议决定成立一个工人银行,资助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当时,贫穷的开拓者们无力为工总的活动提供资金来源。在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一项贷款的帮助下,加上向国外的同情者出售股份,工人银行终于办起来了。最初一些年间,犹太工总没有能力负担一个完备的官僚机构,这完全是由一些非正式的兼职领导人进行管理。本·古里安被指定为三位总书记之一[①  与两个同事一道,这两个同事后来在国家领导机关的第二级阶层中谋得了差事。本·古里安是犹太工总运动初年的行政官员。],他与卡茨内尔森和其他人一起,很快就起草了一份章程,给工人运动打下了他的烙印。1923年,这份章程最后完成,并且得到批准。
    犹太工总成立大会的决议中交织着两条团结的路线:一条是不可动摇的有组织的大规模移民和先拓性土地定居的民族主义路线,一条是自给自足的工人共和国的社会主义路线。这两条路线,是使犹太工总的五千名成员区别于巴勒斯坦的多数犹太人和国外的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根本的意识形态原则,而且也是使犹太工总成员区别于巴勒斯坦的英国当局和阿拉伯人口的根本原则。犹太工总内部通过意识形态上的折衷取得了统一,不仅使原有的政党团结了起来,而且也使两代人团结了起来。第二批移民中的开拓;者们发现,前一代定居者们极不友好。现在,在犹太工总内部,第三批移民的开拓者们与他们的上一代人找到了共同语言,在后来的移民浪潮中,情况也一直如此。犹太工总的组织结构使它能够立即吸收有相同思想的新移民,防止重新出现第二批移民与第一批移民之间的那种冲突。但这并不是说,早期的开拓者们完全在新的组织中失去了他们长期保持的个性,。他们与后来者之间的区别和紧张冲突仍时有发生。
    关于移民、土地定居及工人的经济和社会共同体的整个意识形态在内容上主要是戈登主义的,而通过犹太工总的机构实施的那些方案却属于博罗霍夫派。这两个思想流派十五年来的争论终于告一段落,接受了一派的目标和另一派的手段。政治思想的演绎逐渐让位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概括起来,两党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们分别把(青年工人党的)民族主义价值观念和(劳工联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放在优先位置。同样,第二次和第三次移民浪潮的两代移民之间的区别,也是他们分别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价值相应地摆在优先的位置。受到1917年革命的辉煌胜利鼓舞、来自战后布尔什维克俄国的移民,在观点上显然比那些经历过流产的1905年革命和奥斯曼后期巴勒斯坦的挑战的前辈们更集
 体主义化。锡安工人党及后来的劳工联盟吸收了青年工人党强烈的民族主义思想后,第二批移民的成员全部变成了民族主义者,他们一般都是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之间进行选择,来解决新组织所面临的问题。第三次移民浪潮的开拓者们都是集体主义者,对他们来说,问题只是在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策略之间进行选择。第二次移民运动建立了戈登主义理想的垄断地位,而第三次移民运动却使博罗霍夫的方法取得了胜利。正是用社会主义的手段去追求民族主义的目标,才创造了他们的共同成果——犹太工总。

    犹太工总的章程

    本·古里安和卡茨内尔森是犹太工总最重要的建筑师,他们在参与起草其章程时,具体抓住了两个复杂的问题。首先,他们必须确定政党与新组织之间、尤其是与其工会职能的工作关系,其次,他们必须找到一种方式,来协调犹太工总中的工会和合作组织之间可能不同的利益关系。
    成立大会通过的临时方案否决了青年工人党的提议,青年工人党认为政党应当参与领导共同的非政治性的工会活动。而劳工联盟提出的联邦主义的主张虽然在1920年被采纳,事实却证明它在实践中不够完善。在不发达的经济环境下,在职业差别尚未出现时,将犹太工总看作是各种工会的集中或联盟的学说,完全是空谈;只有农业工人联合会代表了人数较多、工作相对固定的工人。因此,从眼下的现实情况出发,1923年章程建立了这样一种结构:犹太工总成为以直接个人成员、为基础的“总的”工会,而不是一种手工业或工业工会组织的联盟。每个人一加入犹太工总,便自动被安排进一个行业工会,劳工联盟十分赞成这一措施,认为激进的工会主义是进入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推动力量。只是在三十年之后,当经济有了较大规模的发展,规模较大的职业工会才发展起,来,并成为犹太工总的典型的组成部分。
    犹太工总作为个人的基层自治组织,正式改变了它最初的联盟形象,不过,由于政党以新的角色行使其职能,犹太工总仍旧保留了一种模糊的联盟色彩。工总的建立,使政党失去了许多服务职能,但是,并没有把政党变成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俱乐部,、因为它们现在在工总范围以内遇到了重大挑战:它们必须为争取控制整个组织进行竞争。由于多数原则的作用,现在某个政党就可能取得对由于统一而扩大了的各种类型的服务的控制,进而控制整个工人运动的权力,并在社会中发展自己的政治力量。在犹太工总中,要取得成员资格没有任何政治标准的限制,因而,工人可以归属于任何他们所选择的政党,也可以不归属于任何政党。实际上,在二十年代初,多数人都不属于任何党派。由于劳工联盟和青年工人党是促进工人团结的活跃的组织,两者都提出了不同的方案,工总成员自然仍需要他们的领导。虽然在章程中没有任何提及政党的言论,但是,政党从一开始就作为有组织的团体,按各自的政策争夺工人运动的领导权。犹太工总产生的环境就这样决定了其内部来来的决策模式。对于不带政治倾向的一般成员来说,已经成立的这些党,以及任何新的党都是为了讨论各种问题、按其一定时期内选择的政策和行政官员来领导工人运动而成立的。这样,无意中就把犹太工总看成一个未得到公认的联邦式的议会组织。因为根据章程,犹太工总的权威虽然来自广大的成员群众,并对成员负责,而不是来自政党,但是,如果各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并保证整个组织的团结,犹太工总也不可能发挥其工人运动统一机构的职能。
    另外,犹太工总还起草了一个规范和指导合作活动的平行章程。工总的创建者们将合作活动和工会活动统一在一个组织中,这是他们对工人组织作出的最具有创造性的贡献,可能也是他们对社会和民族主义战略作出的最有效的贡献。本·古里安以正确的洞察力,大致提出了一种组织形式,他认为这个组织会在一个统一的运动中将合作集体的利益与工会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后来,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①D.本·古里安,《从阶级到民族》(特拉维夫,1955年),第210--215页,全文收录了他的提案,第182--209页,复制了他在1923年会议上的报告;通过的章程是在犹太工总执委会的《犹太工总章程》,第二版(特拉维夫,1952年),第21--29页。]。
    要把防御性的一反对性的和工业化一殖民化等各种利益联合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许多冲突。本·古里安将这方面内在的多种结构性问题缩小为一个基本问题:保持运动的阶级性。除了要设计一个同时既可为工会服务又可为合作单位服务的组织结构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外,本·古里安注意的首要问题是防止出现一个生活水平高于雇佣工人的合作社员的特权阶层。雇佣工人既消费他们的产品,同时,合作社员又完全要靠雇佣工人的帮助才能站稳脚跟。当时,对于那些正经历着创业的艰辛的农业合作社员们来说,要靠茂盛的绿色田野达到自给自足,还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因此,就农业而言,问题还只是理论上的,而不是实际中的。正是在经济处于维持温饱水平的条件下,农业合作社员们才引进了生产者和工资劳动者之间利益一致的学说。但是,在建筑业及其它经济行业,问题却迫在眉睫。犹太工总创立时,就包括了城市中不少于十七个的生产合作社,这些合作社过去一直得到老锡安工人党的支持,与工总本身全然没有关系。如何使这些独立团体服从一条使他们与其他雇佣工人处于平等地位的组织纪律,如何协调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差别?工总完全是从民族重建的学说出发提倡建立合作企业的,但是,要实现合作化,却需要高度的阶级意识,而不是高度的民族意识。本·古里安拟定的合作章程,可能是犹太工总将民族主义的目标和社会主义的手段结合在一起的最好例证。
    工总的创始人痛恨工人运动中的宗派主义。在工会领域中,这就意味着消灭或排除任何工团主义的痕迹。在合作领域中,最坏的典型就是“不负责任的”狭隘利益。最令人唾弃的是那些一达到了稳固的生活标准,便退出合作运动的那些临时性的合作组织。继克武察的先例之后,人们号召合作社员们像克武察一样成为工会主义者,将他们的力量贡献给在工人运动指导下的民族发展的需要。在实践中,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合作组织都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统一的工人机构对它们的经济目标的调查,必要时,它们的决策必须服从工人运动的大目标。他们在采取行动、作出投资决定、特别是在制定价格政策时,都必须牢记他们的首要义务是满足工资劳动者的需要。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本·古里安提出,将犹太工总组成一个初级合作社(后来被称为“工人共同体”),工人只要一加入作为工会组织的犹太工总,同时也就取得了合作社成员资格。这样,无论是小规模的独立的合作者团体或者是工总的承包机构开展的经济活动,都被纳入工人群众的控制之下。本·古里安起草的章程通过后,雇佣工人和集体企业主一样也成为合作运动的正式成员,在合作运动的发展中也享有同样的发言权。合作社的行政机关等于工会运动的行政机关。这样一来,合作组织就有资格接受中心机构的援助,同时也要服从其纪律。
    工人共同体虽然形式上是一种初级合作组织,但事实上,它发挥了传统合作方式中的中心批发处的职能。工人共同体除了代表其成员进行领导,起中心社的经济职能外,同时还成了犹太工总所购买、建立或发展起来的企业的持股公司。在这种身分下,犹太工总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发挥着传统中心社的作用。根据章程,工人共同体管理的企业的所有利润都自动地用于再投资。尽管在技术上,工总的每一个工人都是工人共同体的持股人,对其管理都有发言权,但是,他却不能消费它的股息。正是由于这一原则,犹太工总才飞快地发展成了巴勒斯坦最大的雇主和最大的提供就业的组织。正是由于将工人企业所有的剩余价值自动进行再投资的原则,以色列的工人运动和它所支持的与众不同的社会主义经济才具有强大的力量。从这一原则来看,普通成员对工人企业的所有权完全可以看作是一种假设。事实上存在的是公有制和全民所有制。
    本·古里安虽然反对对犹太工总的工会活动作出任何立法上的规定,但他却利用合作法的条款,来支持他进行的工人团结和统一活动。根据英国统治早期所制定的法律规章,合作社这样的经济机构必须注册登记,以取得法律地位和资格。本·古里安抓住这一机会,为工总的内部合作原则增加了法律的分量,其中包括禁止分配利润等原则。犹太工总章程以一种不引入注意的方式,使管理机关为远远超出法律最低目标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的规定提供了权力,并为工总对其下属的合作机构的控制也提供了权力。除了使合作组织和雇佣工人在组织上统一,创建由同一个中心机构,控制的经济企业,以及规定工人企业必须将利润用于再投资外,犹太工总合作章程的另一个新特点是,从工人运动的普通成员中选拔工人企业的管理者,其工资与技术工人一样。一批主要角色为企业家的工人领袖就此出现,在后来的年代里,他们的管理才能令以色列私有企业的资本家们十分羡慕。由于这些领袖们的理想主义(另外,他们希望得到权力,而不是个人的经济利益),行政开支节省了很多。另外,要提供比私营工厂好的工作条件需要一些额外开支,行政开支的节约便抵消了这些额外开支,使工人企业具有竞争力。
    1923年章程的第一条规定了犹太工总在四个方面活动的功能:建立在纪律严密的组织基础上的工会主义;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经济企业;旨在促进新移民民族融合的教育;促进在互助基础上的社会福利。这一条款在1959年前一直有效,直到1959年才对整个章程进行了修改,使之符合新的形势。
    在教育和社会福利方面,犹太工总建立了一个包括所有成员及其家庭在内的严密的机构网络,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对自己命运负责的劳工共和国的社会理想。工总成员的子女在工总开办的学校中接受教育,这些学校的任务就是以现代希伯莱语为媒介,将劳工意识形态传播给成长中的新一代。在社会福利方面,犹太工总接管了农业工人联合会1911年建立的健康基金,来提高工人的健康水平,为他们提供医疗服务,为他们因疟疾和拓荒中其它伤害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险。现在,章程同意所有成员都享受健康基金,并要求工总为开拓组织的健康全面负责。
    尽管博罗霍夫式的口号使工总章程带有工会主义的强硬色彩,但是,在工总成立早期,尤其是在吸收新移民方面,它的教育和社会福利机构以及经济企业,都比传统的工会活动起了更重要的e作用。工总提供的社会服务,尤其是医疗卫生服务,是从大批移民中吸收新成员最有吸引力的条件。
    犹太工总的创始人之间存在着紧张的意识形态分歧,可能会使旁观者以此来评价他们的政治风格。但是,工总创始人是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而不是教条主义者,最明确的证明就是,不到两年中取得的经验很快就被写进了章程,而且工总组织建设的路线有许多方面在成立大会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和设计。在运动面临的实际环境中,实用主义的效用标准从一开始就是工总建筑的基石。最初为了调和抽象的政治学说而导致的混乱很快就在实践中消失了。

    莫沙夫和基布兹的发展

    克武察的创始人在开始为建立一种社会主义社会而进行的探索活动中坚持认为,个人只有作为一个成员大约为二十人、为在各方面实行互助而合在一起的小型有机组织的成员,才能最好地实现他的个人潜能。戈登的建立社会公平新秩序的学说,就是要在集体组织中,通过与大自然的密切交流,改造个人的灵魂。克武察成员认为,只有保持小规模和自治,这令团体才能取得较高的社会主义实践水平。他们想以增加团体的数量而不是向已经建立的定居点吸收新成员的方式,来为民族的发展扩大克武察运动。为了保持小集体的社会纯洁性,每一个克武察都应与金融经济保持一定距离,依靠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
    十年中,共成立了二十四个这样的定居点,它们都具有相同的组织形式,其成员也开始探索和讨论他们的事业在理论上和意识形态上的意义。他们发现,到处游荡的开拓者们偶然发明了一种永久的定居方式,他们对此进行了分析,并对于他们在民族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历史作用有了新的认识。
    对克武察运动最初的批评性评价来自它的一些创始人,这些人在美国接受了准备性训练,在那里受到了个人主义精神的影响。他们加入了青年工人党并设计了一种定居点,目的是使家庭单位重新成为社会和经济组织的核心,同时又保持高度的合作和互助。他们觉得,克武察吞噬了个人的首创性,打破了家庭生活的平衡。他们所提倡的定居方式——莫沙夫,本质上是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小农合作组织。他们认为,在有五十到一百个家庭的定居点中,他们能够取得比克武察更好的经济收入,而且能吸引更多的成员,从而对民族主义运动作出更大贡献。
    与此同时,又出现另一种影响更大的批评,认为克武察很容易变成只为自己的成员谋福利的自助组织,这样,它就不可能实现改造国家的潜在目标。很明显,克武察已经建立了一种稳固的社会组织形式,许多克武察领导人已开始开发它在大规模经济发展方面的潜力。他们提倡这样一种组织形式——基布兹,它是一种既有克武察的基本价值观念,但又将它的原则扩大到工人和开拓者群众中去的集体定居方式。提倡基布兹的人主张建立人数较多的公共组织,既包括农业,也包括制造业,通过一种联结各个不同集体的机制,使农业和城市工人在集体原则下结合起来。主张基布兹的人认为,在大集体中,可以不花任何代价就取得公共生活的社会优越性,大规模集体组织在经济上的优越性,也能使基布兹运动能够将大批移民吸收进开拓运动,从而在民族发展和垦殖土地事业中发挥重大作用。    
    1921年,犹太国民基金会(JNF)在杰兹利山谷购买了大约一万五千英亩土地,为垦殖土地提供了新的重要机会,于是,使建立新型定居点的讨论更加热烈。这次土地购买,加上受第三次移民浪潮的推动,使第一个莫沙夫纳哈拉尔于1921年建立。最初参加的有大约三十五个克武察家庭。几天以后,成立了第一个基布兹艾因·哈罗德,开始时有二百多名成员,其中最主要的领导人是什洛莫·莱维(1882—1963)。基布兹的把社会改革作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这种学说对于第三批移民中的社会主义者有强烈的吸引力。莱维相信,为了承担筑路工程而成立的工作队是集体主义组织的良好开端,正是这一活动的骨干分子成了第一个基布兹的人力来源。
    第一个莫沙夫和第一个基布兹成立之后,几年间又有几个同样形式的组织相继成立,至少在农业中,人们开始广泛将劳工开拓运动看作民族建设的先驱。第一个基布兹合并了许多不同的职业团体,希望变成工人和开拓者的全国性集体组织的中心。但是,意识形态狂热却带来了分歧,没有带来统一。从早期,基布兹运动就已经四分五裂。倾向于青年工人党的克武察成员不愿意服从基布兹的劳工联盟领导者,担心失去组织自治。青年卫士的成员已建立了他们自己的一些小公社,从二十年代初期,他们也开始表现出一种独立倾向,这种倾向对他们在艾因·哈罗德内的融合也是一种障碍。
    我们又一次可以看出,第二次移民运动中产生的克武察及其观点立场,与第三次移民运动的立场及其发明基布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不过,在犹太工总和工人运动的其它机构中,第三次移民运动所带来的变化,与原来的老战士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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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阿拉伯人、犹太人和英国人(1917一1939年)

  国际联盟托管——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和犹太人协会——犹太移民和土地购置——英国的统治

    国际联盟托管

    到1917年底,由艾伦比将军率领的英国埃及远征军夺取了奥斯曼管辖的耶路撒冷,第二年,又控制了整个奥斯曼——叙利亚省。根据战争期间达成的谅解(或者是误解),这片领土的北部和东部一些地区临时分别由法国人和阿拉伯人管辖。英国军队继续直接控制巴勒斯坦地区,把这个地区作为敌国占领领土纳入军管。由于战争造成的政治后果,巴勒斯坦的边界在许多年间一直不曾确定,形成了该地区英法的外交角逐,犹太复国主义的理想和阿拉伯人对主权的不同要求的冲突。当时,伦敦的中东外交政策变幻莫测,尤其是英国和法国之间的冲突,一直阻碍着双方达成一种最终的解决方案。此外,由于很难与土耳其达成和议,加上美国不是新成立的国际联盟成员国带来的诸多问题,也拖延了巴勒斯坦方案的形成。直到1923年9月29日,国际联盟的巴勒斯坦托管统治才正式实施,直到1924年5月,才明确了由英国统治的托管领土的固定边界。不过,从艾伦比到达耶路撒冷的那一刻开始,人们就认为英国一国将单独保持对巴勒斯坦的统治,因为有《贝尔福宣言》的条文存在,而且英国军事力量已实实在在地占领了这一地区。
    1920年4月,协约国在圣雷莫召开会议,将巴勒斯坦交由英国托管,不过具体条文尚未起草出来。会议决定,巴勒斯坦的领土从北部的提尔梯地延伸到南部的亚喀巴湾,从西部的地中海延伸到东部的约旦河谷和死海。法国曾采取军事行动迅速中止了阿拉伯人的主权,现在,英国扶持的费萨尔又在大马士革行使起这一主权。在叙利亚管辖范围之内的两个北部犹太人定居点默图拉和特勒海落入了阿拉伯人包围之中。这一情况,使犹太复国主义者坚持要求在政治上将所有犹太人定居点都包括在英国托管区域内。这一问题及北部环绕胡拉湖的有争议的毗邻地区都交由一个英法边界委员会来处理。1922年,该委员会达成协议,把北部的一些村庄转交给英国进行管辖,并于1924年5月开始实施。
    犹太复国主义者希望把远及希贾兹铁路的约旦河东岸地区也包括在巴勒斯坦边界以内,但在圣雷莫会议之前,这片领土已划归以大马士革为中心的软弱无能的费萨尔统治之下。1920年7月法国镇压了费萨尔政权后,英国吞并了其南部地区,将其并入巴勒斯坦,这一着正合犹太复国主义者之意。1920年底完成的托管条令第一稿设想的巴勒斯坦将包括约旦河两岸,但是,1921年修改后作为第25条编入最后文件的条令却允许托管当局“推迟或制止”在外约旦地区实施有关犹太人民族家园的政策。这样,作为一个人为的政治实体,巴勒斯坦虽然形式上超出了约旦河谷,但在英国保护下,在约旦河两岸却发展出两个不同的管理系统,从此以后,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活动实际上只限于西岸地区。
    军事管制机构在巴勒斯坦成立后,马上就着手恢复秩序,并提供必要的服务。根据《海牙公约》,作为占领军的军事管理机关必须服从保持政治现状的原则,亦即保持中立,而事实证明,这与伦敦当局正在酝酿的政策并不一致。为了在战事进行期间使《贝尔福宣言》多少发挥一点作用,政府同意于1918年4月指派一个由魏兹曼领导的犹太复国主义委员会,充当巴勒斯坦犹太人和军事当局之间的联系人。军事当局对“民族家园”政策持怀疑态度,因此,对这个组织含糊的委员会也不那么欢迎,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越来越关心缓和阿拉伯人的愤怒情绪,并注意到规模越来越大的阿拉伯人对英国占领和犹太复国主义计划的抗议。1920年春天正式开始托管时,同时也爆发了阿拉伯人袭击北部偏远地区犹太定居点的事件,在耶路撒冷也爆发了街区暴动,这些事件促使伦敦很快决定撤离那些对政府政策态度冷淡的军事人员,成立非军事管理机构。1920年6月30日,第一个非军人的总督赫伯特·塞缪尔(1873—1962)爵士(后为子爵)上任,开始了新的行政管理。1920年底,英国又调整了其统治结构,伦敦将管理巴勒斯坦的责任由外交部移到了殖民部。尽管托管要到与土耳其达成协议后才能正式生效,但是,有关各方对托管条文的各种草案 (最后一项草案于1922年完成)都已非常熟悉,这些条文也成了英国文官统治的基础。
    不管英国政府1917年发表《贝尔福宣言》的动机是什么,不管当时许下的诺言是多么含糊,多么华而不实,但在随后的年代里,英国的政策发展成了一项支持犹太复国主义目标的正式承诺。要了解为什么这一时期伦敦的犹太复国主义越来越坚定,比要了解《贝尔福宣言》本身为什么会产生要容易。至少有一点是很有可能的,这就是帝国主义的战略考虑,特别是法国的竞争,已经取代了战争期间的权宜之计。不管怎么说,犹太复国主义者充分利用了这二机会。魏兹曼和他在国际上的同事们开展了积极的犹太复国主义外交,以便让犹太复国主义者参与托管条例的起草。这样,当托管条文从外交熔炉里诞生出来时,便带有明显的犹太复国主义色彩。
     托管法给予了英国广泛的治理巴勒斯坦的决定权,前提是遵照有关建立犹太民族家园,发展自治机构,维护当地全体居民的民事和宗教权利的明确条令。托管法第4条承认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是一个可以协助托管当局建立民族家园、促进巴勒斯坦发展的“适宜的犹太人机构”。第6条要求托管当局与犹太人机构相互合作,帮助犹太人移入和使“犹太人在这块土地上真正定居”。第11条规定,在一定限度内,托管当局可以就提供服务和设施、开发自然资源等与犹太人机构进行协作。这些条文使犹太复国主义者得以充分利用“民族家园”的说法,也使他们的半自治的社会和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同时,托管法的原则又十分笼统,在关于权利等问题上十分含混,这使得人们可以根据利害关系灵活地解释这些条文。这在关于自治政府的问题上特别明显。因此,毫不奇怪,在整个托管期间,托管法的每一项条文,以及它的整个理论,都是犹太人与阿拉伯人之间,以及他们各方与英国人之间激烈冲突的主题。

    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

    1882年,阿拉伯人口估计有三十万人,到1920年翻了一番[① 1922年10月,英国当局进行了第一次人口统计,人口总数大约为757,000人,包括591,000穆斯林,75,000基督教徒,7,000德鲁兹人和84,000名犹太人。阿拉伯和犹太发言人都怀疑这次统计结果的精确性。]。由于自然增长率较高,加上从周围国家不断的少量移民,阿拉伯人口继续增长,到1931年达到大约八十五万人,到1939年底便超过了一百万人。定居人口集中在北部山区以及俯视着海岸平原的丘陵地带,大约有七至十万沙漠中游牧的贝都因人散居在南部。绝大部分人住在小镇和村庄中,只有七分之一的人住在六个较大的城市中。阿拉伯人绝大部分为穆斯林,基督教徒人数较少,只占全部阿拉伯人口的八分之一。穆斯林主要是农业人口,他们中的四分之三以务农为生,而绝大部分基督徒则住在较大的城镇中。阿拉伯穆斯林中的大多数人是耕种出租土地的佃农。城市人口包括那些不住在国外的大地主,穆斯林宗教机构,政府雇员和专业人员,商人,工厂主,工匠和劳工。农民和城市劳工处于赤贫状态,而城市知识分子、商人和工厂主则通过家庭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与地主和宗教界联系在一起,他们一起组成了一个寡头政治集团。这个统治阶级控制着大量的财富。
    犹太复国主义进入巴勒斯坦,除了对阿拉伯人产生政治影响以外,对他们的经济生活也带来了直接的影响。从长远来看,除了贝都因人和部分城市居民外,所有团体都从犹太复国主义活动中得到了经济上的好处。定居农业的现代化及其防务的改进,加上犹太复国主义企业的发展,影响了贝都因人长期以来享有的放牧和收集残余庄稼的权利,都使贝都因人在经济上遭受很大损失。由于受到利用现代生产方式的犹太农业开拓者的竞争,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阿拉伯佃农多半也遭受了损失。另外,土地常常在他们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卖给犹太人,使他们流离失所。英国统治建立后,改进了土地转让的规定,这种现象就不那么普遍了,而且,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也可以通过赔偿条款得到补偿[①  不管对那些流离失所的人来说有多么痛苦,由于犹太人购买土地而导致的问题的规模可能是被宣传夸张了。在托管期间,阿拉伯农民失去家园的规模相对较小,因为犹太复国主义者购得的土地大部分是无人居住的荒地或沼泽。很多人流离失所是由于阿拉伯经济内部的转换,反映了土地集中到阿拉伯地主和高利贷者手中的过程。阿拉伯人口稳步增长,却没有相应改进耕种,这也是造成土地压力的另一个因素。巴勒斯坦政府于1935年底公布,有664个阿拉伯家庭由于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土地购买而丧失土地。巴勒斯坦埃斯科基金会,《巴勒斯坦:关于犹太、阿拉伯和英国政策的研究》(纽黑文,1947),二,第704--722页。]。到二十年代后期以及后来的一个时期,由于犹太投资和移民的增加,以及与之相关的价格不断上升的产品市场的发展,使阿拉伯农民经济上得到相当大的好处。除此之外,就业机会大大增加,犹太人不断要求提高工资水平,也使他们获益。由于对服务和建筑材料的需求的增加,城市劳动者和工匠的生活水平因此而提高,阿拉伯农民的生活水平也随之得到提高。在两次大战期间,约占总额四分之一的犹太投资进入了阿拉伯人经济中 [ ①  A.科恩在《以色列和阿拉伯世界》(伦敦,1970),第225页中作出了这一估计。到达阿拉伯经济部门的犹太复国主义基金很大部分落入地主手中,因此,对阿拉伯农民是否有好处,是很值得怀疑的。]。此外,由于犹太移民扩大了当局的税收来源,阿拉伯农民的税收负担也减轻了。同时,社会服务得到发展,阿拉伯人的健康水平大大提高,寿命也大大延长了。
    地主和教职人员们在与犹太人的土地交易中更是大发横财,他们常常把他们名义上拥有的大片沼泽地以昂贵的价钱出售。尽管向犹太人出卖土地损害了他们长远的政治利益,但是,他们仍继续一面反对犹太复国主义,一面又出卖土地。土地所有者们的贪婪超过了他们的爱国主义感情,这一情形有助于犹太复国主义事业。对于商人和工厂主来说,虽然激烈的竞争可能对他们与其他集团的相对地位有不利影响,但他们从经济增长中能够获得绝对利益。而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包括专业人员和政府雇员,却毫无疑问受到了犹太人竞争的伤害。阿拉伯基督教徒受到的影响比阿拉伯穆斯林更大,因为在这些领域中,阿拉伯穆斯林本来就无足轻重。但是,英国人往往偏向基督教徒,基督教徒在私有市场上遭受的损失常常由英国人给予补偿。
    阿拉伯社会在政治上并不统一,但是,人们因普遍接受一个共同的传统权威而保持着一定程度的一体性。社会结构中的各个阶层都是建立在从贝都因文化中发展而来的老人占统治地位的大家庭的基础之上。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农村中的家长制家族,通过—个金字塔式的结构与城市中处于社会顶峰的债主或地主家族联系在一起。行政管理非常不健全,几乎仅限于宗教方面和债务方面的一些规定。教育基本上等于零,托管阶段初期穆斯林中差不多全是文盲。到三十年代中期,托管当局建立起了一个为近三分之一穆斯林儿童提供教育的学校系统。基督教徒的教育主要由外国传教士进行。
    政治生活包含在地主和宗教家族首脑人物之间的竞争和倾轧之中。下层阶级对上层统治人物十分顺从。上层人物之间的隔阂,也相应地反映为农民中的世代冤仇。特别是侯赛尼和纳沙希比这两个家族,加上他们各自的同盟者,主导着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政治生活。1922年,耶路撒冷的穆夫蒂,哈吉·阿明·侯赛尼(生于1895年?)被任命为穆斯林最高委员会首领,由此,胡赛尼派在与对手的政治竞争中取得了优势地位。    
    阿拉伯贵族坚决地拒绝了英国人请他们参与殖民统治机构的建议。他们不承认英国托管统治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也不承认托管中发展起来的犹太复国主义权利的有效性。不过,他们却接受了英国按照奥斯曼模式设计的、让不同宗教信仰享有广泛的自治的管理制度。由托管当局建立和资助的穆斯林最高委员会的领导人全面控制着整个穆斯林社会的宗教、文化、教育和司法机构。这一职务使哈吉·阿明能够行使很大的权力,建立强有力的政治机器,并且支配着数量相当大的税收。
    阿拉伯贵族组成了巴勒斯坦大会,其执行机构是阿拉伯行政委员会,它成了公认的代表阿拉伯人与英国当局打交道的代理机构。阿拉伯行政委员会为阿拉伯人制定对犹太复国主义和托管当局的政策和宣传提供了一个舞台。侯赛尼家族代表着极端反犹太复国主义和反英势力,而纳沙希比家族则采取了一种较温和的公开立场。纳沙希比家族也同样反对犹太复国主义或英国的利益,但却表示愿意就有关问题与英国官员进行谈判,希望通过谈判扩大他们的影响。尽管纳沙希比家族在阿拉伯行政委员会中得到有力的支持,可能在全国也很受欢迎,但是,穆夫蒂侯赛尼却一直成功地控制着行政委员会,直到三十年代中期,他才因为煽动罪被英国当局强行流放。从那以后,他继续从国外施加影响。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政治观念十分淡薄,加上英国人希望保持代议制政府的表面现象,使得权力和领导地位完全集中在哈吉·阿明一人手中。降临在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头上的许多灾难,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他的独断专权。
    尽管阿拉伯人没有紧密团结在一个政治团体中,但是,他们却被一种民族感情联系在一起,他们认为,由于英国人和犹太复国主义者的侵入,他们古老的遗产危在旦夕。他们不承认英国托管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也不承认英国保护下的犹太复国主义,但他们害怕英国人的实力,害怕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潜力。欧洲人在制定处理他们祖国的计划时,从来也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因此他们也不愿意接受这些计划的实施。如果犹太复国主义事业继续保持战前的移民路线,阿拉伯人即使不热烈欢迎它,很可能至少也是能够接受它的。但事实却是,犹太复国主义在西方合法权利幌子下得到了英国保护,这就使它显明地成了帝国主义巴勒斯坦计划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一个希望融入广大的伊斯兰帝国秩序的民族“回归”东方的运动。犹太移民问题是阿拉伯人反对的主要焦点。就像中东其它地区一样,对于英国统治本身,阿拉伯寡头们多少还能够接受。但是,一个在欧洲大国制定的法律的名义下,由英国政府支持外国人来定居则是另一回事。其他国家(包括1905年由贝尔福勋爵任首相的英国!),都规定只接受比例非常小的、愿意同化的犹太移民。凭什么要让阿拉伯人接受旨在改变巴勒斯坦的、比例很大的犹太移民呢?
    处于萌芽状态的巴勒斯坦阿拉伯民族主义不是一个统一的社会运动,这正是它的政治弱点:它只不过表达了一种愤怒。上等阶层中受过教育的专业人员们向往阿拉伯人的民族复兴、现代化和独立。在阿拉伯人口中,只有他们在经济上受到了犹太复国主义的损害,也只有他们才首先对犹太复国主义的侵入以及英国的支持真正作出了民族主义的反应。尽管他们与当时开始在整个中东蔓延开来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有联系,但是,巴勒斯坦知识分子更直接关心的还是存在于巴勒斯坦土地上的外国势力。知识分子还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但是,犹太复国主义的侵入起到了刺激它出现的作用。在阿拉伯行政委员会中,自由职业者为数不多,但他们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言论,对没有机会表达自己意见的广大群众却有很大的影响。   
    犹太复国主义的出现,使处于统治地位的寡头集团本身成了一种有些含混并且没有自己特点的民族主义地位。犹太人的现代思想和社会实践,以及他们的经济活力和对大众的生活水准的影响,都威胁着寡头政治的合法性及其财富的基础。犹太复国主义者威胁着他们的领导地位,也是他们继英国统治之后夺取政权的主要障碍。这样,传统的寡头统治必然反对犹太人外来的民族主义。由于犹太复国主义得到了英国支持,这也就意味着穆斯林寡头集团不可能像邻国的穆斯林领袖那样,与殖民政权结成联盟来平息当地的民族主义浪潮。这样,犹太复国主义就促使阿拉伯行政委员会与一些带有民族主义倾向、并有可能颠覆它本身权力的团体结成了联盟。统治阶级逐渐形成了一种民族主义论调,它反对犹太复国主义,支持传统秩序,但是它却没有反映阿拉伯农民的社会特征。
     到二十年代初,尽管因与犹太人的土地交易造成的流离失所现象已经减少到很小规模,但是,阿拉伯农民已经因此对犹太人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敌视态度。很有可能,犹太人的第一次移民浪潮并没有怎么打扰阿拉伯农民,如果不是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些活动实际上是改善了阿拉伯农民的条件。但是,社会主义开拓者却是另一回事。他们松弛的社会道德和性道德激怒了农民(以及虔诚的犹太团体)的宗教感情。对于那些关心他们命运的社会主义者来说,农民们应该如何理解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兄弟般平等的思想?一方面,由于犹太人的雇佣,阿拉伯农民第一次看到了将生活水平提高到维持生存之上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他们也观察到,他们的工资比犹太工人要低。伤害加上耻辱,正是在这里,他们遇到了社会主义者声称在犹太人拥有的种植园中只雇佣犹太人的要求,也正是在这里,他们了解到了生活在生存线之上的危险,例如失业和竞争。这样,犹太复国主义带来的经济利益,并没有使他们与之和谐一致,而只不过加强了他们的民族屈辱感。这样,阿拉伯农民和城市工匠与城市劳动者一样开始了民族意识的觉醒,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这种觉醒是以他们的宗教意识作为中介。尽管下层阶级在政治上并不成熟,完全依赖于他们的经济主人和精神领袖,并且很容易受他们操纵,但是,他们却构成了一支自觉自愿进行暴力活动的后备军。

    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和犹太人协会

    从一开始,甚至在托管法条文形成之前,英国政府就设想,在有关犹太民族家园问题上,它自己的作用主要是保护性的,而建设民族家园的活动和责任将由犹太人来承担。正是在这一方针指导下,英国政府才批准犹太复国主义组织1918年4月向巴勒斯坦派出一个委员会,作为当地犹太人与军管当局之间的正式联系人,并整理被战争扰乱了的犹太社区组织。这个委员会只是战争期间的临时安排,因为当时魏兹曼决心不失时机地用具体的政治形式来表达犹太复国主义的要求,他提倡成立了这一组织。该委员会合并了1908年成立的巴勒斯坦办事处的职能,在许多方面采取了一些公开措施。
    1919年和1920年间,伦敦召开了一系列犹太复国主义会议,使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指挥部转移到了伦敦。会议正式选举魏兹曼为主席,并且准备改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以适应新的政治形势和成员人数增加了许多的组织工作。在这些会议上,还成立了作为运动的中央财政机构的基金会(Keren Hayesod)。1921年在卡尔斯巴德召开了战后第一次犹太复国主义会议,也就是第十二次会议,会上批准并通过了新章程。大会用扩大了的执行委员会代替了从前的“小型行动委员会”,并用巴勒斯坦的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执行委员会代替了犹太复国主义委员会。按照托管政府允许他们的权限范围,这些机构领导着不同的职能部门。
    《贝尔福宣言》和托管法案的条文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魏兹曼外交活动的成果,这些文件有一个基本思想,就是认为全世界的犹太人都会热情地承担建立民族家园的重任。当然,《贝尔福宣言》和宣布托管提高了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士气,运动的成员名义上已增加到七十五万,但是,其积极的支持者仍然只占全世界犹太人的少数。不过,即使在最激烈的、最有影响的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人中,也有人认为,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强大的犹太社团对犹太人是有价值的。多数人主要是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不感兴趣,而不是敌视它,如果受到外力推动,他们也愿意帮助巴勒斯坦的事业,但却不愿意.卷入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政治狂热之中。为了获得这些犹太群众的支持,同时又不强迫他们承担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成员的政治义务,魏兹曼和其他一些人打算成立一个包容所有非犹太复国主义观点的更大的犹太人协会,来帮助建设民族家园。由于俄国革命,犹太复国主义实际上已不可能获得俄国犹太人的支持,因此,美国犹太人现在成了最重要的犹太群众。美国犹太人曾经将许多人力物力用于国际援助活动,但却往往忽略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直到希勒特之后情况才发生了变化)。眼下,美国犹太人成了魏兹曼活动的主要目标。
    在1921年犹太复国主义大会上,就动员非犹太复国主义力量帮助建立民族家园提出了一份正式计划。对这一计划的讨论表明,在犹太复国主义阵营内,要在适当的合作基础和适宜的组织机构等问题上协调不同的意见,并不是一桩容易的事情。除了各派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歧外,美国犹太人和欧洲犹太人之间在有关各国犹太人与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关系问题上也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直到1923年,下一次犹太复国主义大会才授权魏兹曼就在一个扩大了的犹太人协会中形成合作关系的问题与各犹太人组织协商。尽管犹太复国主义者之间的分歧仍然存在,但是,魏兹曼现在已经能够集中精力来沟通犹太复国主义者和非犹太复国主义者之间的分歧,为寻求合作基础来协调各派之间的要求。六年之后,这一任务才终于完成。1929年,新的犹太人协会宣告成立。1930年,托管政府承认它取代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作为犹太人参加民族家园建设的正式代办机构。随即,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执委会及其下属部门也被并入新的犹太人协会执行委员会。这个执行委员会现在名义上也包括了非犹太复国主义派别的代表。
    犹太人协会章程规定,犹太复国主义和非犹太复国主义的代表平等地参加所有执行机构。最高机构为委员会,像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最高机构犹太复国主义代表大会一样,委员会每两年开一次会。其行政委员会每六个月开会一次,这与犹太复国主义委员会也一样。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主席自动成为犹太人协会主席,并与一个由四个犹太复国主义者、四个非犹太复国主义者组成的执委会一起工作。总部设在耶路撒冷,在伦敦设立一个由主席领导的附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与英国政府和国际联盟托管委员会的关系问题。基金会正式脱离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成为犹太人协会的主要财政机构。另一方面,犹太国民基金会继续从属于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但只有它才能代表犹太人协会购买土地。犹太人协会的结构,保证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其中占有领导地位,因为对非犹太复国主义者来说,对巴勒斯坦的兴趣只是一项次要的任务。此外,协会机构中的“非犹太复国主义者”代表事实上往往也多少是活跃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因为非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正式定义是:以个人身分而不是以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代表身分加入犹太人协会的人。比如说,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便因此与其他地区的犹太人一样,得到一部分非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席位。此外,所有需要犹太人协会作出决定的问题,自然首先都要由犹太复国主义总委员会或代表大会进行讨论。    
    犹太人协会的成立,使犹太社会的政治结构更加复杂。民族家园是整个犹太人民的家园,而不仅仅是少数派犹太复国主义的事业,按照这种理论,建设民族家园的正式责任被交给了代表整个犹太人民的犹太人协会。但是,从一开始,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就控制着犹太人协会,实际上犹太复国主义执委会在各方面都操纵着它。最初,非犹太复国主义分子还比较活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逐渐丧失了活动能力。他们为建设民族家园作出了经济和政治上的贡献,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在宏观政策以及巴勒斯坦的具体事务上发挥过什么重大作用。

     犹太移民和土地购置

    1920年英国行政当局开始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颁布一项命令,允许重新开始移民,并决定让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来负责吸收新移民。1921年6月,在发生了一次阿拉伯人的暴力抗议活动之后,又将规定改为只有那些肯定有具体的就业前途的人才能进入巴勒斯坦。随后,又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到1925年正式实施明确的《移民条例》。除了一些小的改动外,这项法令一直实施到三十年代中期。自三十年代中期以后,政治考虑逐渐取代了经济标准,成为限制入境移民的主要因素。
    《移民条例》根据预计的巴勒斯坦的经济吸收能力来制定入境规定,将合格的移民划分为不同的经济类型: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包括有固定生活费的孤儿和学生),有从事某一职业资格的人,到达后有肯定的就业机会的人,以及永久居民或移民的家眷。有就业机会的工人这一类型后来被称为“劳工计划”,在两次大战期间的多数时间里,这类工人及其家眷占移民的绝大部分。这些规定实施后,使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及后来的犹太人协会作为一种准政府权力机构参与了移民事务,但同时也导致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和当局之间的激烈摩擦。
    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执委会和后来的犹太人协会执委会的移民部每年两次向移民主管官员提交它对下半年中能够雇用的工人人数预测,并给出能够提供就业的具体行业和职业的详细情况。然后英国高级专员根据移民官员的意见,再确定在劳工计划下发放移民签证的数目。这些数目直接下达给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再—由它自行将这些名额分配给它在国外的各巴勒斯坦办事处。这样一来,虽然移民控制没有对国籍或宗教作出具体规定,却能够保证得到签证的都是犹太人。
    随着阿拉伯人的抗议逐年趋向激烈,犹太移民问题成了巴勒斯坦三角冲突的主要内容。托管当局一开始倾向于用加紧经济控制来限制移民的手段应付阿拉伯人的怨恨,但到三十年代中期,当局的移民政策显然变成了一种政治规划。在经济标准变成政治标准的同时,纳粹已经开始进行种族灭绝,犹太人的移民需要却变得更加迫切了。
    在对1925年移民法多次修改的基础上,1933年实行了新移民法。它对移民进行了某些更严格的控制,但却仍然以经济作为判断标准。到1936年,尽管移民法仍然有效,但在解释其条文时,尤其是在有关劳工计划方面,限制性比以前更强。1937年的新条例规定,高级专员有权从政治上限制移民的数量。1939年,伦敦政府出于政治考虑发表了《白皮书》,实行了一种新政策,使限制性措施达到了顶点,将移民数减少到极少,直至终止。
    从一开始,托管当局就认为犹太人组织对吸收能力的估计过于乐观,并且不顾犹太人提出的详细证明文件,减少了劳工计划下的签证数量。不管犹太人的估计是否过于乐观,犹太移民人数事实上通常都没有达到接近官方限额的程度。正像犹太人协会当时的一份备忘录所指出的那样,巴勒斯坦工业发展的基本问题是,旱否有足够的能够带来大量资本和经验的犹太人准备移居巴勒斯坦,是否还有其他犹太人准备来到巴勒斯坦,以提供必需的熟练和非熟练劳力。二十年代中有几年,移民重新出境的现象十分严重,在1927年还超过了入境移民的人数。
    实行1939年《白皮书》的新政策后,对移民采取了十分严格的控制,在此之前,犹太人非法移民并不严重。但在两次大战期间,一直有一股犹太人通过逃避边境管制、访问签证过期后继续居留、以及通过假结婚取得入境资格等手段进入巴勒斯坦。1939年的官方人口统计比犹太人自己较可靠的估计少了三万人,因为犹太人的数字中包括了此前二十年间未经登记的移民。
    据估计,1918至1939年的犹太移民实际数目为大约三十一万人,其中包括那些经军事当局允许返回的前居民。在此期间,犹太人口增长总数中只有四分之一是由于自然增长。人口增长了八倍多,从1918年初的大约五万五千人增加到1939年底的大约四十七万五千人,其中包括未登记的移民。阿拉伯人的净移民数相对较低,但是由于自然增长率高,阿拉伯人口增长也很快,在同一阶段增加到了一百多万人。不过,犹太人在巴勒斯坦总人口中的比例由英国统治初期的不到十分之一增加到了1939年底的将近三分之一。
    早期移民是在一次次可以明确区分的移民浪潮中来到巴勒斯坦的,同样,两次大战期间的移民潮也有一定的起伏规律。每一批涌入的移民都带有与其地理来源和导致迁移的环境有联系的社会和文化特点。
    如前所述,1919至1923年的第三次移民浪潮带来的移民大约为三万人,主要来自东欧,并且其中年轻人和劳工开拓者的比例很高。1924至1926年间,第四次移民的人数大约为五万人。 1932至1939年的第五次移民浪潮使犹太人口增加了二十二万人,这其中有四分之三是在从1933年到1936年这四年中来的。在以色列1948年建国之前,移民的高峰年为1935年,移民人数大约为六万二千人。    
    第四次移民浪潮主要来自波兰,原因是波兰政府采取了一些反犹主义的措施,而不是因为出现了新的犹太复国主义热潮。这次移民潮的社会构成也不同于第三次浪潮,其中只有少量的青年开拓者,而且包括了几百名独立的小商人。这些商人带来一些资本,扩大了柑橘种植业,并开设了许多小型的制造工厂,刺激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他们还带来了一种投机的风气,但到1927年的严重经济衰退时便停止了。第四次移民潮对犹太社会的社会文化组织和政治生活没有造成什么显著影响。他们带来了波兰犹太隔离区中的某些商业风气,尽管社会主义的建国者们作出了许多努力,这种小资产阶级文化却日益成为民族家园的典型特征。
    二十年代末和三十年代初,部分是由于巴勒斯坦糟糕的经济状况,移民暂时停顿了一段时间,但1933年纳粹上台后,移民又再次猛增。1933至1936年间有大约十六万五千移民,其中五分之一来自德国。最多的犹太人仍然是来自波兰,但是,此时德国以及在三十年代末相继陷入纳粹铁蹄下的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都第一次在移民中占有重要比例。
    第五次移民有一个特点,即相对于独立的个人,专业人员,孤儿(特别是在三十年代末期)和学生来说,劳工签证的比例有所下降。犹太人此时仍有可能将资本携出德国,很大一部分人来的时候带有比二十年代波兰移民更多的财产。德国移民中,很大一部分专业人员也受到了比从前各批移民更多的教育。这一切对巴勒斯坦的文化和公共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东欧人却仍然掌握着犹太社会的政治组织和领导权。从长远来看,中欧犹太人必须使他们自己适应俄国和波兰移民所形成的生活方式。
    两次大战期间的移民继续显示出犹太社会城市化的倾向。到三十年代末,特拉维夫的人口增长到将近十五万人,犹太总人口的四分之三左右住在中心城市。农业发展最集中的地区是伊茨雷埃勒河谷,约旦河谷,海法与特拉维夫之间的大片海岸平原以及早期定居者扎根的特拉维夫南部地区。犹太农业还延伸到了加利利,撒马利亚和犹地亚的山区。
    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总的来说愿意放手让私人创业者来发展工业和商业,自己则将精力和资源用于土地购买、移民安置和发展农业方面。由于需要通过试验和研究将沼泽和沙漠改造为耕地,加强初耕农业的基础,很显然,农业发展不能建立在商业基础上,而是要靠公共投资和赞助。此外,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还希望通过集中购买土地来节约资金,以便避免私人投机活动造成价格暴涨。托管政府的农业渔业部提供了一些设施,但他们在这方面并不多的投入主要是满足阿拉伯人的需要,他们觉得犹太人在民族家园精神鼓舞下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按照1921年通过的《土地转让条例》,所有土地买卖都必须得到托管当局的批准,条件是必须为因土地所有权转让而失去土地的居民做出满意的安排。此后直到1939年实施《白皮书》,当局没有就犹太人购买阿拉伯人的财产作出更多的限制。
    购买大片土地的主要犹太复国主义机构有:继罗思柴尔德男爵的管理机构之后于1924年创立的PICA(巴勒斯坦犹太殖民协会);1901年由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创立的JNF(犹太国民基金会);作为鲁平领导的巴勒斯坦办事处的附属机构于1908年建立的PLDC(巴勒斯坦土地发展公司)。巴勒斯坦犹太殖民协会是十九世纪后期农业先遣运动的继承者,在三十年代中期巴勒斯坦土地发展公司和犹太国民基金会接管它之前,一直是最大的犹太土地拥有者。犹太殖民协会的土地承租者大体上是一些必须定期偿付其资本债务的个体农民,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机构除了向个体农民提供土地外,还向劳工开拓者组织的定居点提供土地。
    在犹太国民基金会与巴勒斯坦土地发展公司、土地基金等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职能重叠的现象。犹太国民基金会既在全世界范围内筹集购买土地的资金,同时也“代表犹太人民”协商土地的购买。这种方式被作为建立犹太国民基金会的基本方针,根据这一方针,犹太国民基金会购买的土地都成为了犹太人民不可剥夺的财产。这些土地不能转卖,只能通过可以继承的承租权租给耕种此土地的人,实际上,租金只是象征性的,而且只租给犹太人,这样一来,那些没有任何资本的开拓定居者们就可以事实上作为土地的民族管理者来进行他们的事业。犹太国民基金会也资助开垦荒地,改良土壤及其它基本建设,但这项活动主要由土地基金来承担。
    犹太人获得的土地大部分是从没有住在当地的阿拉伯私人业主手中成片购置的。托管政府控制着超过二十五万英亩被定为国有地产的土地,但它只把其中很小一部分租给犹太农民。到三十年代末,犹太人拥有二十五万多英亩可耕地,这大约是他们1920年拥有土地的两倍,而同一时期犹太人口却增加了将近八倍。 1939年,犹太人拥有巴勒斯坦所有土地的百分之五,根据托管政府的统计,其中包括全部可耕地的九分之一。(根据官方可耕地的定义,全国的土地只有大约三分之一属于可耕地)但犹太人认为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土地是可耕地,因此,他们认为他们手中的土地远远不到可耕地的九分之一。事实上,他们拥有的土地中,有很多是经他们自己开垦才变成可耕地的,在他们购买的时候,这些土地并不算可耕地。    

    英国的统治

    作为一项政治措施,《贝尔福宣言》诞生于战争时期的外交活动,英法之间的帝国主义竞争也多多少少起了一些作用,但事实证明,《贝尔福宣言》还不足以成为管理巴勒斯坦的理论根据。宣言表达了一种富有想象力的十九世纪类型的、带有英国上流阶级特征的犹太复国主义思想。这种思想的基础是浪漫的圣经和东方崇拜,其中,贝尔福和邱吉尔是最突出的代表人物,劳合·乔治等人也
 持有相同态度,因此,英国犹太复国主义热情的理想主义也带有一种与几百年来基督教使犹太人受到的审判有关的罪恶感。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个时期的英国犹太复国主义的社会——文化起源很可能也与富有浪漫色彩的阿拉伯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就巴勒斯坦来说,提倡阿拉伯主义的人必然反对犹太复国主义,但是,他们的阿拉伯人的概念却是一样的。在保护(对保护没有作出定义)阿拉伯人权利的前提下促进犹太民族发展的学说,反映出英国犹太复国主义本质上是相信某些关于犹太人和阿拉伯人活动的先入之见的。这样,英国犹太复国主义作为一种政策导向就十分虚弱。由于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行为偏离了英国犹太复国主义假设的模式,英国犹太复国主义的理想也就破灭了。犹太人的犹太复国主义,尤其是其巴勒斯坦分支,随着它非常接近信奉社会主义的东欧犹太人的活动,越来越不同于英国人的概念。在英国,工党领导人越来越倾向于一种新犹太复国主义思想,他们中一些人仍然相信从前的浪漫主义思想,但他们更关注的是建立民族家园的社会可能性。战时的那一代英国犹太复国主义政治家的保守的或自由主义的态度受到了东欧犹太人的社会革新的挑战,新犹太复国主义不包括这些政治家。英国犹太复国主义的新社会特性主要是由反对党表达出来的,因此,它未能填补英国政策基础中日益明显的理论真空。实行托管统治的大约十五年后,最初的决策者们的理想主义已经变成了遥远的回声。
    此外,巴勒斯坦政策是由殖民部门人员执行的,他们中大部分人并没有那些政治家们当初那种理想主义观点,这一点可能比英国犹太复国主义堡垒的逐步瓦解和变化更为重要。开始时,托管政府的高级官员都是由英国著名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担任的,如第一任高级专员赫伯特·塞缪尔爵士,他的大法官诺曼·本特威奇,耶路撒冷地区行政长官罗纳德·斯托尔斯爵士,最高移民官员阿尔伯特·海姆森等等。 [①  尽管塞缪尔、本特威奇和海姆森是犹太人,我们却可以称他们为“英国犹太复国主义者”,因为他们和东欧和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差不多毫无关系。在政策方面,他们表现出与“文化犹太复国主义”有些联系,文化犹太复国主义是在社会主义运动之外为非犹太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和犹太人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提供唯一一种联系的运动。只有本特威奇完全理解了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不过这是因为他的同情十分深厚,而不是共同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至于斯托尔斯,当时没有任何犹太复国主义者会承认他这种人是“英国”的或其他任何类型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今天这么做的人也不多。但是,如果阅读他的回忆录,不难发现其中所弥漫的十分浪漫的犹太复国主义。]以后各任托管当局最高阶层中同情犹太复国主义的官员数量大大减少,便明显地反映出作为一种制定巴勒斯坦政策指导思想的英国犹太复国主义已经逐步衰落。[ ②  英国高级专员为赫伯特·塞缪尔爵士(1920—1925),陆军元帅普卢默勋爵 (1925—1928),约翰·钱塞勒爵士(1928—1931),将军A.沃科普爵士(1931—1938),哈罗德·麦克迈克尔(1938—1944),陆军元帅戈特勋爵(1944—1945),以及将军A.坎宁安爵士(1945—1948)。]犹太复国主义在下层的同情者本来就很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犹太复国主义活动的公开敌视,便成了巴勒斯坦英国下级官员的典型特征。
    在英国人最初关于民族家园的概念背后有一种假设,即认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将会在一个广泛的巴勒斯坦民族共同意识下融为一体。英国的目标既不提倡犹太人主权,也不提倡阿拉伯人主权,而是要促进一个巴勒斯坦政治实体的发展。据他们设想,希伯莱语和阿拉伯语将为两个民族提供各自表达自己文化的手段,而英语则将为他们的政治一体化提供一座桥梁。英国人到达巴勒斯坦时,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仍然处于萌芽状态,还没有深入到巴勒斯坦的广大阿拉伯群众中去,当时他们之间的宗教联系似乎超越了所有其它关系。人们似乎有各种理由相信可以培育出一种巴勒斯坦的民族思想,以它来满足包括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在内的阿拉伯人的政治需要。当时人们也有充分的历史依据认为也有可能在犹太人中发展起一种巴勒斯坦意识。第一次移民浪潮时到来的犹太移民以及他们生下来就是奥斯曼臣民的子女,在思想观念上已完全是巴勒斯坦人,他们的东地中海文化比第二次移民开拓运动精神更接近阿拉伯文化。
    奥斯曼帝国的遗产也鼓励和强化了英国的期望。阿拉伯人习惯了允许宗教少数派在奥斯曼帝国内享有充分自治的宗教社团制度(millet),这种制度与犹太人在东欧的经历完全相符,同时也适应了犹太复国主义发展的需要。阿拉伯贵族虽然拒绝承认托管政府的权威,但他们却愿意接受英国按照奥斯曼模式设计的穆斯林自治制度,这便使人们相信,穆斯林多数派虽然失去了在旧的帝国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但他们对获得的宗教自治权却感到满意。按照宗教派别建立的自治政府既方便又有效,使英国托管政府在一段时期内一直保持着巴勒斯坦统一主义的幻觉。但是,两个民族的民族主义却在迅速发展,不久就使那种认为区分巴勒斯坦人的基本因素是宗教而不是民族的想法破灭了。
    在托管初期,托管政府错误地认为,阿拉伯人之所以感到恐惧是因为犹太复国主义极端分子提出了一些主张,如果对犹太复国主义一方加以节制,就足以避免冲突。犹太复国主义官方领导人一方面受到英国调解外交的制约,另一方面他们对阿拉伯人的敌对也持有基本相同的估计,因此,在早些年间,他们在广义理解民族家园这一点上与英国人比较一致,并且也认为他们能够与阿拉伯人的权利和利益保持和谐。然而,一战之后阿拉伯人对犹太复国主义事业的反对,虽然还不完全算是“民族主义的”,但却十分狂热、猛烈,毫不动摇。阿拉伯统治阶级对犹太民族家园计划一致表示敌意。凡尔赛条约各国曾想在关于未来政府一事上了解巴勒斯坦人的愿望,但英法却勾结起来破坏了他们的唯一一次行动。尽管欧洲大国退出合作,威尔逊总统却坚持向中东派出金—克兰委员会,调查那里的民意。即使原则上有可能不通过代表机构或参与机构就可了解公众舆论的状况,金—克兰委员会也同样会一无所获,因为它执行的是威尔逊的民族自决原则。这项原则与法国和英国的设想是互相冲突的,尤其是与英国对犹太民族家园的承诺是互相冲突的,这一承诺最后体现在国际联盟的托管中。
    1920年春天,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阿拉伯人反犹太人的暴乱。这次暴乱导致了持续将近一年的断断续续的流血冲突。英国政府考虑到阿拉伯人对其犹太民族家园政策的激烈反对,想通过发表一项措辞比较温和的声明表明自己的目的,以此来安抚巴勒斯坦的阿拉伯领导人。赫伯特·塞缪尔爵士为殖民大臣邱吉尔起草的《1922年白皮书》的目的就在于此,这项白皮书在之后的大约十五年间,成为英国对其托管义务的比较克制的解释。
    《白皮书》毫不含糊地坚持英国对犹太民族家园的义务,但它对阿拉伯人权利的问题作出了比托管法案更具体的解释。它明确提及了托管文件未曾提到的阿拉伯人社团,保证不会让犹太人占据支配地位,并暗示将来会以经济标准来限制移民。另外,《白皮书》还许诺一些年后将讨论自治政府的问题,改变了从前那种模棱两可的、使人认为自治政府将会以犹太民族发展为前提条件的说法,并且暗示,自治政府将会在阿拉伯人仍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建立起来。
    大部分犹太复国主义者都设想,巴勒斯坦将会逐渐出现犹太人口多数,最终将导致建立某种形式的主权实体。有些英国决策人也倾向于这种观点,有证据表明,邱吉尔本人也曾经考虑过建立犹太国家的问题,但是,英国政府更愿意由犹太人自己作出努力来回答这一问题。即使占主导地位的英国当时还未曾考虑到最终的犹太主权问题,英国政府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即认为谨慎是一种外交策略,并不表示最终目标。阿拉伯人深知这一点,他们关心英国政策的终极目的,而不是它目前的作用。因此,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虽然对《白皮书》的倾向十分失望,还是表示了同意。阿拉伯贵族马上表示反对《白皮书》,并且非常明确地指出,他们对犹太移民和定居的原则本身决不作任何妥协。
    一方面是侯赛尼统治下的阿拉伯社会的政治发展,另一方面是犹太人民族建设的发展,两者之间的分歧十分尖锐,根本不允许建立一个统一的双民族的巴勒斯坦政体。事实证明,托管政策的理想根本没有希望调和阿拉伯人与犹太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与英国之间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冲突。事实还证明,英国托管当局典型的那种公平姿态,作为一种政策标准,既浅薄又没有多少可行性。到三十年代中期,一些外部事件也开始冲击英国政策,加大了巴勒斯坦内部反犹太复国主义的压力。随着纳粹在欧洲的威胁日益增强,意大利侵占埃塞俄比亚,战争爆发的可能性使英国更加注意对整个地区的战略控制,这一情况加强了邻近各阿拉伯政权讨价还价的能力,使他们能够为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利益发挥作用。英国的巴勒斯坦政策虽然最初也有战略方面的考虑,但一直都是比较有限和孤立的,到此时才明确地从属于具体的地区性的、欧洲范围内的、以及全球性的考虑。
    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形成的巴勒斯坦政策中有关犹太复国主义的乐观主义和利他主义精神已经荡然无存了。民族家园的学说已经成了一种古董。英国一方发生了这一转变,犹太复国主义一方在同样外部事件的推动下,也发生了激烈的转变。
    托管统治的头十年里,犹太人还相对弱小,这十年的特点是,阿拉伯人-犹太人的冲突在1920年和1921年的暴乱之后出现了一个间歇阶段,到1929年又更激烈地爆发了。在这一阶段,可以看出英国政策修改的早期步骤是,托管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把自己的职能解释为阿拉伯-犹太冲突的调停者,而不是犹太复国主义理想的支持者。哈吉·阿明成功地离间了英国人和犹太复国主义者。托管政权的第二个十年中,犹太人强大了一些,但仍旧要依靠英国保护,这十年的标志是阿拉伯-英国冲突。1933年暴力活动再次发生,1936年使不少犹太人丧生的全面暴乱,主要都是针对英国统治的。因此,阿拉伯人与英国人之间的直接斗争压倒了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冲突,为了安抚阿拉伯人的要求,托管政府逐渐改变自己的立场,从调停者变成了阿拉伯利益的保护者,最后变成了阿拉伯利益的支持者。不过,这都是在坚决镇压了阿拉伯人的叛乱、消灭了阿拉伯政治领导力量之后才发生的。在英国统治的第三个十年和第四个十年中,阿拉伯人现在相对要弱小得多,这一时期的特点是犹太人-阿拉伯人冲突,犹太人-英国人冲突以及英国统治的垮台。四十年代的冲突明显地带有争夺英国统治继承权的性质,此时,所有各方,包括英国人,都已经彻底放弃了托管和民族家园的理论。阿拉伯人使民族家园政策遭到了破产,而犹太复国主义者则致力于结束英国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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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犹太人自治的基础(1917—1939年)

犹太人经济和工人运动——政治党派——犹太人准政府

犹太人经济和工人运动


    构成犹太发展基础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是通过在犹太居民中迅速在政治上取得主导地位、并极有活力的开拓者们所持的社会主义观点反映出来的。在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最有力的表现形式是犹太工人总会的“劳动征服”战略。这项政策的结果是犹太人部门中的阿拉伯雇员数被限制到最低限度。这就是它与诸如在肯尼亚和罗得西亚的其它欧洲人创办的犹太定居事业最显著的区别。巴勒斯坦犹太定居者不仅不去侵占阿拉伯经济,而且尽一切可能,包括使用暴力,防止在劳务市场出现任何这种倾向。接着,经济民族主义由劳工市场扩展到生产市场。犹太人人数的不断增加为阿拉伯生产提供了市场,而犹太经济中雇用的阿拉伯劳工或向阿拉伯经济出售的产品却是非常有限的。这一政策的结果是使犹太经济不依赖阿拉伯劳动力和市场。这也许是它得以强大的唯一最重要的根源。从这两个民族不同的社会结构,从阿拉伯农民和犹太居民所能接受的不同的生活标准来看,犹太经济与阿拉伯经济也是相互隔绝,互不往来的。这样,避免殖民掠夺的愿望为这个国家的实际分离提供了基础,甚至使其成为必然。
    犹太经济的增长与移民方式和移民所带进的资本密切相关。据估计,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犹太人将约一亿两千五百万英镑带进巴勒斯坦,大约有五分之一是国外犹太人团体的自愿捐赠,供犹太复国主义公共机构,特别是由土地基金会和犹太国民基金自由支配。这些慈善捐款的最大部分来自美国和其它英语国家的犹太人。然而,私人资本是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大约有七千五百万英镑是以移民的私人资本形式引进的,其中大部分是从二十年代中期到三十年代中期引进的。另外大约有二千六百万英镑是追求利润的外国私人资本[①  M.米凯利,《以色列的对外贸易和资本引进》(特拉维夫,1963年),第2页,及 R.舍谢夫斯基,《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犹太经济结构》(耶路撒冷,1968年)。]。    
    与许多观察家的预计相反,因为他们注意到在二十年代中期移民高峰之后曾出现了经济骤降,尽管当时主要工业国家存在普遍的萧条,第五次移民却带来了巴勒斯坦前所未有的繁荣。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德国、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犹太人所带来的资本。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引进的资本总额几乎有五分之一是在 1934和1935年引进的。投资的大部分用于购买土地和建立定居点。其中一小部分用于犹太复国主义发展机构资助的合作社组织进行精耕细作的混合农业,大部分主要投资于私有种植园的柑桔种植业。最大的单股投资是农业部门和集中在柑桔种植业的私人资金。城市建设资金几乎与此相当,之后是轻工业和商业、交通和其它社会投资。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止,新兴工业已吸收了总投资的十分之一。犹太人的工业活动多种多样,主要有电力、食品、化工和建筑材料。不到十分之一的工厂雇用十个以上工人,轻工业的绝大多数工厂是小型的家庭工厂。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工业主要为国内犹太人市场提供消费品,对外贸易相对有限。最大宗的出口商品是以英国为主要市场的柑桔,而进口商品主要来自欧洲、中东和英国。英国当局开展过几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其中之一是于1933年开辟了海法深水港。当雅法港在1936年因阿拉伯大罢工而关闭后,犹太人在特拉维夫又开辟了一个辅助港,并于1938年投入使用。
    巴勒斯坦最重要的企业之一是巴勒斯坦电力公司,该公司是于二十年代初建立在公私混合资本上的一个公用事业。杰出的犹太复国主义企业家平哈斯·鲁登贝格(1879—1942)于1921年从英国政府手中取得了电力供应的特许权。这在当时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很多批评犹太复国主义的舆论将这种特许权作为一个根据,认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就是通过适当的政治关系导致个人致富和谋求利润的冒险行动。但随着人们后来看清在巴勒斯坦并不能发财致富,这种批评也就偃旗息鼓了。至于电力业,也是在一些年之后才在经济上站住脚的。到三十年代中期,该公司才筹得了足够的资金并完成了三座电站,最初是用燃料油,后来用水力发电。这些电站的发电量随着工业投资的扩大而增加,并为以后的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另一个重要的犹太复国主义企业是巴勒斯坦钾矿公司,它取得了对死海丰富的化学沉积物进行提炼和加工的特许权。这个公司与电力公司一样,由具有专业技术、充满活力的俄罗斯企业家诺沃梅斯基(1873—1961)领导。另外还有一家水泥厂、一家肥皂和食用油厂、以及一个纺织企业也都具有了相当规模。所有这些公司都是由私人创建的,但其中一些公司由于害怕二、三十年代经济状况不稳定构成的巨大危险,最后都由公共企业界接管,这最主要的就是犹太工人总会。
     犹太劳动力从托管之初的两万人增加到1939年的大约十八万八千人。整个时期,他们以相当稳定的比例分散到各个经济部门。农业和工业分别占劳动力的四分之一和五分之一,建筑业占六至十二分之一,各种服务部门的就业人数在这期间逐渐增加,由约占犹太劳动力总数的五分之二增加到二分之一。
    整个托管期间,随着犹太总人口的增长,犹太工总也在发展。其成员平均以每年百分之十五以上的速度增加,而其中犹太成年人的增长率为大约百分之十。1920年犹太工总创建时的成年犹太人会员仅占约百分之十一,而到1939年已达到百分之三十六。在犹太工人中,加入犹太工总的在二十年代初仅占百分之五十,而到1939年已达到三分之二[①  犹太工总执委会,《第三十年》(特拉维夫,无日期,1952年?),表A,第3--4页;表2,第32页。由于对劳动力没有权威的统计,犹太工总很难准确估计有资格成为会员的那些人的组织程度。]。会员中农业工人比例高于城市工人,这一现象不难理解,因为整个工总计划中,农业定居占了十分重要的位置。然而大多数会员仍居住在城市。由于该组织会员资格限于劳动者,即合作社社员或雇佣工人,因而犹太工总中不到五十岁的成年人的比例远远高于其在犹太总人口中的比例。该组织创建之初会员总数不到五千人,到1939年则增加到近十一万人,其中包括有收入的家庭妇女,或者大约八万从事有酬工作的人[②  参见犹太工总执委会,《向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报告》(特拉维夫,1949年),第 391--393页。]。在未加入犹太工总的三分之一工人中,很多是宗教组织成员,这些宗教组织在一些行业活动中互相密切合作,其余的人则参加了民族劳工联盟,这是一个右翼反对派的对立联盟。
    随着犹太工总的发展,它为会员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的范围和质量也得到扩大和改进。它强化了在教育、医疗保健和福利方面的责任,使工人运动的社会活动成为一种综合的社会和文化力量,从而加强了民族自治生活的自愿特征。犹太工总拥有自己从幼儿园到中学的学校体系。在学校里,既进行一般教育,也进行“工人宗教”的灌输,工总还创办了自己的日报和出版社、成人教育机构和青年运动。所有会员及其家庭成员都可享受提供各种医疗保健的医疗基金,而孤儿、寡妇和老年人则由工人运动的其它一些机构来照顾。
    随着犹太工总的发展和巩固,一个掌管各种机构和事务的庞大的官僚阶层也就形成了。经过十年软弱混乱的管理协调之后,犹太工总到三十年代初取得了踞于各工人机构之上的中央领导地位。但直到1937年,工总才建立起一个收集会费的中央机构。不过,该组织用于行政事务的费用大部分仍然来自美国工人运动的捐赠,这种情况直到托管结束[美国工会对犹太工总预算的贡献占其收入的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工总执委会,《犹太工总审计》(特拉维夫,1949年),第46—47页。]。
    犹太工总非同寻常的高度组织性使其下属的工会能把工资和工作条件保持在这种不发达经济可能提供的最高水平。犹太工总讨价还价的关键在于它控制了劳动交换,因而它有能力维持“只雇佣工会会员的工厂”。雇主和反对派工会也拼命争夺这一控制权,有时还得到英国警察的帮助。但犹太工总有效地运用罢工武器,从而保持了这一控制权。犹太工总的工会力量因其具有多种形式的合作企业而得到大大加强,这些企业常常成为确定工资的参考标准。几乎一半有收入的犹太工总成员在合作组织中谋生,这些组织合在一起,就是通常所称的“工人经济”。二十年后,犹太工总已有大约一百个直接的下属机构,大约有一千个自治的合作社分布在每一个经济部门中。犹太工总的领导机构根据章程不断把利润用于再投资,建立起了与私营经济并驾齐驱的近乎自给自足的社会主义经济。    
    虽然犹太工总的成员主要在城市,但其合作活动却深受创建了整个工人运动的农业开拓者的思想和实践的影响。而农业开拓者的人数从未超过犹太工总会员人数的五分之一。然而,由于强烈的意识形态和高度的纪律性,他们却创建了一套机构和组织,并构成了对犹太工总具有强烈影响的因素之一。他们所确立的自我牺牲和社会纪律标准很快就成为工人运动最宝贵的财富,这些标准成为人们仿效的目标,但同时他们又常常产生一种有损犹太工总权威的离心力。    
    二十年代基布兹运动还很弱小,处于初创时期。在其最初的十二年里有四百多名青年参加了第一个基布兹德加尼亚,但到 1923年只剩下了不到五十人。这一年,基布兹运动总共有二千七百人,分散在六十六个不同形式的组织中。第四批移民开创的城市繁荣削弱了农业开拓者运动并加剧了它的分裂。1926年“工作团”解散了。在经过了与犹太工总领导层的数年冲突之后,其成员们转向了武装革命的社会主义,最后多数人放弃了犹太复国主义而去了苏联。同时,基布兹的创建者们企图组成一个统一的全国运动的努力也没有成功,他们未能克服具有意识形态文化特征的争论习惯。农业运动的多党派性导致其组织瓦解,这反过来又使,实际上已不太严重的分歧固定了。后来党派政治又进一步加剧了不团结,结果形成了三个互相分离的基布兹联盟。好些年内,它们在所有的实际问题上都有共同点,但同时在政治上的分歧却更深。
    最初几年,艾因哈罗德基布兹遵循其创建者的最初构想,发挥了一批基布兹的中心机构的作用。这批组织虽然分散在各个经济领域和行业,但却作为一个统一的基布兹组织起来。到1927年,该基布兹包括四个农业定居点和八个城市工人小组,成员有九百人。在生活在艾因哈罗德基布兹内的一些人反对扩大基布兹组织,主张首先发展自己的定居点。他们提出,艾因哈罗德基布兹应
 该摆脱其中心协调的功能,将其交给一个联合协会,联合协会中的各组织对自己的事务负责。在这个基础上,1927年秋,联合基布兹运动建立起来了,其成员组织包括劳工联盟体系内的各团体。他们主张建立大型的定居点和加强农业工人与其他经济部门工人之间的联系。这个新的联合会未能吸引青年工人党系统的克武察开拓者,他们非常强调小组织和自治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1927年4月与青年卫士有联系的四个定居点组成了全国基布兹运动。这一运动主张严格的中央纪律,靠中央纪律将所有团体保持在一个基布兹里,同时又通过限制各个团体的规模来维护克武察的社会原则。全国基布兹也采取了严格的政治团结原则,以便使其成员在工人运动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发挥独立作用。
    克武察运动坚持主张由各个定居点来管理它自己的活动,而不愿意将重要权力移交给任何中央协会。然而它又需要联合机构来加强和保护其面临着充满活力的新联合会竞争的克武察经济。于是,1928年,一个协调各团体关系的组织克武察协会成立了。由于受戈登运动(受A.D.戈登思想影响而在欧洲兴起的运动)训练的新人力的到来,克武察从衰落中获得了新生。基布兹运动得到稳步发展,其人数由托管初期占犹太人总人口不到百分之一增加到1939年的百分之五多。此时,联合基布兹包括三十三个定居点,人口超过一万二千;全国基布兹有三十九个小组,六千多人;克武察协会有三十三个小组,四千多人[①  埃文·肖尚,《工人运动史》,三,第225—240页。在农村集镇就业、尚未在自己土地上定居的工人组成了第三个克武察组织。]。另外有二千人属于与正统宗教党派相联系的基布兹组织。
    从它们形成伊始,各个基布兹联合会从未停止寻求整个运动的组织统一问题[①  B.卡茨纳尔逊的《基布兹和克武察:统一问题讨论集》(特拉维夫,1940年)摘编了30年代中期发表的讲话和统一建议;另见卡茨纳尔逊在一次工人会议上的讲话:《统一的阵痛和统一的步骤:青年工人党》(特拉维夫,1938年)。]。随着时间的流逝,各个运动的社会经济行为和组织形式越来越相似,但由于政治分歧加深,和争夺公共资金的竞争加剧,它们难以统一。青年卫士不愿意其队伍中存在意识形态的多样化,坚持在它所属的定居点中保持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统一。而另一方面,克武察协会却又不愿意将其各个组织的自治权被像联合基布兹强加给其成员的那种集体纪律所吞没。
    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莫沙夫运动的定居点发展到四十七个,总人口超过一万[②  埃文·肖尚,《工人运动史》,三,第257—266页。]。作为犹太拓殖的一个组成部分,莫沙夫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基布兹。后者通过吸收经欧洲青年运动训练和教育出来的移民开拓者得以发展壮大;而莫沙夫的发展则几乎完全依靠在巴勒斯坦吸收新成员,其中包括退出基布兹的人。莫沙夫运动经过多次尝试,并建立过几次昙花一现的地方或地区组织,最后才于1930年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固定的中央机构。其时,该运动有九个定居点,成员不到一千人。在三十年代中期,莫沙夫运动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莫沙夫合作社。它将基,布兹的财产集体所有原则和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传统莫沙夫模式结合在一起。
    除了对公共资金资助的土地定居有兴趣外,犹太工总也在工业、基建、银行、零售业和运输业等经济领域积极投入并获益。公路客运业变成了一种合作社的垄断行业。然而在其它所有的经济部门,工人运动控制的企业在两次大战之间只占这些行业较小的一部分。即使在农业合作社里,犹太工总的就业人数也低于私人农场和种植园的人数。因此私营部门是犹太经济生活发展中更为重要的基础。但犹太工总的中央集权也增加了其经济活动相对的重要性和潜力。合作经济作为一个单位来看雇佣了犹太劳动力的近三分之一。工人运动的意识形态和组织动员作用使犹太工总能将劳工经济作为一股政治力量。相比之下,私营部门的各个组织则处于相互竞争中,观念上明显个人主义,政治上各行其是,目标不明。
    犹太工总的领导们看来本能地明白,在一个不发达的经济中政治权力是财富的基本来源,而私营企业家们看来却仍陷于欧洲式的观念中,认为政治力量必须服从经济力量。在一次农民联合会的组织作用问题的讨论会上,该组织的一位最重要的领导人对这一观点作了明确的阐述:“如果个体农民只要在经济基础上加强他们的经济组织,如果国家所有其它的有产者也这么做,那么最终他们都会成为这片土地上起决定作用的政治力量。”[①  摩西·斯米兰斯基,1938年,见D.吉尔代的引文,《私人企业,国民资本和右派的政治团结》,见S.N.艾森施塔特等编,《以色列的社会结构》(耶路撒冷,1966年),第 85--97页。本部分借助了古代尔的分析。]但犹太工总的领导人不这样看。在三十年代,他们像过去一样运用经济力量来帮助他们取得政治霸权地位,进而在四十年代的战争经济中得以通过政治手段扩大经济作用,直到犹太工总系统真正成了民族之家最重要的发展力量。工人运动的政治优势实际上将资本主义经济控制在工人官僚阶层手中,这是民族之家的一个独特的特点。然而,即使这样,即使开拓运动具有威望和影响,社会主义领导层从来没有能完全成功地消除犹太经济的小资产阶级性质。

    政治党派

    我们已经看到,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政党起源于本世纪头十年劳工开拓者们的意识形态分歧。最初,工人党派采取的是具有广泛服务功能的社团组织形式。后来,当巴勒斯坦定居组织与外部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分道扬镳后,才出现了选举政治。此后,新的政党不时产生。这些政党也倾向于采用工人政党的社团服务模式,而不仅仅只是为了竞选需要而组织。
    到犹太工总成立的1920年,社会主义开拓者们倾向于参加青年工人党或劳工联盟及其它左派小组织,所有这些组织都为他们提供社会服务。随着犹太工总的建立,各个政党便将其原有的很多功能移交到这个新的综合性组织手中,但意识形态精英们保留了争夺对整个运动及其附属机构控制的主动权。
    1919年两个主要的工人党派统一失败的结果产生了劳工联盟,但双方统一的愿望却从未有所减轻。在1920年犹太工总成立大会上劳工联盟得到的选票较多但未超过半数。随后,1923和 1927年的大会上它又取得微弱的绝对多数票①。
①  下表(引自布拉斯拉夫斯基《工人运动》,一,第267页和二,第37页)显示了:
总1923年和1927年的选举结果:
政党     (会议代表)1923    1927
劳工联盟          69    108
青年工人党        36    54
青年卫士及左派反对派      17    34
其它        8    5
……  
总代表数      130    201

这就加强了劳工联盟压青年工人党与之完全合并的实力。妨碍统一的主要原因是青年工人党的民族主义立场和劳工联盟的社会主义立场。二十年代中期的第四批移民浪潮中的小资产阶级力量削弱了工人运动的广泛影响,促使这两大党在面临思想和方法方面的外来进攻时采取共同立场。1926—1927年的经济危机,以及城市化的发展和工业竞争,使犹太工总很快将其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到城市的工会活动中,从而在某种意义上降低了青年工人党的影响,削弱了它对劳工联盟统一压力的抵抗。1929年春两党领导人拟定了一个包括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口号的共同纲领,并将其交全体成员投票表决。每个组织内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投票赞成统一。由1929年阿拉伯人动乱引起的政治危机加速了这一进程,1930年1月5日晚,随着巴勒斯坦工人党(MAPAI,是巴勒斯坦工人党Mifleget Poalei Eretz-Israel的字首缩略语)的成立,两党的统一得以实现。
    在建立之初,巴勒斯坦工人党有五千六百五十名成员,其中近三千人是劳工联盟成员,其余大部分是青年工人党人。前者领导人为本·古里安,后者领导人为斯普林扎克。但当时他们两人以及他们的亲密同事们都因魏兹曼在巴勒斯坦“最喜欢的儿子”哈伊姆·阿罗索洛夫(1899—1933)而黯然失色。阿罗索洛夫来自青年工人党,但很快就成了全国性领袖。他有超常的语言和外交天赋,是工人领袖中唯一精通经济学的人。只是由于1933年他不知被谁杀害以后[ ①  一个刚刚到达巴勒斯坦的年轻修正主义分子亚伯拉罕·斯塔夫斯基受到谋杀起诉,在审判法庭上被宣判有罪,在上诉中因为缺乏证据又被宣布无罪。这次谋杀和审判大大加剧了犹太工总和修正主义运动之间的紧张关系,恶感持续了许多年。工人运动的知情人肯定谋杀是修正主义者的阴谋,而修正主义者也同样肯定审判是工人党和英国警察密谋串通的。审判记录显示了一个匆匆忙忙、草率促成的起诉案,如果没能证明斯塔夫斯基无罪,根据公认的司法原则,显然也没有证明他有罪。见哈索莱尔联营公司,《阿洛索罗夫谋杀案审判,讲话与文件》(耶路撒冷,1934年),和H.B.塞缪尔,《谁杀了阿洛索罗夫?》(斯塔夫斯基的辩护律师非经发表的副本,没有日期,存于伦敦的威纳图书馆)。一个曾经在警察的谋杀调查中担任高级职务的人于1955年透露 (或宣称),两个阿拉伯人曾经承认谋杀,但英国官员强迫他们撤回成命,这样,警察就不必被迫承认他们错误地起诉了斯塔夫斯基。(当时,修正主义青年运动已经开始秘密地诉诸武力,警察正在追捕他们)。见犹太电报协会,《每日新闻手册》,第208页, 1955年6月16日。],才使本·古里安成为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最高领导人。这次合并使巴勒斯坦工人党成了绝大多数犹太工总成员的代言人① ,
①  选自布拉斯拉夫斯基《工人运动》,二,第263页和三,第145页的下列图表,显示了工总第四次和第五次大会的选举结果:政党    代表    代表
      1933年    得票%   1942年    得票%
巴勒斯坦工人党    165    81.5    278        69.3
青年卫士           16    8.1      77        19.2
左派锡安工人党     16    8.1      17         4.3
其它                4    2.3      20         5.0
  ……
合计              201    100    *392        *97.8
    
*由于将一个反犹太复国主义的共产主义团体逐出大会,占票数百分之二点二的九个代表席位出现空缺。

巩固了该组织的权力,并在民族之家确立了工人运动的领导地位。从三十年代中到现在,巴勒斯坦工人党在巴勒斯坦-以色列犹太社会中一直发挥着主要的领导作用。
    由于劳工联盟占了大多数,新党的政治纲领也就突出了劳工联盟所主张的社会主义象征意义。因此,巴勒斯坦工人党也可以被视为劳工联盟的直系后裔。然而,青年工人党按比例却在领导层中占了多数。由于巴勒斯坦工人党要负责全民族性的决策,其注意力也集中在整个民族的问题上,不得不在社会主义问题上作出一些让步,因此在实际上该党日益与原青年工人党的主张一致了。这个过程使犹太工总内的左翼持不同意见者的地位上升为反对派的核心。工人运动中的论战现已从青年工人党的民族主义者对劳工联盟的批评转为一种新的社会主义者对巴勒斯坦工人党民族主义政策的批评。
    反对巴勒斯坦工人党领导权的左翼势力既来自党内也来自党外。随着巴勒斯坦工人党日益倾向于使社会主义服从于民族主义,最初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的犹太工总的人(劳工联盟)也越来越赞成权力下放,力图把经济政治权力保留在已受到限制的联合基布兹组织内。与此同时,克武察协会和莫沙夫运动也放弃了它们最初的(青年工人党)立场,现在对巴勒斯坦工人党集中和巩固犹太工总权威的努力表示支持,这是巴勒斯坦工人党最重要的权力基础。
    犹太工总内的左翼反对派由青年卫士领导。这个运动自视为全国基布兹运动的意识形态中心,到四十年代中期它才正式以一个面向基布兹以外广大公众的政党开展活动[①  要了解该党早期发展,见E.玛格丽特,《青年卫士:从青年团到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特拉维夫,1971年)。]。自从巴勒斯坦工人党创立之后,青年卫士就希望通过社会主义批评来影响大多数工人群众,它鼓吹,如果巴勒斯坦工人党开展阶级斗争和双民族的社会主义革命,它则是团结的工人运动的先锋。因此,青年卫士以争取更高程度的统一为理由,退出了现有的统一框架;它担心一旦成为一个竞争性的政党就可能会削弱它自己的基布兹运动,并可能使它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基础的革命政党的前景更加渺茫。然而 1936年它组建了“社会主义联盟”来团结基布兹以外的社会主义者,从内容到目标都发挥了一个政党的作用。到三十年代末,青年卫士成功地增加了犹太工总内对它的支持率,由三十年代初的百分之八增加到近百分之二十。这可能主要是因为生气蓬勃的欧洲青年运动移民迁入的结果,而不是争取到了巴勒斯坦工人党的追随者。
    工人运动在巴勒斯坦民族机构中领导地位的上升得益于中产阶级政治领域的分化,同时也得益于左派组织统一的扩大。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中最有力量和组织严密的右翼运动在意识形态方面主要是面向广阔的国际政治舞台,因此,这一特点实际上削弱了它在巴勒斯坦内的竞争力。1925年由雅博廷斯基领导的国外犹太复国主义的极端民族主义运动组成了修正主义党,与魏兹曼支持的主要由工人运动推行的“实际的”犹太复国主义相对抗。
    修正主义党认为,农业开拓者运动和好斗的城市工会浪费民族资源,将力量用于追求空洞的社会主义幻想,这最终将使巴勒斯坦社团的利益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总的目标和利益相对立。巴勒斯坦定居者在他们建立的社会主义体系中的既得利益将最终取代高于一切的建立犹太国家的目标。国家是犹太人大规模移民和拓殖的首要条件。二十年代,首要任务是迫使英国通力合作,建立一个拥有国家权力的民族家园。如果不能使英国承担这个责任,那么犹太人就应以一切可能的方式武装起来进行斗争,以争取国家权力。这种看法不涉及民族家园内的社会目标和理论问题。由于有了中产阶级移民来源,私有经济部门的积极性是实际建设的支柱,而阶级斗争却在暗中搅乱了民族斗争。修正主义者们以此为出发点与犹太工总相斗,犹如民族政治肌体中的一个肿瘤。这些修正主义的观点总的说来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内部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但它与中产阶级定居者的直接利益并不一致,因此未能成为巴勒斯坦大多数非劳工阶层利益的代表。
    巴勒斯坦工人党内部左翼反对派的形成首先反映在犹太工总和其对手修正主义工会的关系中。本·古里安认为,要遏制修正主义工会破坏劳动力市场的策略,最好的办法是限制它的活力,将其成员吸收到犹太工总内来。很明显,本·古里安和雅博廷斯基互相提防、互有野心。他们达成了一个协定,由犹太工总接管修正主义工会,作为回报,后者对犹太工总的罢工行动获得了少数否决权。这个插曲发生的时间正是阿罗索洛夫遭暗杀后犹太工总内反修正主义情绪达到顶点之时。巴勒斯坦工人党上层对本·古里安非常恼怒,认为他未与他们商量就与雅博廷斯基谈判,故以微弱多数否决了这个协定。就这个问题进行了犹太工总范围的全体表决,巴勒斯坦工人党内持不同政见的左派与青年卫士联合起来反对这个计划。
    农村中的地主和城市中独立的工匠和工厂主等小资产阶级占了居民的绝大多数,形成了民族家园独特的社会和经济风格。然而,他们的组织性弱,意识形态不浓,在争夺政治领导权方面不是自觉的理想主义的工人运动的对手。在工人运动之外最有效的组织是代表私营农业、柑桔种植业和小种植园利益的农民协会。当这些小土地拥有者们被要求只雇佣犹太劳动力时,便常与犹太工总发生直接冲突。自然,这些私营农民感到不能承担这个经济负担,因为这就等于从他们自己口袋里拿出钱来补贴昂贵且通常是没有经验的犹太劳动力。尤其对面向出口市场的柑桔种植业来说,这种利它主义等于是自杀。虽然在劳动力市场问题上他们对犹太工总的抵制常常有效,但这些农场主没有建立起与城市中产阶级沟通的政治桥梁。与后者一样,农场主们基本上只埋头于技术和经济问题,在观念上属于个人主义。与独立国家的情况不同,巴勒斯坦的城市中产阶级没有什么阶级意识。因而他们的意识形态也很淡漠。这些人没有打算从巴勒斯坦人的立场去影响更大范围内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相反,工人运动的民族主义目标则是在巴勒斯坦形成的,并且由此传播到外面。具讽刺意味的是,中产阶级的利益反而由于不依靠公共资金而在政治上受到削弱。在拓殖的各个阶段,工人依靠犹太复国主义公共财政拨款购买土地和维持生活,从而使工人党派在控制或影响犹太复国主义收入的管理和机构方面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除了其意识形态信念之外,工人运动也有强烈的政治动机。
    从卷入党派政治这个意义上说,巴勒斯坦的有产者利益与“一般的”犹太复国主义是一致的。根据地域组织起来的国际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主流被称为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反映那种不带有具体社会责任或意识形态原则的广泛的犹太民族主义情绪。当出现跨地域的意识形态政党后,这种压力便逐渐影响到一般犹太复国主义,使其立场鲜明、组织加强,到20年代后期它成了一个代表温和中产阶级观点的政党。然而,这个党仍保留了松散的结构,从未像其它团体那样具有纪律性或团结。巴勒斯坦的一般犹太复国主义的领导力量很弱,也没有产生过犹太工总和基布兹精英式的人物。其“种族”渊源的差异,尤其是东方犹太人、波兰和德国犹太人之间的分歧,比以东欧犹太人占主导地位的工人运动内的分歧更大。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于1931年分裂为A、B两派,前者赞同工人运动的许多政策主张,后者则反对。在巴勒斯坦,支持前一派的人大约占人口的十分之一,而支持较为右翼的另一派的人数只是前者的四分之一。    
    在规模上与巴勒斯坦一般犹太复国主义者大体相当,在对待工人运动问题上内部同样有分歧的,还有宗教犹太复国主义党派:精神中心党(Mizrahi)及其劳工派别精神中心工人党(Hapoel Hamizrahi)精神中心党是本世纪初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内形成的第一个意识形态联盟,旨在对付犹太复国主义在东欧犹太社团的教育问题上面临的世俗影响的挑战。精神中心党的构成主要是中产阶级。它在社会问题上的立场类似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但认为,与建立符合传统犹太教的犹太民族家园这个目标相比,社会和经济问题是次要的问题。在巴勒斯坦,支持精神中心党的主要是工人阶级,他们于1921年组成了精神中心工人党,成为犹太工总的一个对手。虽然它反对犹太工总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及它在教育中的作用,但在很多方面仍与这个世俗的工人组织进行合作。与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的情形一样,这个工人的宗教党派是巴勒斯坦两派中较大的一派。因此,宗教运动也是反对工人力量上升的一
 个不算强大的中心。
    各种关于以色列政治的著述都一致强调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及其结构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该国政治制度,尤其是党派政治的主要决定因素。但这种看法却忽视了工人政党根植于巴勒斯坦环境这一点的重要性,而其它政党实际上是国际犹太复国主义政治的产物。工人政党地位上升,并控制整个运动是借助了其对巴勒斯坦的控制,当时民族家园的规模和重要性足以使其对世界范围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产生重要影响。

    犹太人准政府

    英国托管政府为促进建立统一的巴勒斯坦自治机构而采取的任何措施都从未成功地得到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双方的支持。在托管政权的前几年,正值民族家园成为其政策重点之时,犹太复国主义者倾向支持它打算采取的措施,但这些措施本身就足以让阿拉伯人拒绝合作。后来,满足阿拉伯人的要求又成为英国政策的决定性因素,阿拉伯人才对这些提议采取了较好的态度,但犹太复国主义者却又不再对此给以支持了。除了在地方政府的一些小的“混合”阿-犹中心外,所有企图建立阿-犹联合参加的咨询、立法或行政机构都告失败。随着犹太民族家园的势头增强,社会中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分歧扩大了。不仅在文化和经济方面,而且在政治生活领域中,两个民族之间的裂痕越来越明显。
    合法组成的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和1929年后的犹太人协会,在直接发展民族家园中起了重要作用,为犹太复国主义建立自治创造了重大机会。英国的政策又对此作了补充,即允许犹太社团作为一个宗教少数派在几个方面实行自治。过去由国外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及其非犹太复国主义同盟所控制的犹太人协会行政机构与由地方控制的巴勒斯坦定居居民政治组织一起实际上组成了犹太准政府。这对犹太复国主义者很有好处,成为日后建立国家的主权基础。
    犹太人协会巴勒斯坦执委会的成员事实上起到了犹太准政府各行政部门首脑的内阁部长的作用。1935年后相当于主席的位置由本·古里安担任。其次,政治部的负责人被普遍认为是最重要的位置,由摩西·舍尔托克(即后来的夏里特)(1894—1965)担任。政治部代表犹太复国主义与耶路撒冷的英国政府和阿拉伯人打交道,实际上成了影子外交部。贸易与工业、卫生、公共福利和教育等部负责各自的各种实际活动。从国外各犹太中心的移民申请人中选择移民的事由移民部负责,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的定居问题由安置部负责。劳工部负责靠工资为生的移民的就业问题。全面的财政事务掌握在财政委员手里。由于发展与公共收入的划分密切相关,这个职位对社会和经济组织的形成影响很大。准政府中所有这些关键职位在1933年以后都被巴勒斯坦工人党领导人所掌握①。
    ①  关于1921年到1939年大会的选举结果的下列图表,显示了工人运动在国际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上升到统治地位的过程。选自布拉斯拉夫斯基,《工人运动》,二,第245页和三,第509页;I.科恩,《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纽约,1946年),第365页。
    大会         年份    工人代表所占百分比
    第十二次     1921    8
    第十三次     1923    21
    第十四次     1925    18
    第十五次     1927    22
    第十六次     1929    26
    第十七次     1931    29
    第十八次     1933    44
    第十九次     1935    45
    第二十次     1937    42
    第二十一次    1939    41
     十九世纪,犹太人社团已经在奥斯曼体制下享受过地方自治。二十世纪前一、二十年他们花了很大力气想组成一个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为巴勒斯坦所有的犹太人说话。经过努力,终于在 1920年召开了犹太人大会(Asefat Hanivbarim)第一次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20个政党或组织,其中最大的是劳工联盟。该大会选出了由36个成员组成的执行机构——犹太民族委员会(Va'ad Leumi),并授权它作为大会休会期间的代言人。原打算犹太人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但事实证明这难以做到。事实上,民族委员会本身的执委会,成员六至十七人不等[①  M.阿蒂亚斯(编),《巴勒斯坦以色列国民大会文件记录,1918—1948》(耶路撒冷,1963年);S.塞杰,《战前对以色列国会制度的影响》,《国会事务》,XXV,(伦敦, 1971/2冬),第29—49页。],定期开会,成了社团政府重要的“立法”机构。
    经过与英国当局几年的谈判,根据1926年的《宗教社团(组织)法》和1927年签署的犹太社团规则,这些机构被授予法人资格。犹太社团被承认为“以色列社团”。犹太人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到民族委员会的登记处正式登记即可。犹太人大会和犹太民族委员会被授权管理宗教自治法庭、履行地方政府的各种职能、以及在自愿基础上征税。税额由根据规则组成的地方社团委员会 (Kehillot)按房租的比例收取。在犹太社团内登记的大多数犹太人(极端正统派团体除外)愿意根据规则交纳税款以维持机构的运转。民族委员会的核心执行机构控制着一套服务体系,这一体系与犹太人协会的有关组织重叠,但它主要限于地方范围内并被纳入到地方政府的体系中。
    与受国外资助的犹太人协会执委会相比,犹太民族委员会显得有些黯然失色。但随着民族家园规模的扩大、重要性的增强,世界范围内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主要影响从国外犹太领导人手中转到了巴勒斯坦犹太人手中。巴勒斯坦定居者的利益逐渐成为犹太复国主义政策的动力。这个过程标志着犹太复国主义的转变,这也是这项事业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在这一转变中,巴勒斯坦定居点从代表致力于解决犹太人间题的国外犹太复国主义者利益的工具,在30年代中期成了一个自治共同体,把其国外同盟者纳入到它的利益中,按它自身的利益来确定同盟者的利益。托管理论主张,犹太人有发展民族家园的责任,而英国的巴勒斯坦主义论则主张把单一民族自治限定在宗教信仰方面。从这两个理论来看,转变就不是犹太人协会将管辖权转移到巴勒斯坦地方组织手中,而是巴勒斯坦人控制了犹太人协会的执委会。1932年由于经常短缺资金使犹太人协会的福利和教育功能转到民族委员会方面,但这只是一个例外,并不是这两个准政府组织之间关系发生的典型变化。巴勒斯坦领导人很快在准政府的这两个派系中采取骑墙态度,而不是让社团机构自己来控制局势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了地位。实际上犹太人协会是一个中间站,先把力量从国外吸收进来,再转移到犹太复国主义巴勒斯坦派手中。犹太人协会巴勒斯坦执委会成了30年代中期世界范围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神经中枢,同时它也成了巴勒斯坦领导人手中的工具。
    工人运动取得全面领导权的道路是先取得巴勒斯坦机构内的主导权,后进而取得整个国际运动的领导权。工人政党也得益于其坚定地以巴勒斯坦为中心,而最初满足于拥有国外运动领导权的中产阶级,因未能提前把权力转交给巴勒斯坦派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工人政党是较早倡导建立全国范围犹太人政治组织的最有活力的党派。在1920年举行的第一届非正式的大会选举中,它们获得了三分之一多的席位,而在1921年的犹太复国主义大会上它们的代表只占十分之一。因此在当时,工人运动在地方政治中的强大,弥补了其在国际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弱小。犹太人大会中的一个东方种族团体希望与正统教派相结合,而小资产阶级力量却仍然很分散。
    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代表制度在选票的计算方面有利于巴勒斯坦定居者。但在整个20年代,他们仍在数量上居劣势。到30年代初,随着民族家园的发展和超越,犹太复国主义社团且凝聚力强的政党的出现,巴勒斯坦的少数派才开始有可能通过政党系统取得对世界范围的组织和收入的控制权。巴勒斯坦社团作为一个按地域划分的分支机构,要取得对世界运动的主导性影响是极为困难的。但现在巴勒斯坦的某些团体要取得对世界上相应政党的领导权,进而通过政党系统争取控制世界运动,就容易多了。这个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工人运动。尤其在巴勒斯坦工人党成立后,以及随后的工人一犹太复国主义世界联盟建立后,政党领导人的权力在国外也得到忠诚和纪律的保障。国外犹太人聚居区的犹太复国主义基层组织领导权逐渐从当地领导人转到从巴勒斯坦派去的政党特派员手中。
    在选举1925年第二次大会的代表时,两个大的工人党派保持了1920年的势力。但1931年巴勒斯坦工人党成立后,它就成了居支配地位的党,拥有71个席位中的31个。在民族委员会中,巴勒斯坦工人党占了全部23个席位中的11个。在国际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中,工人党势力由1921年的不到百分之十,增加到1931年的近百分之三十,在巴勒斯坦工人党力量增强后,又猛增到1933年的百分之四十四。从此以后,巴勒斯坦工人党在巴勒斯坦及国外一直保持着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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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三方冲突(1920——1939年)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与阿拉伯人——犹太工总与阿拉伯工人——阿拉伯人的起义——《皮尔报告》及其影响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与阿拉伯人

    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在早期形成时,对其为之奋斗的这个国家几乎完全一无所知。有记载说,当19世纪80年代第一批移民在“热爱锡安的人”资助下来到巴勒斯坦时,他们吃惊地发现这个国家已有人居住了。包括本·古里安在内的第二批移民中的许多年轻人到达他们梦想的这片土地后,也被这里的社会现实吓得退缩了。
    阿哈德·哈阿姆在1891年发自巴勒斯坦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了阿拉伯人存在对犹太复国主义的严重性,但在当时他没有得出结论,也没有得到响应。赫茨尔所阐述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完全是关于权力政治和上层外交方面的内容。当时犹太复国主义代理人曾企图在奥斯曼政治中与阿拉伯民族主义势力合作,这一不成功的努力也是这种上层外交的组成部分。但是下层的巴勒斯坦新移民却没有打算对其邻居采取这种合作态度。早期有人提出从政治上对这一“阿拉伯问题”进行研究,但这种意见没有受到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上层的重视,实际上后来在巴勒斯坦这种意见在激起的一片反对声中沉寂了下来。提出这种意见的其中一个人是早期的定居者伊扎克·爱泼斯坦(1862—1943)。他在1905年写道:
    在与我们的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复兴这个概念相联系的
    重大问题中,有一个比其它所有问题加起来还要重要的问题。
    这就是我们与阿拉伯人关系的问题。我们的民族理想取决于
    这个问题的正确解决。[①  在一次犹太复国主义会议上的发言,发表于1907年。见科恩引语,《以色列和阿拉伯人》,第67页(强调部分原文就有)。]

爱泼斯坦同时代的人对他的看法置若惘闻。他们大都对阿拉伯人态度傲慢,并把对阿拉伯人表现出的任何温和态度与所谓的“少数民族心理”联系在一起,这种心理是典型的欧洲犹太人的心理,并受到犹太复国主义的反对。他们认为爱泼斯坦过多地担心非犹太人的想法,而太不注意犹太人的需要。因此他们无法认识到他的命题里可能包含的政治意义。实际上过了几十年后犹太复国主义者才开始从政治上注意到阿拉伯人的存在。
    虽然巴勒斯坦之外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对阿拉伯人问题提出了各种看法,但直到20年代末,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实质和规模才形成基本一致的看法。犹太复国主义的分析几乎全是对暴力冲突或外交抗议等各种阿拉伯人敌意行动作出的一成不变的反应。这样,彻底分析犹太复国主义-阿拉伯问题,在犹太复国主义意识形态中并不占重要位置。它在决策时很少考虑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即被选定作为犹太民族复兴的那个国家居住了另一个民族。不论从千年神话的角度,或是从英国的承诺、国联的合法性、建立国家的社会主义原理等角度来看,只有理解犹太复国主义者所坚信的犹太人在巴勒斯坦拥有绝对权利这种说法,才能理解犹太复国主义者对这个事实的迟钝反应。正是这,才产生了作为少数民族的犹太人在面对阿拉伯人挑战时的一种奇怪倾向,即“诚恳”地向多数民族提供“保证”。像英国人一样,犹太复国主义者既不能正视这个事实,也不能退让,这就是阿拉伯人对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计划和原则都怀有敌意。使犹太复国主义对阿拉伯人的意图模糊不清 (进而加强了这个运动的有效性)的一个重要错觉是,只要用时机恰当的妥协或言词适度的温和态度去克服阿拉伯人所反对的各个具体问题,就足以解决这两个民族的关系问题。
    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中有一些人确实比较担心阿拉伯人的敌意所带来的政治影响,同时另一些人则对这一问题的正义性更为敏感。当这个问题在短期内对犹太复国主义事业产生了日益重要的影响时,魏兹曼对此也极为关注,但他没有彻底想透这个问题,未得出任何有用的结论。尽管从他的通信中反映出他了解这个问题的主要内容,但在这个问题上他仍倾向于幕后领导,看来魏兹曼也屈服于对这个问题了解肤浅的犹太复国主义追随者施加的压力。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对阿拉伯人的态度,是有点软弱、但无疑是真诚友好的语言,加上在具体问题上寻求和解的积极外交活动。这两方面都与巴勒斯坦内部的犹太复国主义政策走向不相符。
    与当时的其他欧洲人一样,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对阿拉伯人的存在采取了一种典型的静态看法,而没有认识到,除在其它方面影响之外,犹太复国主义本身就会引发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民族主义。在土耳其统治下,阿拉伯民族主义活动必须保持地下状态,因而外界对它也难以察觉。这样,犹太复国主义者便一直低估了阿拉伯人感情的强度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敌意的深度。如果说他们认为犹太复国主义必然会对阿拉伯社会产生影响的话,犹太复国主义者一致认为,运动的经济影响可能提高阿拉伯人的生活水平,这就将足以使阿拉伯人对他们的运动予以默认。虽然犹太复国主义者对阿拉伯人的反抗强度判断有误,但却正确地认识到了相对于犹太复国主义的潜力来说,阿拉伯人在政治上却是软弱的。
    犹太复国主义者与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相遇的时候,也正是阿拉伯人缺乏欧洲式的政治价值标志——一个在政治上作为民族国家组织起来的社会的时候。这样,犹太复国主义者对阿拉伯人力量的任何进一步的了解都是来自对周围半独立的阿拉伯国家政权的了解。有了这些看法,他们便努力去追求,且有时确实能暂时达成这样一种协议,即犹太复国主义者支持其周围国家的宏伟目标,以此换取它们不反对和不妨碍犹太复国主义在巴勒斯坦的发展。这就是费萨尔与魏兹曼之间于1919年达成的谅解的实质。当费萨尔统治阿拉伯的希望落空后,这项谅解就告吹了。当时很多犹太复国主义者支持这一立场,认为到这一方案最成熟时,犹太人国家可能由此被纳入一个大阿拉伯邦联内。这些努力都最后落空了,而且有时从邻国的发言人的谈话中他们明白,阿拉伯领导人与犹太复国主义者或英国人也一样,并不关心巴勒斯坦人的利益。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只能自己与侵入他们生活中的犹太复国主义势力进行抗争。
    在巴勒斯坦定居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对阿拉伯问题表现出更为复杂的反应。他们比国外犹太复国主义者了解的情况更多,因而对这种冲突的规模和难度认识得更清楚。然而,他们一开始也没有注意这个问题,直到英国统治变得不稳之后才开始注意这一问题。
    民族家园的说法虽然十分含糊,但却恰好适合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的情况。由于在希特勒失败之前犹太人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支持较弱,定居者只能通过渐进的方式来发展,而且不急于去考虑终极的目标。在本世纪头三十年里,在谁将接替英国的统治这个问题成为焦点之前,这种终极目标一直是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与国外犹太复国主义者一样,巴勒斯坦内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也很少有人愿意制订出最终的目标,至少最不愿涉及阿拉伯人存在这一问题[①  1932年,在一种显然十分沮丧的情绪下,哈伊姆·阿洛索罗夫就犹太复国主义 -阿拉伯人关系问题写信给魏兹曼。在信中,他考虑犹太复国主义者以武力夺取政权,作为制止阿拉伯人反对的必要手段。H.阿洛索罗夫,《著作选集及生活琐记》(特拉维夫,1958年),第326--336页。]。
    直到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才真正重视与阿拉伯人关系的讨论并努力与他们达成协议。这主要是由于英国提出建议,建立一个包括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在内的立法委员会来实现普遍参政。由于要提出一个可行的代表制方案,于是便出现了阿犹双方的政治地位和相互关系的问题。阻碍双方合作协商的核心问题是移民问题,即移民的继续和规模。由于这一问题阻碍,三十年代的大量外交活动实际上成了有关三方的太极拳回合。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主流派展开的内部讨论是出于策略考虑,讨论的也主要是策略问题。要说服犹太人成为犹太复国主义者,到这个国家来定居并建立自己的民族基地,确实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内部只有一个派别将阿拉伯人置于运动面临的挑战的中心位置,并不屈不挠地对巴勒斯坦的犹太精英们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对阿拉伯问题作出更为长远的考虑。这一派内部又分为很多不同的观点,但被统称为“双民族主义”。这个运动的历史意义在于它的失败。这种观点认为,由于巴勒斯坦除了犹太人之外还有其他人居住,犹太复国主义者就必须为了自己的利益与阿拉伯民族主义协商并与之合作,双民族主义是这种观点的简称。双民族主义在犹太人观念上与犹太复国主义者一致,认为它是一个民族,也没有提出削弱这个国家犹太人的绝对权力。但是它提出这种权力应有界限,这与犹太复国主义主流派无限制的民族家园方案是不一样的。犹太人的民族家园必须在内部发展上实行自治,阿拉伯人也一样,但这两个民族必须共同负责这个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共同前途和利益。这个观点在某些方面与丘吉尔白皮书中表达的英国的巴勒斯坦概念很相似。不同之处是,英国相当含糊的观点可以被解释为:其巴勒斯坦的设想是两个民族将完全消失在一个更大的整体中。
    这一派曾因为其知识水平高和有很多杰出人物作为其发言人而著名。从事后来看,在四次战争之后,也可以认为,它是以基本分析的准确而著名的。虽然他们永远也不能证明对阿拉伯人采取另一种态度就可能会得到他们的好感并使两个民族走到一起,但事实却证实了他们的看法,即官方犹太复国主义的政策使两个民族分离并走向暴力。多数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没能认识到这一点,但同时他们也认为以和平方式实现犹太复国主义的理想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假如他们看到了在这个运动过程中包含着暴力的话,那只可能是他们的愿望不起作用。他们和平的愿望里包含幻想的因素,而这种幻想全然不顾他们需要英国人的保护这一事实。只要英国人控制着大局,犹太复国主义者就不必去战斗,因此便认为他们的目标中根本不涉及暴力。
    犹太复国主义的主要思想家阿哈德·哈阿姆是双民族主义运动的重要先驱。但他在世时,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的阿拉伯问题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他的观点也就未能发展成一种能够应用于实际政治的形式。马丁·布伯(1879—1965)是阿哈德·哈阿姆早期的门徒,后来成了双民族主义运动的导师。这一思想的其他有名望的支持者是希伯莱大学第一任校长犹大·马格内斯(1877— 1948)、阿瑟·鲁平和诺曼·本特维奇(1883—1971)[①  由于这一派未能对历史事件发生影响,人们往往忽略这些人在历史上的地位。由于他们正确预见到了犹太复国主义政策的后果,在脚注中给他们一点位置,可能不会有什么不妥之处。除了正文中提到的那些人外,主张双民族主义的还包括巴勒斯坦土地发展公司主任雅各布·索恩(1880--1950);PICA(罗斯柴尔德男爵的土地信托会)主任哈伊姆·马加利特·卡尔瓦里斯基(1868--1947);农民协会杰出的主席摩西·斯米兰斯基(1874--1953)。有趣的是,正是那些直接从事与阿拉伯人进行土地交易的人如鲁平等,才一致有了需要两个民族合作的印象。这一派的杂志《火把》是由“便雅悯拉比”(乔舒亚·雷德勒-费尔德曼,1880--1957)发表的。重要的学术界的支持者有希伯莱大学的肖莱姆教授、伯格曼教授和西蒙教授。犹太人协会行政委员会的“非犹太人复国主义”成员w·塞内托尔,第一任高级专员的儿子爱德温(后来成为子爵)·塞缪尔,都和这一派有联系。]。这些人的观点基本来自于开明的人道主义的传统,但他们与青年卫士结成了最重要的同盟。
    许多赞成双民族主义的人来自中欧,与青年卫士一样,他们受到了德国青年运动的文化影响。他们很早便意识到将犹太民族主义与英国的刺刀结合在一起的危险,这种分析使这些气质相反的派别进一步结合了起来。亲英的魏兹曼、相信实力政治的本·古里安和“最高纲领派”的雅博廷斯基对犹太复国主义这方面的问题并不担心。但是,布伯、马格内斯等人却不赞同在帝国主义背景下促进犹太复国主义发展,认为这会不可避免地脱离被他们视为犹太民族复兴的核心价值——“闪族共生依存性”。青年卫士倒没有受到这种神秘的诱惑,但按社会主义的思路来分析,他们也同样反对将犹太复国主义的命运与英国的帝国主义利益结合在一起,坚定地认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兄弟情谊是犹太民族复兴的必要和最起码的条件。对于正在出现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青年卫士的估计自然完全不同于独立的双民族主义者。对青年卫士来说,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是落后的,不能作为犹太复国主义与阿拉伯人合作的基础。要进行合作,就要求阿拉伯群众积极参加一个联合的犹太-阿拉伯社会主义运动。相反,独立的自由派双民族主义者者则把阿拉伯民族主义看作是有代表性的、进步的阿拉伯运动,认为犹太复国主义必须与之建立友好的关系。尽管双方在世界观和对当地历史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分歧,青年卫士和独立的双民族主义者在致力于双民族主义的活动中不时仍能合作,后来还设法建立了—个共同的组织机构。
    1925年,在鲁平的提议下,建立了第一个代表双民族主义运动的组织“和平同盟”(Brit Shalom),目的在于促进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尤其是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对阿拉伯人愿望的理解。这个组织吸引的积极分子还不足二百人。和平同盟的发言人强调,双民族主义不是一种描绘未来蓝图的意识形态,而只是描绘了犹太复国主义必须了解的巴勒斯坦的现实。远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愿意就与阿拉伯人和英国统治当局的关系形成明确的政治目标之前的二十年代末,和平同盟就已从单纯地研究阿拉伯问题转变为赞成关于巴勒斯坦的宪法和政府等具体的政治目标。和平同盟和犹太复国主义多数派之间的基本问题涉及到了犹太民族生活的条件问题。双民族主义者不愿意考虑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他们认为,如果犹太复国主义能够大致按照(邱吉尔白皮书)所勾划的路线,完全接受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在一个双民族政体内合作的目标,那么,这两个民族就能和平共处,犹太民族家园也能融入东方环境之中。在他们看来,要追求一个犹太人多数,或者犹太人的主权,都是错误的、虚幻的目标。因此,犹太复国主义者应当正式宣布放弃争取多数民族地位的愿望。这个多数民族的地位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这种宣传的幻想会把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引入帝国主义的歧途,驱使它滋长好战民族的各种弊病[①  1930年,恩斯特·西蒙(1899年生)向犹太人协会提交了一份备忘录,S.L.哈蒂斯在《托管期间巴勒斯坦的双民族主张》(海法,1970年)中曾详尽引用,见第53—54页。]。
    犹太复国主义多数派认为这些观点近乎背叛。尽管在巴勒斯坦犹太人不多的情况下,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还不能把建国或主权当作可行的目标认真加以考虑,然而,它却被主权的神话弄得神魂颠倒。而且,不管多么不现实,它却非常不愿意排除未来取得犹太主权的可能性。如果说原则上排除犹太国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很少,那么,原则上接受对犹太移民的任何限制的人更少,即使犹太人成为多数的前景看起来很不现实,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甚至和平同盟一些独立的支持者也不愿意排除犹太人最后占多数的可能性。这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支持者所鼓吹的双民族主义学说也相去甚远。早在1925年,和平同盟的代表与犹太工总主席本·古里安就讨论过双民族主义,本·古里安的答复表达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典型看法:    
    你们提出的方案不说明任何问题,它只是迷惑并损害了
    我们,而且也没有给予阿拉伯人任何东西。难道我们有一个
    谁也不明白的‘民族家园’方案还不够吗?难道还需要你们加
    上一个不说明任何问题的第二方案吗?一个双民族国家?
    双民族国家方案是什么意思?斯普林扎克说,我们不希
    望当多数民族,我们希望有许多人。许多人是多少?十万?
    十五万?相对于谁有许多人,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还是国
    外的犹太人?……我认为只是在犹太复国主义前提下才有一
    个阿拉伯问题。我想在巴勒斯坦解决犹太人的问题,这就是
    说,将犹太人聚集在巴勒斯坦,并且使它成为一个自己土地上
    的自由人民。脱离了犹太复国主义的前提,巴勒斯坦就没有
    阿拉伯问题,只有犹太问题,就像在所有那些犹太人散居的国
    家,包括那些我们有“许多人”的国家,都有一个犹太问题一
    样。……“许多人”的说法恰恰回避了犹太复国主义的中心和
     原则问题(促进大规模犹太移民),我们不能这样来教育群众
    …… [①  本·古里安,《备忘录》,第299页。] 
    不过,当英国人在20年代末提议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参与立法程序时,本·古里安本人也在探讨双民族主义在宪法上的可能。 1929年发生的阿拉伯人暴乱,以及英国人打算牺牲民族家园向阿拉伯人妥协的反应使本·古里安十分不安,他向同事们提出了一份详细的实行联邦路线的宪法草案。他的提案语气和缓,但目的并不是为了安抚阿拉伯人,而是要从英国托管当局分取一部分行政权力,并且把它置于两个民族管辖之下。他希望这种目标能够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合作努力提供一个共同基础。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他在马格内斯帮助下,于1934年开展了一轮与阿拉伯领导人直接讨论的个人外交。如果说他在此以前还一直心存疑问的话,那么这些讨论便证实了他的信念:在现有政治格局中是不可能与阿拉伯人建立和平关系的。移民问题是一个绝对的障碍。1935年1月,本·古里安阐述了移民对于实现犹太复国主义目标的绝对重要性,认为它毫无协商余地:
    降临在德国犹太人头上的灾难并不仅限于德国。希特勒
    政权使整个犹太人民面临着危险,而且还不仅仅只是犹太人
    民。德国不仅与犹大人民处于冲突之中。希特勒政权如不向
    法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其它有德国人口的邻国发动复仇
    战争,如果不向苏维埃俄国发动复仇战争,它就不可能维持长
    久。德国今天不会走向战争,因为它还没有准备完毕,但它正
    在为明天作准备。我不想预言未来,但是只要注意正在发展
    的一切,我们就可以毫无疑问地看出,我们现在和1914年前
    一样正面临着战争的危险。现在这场战争如果爆发的话,其
    破坏性和恐怖程度都将超过上一次大战。犹太人不是一种有
    能力防止或延缓这种危险的世界因素,也不可能减弱和消除
    这种危险。但是,在世界上有一个地方,我们虽然不是决定性
    的因素,却是一个重要因素。这个地方决定着我们作为一个
    人民的整个民族未来。  当世界大灾难开始的审判日到来时,
    我们在这个地方的力量和分量是什么?谁也不知道,现在我
    们距离那可怕的一天,或许只有四五年,如果不是更少的话。
    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必须将我们的人数增加一倍,因为那一天
    犹太人口的规模很可能在战后安排中决定我们的命运。[①  本·古里安,《以色列国的重新诞生》,一,第57页;本·古里安,《从阶级到民族》,第474—477页。]
    继本·古里安的宪法草案和其它提案之后,工人运动调整了它的教条主义作风,以适应阿拉伯问题,但是,大部分成员并没有把它当作首要问题来考虑。本·古里安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不少外交和谈话记录,但比起他汗牛充栋的大量讲演来,这却是无足轻重的。在他获得巴勒斯坦犹太人的领导权之前的大约三十年里,他曾试图通过分析来解决这一问题。这表明他有丰富的政治想象力,并且凭直觉把握了冲突的基本结构,有一阵还曾经希望他能在阿拉伯人需要时领导他们。他从来没有陷入国外犹太复国主义魏兹曼那帮人的那种虔诚的空谈中去,而是一直强调指出,阿拉伯人的反对是必然的、是完全可以料到的。本·古里安与其他定居者一样,而不同于国外的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他抓住了阿拉伯人敌意的本质。他比其他人早很多年就认识到,阿拉伯人的敌意预示着只能用暴力手段达到犹太复国主义的目标。1935年当选为领导人后,本·古里安在巴勒斯坦指导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曲折发展,他很明白这一运动所面临的危险,而他的大部分同伴在许多年里还继续认为有可能和平解决冲突。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本·古里安和解外交的真诚性,但是只要阿拉伯人断然拒绝,他就不允许这种和解外交来影响日臻成熟的战略。他通过这个战略把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引上了另一个方向,即引上了不再可能谈判的方向。
    与此同时,他那些工人运动中的同事们还在继续考虑双民族主义的可能性,将其作为对付当前殖民政治挑战的手段。对犹太领导人来说,双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策略手段,而不能作为一种最终目标的方案。由于犹太官方领导人作出这样的判断,和平同盟中有很多人脱离了组织,1933年就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
    鲁平得出了阿拉伯人的立场非常坚定,不可能再期望他们会自愿对犹太复国主义作出让步的结论,于是他本人也因为对犹太复国主义的忠诚而断绝了与双民族主义者的关系。因此,他认为问题已经不能够得到和平解决,因为处于阿拉伯多数派掌握之中的犹太复国主义不可能获得国外犹太人的支持,就会变成一个“没有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他总结说,犹太复国主义从此以后将陷入与阿拉伯人的长期战争之中。[①  A.鲁平,《建设国土和人民,1920—1942年》(生活琐记,三)(特拉维夫,1968年),第203页,第255—258页。]
    1936年阿拉伯人起义爆发后,在开明的知识分子中又一次出现了双民族主义运动的势头。一些很有声望的重要人物又一次努力活动希望与阿拉伯人达成协议,并且还为达到这一目的开展一些个人外交活动。但是,阿拉伯人的起义和即将到来的英国调查委员会创造了一种新局面,犹太人协会的官员们也卷入了这场前所未有的更微妙、更紧张的政治角逐中,双民族主义者方面不愿意像以前的和平同盟那样被斥为犹太复国主义外交中“不负责任”的因素。因此,他们服从犹太人协会的指导或间接控制。犹太人协会口头上赞成他们的目标,但实际上则按照自己的原则行动。本·古里安对此作出了总结:“我们需要与阿拉伯人达成协议,但这不是为了在巴勒斯坦制造和平。和平对我们确实很重要——一个国家不可能在长期的战争状态下建立起来。但是,对我们来说,和平仅仅是手段。我们的目的是完全、彻底实现犹太复国主义目标。只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需要一项协议。”[①  D.本·古里安,《与阿拉伯人的会谈》(特拉维夫,1967年),第84页,及夏里特,《政治日记》(特拉维夫,1968年),第159页。]本·古里安一再指出,阿拉伯人对犹太复国主义的要求,尤其是对冲突的核心——移民的反应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从犹太复国主义立场来看,这场冲突是不可调和的,只有阿拉伯人认识到了犹太复国主义的力量,才能最后解决这场冲突。因此,必须采取各种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增加犹太复国主义的力量。很可能,他的大部分同事们把他的话理解成坚定他们意志的鼓动性言论,而不是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暴力冲突的分析。所有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从未认识到需要通过直接接触和说服取得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赞同。因此,我们不可能判断,假如他们一开始就这么做,阿拉伯人的态度会不会有所不同。而实际情况是,阿拉伯上层的敌意加强了。对许多人来说,它证明犹太复国主义忽视阿拉伯人是有道理的。至于作为一股政治力量的阿拉伯群众,许多犹太复国主义者认为要理解这个在生存线上挣扎、在经济和精神上处于其主人支配下的文盲农民阶级的愿望或利益是困难的,因此很愿意忽略他们。只有社会主义者才对农民有兴趣,并认为解决阿拉伯-犹太复国主义的冲突与阿拉伯群众的命运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巴勒斯坦犹太人中的社会主义派相信他们开出了与农民利益一致的最佳药方;但是,在实施他们提出来的方案时,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又与农民发生了直接冲突。当劳工犹太复国主义于30年代中期取得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的领导地位时,犹阿冲突早已使把阿拉伯群众引向社会主义道路的任何可能性不复存在了。

    犹太工总与阿拉伯工人

    阿拉伯问题对于犹太工总来说,也与其它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一样,是随着民族家园政策垮台后才逐渐成为其关注的主要问题的。随着犹太复国主义开始关心继承托管政府这一实际问题,在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在巴勒斯坦犹太社团中,以及在犹太工总内部,关于犹太-阿拉伯关系的理论成了重要的政治分界线。
    与其它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不同,犹太工总决策者承担着双重负担,因为他们关于阿拉伯人的意识形态在道德上和战略原则上既要满足社会主义者又要满足民族主义者。为了保持其适当的形象,社会主义学说必须涉及民族主义问题,并且为解决民族问题提供某种指导。但是,犹太工总的理论家们又面临着另一个难题,因为它不仅必须把犹太复国主义对阿拉伯问题的分析与社会主义观点结合起来,而且它还必须在工人团结的前提下处理阿拉伯工人这一特殊问题。
    组织起来的犹太工人在巴勒斯坦的第一次关键的斗争是争取劳动权利。工人开拓者好像从来没有把阿拉伯雇主看作可能的工作来源,而阿拉伯雇主也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雇用犹太移民劳工。阿拉伯经济差不多完全是农业性的,没有必须吸收新劳动力的那种内在发展势头。这样,“劳动征服”只意味着犹太工人拥有被犹太雇主雇佣的权利,在本世纪的头20年里这些犹太雇主大多数都集中在结构上与阿拉伯经济有联系的种植园中。由于期待着有“西方”文化需求的大批犹太移民,第二次移民运动的理想主义者们十分清楚,犹太民族的未来必须建立在一种现代经济基础之上,必须加快发展并大规模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由于开拓者们没能对原来农业方面的犹太雇主的习惯产生什么影响,“征服”战略变成了一种以合作互助为基础在土地上的移民安置运动。随着来自国外犹太人的公共投资开始增加,其委托人也同意工人开拓者的观点,认为只要靠犹太劳工就能够实现投资的民族价值,就可为民族家园建立稳固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在这种共同的意识形态基础上,外国公共投资和工人运动的合作关系建立起来了,使大规模拓殖得以进行。在开展土地定居的同时,犹太工人继续在城市中的犹太私人企业中争取工作。尽管他们在老种植园主那里没有取得什么进展,但是,他们通过利用民族感情,在20年代中期陆续到来的那些犹太企业家的企业中却取得了成功。犹太工总认为,没有理由要修改它的民族主义学说,使其在私人资本方面不同于犹太人的公共资本,因为它认为,为私人投资提供的安全保障,正是以公共投资为基础的民族奋斗的成果。本·古里安称:“尽管他的资本是私有的,一个定居者只有靠犹太复国主义及其成就的庇护,才能保持拥有他的土地”。因此,工人运动把那些没有雇佣犹太工人以承认他们对民族的感激之情的雇主们当作寄生虫来反对。一个私人企业家最首要的民族义务是必须在协助吸收犹太移民方面发挥经济作用,由于这一原因,犹太经济必须脱离萧条的地中海环境,而不是试图去利用这一环境。
    由于存在着对技术工人的需求,而阿拉伯经济中又缺乏技术工人,犹太工总在劳务市场上占的比例扩大了,但它取得的大发展主要是由于它高度的组织性和战斗精神。到30年代初,犹太工总的工会通过实行由它控制的劳务交流系统雇佣规则,成功地取得了对很大一部分劳务市场的控制。这一步骤稳固之后,人们便越来越多地听到这种要求:只能雇佣犹太劳动力,而且这很快就成了犹太工总的正式原则。在阿拉伯人只雇佣阿拉伯人的情况下,工人领袖们觉得要求犹太雇主们只雇佣犹太人,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
    如果犹太民族主义的企业家们曾经想过的话,他们很可能认为犹太动力将会促进阿拉伯经济。许多犹太复国主义企业家和犹太工总都认为,当犹太人适应了体力劳动职业,从而形成正常的职业结构,这是民族重建的基本条件。但是,不关心这些问题的企业家大概占多数。因此这两种企业家原则上并没有排除阿拉伯劳力在发展中的作用。相反,尤其是早期当“巴勒斯坦主义”被奉为一个新希望的那些年里,许多犹太私营雇主把雇佣阿拉伯人的观念提高到了开明的不歧视原则的高度。许多英国公司以及托管当局本身,或以“巴勒斯坦主义”为名,或是出自一般性的考虑,都积极推进“混合”雇佣。
    这样,犹太工总就发现自己处于一种矛盾境地,它要捍卫一种似乎是反动的学说,使它不受到政治右派那种似乎是自由主义的批判。工人运动内部左翼反对派站在社会主义立场上反对它的劳务市场政策,这更加剧了犹太工总领导层的窘境。巴勒斯坦工人党领导人的社会主义没有像左派那样遵循博罗乔夫的逻辑,最后得出双民族主义的结论。犹太工总政策的民族主义理论虽然对外部的反对派有一定的说服作用,而且也都得到了其组织力量的支持。但是工总还需要一种社会主义理论,来慰藉自己的道德感,并抵挡它内部的左派声称只有他们才有社会主义思想的说法。
    犹太工总主张的社会主义纲领和它的民族主义学说一样,由于简明扼要,在辩论中有相当优势。它宣称,喜欢使用阿拉伯劳力,根本不是一种开明态度,只不过反映了资本家的剥削欲望。阿拉伯工人只不过是降低工资水平的一种方便工具。在犹太工总领导人看来,雇主们利用这个问题作为反对组织劳动原则的幌子,把它作为削弱工人运动力量的一种手段。并不是所有的雇主都像本·古里安援引的这个人那样直言不讳:
    ……很多犹太人都会来这里工作,我们可以不要那种奇
    怪的(组织起来的)工人,平凡普通的工人会适应农业的严格
    法规,降低他的标准;主要问题是要在国外预先准备这种工
    人,并与犹太工总战斗到底。[①  1932年7月,D.本·古里安在犹太工总大会上的一次讲话中引用,《以色列的再生和命运》(纽约,1954年),第75页;比较本·古里安,《备忘录》,第511—519页。]
    与工总对抗的大部分雇主们重弹适合阿拉伯问题的自由主义陈词滥调,目的是发起犹太阶级斗争。犹太工总领导人也就这样把他们的政策与内部的犹太阶级斗争联系了起来,这样,他们就能够在与左派的斗争中,加强自己的社会主义性。
    据称,犹太工总对工人的区别对待,不是基于种族或宗教,而是基于反对封建剥削的需要。为犹太人争取工作的斗争,是为阿拉伯工人和犹太工人取得尊严的途径。从长远来看,这是社会主义战胜农奴制的必由之路。有组织的犹太工人不应让便宜的阿拉伯劳动力来降低他的标准,而是要从保证就业的堡垒中进行斗争,逐步把阿拉伯工人也提高到他的标准。阿拉伯工人和犹太工人的平等工资是理所当然的,但工资必须等于犹太工人的工资,通过组织起来逐步达到。人们强调不歧视和平等的原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掩盖这个事实:当时所提供的工资低得无法维持犹太工人的生活。因此,犹太经济必须摆脱由阿拉伯人劳动力造成的贬值的威胁,直到使阿拉伯标准提高到与犹太标准一样的水平。当然,与此同时,犹太工人运动必须全力帮助阿拉伯工人在他们自己的经济中以战斗的工联主义方法,组织起来,提高他们的标准。
    作为社会主义者,犹太工总领导人认为,犹太人所取得的有利地位,并不是以牺牲阿拉伯群众的利益为代价的。问题不是犹太人是否有权从阿拉伯工人手中抢走现有的工作,而是他们是否有义务与阿拉伯人分享由犹太人投资创造的新的工作机会。他们没有义务与那些对犹太人的民族奋斗未表现出团结精神、只想破坏其目标的、没有组织的工人分享犹太民族奋斗带来的好处。首先,阿拉伯工人必须加入工人运动,就像他最终会做到的那样。本·古里安声称:
    没有思想的雇主们把阿拉伯工人当成机器人,但是,阿拉
    伯工人将会摆脱麻木状态,加入战斗工人的行列,他也会理解
    自由对自己的意义……。明天或者后天,阿拉伯工人也将会
    提出他们的要求,因为谁会这样目光短浅,认为阿拉伯人会温
    顺地愿意永远受到劫夺?……[①  D.本·古里安,《再生》,第81页。]
    至于那些确实已经组织起来了,并且献身于工会理想的少数阿拉伯工人,工总建议他们先集中在阿拉伯人自己的组织中,只有他们才能加入这一组织,直到它不再是降低犹太人工资的一种工具。待到阿拉伯人工资水平升高到犹太人工资水平时,障碍将会清除,工作也将会自由分配:
    在非犹太劳务市场周围有一堵防备犹太工人的高墙。这
    堵墙有一种奇怪的特点:它不允许犹太工人进去,但却不停地
    向犹太经济推出大量阿拉伯工人。在这种情况下,犹太工人
    不能在谁建立了这堵墙的问题上纠缠不休,也不能在阿拉伯
    工人是否有责任的问题上浪费光阴。……他除了在自己周围
    也建起一堵保护墙以外,别无其它选择。[②  B.卡茨纳尔逊,《革命建设主义》(纽约,1937年),第31页。]
    犹太工总领导人多次指出,尽管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大部分是本地人,而犹太人是移民,但是,犹太人的地位却相当于其他国家中组织起来的本地工人,需要保护自己的标准不受无组织的移民劳工的侵犯。因此,犹太工总从为犹太移民创造工作机会的民族主义需要出发,进一步转为坚持要求组织工人的社会主义立场,然后,为了对付组织起来的阿拉伯工人,它现在又回到用社会主义的措辞来表达民族主义的原则。
    从工人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民族主义始终是决定犹太工总阿拉伯政策的基本因素。但是,作为社会主义者,工总领导人宁可把问题看作是一种社会冲突,而不是民族冲突。这样他们就可以坚定自己的信心:阿拉伯人一再用暴力行动表现自己的愤怒,并不是因为犹太复国主义和阿拉伯民族主义势不两立。他们可以使自己相信,阿拉伯人的理想不是受到犹太复国主义的阻挠,而是受到落后的阿拉伯政治和社会结构的阻挠。社会主义理论把阿拉伯社会及其统治阶级的僵化当作阿拉伯-犹太冲突的根源,认为是一小撮地主、高利贷者和神职人员阻挡着阿拉伯群众的道路。只要推翻他们的统治,阿拉伯群众就会马上认识到,犹太复国主义和阿拉伯民族主义可以在和平与进步中互相合作。这种理论在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广泛流传,不过,对于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者来说,它还具有特别的价值。通过掩饰他们自己运动中基本的民族主义热情,他们的社会主义分析可以使他们回避这样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阿拉伯人的反对也可以用民族主义概念加以解释,可以叫做萌芽中的民族主义。当时与阿拉伯农民和工人合作的事例,或偶尔与知识分子的合作,都被不相称地夸大了。社会主义者对阿拉伯社会的分析虽然大部分是正确的,但是,它却使赞成这种分析的人得出了一种错误的结论:民族之间的冲突将不会出现。社会主义者设想,教育将会洗去阿拉伯农民脸上仇恨的表情。如果积极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阿拉伯知识分子不同意这种设想,那只不过因为他们是非无产阶级,通过血缘关系与统治阶级千丝万缕地联在一起。社会主义理论的经验特征使工总领导人看不到这种可能性:教育不会驱散一个文盲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憎恨,只会使他更有力地表达这种憎恨。
    犹太工总用社会主义来解释其阿拉伯政策时,最敏感的一点是,在理论上它攻击的长远目标是阿拉伯统治者,但在实际应用中,受打击的却是阿拉伯工人。这么说有两层意思,第一,阿拉伯工人是劳务市场冲突的直接受害者。第二,时势迫使他承担在阿拉伯经济中掀起一场革命的任务。犹太工总内部对阿拉伯工人的受害感到有些不安。犹太工总中左派抓住这个问题,指责领导者们欺凌弱小,更使他们感到尴尬。犹太工总至少可以试图在阿拉伯工人的斗争中帮助他们,但是,犹太工总又无法进入阿拉伯圈子,主要是因为语言障碍。工总的普通成员对这个问题漠不关心,认为阿拉伯问题是一个相当乏味的外界问题。这就更增加了工总领导人在这方面的困难。
    1920年工总成立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没有提及阿拉伯人。开拓者们认为,这个问题同他们与犹太种植园主的斗争相比是次要的问题。在这方面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者遇到的第一次政策挑战,是来自英国托管当局管理下的交通服务中“混合”雇佣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做法。1925年,加入了工总的铁路、邮政和电报犹太工会希望阿拉伯人一起参加要求增加工资、改善条件的共同斗争,但却没有成功。由于这次经历,1927年犹太工总大会决定成立巴勒断坦工人联盟,作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在工会领域内的联合组织。人们设想联盟是一种合作途径,犹太工总可以通过这一途径帮助阿拉伯经济中的阿拉伯人,同时又抵挡阿拉伯劳工在“混合”经济中使工资水平下降的压力。人们当时回避了犹太经济中的联合组织问题,这一问题最终还是被只使用犹太劳工的原则所取代。人们希望,只要在联盟内部实行民族自治,就有可能发展出一种实用的工联主义的共同语言。事实证明,这种希望是不现实的。最初关于联盟的设想,是一个大规模的犹太工会和阿拉伯工会的联合体,但后来却降低为一个在组织上与犹太工总执委会挂钩的纯阿拉伯工会的联合体。犹太工总的医疗卫生服务吸引一些阿拉伯人加入了这个组织,联盟在合作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小成就。但总起来看,它并没有取得期望中的成功。其成员人数从来不到阿拉伯工人的百分之一。
    毫无疑问,犹太工总的民族主义劳务市场政策恶化了犹太一阿拉伯关系,也使冲突的民族主义性质更加明确。同样毫无疑问,这些政策也为民族家园奠定了稳固的经济基础,使它不依赖于殖民剥削。不管这些政策的政治代价是什么,不管当时曾经有什么别的选择,正是工总以及它毅然抓住了对劳务市场的具体影响,才决定了特定的政治条件,正是依靠这些政治条件,民族家园才能转变成主权国家。

    阿拉伯人的起义

    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对英国侵略反应十分迟缓。民族主义运动作为以大马士革为中心的较发达的泛阿拉伯运动的一个分支,在大战结束时第一次初露头角。巴勒斯坦处于军事统治之下。军事统治当局本身不同情伦敦的犹太复国主义政策,决不轻易让巴勒斯坦人了解英国的目的。
    1920年4月的阿拉伯人动乱规模不大,也不是一次有组织的民族主义行动,其间死了六名犹太人和六名阿拉伯人。1920年塞缪尔的文官政府在巴勒斯坦建立。费萨尔在争夺大马士革阿拉伯领导权失败后,在海法成立了巴勒斯坦阿拉伯大会和阿拉伯执行委员会,民族主义运动开始变成一股以巴勒斯坦为中心的力量。大会要求英国撤离,并且成立一个由1914年前居住在此、讲阿拉伯语的居民选出的一个独立代议制阿拉伯政府。
    1921年5月,又发生了一次大暴乱。近一百名犹太人和阿拉伯人被打死(阿拉伯人大都是被英国士兵打死的),二百多人受伤。在此之后,官方作了调查 [①  海克拉夫特委员会。],英国增加了驻防部队,从而有了几年的安宁。调查证实了阿拉伯人仇视犹太移民活动,之后便发布了《邱吉尔白皮书》,并作出了其它姿态,以缓和阿拉伯人的忧虑。
    阿拉伯大会虽然使用的是威尔逊式的民主词藻,但是,事情很快就清楚了,它只不过是富有的地主,尤其是以穆萨·卡吉姆·帕夏 (1854—1934)和耶路撒冷穆夫蒂、最高穆斯林委员会主席哈吉·阿明为首的侯赛尼家族的工具。多年来,由于纳沙希比家族与侯赛尼家族的争斗,民族主义运动内部四分五裂。侯赛尼派在20年代末取得了胜利,阿拉伯大会完全变成了哈吉·阿明的个人工具。阿拉伯人内部争夺的时候,也正是魏兹曼通过让非犹太复国主义分子进入运动的领导阶层,以扩大犹太人对民族家园的支持的时候。这个阶段的特点是,犹太移民的步子相对缓慢,经济发展也遇到了许多挫折。因此,阿拉伯人反犹太复国主义的活动似乎也平静下来了。在随后哈吉·阿明统治的阶段,正好是扩大了的犹太人协会成立的时候,同时还出现了雅博廷斯基领导的更富于战斗性的反对派。这便使阿拉伯人的反抗再度爆发。
    1929年暴力活动的大爆发,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外交力量的较量提供了机会。这场暴乱的起因是关于对“西墙”(一个犹太教圣地,同时又是穆斯林“尊贵的圣地”的一部分,包括岩石圆顶清真寺和阿克萨清真寺)的宗教权利的口角之争。它很快波及全国,阿拉伯人大批屠杀犹太定居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是一场有计划的行动。大约二百五十名犹太人和阿拉伯人被杀,五百多人受伤。和1921年一样,阿拉伯人的伤亡主要是由于英国警察的行动,伤亡人数几乎与犹太人相当。伦敦马上派出沃尔特·肖委员会和霍普·辛普森委员会,调查骚乱情况,并专门就移民和土地转让问题提出建议。这些建议无疑是反犹太复国主义、有利于阿拉伯人的。殖民大臣接受了这些建议,并将它们写入1930年的《帕斯菲尔德白皮书》,但它在国会中遭到了激烈反对,并遭到了魏兹曼和其它重要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发动的有力的外交和宣传活动的攻击。结果帕斯菲尔德收回成命,1931年初,政府重申其民族家园政策保持不变。虽然魏兹曼的外交活动为犹太复国主义者暂时赢得了胜利,但是现在阿拉伯人完全有理由从肖-霍普·辛普森-帕斯菲尔德的过程中判断出,英国的立场是可以改变的。
    30年代初,由于犹太移民迅速增加,阿拉伯民族运动也迅速发展,除阿拉伯大会外,还出现了一系列争夺巴勒斯坦人领导权的政治“党派”。这些党派于1935年底联合起来,目的是用统一的口径与英国当局打交道。
    1936年初,欧洲的局势已经开始比以前更直接地影响着巴勒斯坦的政治。欧洲犹太人的苦难使犹太复国主义产生了一种紧迫感,外交考虑和意识形态上的细微末节已经降到次要地位。1935年的移民高峰后,随着轴心国的宣传进入高潮,战争威胁逼近,英国更加关心地区安全,阿拉伯人开始看到了一个成熟的时机。邻近国家的民族主义最近也显示出可以迫使英国屈从于压力,于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变得更好战了。政治“党派”现在把全国各地的下层民族主义串连起来,代替阿拉伯大会,成为阿拉伯人的领导机构。1936年4月,各党暂时停止了竞争,成立了一个新的统一执行委员会(仍由哈吉·阿明操纵)——阿拉伯最高委员会。委员会马上号召开展大罢工。这次罢工一直持续到英国托管当局停止犹太复国主义移民,禁止阿拉伯人将土地转让给犹太人,并且还满足了争取独立的其它民族主义要求。托管当局倾向于中止移民,等待进一步进行调查,但在犹太复国主义压力下,5月份同意按招工计划有限入境。于是,阿拉伯人对犹太经济进行联合抵制,各种暴力活动的规模也在扩大。这些活动很快蔓延成为遍及各地的暴乱,游击组织在来自邻国的志愿者的帮助下,向犹太人定居点、英国的机构发动了持续不断的破坏、掠夺和恐怖活动,和英国军队也交了火。英国高级专员沃科普明确表示,托管当局不会在胁迫下谈判,并将镇压叛乱。不过,开始时,他的行动还是有所克制。经英国人同意,犹太人能够组织自卫。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为了避免激怒或报复,在严格的防守意义上组织自卫。因此,冲突多多少少仍限于阿拉伯人与英国人之间,而没有变成阿拉伯人与犹太人之间的大摊牌。
    外约旦的阿卜杜拉和伊拉克的努里·赛义德当时的外交政策是为了他们自己政权的利益改善与英国的关系。他们试图出面与阿拉伯最高委员会斡旋,但没有成功。犹太人协会拒绝了努里要求他们同意暂时停止移民,作为善意的表示。危机不断恶化,伦敦政府宣布将计划中的皇家委员会调查推迟到混乱结束以后。英国军队增员到二万人,并扩大了高级专员在紧急情况下的权力。由于无法与英国的军事力量对抗,罢工和暴乱很快都停止了。由于犹太经济对阿拉伯经济的依赖并不深,所以阿拉伯人自己承担了罢工带来的经济损失的冲击,失业现象增加了。阿拉伯最高委员会内部的政治团结也开始动摇。10月11日,伊拉克、沙特阿拉伯、也门和外约旦的统治者联合呼吁最高委员会结束暴乱,听任英国的善意和公正。,阿拉伯最高委员会趁机下台阶,接受了这个呼吁。其实,当时暴乱也已经差不多停止了。以前印度事务大臣厄尔·皮尔为首的皇家委员会于1936年11月来到巴勒斯坦进行调查。调查到1937年1月结束。暴力活动出现了暂时间歇,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37年夏天《皮尔报告》的发表。皮尔委员会建议在巴勒斯坦实行分治。
    阿拉伯人的暴乱马上重新爆发。在很短时间内就达到了与上一年同样的激烈程度。9月30日,托管当局得到了更大权限。阿拉伯最高委员会被解散,其大部分领导人被逮捕或被驱逐。哈吉·阿明被赶下了最高穆斯林委员会主席的宝座,逃到了黎巴嫩,并从那里继续指挥暴乱。游击队活动日趋频繁,目标不仅是英国机构设施,也包括阿拉伯的持不同政见者。暴力和混乱继续不断,到 1938年夏天,英国差不多完全失去了对农村的控制。1938年夏天,出现了一个犹太恐怖组织,他们不顾犹太复国主义官方领导,奉行报复政策,这样一来,危机加深了。到这时候,伦敦政府已经得出了分治不可行的结论,便放弃了这一政策。1938年10月,当局动用于全部军事力量,又一次镇压了暴乱。从那以后,暴乱断断续续地发生,但其形式主要是阿拉伯之间的世仇。但作为一场政治运动来说,暴乱在1939年初世界大战爆发前就结束了。
    1936年是巴勒斯坦冲突的一个决定性的转折点。阿拉伯人的起义及其失败为犹太复国主义的最后胜利创造了条件。在哈吉·阿明统治下,阿拉伯人没有能够发动一场具有建设性的运动,把人民的力量引导到能够实现的政治目标上来。穆夫蒂选择了最坏的时机以暴力手段反对英国统治。只要有一点政治洞察力,他就应该认识到,英国对地区安全的关心确实为强迫它做出让步提供了一次机会,正如犹太复国主义者所担心的那样。但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暴力冲突对英国来说必然是不可接受的。分治方案等于承认托管是行不通的。后来,英国又总结出,分治也是不可行的。这些实际上都是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政治胜利。但是这些胜利的果实却被犹太复国主义者取得。在暴乱中,阿拉伯人有大约三千至五千人被杀。(其中大约有四分之一是阿拉伯人自己杀死的持不同政见者),他们的领导被摧毁了(大部分是被侯赛尼消灭竞争对手的活动摧垮的),他们的经济毁灭了,陷入了最深的危机。他们的精神也崩溃了。从此以后,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成了可以忽略不计的政治力量。罢工和混乱加强了犹太经济,例如,开通特拉维夫港以代替陷入罢工的雅法。而且,经英国人默许,犹太人也第一次能够武装起来,其军事训练和战备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到 40年代,只有犹太复国主义者才能在英国被大战弄得精疲力竭之后,对英国统治发起挑战,并且参加了扫清大英帝国的斗争。

    《皮尔报告》及其影响

    派出皮尔委员会的目的是调查巴勒斯坦骚乱的起因和托管政府实施托管的表现。《皮尔报告》从托管的角度,全面观察和分析了巴勒斯坦冲突。报告发现,根据托管条款,阿拉伯人遭受的苦难是不合理的,但是只有压制阿拉伯人才能实现托管对犹太人的义务。因此,托管是不可行的。
    作为目前的“缓冲剂”,报告建议限制犹太人定居区域,并根据“政治、社会、心理及经济考虑”对移民作出规定:应当马上实行每年一万二干名移民的限额,而且有效期应该至少五年。报告认为,这些缓冲办法对于抑制冲突是必要的,但并不能靠它们解决根本问题。因此,有必要废止政府的托管制度。报告除提出这项建议外,还提议把巴勒斯坦分为一个有主权的犹太国,一个与外约旦联合在一起的阿拉伯国,以及包括主要圣地和海港的英国托管区。犹太国将占全国五分之一。在权力移交之前,不允许犹太人在未来的阿拉伯国的领土内购买土地。
     伦敦政府对皮尔的调查结果不以为然。但是,开始它还是批准了这些建议,并派伍德黑德委员会去巴勒斯坦探讨分治的实际问题,以及起草一份详细的计划。与此同时,也实行了缓冲办法,实施了一项移民法令的修正案,授权高级专员酌情对移民实行政治限额。国际联盟的永久托管委员会对分治十分冷淡,但愿意对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1938年11月,伍德黑德分治委员会提出报告,认为实际上分治是不可行的,伦敦轻而易举地就同意了这份报告,显然它也早已得出了相同的结论。殖民部则宣布它将在伦敦召开一次阿拉伯-犹太复国主义会议。
    正如阿拉伯人的起义使英国人根据欧洲发生的事件扩大了战略范围一样,这些事件同样也第一次使邻近的阿拉伯国家积极地插手巴勒斯坦问题。德、意轴心国第一次从欧洲向英国在阿拉伯世界的霸权提出了挑战,这样就为阿拉伯各国政权反对英国统治提供了机会。在相邻各国代表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进行斗争的主要是处于反对地位的民族主义集团,而不是这些国家的政权,但这些政权也越来越深地被卷入了斗争。1939年2月召集伦敦会议时,英国邀请阿拉伯国家代表参加关于巴勒斯坦的讨论,就表明了它关心的是更广泛的中东问题。事实证明,这对犹太复国主义者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来说都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新变化,尤其对后者是十分有害的。从此以后,邻国的阿拉伯政权成了争夺巴勒斯坦继承权的竞争者,而不是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保护人。
    英国和阿拉伯人的会议、英国和犹太复国主义者的会议都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因此,伦敦政府决定强迫推行一种解决方案。 1939年5月发表的《麦克唐纳白皮书》便体现了这一方案。从英国的立场来看,《白皮书》尽了一切可能满足阿拉伯人要求。《白皮书》宣布,政府现在将为建立一个自治政府奠定基础,在自治政府中,阿拉伯人将占绝大多数,但犹太人作为一个社团也将分享行使权力。在未来五年内,犹太移民总数将限于七万五千人,五年后则由阿拉伯人决定移民限额。阿拉伯人向犹太复国主义者出售土地将限定在某些地区,在其它地区禁止出售。实际上,《白皮书》终止了英国对犹太民族家园的支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也可以认为,新政策觉得民族家园的建设已经完成,而不是放弃了民族家园的委托义务。
    阿拉伯人和犹太人都反对这项政策,阿拉伯人主要是出于这个原因:如果在自治政府的问题上继续承认犹太人的权力,那么这项政策将使独立成为幻影。永久托管委员会于1939年6月最初考虑这项新政策时,认为它与托管是背道而驰的。英国政府原应该于1939年9月将此事提交给国联大会,但因大战爆发而未能兑现。所以谁也不知道国际联盟是否会为结束托管提出其它可供选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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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犹太人自卫武装的建立(1920—1930年)

  哈加纳的起源——统一的军事组织——从地方民兵到民族武装力量

    哈加纳的起源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末的英国军事统治时期,已经过十年发展,壮大的自卫运动中的各个组织开始采取步骤联合起来。很多领导人已达成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防务体系,接受中央指挥。阿拉伯人反对活动规模的逐渐扩大和1919、1920年的暴力活动加速了这一进程,并使犹太防务问题扩大到城市范围,首次成为一个全国性问题。[①  E.戈隆布,《防务史简要》,见M.波格丹编《行为和目的》(特拉维夫,1942年),第233—290页。另见本·锡安·迪努尔(主编),《哈加纳史》,第一卷;H.H.本·萨松和 S.阿维古尔,《从自卫到自卫队》,第二编(特拉维夫,1964年),第二部分,第659—665页,及第二卷;Y.斯卢茨基,《从自卫到斗争》,第三版(特拉维夫,1971年),第一部分,第95—109页。]
    大战结束时,农业定居点的防务运动内早期开展的讨论表明,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存在观念上的基本分歧。最关键的分歧是,一派认为防务组织应置于犹太社团政治领导机构的指挥之下,持这种观点的人是防务运动的新成员和劳工领袖;另一派代表防务队(见边码第58页,不能将防务队Hashomer这个早期的防务组织与“青年卫士"Hashomer Hatzair及其基布兹联盟这一社会主义运动混淆起来)老战士的看法,认为活跃的防务领导人应该自己有权作出最后的决策。另一个争论焦点是,这个组织的构成是应包括全体人民,还是成为像防务队那样一个有限组织,须经过仔细审查后再吸收成员。多年来,这些分歧多次以该运动内部个人之间的尖锐对抗表现出来。犹太军团曾在各行各业几百人中传播了防务意识,加上犹太复国主义的反对派政治性的增强,以及相应的犹太防务政策政治作用的增强,所有这些结合起来就削弱了防务队势力,有助于由政治领导人控制的群众防务组织的形成。
    1919年底劳工联盟成立大会决定承担起防务职责。该党成为扩大的防务运动的中心。这个新的劳工党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民族自卫武装的核心组织,并将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范围以外其它组织吸引进来。而防务队老兵们却希望继续保持他们有限的职业战士的传统,因此不与他们进行斗争,就无法实现目标(1919年防务队登记成员的总数是七十八人,在战争中分散后还未全部回国)。[①  迪努尔编,《哈加纳》第一卷,本·萨松和阿维古尔,《自卫》,第二部分,第658页。]
    该新党(劳工联盟)建立起一个“防务中心”,其代表人物埃利亚胡·戈隆布[②  戈隆布(1893—1945)尽管才十几岁,但从那时起,就是工人运动在防务问题上的主要政治发言人。]和多夫·霍斯于1920年春同雅博廷斯基、鲁藤贝格等人一起在耶路撒冷建立了第一个城市防务指挥部。虽然雅博廷斯基主张建立一支得到英国承认和武装的民族自卫武装,到这时也同意,即使是非法,也必需采取措施建立犹太防务力量。随着防务指挥部的建立和阿拉伯骚乱的爆发,一支由几百名志愿兵组成的防务组织成立了。但雅博廷斯基更关心的是,以防务组织为政治手段建立一支得到承认的军事力量,而不是为了防务本身而建立防务组织。他认为,由具有乡村防务传统的劳工运动小组构成的防务力量不会有多大的作用。他更感兴趣的是把防务活动当作群众战斗精神的表现,因而他公开组织训练志愿兵,目的是让政府完全了解这些活动。然而,当时建立的这些武装是秘密部署的。犹太军团仍然身着英军制服接受英国的指挥,行动自由也受限制。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21年初大批复员开始为止。属于劳工运动的防务领导人反对雅博廷斯基的想法。他们极力主张就防务目的本身而保持防务组织的高度秘密性,而不考虑其政治意义。
    1920年5月动乱的高峰时期,防务队召开了全体会议讨论其未来的作用。代表劳工运动政治领导层观点的戈隆布和塔本金极力主张建立一个扩大的防务组织,服从社团政治机构的领导。但这遭到代表该组织多数人意见的防务队老兵的强烈反对,他们坚持认为防务运动应有自主权。会议的结果令人惊奇,决定解散防务队,其成员由主张扩大防务运动的劳工联盟来指挥。看来,防务队老兵准备放弃他们长期以来反对政治控制的态度,因为这种态度现在已使他们不仅与广大群众而且与劳工运动本身都发生了冲突。他们打算更加秘密地保持其防务传统。当新的防务领导机构在广泛一致基础上建立起来后,很多防卫队成员实际上又恢复了他们的独立活动。
    1920年6月劳工联盟大会向当时因从事非法防务活动而身陷囹圄的雅博廷斯基及其同事传递了一个信息,表达了劳工党欲与他们合作共建民族防卫组织的愿望。戈隆布和霍斯取代了防务队的老兵,在这次大会上成了新的防务领导人。大会于1920年6月5日决定,承担以前防务队的所有职责,建立起在该党领导下的民族防务运动,称为哈加纳(希伯莱语为“防务”)。    
     大会任命了一个由戈隆布、霍斯和三名防务队老战士组成的五人委员会,由他们着手建立新的防务组织。关于政治控制的争论并没有减弱。防务队作为一个自愿参加的精英组织,服从严格的纪律约束,自视为民族的先锋,不可能轻易地接受外来的政治控制。即使是在防务队的组织被正式取消之后,他们仍继续按他们的习惯秘密活动。戈隆布和霍斯坚持他们的观点,认为哈加纳是未来独立的犹太军队的核心,必须与民主进程一致,接受群众控制。如果把它交给少数个人的话,无论这些人多么在行、多么富有献身精神,人民未来的安全都将面临危险。
    1920年12月犹太工总成立大会顶住了青年工人党和平主义成员的反对,决定担负起全国范围自卫的责任。劳工联盟正式将行动权交给犹太工总。在几个月时间里,犹太工总在行使防务活动领导权时遇到了不少困难,特别是在武器来源方面,因为各个定居点都希望把武器掌握在自己手中。另外还要克服自满情绪。暴力行动在1920年发生之后暂停了一阵,人们把安全的希望寄托在友好的塞缪尔文官政府身上。这两方面的因素使防务运动出现了重视农村忽视城市防务的倾向。1921年春,犹太工总设立了一个防务协调与监督专职职务,向被称作哈加纳中心的五人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从地方社团和犹太复国主义中心金库筹集资金,当然来源仍很匮乏。公众响应的冷淡似乎证实了防务队的分析,即防务不能依赖广大公众。但是,随着1921年5月全国各地阿拉伯人大规模新骚乱的爆发,普遍的自满情绪也就烟消云散了。
    这些暴乱暴露出防务运动尚未就序,其现有的骨干力量也不足以对全体犹太人提供保护。北部从事筑路的劳动团(见边码第 80页)成了哈加纳内唯一稳定的组织。该劳动团的成员在那些曾于世界大战中参加过外国军队的人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军事训练。在其它方面哈加纳则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武器弹药和军需品严重短缺,主要来源是由仍在英军中服役的犹太军团成员从英军库房中偷窃得来。少量武器也可以通过政府中的犹太警察的帮助获得,以及从当地阿拉伯人手中购买使用过的小型武器。权力机关只正式向农业定居点发放少量枪支。
    1921年骚乱的结果是把防务问题摆到了社区组织和犹太复国主义执委会的面前。民族委员会主席鲁滕贝格作为巴勒斯坦犹太人的名义上的领袖曾于动乱期间在特拉维夫亲自负责防务工作,并实地考察了这个问题。虽然他得到了哈加纳中心成员的协助并与他们和睦相处,但他却不同意哈加纳的立场,而与曾被他解散了的防务队立场一致。雅博廷斯基则继续呼吁建立英国指挥下的合法犹太武装,并提出条件,除非犹太复国主义执委会以此为目标,否则他就不再任该机构的成员。本·古里安在辩论中代表哈加纳肯定了建立一支合法民兵的目标,但坚持认为在追求这个目标的同时,社团组织仍应对秘密自卫运动给予全力支持。
    反对哈加纳防务立场的还有种植园和老式村庄内的自由农民。他们担心全国范围的防务组织建立起来会引起邻居们的敌视,从而使他们面临遭受阿拉伯人进攻的更大危险。与城市的中产阶级一样,这些自由农民也担心军事组织被政治左派控制后产生的后果。
    英国报刊对哈加纳进行了激烈的攻击,说它是靠暴力革命的,共产主义阵线。托管政府知道从军火库中盗窃武器的情况后,下令对非法武器进行全国范围的搜查。为此,哈加纳面临的困难重重。
    高级专员建议,给犹太定居点正式发放武器,建立一支合法的犹太防务队伍,交换条件是,解散哈加纳并交出其武器。雅博廷斯基趁机号召立即承认英国指挥下的犹太民兵队伍,并继续大肆指责哈加纳。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对哈加纳的态度原本充其量就是不冷不热,这时便打算接受塞缪尔的建议,并着手与哈加纳指挥官进行协商。但哈加纳领导人则仍不为所动。他们承认一支合法的防务力量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但拒绝将这与解散组织联系起来,明确表示其成员不会交出他们掌握的武器。他们反驳雅博廷斯基 (他认为他们的军事训练和纪律太差,以至构成了对安全的威胁)说,目前英国的友好态度很容易随着政治局势的变化而改变,将安全寄于这种好心而非自卫完全是一种幻想。哈加纳领导人成功地阻止了托管政府与犹太复国主义官员的谈判,继续通过地下途径得到武器和进行训练。但现在它已不再有过去犹太复国主义机构所给予的那种非正式支持了。
    以后的几年里,犹太人中又出现了和平的气氛,直到1929年大骚乱的爆发。哈加纳虽然威望不高,又不能使公众克服自满情绪,却仍然是一支拥有几百名坚定分子的地下组织。

    统一的军事组织

    20年代犹太工总自己还没有建立起对工人运动内各组织机构的有效权威。因此犹太工总的哈加纳委员会要想把防务问题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也遇到了同样的困难。定居点不愿暴露自己所掌握的武器数量,以免中央机关将其分配给其它地方。愿与犹太工总防务官员密切合作的,只有控制着犹太工总的政党劳工联盟的坚定成员。这些年里,哈加纳组织在城市里最活跃,因为在城市中吸收成员靠的是主动自愿,而农业地区所有劳动力则是自动按地域承担防务责任。
    1924年在其城市指挥官们而不是在犹太工总领导层的倡议下,哈加纳制定了其第一部正式章程。这个组织自己把自己定义为地下军事组织,目标是保卫犹太人和为将来成为一支人民武装作好准备。新成员先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训练,然后成为预备队员。每一支队由一个哈加纳指挥部任命的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因住址变动而转到另一个指挥部的程序细节,突出反映了该组织的全国性结构。这个章程还赋予了其成员批评指挥官和为此目的而召开会议的权力。
    严密的组织结构这一特征并不能使哈加纳在和平时期受到普遍的重视,甚至还遭到嘲笑。近百名成员分散在一些互不来往的小组中,几乎没有真正的协作或中央指导。本·古里安、戈隆布以及其它主要领导人忙于其他任务,对哈加纳活动的细节并不关心,而让他们指定的人来负责。但这种局面随着1929年骚乱的爆发而完全改变了。
    像1920年和1921年一样,事实再一次证明哈加纳低劣的装备不足以承担对付阿拉伯人暴乱这样规模的防御任务。虽然它的领导人一直坚持要求它必需为应付这样的局面作好准备,但该组织要承担全国范围的防务在机构和资金上仍很欠缺。然而,哈加纳也证明了它能够使犹太人免遭更大的灾难。当1929年人们看到哈加纳是唯一有效的防务手段后,它的公众威望大大提高了。即使是其老对头雅博廷斯基现在也对它大加赞扬并承认在英国军队控制住暴乱之前的四天时间里是它拯救了犹太人。鲁藤伯格也承认是哈加纳防止了在希布伦和萨费德两地犹太人遭到屠杀的惨状在耶路撒冷发生。
    在1929年动乱之后,犹太人社团的公共机构开始重新考虑整个防务问题。雅博廷斯基坚持他的观点,认为撇开政治意义不谈,只有一支合法的军队才能达到所要求的训练和纪律标准。但现在哈加纳已受到重视。公众对托管当局提供的安全保证的质量信心不足,而倾向于接受自卫的原则,即使这是非法的也在所不惜。民族委员会建立了一个由鲁藤伯格领导的防务委员会,任务是将哈加纳和非劳工运动派的武装组织平行地纳入到民族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这与犹太工总自己把哈加纳扩大为全国武装队伍的目标不谋而合。
    自此劳工代表与非社会主义派别之间开始就建立统一的防务组织进行谈判。在自由农民和其它中产阶级团体中,存在着一种主张各个派别建立各自组织的倾向,作为与劳工运动抗衡的手段。戈隆布以犹太工总的名义展开了外交斡旋,同时农民中最能干和有威望的斯米兰斯基在反对分离主义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犹太人协会和民族委员会都批准了1931年谈判达成的新防务结构。
    犹太工总和非劳工团体在平等基础上,每一派选出三名代表组成对各民族机构负责的扩大的防务指挥部。犹太工总现在对防务更加关注,委派戈隆布和霍斯代表工人一方加入指挥部。哈加纳的各个分支仍按照自己的政治态度形成各自的政策,在统一的指挥部内,常常出现紧张局面和缺乏相互信任。然而,总的说来,一直到1948年,这种平行的结构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由于劳工派具有较好的组织纪律、防务经验和人数众多,从一开始它的分量就非常重,劳工领袖也一直在平等的代表框架内承担着哈加纳的主要领导责任。
    社会主义者和中产阶级派别之间的冲突是长期的,可追溯到本世纪的最初十年。随着30年代修正主义运动作为另一个巴勒斯坦军事领导中心的出现,这种冲突加剧了。在国外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中,修正主义派的影响主要是理论上的。由于在制定犹太复国主义战略政策的重大问题时的分歧,双方发生了分裂。 1935年雅博廷斯基及其追随者们建立新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但在巴勒斯坦内,修正主义采取的方式较为实际,成了一个反对犹太工总及其所有行动的运动。如果说雅博廷斯基反对社会主义,那是因为他作为一个自由民主派献身于另一种民族战略。由于生活在国外,他与巴勒斯坦具体的政治生活断绝了联系,对他在巴勒斯坦名义上的追随者们的活动也没有施加多少直接影响。
    1931年春,耶路撒冷的哈加纳指挥官以及约一百名追随者脱离哈加纳,建立了一个独立的防务组织。这些持不同政见者中大多数是非工人体系的,对防务运动中工人派的主导地位不满。这个分离出去的组织被称为哈加纳B派[①  迪努尔,《哈加纳》第二章;斯卢斯基,《从自卫到战争》,第一部分,第426--432页,第574--585页。]。除了很多修正主义者外,它还吸引了许多马卡比体育运动的年轻人以及一些大学生。修正主义派通过其青年运动“贝塔尔”在分离出去的团体中发挥影响,哈加纳B派从“贝塔尔”青年运动中招募了不少成员。分离派的组织结构与哈加纳母体相似,但他们更富于战斗性,对成员的纪律要求更加严格。持不同政见的老一代领导人们希望把他们的防务系统发展到与哈加纳谈判时,非社会主义者在决策中有更大的发言权,否则不同意重新统一。1933年由于劳工运动与修正主义者关系恶化,双方本来几乎要成功的重新统一又告吹了。
    阿洛索罗夫谋杀案大大加剧了工人运动与政治右翼之间在公众中的紧张关系,在防务运动内尤甚。犹太工总的支持者们确信,这个谋杀是修正主义者干的,而修正主义者以及其他人认为恰好相反。由于这个案子本身在上诉中查不出什么结果,这两派之间的仇恨也加剧了。这件漫长的案子的气氛使持不同政见的追随者们增加了。现在哈加纳B派的领导人们现在第一次能说服雅博廷斯基支持这个组织。虽然他过去一直反对非法军事组织,但现在他觉得持不同政见的防务运动可以作为新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有用的政治前哨,并希望这个组织能置于修正主义者的控制之下。其他反对巴勒斯坦成为社会主义一统天下的领导人现在也被吸引过来,持不同政见团体也能够组建除了雅博廷斯基以外,包括宗教领导人和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的代表在内的政治指挥部。这也使该团体第一次得到欧洲的武器支持。
    与哈加纳B派有联系的宗教和一般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都希望把持不同政见组织作为筹码,重新就哈加纳的结构进行谈判,使其有利于非劳工派别。同时修正主义在哈加纳B派内的影响也在扩大。在吸收新移民方面存在激烈的竞争,持不同政见组织在1936年阿拉伯起义前夕扩大到二千人。这一发展得益于其成员中很多人与国外马卡比运动的个人联系。在持不同政见者的指挥员中,有许多是从普通士兵提拔上来的年轻人。这就提高了战斗水平,引入了尚武精神,这与过去视常规的哈加纳为和平主义的宣传形成了对比。1935年修正主义派正式脱离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之后,这些年轻的修正主义者们反对老一辈指挥员们与哈加纳统一的愿望,希望使哈加纳B派成为新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军事武装。随着阿拉伯起义的爆发,该运动中非修正主义成员变得更加渴望与原来的组织团结起来,为此还开始进行了密切协商。
    雅博廷斯基并不想把哈加纳B派作为一支军事力量,但他希望以此为支撑点使他的运动与官方犹太复国主义组织谈判达成一项协议,促使后者奉行更富于战斗性的战略。到1936年,只有哈加纳B派内的修正主义者反对与哈加纳重新合并。除他们之外,哈加纳B派的指挥官们在一般情况下都同意哈加纳的官方立场,对阿拉伯人保持“克制”而不是反击。雅博廷斯基本人也主张克制政策,但是他却无力影响持不同政见者中年轻的好斗分子。他们极力主张对阿拉伯的进攻给予积极回击。
    随着本·古里安成为犹太人协会的首脑,与哈加纳统一的谈判便直接在他的领导下进行。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直到1937年4月26日持不同政见的指挥员与哈加纳之间的谈判才达成协议。该协议扩大了代表各民族组织机构对哈加纳进行监督的权力,除了中央一级外,地方一级也实行指挥权的平等(就如同劳工派与非劳工派之间一样)。
    由于修正主义成员的拒绝,这项协议的达成在持不同政见者内部造成了紧张。哈加纳B派内进行了一次全体表决,结果是,当时三千名成员中有一半投票支持重返哈加纳常规队伍,余下的一半投票主张保留组织的独立,这个独立的组织即是“伊尔贡”[①  哈加纳B派,又称为伊尔贡B派,全称是民族军事组织(Irgun Zevai Le'ummi);脱离哈加纳B派的修正主义组织正式采用了这一名称。迪努尔编,《哈加纳》第二卷;斯卢斯基,《从自卫到战争》,第二部分,第1053页。名称一般缩写为"Ezel"或"Irgun"。]。在持不同政见者回到哈加纳后,其成员数达到二万多人,包括大约四千名妇女。然而,可得到武器的人或许还不超过一万。

    从地方民兵到民族武装力量

    1936—39年阿拉伯起义为犹太复国主义在巴勒斯坦继承英国的统治创造了条件。其最重要的结果之一是加速了哈加纳由一支地方武装发展成为犹太国民军队的核心。作为一项自愿运动,如果犹太人没有遭受持续进攻的话,哈加纳就不可能充分动员犹太人的力量。阿拉伯起义的暴力行动及其对全国各地犹太人构成的威胁刺激了犹太青年,并将他们推入了哈加纳的行列中,也在社会各阶层传播了防务意识。起义的头一阶段便使哈加纳显示了其巨大的组织能力,而第二阶段暴力发展到顶峰时,即1937年秋到 1938年中期[②  阿拉伯人起义第一阶段于1936年8月达到顶点,夺去了八十名犹太人的生命,在第二阶段则有四百一十五人被杀。迪努尔编,《哈加纳》第二卷;斯卢斯基,《从自卫到战争》第二部分,第650页,第801页。],则考验了它的战斗力,使其成为一支成熟的战斗队伍。
    在那个恐怖时期,无论多么孤立无援和遭受围困,他们没有丢失一个农村定居点。相反,阿拉伯人的挑战还促进了以军事方式建立定居点这个新概念的产生,这就拓宽了犹太复国主义拓殖的战略疆界。通过在夜幕掩护下树起哈加纳预先作好的围栏和了望塔,在恐怖时期,有三十七个新的基布兹在未曾开发过的土地上建立起来。这些土地是早先购置并保留的。哈加纳处于这个新安置计划的核心位置,这个计划集犹太人的民族安全的政治军事目标和经济发展为一体。
    就是在阿拉伯起义期间,犹太复国主义第一次被合法批准采取军事行动。在混乱蔓延时,托管政府别无选择,只能响应犹太人的建议,以便得到犹太人帮助来维持重要的公路、铁路和输油管道的畅通,后来甚至靠犹太人的帮助来平息骚乱。犹太人社团机构规定哈加纳必须遵守克制政策,将行动限制在多少是对进攻的消极抵抗范围内,排除了对阿拉伯人的恐怖报复行动。托管政府在 1936年夏对这项政策给予的奖励是:让犹太人作为编外警察 [①  主要由犹太社区组织提供财政资助,从英国当局也得到一些帮助。]、对哈加纳继续进行的非法活动不予过问,有时对此类活动还给予非正式的合作。几个月内,哈加纳组织选拔招募了近三千名编外成员,目的是让这些成员有机会在英国指挥下接受优良的训练和得到更好装备。在暴乱第一阶段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政府曾企图利用编外部队与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进行一次交易:如果该部队要继续保持为一支合法的队伍,就要解散非法的哈加纳并交出武器。犹太领导人之间在这个问题上的讨论还没有多少进展时,阿拉伯人的起义在1937年又以更大规模再次爆发。这使编外部队重又柳岸花明。到1939年参加编外部队的已有二万多人,这差不多等于全体哈加纳成员。从那时起,他们的组织就从辅助性队伍变成了羽翼丰满的着军服的准军事部队,被称作犹太人定居点警察部队。
    1938年夏,与英国合作的另一个重大进展,是一位英国情报官员和热忱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奥德·温盖特上尉[①  温盖特(1903--1944)后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作为在缅甸战场指挥“清敌师”(Chindits,缅甸战场上在日本敌后活动的英国军队。——译者注)的少将而赢得了很高声望。]克服了上司的阻拦,获得援助犹太防务活动的自由。温盖特建立了被称为夜间别动队的组织,挑选最具军事天才的犹太青年接受夜间游击战的训练。这就打下了犹太人夜间作战优势的基础。这种优势在 1948年以色列赢得独立的战争中被证明具有决定性作用。温盖特的战术才能成为早期犹太复国主义军队无尽的思想宝库,他的领导才能增强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几十年来一直缺乏的军事上的自信。特别是青年人现在开始自视为战士,克服了他们父辈和平主义的传统倾向。温盖特还传授了重要的机动性和快速性的实施,使之成为哈加纳的特点。他还讲授了军事情报和侦察的重要性,尤其是突然袭击的重要性。虽然在本质上说,阿拉伯动乱期间犹太复国主义与英国之间的政治军事合作只是短暂的蜜月,但它对犹太人未来的军事力量却具有极大的、或许是决定性的作用。
    对犹太军事潜力极为重要的是哈加纳内部改革的发展,这是阿拉伯人挑战产生的结果。阿拉伯起义的规模及其造成的恐怖引起哈加纳的组织结构和行动方式发生改变。起义第一阶段使哈加纳从传统的以地方为主的防务方式转变为从全国范围计划的特点,从静态防守转为动态的积极防守。这些变化是在起义的第二阶段逐渐定型的,结果使国民军队进入形成期。这一转变是在不采取进攻性或惩罚性行动的克制政治原则下完成的。
    最初,地方指挥员继续按照哈加纳的习惯行使全部权力,但渐渐地,民族指挥部控制并协调全国范围的活动。区域、地区组织开始排除狭隘的地区观念。长期以来一直只负责保护本地人民安全的哈加纳地方分支现在则受命采取积极行动,保护防务力量较弱的邻近地区的安全。每一个这类较大的分支组织,尤其是城市里的分支,都成了包括外围地区远离中心定居点在内的一个广大地区的防务总部。最边远的定居点由全国指挥部通过从城市招募志愿人员加强武装来亲自负责。几个月内,仅特拉维夫的志愿者就超过三百人,轮流参加平均为期一个月的边远地区防务值勤。有些志愿人员则参加农村劳动,替换当地的定居者去履行防务责任,而较有经验的志愿者则立即投入防卫。这对提高定居点居民的士气和形成民族团结的概念起了很大作用。
    士兵们强烈要求取消克制政策,对阿拉伯武装发起进攻。克制政策在青年中信誉扫地,被认为是老一代性格上的弱点,与懦弱并无二致。人们并不理解这一政策的政治基础。然而,指挥部仍然设法维护这一原则,在同意使防务方向更加积极和机动的同时,仍避免进攻性行动。
    在伊扎克·萨德(在哈加纳历史上仅次于温盖特的最具军事智慧的人)的提议下,哈加纳开始将警卫部队派往定居地区外围,以取代过去防止阿拉伯武装进入定居点的中心地带的静态防守的做法。在此基础上,萨德又创建了等候和伏击阿拉伯袭击者的机动性夜间巡逻队。作为一个战术家,萨德的思路非常近似于温盖特,他的方法也和后来的夜间别动队非常相似。哈加纳指挥部研究了萨德的经验后于1937年底决定,把它采纳为哈加纳的正式原则。这就形成了1938年初的“战斗队”,它以军队中排的形式组成,是哈加纳的第一批机动部队,其任务是在战斗中追击和牵制敌人。但由于哈加纳指挥部内部以及队指挥员与所属的上级地区指挥员之间存在着政治分歧,最初形成的战斗队不久就夭折了。
    在一般情况下,战斗队归地方掌握;紧急状态下,全国指挥部有权把他们调离基地。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要服从活动区域内的地方指挥员的调遣。战斗队指挥员既要向考虑全国范围安全的全国指挥部负责,又必须向眼界比较狭窄的地方指挥员负责。之所以如此分工,是因为哈加纳指挥部内劳工派与非劳工派达成的政治妥协。劳工派主张为了开展全国性行动而加速发展中央控制的部队,而非劳工派对于在本地区以外发展军事力量仍犹豫不,决。这场冲突导致了1939年初战斗队的解散。而此时,他们已有了二千多名经过良好训练的预备人员。萨德和哈加纳指挥部内的社会主义者并没有放弃从战斗队的思想中发展出一支负责全国安全的民族军事力量的努力。这个目标最后终于达到了:建立一支负责地区行动的地方部队和一支负责全国性防务、与地方系统无关的突击部队,从而使两种不可调和的职能完全分离开来。
    在整个阿拉伯人起义时期,哈加纳指挥部被它内部两个平行的派别之间的紧张关系和不信任弄得四分五裂。重要的决定都是在一个政治交易之后作出的,因为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使行动的指挥保持一致。指挥部内每一派的观点都是在自己政党内的讨论中形成的:劳工派是在巴勒斯坦工人党或犹太工总执委会内;非劳工派是在农民协会、特拉维夫市政委员会(它最主要的力量中心之一)或者是宗教或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的政党组织中。组织更新与军事力量一样,也要通过党派之间的政治平衡来实现。这些因素是影响顺利控制和迅速决策的障碍。还有另外一种障碍是在两个幌子下行动造成的混乱,这两个幌子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非法的,各自都向不同的权力机关负责。人们公认犹太人协会执委会是最高政治指挥部,但它不是以哈加纳指挥部那种平等公式为基础的,这便增加了达到政治平衡的困难。这样,在重大问题上,劳工派倾向于利用它在犹太人协会中的优势,以扩大它对哈加纳指挥部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指挥部却越来越依靠较富裕的非劳工利益集团,靠他们所控制的社团防务财务处提供资金。这样,非劳工派势力也取得了足以抗衡的力量[①  1938年年中,民族委员会代表除修正主义者外的所有政党,向犹太人社区征收防务税。这是一种自愿性的税收,由地方委员会征课,志愿人员收集。有效的社会道德约束,加上哈加纳成员偶尔进行恐吓,都有助于进行这一税收。在活动的第一年,社区防务财务处募集了十五万巴勒斯坦镑,提供了哈加纳费用的百分之七十。比较 Y.阿维达尔,《通向以色列国防军的道路——备忘录》(特拉维夫,1970年),第114页。]。1938年底,紧张关系达到了顶点,政治气候发生了变化,犹太人协会执委会内部激进派力量上升,而非劳工派势力却担心与英国发生直接冲突,倾向于采取一种温和态度。
    为了避开这些妨碍中央对哈加纳行动进行有效控制的障碍,本·古里安要求设置一个直接向犹太人协会执委会负责的“技术的”或职业的军事首脑。1938年夏,约哈南·拉特纳教授[②  海法工学院的科学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俄国获得了军事经验。]被任命为哈加纳指挥部的第一任“首脑”,任务是化解政治压力,使军事行动不受这些压力的干扰。这是形成一个军事总参谋部的第一步。在那些年代里,极为缺乏的就是这么一个总参谋部。拉特纳很难树立权威,因为他非常担心不同意他的决定的派别会随时撤消对他的支持。他这一职务的基本作用是通过游说在重要的军事决策上取得政治共识。
    拉特纳对正在磋商中的组织改编进行敦促。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哈加纳的地方部队就是它的组织生命的源泉,主张使它们与中央指挥部直接沟通;另一种观点却把处于政治顶端的民族机构看作是军事权力的来源,组织活动必须出于这个来源。前一种观点赞成传统的结构,而后一种观点却试图坚定地以现代军队的形象来塑造哈加纳。这两种学说之间的争论和斗争,直到以色列取得独立之后还十分激烈。与此同时,拉特纳设法至少部分地按军队的模式进行了改编。1938年底,地方部队数目为二十一个,现在,这些部队被分配给七个新的地区指挥部。指挥部以政治平等为基础,但地区指挥员有权作出最终决定。 1939年夏天,一种由地区部队组成、占现有人力大约四分之一的新战斗团队取代了原来的战斗小队。战斗团队的创立,加强了地区指挥员的声望和地位。实际上,只是部分部队进行了改编。由于缺乏一个具有正式权力的中央军事机关,基层组织继续按照个人习惯和关系各行其事,而中央指挥部则常常陷入政治僵局,无法动弹。
    拉特纳现在试图创立一种指挥体系,将适于政治指挥的任务与最好由参谋部承担的任务区别开来。他提议,中央指挥部应当继续承担预算,负责军事工业和军事装备,而参谋部则负责防务计划,指挥地方指挥员,制定领导和训练原则,以及所有其它军事事务。总参谋长将负责任命指挥员。这些计划受到了右翼派别的阻挠,他们仍像以往一样害怕建立一个将来受社会主义者控制的中央军事机构。1939年初,由于长期以来的僵局,中央指挥部面临解体的危险。戈隆布由于不能实现自己的主张,不再积极参与指挥部的活动,这使得局势更加恶化。在这个紧要关头,本·古里安在伦敦与英国政府进行的谈判失败后,于1939年4月回来并很快控制了局面。经过详细研究后,他坚定地认为,在新的政治条件下,哈加纳将要在犹太复国主义反对英国敌对政策的斗争中发挥重要的政治作用。出于这一原因,再加上防务考虑,他认为有必要从上到下彻底整顿哈加纳组织。在他的努力下,1939年8月成立了军事总参谋部。这样,自从劳工联盟继承防务队的衣钵,建立哈加纳后的二十年以来,哈加纳组织现在才具备了国家军队的形式。尽管激烈的冲突多年来继续妨碍着它的全面发展,但它至少已是一种正式的组织了。
    现在犹太人自卫活动新的政治内容是,对实行《麦克唐纳白皮书》政策的英国托管当局开展不懈的斗争。在犹太复国主义者继承英国统治的斗争中,哈加纳现在变成了一种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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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争取继承权的斗争:巴勒斯坦与欧洲大屠杀(1937—1945年)

国家问题——世界大战中的犹太巴勒斯坦国家问题

    1937年8月,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开会讨论皮尔分治提议,这项提议在国外和巴勒斯坦的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引起了激烈争论。一个仅限于约旦河西岸占巴勒斯坦五分之一的犹太国,是否就是半个世纪以来犹太复国主义舍身追求的目标?它是不是比继续维持一个没有尽头的民族家园要好?如果不能与阿拉伯人达成妥善解决,这样一个犹太国家会不会仅仅是英国的附庸?
    雅博廷斯基以置身于宫方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之外的立场,激烈反对分治,要求建立一个地跨约旦河两岸的犹太国。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内部的民族主义激进派站在其极端的立场上,同样也反对分治。社会主义左翼中有一派因为犹太复国主义拓殖程度还不够,认为分治还不成熟而反对分治,而另一派则因为它违背了双民族的社会主义巴勒斯坦的目标而反对它。宗教党派的发言人在原则上反对分割圣地。
    巴勒斯坦工人党无法在一个被当作个人意识的问题上树立一条“铁的纪律”。卡茨内尔森和其他在巴勒斯坦的党的重要领导人明确反对分治。但是,本·古里安和魏兹曼一样,认为这个建议提供了一个必须抓住的重要的历史机会。魏兹曼和本·古里安在工人党的社会民主主义主流派和一般犹太复国主义派的进步力量中得到了赞成分治的支持。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内部关系十分紧张,因此不可能就此问题通过一项明确的决议,如果这么做将会引起分裂。大会回避了直接批准或否决分治的问题,以二比一的多数授权执行委员会按照分治的方针与英国谈判,但在下一次大会以前,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对此将不作出任何承诺。
    与此同时,由于阿拉伯人的起义又重新开始并加强,英国自己放弃了分治方案,皮尔委员会的这一建议也不再列入议事日程。但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内部对分治的考虑,却第一次明确地正式将犹太国家的问题纳入了犹太复国主义的讨论之中。
    很难说本·古里安是否确实相信过(就像魏兹曼确实相信那样)英国会实行分治方案,但他从中得出了两个重要结论。首先,分治方案本身表明,犹太国家第一次原则上成了一个被国际承认的概念;第二,由于分治的前提是托管不再可行,那么,托管也不再适合于犹太复国主义或犹太人移民。由于第一个结论,他认为犹太复国主义为犹太国家奋斗的时刻已经到来,由于第二个结论,他认为必须尽快决定建立一个不管任何形式的国家。即便是皮尔设计给犹太国家的那一小部分土地也够了:他认为大小和生存状态的问题是可以协商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附庸的问题也是可以克服的。本,古里安还得出了另一个结论,他认为美国和美国的犹太人蕴含着一种巨大的未经开发的政治潜力,现在必须把他们作为犹太复国主义在国外斗争的中心。他还得出了英国可能不再能被利用的结论,他甚至还考虑到了对英国开展武装斗争的可能性。一开始,本·古里安不能使他的同伴们摆脱把与英国的联系放在首位的习惯。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本·古里安和魏兹曼之间出现了差不多十年的激烈冲突,直到事实证明了本·古里安观点的正确性,把他推到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最高地位。
    由于1937年的犹太复国主义大会赞成考虑分治,犹太人协会中的非犹太复国主义成员退出了该组织。他们不想以任何方式参与建立一个犹太国家的活动,于是,他们也就不再愿意和犹太复国主义者一起为维持巴勒斯坦犹太人的生活而努力。犹太人协会现在各方面实际上已经等于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本身。与此同时,巴勒斯坦领导人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内权力逐步上升,直至取得统治地位的过程基本上已经完成,由于大战爆发、国外的组织机构变得东分西散,政治领导权也完全落在耶路撒冷内层领导人的手中。除此之外,美国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不像别的地方那样因为战争而全部中断,正如本·古里安所料,它成了国外最重要的政治力量。
    《麦克唐纳白皮书》发表后,1939年夏天召开的第二十一届犹太复国主义大会仍然没有在新的政治局势下重新确定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目标。但是,国家地位这一问题却十分流行,代表们还要求起草一个关于不可避免的欧洲战争和战后安排的明确方案。当欧洲的大屠杀发生时,本·古里安把它看作犹太复国主义的关键时机。正如魏兹曼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认识到了千变万化的政治局势带来的机会一样,现在,本·古里安也比其他所有人都更高明地意识到了欧洲的动荡和残杀中所包含的巨大可能性。他认为,战争中将会出现一些机会,但这些机会在战后却不会长时间存在,必须在强大的力量起来打败犹太复国主义之前,最多用几年时间尽快建立国家。 
    在《贝尔福宣言》发布十五年之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仍然不足二十万人,在纳粹三十年代开始迫害犹太人而引起的大批移民之后,到战争开始时犹太人仍然不到五十万人,不足巴勒斯坦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显然,在和平条件下,犹太复国主义不可能移动世界上大批犹太人。因此,由希特勒释放出的力量尽管十分恐怖,却必须用来为犹太复国主义服务。
    如果说三十年代中期日益迫近的欧洲危机以有利于巴勒斯坦阿拉伯事业的方式对英国的利益构成威胁的话,那么,这些事件却迫使犹太复国主义者以更紧迫、更富于战斗性的方式提出他们的要求。尽管巴勒斯坦和其它一些地方的有远见的领导人们对大战必然爆发已经十分清楚,三十年代末期在欧洲蔓延的纳粹主义威胁却还没有预示出欧洲犹太人的全部毁灭。即使犹太复国主义领导集团中最习惯性的悲观主义者,也根本不曾料想过纳粹“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的规模。有谁能想象得到,在一场残酷的战争中的几个前线作战的纳粹机器,竟还会有计划地动用力量根据他们的“种族”起源而屠杀了五至六百万人?纳粹在大战开始时对波兰和其它纳粹占领区的犹太人的秘密战争,直到1942年底才在协约国引起公众注意,而且,即使到这时,大部分人也是将信将疑。即便是曾经预料到这类事情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也很难相信几百万人被杀、另外几百万人将被消灭的报告是真的。到1942年底,人们不再怀疑纳粹的目的有多么险恶。到这时候,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本身也发生了转变。人们继续对援救欧洲犹太人抱有希望和进行努力,同时,建立犹太人国家已经成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最关心的问题。
    虽然魏兹曼和本·古里安在估计英国对巴勒斯坦前途的作用方面有不同看法,但是,他们却一致同意,必须动员美国犹太人更积极地支持犹太复国主义。在战争的头几年里,他们两人都竭力说服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相信犹太国家是一种迫切需要。对魏兹曼来说,犹太国家是一种口号,它确切的政治涵义只有在战后根据新形势重新谈判与英国的关系之后才能确定。然而,对本·古里安来说,犹太国是一种极其严肃的要求,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在战后安排时将会提出这一要求,哪怕这意味着直接与英国对抗。
    三十年来的犹太复国主义宣传没有动员起美国的犹太大众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而希特勒的大屠杀却做到了这一点。从美国犹太人的文化发展角度来看,这种变化也正逢其时。到那时为止,他们的精力都集中在融入美国社会的斗争中。就像美国的其他移民集团一样,他们的融合已经到了使他们可以重新确定与他们原来世界关系的程度了。虽然他们并没有变成积极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考虑本人移居巴勒斯坦,但是,在他们的美国身份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他们现在能够更好地使他们自己与巴勒斯坦定居者那种陌生的浪漫的运动联系在一起。但是,他们作为美国社会成员的安全感却没有达到使他们能够发起一场开放移民法的运动,从而能够安置大批犹太移民的程度。他们要求拯救欧洲犹太人的迫切愿望很容易地就被犹太复国主义计划组织了起来,办法是仅仅帮助犹太人到达巴勒斯坦,而不影响他们在美国的生活。这样,对政治犹太复国主义的认同正好既满足了他们的需要也满足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需要。虽然对巴勒斯坦的政治局势知之不多,也无多少兴趣。他们为了一个他们心目中的外国慈善事业动员和活跃起来了。
    本·古里安在美国进行了一趟积极的游说之后,于1941年春天回到巴勒斯坦。在这一年的余下几个月中,他一直要求核心的犹太复国主义执委会重新明确和界定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目标。他那些犹豫的同事们现在更加肯定了关于犹太国家的思想,他们通过了本·古里安关于为即将到来的斗争让人民尤其是年轻人做好准备的计划。
    实际上,本·古里安已经形成了一种与雅博廷斯基基本上一致的犹太复国主义观点。他认为国家是毫无阻挠的犹太移民的唯一保证,这样,他也就等于赞同修正主义政策最重要的部分。犹太复国主义者还没有估计到欧洲犹太人几近毁灭,因此,在他们看来,问题是在战争末期找到拯救几百万难民的办法。显然,只有一个独立的犹太政府才能在巴勒斯坦实施这种政策。但是,尽管当时人们认为国家的目的是拯救欧洲的犹太人,但当把它作为一种政抬目标确定下来时,却又很微妙地把营救降到了次要地位,因为政治斗争的要求与营救的要求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当建立国家成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压倒一切的目标时,犹太复国主义的现实政治学便发展出一种严密的逻辑和它本身的动力,人道主义的考虑在其中只处于从属地位。正是这样,在战争结束时,当人们知道拯救欧洲犹太人已经为时太晚,他们已经成百万地死于纳粹毒气室时,国家本身就变成了最终目标。国家主权的神话已经逐渐取代了愤怒和激情,成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动力的感情来源,并对犹太群众的吸引力日益增加。
    1942年春天,本·古里安的不懈努力获得了结果。美国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在一个称作“比尔特莫尔方案”(以会议召开的那家纽约饭店命名)的宣言中赞成建立犹太国家的目标。当其它国家的一些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也相继效法时,现在只等着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批准把比尔特莫尔方案作为犹太复国主义的目标了。
    也正是国家问题导致了巴勒斯坦工人党的第一次正式分裂。从三十年代中期开始,由于工人党越来越多地负责制定和实行宏观的犹太复国主义政策,它的注意力集中在民族利益上,必然改变和减少了它对社会主义的关心。结果,巴勒斯坦工人党在犹太工总内部的作用越来越多地继承了青年工人党,而不是它内部最初占支配地位的左派组织劳工联盟。工人运动内部的矛盾现在已经转向左面,由最初的民族主义者(青年工人党)批评劳工联盟,变成了新的社会主义者批评工人党的民族主义倾向。青年卫士现在成为犹太工总内反对巴勒斯坦工人党领导的主要中心。但是,与此同时,由于内部社会主义者反对官方领导的力量不断增加,巴勒斯坦工人党内的离心倾向也在上升。最初,劳工联盟作为工人党内最有势力的一派,曾经鼓励加强犹太工总的中央控制,而青年工人党则反对将权力由附属机构转移到中央去。但是,随着巴勒斯坦工人党领导人逐步向右转变,党内的左翼,尤其是与前劳工联盟有联系的联合基布兹,便反对犹太工总的统一,反对它对农业定居点的控制。联合基布兹并没有将自己局限于农业工人所关心的那些问题,而是对工人运动各种全面的问题都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它已在城市中成为相当大一部分工人的社会主义领导中心,尤其是在特拉维夫,它已在当地的工人委员会中占了多数。
    联合基布兹派的潜力早在1934年就已经十分明显。尽管当时农业工人还不到巴勒斯坦工人党积极分子的四分之一,这个团体却在一次会议中取得了多数票,否决了本·古里安与修正主义工会运动达成:—项协议的企图。主要的问题是可以允许阶级合作达到何种程度:对党的左翼来说,阶级合作应当仅限于工人运动吸收资产阶级的投资来促进民族发展。巴勒斯坦工人党内的社会主义批评家们很快越出了阶级斗争的问题,扩大到了有关犹太社团前途的更广泛的问题,例如与阿拉伯人的关系问题,以及最后必然出现的在政治上继承英国统治的重要问题。
    出于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立场,巴勒斯坦工人党内部的左翼反对派反对分治,后来又反对建国的目标。从社会主义立场来看,犹太国家的目标必须有待于等到社会主义控制了全国所有的权力位置;从民族主义立场来看,它必须等到通过拓殖活动进一步扩展民族边界,而且必须达到一定的发展水平,使英国的保护成为,不必要的东西。
    1941年10月,在巴勒斯坦工人党召开的一次讨论国家问题的会议上,左翼势力以一个独立的反对派出现,被称为“B”派。本·古里安在党内赢得了足够的多数,保证犹太复国主义核心执委会批准了比尔特莫尔方案。1942年11月12日,建立犹太国家成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正式目标。
    但本·古里安并没有就此罢休。他专心致志地把建立犹太国家作为他奋斗的中心任务,并且下决心,为了“教育”和政治的缘故,要让巴勒斯坦的犹太群众也应当这么做。他觉得,为了阐明新的犹太复国主义方案的重大意义,巴勒斯坦工人党内部的最后摊牌是完全必要的,即使其代价是党的正式分裂也罢。巴勒斯坦工人党继续担任民族领导者的保证是它在犹太工总内的绝对多数。本·古里安正确地估计到,即使在摆脱其左派之后,关于主权的神话也会在巴勒斯坦工人党的群众中产生足够强大的力量,使党控制犹太工总。本·古里安正是在犹太工党的场合内策划了与左派的最后摊牌。在1944年犹太工总执委会的一次会议上,本·古里安坚持要全党在向国际工联会议委派代表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并要求代表们有权代表犹太工总表达建立犹太国家的要求。因此,左派马上退出了巴勒斯坦工人党,组成了一个单独的政党劳工联盟,想通过这一名称表示,只有它才保持着巴勒斯坦工人党最初建立时的真正精神。在随后举行的1944年秋①的犹太工总大会选举中,本·古里安的巴勒斯坦工人党赢得了百分之五十四的票数,

    ①  下列图表总结了1944年第六次会议的选举结果,选自犹太工总执委会 1956--1957年报告(特拉维夫,1960年),第157页。
政党  票数  百分比 代表人数

巴勒斯坦工人党 57,135  53.8 216
青年卫士     21,959     20.7    83
劳工联盟     18,840     17.8    71
其它      8,368     7.7    31
合计     106,302     100.0    401

使它能够继续利用整个犹太工总的权力和动力来推行它自己的政策。
    就在犹太工总选举之前,还举行了一再拖延的犹太人社团机构(犹太人大会和民族委员会)的大选。国家问题在这里也是竞选,活动的中心议题。在这次选举中,比尔特莫尔方案得到了掌握着全部票数三分之二的党派的支持。1944年底新的犹太人大会的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将成立犹太国家的要求作为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正式政策。
    除了巴勒斯坦工人党内部的反对派外,对建立国家方针最强有力的反对派是与双民族运动有关的那些派别。这些团体于 1939年秋又联合到一起,组成了一个犹太人-阿拉伯人谅解与合作联盟,并试图建立一个新的中心,以这个中心为基础向犹太人协会施加压力,要求它为与阿拉伯人达成谅解作出更大的努力。联盟出版了许多小册子,其领导成员也像从前那样频繁地与犹太复国主义的官方领导人进行谈判,但全都一无所获。比尔特莫尔方案获得通过之后,联盟再也没有机会在官方的犹太复国主义圈子内提出双民族主义问题。青年卫士正式加入了这个联盟,并希望发展它与阿拉伯左派的联系。
    1942年8月,马格内斯第一次加入了一个宣传双民族主义、反对国家主义运动的组织。这便是联合(“伊胡德”,指的是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与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与邻近的阿拉伯世界之间的联合)协会,它包括许多谅解与合作联盟的成员,并且通过马格内斯的个人追随者在美国也得到了一些支持。正是因为马格内斯在美国取得了一些支持,对美国犹太复国主义的团结形成了威胁,才使官方犹太复国主义起来全力反对联合协会,结果是,马格内斯和他的小圈子完全被排除在巴勒斯坦和国外的政治组织之外。联合协会成员和青年卫士在整个战争期间不遗余力地与那些愿意听一听
 双民族思想的巴勒斯坦和邻国的阿拉伯领导人开展讨论。但是,只要双方的正式领导人都对他们不屑一顾,他们的苦心经营就不会有任何收获。
    1943年由来自中欧的具有自由主义信仰的移民组成的新党“新移民党”(Aliyah Hadashah)也反对建国方案。但是,到战争结束和纳粹大屠杀的残酷事实广为人知的时候,巴勒斯坦的大多数犹太人已经习惯了建立国家的口号。本·古里安打赢了这一仗,使这个口号成了一个世界性运动和巴勒斯坦犹太人的传统,尽管几年以前实现它的手段显得十分渺茫,这个目标本身当时曾经像是一个乌托邦。

    世界大战中的犹太巴勒斯坦

    1939年5月的《白皮书》开始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和英国政府之间十年的冲突。《白皮书》在五年内将移民限制在每年一万人,另外又给了两万五千名难民的特别名额;将犹太人购买土地限制在他们已经拥有了其中大部分土地的狭小区域;准备在十年内建立一个独立的阿拉伯国家。巴勒斯坦犹太人在采取何种手段来反对《白皮书》的实施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以本·古里安为首的激进分子希望采取一切形式的消极抵抗,必要时采取积极手段来打击巴勒斯坦的行政统治,与此同时,开始秘密准备争取政治独立的长期武装斗争。本·古里安觉得,只有激烈地表达反对意见,才能够防止使《白皮书》政策成为犹太复国主义可以接受的标准。因此,他主张不仅要使用抗议和施加压力等传统手段,而且要造成一种紧张、不稳定和令人激怒的局面,迫使当局让步。但是,即使在他自己的党内,也很少有人支持他的这条路线,于是,他被迫向多数派屈服,而多数派也拒绝接受他的辞职请求。《白皮书》颁布时,他们组织了一些群众示威,但是,托管当局反应缓和,这样便削弱了激进派路线。欧洲大战的爆发使巴勒斯坦犹太人必须重新制定其正式政策。即使在大战爆发后,本·古里安仍然继续坚持激进主张。他作为犹太人协会主席发表声明说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将“就像没有《白皮书》一样同英国人一起向希特勒作战,就像没有大战一样与《白皮书》作战”。1940年夏初,当大战更迫近中东,以及对犹太复国主义较友好的邱吉尔政府在伦敦上台时,本·古里安的同事们主张采取更克制的政策占了上风。到这时候,本·古里安也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并且得出结论,认为向希特勒宣战必须成为压倒其它一切的首要任务。在有一个问题上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是团结的: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非法移民活动,以拯救欧洲的犹太人。早在1937年,当托管当局开始应用政治标准限制移民时,修正主义运动就已经开始组织非法移民。犹太工总也于1938年起而效法,与哈加纳一起组建了它的移民部(摩萨德阿里亚B)。在这两个组织配合下,大战爆发前有大约一万两千名非法移民进入巴勒斯坦。这次行动,是犹太复国主义者第一次集体从事违法活动。
    英国当局很快成了中途拦截非法船只的行家。后来在1939年夏,伦敦政府中止了合法限额移民,并且宣布,所有被截获的非法移民都将因违反官方的年度限额而被起诉。犹太复国主义者们的反应是,决心通过加紧援助活动,迅速超过限额,以迫使英国改变政策。
    战争期间,英国政府自然希望冻结巴勒斯坦问题,将现状保持到战争结束。但是,由于欧洲犹太人的状况一天天恶化,对于犹太复国主义者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现状。
    在犹太复国主义者看来,巴勒斯坦是受迫害的犹太人的避难所,他们有到这里来的天赋权利。民族家园和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与欧洲犹太人的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不能从别的观点加以理解。但是,英国的政策却是使这两个问题相分离。欧洲犹太人的苦难被看作一个广泛的难民问题的一部分,各大国只有在战争胜利结束后才能处理这一问题。巴勒斯坦的局势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殖民管理的问题,必须根据它本身的政治特点来处理。战争开始时,英国在巴勒斯坦的问题在于安抚阿拉伯人,防止犹太复国主义问题把他们推进纳粹战争阵营。根据《白皮书》政策的设计,第一步就是在英国保护下犹太人大批涌入这一问题上平息阿拉伯人的愤怒。伦敦政府认为,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就能够在战争期间暂时控制巴勒斯坦问题,并且为长远的解决方案奠定基础。从这个角度看,犹太复国主义要拯救欧洲犹太人的要求是一种威胁大英帝国利害关系的外部干扰。而对阿拉伯人来说,在他们看来犹太复国主义者声称犹太人除了巴勒斯坦无处可去的论点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对犹太人的苦难负有责任的欧洲文明不能提供任何避难所[①  1938年7月,经罗斯福总统倡议,三十一个国家的代表在法国埃维安召开会议,讨论从纳粹主义下拯救难民的问题。多米尼加共和国同意为十万德国和奥地利难民提供避难所,但除此之外,其它与会国家都不愿意接受大规模的难民移民。犹太复国主义者并没有因埃维安会议的失败而气馁,因为如果别的地方为移民打开障碍,就会减轻对巴勒斯坦的压力。此外,西方国家不愿意接受大批移民,更证实了犹太复国主义者认为犹太人除了巴勒斯坦以外无处可去的断言。],凭什么把这种负担强加给阿拉伯人?说巴勒斯坦是“犹太人能去的唯一地方”,只不过是因为阿拉伯人太弱小,不能像其他国家一样保卫自己的边界免受侵略。这样,英国人就认为,他们有责任提供阿拉伯人所缺乏的实力来稳定巴勒斯坦的局势。
    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认为《白皮书》政策与张伯伦政府的绥靖政策是联系在一起的,一旦战争全面爆发,这种政策就会发生根本转变。他们对巴勒斯坦当局将这一政策付诸实施的决心感到吃惊。尤其是在大战头几年,由于地中海是一个相对开放的海域,大规模营救仍然有可能进行的时候,巴勒斯坦犹太社团对当局几乎和纳粹一样残酷的强硬态度感到十分愤怒。
    哈加纳和伊尔贡高价租用了几十艘根本不适宜航行的船只,打算冲破英国封锁,让数千名难民在巴勒斯坦登陆。在这种偷渡活动的头几年里,发生了好几起重大灾难,使巴勒斯坦犹太人的反英情绪高涨。“帕特里亚号”和“斯特鲁姆号”两艘船只的事件后来成了使群情激愤的口头故事,并且一直继续恶化着犹太复国主义者和英国的关系。1940年11月,英国海军在海法的海面上拦截了两艘破旧的船只“太平洋号”和“米洛斯号”,船上载有大约两千名难民。当局拒绝允许这些难民登陆,并把他们转移到一艘碰巧空着的大船“帕特里亚号”,目的是把他们运到毛里求斯去拘留起来。犹太人协会执委会请求允许难民登陆的要求被拒绝后,便命令哈加纳破坏这艘船,使它不能起航。哈加纳的行动未奏效,船只沉没,使大约二百五十人死亡。犹太人协会为了利用这次事故进行宣传(公众几年后才了解真相),说难民由于不愿离开巴勒斯坦的海岸而集体自杀。当这次事故使幸存者得到了入境许可后,才减轻了犹太公众的痛苦,但是,另一艘船“大西洋号”的乘客却被不由分说地放逐到毛里求斯,这一下,反英情绪马上又高涨起来。
    在难民运送中发生的一系列较小的灾难中,“斯特鲁姆号”惨案最严重地损害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和英国政府的关系。“斯特鲁姆号”是一艘一百年以上的牲口船,1941年底载运着七百六十九名难民从罗马尼亚驶出多瑙河。该船驶向土耳其,希望在那里得到巴勒斯坦当局的移民签证。土耳其当局担心他们得不到签证,拒绝允许他们在那里登陆,命令该船驶离土耳其领海。巴勒斯坦政府通知土耳其他们愿意接受所有十六岁以下的乘客,但通知来得太晚。这艘船莫名其妙地沉入黑海,也可能是由于遇上了一颗鱼雷或水雷,仅有一人生还。巴勒斯坦犹太人对托管当局的怒火又一次被激起,在犹太复国主义宣传中,英国高级专员被描绘成一个屠杀群众的刽子手。
    在《白皮书》发布后的五年中,并没有达到官方的移民限额。战争状态很快使大批营救不再可能进行。因而,犹太复国主义者反对《白皮书》的斗争也相应减弱了,然而,这种斗争却表明,它所开展的营救活动是对合法移民的补充,而不是以牺牲合法移民为代价的。到1944年3月,当局共发放了大约五万份正式签证,其中有二万人被指控为非法移入的。
    为了实施《白皮书》对犹太人土地购置的限制,1940年2月,英国托管当局发布了《土地转让规定》。这些规定得到了严格执行,很少出现漏洞。尽管犹太人在战争期间建立了大约五十个新的战略性定居点,但是,购买新土地的亩数却是微不足道的。(这些规定的一个副作用是使可卖的农业土地价格迅速飞涨)这样,总的来说,托管当局在战争期间成功地实行了《白皮书》政策,但其代价是增加了人们的怨恨,为战后年代里的犹太复国主义反对派恐怖运动增加了号召力。
    战争期间,为了满足英国军队在中东的需要而扩大了生产,巴勒斯坦的犹太经济也由此获得了极大发展。大战爆发时,经济处于危机深重的状态,失业也达到了创记录的高比例。当军事行动把中东带进战争时,经济发生了一种戏剧性的变化。英国军事当局并不像文官政府那样,在政治上对于是否支持犹太复国主义事业犹疑不决。尽管更高的食品价格有助于阿拉伯农民提高其生活水平,但是,阿拉伯人的经济却不具备犹太人经济中那种可以大大增强它在国内相对力量的优势。犹太人经济除了流动资本外,还包括很大一批技术工人和科研人员,而且,它比经过三年起义破坏
 了的阿拉伯经济更容易开发。战争迫切需要军事营地、工事、医院、机场、道路和大量新鲜食品供应。只有犹太人企业能够在短期内提供这些东西。正是在这个阶段,工人经济的组织(犹太工总所控制的企业)开始支配犹太经济。由于把政治权力和组织力量结合在一起,工人拥有的公司不仅在巴勒斯坦本土,而且在中东其它国家都能得到最有利可图的合同。到战争中期,从事工业生产的犹太人数是1936年的数字的两倍。农业产量也有增加,战争开始时,犹太人三分之二的食品需要进口,到战争结束时,需要进口的食品还不到一半。
    巴勒斯坦犹太人参与反对希特勒的战争,比他们反对《白皮书)的斗争更加积极有效。如果反对《白皮书》的斗争主要意味着坚持进行非法营救活动的话,那么,参加大战则意味着动员人民参加同盟国一方的军事服务,并且把犹太经济变成反对希特勒的兵工厂。犹太人参加大战的一些重要的收获是,加快了犹太人经济的发展,发展了地方的军火工业,巴勒斯坦犹太人的训练水平和战斗力普遍提高,对此,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领导人一直是心中有数的。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战争目标包括,准备使经济在战后承担大规模吸收难民的任务,训练哈加纳以适应最现代的战争,并且争取让人们承认犹太人的参战活动是一个明确的民族实体的战斗,希望这样能在和平安排中加强犹太复国主义的地位。
    战争一开始,犹太社团的民族机构就向伦敦政府和巴勒斯坦当局明确表示,他们希望将犹太社团的所有人力、物力都由英国的作战部门来支配。战争开始头几个月中,英国还没有全力投入战争,于是就礼貌地把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提议搁置了起来。直到 1g41年中东变成了一个主要战场,德国军队威胁着苏伊士运河时,巴勒斯坦才进入战争状态。与此同时,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也主动进行自愿性的组织动员。战争开始后的几个月中,四分之一以上的犹太人,其中包括三分之二的成年男子都进行了登记,以便犹太机构安排英国军事当局可能需要完成的任何任务。伊尔贡宣布停止它的反英恐怖活动,并在三年内保持停战状态。
    一开始,托管当局企图保持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参战的平衡,因此对犹太复国主义志愿者运动反应冷淡。但是,事实证明阿拉伯人差不多毫无反应,而犹太人的帮助对巴勒斯坦本土的防务却十分关键,于是,当局便放弃了保持平衡的政策。到战争结束时,大约有二万六千名巴勒斯坦犹太人参加了英国军队,稍微少一些的人在编外治安系统内参与了保卫家园的工作,当时参加治安的人数已经增加,并且接受军事指挥。
    犹太志愿人员开始参加的是一个由单独的阿拉伯营和犹太营组成的巴勒斯坦团。犹太复国主义者请求伦敦政府成立一支打着犹太民族旗帜的战斗部队。邱吉尔赞成这个主意,原则上表示了同意,但是,在顾忌阿拉伯人情绪的殖民事务部门中却有很多人强烈反对。这一计划被一再推迟,到1941年底干脆被束之高阁。犹太人协会于是不再向伦敦施加压力,而是求助于几个同盟国的公众舆论。在美国、英国和其它一些地区成立了一些犹太委员会,为建立一支类似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犹太人军团的军队而寻求支持。这个目标最后被压缩为建立一支巴勒斯坦犹太军队。这个运动聚集了巴勒斯坦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对英国拒绝在巴勒斯坦征兵的愤恨。尽管不断遭到官方反对,但是犹太人却固执地坚持这一要求,直到1944年秋天,犹太人才终于被同意成立一个犹太旅。犹太旅是英国军队内打着犹太复国主义旗帜的一支部队,主要由巴勒斯坦犹太人构成,还包括无国籍难民和英国犹太人。犹太旅参加了意大利的军事行动,还参加了解放中欧几个集中营的行动。许多犹太旅成员仍然保持着与哈加纳的地下联系,并且帮助组织非法营救难民、把难民送到巴勒斯坦的行动。犹太旅除了取得了重要的现代战争经验外,使人们熟悉犹太复国主义民族思想,无疑也增强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对建立犹太国家的要求。
    巴勒斯坦犹太人除了参加英国军队的正规服役外,还在欧洲敌后参与了很多重要的情报工作和破坏行动。战争初期,犹太复国主义领袖们为很多这类行动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计划,其中一些得到了英国军事当局的批准。与此同时,英国同意允许地下特工人员在诸如营救工作和帮助犹太人抵抗等犹太人关心的特殊问题上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但是,由于伦敦政治反对派的活动,许多这类计划都被否定了,或者规模被缩小,而且,可能还失去了多次利用这些志愿人员的勇敢和多种语言能力的机会。不管这么做是否对战争的军事行动有很大影响,但它肯定是妨碍了犹太人的营救活动,因此在犹太复国主义者中间激起了极大愤慨。后来,一些巴勒斯坦志愿人员空降到欧洲,以他们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取得了一些反对纳粹占领的成功。
    虽然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军事上参加反对希特勒的战争取得了一些令人满意的成果,但是,对纳粹的灭绝行动,巴勒斯坦犹太人却处在一种愤怒和无能为力的痛苦感情之中。1942年初,流亡中的自由波兰政府公布了东欧几百万手无寸铁、孤立无援的犹太人遭到大批屠杀的第一批报告,但是,人们却对此根本不相信。几个月后,当这些报告被确切证实时,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才明白,他们的六百万兄弟已惨遭灭绝,而且,世界各国却似乎对此视而不见。 1943年4月,在百慕大召开了一个英美会议,讨论减轻欧洲几百万受迫害难民的痛苦的措施,但是,在战事进行之中,它实际上找不出什么有效的解决方法。但是,对巴勒斯坦犹太人来说,这番商讨使他们最注意的是,英国代表同意了美国提出的关于会谈不触及美国移民法的条件,而美国反过来也同意不以增加巴勒斯坦移民来扩大营救的可能性。虽然他们估计到,要进行有效干预、阻止纳粹屠夫令人难以置信的大规模计划无疑存在着很大的障碍,但是,他们更强烈的却是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
    1943年4月华沙犹太区的英勇起义,激发了巴勒斯坦犹太年轻人的行动热情。帮助起义,比拯救无助者更有吸引力。但是,挫折感也加倍增强了,因为所有的有效行动都要依靠与英国军队的配合,而英国军队却忙于残酷的全面战争,根本无暇顾及营救活动或英勇行为。与此同时,形势证实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对事态的看法,极大地增强了政治独立是解除犹太人苦难的唯一途径的信念。建立犹太国家的运动从希特勒那里获得了一股无法抗拒的极大热情,而本·古里安却一直未能唤起这种热情;而这个时间正好是犹太国家已经变得与欧洲的犹太群众没有多少关系,虽然这个国家本来正是为了拯救欧洲犹太人而设计的。与此同时,犹太国家已经成了巴勒斯坦犹太人政治意识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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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争夺继承权的斗争:以色列国的建立(1939—1948年)

    战争期间哈加纳的发展——掌权派与反对派——英国统治的垮台——分治及英国的撤离——宣告独立

    战争期间哈加纳的发展    

    1939年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政治危机反映在哈加纳指挥部在新的政治形势下重新确定该组织的作用这一过程中。工人派领导人本·古里安现在认为,哈加纳是犹太复国主义与英国势力进行斗争的主要政治工具,而(斯米兰斯基和罗卡赫为首的)[①  特拉维夫市长以色列·罗卡赫(1896—1959)是哈加纳非劳工派的主要发言人。作为全国最大的城市市长,他对哈加纳的收入影响最大。]右翼发言人则反对扩大哈加纳的作用,只要将其限制在保护犹太人免受阿拉伯人袭击的范围内。争夺哈加纳控制权的斗争持续了整整两年,直到最后,哈加纳组织进行了令双方都满意的全面改组。
  1939年9月,本·古里安设法建立了一个总参谋部,雅科夫·多里被任命为第一任总参谋长[②  多里(1899年生)自1931年以来便是海法地区的哈加纳指挥员。他经过训练成为工程师,后来成为海法工学院院长。]。新成立的野战部队本来是为了代替战斗小队,但是并没有稳固地建立起来,部分原因是因为地方指挥员担心失去他们最好的战士,因而反对成立野战部队,但是,主要原因是没有资金来维持一支全时作战的机动部队。野战部队的失败,促使他们成立了一种专门从事最危险的非法行动的新组织——特别小分队。
    本·古里安希望在合法的部队和有可能直接与托管政府及其法律发生对抗的队伍之间保持明确的界限。他指出,迄今为止,哈加纳仍一直是非法的,但它的活动大体上却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现在,哈加纳却不得不破坏法律了。尽管《白皮书》已经颁布,右翼仍然不想参与任何反对托管政府的行动;如果领导人要开展这类行动,他们希望应当由一个完全脱离哈加纳的组织去执行。本·古里安虽然也希望能单独采取一些右翼在政治上无法插手的特别行动,但他却坚持认为,这些行动必须在组织上作为非法的哈加纳的一个组成部分,以避免哈加纳因为缺乏行动或动力而衰落。最后的办法是成立只服从总司令(这在事实上也就是服从本·古里安)、别的指挥部门无权管辖的别动队。
    别动队完全脱离了地方的指挥系统,也脱离了民族代表会议体系的指挥,是迄今为止最接近军队建制的组织。但是,别动队也没有延续很长时间。他们对阿拉伯恐怖分子实施报复行动,审判和处决犹太告密者,为加强非法移民作准备,以及对实施《白皮书》的英国设施采取破坏行动。这样,1939年夏天,他们开始了本·古里安设想的针对托管政府的积极斗争。但是,大战的爆发使他们的行动停了下来,并且再次出现了哈加纳长期以来所面临的政策、组织和控制的问题。
    1939年9月,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开始招募志愿人员,公众也在关注着巴勒斯坦犹太人在世界大战中的军事作用的问题。与此同时,托管当局对这个问题却丝毫不感兴趣,采取了侵扰、调查和逮捕行动,希望彻底消灭犹太人地下武装力量。1940年,当这些外部压力把哈加纳推到了解散的边缘的同时,哈加纳内部争夺权力的斗争也达到了最激烈的程度。右翼势力实际上已经全面退出了民族指挥部。但是,工人领导集团继续保持着组织结构,甚至还在这个最困难的时候发展了自卫队。
    尽管内部一直无休无止地进行着争夺哈加纳政治领导权的斗争,妨碍了民族指挥部的活动,但是,哈加纳系统却一直发挥着作用,并且能够开展非法移民和保持着训练。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总参谋部在第一任总参谋长雅科夫·多里领导下的稳步发展。总参谋部集中精力发展技术性和职业性的军事力量。总参谋部成立初期,起草了一项新章程,明确了在服从政治原则前提下的指挥路线,并且在各级组织改进指挥方法,提高军事战斗力。总参谋部下设一系列按功能划分、由年轻的有经验的专家负责的各种部门。以色列·加利利 [① 加利利(1910年生)为巴勒斯坦工人党左翼成员,后来成为劳工联盟领袖及以色列政府中的部长。]为首的秘书处负责与政治领导机关的联系,并保证执行与工人阵营一致的政策。在加利利和伊扎克·萨德周围出现了一个名为“青年土耳其”的小圈子,由大约五十名曾经参加过温盖特的夜间特别小分队或萨德的战斗队的联合基布兹运动的年轻人组成。这些年轻积极分子几个月集中起来进行一次讨论,使民族军队的思想保持着活力。在右翼势力不参与的情况下,他们得以于1941年5月实现他们的目标。
    叙利亚已处于维希政权控制之下,伊拉克发生了一场亲纳粹的政变,隆美尔的军队已经逼近埃及大门。由于德国有可能进攻巴勒斯坦,不管有无英国的支持或合作,犹太人都更加迫切地需要有自己独立的武装力量来保卫巴勒斯坦。犹太人协会执委会批准成立了一支突击队(又称帕尔马赫),如果巴勒斯坦受到德国攻击,突击队将作为独立的犹太军队随时准备参加军事行动。伊扎克·萨德被任命为帕尔马赫的指挥员,但为了避免与哈加纳地方指挥员发生冲突,突击队的基本建制使他们处于他们行动的那个地区的当地指挥员的正式控制之下。此后,帕尔马赫很快就发展成了一个有自己单独的参谋总部的独立常备军,不过它仍与哈加纳一样服从于最高政治领导机构。帕尔马赫打算组织一支由它指挥、随时整装待命的由精心挑选的年轻人构成的九个连队,但过了好几年后才达到了这一水平。
    由于德国对巴勒斯坦的威胁迫在眉睫,哈加纳重新恢复了政治团结。1941年6月,哈加纳领导人终于达成了一个解决他们长期政治冲突的协议。左翼作出了右翼所要求的所有让步,但是,由于工人党成员在关键职位中占有优势,工人派仍然保持着实际控制。一个广泛的公共安全委员会被建立起来监督哈加纳的财政管理。在更广泛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了民族指挥部,除了宗教党派的一个代表和一个中立的总指挥外,两个主要派别也各派了三名代表。摩西·斯奈[①  斯奈(1909—1972)是一个思维敏锐、极有才干的人,职业是医生。1940年他一从波兰来到巴勒斯坦,就马上进入巴勒斯坦犹太人较高的委员会。后来,他在政治上逐步左倾化,最后成为共产党领袖。]被任命为总指挥。斯奈当时虽然是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的成员,但他的观点却与巴勒斯坦工人党积极分子最接近。根据协议,军事总参谋部还包括了一名右翼成员。中产阶级领导人很不情愿地接受了帕尔马赫存在的事实,他们是在重新参与哈加纳活动之后,才发现有这么个组织存在。
    帕尔马赫最早的两支部队组建于1941年夏天。到这时,英国官方已经不再关心法律上是否合宜的问题,帕尔马赫的部队附属于英国部队。英军于1941年8月进攻叙利亚,以一次成功的军事行动摧毁了那里的维希政权。帕尔马赫成员充当向导并在敌后担任情报人员和从事破坏行动。摧毁伊拉克的亲纳粹政权也得到了犹太人的协作。1941年和1942年间,当中东地区的命运处于紧要关头时,非法的哈加纳和英国军事当局进行了多次合作,上述活动只不过是其中一些而已。
    到1942年底,哈加纳中训练最好的年轻成员在全国各地都加入了帕尔马赫。在德国威胁巴勒斯坦安全期间,他们都处于全面战备状态,以便应付任何突发事件。正是以这种方式,帕尔马赫后来才发展成了希伯莱人的常备军。在情况紧急时,英国甚至还出钱帮助帕尔马赫,但当德国在阿拉曼战役中失败后,合作就终止了。英国当局收回了他们发给帕尔马赫的武器,帕尔马赫又反过来成功地袭击了一个军火库,夺回了这些武器。此后,友好和合作的气氛就荡然无存了。
    中东军事危机过去后,哈加纳和帕尔马赫又重新面临着资金极度短缺的压力。帕尔马赫似乎不可避免地要解散,常备军似乎也将成为历史。哈加纳内部的右翼势力也千方百计地希望消灭帕尔马赫,他们觉得帕尔马赫是工人党派控制下令人恐惧的独立军事力量。基布兹领导人,主要是塔本金,找到了一个解决办法,暂时保留了帕尔马赫。1942年5月,联合基布兹运动的一个委员会决定将帕尔马赫整编进基布兹系统,办法是三分之二时间在土地上劳动,以维持生存,三分之一时间进行军事训练。帕尔马赫的组织保持不变,其成员也不属于他们所驻扎的基布兹的成员。但是,基布兹将保证他们的给养,并训练自己的年轻人,供帕尔马赫吸收新成员。民族机构同意这一安排,有关的基布兹与帕尔马赫签订了一项为期一年的协议。但帕尔马赫成员却不喜欢这种安排,士气很低。他们要求进行强度更大的训练,使他们达到熟悉全国的每一寸地形的目的。犹太民族机构同时还在进行为英国军队招募士兵的紧张活动,许多帕尔马赫成员都感觉到,这是一种更加严峻的挑战。加入英国军队有很高的声望,正规军士兵有许多好处,如有制服、家眷可以得到照顾及其它优越条件,这对帕尔马赫的士气有很大影响。不少帕尔马赫成员离开了自己的部队加入英国军队,但大部分人仍留了下来,帕尔马赫的机构也压缩和加强了。萨德和他任命的副手伊戈尔·阿隆[①  阿隆(1918年生)生于巴勒斯坦。他和他的对手达扬一起接受伊扎克·萨德的军事训练。他后来成为劳工联盟的领导人和以色列政府中的部长。]精简了军事体系,稳固了它的独立性,并且保证了左翼基布兹运动对它的实际控制。
    在征集动员期间,如何使参加英国军队与保持国内的组织实力两者之间取得适当平衡的问题,一直令哈加纳领导人和犹太人协会执委会十分伤脑筋。他们希望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能尽最大力量参加世界大战,这将在今后带来许多政治上的好处,而且,参战也能获得许多军事经验。但同时,人们又担心留在巴勒斯坦的组织会因为人员空虚而最后衰落。1942年的地区性军事危机使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当时哈加纳总参谋长雅科夫·多里自己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不可能达到建立一个大规模独立的民族军队的目标,加入英国军队是十分需要的。哈加纳应当作为一个小规模的训练中心,只要有机会加入英国军队,就不应该再设法扩大哈加纳。但是,哈加纳的其他领导人并不同意他的观点,尤其是“青年土耳其”成员强烈要求在整个战争期间保持强大的哈加纳。哈加纳领导人冒着反对为战争征兵的罪名,坚持将最有战斗力的人员保留了下来。尽管哈加纳确实也遭受了减员的损失,但是,由于它坚持吸收新成员、制造武器、保持军需、开展非法移民和对年轻人进行训练等活动,它却仍能够保持其坚定的核心力量。
    由于对年轻人进行军事训练,步履艰难的战斗团又恢复了活力,尽管在战争期间它还不能作为一个有吸引力的组织与帕尔马赫和英国军队竞争兵源。到战争结束时,战斗团只达到了它预定招收的九千人的一半。与此同时,为了与不断发展的持不同政见运动(伊尔贡)竞争,哈加纳还招收了大约一万二千名不足服役年龄的年轻人进行训练。
    哈加纳的大部分成员都被编在开展静态防守的防御力量 (“Chel Mishmar",“Chim”)中。战争结束时,这些人的人数超过三万人(其中只有四千人经过专门训练并有武装),而参加机动的帕尔马赫和战斗团组织的则有大约六千人。
    1942年末,由于英国军队征兵导致人数减少,帕尔马赫部队的人数有大约八百人,编成分散在约二十个基布兹中的六个连队。大约一年以后,由于从城市中招收了一些年轻人,人数超过了一千人,于是又成立了两个连队。战争期间,帕尔马赫指挥系统的战略部署水平逐渐提高,到1944年夏天,它组成了三个营,每个营有三个连。到战争结束时,除了大约三十人的总参谋部外,帕尔马赫的总人数大约为一千五百人。
    战争期间,帕尔马赫就它在整个犹太自卫运动中的适当作用展开了持续的辩论。萨德最初认为,它应该是一种从前的青年卫士式的精华部队,但是,后来多数人却认为,帕尔马赫应当广泛招收成员,实行轮换服役,使它能够保持一支训练有素的后备部队。它还打算既保证严格的训练标准,又尽可能多地招收新成员,以便在必要时进行全面动员。不过,它还是保持了某种优秀部队的色彩,它的训练水平和指挥水平,使它自然而然地成了为哈加纳的其它部队输送下级军官的源泉。
      哈加纳在战争期间的一大成就是发展起了一支职业化的情报部队。在此之前,情报工作一直是非正式和任意的。1940年初英:国的搜查和逮捕说明,英国情报机关已渗透进了哈加纳,因此,显然需要改进情报服务。针对这一问题,哈加纳成立了一个探测英国计划的反情报系统,这便是走向职业化情报机构的第一步。后来由此发展出了一个综合的情报系统,有分别负责英国。阿拉伯人和伊尔贡行动的三个部门。在这三个部门中,阿拉伯部最难达到高度渗透和成功。到战争结束时,总的看来,哈加纳的情报机构已成了具有重要军事作用的、高度职业化的部门。
    在获得武器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展。战争初期,由于要投入战斗,较容易得到武器。英军进攻之后,叙利亚的维希军队开始投靠自由法国,他们往往在投降前卖掉他们在维希军队中的武器。犹太特工人员在帕尔马赫战士的帮助下,或者直接从法国军官手中,或者从也搞这种交易的阿拉伯人手中得到这些武器。从埃及和北非也得到了大量武器,有的是买的,有的是从弃置的军械库中偷来的。但是,这些武器大部分质量都有问题,尤其是从维希军队那里得到的武器更是如此,因为被迫制造这些武器的法国工人经常故意使他们的产品带有一些毛病。到战争结束时,哈加纳掌握的武器仍然相当少,不足以满足地下武装五六万人员的需要。战争结束时哈加纳所有的可用军火只不过是六千多支步枪,几百支冲锋枪、轻机枪和迫击炮。
    战争期间,尽管受到地下工作的种种局限,哈加纳也发展了自己的军火工业。哈加纳工业“塔阿斯’’(Ta'as)设法生产了大约二十万枚手榴弹和几百门有弹药的迫击炮。这些武器被分配到全国的地下军火库。1947至1948年与阿拉伯人的战争爆发时,哈加纳拥有的一半以上的轻武器都是这些大战期间的库存。

    掌权派与反对派

   1937年,哈加纳“B”派有一半成员回到了老哈加纳的怀抱,其余与修正主义运动有联系的几百名成员决定在“伊尔贡”的旗号下继续作为一支处于反对地位的军事组织。伊尔贡反对官方的犹太人组织,拒绝接受他们的政治领导,拒绝接受他们代表犹太社团作出的任何决定。伊尔贡借用了雅博廷斯基的名义,但他自己并不领导伊尔贡组织,也不能使他们接受他认为对阿拉伯人的暴动应保持克制的看法。
    最初几个月中,伊尔贡缺乏资金,未能建立起有力的领导中心。各地的指挥员在计划和实施对阿拉伯人的报复方面享有广泛的自主权。1938年中期,伊尔贡中央领导机构建立了有力的控制,对阿拉伯人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恐怖活动。伊尔贡的活动破坏了哈加纳的政策,威胁着与英国当局的合作关系的发展,合法的编外军队的前途完全取决于英国当局。哈加纳和伊尔贡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双方都采取行动直接反对另一方。正是在这种局势下,戈隆布试图与伊尔贡达成一项协议。伊尔贡方面由于缺乏资金,缺乏训练设施,也愿意接受协议。于是,双方拟定了一项协议,并得到了雅博廷斯基的赞同,同意伊尔贡接受哈加纳的约束,但其成员在哈加纳系统内仍然保持独立身分。伊尔贡成员也可加入正式的编外部队(犹太人协会为英国人甄别此部队的新兵)。当时在伦敦的本·古里安否决了这项协议,他写信给戈隆布说:“我只同意在一个条件下与修正主义者谈判:接受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政治领导”。本·古里安已经在用一种超出眼下军事考虑的全面的政治洞:察力来看待防务运动。他意识到,在哈加纳组织中纳入伊尔贡势力,将会破坏它的未来的政治力量,同时,还必然会增强修正主义反对派的政治力量。
    在此之后,还采取了一些促使哈加纳和伊尔贡联合的努力,但都未能成功。《白皮书》发布后,伊尔贡在犹太人中的声望空前提高,这使它提出在哈加纳中发挥更大影响的要求,使协议更加不可能达成。
     战争的头几年,伊尔贡本身也受到内部政治分裂的困扰。伊尔贡分裂主义在战前的主要观点是拒绝在面临阿拉伯恐怖活动时采取克制政策,但在估计英国人与犹太复国主义关系这一问题上,伊尔贡领导人与哈加纳领导人之间也存在着分歧。一些伊尔贡领导人把英国看作最主要的敌人。托管政府有效地压制着伊尔贡,这更刺激了其反英意向。亚伯拉罕·斯特恩的这种感情最为强烈,他是一个不属于修正主义青年运动的伊尔贡领导人,也不像雅博廷斯基的追随者那样毕恭毕敬地服从他的意志。斯特恩在波兰更激进的年轻人中培植个人势力,直接向雅博廷斯基的领导提出了挑战。欧战爆发时,雅博廷斯基和伊尔贡指挥官拉齐尔[①  伊尔贡战士认为大卫·拉齐尔(1910——1941)是一个军事天才,一个有魅力的领导人。]号召与英国停战,把反对希特勒的战争作为首要任务。1940年,雅博廷斯基一死,斯特恩就与修正主义领导彻底分道扬镳了。他带领巴勒斯坦的大部分伊尔贡成员组成了一个新的持不同政见的恐怖主义运动,后来被称作“莱希”(“Lehi”,“以色列自由战士”,阅读英国报纸的人更熟悉“斯特恩帮”这个名称)。斯特恩详细阐述了他的计划:帮助德国人征服巴勒斯坦,交换条件是将欧洲犹太人转移到巴勒斯坦来。这一计划使伊尔贡又重新赢回了它失去的支持。斯特恩认为,与希特勒作一笔交易,比与英国停战更有利于犹太人的独立。
    欧战初期,伊尔贡处于在巴勒斯坦以阿里耶·奥尔特曼为首的修正主义党控制之下,奥尔特曼奉行的是雅博廷斯基与英国紧密合作的新路线。在这一阶段,伊尔贡甚至与主要是针对斯特恩的追随者的当局犯罪调查部也建立了合作关系。1940年12月,巴勒斯坦工人党和修正主义党最高领导层又一次进行关于联合的谈判。这一次,鉴于伊尔贡的活动有所收敛,双方的目的又十分一致,似乎没有什么妨碍联合的因素,于是,双方起草了一个进行军事和政治合并的协议草案。然而,协议却仍未能通过。在工人党圈子内,仍有许多人反对,尽管协议草案的条文似乎符合本·古里安的要求,但他本人仍然十分顽固。联合的试图失败之后,两个组织之间的恶意又重新出现,而且还进一步加强了。
    斯特恩于1942年2月死于英国警察手下,但到那时,他的活动已经极大地加深了地下运动中的分裂和紧张关系。斯特恩的队伍无法实现它的旨在以大规模的恐怖手段推翻英国统治的宏伟计划,只能勉强发动一些个人暗杀警察的活动。莱希组织的很多受害者都是犹太人。伊尔贡、莱希和哈加纳密切刺探对方的活动,有时候某一方为了阻挠其对手的活动,居然向英国当局通风报信。
    1943年,当欧洲犹太人面临绝境的局势使极端派的观点更加流行的时候,犹太复国主义者与英国托管当局之间以及互相竞争的各地下组织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1942年,斯特恩在波兰最早的追随者之一梅纳赫姆·贝京(1913年生)来到巴勒斯坦,并于 1943年被任命为伊尔贡的司令,这使伊尔贡内部的反英情绪又一次高涨。当时,伊尔贡大约有五百名成员。伊尔贡现在还想在哈加纳的普通成员中扩大影响,而且也取得了一些成功。当1943年底哈加纳指挥部决定控制其成员的反英活动时,贝京决定自行其是,终止与英国的停火状态。贝京使伊尔贡断绝了与修正主义党的关系,于1944年1月宣布发起反对英国统治的起义。现在,伊尔贡已独立自主,除了贝京的指挥外,它不服从任何政治权威。贝京决定,只要英国人在与希特勒作战,巴勒斯坦的英国军队就不是伊尔贡攻击的目标。当时,与莱希不同,伊尔贡还力图避免人员伤亡,将其攻击目标尽可能局限于军事设施。
    起义头几个月,伊尔贡破坏了许多英国的行政建筑,并且还建立了报纸和广播,传播当局禁止的恐怖主义宣传和消息。根据三十年代为对付阿拉伯叛乱而制定的紧急条例,很多伊尔贡成员被逮捕,并受到严厉惩罚。重新爆发的恐怖活动也大大激怒了犹太复国主义的官方领导人。
    1943年底,在犹太工总内部就哈加纳的作用问题发生了一场政治争论。激进情绪明显加强了,但是,温和观点仍占主导地位,人们认为,虽然很有必要用暴力行动刺激一下英国,使它的反犹太复国主义路线有所收敛,但是,要想推翻当时在巴勒斯坦有七万军队的英国统治,却只不过是一种幻想而已。必须通过外交手段来寻求让步。如果在世界大战期间爆发犹太人的大起义,英国人显然有办法,而且很可能认为有必要消灭经过半个世纪的牺牲建立起来的犹太人社会。伊尔贡随意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似乎比英国方面的障碍对犹太复国主义事业构成的威胁更大。现在,哈加纳领导人既希望消灭伊尔贡,又想避免内战,避免成为英国刽子手的帮凶,感到左右为难。
    “恐怖主义者,疯子,骗子,法西斯分子,杀人犯,匪徒是1944年间对伊尔贡和莱希发表的许多讲话、文章和决议中经常使用的字眼”[①  引自S.卡茨,《烽火岁月》(伦敦,1968年),第83—84页。]。修正主义党对伊尔贡的责骂一点也不亚于犹太复国主义官方。除了恐怖主义本身外,犹太人协会也十分关心伊尔贡通过勒索和恐吓筹集资金的做法。强盗行为或军事集团的独裁似乎是这种活动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极大地威胁着民主代表制度。
    贝京虽然只不过是巴勒斯坦一个很小的少数派集团的领导人,他本人也才刚刚来到这里,他却毫不犹豫地想指挥那些一寸一寸地建立起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民。要评价贝京基本的政治观点,有必要考虑到这一事实:修正主义的意识形态使他不尊重定居者的建国业绩。对波兰的激进的年轻人来说,由建立国家激励起来的几百万移民的幻想,比老一辈定居者们在巴勒斯坦实际上取得的成就更加珍贵。由于纳粹开始的大屠杀在波兰犹太人心中产生的深深的绝望情绪,使贝京很容易把英国作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头号敌人。对于波兰的梦想家们来说,在英国保护下建立起来的民族家园的各种小组织都毫无用处,他们在绝望之中,只看到几百万人需要避难所,而英国人却在阻挡着进入巴勒斯坦的大门。贝京认为,只有经过战争,公众才能逐步认识到反对英国的战争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因此,他认为他有权否定大多数人的意见。
    三十年代由穆夫蒂[①  伊斯兰教法典说明官。——译者]领导的阿拉伯人叛乱为阿拉伯人民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贝京发动的起义在政治上的愚蠢毫不亚于阿拉伯人那次叛乱。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对贝京不合时宜的起义感到十分震惊,并担心犹太人有可能受到一个恐怖主义小集团的独裁统治,于1944年4月讨论制定阻止伊尔贡行动的措施。但也有很多人,尤其是在宗教党派和其它非社会主义党派中,反对对伊尔贡采取行动。本·古里安是最坚决地反对伊尔贡的人,他认为伊尔贡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致命缺陷(阿基里斯之踵),并且号召对伊尔贡采取军事行动。最后,他们决定开始进行反对伊尔贡的宣传,并对恐吓或勒索提供哈加纳保护。公众被要求孤立和摒弃他们所知道的伊尔贡成员。哈加纳虽然防止了勒索行为的扩散,但是却没有能够阻止对伊尔贡支持的增加。
    1944年5月至9月,伊尔贡针对英国警察机构采取的一系列大胆的新行动赢得了人们的赞赏,也再次促使犹太复国主义领导机构考虑采取更强硬的行动。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不仅受到由伊尔贡行动带来的政治危险的压力,而且也受到托管当局的最后通牒的压力,当局要求犹太人的官方机构配合犯罪调查部共同行动打击伊尔贡。犹太人协会内部几乎都不愿意为犯罪调查部充当奸细。但同时,他们也有一种消灭伊尔贡的迫切感,因为这时候, 1944年10月,在伦敦关于建立犹太旅的谈判正处于紧要关头。戈隆布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与伊尔贡达成协议,现在他从伦敦回到巴勒斯坦,也号召对破坏犹太复国主义外交的伊尔贡“疯狂的破坏行动”采取武力措施。他们决定,为了避免爆发内战,再作最后一次努力,说服伊尔贡。
    10月8日,哈加纳指挥部司令斯奈被派去与他在波兰就认识的贝京会面。两人之间进行了一次长谈[①  斯奈马上开始写作谈话记录。迪努尔主编的《哈加纳》第三卷和Y.斯卢茨基的《从斗争到战争》(特拉维夫,1972年).第三部分,第1887页至1893页全文转载了他的记录。几年之后,贝京也在他写的《起义》(耶路撒冷,1950年)中发表了他的记录,并以英文The Revolt发表(特拉维夫,无日期,?1951)。两次回忆不完全一致,但也并不互相冲突。]。斯奈指出,当选的领导人很清楚,对英国或者其它强大敌人开展军事斗争的时刻将会到来,但试图说服贝京,眼下实行这项战略的时机还没有到来。他声称,伊尔贡的行动对犹太复国主义利益已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并且强调人民不会允许一个持不同意见的少数派来控制他们的未来。贝京答复说,如果本·古里安能担任民族解放运动的领袖,并且成立一个犹太临时政府,他愿意服从本·古里安的领导。如果本·古里安不能在这一旗帜下进行领导,伊尔贡就不得不继续进行自己的战争,直到大多数人都起来参加这场战争。
    很明显,贝京唯一能够接受的就是把他的愿望作为结束恐怖活动的条件。贝京认为自己是一个预言家,在每个人都意识到只有他才正确之前,他必须作出受人诅咒的牺牲。贝京的政治见解简单、明了,也十分幼稚。每当犹太人协会或哈加纳采取了与伊尔贡路线一致的政策时,他就一再错误地认为他的观点取得了胜利,而不是认为他的观点到当时已变得合时宜了。当本·古里安在战争临近时采纳雅博廷斯基的国家主义思想时,并不是就承认雅博廷斯基是正确的(那时候,也就是1939年,雅博廷斯基并不认为欧洲会爆发战争)。二十年前曾经是错误的东西,在新的局势下有可能变成正确的。饱经风霜的领导人对巴勒斯坦的每一株犹太幼苗如何在令人窒息的三角冲突中开花结果了如指掌,他们看出了 1943年或1944年与1945年之间的巨大区别。另外,如果说本·古里安的许多同事过分精明或谨慎的话,本·古里安却不是这样。贝京的正直弥补了他在智慧上的缺陷。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在他们十年危机的后来四年里没有爆发内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贝京决心避免内战。
    犹太人协会决定向伊尔贡发出一份经民族委员会批准的最后通牒,警告说如果伊尔贡不停止恐怖活动,就要用武力消灭它。又一次作出了说服企图。10月31日,戈隆布与斯奈一起会见了贝京(贝京由他的一个助手兰金陪同)。与此同时,伊尔贡又遭到一次有力的打击。10月21日,当局将二百五十一名伊尔贡嫌疑分子驱逐到厄立特里亚。但同样又陷入了僵局。贝京拒绝屈服,戈隆布请他注意,巴勒斯坦犹太社团现在将对伊尔贡采取武力行动。
    犹太人协会不顾托管当局的明令限制,现在决定直接对伊尔贡采取行动,而不是与当局的犯罪调查部合作。1944年11月6日,两名莱希成员在开罗暗杀了英国的中东事务大臣莫因勋爵,他在任殖民大臣期间曾经对犹太复国主义事业表示过敌意,这样一来,犹太人协会的决定又被改变了。
    莫因是邱吉尔很亲密的私人朋友,这次暗杀使犹太复国主义付出了很大代价。邱吉尔马上宣布,他将重新考虑他毕生对犹太复国主义的友好态度。而刚好就在这时候,他正在向魏兹曼提出一个保证对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目标最有利的战后安排方案。在后来的一些年里,在犹太复国主义与伦敦政府进行斗争的高潮期间,邱吉尔一直刻意保持沉默。
    暗杀也震惊了广大公众,并表明大多数人坚信暗杀行动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精神和利益都是互相冲突的。人们现在感觉到,与反对派的斗争是一场捍卫犹太复国主义灵魂的战斗。取消犹太人对告密的禁忌(这在东欧是根深蒂固的),现在被认为是比藏匿暗杀者要轻一些的罪过。
    虽然暗杀莫因的是莱希,公众的狂怒却是针对着伊尔贡的(伊尔贡本身也谴责这次暗杀)。莱希在耶林-莫尔(他是一个比斯特恩更有政治头脑的异端分子)领导下,不像从前那样有行动能力了,在最强大时也只聚集了不足二百名武装人员,另外还有二百名支持者。他们与哈加纳发展了一些个人联系,斯特恩帮没有成为犹太人协会攻击的主要目标。他们之间有一种非正式谅解,斯特恩帮将停止活动,犹太人协会反恐怖活动的矛头将主要针对伊尔贡。    
    于是,犹太人协会号召公众拒绝向伊尔贡分子提供保护,坚决反对恐吓,并尽全力帮助英国当局镇压反对派。宗教领导人和其他一些人仍然反对与托管当局合作。所有党派都十分尊敬的激进派领袖Y.格吕恩鲍姆声明退出犹太人协会执委会,因为它拒绝从宣言中删除“为当局”的字眼。犹太人协会其实也是十分不情愿帮助当局犯罪调查部的。但社会主义领导人却比其他人都更坚定地支持这种办法。
    在1944年11月犹太工总第六次大会上,一个又一个发言人上台谴责伊尔贡,一篇又一篇讲话论证应当与托管当局合作。本·古里安总结了讨论,号召追捕已经知道的恐怖主义分子,并强调公众应当与托管当局合作,不要有任何不安。由原政党分裂重组的政党劳工联盟反对伊尔贡的情绪比谁都强,但他们也反对与英国人合作,认为托管当局可能开始只镇压伊尔贡,继而将镇压整个组织起来的犹太社团。虽然本·古里安获得了足够的支持,可以让犹太工总正式与当局合作,但实际上,在后来几个月中,可以看得出劳工联盟在开展反伊尔贡行动中的影响。因为这项计划的实施被交给了帕尔马赫成员,对于他们来说,劳工联盟的声音是至高无上的。
    考虑到在向当局通风报信这一问题上的良心敏感性,哈加纳决定避免强迫性义务,而是号召人们自愿参加。为此,成立了一支对付伊尔贡行动的特别部队,隶属哈加纳总参谋部而不是总指挥部。除了一百八十名帕尔马赫志愿人员组成的特别部队外,还有哈加纳情报部人员和已投入这项工作的其他二十名志愿人员。他们的任务被分成三项,由不同的部队分别承担:刺探侦察,保护(伊尔贡可能攻击的目标)和逮捕。侦察部队设法掌握了伊尔贡捐助者的名单。人们十分震惊地发现,在七百个个人和组织名单中,有很多人对伊尔贡的态度十分冷淡,他们是因为受到恐吓才捐款的。这份名单被交给警察,使他们能够保护被列入名单的那些人和组织。
    最敏感的行动是逮捕伊尔贡分子。特别部队绑架嫌疑分子,由侦察队确认他们的身分后,便把他们关押在哈加纳各基布兹的临时监狱中。伊尔贡分子在被哈加纳逮捕后在审讯时比被英国人逮捕后愿意合作,因此,哈加纳便能够深入到伊尔贡内部。只有负责人被捕后才直接交给英国人,但英国当局根据提供的情报,却逮捕大约三百人。除了贝京本人和一个助手外,当局抓获了整个伊尔贡的高级指挥系统。
    哈加纳发现,根本不可能将监禁的情况保持秘密,他们没有答应英国当局将所有的监禁人员转交给英国人的要求,而是很快释放了这些人员,让这些人继续接受哈加纳的监督。到1945年春为止,不流一滴血就完全使伊尔贡销声匿迹了。(人们所称的)“季节”就在一阵纷纷扰扰的忏悔中结束了。
    大拉比委员会强烈谴责绑架活动。中产阶级领导人指责这整个行动是一个消灭反对势力,谋求工人霸权的社会主义者的阴谋。哈加纳总参谋部以及总指挥部内的左派成员认为行动尚未完成,但是,犹太人协会却不顾他们的愿望,号召停止“季节”。
    到1945年5月欧洲战争结束的时候,很明显,打击伊尔贡的行动的成功是虚假的。贝京逃出了搜捕,又有许多年轻的狂热分子聚集到伊尔贡的旗帜下,弥补了因为逮捕而造成的损失。贝京坚信官方领导人很快就会采取伊尔贡的政策,要求他的追随者在受到哈加纳干预时保持克制。这样就避免了内战,而哈加纳却有了一种欺压弱小的形象。
    英国托管当局一点也不感激犹太人协会的合作。当局还抱怨反恐怖行动没有把莱希包括在内。当听说警察强迫伊尔贡被捕人员提供有关哈加纳的情况时,犹太人协会与英国的关系冷淡到了极点。战争结束后,人们曾经希望伦敦的工党上台会使《白皮书》政策发生变化,但是,任何变化都没有出现,这样,犹太复国主义者和英国的关系就陷入了双方公开敌对的局面。
    从犹太复国主义官方领导人的角度来看,在还未消灭伊尔贡之前就结束打击反对派组织的行动,是一个代价十分高昂的错误。到1945年春天,伊尔贡好像已没有多少残余力量了,但它却很快又恢复了实力。托管当局对官方犹太复国主义目标的敌意,使哈加纳退出了反对伊尔贡的斗争,正是这种敌意帮了伊尔贡的忙,增加了它的吸引力。伊尔贡只不过因为“季节”而变得更为隐蔽了,它的组织不仅没有被破坏,反而还加强了。
    在英国统治的最后三年中,英国当局似乎更关心的是逼迫官方的犹太人协会领导人,而不是消灭伊尔贡。对于英国政策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得到全世界各地支持的巴勒斯坦犹太人的军事力量。伊尔贡是一种令人厌烦的干扰,但如果下决心的话,是能够全部扫清的,但是,犹太人协会却是对英国在整个中东地位的一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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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统治的垮台

    由于战争在欧洲已结束,人们不能再把战争作为拖延援救犹太人的借口。战争结束时,纳粹大屠杀的规模和整个欧洲犹太人生命的毁灭已经众所周知了。集中营里只有十万犹太人幸存了下来,另外有二十万犹太人在欧洲各国流离失所,卷入了漫无目标的移民潮流之中。哈加纳的特工人员指导移民们前往地中海的港口,非法营救活动虽然仍在持续不断地进行着,但要求在巴勒斯坦寻找避难所的压力和呼声却日益增强。难民们在集中营里骇人听闻的境况,成了全世界犹太人关注的问题,并促使他们参加到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行动之中。难民们的苦难使犹太复国主义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感情力量。现在,世界公众舆论从各方面对伦敦政府施加的压力,现在已不是建立在浪漫的民族主义神话基础之上,而是出于紧迫的人道主义原因。
    但是,与此同时,在英国外交部眼中,《白皮书》已成了保证英国在中东地位的必不可少的关键手段。战争期间,英国已经制定好了以服从英国利益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为基础的控制中东的计:划。为了实施这一战略,1945年3月,由英国倡议,成立了以反对犹太复国主义为基础的阿拉伯军团。英国还清除了法国在叙利亚的影响,大有一副保持它对整个地区的政治主导地位的架式。
    由于工党在处于反对党地位时在巴勒斯坦问题上一直采取亲
 犹太复国主义的路线,1945年7月工党政府在伦敦上台时,犹太复国主义者曾经寄予很高的期望。但是,他们很快就明白,新政府将继续前任政府的政策,仍将采取反对犹太复国主义来发展与阿拉伯人友好关系的路线。英国大选后在伦敦召开的一次犹太复国主义会议提出警告说,如果英国不放弃《白皮书》政策,巴勒斯坦犹太人将拿起武器反抗英国的统治。在这次会议上,魏兹曼呼吁大家采取克制态度,通过外交手段恢复犹太复国主义与英国的联盟,但是未能成功。
    当看到新的工党政府不打算改变《白皮书》政策时,巴勒斯坦犹太领导人决定加快非法营救活动,使《白皮书》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很多移民在哈加纳保护下陆路从叙利亚突破边境线,从海上也躲过侦察带进了几百名移民。但这么做越来越困难,几个月后,基本上已不可能避开海岸巡逻队。结果是,巴勒斯坦那些拘留非法入境者的关押营地开始人满为患。1945年10月初,一支经过专门训练进行营救活动的帕尔马赫部队成功地从阿斯里特的关押营地解救出了大约二百名移民,趁黑夜把他们带到几个基布兹和海法,这次行动伤亡很少。
    哈加纳领导人现在开始觉得,向英国统治开战的时机已经到来。尽管有很多人仍认为只应当刺激一下英国托管当局,使它成为犹太复国主义较好的伙伴,但在欧洲犹太幸存者处于绝境的情况下,占上风的却是更激进的观点。哈加纳在结束对伊尔贡的“季节”之后不到一年,就与两个反对派组织结成了同盟。
    由于敌意才刚刚过去,哈加纳领导人要和伊尔贡谈判并非易,事。许多人,尤其是帕尔马赫内部的左翼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与伊尔贡达成协议,哈加纳应该自己进行反对托管政府的斗争,无需借助伊尔贡的帮助。但是,人们更强烈地感到,分裂主义行为将会危害军事政策的实施,因此必须通过协议结束这些行为。但是,伊尔
 贡当时的行动却对那些主张谈判的人不利。伊尔贡继续通过恐吓筹集军费,莱希则采取武装抢劫的手段,而且还袭击了一些设施,使在其中工作的犹太人也受到影响和威胁。1945年10月中旬,为了夺取武器伊尔贡,还袭击了一个犹太旅的军火库,抢走了二百多支步枪,结果使八名看守的犹太旅士兵被捕入狱。
    1945年10月底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组成了“希伯莱抵抗运动”。伊尔贡和莱希在所有的军事行动中接受哈加纳的指挥,但他们保持自己独立的身分和独立的政治权力。由于反对派不承认负责制订哈加纳最高政策的十八人委员会,于是又组成了一个新的政策制定委员会。这个机构被称为X委员会,其中包括了许多不太愿意与伊尔贡合作的人,这一现象妨碍了抵抗运动内部和谐关系的发展,也使哈加纳很难协调与反对派的行动,很难在各个组织中分配不同的任务。
    新统一起来的抵抗运动马上向全国各地的英国交通设施发动了攻击。总计有八百人的五十个帕尔马赫小分队在一百五十三个地点破坏铁路线,伊尔贡则被派去摧毁洛德的火车站和军事设施。莱希未经X委员会批准就采取了一次破坏海法炼油厂的尝试,但是没能成功。这些只是一系列事件中的第一批,它们证明协议的纪律还远远不够完善。另外,他们还弄沉了几艘海岸巡逻艇。在执行整个行动过程中,人员伤亡很少。
    1945年11月,英国外交大臣欧内斯特·贝文终于阐明了英国;政策。贝文宣布成立一个联合组成的英美调查委员会[①  十二人委员会由六个英国人和六个美国人组成,并且向两国政府汇报调查结果。其中三个成员曾发表了详细的调查记录,见参考书目。],以研究欧洲的难民问题和巴勒斯坦局势各方面的问题,并向两国政府提出建议。贝文想把美国拉进来一起承担对巴勒斯坦的直接责任,希望这样一来可以削弱犹太复国主义对美国政府施加压力的作用。在委员会的报告发表之前,将允许每个月一千五百名犹太移民进入巴勒斯坦。《白皮书》第三条曾设想将权力转移给一个独立的阿拉伯国家,贝文对此不置可否。现在看来,英国似乎想利用两个民族集团之间的冲突,作为继续保留英国统治的借口[ ①  从不同的意识形态立场批判英国统治的人认为,英国在整个托管期间有意实行一种“分而治之”的政策。这可能有些夸张。托管时期大部分阶段,都找不到能够证实这种推断的证据。]。
    战争期间大部分时间里,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关系相对比较安宁。阿拉伯人对实施移民和土地转让的限制十分满意,对战时高级专员哈罗德·麦克迈克尔的态度也十分满意。1944年由戈特勋爵继麦克迈克尔任高级专员。当《白皮书》的五年期限将要结束、而英国托管当局却没有为实施第三条作出任何准备时,阿拉伯人变得日益愤怒。但是,战前的那种三角冲突的模式实际上已不复存在了。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已受到削弱,而且,前穆夫蒂大战期间站到希特勒一边,这使他们除弱小之外,还背上了支持失败者的负担。相邻的阿拉伯国家在英国保护下重新获得了尊敬,一个接一个地加入了联合国组织,这样便能够恢复他们因为支持了轴心国而失去的政治地位。现在是阿拉伯联盟而不是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在操纵着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外交活动。尽管阿拉伯人的愤怒多少也加剧了巴勒斯坦的紧张关系,但现在却是反对托管政府的犹太人在进行着摆脱外国统治的解放斗争。
    英美调查委员会于1946年4月提出报告,一致建议立即将十万犹太难民从欧洲转移到巴勒斯坦。委员会内部未能就巴勒斯坦问题的长远解决取得一致意见,在这个问题上只提出了含糊的一般建议。但是,十二名成员都一致认为需要立即运送集中营的幸存者,这些幸存者在听证时说,不管有什么障碍,他们都决心要去巴勒斯坦。杜鲁门总统马上宣布欢迎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并且宣布支持移送十万犹太人。英国政府没想到会有一个全体一致同意的报告,因而大吃一惊,而贝文也曾公开许诺过,他会执行一致通过的任何建议。英国政府宣布,除非只有阿拉伯人和犹太人都交出武器、犹太人协会完全答应消灭恐怖主义活动,它才能实施这些建议(因为接到军方报告,实施这一计划需要更多的兵力)。这显然是一种外交词令,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哈加纳显然不会放弃武器,而且,即使哈加纳放弃武器,阿拉伯人也肯定不会。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对此发表声明,不交出武器,并答应说,如果英国人担心的是安全问题,那么,如果能让难民进入巴勒斯坦,犹太人将保证完全避免暴力行为。
    这样,英美调查委员会没有达到使美国和英国在解决巴勒斯坦问题上互相合作的目的。如果伦敦政府在美国帮助下(不顾阿拉伯人的反对)让十万犹太人进入了巴勒斯坦,那么,犹太国很可能根本就不会产生。犹太人协会的战斗性和恐怖运动的吸引力也毫无疑问会下降,另外,如果最紧迫的大屠杀幸存者能够得到避难所,犹太复国主义也会失去许多感情力量。由于英国拒绝执行这个报告,这就维持了哈加纳与伊尔贡的联盟关系,并且使犹太人协会第一次得出了必须推翻英国统治的结论。对任何曾经有疑问的人来说,到1946年夏天已经很清楚,不使用暴力是不可能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由于伦敦政府的迟疑不决,使冲突拖延的时间越长,极端派舆论的呼声就越高,最后的流血冲突的规模也就越大。
         1946年5月,英国承认外约旦的独立,并且承认它由“酋长国”上升为王国。耶路撒冷前穆夫蒂从巴黎的拘留所[①  他处于监管之下,而未被拘留,但不允许合法离开法国,因为有可能要求把他作为战犯而引渡出境。在巴勒斯坦,很多人怀疑英国帮助穆夫蒂逃离,以便对抗犹太复国主义激进派。另一种观点认为,是法国帮助他逃跑,为的是阻碍英国在中东的政策。]逃到埃及,重新恢复了对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积极领导。阿拉伯各国在叙利亚的布卢丹召开会议,并宣布说如果必要的话,他们将进行武力干涉,以防止在巴勒斯坦实行犹太复国主义方案。与此同时,英国在忙着重新讨论它1936年与埃及的条约,并开始考虑把巴勒斯坦作为它在中东的主要军事基地的替代地点。在英美调查委员会调查期间,抵抗运动要求暂时停火,伊尔贡有几次行动违反了停火。当发现英国政府不会采纳把十万犹太人运送到巴勒斯坦的建议时,抵抗运动领袖们决定采取最有力的行动。贝文曾经说过,要实行英美委员会的建议需要几个师的兵力。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现在决心证明,不执行委员会的建议,同样也要花上很多师的兵力。他们还想表明,巴勒斯坦不是英国军事基地的合适地点。
    1946年6月17日,帕尔马赫进行了一项计划周密的行动,要破坏十一座重要的公路和铁路桥,其中不少桥梁戒备森严。他们炸掉了十座桥梁,但在一次行动中,由于受到反击,牺牲了十四个人。同时,在一次袭击英国在海法湾的铁路系统的行动中,十一名莱希成员牺牲了生命。
    针对地下组织的多次武装行动,英国当局照旧用搜查、宵禁和逮捕等手段进行报复,而且总有些人员伤亡。“桥梁之夜”(哈加纳里这样称呼)之后,英国托管当局决定实施策划已久的行动,打击地下活动,破坏犹太领导组织。6月29日,一万七千名英国士兵参加了搜查武器、大批逮捕帕尔马赫队员和犹太人协会官员的行动。大约两千七百人被投入了为此设立的集中营。尽管斯奈逃脱了逮捕,本·古里安在国外执行任务,但是,犹太人协会的大部分高级领导人,包括摩西·夏里特,都被投入监狱。
    魏兹曼第一次直接干预巴勒斯坦领导人的具体事务,他以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主席的权力,命令斯奈宣布,到能够设法召开一次犹太人协会的会议来制订政策之前,暂停其它武装行动。魏兹曼认为,继续对托管当局采取武装行动等于是在对英国作战,这么做很可能会危及犹太复国主义的总体方案。魏兹曼威胁说,如果不满足他的愿望,他就要宣布辞职,于是,X委员会屈服了,斯奈勉强下令停止所有计划内的行动。斯奈是哈加纳指挥员中的好战派之一,他现在辞去了哈加纳总司令的职务,但仍然是指挥部成员(夏里特从监狱中任命泽夫·谢菲尔担任代理总司令)。斯奈在逃往巴黎去会见本·古里安和其他未遭逮捕的领导人之前,要求伊尔贡服从目前不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命令,但却是白费力气。
    尽管伊尔贡现在已不再关心人员伤亡问题,莱希在这一点上向来就无所顾忌,但是,到这时为止,英国人的伤亡人数相对仍比较少。但是,1946年7月22日形势发生了转变,伊尔贡不顾抵抗委员会官方要求克制的命令,炸掉作为英国行政和军事人员办公机构所在地的耶路撒冷大卫王饭店的一侧。差不多一百人被炸死,除了英国官员外,还包括犹太和阿拉伯雇员。这次行动原是伊尔贡和哈加纳一起策划的,但是,伊尔贡不仅无视暂时停止行动的命令,而且在实施行动时,也没有满足哈加纳要求在爆炸前将人员全部撤出办公室的条件①。
[①大卫王饭店暴行在哈加纳和伊尔贡之间引起了许多争论和反唇相讥。两个组织一同策划了这次行动,但哈加纳代理总司令斯奈宣称,伊尔贡没有服从哈加纳推迟袭击的命令,而且,也没有通知哈加纳就在不按事先同意的时间实施了计划。反过来,伊尔贡又认为哈加纳在大量伤亡会引起英国对犹太人的报复时,想逃避责任,把公众的责难推给伊尔贡。伊尔贡曾多次通过电话发出爆炸即将发生的警告。当时有谣言说,一个英国高级官员傲慢地决定对撤出办公室的警告不予理睬。迪努尔编,《哈加纳》,第三卷;斯卢茨基,《从斗争到战争》第二部分,第898--901页;贝京,《起义》,第212--230页。]
    剩下未被捕的领导人谴责这次行动,公众也十分愤怒,这倒帮助了那些主张采取更克制态度的人们。哈加纳与反对派之间脆弱的合作已经不可挽回地被破坏了,统一的抵抗运动实际上也已走到了尽头。但是,不管怎么说,到这时候,人们的反英情绪已经达到了顶点,犹太复国主义群众愤怒的矛头是指向托管当局,而不是伊尔贡。当局在监禁犹太人协会人员时,显然是希望扶植一个新的、更温和的领导机构来代表犹太人民。但实际上这一举措却为反对派赢得了更大的支持。
    由于托管当局企图彻底制止营救运动,在非法移民问题上的斗争更加尖锐了。营救运动当时还在将成千的难民带进巴勒斯坦。1946年7月底,载有将近三千名乘客的船只“哈加纳号”抵岸,随后又很快来了其它几条船,这一下把非法移民的斗争推向了高潮。托管当局宣布,所有没有合法入境签证的难民今后都将被送到塞浦路斯(当时在英国统治下)去监禁起来。大卫王饭店爆炸事件后,托管当局进行了一系列对非法移民和武器的搜查。现在,投入这一活动和实施宵禁、检查平民证件的兵力多达二万七千人。总的来说,由于看到紧张和愤怒的程度,英国士兵表现尚可,当然,失去控制的事件次数越来越多,有时候是受军官们的唆使。
    托管当局当然使犹太人十分恼怒,但它对犹太人作出的反应却比不上1936年到1938年间对阿拉伯人暴乱的镇压。矛盾的是,当英国人正在开始按照阿拉伯人的要求制定其政策时,却使用了全部军事力量来镇压阿拉伯人,而当他们全力以赴打击犹太复国主义政策时,他们却又在克制对犹太人的军事行动。一种几乎是无政府状态的气氛笼罩着巴勒斯坦,托管当局差不多失去了对局势的控制。伊尔贡在它与哈加纳的长时间合作中赢得了声望,继续吸引了更多的年轻人。联合抵抗运动解体后,伊尔贡的行动更加自由,到1946年秋,面对托管当局实施的最严厉的军事控制,伊尔贡的恐怖和破坏活动也达到了高潮。
    正当犹太复国主义官方领导人普遍感觉到应当采取更加克制的态度时,伦敦政府也开始寻求一种会得到美国支持的妥协方案。美国和英国的外交部门暂时走到了一起,提出了莫里森-格雷迪计划。这一方案提议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在一个由英国控制的联邦式的巴勒斯坦分省自治,在接受这项提议时,也就答应允许十万名集中营幸存者进入巴勒斯坦。虽然阿拉伯联盟的代表也来到伦敦与英国政府进行会谈,但事实证明,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都无法接受这项方案。在巴黎开会的犹太复国主义领袖们发表了一项呼吁,要求分治巴勒斯坦,以建立一个实际的犹太国家。1946年10月4日,杜鲁门总统在国会大选期间受到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压力,宣布否决国务院支持的莫里森-格雷迪方案,支持犹太复国主义的分治方案,这样,就使英国旨在寻求美国合作、以便取得一个符合英国帝国主义利益的解决办法的外交活动完全失败了。
    在巴勒斯坦,托管当局劝说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们宣布开除反对派组织,作为释放被捕官员的条件。11月5日,这些官员被释放,托管政府还宣布不再通缉本·古里安和斯奈。实际上,当局已承认它无法替换经选举产生的犹太复国主义领导集体。领导集团谴责了伊尔贡和莱希,号召孤立它们。但是,这一次却没有谈到要与托管当局合作搜捕他们。
    1946年12月,第二十二次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在巴塞尔举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已经发展到拥有二百万名成员,美国已经取代波兰成了成员最多的国家。春天,随着行动主义的上升,修正主义党已经重新回到了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由于这些变化,巴勒斯坦工人党正式失去了它的多数地位,暂时联合起来的、代表大多数美国犹太人的一般犹太复国主义者取得了正式多数。美国犹太领袖阿巴·希勒尔·西尔弗越过政党界限,与本·古里安一道共同采取行动主义路线,反对魏兹曼的温和路线。魏兹曼由于继续坚持与英国合作,没有被再次选为主席。本·古里安再次当选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并被任命为防务委员。舍尔托克(夏里特)负责与美国犹太领导人协调行动的外交事务。大会谴责了恐怖主义,但同时又明确表示,不管有没有分治,它的计划都是建立一个犹太国家。
    在驻开罗的前穆夫蒂的指挥下,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1946年间加强了他们的政治活动。这年年初,重新成立了阿拉伯最高委员会,但它仍未能克服长期以来的分裂状态。前穆夫蒂到达开罗后,建立了一个以他为主席的新的阿拉伯最高执行委员会。侯赛尼派重新控制了巴勒斯坦的民族主义运动,并加快了有组织的地下军事准备活动。但是,当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在战争期间完全无所作为时,犹太复国主义者却除了国际支持外,还发展起了强大的组织、经济和军事力量。而且,在战后几个月内,犹太人已组织和动员起来与英国统治开展斗争,使他们有一种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所缺乏的强大活力。阿拉伯联盟各国可能比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强大得多,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便将希望寄托在它们身上。
    1947年头几个月,巴勒斯坦的斗争方兴未艾。前穆夫蒂重新开始了他那些恐吓政治反对派的老一套活动,加剧了紧张局势,但是,与伊尔贡和莱希的恐怖活动产生的冲击相比,阿拉伯人内部的争斗和政治谋杀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英国当局采取了从重处罚抓获的恐怖分子的措施,并用绞刑处死了一批犯人。伊尔贡和莱希绑架了一些英国人质,以牙还牙地进行报复。由于经历了多年来最严寒的冬天,英国陷入了深重的经济危机。英国公众对卷入巴勒斯坦的斗争感到厌倦。到二月初,政府实际上已经放弃了解决问题的努力。贝文决定把整个事务交给联合国组织去解决。在巴勒斯坦,托管当局在得不到伦敦明确的政策指导的情况下,在这一年的剩下的时间里尽力支撑,企图保持一种有秩序的表面现象。
     五月份,伊尔贡进行了一次大胆的行动,攻入阿克监狱,释放了大约三十名伊尔贡和莱希被俘人员和大约二百名其他犯人。这次行动中,有九名伊尔贡战士被打死,后来还有三人被捕后被处死。这一类伤亡很大、政治意义不明确的行动,成了典型的伊尔贡行动。这些行动损害了当局的声望,但对政治平衡却没有什么影响作用。伊尔贡1947年的行动不像以前欧战期间那样严重地危及犹太复国主义的目标,但它们确实使犹太复国主义在国外失去了很多同情者。犹太复国主义的官方领导虽然受到恐怖主义活动的干扰,但在国外的宣传战中却十分在行,靠这种宣传战,他们与美国犹太人建立了强有力的联盟,并且掌握了操纵美国国内政治的手段。1947年夏,英国将“埃克索多斯1947年号”船上的四千多名难民遣送到他们起程的法国南部港口,而不是将他们送到塞浦路斯,这就给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在与英国的斗争中一次最好的宣传机会。除了几十名实在是十分虚弱的乘客外,难民们拒绝上岸,英国人便把他们从汉堡运回到了他们开始遭受苦难的地方,这样一来,英国人受到了国际舆论的谴责。整个过程持续了几个星期,使犹太复国主义者能够向世界舆论发出充满感情色彩的呼吁,将援救问题和建立国家的要求结合在一起。而在此同时,联合国组织已开始调查巴勒斯坦问题。

    分治及英国的撤离

    根据英国要求,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5月初召开特别会议,成立了一个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UNSCOP)[①  UNSCOP由十一个国家的代表组成:澳大利亚、加拿大、捷克斯洛伐克、危地马拉、印度、伊朗、荷兰、秘鲁、瑞典、乌拉圭和南斯拉夫。],负责就巴勒斯坦问题的各个方面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在讨论中,阿拉伯发言人明确表示,阿拉伯人认为他们没有必要接受任何违背巴勒斯坦阿拉伯主权这一原则的特别委员会建议,如果企图强行实施这种解决方案,战争将可能会接踵而至。英国代表也同样明确地表示,英国不会协助实施任何没有被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委员会六月中旬在耶路撒冷举行了最初的几次听证会,并在巴勒斯坦花了五周时间听取意见;之后又短期访问了黎巴嫩,听取阿拉伯国家发言人的意见;然后,他们去日内瓦考察巴勒斯坦问题与欧洲有关的方面,并准备委员会报告。
    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于八月底作出了结论。在一些基本的原则问题上,委员会取得了一致意见,但在作出具体建议时,却分成了一个多数派报告和一个少数派报告。委员会一致同意应当结束托管,建立一个独立的巴勒斯坦的观点,并且一致同意有必要保持巴勒斯坦的经济统一。多数派建议按照1937年皮尔委员会提出的地理模式,把巴勒斯坦分为一个犹太国和一个阿拉伯国,把耶路撒冷划为国际飞地,而由印度、伊朗和南斯拉夫代表构成的少数派则建议采取联邦的解决办法。 [①  澳大利亚由于服从英国而投了弃权票。]多数派报告设计了一种主要由英国承担的两年期限的联合国委托管理,在此期间将实现向独立过渡。而少数派报告却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向联邦国家的转变,耶路撒冷将成为联邦的两个成员国的共同首都。多数派报告设计的犹太国家,比少数派报告同意的联邦的犹太部分拥有的面积要大一些。
    阿拉伯发言人立即完全拒绝了这两项建议书。当时在日内瓦开会的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拒绝了少数派报告,但原则上欢迎多数派报告,同时,他们还表示在联合国大会作出决定之前将保留最后意见。社会主义左派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多数派的观点。持反对意见的工人党派一方面欢迎结束托管的建议,但一方面又呼吁联合国组织设立一个管理巴勒斯坦的临时国际机构,向双民族的解决方案发展。修正主义者也反对分治,声称整个国家都应当立即纳入犹太人主权管理之下。
    联合国大会准备于九月中旬开会,就巴勒斯坦的命运作出最后决定,于是,阿拉伯人和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外交活动都集中到了联合国组织的舞台上。在联合国大会开会之前,英国已经决定撤出巴勒斯坦,但还没有决定实施新政策的具体日程。1947年9月底,殖民大臣宣布英国接受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关于结束托管的建议,就此拉开了联合国内磋商巴勒斯坦问题的序幕。与此同时,英国代表一再明确表示,英国不会协助实施任何不为双方所接受的方案,比如说分治。在逐步移交权力的问题上也持同样的拒绝态度,英国既不愿与执行在分治基础上向独立过渡的任务的联合国托管机构合作,也不愿直接与继任政府的临时机构合作。
    由于美国国内犹太复国主义的政治压力,加上苏联决心加快英国在中东地位的垮台,美国和苏联支持分治的政策暂时趋于一致。犹太复国主义和阿拉伯的支持者的外交竞争集中在小国代表身上,尤其是拉美国家的代表。由于许多拉美国家依赖美国,优势在犹太复国主义者一方。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就此进行全体表决时,犹太复国主义游说势力充分利用了自己的优势,终于取得了赞成分治必要的三分之二多数。联合国大会决议采纳了特别2委员会多数派的报告方案,只是为了获得穆斯林国家的默许,稍作了一些有利于阿拉伯人的较小改动。
    以摩西·舍尔托克(夏里特)为首的非常能干的犹太复国主义职业外交队伍,在纽约得到了魏兹曼的个人帮助,并得到美国一些有影响的同情者的帮助,终于使他们的努力获得成功。从魏兹曼争取到《贝尔福宣言》算起,三十年过去了,在这三十年中,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作为一支政治力量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同时,欧洲的大屠杀大大增加了人们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支持,尤其是在美国得到许多人的支持。
    不可否认,在以色列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过程中,联合国组织的干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同时,取得这种干预的犹太复国主义外交活动也十分重要。然而,人们却可以很有力地宣称,犹太定居者在巴勒斯坦造成的既成事实,为外交成功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本·古里安在《贝尔福宣言》发表的时候说,在巴勒斯坦能干些什么,将是决定犹太复国主义前途的关键因素,现在,他也同样可以令人信服地宣称,除非并且只有将巴勒斯坦犹太人全面动员起来使联合国决议付诸实施,否则这个决议只不过是一纸空文。三十年前,本·古里安很难使他的同事们相信,犹太复国主义的特许状只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斗争的起点而不是终结,现在,他同样也很难使他的同事们相信,要紧急全面动员一切力量,准备进行一场大规模战争。巴勒斯坦犹太人以盛大的庆祝和狂欢迎接分治决议的喜讯。美国和苏联都能够同意的、各国在纽约作出的这一决定,是一个保证独立的最重要的国际特许状。现在,两个最大的大帝国都致力于巴勒斯坦的分治,只有英国人和弱小分裂的阿拉伯人是唯一的障碍,只要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具有实现其目标的意志、领导和组织,就能够成功地实现半个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犹太复国主义的斗争目标。
    犹太复国主义者并不认为英国真正愿意撤出巴勒斯坦,因此,他们在外交上把英国的影响作为实施分治方案的最大障碍。目前,英国在巴勒斯坦的存在便被视为实现分治的主要障碍。对英国撤离的怀疑和观望,直到1948年5月英国撤离前夕还仍然存在。很可能英国在把问题提交给联合国时,仍然还希望联合国会
 把让英国继续进行托管作为唯一可行的和平解决方案。但是,到联合国大会作出决定时,英国可能也得出了它必须完全撤离的结论。英国国内的公众舆论受到没有任何政治利益补偿的不断的恐怖活动和人员伤亡的影响,理所当然地希望全面撤离。12月18日,英国政府宣布了撤离的正式决定,并且很快明确表示,英国终止其责任的日期是1948年5月14日。英国在巴勒斯坦的作用现在变成了尽量使估计要发生的战争的后果有利于阿拉伯人,而且,毫无疑问,英国政府及其顾问人员对形势的估计是,阿拉伯各国将会很快就用军事手段摧毁犹太复国主义国家。英国托管当局对巴勒斯坦日趋混乱的局势置之不理。它甚至连在它的正式法令下出现的混乱也不关心了,只是在可以让阿拉伯人得到一些好处的时候才偶尔干预一下。战争实际上在11月底就已经开始了,阿拉伯人逃离巴勒斯坦的事件早在此时也已开始了。当时已经十分明显,当地的阿拉伯人既不想为反对分治而战,也不想为争取主权而战。问题取决于周围的阿拉伯国家,即使穆夫蒂也发现他既不能掌握巴勒斯坦局势的主动权,也无法取得对巴勒斯坦局势的政治控制。

    宣告独立

    1947年11月29日的联合国分治决议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巴勒斯坦由托管统治向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主权过渡的组织安排,同时也规定了新国家取得独立时必须达到的宪法要求。英国政府由于反对分治方案,拒绝在实施有计划的权力移交时予以合作,由于不采取行动,便使犹太人能主动为他们自己的独立作出准备。因此,犹太领导人便单方面设立了尽可能与联合国计划相一致的准政府机构。
     1947年11月,当英国托管机构开始萎缩时,巴勒斯坦犹太人民族委员会(Va’ad Leumi)执委会和犹太人协会巴勒斯坦执委会为了减少职能和责任的重叠,组成了一个联合的紧急状态委员会 (Va’adat Hamazav),并有一个小型的执行机构,以负责组织军事动员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同时,他们也开始讨论在英国撤离之前就行使主权的计划。
    由于本·古里安的个人领导无处不在,而且越来越强有力,实际上,准政府各机构之间由于责任分散和重叠所造成的混乱大大减少。到1948年4月中旬,正是由于他的坚决态度和说服力量,对军事力量和所有犹太决策机构的正式控制权不再属于来源于国外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而是交给了只对巴勒斯坦犹太人负责的巴勒斯坦机构。1948年3月1日,民族委员会决定用一个基础更广泛的权力机构来代替紧急状态委员会,它包括了迄今为止从未正式参加过准政府的修正主义和共产主义领导人,地位相当于一个将根据分治方案继承民族管理权力的试验性临时政府。经过政党之间密切的讨论和协商,基本上消除了反对意见,所有政治权力都属于一个三十七人组成的人民委员会(Mo’etzet Ha’am),从中又选拔出十三人组成一个执行机构——人民行政委员会(Min helet Ha’am)。4月初,犹太复国主义大会批准巴勒斯坦领导人的提议,宣布放弃它规定的管辖权力,正式指定人民委员会和人民行政委员会作为托管一结束就将建立的犹太国家的临时政府。
    经过党派之间的协商,人民委员会的构成与巴勒斯坦各不同党派估计的政治实力大体一致。本·古里安的巴勒斯坦工人党得到十个席位,与它在中央的盟友一起,足以构成一个能够对付来自左派和右派批评的多数。虽然排除了激进的伊尔贡领导成员,修正主义派还是得到了三个席位。十三人组成的执行机构包括四名工人党成员,而没有一个修正主义者。参与核心委员会的本·古里安的工人党亲信有埃利泽尔·卡普兰[ ①  卡普兰(1891一1952)长期以来担任犹太人协会的财务负责人,并且是巴勒斯坦工人党最主要的经济发言人。],大卫·雷梅茨[②  雷梅茨(1886—1951),当本·古里安进入国家舞台的中心时,雷梅茨继他之后任犹太工总主席。他还曾经担任过民族委员会主席。]和摩西·舍尔托克(夏里特)。除了安全、防务和军事事务外,他们几人差不多构成了在所有事务上的国家领导核心,而本·古里安自己则将他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安全和军事方面。
    从联合国通过分治方案开始,到托管终止时的几个月间,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对英国一撤离就马上宣布独立是否明智感到举棋不定。许多人觉得,最好应当考虑联合国内讨论的与阿拉伯人达成停战的可能性,这就包括要推迟宣布行使主权,在国际托管之下建立一个过渡性政权等。而另外一些人担心这样会永远失去取得独立的机会。直到英国撤离前夕,争论仍十分激烈,不同意见势均力敌,这对于准备一个向独立政府顺利过渡的机构是一个很大的障碍。但无论如何,都必须成立这样一个机构来保护犹太人的生命,并填补英国统治急速解体后留下的权力真空。英国拒绝配合实施分治,托管当局也未能维持和平和秩序,这无疑加快了犹太人内部赞成立即独立意见的形成。犹太复国主义领导集团内部的意见逐渐倒向本·古里安主张宣布成立犹太国的观点,这样,3月初,在公众意见基本上完全一致的基础上,犹太复国主义领导集团就能够实施这一政策。
    4月中旬,十三人委员会(公众一般这样称呼人民行政委员会)第一次开会,讨论了建立临时政府的所有细节问题,并讨论了宣告犹太国家独立的宣言的措辞。5月12日,十三人委员会克服了一切犹豫不决的思想,决定宣布犹太国家的独立,自5月14日零时起生效,这是英国正式放弃权力的规定时刻。十三人委员会鉴于新国家的边界显然很可能将取决于军事斗争的结果,便由当时在场的多数(五票对四票)决定在措辞中不明确规定边界,之后,十三人委员会指定由一个五人委员会起草独立宣言。宣言的措辞又成了一个争论激烈的问题,争论一直持续到5月14日星期五凌晨安息日即将开始前的最后一刻。最难取得一致意见的措辞是如何准确地表述祈求神的庇护。参加起草委员会的世俗主义代表希望避免所有这一类词语,而宗教代表却要求着重表达对“永恒的上帝和救世主”的官方信仰。本·古里安不失时机经过让步达成了协议,保留了起草委员会最初提出的表示信仰“永恒的上帝”的说法。
    5月14日下午,人民委员会在特拉维夫聚集,发表了《独立宣言》[①  这份文件的正式名称是《建立以色列国文卷》。],由本·古里安代表委员会口头宣读。宣言简单陈述了犹太复国主义关于犹太历史的理论和关于以色列国合法性的基础,宣告成立“巴勒斯坦的犹太国——以色列国”,并且还宣布,在产生一部宪法之前,人民委员会将行使临时国家议会的职能,其十三人的执行机构将作为临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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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创建中的民族国家(1947—1967年)

    人们珍视历史的足迹而不是前进的方向。
      J.B.阿古斯

 第十一章  战争、休战和移民(1947—1951年)

    领袖本·古里安——独立战争——停战与边界——大规模移民

    领袖本·古里安    

    正如贝尔福宣言是魏兹曼的个人纪念碑一样,以色列宣布独立也是本·古里安个人英雄历程的辉煌顶点。虽然强调某个天才人物在历史上的决定性作用是不恰当的,但研究以色列历史却迫使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毁是誉,本·古里安将被后人铭记为以色列国家当之无愧的创始人、这个国家赖以存在的柱石以及它的象征。
    在他的政治生涯中,他周围始终有许多强有力的人物,然而,在那些重要的历史关头,他却能够起来领导他们。他对各种事件发展方向的敏锐感觉,和对潜藏于环境中的种种机会的判断始终超过他的同僚们。他也表现出决策的果断。为了使自己的看法成为现实,这种果断是十分必要的。往往由于过分拘泥于细节,他周围的同僚们总是非常优柔寡断,而且只要诸事缓慢进行,他们这种优柔寡断的性格就一直处于支配地位。然而,当瞬息万变的事件使这种性格变得一钱不值时,本·古里安的果敢和决断,他简单明了的做法就能使他战胜他的反对派。在他的右边,恐怖主义者表现出极大的胆量,但却缺乏政治远见;而在他的左边,理想主义的思想却又太容易陷入抽象概念的迷宫。只有阿哈德·哈阿姆和马格内斯—布伯-青年卫士圈子中的坚定分子才对作为一种历史力量的犹太复国主义有着同样深刻的理解,但本·古里安却能用在不时的辩论中否认他们超然性的方法,轻而易举地将他们贬低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学术范畴。只有雅博廷斯基才更加深刻地表达了民族精神,但是,本·古里安从本质上接受了他的政治策略,这样就使雅博廷斯基也不再可能成为巴勒斯坦的另一个领导中心。由于他的见解高出于那些与他观点一致的同僚,他能够指挥着他们和人民在复杂的政治和军事格局中争取独立,而实际上,他们中能够懂得独立的意义,特别是它的终极意义的人并不多。
    本·古里安具有远见卓识,懂得在人民政治上无知的情况下把选择强加给他们,并激发起他们的热情,这些使得他和他的人民之间有了一定的距离。对于国外的犹太人和犹太复国主义者们来说,他是个陌生人,即使对于后来的以色列人来说,他也是一个空幻的而非实际存在的人物。在他的同时代人中,他是第一个既非典型犹太人,又非犹太复国主义者,甚至不是早期拓荒者的人物,在这些人为一些日常琐事疲于奔命、对未来充满幻想的时候,他却已能够触及未来并且寻找通向未来的道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一步一步地离开了那些停留于过去目标的人,并且在每一个新的阶段争取到新的支持者。从乡村到犹太工总,从巴勒斯坦工人党到犹太人协会和英国权力机构的外交舞台,从这个外交舞台到全世界犹太复国主义者以及到他希望一个独立的新国家能得到其承认的外国力量,最后,他掌握了军事领导权。
    本·古里安能够理解二十世纪世俗的强权政治和建立—个新国家的历史时机,但是,他缺乏像魏兹曼和夏里特那样对外国文化的了解。他把握了这些国家的力量的根源却并未被其文化所吸引,除了英国例外,对英国他有些潜在的好感,在他看来,牛津是英国的典型,他一刻也不可能像他四海为家的同时代人那样被外国所同化。他狂热的信念的主要方面是他的地方主义思想。除了其宏观的政治潜力外,美国对他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谜。他了解外部世界的唯一根源是他曾涉足过的希腊哲学和佛学。苏联这个庞然大物是他的仇恨所在,同时这种仇恨又混杂着对它力量的敬畏。对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古老根源的追溯,使本·古里安得以将它置于一种超然于当代的犹太传统和经历的千年远景之中。他使犹太历史发生了激烈的转变,从而使得犹太复国主义的需要适合于现代世界历史的发展。
    他更喜欢与某些特别挑选出来的年轻人合作,这些年轻人往往是他同辈人的下一代。因此,与他的同辈人相反,他对未来表现出更多的关切。他的同辈人指的是当初经历过奥斯曼时代及奥斯曼时代之后历史的那批人。本·古里安能够很快对人作出评价并使用他们,而像他经常所做的一样,一旦他发现用之不当,他也会马上弃之不惜。他决不以个人的偏爱来酬劳别人。他并不长于评判别人,不过他却能够发动他们。在选择他的部属时,他不能够凭直觉马上了解他们的素质和才能。但他却能始终认识到他们是人民的将军,并且能密切注视着他们的行动,随时罢黜不称职的人。在评价他们的潜力时,他不依赖于对他们性格的了解,而是依靠对他们的背景情况的了解。他善于报复,器量狭小,他从来没有原谅或者是忘记私仇,在捕捉他的猎物时表现出极度的残忍。他看上去似乎因为他的民主素质而没有意识到那些可怜的下属们受到的伤害:用一种恭维的方法,将他最卑微的对手置于与他同等的地位,他总是在他们窘迫至极的痛苦中仍保持着对他们的尊敬。
    他最大的盲点是一个故意带上的眼罩——阿拉伯人。他比任何一个同僚都更了解阿拉伯人的危险,对阿拉伯人在与犹太复国主义冲突中的命运,这些同僚表现出更多的同情。偶尔,他也表现出对他们的虚弱的同情,并且总是对他们的人道表示尊敬。比起某些声称更多地是对阿拉伯人的公正问题而深感悲哀的人来说,他这样做得到了更为真实的共鸣。只有青年卫士和团结协会圈子的人能够声称对阿拉伯人的苦难有同样真正的了解,对此本·古里安也很清楚。他在巴勒斯坦工人党内的同僚们已经承认了同样的强权政治以及他的领导地位,因此很容易管束和驯化。由于深知这一点,本·古里安全力专注于解决犹太人间题,而任凭阿拉伯人处理他们自己的事情。至于马格内斯和布伯等人,他采取了种种手段,包括嘲弄讥讽,以防止他们的基本原则变为运动的纲领。他将他们置之一旁,选择了战争,因为他深深了解战争对于犹太复国主义事业和以色列社会性质的意义。他相信,只有通过战争,犹太复国主义才能结出成果;他也很清楚,这将决定新国家的特点和将来后辈们生存的条件,于是他选择了军事解决的手段。虽然他并不热衷于所涉及的一切,他却赞赏它们这种自我实现和一往无前的禀性,以及它们可以释放出来的创造力。

    独立战争

    1946年12月的犹太复国主义大会任命本·古里安为防务委员。这个职务使他能够在军事行动方面采取主动,并在他的指挥下集合各种军事组织的不同力量。在他六十岁并处于他的权力顶峰时,在他早已熟悉了的政治任务中,现在又增加了一项新的责任:指导巴勒斯坦犹太人的军事战略。
    本·古里安没有能够说服他的同僚们接受他关于即将来临的挑战的见解。虽然他的同僚们将国际舞台视为决定犹太国前途的主要战场,本·古里安和他的在哈加纳中的智囊们却认识到了准备与邻近的阿拉伯国家军队作战的必要性。1947年初,当苏联和美国对巴勒斯坦的看法明显趋于一致时,犹太复国运动领袖们倾向于认为英国和阿拉伯人除了接受既成事实,别无选择。但本·古里安却有不同的看法,虽然他也认为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将无力反抗分治,却预见到了邻近的阿拉伯国家将会以武力入侵,同时,还有必要防备英国为阿拉伯人的胜利创造条件。
    哈加纳的指挥官们同意本·古里安的政治估计,但他们却难以估价它对于军事策划和组织的意义。他们的军事构想是建立于抵抗对犹太人定居点的准军事袭击的防卫原则之上的。尽管帕尔马赫已使哈加纳熟悉了机动部队的功能,但这种经验却多多少少仍局限于以连为单位针对有限的非军事目标的行动。这与一支能够在战场上摧毁敌人力量的现代化军队的概念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本·古里安下定决心要将地下武装力量从组织上和心态上都改变为一支拥有重武器装备,以旅甚至是师为单位组织起来的现代化军队。就像那些政治领导人一样,他的军事僚属们也没有认识到,哈加纳也竟然会用得上重型武器。
    早在1945年夏天,当欧洲主要国家的军队渐渐解盔卸甲的时候,本·古里安便留心注意获得武器的机会。他在巴黎设立了一个机构,秘密搜罗大炮、坦克和飞机。由于他的坚持(忤逆了他们的更好判断),犹太人协会为此提供了大约三百万美元。总的来说,这一活动是成功的,困难主要不是来自经济拮据,而是来自英国在欧洲及在进入巴勒斯坦渠道方面的警觉。法国和捷克斯洛伐克是主要的武器来源。在英国撤出巴勒斯坦之前,大部分装备都被秘密储藏于欧洲。
    1947年春天,本·古里安以个人身分认真视察了全国之后他得出结论,哈加纳未能充分利用那些在欧洲战争中参加了英国军队的几千士兵所积累的军事知识和经验。他认为哈加纳本身缺乏作为现代军队基础的内在素质。正因为如此,发动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动员巴勒斯坦犹太人,用他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来感召人民,就显得十分必要。直到11月底联合国组织通过分治方案引起第一次阿拉伯武力反应之前,他的努力一直收效甚微。
    在1948年1月的巴勒斯坦工人党的一次会议上,本·古里安发表了一次讲话,他的态度表明,即使在这么紧迫的时候他感到还得设法战胜他的同事们的自满情绪:
    同志们翻来复去地谈论的那些重要的和了不起的问题,
    我自己有时也曾谈论过,但如今我对它们已不再看重,我也不
    再认为它们有什么重要性。刚才我听见某人在谈及“国家”,
    在我看来,似乎我已经忘记了这个词的意义。我听见他说以
    色列的智慧就是拯救的智慧,这些词对我也毫无意义,因为我
    认为,以色列现在的智慧是战争的智慧,是战争而非其它,唯
    一只有战争。没有战争的智慧,“国家”这个字眼和“拯救”这
    个字眼均是空洞无物的。……我们面前的八个月与我们所知
    道的任何其它一年的八个月不一样,大概与过去的八年或八
    十年也不一样。而且我还要毫不犹豫地说,与已经逝去的或
    将要到来的八百年也不一样。……因为,有一种清楚的感觉,
    在我们面前的七八个月,在我们已经进入了的这段时间中,浓
    缩了整个犹太历史:它延续了三千多年,而且还将决定未来的
    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犹太历史。因此,我不能够也不希望顾
    及这七八个月之外的事情,因为在我看来,它们将决定一切。
    在这几个月中将决定战争的胜负,现在,对我来说,除了战争
    以外别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①  本·古里安,《从憧憬国家到独立战争》,见以色列国防军,《独立战争史》(特拉维夫,1959),第43页。]
    1947年11月底,当战争的第一阶段开始时,哈加纳组织包括全国各个定居点和城市中的大约四万五千名男女。其中约三千人组成了经过高级训练的帕尔马赫,帕尔马赫中的三分之二已经动员起来,剩下的作为后备力量。近一万人按陆军建制,而其它大约三万两千人则按固定的定居点组织建构。除了哈加纳以外,还有大约三千名伊尔贡成员(莱希有几百人),这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受过作战训练。当时,由于缺乏步兵武器,从而降低了哈加纳部队的战斗力 [ ①  不可能精确估计哈加纳的武器装备。有些资料想证明,哈加纳自己的统计总体上是有些低估。但这些资料事实上也表明,现有武器不足以装备现有人力,见哈立迪编,《从栖身到征服》(贝鲁特,1971年),第861--866页。]。
    11月开始了战斗动员,到次年春天已经全面动员了备战人员。五月中旬国家宣告成立时,哈加纳能够输送大约三万人上战场,此外,还有稍稍超过这个数目的人员负责防卫他们自己的定居点。到此为止,在欧洲购买的许多轻武器和弹药已经运抵以色列,有些重武器也已避开了英国人的堵截运了进来。虽然动员是自愿性的,但社会压力却十分强大,实际上等于强制征兵。同时,还有几千人在塞浦路斯的拘留所和在欧洲的难民中心在哈加纳指导下接受训练。几百名在欧战中经过很好训练、富有经验的国外的志愿人员补充了军官和技术人员队伍。哈加纳胜过正规军的一些优点大大地弥补了它作为战斗力量的一些不足之处。它的自愿原则和民主风气使得它在战争中坚韧顽强而又机动灵活,它与其保护下的地方居民的密切关系也使得它具有顽强防守的精神。当然,另一方面,在战争的头几个星期,当英国军队仍保持着对一些方面的控制时,它的地下性质妨碍了它的训练和活动。
    阿拉伯国家为英国撤出后入侵以色列作好了准备。到那时为止,英国的七万七千名士兵和几千名武装警察还正式控制着这个国家。尽管他们在理论上是中立的,但是,毫无疑问,英国的政策是帮助阿拉伯人,尤其是帮助外约旦的阿卜杜拉取得战略优势。由英国人指挥和训练的阿拉伯军团拥有超过四千人的兵力,是阿拉伯世界中装备最精良的部队。在英国行政机构仍还在巴勒斯坦时,英国允许阿拉伯军团接管巴勒斯坦的阿拉伯地区,并允许它向耶路撒冷及其周围的犹太人阵地推进。一支从叙利亚召集的志愿军(阿拉伯解放军),包括非正规军在内,有五至七千人,英国人对他们的渗透也故作视而不见。这些合在一起的阿拉伯武装力量,加上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自己的武装力量,并不是哈加纳的对手。在巴勒斯坦几乎所有地区,当地阿拉伯人均占有制高点,拥有地形优势。阿拉伯人有许多轻武器,但是却没有具有军事价值的组织。在城市中出现了足以与哈加纳匹敌的半军事组织。而在农村,就像三十年代阿拉伯人起义时一样,军事组织仍然是建立在以地方头面人物为核心的小股力量的基础上。总而言之,阿拉伯人并没有表现出强烈反对分治的倾向,也没有对联合国分治决议精心炮制的主权诱惑表现出什么热情。
    最初,哈加纳的指挥人员为犹太定居点和犹太人集中的地区制定了一些静态的防守方案。阿拉伯人的袭击受到了激烈的反击,但是,为了避免与英国军队直接冲突,人们认为最好还是避免战略性运动。本·古里安对这种军事策略并不满意,几个星期之后,当对犹太人威胁的形势变得日趋明显时,哈加纳指挥部不需劝说就改变了它的战略。1947年12月初,全国各地都爆发了暴力活动。尽管阿拉伯人对犹太人定居点的直接袭击遭到严重损失,阿拉伯人在城市和道路上的破坏和恐怖活动却造成了严重的伤亡。到3月底,经过四个月的停停打打,犹太人被杀近一千人。对犹太人的主要威胁是,阿拉伯人能够从制高点进行伏击和破坏活动,袭击重要的交通线。耶路撒冷与其它地区的联系被切断,处于严密的包围之中。阿拉伯军队逼近了耶路撒冷南边的埃特塞恩犹太定居区和周围的犹地亚山区,收紧了对耶路撒冷城的包围圈。
     考虑到英国撤退后阿拉伯人的进攻,很明显,如果哈加纳不能控制联系各犹太城市和定居点之间纤细的交通线,未来的犹太国家就将分崩离析。如果要是阿拉伯人接受了分治,能保持和平状态,分治方案分给犹太国的地区是能够生存下去的。但是,面对攻击,预定的犹太国处于无法从内部实施防御的地形中。因此,在本·古里安的力促之下,哈加纳总指挥部制定了一个详细的防御计划(D计划),准备占领某些重要阵地,以便在面对几条战线的进攻时实施战略性的防御。3月初这个计划就已经制订完毕,准备一俟英国军队撤出就开始实施。它计划占领所有混居人口城市,阿拉伯人对居民的袭击就将造成很大伤亡。对这些城市及其它一些处于未来的犹太国版图内的阿拉伯人定居点将实行军管,同时,只要犹太人的防御需要,还将控制住计划要占领的分配给阿拉伯国家的领土内的前沿阵地。
    随着耶路撒冷局势的不断恶化,其它地区的死伤人数的不断增加,本·古里安要求立即发动反攻,不管英国人会如何反应。在头四个月的战事中,阿拉伯人明显取得了成功,致使联合国组织中出现了要求撤销分治建议的动向,因而,从政治上看,迫切需要犹太人证明自己防御拟议中的新国家边界的军事能力。由于耶路撒冷食物和水的供应消耗殆尽,解除包围是哈加纳战略攻势的首要目标。4月初,经过山间的激烈战斗,哈加纳打通了一条通路,向城中输送了三次物资供应。4月10日,伊尔贡袭击了靠近耶路撒冷的代尔·雅辛村,任意屠杀了约二百五十名当地居民。 [①  伊尔贡发言人一再否认代尔·雅辛行动是一场大屠杀,把它描述成一次血案诽谤。尽管以色列外交部在其国外宣传中(很自然地)淡化这次暴行,如果不是给罪人们开脱罪责的话。但是,在以色列读者看来,哈加纳半官方的历史在对此事的评判上是相当含混的:迪努尔(编),《哈加纳》,三;斯卢茨基,《从斗争到战争》,第三部分,第 1546—8页。]这次行动是伊尔贡与莱希一起行动的,并且,尽管它刚与哈加纳达成了一个合作的协议,但这次行动却没有得到哈加纳的完全赞成。两天之后,阿拉伯人进行了报复,他们伏击了一个犹太人往城市中运送医疗供应的车队,打死了七十七名医生、护士和学生。双方对这类暴行都已经习以为常。
    4月间和5月初,哈加纳控制了太巴列、海法、萨费德和雅法,其中,前三个城市是在划定的犹太国地域内的混居人口城市。在战争的头四个月中,只要哈加纳将其行动限于地方防御,不管多么积极,阿拉伯人却始终占有优势。虽然他们在人员和武器装备上远不如犹太人。在战争的第二个阶段,从4月初至5月中旬,哈加纳转入进攻后,尽管武器短缺,却在战场上表现出了人员和战斗力的压倒优势。在战略进攻阶段的六周中,犹太人损失的人数超过一千二百人,有五十人被打死。
    在战争的头两个阶段中发生了的更具有政治影响的事件是,大约三十万阿拉伯人逃离了他们处于犹太人控制地区中的家园。[①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来自联合国组织分治方案指定的以色列边界以外。]阿拉伯人的外逃开始于1947年12月和1948年1月,在混乱开始出现时,大约三万稍富裕些的人离开了那里。到1948年早春,在所有哈加纳占领的地区,恐慌在阿拉伯人中蔓延。随后哈加纳每占领一个混居人口城市,阿拉伯人就全部逃亡。一部分原因也是由于阿拉伯新闻媒介进行的恐怖宣传(目的大约是为了动员),这类夸张性宣传在代尔·雅辛暴行后又进一步升级。另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阿拉伯人内部的混乱和缺乏领导。在战争的这一阶段,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领袖们担心联合国内出现不利的政治趋向,急于想反驳普遍认为阿拉伯人不愿意分治后与犹太人和平共处的观点,因此,他们极力说服阿拉伯人留在他们的家乡。但面对蔓延的恐慌,这些努力却并未奏效。这种非军事的努力在海法尤其活跃,但却被出现在街头的哈加纳成员所引起的战争心理所抵销。许多逃亡的阿拉伯人不是逃往叙利亚或黎巴嫩,而是逃往巴勒斯坦的其它地区,因为他们相信,他们只是短暂地离开家乡,不久他们的邻国的军队将会开进来,消除犹太复国主义对他们生活方式的威胁。[①从那时以后,以色列一直认为,阿拉伯人逃亡是因为阿拉伯领导人命令他们的人民离开家园,为即将到来的阿拉伯军队让路。但是,这却不是十分可信的说法,而且从来没有令人可信的证据。厄斯金·奇尔德斯在《观察家》上发表的《另一次大逃亡》 (London,1961年5月12日),以及由此引起的信件来往,总结了对这次逃亡的各种不同解释。关于是否有阿拉伯电台广播命令撤离之事是否实际上发生过还没有定论,但是,英国在这个地区的广播监听确实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广播命令,它却监听到了相反意义的广播。只是到了1948年1月底,监听人员才第一次认为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逃亡值得注意。英国广播公司监听部,《世界广播摘要》(Reading,1947—9),第1—99号,36,第52页。在战争早期阶段,哈加纳关心的是限制逃亡,因为2月18日,哈加纳阿语广播转播了埃及新闻界的一篇文章,把离开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说成是懦夫。39,第67页。美国监听人员监听到,一家大马士革广播台于1948年4月4日转播了阿拉伯最高委员会公报,号召所有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雇员坚守岗位(文中提及的好像是指政府雇员)。45,第64页. 4月24日,美国监听人员记录了一则黎巴嫩广播,宣布该国有来自巴勒斯坦的两万三干名老人、妇女和儿童难民,“能够战斗的青年人则听从阿拉伯当局的要求回到了巴勒斯坦”。48,第60页。]
    当建国前的战争告一段落,犹太国家保持完整时,含糊不定的犹太复国主义政策发生了变化。犹太复国主义者没有预见到阿拉伯人的逃亡,但逃亡的出现却激起了他们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愿望。现在在阿拉伯入侵后战争的扩张阶段,哈加纳鼓励有时是组织阿拉伯人离开被以色列控制的领土,一般的手段是促使,有时候是强迫。到1949年1月战争结束时,总计约七十万阿拉伯人成为在邻国的难民。[②难民人数显而易见是冲突各方争议的许多问题之一。根据与事实相去不甚远的全面调查,最好的估计是1949年联合国组织设立的克拉普委员会(中东经济调查委员会)的数字,认为1949年9月30日的难民总人数为七十二万六千人。这些难民又分为如下几类:处于约旦控制下的巴勒斯坦阿拉伯部分,二十八万人;埃及,七千人;(埃及控制的)加沙,十九万人;伊拉克,四千人;约旦,七万人;黎巴嫩,十万人;叙利亚,七万五千人。D.佩雷兹,《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华盛顿,1958年),第30页。] 
       在以色列宣布独立前的战争的头几个月,本·古里安主要担心政治和军事控制方面的松散,以及半政府性质的组织不能有效地指挥整个战争。他极力要求尽快建立一个按照部长模式行使中央集权的临时政府,用仅对巴勒斯坦人口负责的机构取代犹太人协会的权力。同时,他还担心他已开始认识到的哈加纳内部指挥功能正在危险地消失。他对在防务问题继续实行地方和市政自治,对帕尔马赫的分散指挥和派别作风,对哈加纳最高指挥部内受到的政党压力,以及对恐怖主义组织继续自行其事等问题感到忧虑。他还开始对加利利是否是哈加纳合适的领导人选感到怀疑 [①1947年夏天,本·古里安任命加利利为总司令,要求多里继续担任总参谋长。战争爆发时,多里由于疾病不能正常工作,加利利除了别的职务外,还代理军事总参谋长。伊格尔·苏肯尼克(亚丁)是司令部的总指挥,伊格尔·阿隆领导帕尔马赫。这些人是战争早期本·古里安最亲密的顾问。],并且得出结论,当四月底犹太人协会将权力移交给临时政府后,整个指挥部,当然包括总司令这个职位便成了多余的东西。
    犹太人协会正式承认将它的行政职能移交给十三人组成的新的国家行政机构(人民行政委员会),这个机构实际上是一个试验性的临时政府。本·古里安设法使他的同事们明白(尚未公开而只是施放了一个试验气球),他认为现在哈加纳的指挥部及其领导已经无效,他将作为“部长”直接指挥军事总参谋部。这行动引起了左派人士的激烈反对。加利利是由劳工联盟和青年卫士联合组成的新的统一工人党的成员,而且,他在哈加纳和帕尔马赫的官兵中也很受欢迎。人们很怀疑本·古里安是因为党派(巴勒斯坦工人党)原因而要进行政治清洗。事实上,本·古里安确实也在为终止帕尔马赫的单独指挥创造条件,他很清楚,这种单独指挥到时候会充满矛盾和冲突。他认为,正是由于帕尔马赫的宗派心理和个人崇拜妨碍了建立国家军队的主张。有些社会主义领导人(尽管并非加利利本人)认为,军队是阶级的武器,应该由工人阶级掌握。本·古里安勉强承认国家或许是一种阶级组织,但他坚持认为军队是整个民族的生命线,因而,它必须高于阶级或党派利益。由于得不到支持,并且发现哈加纳领导层内普遍对他的提议感到愤怒和不满,本·古里安暂时放松了压力,勉强同意加利利官复原职。但他马上又使哈加纳指挥部明白,他本人将要来指导战争的战略。他的领导力量,他对国家面临的军事问题的敏锐把握,尤其是他在指挥部不太在行的政治方面的敏锐性,很快就对他形成了一种有利的环境,使得他能够剥夺加利利的军事指挥权。
    同样重要的是结束异己势力的活动。在战争的头一个阶段,它不仅成了对犹太社团政治前途的重大威胁,而且也对社团的安全和防务构成了威胁。伊尔贡坚持即使在哈加纳指挥下,在犹太国成立之前它也要保持其独立性,而哈加纳领导者们同样坚持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一个军队而不是几股力量的联合才能适应局势的需要,因而,最初的谈判进展缓慢。1948年3月初,根据伊尔贡要求的原则达成了一项协议,条件与1945—46年组成联合抵抗运动时的条件差不多。4月中旬,犹太复国主义执行委员会批准了这项协议,由于各个工党组织的激烈反对,协议只以微弱多数获得批准。伊尔贡许诺一俟国家宣布独立就自动解散,在此之前采取行动都要取得哈加纳的同意。开始仍遇到一些麻烦,这项协议在 4月底才付诸实施,此时离国家宣布成立只有两个星期了。现在,伊尔贡已处于中央军事机关的支配之下,但指挥圈中多少有些失望,因为人们发现与伊尔贡的宣传相反,事实上伊尔贡并不能为战场输送多少兵力。莱希几天后便正式宣布放弃了它的独立存在。
    就在以色列宣布成立前两天,本·古里安坚持,只有刻不容缓地建立一支唯一隶属于国防部管辖的国家军队,他才能继续承担防务责任。1948年5月26日,按照他的精神,临时政府命令正式建立以色列国防军。这个命令规定进行普遍征兵,禁止除新的国家军队之外任何武装组织存在。在几周内,这个命令虽然正式颁布却并未付诸实施。本·古里安仍然要对付来自伊尔贡和前莱希成员的习惯性的反对活动,尽管禁止这些活动的法律是以色列的法律而不再是英国人的命令了。
    就在犹太国家宣布成立之后,意料之中的阿拉伯入侵就立即开始了。埃及、外约旦、叙利亚、伊拉克和黎巴嫩的武装力量向南部、向耶路撒冷走廊,向面对特拉维夫的中部战线和向自杰兹利山谷经加利利到叙利亚和黎巴嫩边界的北部地区发起了进攻。最初,联合的阿拉伯武装力量火力较猛,在攻击中占有主动优势,但其兵力少于哈加纳[①  国家宣布成立的那一天,哈加纳能够部署大约三万人,其中百分之四十带有步枪(另外还有数目大致相当的固定的定居点防守力量)。迪努尔(编),《哈加纳》,三;斯卢茨基,《从斗争到战争》,第二部分,第1457—62页。(除了早已参战的五至七千名阿拉伯解放军外),估计入侵武装在两万一千五百人(J.及D.金奇,《目标的冲突》,纽约,1960年,第162页)到不足一万四千人(哈立迪编,《征服》,第867页)。各种不同估计之间主要的差别是关于入侵的埃及部队的规模。]。由于在欧洲以及美国所搜集的军火现在能够不受阻挠地运达,新的以色列军队得以克服它在车辆和火力方面的不足。随着经过训练,能够参战的年轻移民的到来,以色列军队的士兵人数逐月增加。以色列成为占优势的一方,并且随着战争的进展,其优势进一步扩大。除了外约旦的阿卜杜拉外,从一开始阿拉伯各国政府就低估了以色列军队的兵力,也没有认识到它的人数会不断增加。除了这些纯粹的物质因素外,没有多少战斗意志的阿拉伯军队根本无法跟哪怕是最疲惫的以色列部队的战斗精神相比(因为在阿拉伯人入侵之前,他们已经打了五个月的仗了)。埃及部队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作战,他们还以为是要开拔去占领一个正在崩溃的社会,在那里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战利品。除了这些军事因素外,阿拉伯攻势的主要弱点是它不稳定的政治基础。
    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来看,英国军队撤出之后,巴勒斯坦就被视为真空地带,阿拉伯入侵带有争夺战利品的态势。如果阿拉伯国家的目的是帮助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控制这个国家,如果他们为此采取一致行动,尽管他们军事上较弱,他们仍然完全有可能成功地实现阿以分治或者袭击以色列边界。入侵的溃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阿拉伯国家的首脑们是为了控制巴勒斯坦而彼此作战,而不是为了巴勒斯坦与以色列作战。
    主要的阿拉伯竞争者有:前耶路撒冷穆夫蒂哈吉·阿明·侯赛尼,他的目的是驱逐犹太人,重新确立他在巴勒斯坦的权威,并在那里建立他自己的独立政府;外约旦的阿卜杜拉国王,他的目的是吞并巴勒斯坦的阿拉伯地区,并且占领耶路撒冷和尽可能多的犹太地区,然后再与剩下的犹太国家,或者说犹太人飞地,媾和;埃及的法鲁克国王,他主要关心的是防止阿卜杜拉国王的扩张;叙利亚人则企图想抢在阿卜杜拉的阿拉伯军团到达之前吞并巴勒斯坦的北部地区。伊拉克部队并不热衷于作战,黎巴嫩人虽然也根本不愿打仗,却急于防范靠近它的边界的叙利亚霸权的扩张。巴勒斯坦人自己并没有为了任何明确的目的而动员或组织起来,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而打仗。最初,埃及是最不愿意卷入其中的,而且它也反对其它国家进行干预。只有在阿卜杜拉的野心看来有可能实现时,哈吉·阿明和叙利亚人才说服法鲁克在最后一刻将他的军队投入战场。
    阿以战争的决定性阶段是从1948年五月中旬到联合国强迫停火的6月11日的这四个星期。在这几个星期中,阿拉伯军队虽然训练较差,装备也不精良(除了阿拉伯军团外一概如此),但是在几条战线同时发动了进攻,如果能有较好的领导的话,本来是有可能对犹太人口的安全和犹太国的边界造成严重威胁的。在战斗中,进攻被打退了,以色列还将其边界大大地扩充到了分治方案提出的边界之外。由于需要同时在几条战线作战,以色列军队的防线被拉得很长,但是,他们靠在战场上的坚韧顽强,机动灵活,以及特别勇敢和能干的指挥官来弥补他们经验、火力和物资的不足。
    在北部,叙利亚的主要攻势被遏制住了。以色列丢失了位于约旦河谷的重要发电站,但是阻挡住了联合叙利亚人向这一地区犹太人定居点进逼的伊拉克军队。在中部战场,伊拉克人控制了阿拉伯地区,但并未侵入犹太人的海岸平原。
    来自阿拉伯人的主要威胁是在耶路撒冷地区的阿拉伯军团。一支埃及纵队沿海岸突进到离特拉维夫二十英里的地方,在那里遭到了以色列定居点的顽强抵抗;第二支埃及纵队穿过阿拉伯领土准备与耶路撒冷地区的阿拉伯军团会合,其目的是监视阿卜杜拉而不是增援他。就在以色列宣布成立前不久,地处耶路撒冷南边的埃特塞恩地区的基布兹被阿拉伯军团占领。这些基布兹的失陷,是阿拉伯人对本·古里安不惜一切代价固守所有农村定居点; (不管是在犹太国境内还是在划给阿拉伯人的地区内)的政策的最严重的打击。本·古里安没有采纳他的将军们的建议,而是把耶路撒冷战线置于最优先考虑的地位。他相信(阿卜杜拉从另一方面也相信,并且也在与他的顾问们争论),守住耶路撒冷是守住全国其它地区的关键,而总指挥部的作战司令伊格尔·亚丁等人则认为守住全国其他地区将保证耶路撒冷的安全。本·古里安说服了他们,尽了种种努力援救重新陷入重围的耶路撒冷城,保持了对新城中较大的犹太人居住区和较小的阿拉伯人居住区的控制。以色列入试图在阿拉伯人的拉特伦据点周围打开一条通向耶路撒冷的通道,但却连连受挫,到晚上他们修筑了一条山顶简易公路将给养输送到了城中。以色列方面一个重大的灾祸是被迫放弃了围墙内旧城中的犹太教正统派居住区。但是,新城中的以色列民兵抵抗力量在少量军事部队的帮助下,却抵御住了阿拉伯军团的进攻,守住了城里犹太及阿拉伯地区。同时,南部一些孤立的定居点只得到机动部队非常有限的支援,在埃及人的不断炮击和不时发起的直接进攻中蒙受了惨重损失。经过顽强战斗,他们终于阻挡住了埃及人向特拉维夫的推进。
    在入侵后激烈战斗的第四个星期末,在其边界内,以色列在整个国家范围内的地位在战略上得到了保证。阿拉伯军团成功地占领了耶路撒冷旧城和斯科普斯山(希伯莱大学所在地);同时,北部的叙利亚军队占领了一个重要的定居点和一个俯视其它据点的制高点。在阿拉伯人取得成功的同时,以色列人控制了杰兹利山谷一些较小但却非常重要的咽喉地带,耶路撒冷走廊和特拉维夫南部按照分治方案原本属于阿拉伯国的地区。在这四个星期中,以色列死亡人数将近一千二百人。在战争的这一阶段,从国外运来的重武器和当地工厂生产的增加,缓解了在前几个月一直限制了以色列战斗力的武器匮乏。
    5月中旬,联合国大会召开特别会议,向巴勒斯坦派出调停人,同时安理会则仔细研究了实行停火的可能性。由于各个大国对于参战国的态度不同,他们在政治上也各执己见,这使得直到5月29日才达成一个可以接受的方案。这一天,各国同意发表一项呼吁,要求停火四周,在此期间有关国家要停止内部或外来的战斗人员和战争物资的运送(允许以色列接受移民,但在停火期间不得动员或训练他们)。调停人福克·伯纳多特伯爵与巴勒斯坦各方进行磋商,克服了他们的不同意见,使所有各方同意从6月11日开始停火一个月。[①  停火并没有马上就在所有前线实施。在北方的色吉拉,考克吉的军队继续进行头一天开始的攻击,并且轰炸定居点,直至6月13日。在这次行动中,1948年6月11日,一名来自英国的志愿医生、医学博士艾赛亚·莫里斯上尉在前线照顾伤员时被杀。迪努尔(编),《哈加纳》,三;斯卢茨基,《从斗争到战争》,第二部分,第1470页。]
    随即,马上派出了一百多名观察员监督停火。停火开始时碰到一点麻烦,后却维持得很好,但是,为了不让任何一个交战国取得优势而限制军事调动的条款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在停火期间,以色列设法运进了由国外那些神通广大的采购代理人转来的很大一批重武器,包括飞机。
    阿拉伯方面也向几条战线运送了物资装备。除了为重新开战而进行休整,重新组合及军事准备外,阿拉伯和以色列双方也在政治上互相攻击。阿卜杜拉奔走于阿拉伯各国首都,试图劝说他们接受一个对外约旦有利的巴勒斯坦问题的解决方案,但是没有成功。在以色列,一场危机中断了停火,还把这个国家推向了内战的边缘。
    5月底以色列军队正式建立后,伊尔贡获准保留一个隶属于总指挥部的临时司令部,以便协助将其成员合并到国家军队中。伊尔贡还被要求停止从国外获得武器和他们在当地兵工厂的生产活动,并将它的所有的设施和合同移交国防部。
    1948年6月20日,有人报告(临时政府的)内阁,伊尔贡独自安排了它的船只阿尔塔列纳靠岸,运来了八百名志愿人员,五千支步枪,二百五十挺机枪和弹药。根据伊尔贡主要官员的记录,他们知道,政府欢迎这只船不顾停火尽快到来,被授权代表政府的发言人也和他们讨论了关于武器分配的问题。 [① 贝京的《起义》第154至176页,和卡茨的《烽火岁月》第233页至250页为一方,以本·古里安的《以色列国》第179至196页为另一方,提供了对这次事件的互不相同的看法。不管本·古里安和加利利是不是设下圈套,引诱伊尔贡与政府摊牌,或者他们是否真的认为伊尔贡是在准备一次政变,很清楚,伊尔贡一贯的派别习气对政府权威和民族安全是一大威胁。根据贝京和卡茨的记录,伊尔贡把载有武器的阿尔塔列纳的到来看作是“起义”的加冕盛典,看作是这一组织的英勇斗争的光辉顶点。他们似乎认为,这些武器将会把国家从军事灾难中拯救出来。他们没有预计到,政府能更好地判断对武器的需要,而且,在国家成立之后[2字有着重号],伊尔贡募集资金使它自己取得武器装备,是一种会造成分裂的、很可能十分危险的行动。6月15日,本·古里安的日记记录了三万多支步枪到三千支机关枪的运达和发放,另外还有数百万发弹药,以及包括三十一架飞机的重型装备。伊尔贡认为它自己的活动会决定国家安全,这早就成了一个可怜的幻觉。]尽管他们还未就武器分配达成协议,他们却认为正在就此事进行友好的谈判,他们应当开始卸货。假如说本·古里安确实了解实情的话,他却没有能够纠正他的内阁成员们的看法,他们认为伊尔贡决心公然蔑视政府权威,公然对抗法律,武装它自己的战士。在船上的人员登岸后 (以及一小部分武器),部队获令强迫该船投降,必要时不惜动武。部队向船开了火。贝京登上船命令将船驶往特拉维夫以南二十英里处靠岸。在那里,同样遭到射击,有十六名伊尔贡分子被打死,另有数十人受伤。船只及船上货物燃起了大火,但依然搁浅在那里,成为一座纪念碑,记录着那场把共和国推到了内战边缘的危机。
    阿尔塔列纳事件激怒了公众。人们震惊地看到军队开枪射击伊尔贡人员的情景,不愿意相信官方关于伊尔贡在策划一个反对政府的武装暴乱的说法。但是,愤怒很快就平息下来了,并且,从后来的情况来看,不管在信誉上付出了多大代价,本·古里安还是取得了他所期望的胜利。因为事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合法性和政府的权威,鼓舞了士气。骚动之后数十名伊尔贡成员被捕,他们的领导人又像从前地下活动时期一样躲藏了起来。本·古里安想颁布大赦,但又希望如可能的话,要逮捕贝京和他的助手们,一劳永逸地粉碎反对派的吸引力和声誉。伊尔贡未能从打击中恢复过来,很快就解散了,并建立了一个新的政党——自由党,按照它一贯的方式继续进行反对派活动。伊尔贡组织在耶路撒冷还继续保持了一段时间。
    按照联合国的分治方案,耶路撒冷被规定为国际区域,因此,以色列政府当时没有声明对该城拥有主权。联合国停战监督员们和一个由外国领事组成的委员会试图维持表面上的国际权威。在这种背景下,哈加纳、伊尔贡和莱希在形式上仍继续存在,而且城中的哈加纳部队很明显是在接受以色列军队的指令,只要政府不能声明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一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是其首都,伊尔贡就拒绝在耶路撒冷地区接受以色列军队的控制。
    在停火期间,联合国调停人伯纳多特希望军事事件或许会促使各方改变其政治观点,因此,他一直在寻求用政治手段解决冲突的可能性。到六月底,他向阿拉伯联盟和以色列政府提出了一整套解决问题的新方案,依据的是英国和阿卜杜拉长期以来一直赞同的方针。毫不奇怪,这些方案被各方拒绝了。当四周停火临近结束时,以色列政府对联合国安理会要求延长停火的呼吁反应积极,许多阿拉伯国家也同样倾向于此。但是,埃及和叙利亚此时更加担心阿卜杜拉的扩张,坚持继续把仗打下去。同样,埃及政府看起来也开始相信它自己的宣传了,认为本来他们的胜利已唾手可得,只是因为联合国组织强加的停火才妨碍了他们摧毁犹太国。
    于是,在各条战线爆发了十天激战。到此时为止,以色列军队已召集了六万武装士兵,并且动用了前所未有的强大火力。在战争的这一阶段,从7月9日到7月18日,以色列从阿拉伯军队手中夺取了一直使他们作为进攻者的主动权。以色列的军事控制扩展到了其它一些阿拉伯地区。以色列军队取得了下加利利(包括腊姆拉市、利达市及其机场,不过依旧未能夺取拉特伦)和特拉维夫南面原来处于埃及威胁下的定居点周围的地区,这些成就大大抵销了小块领土的损失。到这一轮战事未了,尽管以色列方面的军事指挥官们对停火感到怒气冲冲,阿拉伯一方却巴不得赶快停火。在这种情况下,安理会威胁要实行制裁,以色列才接受了寻求和平解决方案的无限期停火。
    以色列现在仔细衡量了它所面临的局势。许多人已经差不多连续战斗了7个月,已经疲劳到了极点。因为购买武器而债台高筑,由于缺乏必要的劳动力,经济已处于崩溃的边缘。按照分治方案,内盖夫地区是犹太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埃及人控制了那里的道路,它已经陷于孤立。耶路撒冷仍然不易防守,城中居民忍受着严重的饥饿和士气低落。叙利亚在以色列领土内仍然有立足点。各支阿拉伯军队并未受重创,所以,它们的威胁仍然不能消除。另一方面,以色列占领了犹太国区域内大约二百个阿拉伯村庄和巴勒斯坦阿拉伯部分的大约一百个村庄。大批武器正从捷克斯洛伐克空运而来,其它重武器也从欧洲其它中心源源不断地运来。从军事上来看,新生的国家有能力保卫自己。但是,它对于长期停战期间将要发生的政治斗争却心中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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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本·古里安向内阁报告了军事和政治形势,并提出了他的观点,认为长期停火只会恶化以色列的处境。在世界还没有习惯以色列的存在之前,让那些“甚至不需要我们的签证”的国际代表来继续执行停火监督,将会损害这个国家的形象和地位。需要保持军事上的戒备状态,却又无能为力,将会降低士气,在财政上也是灾难性的。因而从政治上来看很有必要,要么获得和平,要么把侵略者赶出以色列边境。无限期停火只会带来战争的恶果,却带不来和平的好处。甚至制裁也不像目前维持现状这样具有破坏性。如果进行足够的训练和准备,以色列军队能够在一个月到六个星期之内赶走所有入侵部队。因此,必须在8月底,最迟9月中旬结束停火。必须告诉联合国组织,如果到那时候阿拉伯军队还未撤走,以色列军队就要把它们赶出去。
    现在,本·古里安便利用停火集中精力处理军事问题。将埃及人赶出内盖夫的计划已经草拟出来,在其它一些战场也预先制定了计划,取代了惯常的临时应变的作法。军队根据后勤保障改编为三个前线师,这比原来以单个的旅为基础的模式更适合现有兵力的规模。甚至还动员了普通公民维持国民经济和取代伤员及疲劳的士兵。到8月底,大约武装了七万八千人。到10月中旬,由于移民的增加,总数达将近九万人。阿拉伯联合军队尽管也得到了增援,但到那时为止,除去几千名巴勒斯坦非正规军外,也只有以色列兵力的一半。由于为那些积极服役的战士的家庭改善了供应,开小差的人也减少了。
    本·古里安现在感到,结束帕尔马赫的单独指挥的时机已经到来。大约百分之九十的帕尔马赫指挥官是劳工联盟派别的成员,劳工联盟和青年卫士合并组成了统一工人党。在军队的其它部分,大部分指挥官也是来自工人运动。但是,总指挥部本身却不受任何一种政治力量的影响(劳工联盟实际上抱怨在这方面存在歧视)。就是在建立了军队以取代原来的地下武装活动之后,不同程度的无组织无纪律、开小差和自由散漫习气仍反映了人们的党派意识。本·古里安感到,人们还没有认识军队并非仅仅是哈加纳的扩充而是一个保卫国家主权的工具,这在缺乏军事传统的犹太历史上是一种新事物。一方面他没有把帕尔马赫等同于那些反对派恐怖分子,但另一方面,他也感到,它的独立指挥是对文职政府控:制下的现代军队发展的一大威胁。他将前几个月中的许多军事挫折归咎于作战和管辖方面的重叠指挥。
    9月中旬,他召集六十四名帕尔马赫的指挥官开会交换意见。从讨论中可以明显看出,他对分裂主义态度的担心是有充分根据的。很多帕尔马赫发言人将支队视为避免内战的唯一保证和对付贝京法西斯政变的重要的社会主义组织。这与本·古里安自己的观点大相径庭,他认为,与反对派的斗争是政府权威的行为,而不是像在地下斗争时期各敌对党派按照自己方式自由行动的政治攻讦。
    不管怎么说,本·古里安并不难就终止帕尔马赫的指挥权问题在总指挥部内达成协议。10月7日,总参谋长多里根据国防部长的明确指令发布了一项命令,取消了帕尔马赫的指挥部,将它的三个旅合并到前线师的编制内,与其它旅处于相同地位。帕尔马赫的军官们毫不犹豫地服从了这一命令,但统一工人党领袖们在犹太工总内部却群情激愤,要求恢复帕尔马赫。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后,由这一问题而引起的政治紧张气氛才得以平息。
    伊尔贡的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尽管耶路撒冷的正式地位尚未决定下来,临时政府已经宣布以色列的法律将应用于这一城市,以色列现在声明,它所控制的领土将是它政治边界的基础,但是因伊尔贡继续存在,政府显然不能在该市行使其权威。这就削弱了旨在争取国际上承认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组成部分的外交活动。政府作出了一些努力,与耶路撒冷的伊尔贡谈判其解散问题,甚至还考虑使用武力。9月17日,一些曾在五月份拒绝解散的前莱希组织的成员暗杀了伯纳多特伯爵和他在耶路撒冷的助手,使问题变得迫切起来。政府命令总指挥部向伊尔贡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成员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解散,交出武器,并以个人身分加入国家军队。伊尔贡接受了最后通牒,结束了与政府作对的历史。
    伯纳多特伯爵死前曾提出过一项关于巴勒斯坦的新方案,依据的原则与他早先的提议相似:他建议用内格夫来交换西加利利。这个提议坚定了本·古里安的信念,即任何政治解决方案都要建立在对军事现状认可的基础上。因而,他立即下决心必须在联合国深入讨论这些原则之前将埃及人逐出以色列国土。埃及人接二连三地违反停火,干预以色列向内格夫被围定居点提供给养的合法努力。由于设想埃及军队将会再次干扰护送物资,因此以色列草拟了一些于10月中旬重开战端的计划,以色列军队可以借此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形下停火观察员曾经赞同采取这种做法,但迄今并未实行过。
    总指挥部担心在南部重新开战将有可能引起其它战线的阿拉伯军队同时采取行动。但是,到此时,随着巴勒斯坦新地图的轮廓开始日趋明朗,阿拉伯内部的不和已经达到了顶点。9月20日,穆夫蒂在加沙设立了“全巴勒斯坦阿拉伯政府”。随即,一个巴勒斯坦知名人士会议在安曼召开,宣布废止加沙政府。并代表巴勒斯坦人民宣誓效忠阿卜杜拉。阿拉伯联合行动看来并不会对以色列形成什么势不可挡的威胁。
    正如所料,埃及为以色列发起全面进攻提供了借口,以色列军队设法解救了陷于孤立之中的内格夫地区定居点,将埃及的精锐部队包围在法鲁亚,占领了比尔谢巴。攻击遇到了强大抵抗,在联合国重新强制停火之前有限的几天内,以色列仍未能就整个内格夫地区取得决定性的结果。
    就在南部行动之后不久,考克吉的阿拉伯解放军在加利利违反了停火协定,给以色列提供了全面行动所需的借口。几小时之内,以色列军队就占领了整个上加利利地区,彻底击败了考克吉的部队。和南方一样,这条战线新的停火协定要求以色列撤除它的;机动部队,但允许它保留守卫部队,这就使得它能够对新夺取的领土保持有效控制。
    11月中旬,以色列制订了全面驱逐埃及军队的计划。11月底,一个巴勒斯坦会议在杰里科宣布阿卜杜拉为全巴勒斯坦的国王,而与此同时,在以色列和外约旦之间达成了一项协议,保证耶路撒冷的停火。1948年12月23日,以色列向埃及阵地发动了全面进攻,同时,快速向南穿越内盖夫。埃及军队的残部被围困在狭窄的加沙“地带”,而以色列的先头部队已经抵达西奈半岛的埃及领土内。英国的整个中东政策现在似乎已经完了,它给以色列施加了压力,要它撤出埃及,否则就得与英国军队作战。本·古里安的将军们希望有时间巩固以色列对内盖夫最南部的占领,但本·古里安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而屈从于英国的威胁。以色列空军刚刚击落了在作战地区侦察的五架英国飞机,本·古里安不想再进一步冒犯这个从前的托管国了。因为其它阿拉伯军队在内盖夫战役中丝毫也不曾支援过埃及,埃及政府已经很清楚,它为控制南部巴勒斯坦而进行的战斗已经失败了。现在,它求和了。以色列为独立进行的军事斗争结束了,代价是六千人阵亡,其中包括两千平民。阿拉伯方面伤亡人数更多。

    停战与边界

    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作为一个整体并未参战,在以-阿结束战争的谈判中,他们也并非其中一方。在分治方案中拟想的巴勒斯坦阿拉伯国家并未出现。以色列没有控制的那些地区都被外约旦和埃及依据他们的军事存在而占领着。由于军事上的失利,叙利亚和黎巴嫩没有得到任何巴勒斯坦领土。停火谈判是与这四个阿拉伯政府分别进行的。伊拉克没有签署任何协议,但它保证将遵守邻国签订的任何协议。沙特阿拉伯在战争的后期曾经派过一支象征性的部队,也不打算签订任何协议。这样,就由以色列和它的近邻们来缔结休战协定。联合国代理调停人拉尔夫·邦奇运用了各种外交手段和技巧,成功地促使各方达成了协议,尽管他们之间仇恨的深渊使他们誓不两立。
    在以色列,人们广泛相信(在有些阿拉伯人中也有类似看法),停火有可能是通往向和平解决转变的桥梁。到1949年夏天与叙利亚签订了最后一项协议后,这些希望就完全烟消云散了。这项协议包括了一种对和平的词藻华丽的姿态,但它要求巩固现状而不是解决有关冲突的问题或是纠正不正常的情况。这样,边界便被描述为不会损害那些将会在和平解决方案中提出的那些声明。边界的划分按照军事控制的情形。这些边界就成了阿拉伯世界以外的其他国家所承认的以色列与其邻国的合法边界。这样,停火证实了征服原则,巴勒斯坦的分治实际上是由以色列,阿卜杜拉和
 法鲁克在联合国赞同下来实施的。
    由于其军队处于战败和崩溃状态,埃及首先要求谈判。签定一项停火协定的谈判于1949年1月12日在罗得岛开始举行。内格夫边界的划分成为最难解决的问题。埃及坚持它参战的目的,即至少要控制内格夫的一部分,而以色列则正好相反,要求埃及撤出加沙地带。加沙的人口本来只有七万人,由于增加了大约二十万难民而迅速膨胀。2月24日达成了协议,依照军事部署规定了边界;在加沙建立埃及的非军事行政机构;对以色列领土内一个处于通向西奈半岛的战略要道交叉口的有争议地区(埃·奥贾)实行非军事化;遣返被围困在法卢贾包围圈中的部队。协议中的边界大致认可了最初的分治方案,只是埃及取得了原来划归给拟议中的巴勒斯坦阿拉伯国家的加沙地带。
    与黎巴嫩的谈判在埃及之后。由于双方已经达成了非正式协定,允许双方军队撤离传统的国际边界的边境村庄,在这方面没有碰到多大困难。直到叙利亚军队撤出黎巴嫩和巴勒斯坦东北部三国交界处之后,以-黎停战协定才得以签订。1949年3月23日,双方签署了原巴勒斯坦边界为基础的协议,双方减少在边境各方的兵力。
    在以色列-黎巴嫩会谈的同时,与外约旦的谈判也于三月初开始了。在此之前,以色列官员与阿卜杜拉在他的宫廷中已经有一些直接的秘密会见。毫无疑问,阿卜杜拉期望与以色列达成一项最终和平解决方案,也正是基于这一想法,临时性的停火中留下了许多问题和不正常情况。阿拉伯人施加给阿卜杜拉的种种压力使和平的前景化为泡影,直至导致了对阿卜杜拉的暗杀。结果是,这一复杂的停火协定成为导致未来许多年中的紧张冲突的根源。
    在和谈进行的同时,以色列军队快速运动,控制了内盖夫东南部直到亚喀巴海湾的大片悬而末决的领土。外约旦曾想在那里实行象征性的军事占领,以便宣布这片土地为己所有,但以色列军队成功地占领了直到埃拉特的地区(亚喀巴海湾靠以色列一边),并且有效地控制着这一地区,使之根本不容商谈。与此同时,伊拉克军队撤出了中部战场的阿拉伯地区。现有的停火线给了以色列很长的边界,有些地方离海岸只有八英里。以色列接受了外约旦吞并伊拉克撤离的阿拉伯地区,以此为代价,以色列坚持要求将整个边界向前推进几公里。外约旦不愿意重新开战,除了同意外别无选择,尽管这种边界划分分割了许多村庄,并且将许多人和他们的土地分隔开来。
    对于耶路撒冷(外约旦占据围墙内的古城,以色列占据更大范围的新城),双方有一种共同的利益,即承认对方的现状,以便防止联合国进行有效干预,要求实行分治方案所提出、最近于1948年十二月由安理会再次确认的耶路撒冷的国际化。外约旦占领着希伯莱大学和哈达萨医院所在的斯科普斯山,允许以色列派警察管理这些建筑,但关于重新使用它们的协议却未生效,允许犹太人进入圣地的协议也没有实行。1949年4月3日签订了停战协定。外约旦吞并了巴勒斯坦的约旦河“西岸”地区,成为约旦哈希姆王国。
    就在以色列一约旦协议达成之后,马上开始了与叙利亚的谈判。这是一系列谈判中最艰难的部分,其间会谈曾中断了几个星期。直到7月20日才签订了停火协定。在所有阿拉伯国家中,只有叙利亚在战争结束时仍占领着分治方案划定给犹太国的地区。由于以色列自己现在也占领着许多不属于划给它的领土,叙利亚按照这一逻辑,坚持应当按照军事现状保持它占据的地点。叙利亚还对大约三十年前由英法协定划分的国际边界提出质疑。但是,军事现状从根本上毫无疑问大大有利于以色列,叙利亚最终必然会屈服。邦奇找到了一个方案,使得协议得以达成,但是却也埋下了未来冲突的种子。叙利亚同意撤出军队,对靠近胡拉沼泽的有争议地区实行非军事化,并将它置于处于联合国混合停战委员会监督下的地方行政管理之下,像其它停战协定一样,双方都派代表参加了联合国混合停战委员会。
    1949年8月11日,安理会关闭了代理调停人办公室,标志着以色列独立战争正式结束。到此时为止,以色列已经得到了包括所有主要大国在内的大约五十个国家的正式承认,并于1949年5月11日被吸收为联合国成员国。这个国家已经在超出分治方案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土上稳固地建立了主权。虽然事实证明联合国无力实施分治方案,但它确实对结束军事敌对做出了贡献。
    从战争和停火中诞生出来的以色列有着漫长蜿蜒的边界。在约旦河以西大约一万平方英里托管领土中,以色列占有大约八千平方英里,周围有大约六百英里的陆地边界和一百五十英里的海岸线。
    加利利山地北部与黎巴嫩接壤,东部与叙利亚接壤,平均宽约四十英里。南部的杰兹利山谷(厄斯垂伊伦或古代的哈米吉多顿)自海法延伸三十英里到达约旦河谷南部的肯尼莱特海(又名太巴列湖或加利利海),切断了这片山地。集中了大部分人口的地中海沿岸平原从海法向南延伸到特拉维夫,宽度由十英里至五十英里不等。一条走廊从特拉维夫开始伸向犹地亚山地之上的耶路撒冷,然后急剧下降到地球上的最低点——死海。这个国家一半以上地区是一片干燥的沙漠——内盖夫,最宽处七十英里,在埃拉特港处到达亚喀巴湾,埃拉特港通过红海将这个国家与远东联系起来了。最长的边界是与约旦的边界,北端在海岸平原接壤处,东边围住内盖夫,一直伸到海湾。内盖夫西面与埃及的西奈半岛和位于海边的短短的加沙地带相毗邻。

     大规模移民

    英国1948年撤离巴勒斯坦,给临时政府留下了处于一片混乱之中的银行、财政管理、通讯和供应。2月份,伦敦政府宣布将巴勒斯坦开除出英镑使用区,并且“冻结”了巴勒斯坦组织的信用基金存在伦敦的多达一亿英镑的存款。在海法的英国石油炼油厂曾经是巴勒斯坦最大的企业,也于四月关闭。战争动员了大量人力,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在经济上突然完全分离,也干扰了正常的生产。
    为了资助战争,国外的犹太同情者们为援助以色列动员了犹太复国主义有史以来最大的财政力量。由于有了这一资助,在战争期间,严重的问题不在于缺乏外汇,而在于如何将物资运往以色列。由于商业运输机构和保险机构不愿在战时卷入这一地区,主要来自捷克的武器,来自罗马尼亚的燃料供应和其它港口运来的谷物都是用最原始的临时运输方法勉强维持着当年的供应。
    在建立适当的财政管理机构之前,以色列政府与国民议会商定利用现有的机构像以前那样征收地方税,并发行总额为一千三百五十万英镑的三种新公债作为对税收的补充。但是,这些收入还是不足以应付蜂拥而至的大批新移民的日常供应。政府只好采取大量的赤字财政。1948年8月9日,经过几个月的秘密准备,政府发行了一种新的以色列货币以取代巴勒斯坦英镑。旧货币被送回伦敦,与被冻结的巴勒斯坦资产置于一处。新货币在事实上代表着政府的大规模借款。不可避免的是,购买力迅速上升,生产却没有相应增加,导致了通货膨胀。
    尽管战争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和普遍的经济混乱,政府还是毫不犹豫地承担了拯救欧洲难民营中的犹太人的义务。毫无选择的大批移民给以色列带来了成千急需医疗保健、食品和住房的
 人们,但在几个月内他们却不能从事生产。许多年轻移民曾在难民营中接受军事训练,因而能够参加战斗。但大多数人从他们到达以色列的那一刻起就是经济上的负担。由于大批移民不断来到,即使1949年和1950年来自海外犹太人超过两亿美元的资助也不足以使经济趋于稳定。
    以色列国的建立开始了一个大规模移民的新阶段,这一势头一直持续到1951年底。在建国的头三年半中,仅移民一项就使犹太人口翻了一番多,犹太人的巴勒斯坦地区的特征变化得令人难以辨认。从1882年犹太复国主义移民运动开始,到1948年宣布建国为止,除去重新移民出境的外,仍有多达四十五万犹太人移居巴勒斯坦。以色列成立时,犹太人口大约为六十五万,其中百分之六十是这些仍旧健在的移民,百分之四十是他们的诞生于巴勒斯坦的后代。
    以色列宣布独立后,马上就将欧洲犹太人剩下的难民迁入以色列。除了住在难民营中的外,还有来自波兰的十万人和来自罗马尼亚的两万人,再加上捷克和匈牙利的少量人口和人数将近四万人的整个保加利亚犹太人社区。这些人尽管逃脱了纳粹的大屠杀,他们的生活却被战争全部毁掉了,他们迫不及待地利用东欧国家保持了很短一段时间的移民自由纷纷外移。仅1948年就有十万人移居过来。到1951年底,大约有三十二万来自欧洲的新移民到达以色列。这样,棘手的欧洲犹太难民问题就算解决了。
    与此同时,由于以色列的建立导致了与阿拉伯人的交战状态,许多阿拉伯政府开始严酷迫害他们国家中古老的犹太社团,这样就造成了新的难民问题及以色列意料之外的新的主要人口来源。尹拉克政府经过一番犹豫后,开始强迫犹太人移民出境,并允许犹太人协会进行迁移,大约所有的伊拉克犹太人口都来到了以色列,人数逾十二万。他们在伊拉克的财产被没收,因而,像这一阶段的
 大多数移民一样,他们两手空空地来到以色列。人数近五万人的整个也门犹太社团均经过亚丁大规模空运而来。利比亚,北非,土耳其以及伊朗的大部分犹太人也来到了以色列,他们的祖先在那里已经住了好多个世纪。从1948年5月到1951年底,来自中东国家的人数总数为大约三十二万五千人,其规模与欧洲来的大批移民差不多。除了多数人是因为受到新的迫害外,来自也门、土耳其和伊朗的人则是因为受到了以色列建国而激起的犹太复国主义情绪的感染。
    除了从欧洲和中东来的移民外,还有大约一万五千的净增人口来自世界其它地区,使大规模移民阶段的净增移民总数到达大约六十六万。加上这一阶段大约九万人的自然增长,到1951年底大规模移民告一段落时,犹太总人口为大约一百四十万。
    由于1948年阿拉伯人的集体逃亡,从比例来看,阿拉伯人口的减少甚至比建国头三年因大规模移民造成的犹太人口的增长还要高。据1948年11月在以色列所占领土内的人口统计,阿拉伯人口估计为十五万六千人,其中包括一万五千德鲁兹人,而战前的阿拉伯人口超过七十五万人。由于犹太人的移民,阿拉伯人口由战争结束时的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十八下降为1951年大规模移民终止时的约百分之十一。在阿拉伯人中,约百分之七十为穆斯林,百分之二十为基督徒,百分之十为德鲁兹人。
    最重要、最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是在吸收移民参加生产性经济生活之前解决他们的住房和吃饭问题。在大规模移民的头一年,由于战争期间阿拉伯人的逃亡,住房问题还能够勉强解决。在阿拉伯人逃亡的开始阶段,他们所丢弃的土地和资产因没有任何明确的全面政策指导而被随意掠夺、侵占和军事征用,从而纳入了犹太经济。犹太移民蜂拥进入这些地区。建国头一年中,大约十二万新移民在被弃的阿拉伯住房中安置下来。在农村地区,一部分找到住房的移民立刻在被弃置的土地上开始耕种,这样就能够直接有助于减轻食品短缺的问题。在此之后,移民就只能得到匆匆搭起的临时营房、帐篷和临时建筑物,这类住所遍及全国。到1950年,吸收移民的计划有所改进,在主要城市附近建立了安置中心,移民可以在那里找到工作,使他们能够在等待永久性住房的同时自食其力。到大规模移民结束时,将近有二十五万移民住在这样的中心里。政府和犹太人协会在军队的帮助下向那些需要公共帮助的人提供供应。在许多年中,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由于缺乏食品、衣物和各种娱乐,这些饱经沧桑的人民作出了极大的牺牲,全国均是如此。
    在以色列,人们都记得从1948年到1951年是一段艰苦时期。政府试图通过严格的物价控制和物资定量配给来抑制通货膨胀。但它未能成功地抑制住由于大量政府借贷而造成的超额购买力。结果,黑市大量产生,严重地干扰了控制物资分配的努力。1949年,随着战争的结束,经济处于严重危机的痛苦状态之中。海外犹太人的资助由于停战而逐步减少,国际收支成为最迫切的问题。柑桔种植业曾经是主要的外汇来源,在战争中也被破坏殆尽。除了大量减少的柑桔生产和钻石磨制业外,以色列在国际市场的赚钱能力很小。从美国进出口银行获得的一亿美元贷款被特别指定为购买机器之用,并不能缓解紧迫的供应问题。
    1949年9月,政府将货币贬值,这样暂时减轻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但是,由于移民继续增加,几个月内局势日趋恶化。由于与英国谈判成功,英国于1950年准许动用被冻结的英国货币,取得了暂时的喘息之机。但是,又是在1951年底,大规模通货膨胀差不多完全摧毁了经济事务的信誉。同样,救星来得恰逢其时:一笔来自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和一笔来自美国政府的援助款,二者相加总数为一亿美元。直到1952年初,当移民浪潮减退之后,政府才得以施行一系列政策来控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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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宪政过渡(1948——1953年)

    临时政府——“小宪法”——公民身分与个人地位——政治组织与国家

      临时政府

    建国前的几个星期,人民会议和人民管理委员会在犹太人中博得了十分广泛的支持,而且,早在英国撤退之前,它们就已经牢固地确立了行政管理的权力。尽管五月中旬宣布独立之前只召开过几次会议,这些机构却很快就设法掌握了权力和管理工具,并且为独立政府的正常运转制订了详细计划。[①详见“紧急状态委员会”秘书处,《希伯莱政府的管理:关于政府部门的构成,人事和预算》(耶路撒冷/特拉维夫,1948年4月),油印本;《人民管理委员会公报:法令与公告》(特拉维夫,1948年5月)。]由于英国是在战争状态下撤离的,加上移民源源不断的涌入,所以开始时出现了行政管理上的混乱状况。但这种混乱相对来说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行政管理根本上是稳定的并具有控制能力。正是在这一阶段,产生了典型的以色列式的政府:在绝对的爱国主义献身精神前提下保持随机应变的能力。这一以色列特色,在此期间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以色列行政管理体系形式上继承了英国的政府机构,但赋予其活力的气质却来自东欧文化及其开拓精神。准政府的现有机构,包括犹太人协会执行机构及国民会议的各个部门,都按照不同需要进行了改组,行使迄今为止一直由英国当局承担的功能。尽管有经验的官员数量不足,任期也不确定,而且极其缺乏资金,却能够在新产生的犹太人主权的保护下,继续像从前一样进行管理。 1950年底,正式建立了内务委员会,工作状况开始走入正轨。与此同时,准政府已经转变为新国家的临时政府,进而又转变为宪法政府,其间相对来说并未出现什么工作上的中断。由三十七人组成的立法机构:人民会议被指定为国家的临时议会,其执行机构:人民管理委员会,变成了临时政府。
    以色列国的第一份正式文件是《独立宣言》,宣告了以色列国的建立,并确定了在制定一份成文宪法前临时政府的地位。事实上,临时政府通过其政治决策和实践,已建立了政府的基本组织框架,这对其后的机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临时政府持续到 1949年2月14日,在此期间,以色列行政机构及各部门间相互关系的主要轮廓开始形成,政府的工作作风也体现了出来。
    《独立宣言》可以看作是一份措辞华美的宣言,而不是主要的宪法蓝本。在宣言公布和签署之后,国家临时议会立即就发布了它由三项条款组成的第一项正式法令。第一项条款宣布临时议会为最高立法权威,并规定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决定将此权力授予政府。第二项条款废除了由英国1939年《白皮书》所作的所有规定,并废除了1945年《紧急)防务规定》中有关移民和土地转让的具体条款。最后一项条款宣布“接受”国家成立时的所有现行法律,条件是它们必须与目前及未来的以色列法律保持一致,并且必须与国家建立本身引起的变化保持一致。
    这项法令的颁布适应了当时的需要;独立之后,公众迫切需要有关现行法律的合法性方面的指导[①为了排除对以色列法律的适用领域的疑问,1948年9月16日,政府通过了《关于管辖及权力实施的法令》,政府版,见《以色列法律审定译本》(耶路撒冷,1948年),第一编,5708/1948年法令,第29号令,第64页。该法令规定,任何适用于以色列全国的法律,将被视为适用于由国防部长宣布已由以色列军队占领的巴勒斯坦所有地区。]。随后,于1948年5月19日通过了第一份正式宪法性文件《法律与行政命令》(Pekudat Sidrei Ha'Shilton Ve'Hamishpat),这份文件具体体现并扩充了第一项法令的内容,并详细说明了政府临时机构的组成。
    该法令规定,临时政府应当执行由国家临时议会制定的政策,向临时议会报告,并且应当向它汇报政府的活动;通过这一规定,该法令确立了议会至高无上的权威,与此同时也在事实上建立起有效的内阁政府。内阁有权任命总理,并且有权规定内阁各部长的权限,条件是必须在《政府公报》上公布这些决定。只有立法机关才能批准政府预算,并且只有它才能根据法律征税。不过,立法机关还有权宣布紧急状态 [②《法律与行政命令》(《以色列法律》第一编,1948年法令,第7—12页),事实上使政府及几个部长享有英国自治领行政长官在1937年3月18日《巴勒斯坦(防务)枢密院令》下享有的紧急处理权,来对付阿拉伯人的骚乱(大不列颠,《国会文件:法规、规章和命令》,第225条)。1945年,英国自治领行政长官发布了《1945年(紧急)防务规定》,扩大和调整了他的权力(此时是对付犹太复国主义的恐怖活动)(《巴勒斯坦公报》第1442期,《规定和命令》增补第二款,第1055—98页)。1951年,国会基本上一致同意,认为该法令与一个民主政府相违背,决心废止和更改它。到目前为止,这一行动尚未完成。],在紧急状态下,政府可以批准总理或任何其他部长发布紧急命令,可以暂停或修改包括税收在内的各种事务的现行规定,最长期限可达三个月,并且应当加以公布。就在法令公布之后,国家临时议会就紧接着宣布了紧急状态,事实上,这一紧急状态延续至今,它加强了政府的主动性,保证了它对立法机构的有效控制。    
    该法令还规定,在新的立法公布之前,地方政府及法院仍然在他们以前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1948年6月底成立了最高法院,顺利完成了接受现有法律的机构建制。政府成员由司法部长提名后,由政府指定,并须经议会批准。除了接受托管期间所实行:的法律外,该法令还赋予1947年11月29日以后犹太人协会、国民议会和人民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保证生活必需品供应及服务的所有规定以法律效力。
    5月16日,国家临时议会增选哈伊姆·魏兹曼为其成员,并且任命他为议长。直到1949年初才颁布了国家元首职位的条款,在此期间,尽管魏兹曼既没有宪法规定的地位也没有任何实际权力,但作为议会议长,却被人们视为国家元首。本·古里安坚持这一职位只是荣誉性和礼仪性的,并且设法保证了这一点:他从一开始就责成议会将这一最高荣誉授予魏兹曼。这样,他给人一种利他主义的表面印象,实际上却预先防止了任何可以将魏兹曼引向一个积极政府的动向。尽管魏兹曼曾经希望成为积极有力的政治角色,在发现自己被撇在一边时感到极度失望,但实际上,他期望具有实际影响,而不仅仅是享有荣誉的想法并没有多少基础。本·古里安当然不愿意和这样一个人分享国家的最高领导权:魏兹曼三十年来一直致力于在本·古里安十分蔑视的外交领域内活动。临时政府全部由巴勒斯坦犹太人组成,充分体现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以巴勒斯坦为中心的一派的势力和本·古里安在其中的最高影响。

    “小宪法”

    依照联合国分治方案所提出的过渡程序,临时政府着手准备选举一个有权起草一部成文宪法的制宪会议,并以宪法为指导,选举出立法机构和政府以取代那些临时机构。1948年7月,国家临时议会指定了一个宪法委员会研究有关宪法的问题,并准备草拟一份关于制宪会议设想的建议书。该委员会收到了几个人分别提交的几份建议书,但是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耶胡达·利奥·科恩博士准备的一份内容详尽的草案上。科恩博士(1894—1961)是一位政治学家,自联合国分治方案通过之后,就由犹太人协会指定致力于这项工作。
    在临时宪法委员会内部开展的讨论表明,在已经建立的政治党派之间,关于社会理想和在全国范围开展竞争的政治观点方面,还存在着难以调和的意识形态的分歧。可以预料到,最主要的政治分歧集中在一个问题上:宗教在宪法中的地位。关于政府的技术性设置,尤其是代表机构的选举方式等问题,也有许多不同意见。犹太教正统派发言人提出了一些宗教原则,并且设想只要、并且每当政治环境许可时,就要逐步将传统犹太教的主要信条吸收进公共法律,以便实现这些宗教原则。同时,他们还期望在公共生活中规定一个最起码的宗教标准,对个人地位实行宗教界的专属管辖权。世俗主义者大致倾向于承认在国家的公共生活中保持与传统犹太教联系的重要性,但并不完全同意应当排除世俗婚姻的可能性。工党极力要求建立一个有助于形成两党制的选举制度;但毫不奇怪,小党的发言人反对这一设想。宪法委员会考虑到制宪会议召集后的需要,几个月后便在科恩草案的基础上,草拟了一份复杂的工作草案。
    1948年11月19日,国家临时议会颁布了《制宪会议选举法令》,这项法令提出的选举方法十分接近于托管时期在以色列议会中实行的程序。制宪会议成员人数固定为一百二十名,在按比例代表制的党派名单基础上,由不计名投票直接选出。选民最低年龄为十八岁,而且没有居留期长短的资格限制;11月8日,为此进行了一次人口普查,决定了合格的投票人。整个国家组成一个单一选区,投票也是向某一政党的名单表投票,当各党所占比例确定之后,党内候选人的顺序也就是选举时的顺序。这一规定加强了政党领导人的权力,他们控制着候选人提名、决定他们在名单中的先后排列。
    1948年间,如果不是在全国人民中,至少也是在临时政府的领导人中,对一个成文宪法方案的热情逐步降温。准备一部宪法草案首先是为了与联合国的建议保持一致,但是联合国却没能建立适当机构,顺利继承托管统治进行分治;这样一来,就大大削弱了它作为宪法的权威来源的地位。与此同时,临时政府随机应变的风格越来越流行,并且显得行之有效,人民也就广泛接受了。不管是不是有意要放弃或者忽略制定一部成文宪法的承诺,总之, 1949年1月14日临时议会通过了《制宪会议过渡法令》;在法令中规定,除非另有其他应予规定者,制宪会议将继承属于临时议会的全部立法权,在制宪会议授权成立新的行政管理机关之前,临时政府将继续行使管理者的职能。这样,虽然并没有正式取消制宪会议的制宪功能,但是对于选民来说却很清楚,他们是来选举一个立法机关和一个政府,而非选举一个制宪会议。
    向独立国家的转变对政党政治格局的影响非常小。按原定居者中的意识形态文化形成的政治党派,是一种将建国前与独立后的以色列政治联系起来的重要组织工具。除了共产党和一些处于少数民族地位的阿拉伯人组成的竞选联合体外,所有以色列政党都植根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他们对建立未来独立后的犹太社会制度都有不同设想。只有共产党以及持不同政见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仍置身于因独立激发起来的民族精神之外;在这一问题上,他们的态度与建国前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态度完全一致。阿拉伯人提出的选举名单只是留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上层人士与犹太国家权力系统之间的纽带,而不是由于以色列建国而新产生的政治运动的核心。为了换取所需的帮助,阿拉伯领导人支持工党,而且通常只有在那些阿拉伯人并不很关心的问题上,他们才会参与工党一起行动。
    除了一些昙花一现的小组织外,1948年间只出现了三个新政党,这些政党都是从建国前的政治生活中发展而来的,它们只是贴上了新的政治标签,而并非新的政治运动;这三个政党是:马帕姆(Mifleget Poalim Meuhedet,“统一工人党”);赫鲁特(Tenuat Herut,“自由运动”的简称,根据伊尔贡的地下报纸《自由》命名)和进步党。
    统一工人党创建于1948年1月,是青年卫士和四十年代初从巴基斯坦工人党中分裂出来的劳工联盟—锡安工人党的政治联盟。这两个组织相应的基布兹运动——阿兹基布兹和穆哈德基布兹没有合并,由两个组织各自为其成员提供的服务也没有统一在一起。这个新党是在社会主义乐观派和热情派精神鼓舞下,作为军队中左翼力量的政治工具建立起来的,它希望自己如果不被一系列事件引向政治权力的话,至少能保持巴勒斯坦工人党的政治意识。
    1948年6月,由于伊尔贡在独立后的新环境中面临解散,它创建了自由党,领导人为贝京。由于受临时政府和本·古里安个人的反对,伊尔贡不能再指望作为一个不顾政府禁令的地下组织而继续存在;因此,它成了一个作为工党的反对派而存在的公开政党。尽管自由党与国外的修正派运动的关系紧张,它却得到了绝大部分住在以色列的修正派分子的支持,而且它正式赞同雅博廷斯基的政治方案。由于自由党的民族主义的鼓噪呐喊和对犹太工总的刻骨憎恶,自由党成功地吸引了一些新移民,特别是那些来自中东国家的新移民,他们在向新生活转变的过程中,或者觉得不满
意,或者面临着具体的艰难和痛苦。
    在1948年8月召开的会议上,普通犹太复国主义组织“A”派从它的母体中分裂出来,与其它两个组织共同组成了进步党;这两个组织,一个是犹太工总内部的自由派组织犹太国建设者(Oved Zioni),另一个是代表来自中欧的多数移民的新移民组织(Aliyah Hadasha),他们发现自己很难进入建立在老一代东欧移民基础上的领导层。进步党的特点是,它能够吸引职业阶层,并持批判性和原则性的自由主义态度。
    在所有党派中,只有工党和宗教党派好像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任何变化。工党对移民具有很大吸引力,这样就抵消了它四十年代初所失去的更激进的社会主义者支持的损失;对于移民们来说,工党就等于国家,等于本·古里安传奇般的形象。工党控制着犹太工总,在犹太工总中,即使是在统一工人党反对派形成之后,它仍然占有绝对多数;这一地位极大地有助于工党在组织和动员竞选中取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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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下表总结了犹太工总第七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引自工总执委会:《犹太│
│七次行政会议》(特拉维夫,1949年)第410—1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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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派          │    票数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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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勒斯坦工人党│    79,286 │    57.06                      │
│  ├─────────┼──────┼────────────────┤
│  │    统一工人党    │    47,888 │    34.43                      │
│  ├─────────┼──────┼────────────────┤
│  │  锡安工人党      │    5,227  │    3.76                       │
│  ├─────────┼──────┼────────────────┤
│  │    共产党        │    3,658  │    2.63                       │
│  ├─────────┼──────┼────────────────┤
│  │  宗教工人党      │    2,948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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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以色列的第一次大选于1949年1月25日举行,制宪会议于 2月14日召开。五十万合格选民中,百分之八十七参加了选举,工党取得了百分之三十六的多数,使它在制宪会议中占有四十六个席位。统一工人党率其他政党获得十九个席位,由四个宗教组织组成的选举联盟宗教联合阵线获得十六个席位,自由党取得十四个席位。普通犹太复国主义组织获得七个席位,进步党获得五个;其余席位由几个小党瓜分。看来主要政党对总的选举结果感到满意,因为没有一个大党坚持要求制宪会议在一个宪法指导下召集新的选举。
    2月16日,制宪会议在临时宪法委员会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毫不耽搁地通过了《过渡法》;根据《过渡法》,它正式行使立法功能,并且自行组成了一个一院制的立法机构——第一届国会。这项法令使临时政府时期的种种措施和机构设置正常化,而且它还填补了某些空白,在某种程度上,明确了政府内部的关系结构。《过渡法》后来以“小宪法”著称于世,而且事实上构成了以色列的不成文宪法的核心。
    《过渡法》规定由国会多数选举出总统,大致规定了他的权力,明确了总统权力基本上是礼仪性和象征性的。《过渡法》通过之后,国会随即就选举哈伊姆·魏兹曼为总统,他的任期与国会相同,在新国会召开之前其任期延长三个月。实际上,这项法令并没有规定第一届国会的结束期限,而是在事实上允许国会一直继续存在到能够选出一个获得它信任的政府为止。由于《过渡法》并没有为国会的存在规定别的条件,人们可以设想,国会本身可以自行解散,并且安排它的后一届国会的选举。
    《过渡法》任凭国会自身在实践过程中发展它自己的规则和程序,而且除了只提供了一个内阁国会关系的轮廓框架外,并没有从整体上详细说明政府内部关系结构。这一概略的法律能够在处于重大压力和危机的时刻支持一个有效的政府,这也证明了领导阶层的正确性和他们随机应变风格的作用。
    该法令听任政府自己决定其规模和部门设置,并且除了总理必须是国会议员外,并未限定部长须由国会议员中产生。不过,很早就形成了政府从国会议员中产生的惯例,只有极少数偶然的例外。总理可以自由组成他的班子,并且,内阁也将带有他的个人色彩,因为过渡法规定在总理辞职的情况下,整个内阁也必须随之解散。过渡法规定了政府的“集体责任”,但是并没有详细解释这一概念,在随后一些年间的联合政府政治中,事实证明它造成了极大困难。
    根据新的法律,临时政府向总统提出了辞职,但同时继续行使一个看守政府的职能。尽管从理论上说总统对此并无职权,人们却希望总统咨询所有的主要领导人,并且请求最大党的领袖组成一个新政府;事实上他也确实这样做了。本·古里安与各宗教党和进步党达成了一项合作协议,于1949年3月8日向国会提出了他的第一届内阁,两天之后取得了所需的信任票。
    小宪法实施的头几个月中,事实证明它多少能够满足一个有效政府的需要,这也就削弱了要求制定一部成文宪法的势头。临时宪法委员会修改过的科恩草案很快被提交给新成立的国会宪法、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在委员会几个星期的讨论中,事实很明显,要形成一个明确的成文宪法,在政治上根本不能取得一致,而且将政治精力花费在这一目标上,既不必要可能也并不值得。
    委员会讨论问题的倾向表明,从以色列国建立以来,政治气氛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一开始,委员会就集中讨论到底是否需要一部成文宪法,而不是讨论因创制宪法而产生的那些复杂的政治问题。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工作,委员会未能得出任何结论,于1950年2月将问题提交给了国会全体会议,在那里又就这一问题断断续续地争论了几个月。
    国会内的辩论在各党派间进行,联合党派反对尽早制定一部完整的宪法,反对派则支持这一提议。工党显得不愿意将联盟建立在强调宗教作用的基础上;而如果采纳多数人的决定,就有可能导致这种结果。工党在政府中的主要伙伴——宗教阵线,则不愿意冒险按世俗原则从政治上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更乐意采纳托管
 政府遗留下来的更宽容的既成事实。反对派担心,如果不能采纳一份成文宪法,将有可能使工党占优势的政府处于民主限制的范围之外。1950年6月13日,这一问题被提交给国会,根据三项选择方案进行最后投票:各宗教组织支持第一项提案,要求以根本法的形式用条文规定宪法关系;反对党支持第二项提案,要求在某一具体期限内制定一部完整的宪法;工党提出的一种妥协方案为第三项提案,最后以微弱多数获得通过,内容如下:
    第一届国会委任宪法、法律和司法委员会负责为国家准
    备一项宪法草案。宪法必须逐章写成,每一章本身应当包含
    一项基本法。当委员会完成每一章的工作后,即将该章提交
    给国会。所有章节将共同构成国家宪法。[①《国会公报》五,第1743页。]
    关于宪法是应当一次写成、还是应当由立法机关逐项通过的各部分构成,这确实是次要问题。由于工党和宗教党领导的政府的影响,最后通过的方案回避了关于基本法地位的主要问题,包括制定基本法所需条件和是否需要宪法的立法来使它高于普通立法的问题。国会多年间根据1950年“逐章通过”方案通过的基本法,事实上除了名称外,在法律地位上与其它法律毫无二致,只不过它们的通过和修改须获得简单多数(甚至依据那些本身并不叫做基本法的法律进行修改);而与此同时,司法部门实施的普通法却并不需要根据基本法进行审核。[②1969年最高法院(在伯格曼第五章中为财政部)主张对给予基本法“确定”部分以最高权威的裁决进行司法审查。]
    与同一时期其它迫切问题相比,基本法的制定显得十分缓慢, 1958年才通过了第一项法令。而许多具有宪法或基本法效力的法律却未经选择或指定就通过了,而且很多法律来源于政府自身,而不是像“逐章通过”方案所规定的那样来自宪法委员会。这样,就在制宪过程中实际上已取得了1950年方案所要求达到的宪法的灵活性,宪法的制定基本上采取了将建立起来的现行措施逐条编成法典的方式。

    公民身分与个人地位

    1950年7月5日,国会通过了《回归法》,以最强有力的法律方式表达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精神。正如它的名称所表示的,这项法律将犹太人移民描述为回归祖国。这样,《回归法》赋予每个犹太人以移居以色列的权利,并且原则上规定每个犹太人,无论他是哪国公民,无论他住在哪里,都有权向以色列法庭要求行使这一权利。唯一的例外是那些从事直接反对犹太人民的活动的人,或者那些有可能危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人。1954年修改了这一法律,补充规定曾经犯罪者亦属例外。那些起初已经到以色列时并不想定居、后来又想定居的人,也享有同样的权利。在法律生效之前就已经移居以色列、或者在以色列出生的人,也被视为回归原则下的移民。法律没有界定“犹太人”的概念。一个宣布自己为犹太人、愿意移民的人,通常可在他们出生的国家内被负责处理签证申请的以色列移民官员所接受。
    在犹太复国主义的理论中,《回归法》象征着一个事实:以色列国的建立,结束了犹太人“无家可归”的状态。《回归法》本身只不过赋予了国外犹太人移居以色列的权利。1952年4月1日,第二届国会通过了《国籍法》,并于1952年7月14日正式实施。《国籍法》与《回归法》合并实施,大大扩大了《回归法》的影响。
    由于从巴勒斯坦政府向以色列主权国家过渡,公民身分问题: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关于下列法律问题,众说纷纭:英国统治时期的巴勒斯坦公民身分是否在新政权下自动成为以色列公民身分;抑或在新法律通过之前,全国人口在技术意义上是否都属无国籍公民。法律讨论的结果是支持后一个无法令人满意的结论,后来的《国籍法》及时修正了这一错误。
    根据《国籍法》,每一个犹太移民将因为回归而自动获得以色列公民身分,除非他已年满十八岁,是另一国的公民,并声明表示反对接受以色列公民身分。这样,一个犹太移民要取得以色列公民身分,并不需要他本人采取任何主动行动,而且放弃公民身分也不损害他回归的移居权。至于应用于非犹太人(大部分为阿拉伯人),《国籍法》规定可因居住而取得公民身分;此外,犹太人和非犹太人都可以通过出生或归化取得公民身分。要想通过事实上的居住而成为以色列公民,阿拉伯人必须在以色列建国前夕是巴勒斯坦公民,于1952年3月1日登记为居民,1952年7月14日时事实上居住在那里。另外,还要求他们提供文件,证明他们符合这些条件,或者证明他们是在建国和法律开始实施这一期间内合法进入以色列的。出生于这四年零两个月期间的儿童,如果其父母为有权通过居住而取得公民身分者可以通过其父母的公民身分取得公民身分,而建国前出生的儿童则必须符合与成人一样的条件。
    至于要通过出生而取得公民权,则必须是在法律付诸实施后出生的儿童,不管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不管是在以色列还是在国外出生,只要双亲中有一个是以色列入,该儿童就可以取得公民身分。
    通过归化取得公民身分的条件相对自由一些,包括在申请前五年间必须有三年的居留;另外,除了那些在建国前夕即为巴勒斯坦公民者之外,申请者必须懂一些希伯莱语。与一个以色列人结婚,有可能成为免除这些条件的依据,但不能免除归化的程序。通过归化取得公民身分的授予权,完全由内务部长斟酌决定。
    《国籍法》旨在鼓励犹太人取得公民身分,同时通过限制阿拉伯人非法入境的办法限制阿拉伯人入籍。这样,这项法令很明显存在着种族歧视,事实上是偏向于犹太移民而不是终身居住在这一国家的阿拉伯居民。国会内的辩论表明,许多人对阿拉伯人公民权的概念是否适宜还有疑问。不过最后,居住在以色列的绝大多数阿拉伯人还是通过实际居住而很快、很容易地获得了公民身分。限制规定虽然显得十分苛刻,但实施却比较温和;这些规定的目的是查出和驱逐非法进入者,而不是降低合法居民的法律地位。
    尽管由于防务安全的原因,以色列法律机关在它的实施应用中经常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是平等的原则作为一种理想,却深深扎根在建国前形成的宪法传统中。从托管政府那里继承下来的关于个人法律地位的法律基础,与以色列宪法的其它部分相比,受到的重大修改要少得多,尽管在它们最初适应新的以色列情况时,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波折,包括不断出现一次次的危机。
    1922年《议会令》提出的托管统治下的基本宪法法令,以及巴勒斯坦托管文件本身关于公民及宗教自由权利和个人法律地位的条文,在以色列建国后继续有效,条件是必须与1948年《法律与行政管理法令》所制定的以色列法规保持一致。
    托管令第15条强调保证思想自由,禁止对公民实行种族、宗教和语言歧视。《以色列独立宣言》重申了这些保证,并且增加了性别作为另一个禁止歧视的标准。1922年《议会令》保证每一个得到法律承认的宗教社团的内部自治权。1926年的《宗教社团 (组织)法令》实质上在以色列仍旧有效,根据这一法令,宗教社团作为实施国家赋予的法律权力的国家的公共机构,被赋予法人地位。
    由阿斯肯纳兹和塞法尔迪首席拉比联合领导的最高拉比会议,作为最高的拉比权威,在接管时期结束后继续存在,领导着通过定期选举产生的地方宗教会议机构。每个地方拉比办公室都是一个法庭(Beth Din),负责处理由法律授予它的所有行政和司法事务。在拉比司法系统中,最高拉比会议构成最高上诉法庭。
    从接受托管期间直到独立后,以色列的犹太人在所有关于结婚、离婚、赡养和遗嘱的事务上都只服从拉比的裁决。在关于个人事务的其它方面,拉比法庭与世俗民事法庭分享司法权,他们的竞争能力取决于党派的力量。法制状态十分混乱。在托管期间,是否成为一个合法的宗教社团的成员纯属自愿,但必须经过官方登记。从合法团体中退出的个人,可以将他们的所有的法律事务让世俗法庭来判决。在英国统治期间,这一规定在某些复杂案件中导致宗教裁判效力的不确定性。[①参见M.西尔伯格教授(最高法院法官),《以色列的个人地位状况》(耶路撒冷,1965年),第62—67页及第347—397页。]以色列建立之后,混乱更加增多,因为官方的宗教社团登记实际上在四十年代初已经终止;从那以后,也没有登记过新移入的大批移民。此外,当国民议会于 1949年初解散时,人们觉得以色列国会的法人资格终止了,即使是这个不完善的法律基础也被削弱了。
    在建国初期那些年间,以色列政府处于多方面的巨大压力之下,因而没有能力马上将关于个人法律地位的章程付诸实施。直到1953年9月通过《拉比法庭裁判(结婚与离婚)法》,才为犹太人至少是暂时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此之前一直是随意处置的。由于在赡养和继承这一法律问题上,世俗法庭享有同等裁判权,拉比法庭享有的专属裁判权的范围就被缩小到结婚和离婚。与此同时,拉比裁判的范围,又由于将外籍公民包括在它的裁判范围内,并由于犹太人的判别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有所扩大。法律改变了托管时期以是否在犹太社区登记作为拉比法庭判别个人身分的标准,用是否是一个犹太人的标准取代了旧标准。这一变化反映了由于独立而发生的犹太人社团地位的变化。
    迄那时为止,在巴勒斯坦以及在世界其它犹太人在个人事务上享有自治决定权的地方,社团都享有行政权力,或由俗人、或由拉比行使这一权力。现在,国家主权成了这一权力的来源;这样,犹太人社团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就不存在了。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是否是一个犹太人就不再取决于与社团的关系,而是变成了每个人自己的个人身分。该项法律仅仅简单提到“以色列犹太人的结婚与离婚事务”,却没有提出任何对犹太人的定义。变化的结果是,事实上拉比法的设置就成了决定自己权力范围的权力来源。改变后的标准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拉比判决对法律赋予的有关个人事务的那些方面,享有排它性的权力。对于那些被该法所承认的犹太人来说,在有关结婚和离婚的事务方面,拉比法就是国家包罗万象的民事法。由于拉比法宣称所有母亲为犹太人的人都属于它管辖;这样,即使公开宣称是无神论者的人也和虔诚的正统犹太人一样要服从它的条文。这项法律与其它适用于非犹太人的立法共同应用,其作用是将每一个以色列入都划归某一宗教的认同之下。个人可以在合法的宗教之间进行选择,但是婚姻事务只能由神职人员进行处理;这也就意味着排除了混合婚姻,因为没有一个宗教司法机关会加以认可。但是,由于考虑到人口中移民众多的特点,在国外无论由谁主持的婚姻,在以色列都被承认有效。《回归法》只规定了一项权利,并没有作任何强制性规定,而这项法律却比《回归法》引起了更多的问题;“犹太人”定义的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并且经常尖锐地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根据《回归法》处理的移民申请,是由世俗官员办理的,对于有人声称自己是犹太人,评判也是根据宽松的世俗标准。对于行政和统计的需要而进行的人口登记,也是按照世俗标准。然而,移民官员和人口登记员的判断都不可能是决定犹太人身分的最后裁判,唯有拉比权威才能作出决定。
    在托管期间,穆斯林社团是按与犹太人相同的原则组织的,但在关于个人事务的范围内,享有更广泛的专属裁决权。由于战争和阿拉伯人逃亡,穆斯林宗教法庭和最高穆斯林会议均已解散。、最高穆斯林会议并未恢复,但在宗教事务部长直接干预下,临时重新设立了穆斯林宗教法庭,后由法律追认为有效。穆斯林法庭在组织形式上有很大变化,不过这些法庭仍然像在托管时期一样行使传统的司法权。
    基督教社团的组织,在以色列继续存在,所依据的是在奥斯曼司法制度中形成的并由托管政府保持下来的原则。在几个被承认的教派中,每一派都有自己专门的组织,而且都有预审宗教法庭,只有希腊正教有一个(派驻以色列的)大主教和它自己的上诉法庭。在其它教派中,若有从较低级法庭的上诉,就由不驻在以色列的更高级宗教权力机关参与处理。以色列当局完全承认这一程序,即使它涉及阿拉伯国家的公民也罢;而且由国外权力机关作出的决定,也可以像以色列法律一样实施。基督教的教会裁判权相当于拉比裁判权,但其专属裁判的范围不像穆斯林那样广泛。
    这样,在由于国家建立而带来的宪法过渡中,组织形式上就出现了由世俗的民族意识形态中发展出来的犹太人身分的自相矛盾之处。犹太人社团不再存在了,但是所有出身于犹太血统的人都要经过认定而获得犹太人身分。然而,在巴勒斯坦以外的世界各地和在托管时期的巴勒斯坦,要想成为犹太人,则是一项自愿行为,包括对不同认同标准的复杂选择,而现在在犹太人认同的民族理论的名义下,它却变成了由宗教标准定义的非自愿的身分。

     政治组织与国家

    从殖民地向独立转变过程中,最困难的问题是大量从前由巴勒斯坦犹太人在自愿参加的体制中所承担的活动,现在都变成了国家的直接责任。与异己的恐怖组织和突击队最后摊牌,是反对建国前的党派心理,为树立国家权威而进行的最关键的斗争。本·古里安认为这比1948年的其它任何国内事务都更为重要。尽管在感情上付出了很大代价,但是通过将这些运动成功地纳入稳固的政府的权威之下,本·古里安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信誉,并且为它增加了合法性,他认为这对政权的巩固至关重要。
    在涉及武装力量的问题上冲突最为尖锐,此外,在其它许多问题上也表现出对行使政府独断权威的反抗。犹太人协会的执行机构完全由巴勒斯坦犹太人组成,这当然很容易就被纳入新的国家政权。但是如何处理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外围组织?还有,国外的犹太复国主义领导机构一直掌握着经济大权,并且参与制定巴勒斯坦运动的政策,他们又将处于什么地位?
    早在托管时期,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决策过程中就经常出现巴勒斯坦领导人和国外(尤其是美国的)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的竞争。但是当犹太人独立在即时,这一问题具有新的意义。早在 1947年11月联合国组织批准分治方案之前,关于未来犹太主权国家的结构问题就已经发生了分歧。当时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总部的官员曾讨论召集一次犹太人协会执行机构的全体会议,以选举临时政府,巴勒斯坦人却坚决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只有住在巴勒斯坦的居民才能享有的权利。同时,巴勒斯坦犹太人内部的讨论倾向于扩大国家组织的代表结构,为过渡作准备。12月底,雷梅茨指出,以色列政府中如果包括外国人,本身将不合逻辑;但同时他
 又声明,关于这一问题尚未作出决定。随着准备工作继续进行,巴勒斯坦领导人很明显地完全掌握着主动权。1948年7月中旬,犹太人协会执行机构本身都要求那些住在国外的成员来以色列定居。8月,美国犹太人领袖西尔弗和诺伊曼改变了策略,不像从前那样只注意可能从外部影响以色列的内部事务,到那时为止,这种策略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了;而是提出了以色列在国外组织中的影响问题。他们要求,以色列内阁的成员应当自动退出犹太人协会执行机构,他们还表示以色列政府已经能够有效地制定决策,从整体上影响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除了工党之外的其它政党,这些政党在国外比在以色列相对要强大一些,以及其它国家的犹太人领袖都广泛支持美国人的观点。在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中形成了明显的支持美国人立场的多数派,但是他们也不愿意在处理问题时强硬地违拗工党的意见,因为这将意味着反对以色列政府的立场。
    随着英国托管的结束,犹太人协会从前那种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地位就正式消失了。以色列领导人虽然不愿意允许犹太人协会在以色列主权之下成为一个国中之国,他们却希望保持该协会在进行移民和安置行动方面的自主权,以便保持想象中的全世界犹太人都在参与以色列发展的有代表性的“民族”特色。政府想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达成一项谅解,这样政府就不仅能有效地控制在以色列国内的犹太人协会的活动,而且能够间接控制国外犹太人社团的犹太复国主义活动;与此同时,他们在涉及外国公民时还避免使用有可能暗含将以色列置于特殊地位的言词。
    1951年,第二十三届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在耶路撒冷召开,这是建国后召开的第一次犹太复国主义大会;会议期间讨论了该组织与新国家的关系问题,并且通过了几项决议,确定了与政府保持一致的方式。1952年11月,国会通过了《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犹太人协会(地位)法》,正式确定了它们与政府的关系。该法宣称,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将继续在以色列组织移民与定居活动,国家承认它是为此目的的“授权机构”。该法还规定,以色列政府和犹太复国主义执行机构之间将作出一项约定,规范它与政府合作的细节和形式。1954年实行了这项约定,决定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1951年来就已经存在),通过这一协调委员会,政府可以有效地对犹太人协会进行控制。
    《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犹太人协会(地位)法》补充了《回归法》,并由于有一个较大的组织机构而有更大的重要影响。从宪法角度来看,这项法律的重要性在于它为继续保持以色列和国外的犹太人民的联系提供了一种形式;从前根据犹太复国主义思想要求而得到国际联盟托管法令承认时,采用的也是这种方法,同时这项法律又使得犹太人协会在托管时期作出的那些决定在以色列国家主权下不再实施。这项法律使以色列保持了它自己的一种说法,按这种说法,它把自己当成犹太人民的代表,而又要防止犹太人干预以色列的独立;同时尽管没有明确申明,它还要保证自己干预国外犹太人事务的权力。这样,在向独立的过渡中就重新界定了犹太人与以色列的关系,在使以色列是犹太人民的“殖民地”的神话名扬千古的同时,实际上进一步使犹太人民成了以色列的“殖民地”。
    犹太人协会及其下属机关在国内一定程度上保持着基本统一。然而,在这种形式上的半政府机构之下,各种派别之间的激烈的意识形态竞争,导致了社会上相应的分裂,人口被划分为不同集团,其中许多集团事实上拥有自己的独立王国。早在建国之前,这些集团就已获得了其成员的忠诚,他们主要是以不同派别的成员投身于争取独立的斗争的。个人是作为一个政党的成员,或者是犹太工总成员,或者是伊尔贡成员来表示其政治立场的,而且正是在这些集团中,他们实现了他们的社会需要。正因如此,独立便对
 习惯构成了挑战。国家现在要求从根本上联合一致,要求各派调整自己的角色,以适应参与国家权力的结构,而不是按照各自喜好的方式建立国家。这些党派除了向其成员们提供有自己特点的社团和文化服务外,它们还为其成员提供社会福利、教育、住房和就业,这些党派经验丰富,为取得独立作出了很大贡献;以后,还极大地有利于建立相对的秩序,正是由于有这种秩序,才完成了向独立的行政管理的过渡。与此同时,建国前犹太人协会这一母体机构影响着国家的政治风格与制度,通过微妙的和非正式的形式影响着政府的设计,并且限制着政府,的作用。
    国家的立法权威能够使政府发布新的规范,但是却不足以马上使得那些习惯于对其下属拥有独断权力的独立王国接受国家权力至高无上的观念。在国家建立前,人们习惯于为建立自己追求的国家的理想形象而进行激烈竞争,现在依然如此;他们并没有转而在现有的政治环境框架内为扩大自己的影响进行竞争。
    另外,在殖民地时期形成的、对东欧犹太人来说则在更早的过去就已根深蒂固的反对当局的习惯也没有很快被新的认识所取代:新当局既非外国人,对人民的愿望也无敌意。这样,毫不奇怪,以色列在过渡的头几年里,组织结构方面的一大特色便是联邦主义的因素。
    政治党派是以色列政体的联邦主义性质的最好例证。就如同各工人党因为他们资格更老而决定了犹太工总的政治运作方式一样,各政治党派总体上说在历史上早于国家,并且全面深入到其追随者的生活中,因而类似于、并且也自视为国家的共同所有者。不管是参与政府联合执政,还是在一旁作为反对派,各政党都对政府持有相同态度,认为它的权力范围来源于它们自己从前的权威,其权威的效力来自它们自己的政治选民。国家及其政府都是政党创造的,只有政党愿意,才会给它们权力。各党派想保留自己决定国家自治权力内容的“父权”。这样,仿佛是他们串通一气进行联邦式的讨价还价,将他们的某些权力让给新政府,但是保留和控制着规定国家权力范围的权力。这种仿佛扮演着国家主人角色的态度,是所有党派的一大特色,并且还暗含着有分离主义的威胁。巴勒斯坦工人党在所有关键问题上,惯常于骑墙主义,它是联邦式讨价还价的有效仲裁人,并与犹太工总一起视自己为国家的不可或缺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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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意识形态与政治演变(1948—1956年)

  劳工、民族与国家——政治参与、政党及有关问题——稳定的联合政府——军政关系——以色列、犹太教和犹太人

    劳工、民族与国家

    与其它民族运动一样,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一直深受一些社会问题影响,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了国家独立的实际内容。巴勒斯坦的犹太复国主义领袖投入了工人运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早期的定居者们确信,民族斗争与社会斗争是完全相同的,至少也是不可分离的。这一观点,使得工人运动在表达献身的豪言壮语、选择其策略及政策方面,比其它党派更有力量。由于在意识形态表达方面习惯于用民族一社会的辩证法来阐述选择的方向,工人运动总体上比其它组织更好地为独立作好了准备,而不会在其自身历史上出现明显的断层。在建国后头几年里,普遍存在于工党和犹太工总中的连续感,是制度演变中一个最重要的稳定因素。与此同时,历史作用和习惯的连续感,又成为变革的障碍,成了发展中的保守势力。
    在建国前的几十年中,社会主义的思想和原则,为工人运动领袖们提供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社会,被看作是建立一个主权国家的同义语。人们用社会主义的目标来衡量民族主义的追求,用民族主义的策略来回答社会主义的思想。这两种价值观念和睦共处的范围有多大,犹太工总的活动空间也就有多大。与此同时,在保持一致的基础上,两极之间又经常产生一些摩擦。
    三十年代后期,由于取代英国托管统治的日子已经指日可待,社会主义和犹太复国主义之间的结合日趋松散,从前,这种结合能够成为政策的指导,现在却成为最严峻的挑战。社会主义一犹太复国主义的联合,在指导犹太工总制定具体政策时曾经十分有效,但是,当面临在民族目标和社会目标之间进行实际性的选择,而不是泛空地假设时,这种并不真正相互一致的结合就趋于破裂。对于接管问题,工人运动不得不进行抉择,要么是按从前的民族主义来解决,要么是按理想的社会主义来解决。本·古里安已经坚定地使社会主义思想服从于他所认定的民族需要,并且对社会主义原则的问题越来越不耐烦。虽然大部分人支持本·古里安的民族主义政策,反对派也已经形成:工党左派(劳工联盟)要求推迟独立,直到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目标都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时再宣布独立;“外部”左派(青年卫士)则支持一个最纯粹的社会主义方案。对于劳工联盟来讲,尽管他们希望在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方面追求更高的纯洁性,但同时达到两种理想目标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们宁愿在其中一个方向进行努力。另一方面,青年卫士则认为,社会主义必然导致民族主义目标的实现。在这两派中,也和工党中一样,出现了社会主义一犹太复国主义的分裂。
    问题可能是这样,意识形态中的危机,反映了政策条文与实际环境之间的矛盾。主权问题与真正意义上的欧洲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毫无关系,但工人运动一犹太主义的世界观却是在这种欧洲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中形成的。劳工先驱者们的行动明确体现了这种欧洲式的理论,就此而论,他们仿佛是把欧洲的民族和阶级结构移植到巴勒斯坦一样。但是,在涉及殖民地现实问题时,这种理论又是不够的,因为在很大程度上,殖民地的情况与欧洲的模式和情况是不同的。随着犹太经济的逐步发展,欧洲的民族和阶级结构的因素输入了巴勒斯坦,这就使产生于欧洲的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原则显得与之合拍。与此同时,英国人也输入了殖民统治下的社会所特有的民族与社会关系的因素。只有英国保持对犹太复国主义的保护态度,这两种互不相干的历史思潮才能在社会主义一犹太复国主义的框架中相安无事。但是,三十年代末期,英国改变了政策,迫使工人一犹太复国主义者们致力于争取独立的问题,这样就使工人运动发生了变化,使之从十九世纪遗留下来的欧洲式民族主义,变成了更多地带有二十世纪南半球特点的反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但是,这种变化并没有相应地在意识形态文化中反映出来。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理论未能适应环境的变化,工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除了本·古里安外,直到四十年代末,其他人也没有完全认识到了这些变化的意义。
    四十年代中期,犹太工总内部的民族主义多数派追随本·古里安的民族主义政策,不得不牺牲他们的社会主义原则。犹太工总放弃了使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的目标,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重新定义了的民族主义斗争中,这样,到了1948年,犹太工总发现,主权政府已经取代它而成了民族领导的新中心。新国家及其各级机构,尤其是它的军队,现在成了有权要求民族忠诚的合法组织。这样,犹太工总就被剥夺了它在领导民族主义事业过程中形成的传统权力。
    犹太工总通过其中的多数派——巴勒斯坦工人党,与政府仍有紧密联系,而且,它还强烈意识到其角色的延续性,但是,不管怎么说,国家建立的事实,却改变了犹太工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现在,这一组织需要重新找回它失去的社会主义特色,并在民族主义生活的新形势下,重新配置它的思想和物质资源。这样,在犹太工总内部就开始表现出一种保守倾向,认为它设法要保持的是一种革新的社会主义,反对由建国而激起的新民族主义中所产生的激进国家主义倾向。
    犹太工总在适应它的新的公共地位的同时,在吸收移民方面仍然起着关键作用。这一民族任务使得犹太工总在许多年间仍能维持它重要的全国性地位,掩盖了它越来越退居为一个派别的现实。另外,由于移民涌入,犹太工总成员大量增多,也加强了它作为一派社会力量的势力,这一事实也缓和了它地位的变化。启相矛盾的是,在五十年代中期,正当犹太工总自己的意识形态体系已迫使它意识到,作为民族主义运动的主要工具,它可能已经力不从心时,犹太工总却达到了其力量的顶峰。恰当地说,作为创造其政治环境的最有活力的组织,它的力量缩小了,但作为多元化民主政体中的一个利益集团,它的力量又有所增加。
    早在四十年代初期,犹太工总放弃民族主义-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时,其内部的最初的反应已经预示了后来犹太工总从反殖民主义运动的领导力量,转化为一个独立国家中作为社会主义遗产的监护人的次要角色。在当时,犹太工总的社会主义思想具体表现在左翼的政治党派和基布兹运动中,而目前,犹太工总相对于国家来说,已经全部挤入了这一地位。但是,与此同时,情况却完全发生了变化,激进一保守的标准已完全颠倒了过来。以前,社会主义曾经是激进的,反对民族主义者接受社会现状,致力于建立一个独立后未来社会的美好幻想。而现在,它是保守的了,因为在新的环境中,国家的组织机构是最积极的激进力量,而它却在保护社会主义的地盘。取得独立之前,它可以梦想创立一个新社会,但是,取得独立之后,它便必须接受现有的社会状况。追求独立时,可以赋予现存的社会关系以种种许诺和不确定的东西,而独立到来时,带来的却是使之具体化、固定化。
    正如巴勒斯坦工人党在促使全国作为一个整体向独立转化的过程中是保持延续性和稳定的主要工具一样,在犹太工总内部,工党也起了不可缺少的调节作用,保证了顺利过渡。工党以微弱的、但是肯定的多数控制着犹太工总,这便使得它在全面承认犹太工总的核心价值的同时,又使其与工党在政府内负有责任的民族或国家的利益保持一致。基布兹运动在四十年代初的决定性选择中内部出现了组织危机,并于1951年达到高潮,这一危机可以作为分析当时的转变方式和工党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关键作用的一个例证。    
    就在1944年巴勒斯坦工人党采取民族主义路线时,“内部”左派的基布兹运动——穆哈德基布兹发现自己越来越政治化,就像“外部”左派阿兹基布兹自三十年代中期就已开始的不断政治化一样。这样,这两个运动就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反对派,而不是像最初认为的那样是犹太工总垦殖运动的工具,两派各自的政党,劳工联盟(最初是巴勒斯坦工人党的B派)和青年卫士(这两个组织1948年联合组成统一工人党),基本上变成了基布兹运动的政治组织。巴勒斯坦工人党早已变成了一个全国范围的政党,在该党取得支持的各种工人团体和非工人团体中,该党的基布兹成员(来自穆哈德基布兹和克武察协会)只不过是一个少数派而已。这样,对于左派来说,基布兹“拥有”它们自己的政党,而对于倾向于巴勒斯坦工人党的基布兹来说,则是政党“拥有”它们。
    在有关基布兹在以色列政治生活中地位的学术和新闻讨论中,人们无一例外地指出它们在国家政治领导集团中所起的不同寻常的和超人数比例的影响。事实上,正因为他们在国家的高层机构中缺少影响,才把左派基布兹推向了反对派。留在巴勒斯坦工人党影响范围之内的基布兹,事实上,作为基布兹在高层决策中的影响并不大。确实,许许多多工党领导人和工党在各种公共机关中的官员与基布兹有着个人联系,但是,他们是作为工党领导人来参加基布兹运动,而不是作为基布兹领导人在工党内发挥什么特别影响。如果要是基布兹在制定国家政策时真有什么显著影响的话,就会反映在制定一项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政策中,就应该与阿拉伯人共处,而不是军事解决或者是分治。当本·古里安赞同和推进实行雅博廷斯基的民族主义政策时,基布兹就未能发生这种影响。对它政治影响的大小的分析,当然并不意味着贬低拥有广大的文化力量的基布兹运动的鼓动力量。
    随着取得独立和移民的大批涌入,基布兹运动经历了一场适应形势发展的危机,并且由于出现了超出其能力之外的大量新情况,其声望急剧下降,更加剧了这场危机。在新的形势下,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力量发生分离,在适应这种新形势的过程中,穆哈德基布兹发现自己已经不能继续把劳工联盟和巴勒斯坦工人党的追随者团结在一起了。1951年,这一运动分裂成不同党派。左派基布兹现在加入了劳工联盟,剩下的亲巴勒斯坦工人党的派别联合克武察协会组成了一个新的联合组织,克武察与基布兹联盟。不仅整个组织发生了分裂,就是每一个基布兹,包括一些历史最长、最受崇敬的基布兹,也在组织上发生了分裂,以适应其内部的政治分歧。有几个基布兹在解散组织时,瓜分了资产,有时在老同事和老朋友间也发生激烈的个人争吵。这一点表明,政治党派同盟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了基布兹的社会生活。现在,左派们是作为他们党的成员而联合在一起的,而不再是因为过着同样的特殊形式的集体生活才走到一起来的。正因为他们在国家政治中缺乏影响,才迫使基布兹重新组织,调整内部关系。只有巴勒斯坦工人党成员能够适应更广泛的民族主义环境,因为只有他们愿意接受这一现实,即作为一个党派,他们缺乏影响。
     工党的基布兹向领导阶层输送了各种人才。如果说他们发挥了任何基布兹影响的话,那不过只是作为一个代表农业的压力集团而已,尤其是经常作为一个与莫沙夫运动相对立的反对派而出现的。工党就这样调整了它的基布兹,使之能够适应独立后新的更广阔的全国舞台。在这个舞台上,除了早期的工人运动外,许多其他派别也担当着重要角色。这样,非工党的基布兹便成为唯一的社会主义派别。
    在取得了明确的政治分离之后,社会主义基布兹现在能够在犹太工总范围内产生很大影响,在行业工会方面增加工人的战斗精神,更有力地要求犹太工总在公共投资方面占有更大的份额。对工党来说,现在代表该党社会主义派别的是犹太工总而不是基布兹,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则代表着该党的民族主义特性。现在,整个犹太工总不再像建国前那样仅仅是工党方便的工具,而是作为工党意识形态遗产的保守的继承人。
    在托管期间,犹太工总(尤其是它的农业分部)曾经成功地吸引了公共资金中的最大部分,被认为是国家发展的带头人。工党领导下的犹太人协会也对各类劳工组织持支持态度。在独立之前,只要各种意识形态派别在建立何种类型的社会的问题上有争论,犹太人的执行机构就可能表现出这种支持态度,以推进他们想.象中的国家蓝图。当工党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负有责任的执政党后,它就不得不采取更广泛的立场。一方面它继续尽可能偏袒它自己的追随者,但同时,现在它不能再忽视人民中的其它派别了。为了防务和发展的需要,要动员起各个方面的力量,无论其是否属于社会主义信仰,从政府角度来看,各派势力的重要性已经不同于在争取独立的斗争中的状况了。

     政治参与、政党及有关问题

    随着停火协议的达成,犹太人的政治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一个殖民统治下占人口少数的定居社团,变成了一个占人口多数的主权国家。原有居民以及新移民第一次成了自己国家的主人。
    与独立之前的阶段相比,1948年后政治生活中发生的最显著的变化是,在社会形成的过程中,政治权力的增加和自愿主动精神的减少,二者形成了一种矛盾的结合体。原有定居者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在建立新制度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主动精神。独立带来了权力的膨胀,因而,相比起来,定居者们倒是在殖民统治下能够更自由地创造自己的生活。老一代定居者中的杰出人物现在在为整个社会行使权力,但是,在新环境中,他们能发挥创造精神的余地却更少。他们现在面临着一个挑战:如何使已经变得相对稳定的制度,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新环境。另一方面,对于大批的新移民来说,一切都是全新的。发挥创造精神现在成了他们的事:老一代人拥有权力,新来者具有创造精神!新移民没有早期定居者所特有的那种自发的创造精神,但是,通过认同和参与由老定居者代表他们管理的组织,他们都具有一种自由和创造的意识。
    一个在原来不同的国家中寄人篱下或备受歧视的民族,当取得政治独立之后所具有的幸福感,可能比其它任何因素都有助于保持士气,并忍受建国之初那些年代的艰难困苦和混乱秩序。正是这种令人激动的创业精神和政治参与感,而不是犹太复国主义,鼓舞着民族士气。人们通过共同参与具体的国家权力机构,而不是通过共同的犹太复国主义感情或犹太人感情,来表达共同感和归属意识。对于经历过中东独裁政府的殖民统治或者是欧洲集中营的犹太人民来说,他们新国家的独立是一种深刻的解放过程。老定居者们现在掌握着中央权力,相应地失去了有关其社区利益的“联邦式”自由,而在老定居者们管理之下的新移民感觉到他们是一种自由制度的组成部分,他们能够认同这个制度,而这个制度也在为他们建设崭新的生活。
    以色列国家非常小,各种建立在基层的组织也使人们普遍产生一种分享现有权力的意识。一方面国家规模小,无疑会导致权力集中,相对会限制地方组织的影响,但另一方面,它还有一种作用,就是使国家的决策与大家密切相关。从街头的各种民主组织,到政党和犹太工总的各级机构,一直到国家的高层领导,政治参与千丝万缕,与实实在在的国家主权交织在一起。国家是构成民族的基本力量,其共同的成员广泛地在国家内享有真正的自治权力。
    在独立后的形势下,政治党派成了多元化的政治舞台上互相竞争的利益集团,不可避免的是,他们所继续坚持的意识形态也就变得越来越华而不实(不过,在从不成熟的犹太复国主义国家向以色列国家过渡的过程中,他们的意识形态观念和习惯却是一种重要的稳定因素)。对于老一代人来说,1948年是他们毕生事业的顶峰,而且,他们衷心希望能够看到他们终身奋斗所取得的成果。建国后的头些年中,明显表现出这一矛盾,一方面是老一代的心理上的退役,表现为其意识形态的逐步萎缩,另一方面是需要动员新移民群众,而他们对意识形态倾向一无所知。开拓者们的实践及其豪言壮语,曾经在过去半个世纪中构成老一代的政治宣言,现在显得与新移民群众毫不相干。这些人的同化不靠灌输犹太复国主义,只有通过党派政治和保护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各个党派过去是其忠诚的支持者们的服务机构,现在逐渐成了将其并非真心实意的追随者引入选举市场的政治机器。
    独立前劳工党派特有的集体主义精神曾经导致了在政党保护下的各种文化、社会和经济责任的不断增加。非社会主义政党也发现,在争取生存和发展的竞争中,也有必要使用源于各种社会主义原则和倾向的同样手段。这样,在独立前那一阶段,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高度政治化了。新移民既没有固定的意识形态同盟,也没有参与国家政治的组织,而只是处于国家主权机构的直接管理之下。这样的移民大批涌入,使得人口成倍增加,其结果是,政党为控制政府而进行的选举竞争活动,逐步取代了党派生活中的集体主义做法。
    移民群众很快发现,原有的党派官员们非常看重他们的选票。各政治党派的代理人,不管他们的权力范围是在政府内还是在犹太人协会内,不管是犹太工总领导人,还是地方政府或宗教机构的官员,都在民间激烈竞争,以其各自的政党能提供的各种服务为条件,以期获取新来者的支持。在选择某一特定党派或允诺为某党投票时,新移民是在表达一种新获得的个人价值的意识,而不只是表示同意某种经济结构或社会公正的概念。这样,原来的政治党派就在新人口的政治参与过程中起了关键性的调整作用。总的来看,新移民在政治阶梯上没有取得重要的地位,而是从属于控制着各个政党和权力中心的原有居民以及他们出生于以色列的后代。因此,他们只是各党派的附庸,而不是党内有影响的政治力量。尽管如此,由于他们与党派的联系,移民的同化过程却与国家生活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紧密相连。在竞选中获胜的愿望是各党派竞争的动力,而对于移民们来讲,选票只是某种抽象的和次要的参与手段。政党现在成了他们基本需要的提供者,帮助他们溶入社会,并为他们进一步走向国家权力提供一个阶梯。
    在寻求就业、住房、教育或宗教设施,寻求农业定居方面的帮助或者是职业教育、希伯莱语学习时,移民们会碰到各种类型的官员们,但是,他们能够辨别出不同政治党派标志。寻求帮助的人来往于各个行政机构之间,从犹太工总到市政府及宗教协会,从犹太人协会到这个部那个部,但他们总是能够遇到无所不在的党派路标,凭这个路标似乎就足以在官场的迷宫中找到一条明确的路径。
    近三十年中,主要机构的各级官员职位都是根据一个非正式的按比例的党的“钥匙”来瓜分的,随着准政府机构的选举在公众意识中显示出的变化,其比例不时也进行一些修改。由于新移民依赖官方提供各种帮助,这一程序也就把移民群众吸收进了选举政治,其方式与建国前的状况极为类似。大批的移民并没有组成强有力的新政治派别与人数比他们少的原有居民互相抗衡,相反,他们却向原有政党靠拢。各党的自身力量决定了他们将新来者吸收到他们旗帜下的能力,这样,新选民的大量增加,加强而不是削弱了建国前的模式。对于广大群众来讲,工党就是国家权力最明确的象征,而且,它掌握着个人参与和同化的最可靠的钥匙。只有宗教党派能够同样产生这种直接影响。工党任命的官员在官方职位中占有绝大多数,这使得工党可以在公共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施加影响,并且在它控制下的所有封建主义思想堡垒上贴上国家标签,以促进民族一体化。
    在成立已久的国家中,政治生活转向了类似于选择家具和内部装修方面的事情,而在新国家中,分歧往往发生在打地基和建筑设计方面。尽管建立已久的社会中的政治事务也有可能激起同样深度的感情和信念,但是,一般来讲,由于缺乏变革性的政治,它们所面临的选择,不像新社会所面临的选择那样重要。以色列在很短时间内经历了两种状态。在建国后的头几年中,以引人注目的速度形成了社会的基本结构。在独立后的五六年中,过去五十年所奠定的基础稳定地支撑着社会秩序的重量。    
    迅速的变化加剧了政治语言与实践之间的相互矛盾,在从犹太复国主义建国活动向以色列国家建设的转变中,这一矛盾已经变得十分突出。政治已经在进行“装修”,而政治语言却一直仍在谈论“设计”。好像精英们还在就各种方案争论不休时,整个国家结构却突然出现在他们周围。当他们还在讨论着未来,似乎各种可能性依然广泛存在的时候,他们实际已经在政治舞台上,已经在:既成事实划定的狭窄范围内扮演着角色。各个政党一方面继续喋喋不休地讨论着关于首要原则的问题,一方面却又在忙于适应工党实行的政策带来的后果。在以色列最初的几年中,由于国家发展处于不成熟状态,政府的政策对整个社会关系,对形成中的民族文化的内容和质量,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由于政府旺盛的活力及工党管理下的飞速变化,政府政策能够施加这种决定性影响的阶段还是很快就过去了。
    随着政党适应了它们的新角色,变成了以争取群众选票为目的的政治机器,它们的意识形态遗产就变成其领袖人物的禁脔。政党领袖们用他们往日的言词谈论政治问题,而在实际事务中,他们却在新的压力下争夺地位。以色列政治事务的传统特色是一些基本选择,是社会主义方向还是资本主义方向,是世俗还是神权规范,是亲西方的还是中立的外交政策,是与阿拉伯国家和解还是执行黩武主义的外交,现在,这种传统特色很难辨别,这些选择很快就不再实际存在了。以色列在最初几年里作出了一些决定性的、可能是不可逆转的决定:选择了劳工机构的资本主义经济而不是社会主义;选择了一个带有少许的神秘主义和感情的世俗社会,出于对宗教情感的尊重,为其留下了很小的余地,这个世俗社会很快就排除了神权政治;由于急需资金用于大规模移民,完全形成了亲西方的政策,排除了中立主义;如果曾经有过与阿拉伯世界和解的选择的话,现在,对武力的依赖也很快取代了这一选择。这样,工党一边在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一边却谈论着社会民主的言词;宗教党派在投入小规模的神权政治的同时,仍沉溺于神权国家的幻想;左派党一方面还在奢谈社会主义原则,一方面却又在为他们的基布兹保护市场利益;中产阶级一方面极力请求政府保护,为其成员要求更大的份额,一方面又用传统自由主义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政治右派一方面在培养对贫困者的普济主义,一方面又在鼓吹歇斯底里的沙文主义。事实上,由于传统的言词不敷使用,再加上多党争论的复杂性,政治问题被弄得一片模糊。
    在以色列,就像在其它地方一样,政治的多党制结构往往妨碍通过选举程序澄清和解决问题。但是,多党结构是利益和观点迥然不同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在社会规范以及关于以色列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方面的分歧,立刻把人民划分为几个派别,因而,政治也充满了各种各样大量的可能性。在许多明确定义的基本问题上人们不是同意保持不同意见,而是他们还没有就在哪些问题上保持分歧达成一致。在有些问题上,一些党派可以达成广泛的一致意见,但在其它一些问题上,同样的党派之间又可能四分五裂。在这种状况下,竞选活动不可能用双向选择的方式阐明问题。由于选举不能就政策问题作出决定,这也就意味着,工党作为占领中央阵地的最大党,具有制定和指导政策的主动权。事实上,多党政治造成了一党统治。
    移民很快就有资格参加大选。1949年、1951年和1955年举行了国会选举。尽管每次选举都向选民提出了二十个或更多的党派,实际上,能够在国会中取得席位的一直保持在十二个左右。 1949年参加选举的人数比例最高,达到有资格投票人的百分之八十七,这一年人口中的新移民比例最小;1951年,百分之七十五的选民参加了投票,而1955年,参加投票者稳定在百分之八十二。从下表统计的数字中可以看出,
    ①  引自中央统计局的表格,《以色列统计摘要》,17(耶路撒冷,1966年),第644-- 645页及第650页。
        1949       1951     1955
  政党         选票%  国会席位  选票%  国会席位  选票%  国会席位


  以色列工人党           35.7  46   37.3  45a   32.2    40
  自由党       11.5  14     6.6    8       12.6    15
  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     5.2    7       16.2  20b      10.2    13
  精神中心--劳工精神中心     12.2  16c       8.3    10      9.1    11
  以色列正教党-以色列正教
  工人党          3.6  5    4.7     6
  劳工联            8.2    10
  统一工人党      14.7  19   12.5  15d    7.3     9
  共产党        3.5    4       4.0    5       4.5     6
  进步党        4.1    5       3.2    4       4.4     5
  阿拉伯人党派(工党)      3.0    2       4.7    5        4.9    5
  其它       10.1    7e      3.6    3f       1.9    --
  总计:           100.0  120     100.0  120      100.0  120
    a.第二届国会任期结束之前,统一工人党减少两个席位,以色列工党取得了这两个席位。
    b.第二届国会任期结束之前,东方种族党派选出的三名议员加入了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
    c.在第一次选举中,四个宗教党派组织了一个联盟,以宗教联合阵线的名义——起参加竞选。
    d.在第二届国会任期内,统一工人党经历了几次分裂,丢了两个席位给以色列工党,两个给共产党,1954年,由于劳工联盟全部分裂出去,它又失去了另外四个席位。
    e.在第一届国会选举中,东方种族的一个党派塞法尔丁党取得四个席位,其中两个后来加入了以色列工党。一个也门犹太人竞选集团取得了其它席位,战斗者(前莱希)和WIZO(犹太复国主义妇女组织)各得一个席位,后来又都丧失了。
    f.这些是剩下的两个塞法尔丁和一个也门犹太人的代表,后来,在第二届国会任期结束之前,他们全部加入了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
 
尽管这些年间增加了几十万新选民,在投票趋向上发生的变化却很小。1951年选举中唯一值得注意的变化是,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右翼党派中发生了一些变化,自由党将地盘输给了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事实证明这一摇摆也是暂时的,1955年又完全倒转回来了。1951年,以色列工党可能从左翼的统一工人党那里赢来了一些选票,同时,在其右翼又以同样小的规模输给了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1955年选举中,以色列工党遭受了一次挫折,主要是被新成立的劳工联盟夺走了一些选票,在某种程度上也输了一些给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地域分析表明,1955年选举中,以色列工党、精神中心一劳工精神中心和共产党主要是在新移民集中的新城镇中获得选票,而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在这些城镇的选民影响最小。在以色列的多党制中,要想了解有关政策或问题在选民头脑中所占的明确地位是不可能的,而且也不可能通过选举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1955年以色列工党失去选票,倒确实说明公众普遍对它在政府中的表现不满,第一次参加联合政府的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同时也失去了一些支持,证实了这种可能性。对宗教党派得到的支持比较稳定,可能说明,宗教党的追随者们并不认为宗教联合阵线应当为政府的世俗行为承担责任。

    稳定的联合政府

    由于无法形成绝对多数,从组成第一届政府的时候开始,以色列工党就必须与其它党派结成联盟。与此同时,由于它能够取得最多票数,它又使得每届政府带上了不可否认的工党印记。从三十年代跃居为最大党以后,工党就不断地淡化其意识形态色彩。工党一方面总是保持自发的社会民主主义的方向,同时也具有一个执政党的实用主义的特点,它成功地保持着国家领导者的地位,提高了它的声望。
    由于公众舆论稳定,以色列的多党政治运作事实上看起来建立的是一党统治。执政党的权威通过其联盟者得到了加强,只要联合政府建立在意识形态的基础上,就不会形成强有力的反对派。本·古里安希望建立一个能够取得全国团结、基础广泛的联合政府,实际上是要求必须与宗教组织建立紧密的联盟。第一届当选政府创设的模式构成了以色列联合政治的最持久的方面:世俗的社会民主主义者与正统的宗教势力结成联盟,在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上占有中心地位,如果条件许可,再在接近的左派或者右派增选一些代表。以色列工党和宗教党在早期形成的关系很快就制度:化了,成为许多年中联合政府及保持其政府相对稳定的重要支柱。
    工党与正统教派联盟的建立与成功很可能是靠一种幻觉因素维持的。作为地道的世俗主义者,工党可能误解了它的宗教伙伴。工党领导人对神权政治的拥护者们带有一种亲近感,同时又把他们当作东欧小镇的古老遗迹,以及他们自己所受的宗教教育的残余,并认为他们必然会消亡,被新的世俗的国家文化所同化。他们可能并没有估计到,正统宗派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够在新的地域发展,与对年青一代具有强大影响的世俗主义相对抗。而另一方面,正统教派领导人却对权力现状表现出了敏锐的政治判断和准确无误的本能直觉。工党可能觉得正统犹太教在以色列最终将要灭亡,但这并没有干扰宗教党的判断,他们知道,工党是公共权力的主要集中地,并且,要保持正统教派在人民中不可减少的最低限度的影响,工党也是一个必要的工具。如果工党想要减少对犹太传统的感情,那也无所谓。这至少给正统派政党的机会也要比与社会主义左派或民族主义右派联合能够得到的机会好一些①。[①不过,从四十年代反英恐怖主义时期开始,宗教党在有关犹太主权国家的边界问题上,与民族主义右派表现出相同态度。1967年战争后由于占领了约旦河西岸地区,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宗教民族主义使正统派与右派的联盟更加紧密,这一过程,很可能成为“稳固的联合政府”走向土崩瓦解的契机。]
     1949年3月组成的第一届联合政府,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反映了在一个基本上是联邦主义的政治环境下以色列政治制度的产生过程。通过谈判产生的联合协议,类似于一种联邦式的讨价还价,其签名者也就是仲裁人,其解释也很容易受政治环境中各种不测事件的影响。可以预见,任何对政治现状的改变,必然引起联合政府的危机。同样可以预见的是,只要进行调整适当的讨价还价,这个政府就会经历任何危机而依然稳定如故。这样,政府实际上并不像表面上显示的那样不稳定,这种不稳定只是反映了社会的快速变化,而不是政治制度的脆弱。
    在组成第一届政府时,本·古里安分别与他认为是建设性的党,派进行了会谈,从统一工人党一直到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他未能填补这两派之间的意识形态鸿沟,只好回到更狭窄的工党-全国宗教阵线的基础上。讨价还价集中在部长职务的分配和应当采取的政策等问题上。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和统一工人党都十分坚决,要求得到超过他们所得的选票数比例的部长职位。统一工人党还进一步坚持要求在行政管理方面,尤其是防务和外交方面占有重要职位。以色列工党与宗教党派达成了组成政府的协议,进步党和塞法尔丁党也加入了这项协议,这项协议在所有方面都反映了工党的观点,但在有关对宗教党十分重要的问题上,也没有排除宗教的影响。由于在选举中占有优势地位,工党在当时以及后来的联合政府中都能够为自己的提名人取得最重要的部长职位,包括总理及国防、财政、外交和教育部长的职位。工党还获得了国会议长的职位;而且当魏兹曼1952年去世后,他们还取得了总统职位。
    在开始的几年里,由于各方面都需要新的立法,国会的作用得到,了强化。但是,政府在制度上和精神上的首要地位,加上相互独立的政党体系,使得国会未能占据中心地位,而其设计者们曾希望它能占据这一地位,它的正式身分本来也使它应该具有这种地位。国会内的争论有时候非常深入,范围非常广泛,但是,立法结果却很少显示这些争论有什么成果。作出什么立法,取决于主要政党的领导人,取决于联合政治的平衡结果,而不是取决于关于具体问题形成的公众意见。
    本·古里安比从前发挥了更多的个人创造性,他的领导从一开始就坚定地指挥着政府的方向。由于他成功地指挥了战争,他的个人声望进一步提高。公众越来越多地期望他在大移民阶段的变幻风云和纷乱事务中提供明确指示。本·古里安一方面全力以赴建设军队,处理外交和教育问题,同时,他还发表一些鼓动性的讲演,强调以色列与古代历史的联系。好像是为了帮助人民忘掉刚刚过去的恐怖的犹太历史一样,他越来越多地回溯古代以色列、圣经时代的先知和马卡比人的光辉业绩。
    第一届内阁组成大约一年后,出现了第一次重要的联合政府危机,起因是关于移民营地中的教育问题。根据1949年9月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父母有权为其子女在几个公认的(以政治为基础的)“派别”中选择一个学校登记注册,如果没有这样的学校,孩子们便被送到离他们的住地最近的学校。由于党派支持者在移民营地中的白热化竞争,及父母强迫事件的多次发生,1950年3月修改了这项法律,移民营不再包括在为儿童注册入学的范围内,而将移民营的教育直接纳入教育部的控制之下。宗教党批评工党控制的教育部利用其权力将孩子们从正统派家庭引向倾向工党的学校,通过提供宗教指导以取得父母们的默许。政府曾试图纠正不当行为,但是这种努力并不足以恢复党派之间的相互信任,只是将联盟的解体推迟了几个月。1951年2月的国会辩论表明,冲突的核心是,工党一“派”的学校要求由犹太工总自己的宗教派别进行宗教教育[①这个小派别由正统派工人组成,他们倾向于支持工人党,但不同意党组织的宗教路线。],与此相反,精神中心-正教党联合阵线却坚持只能由他们来负责宗教教育。正如本·古里安所指出的那样,法律对宗教学校和世俗学校未作任何规定,只是说父母可以在四个公认的“派别”中进行选择,这四个派别中的任何一个原则上都可以进行宗教或世俗教育。但是,宗教党派怀疑,工党学校中进行的宗教教育很可能是假的,这种教育更像是为工党的利益服务,而不是建立在神圣启示基础之上。本·古里安要求就这一问题进行信任投票, 1951年2月14日,当他在国会中失败后,他宣布辞职。随即,第一届国会投票宣布自己解散,要求于1951年7月30日举行大选。
    第一届国会没有受到有关其任期的法律限制。由于向第二届国会的过渡十分平和,可以看出,政府的宪法基础已经十分稳固。第二次选举所遵循的规则与临时政府为第一次选举制定的规则十分接近。就像临时政府的许多措施一样,这些规则在当时被视为临时性的权宜之计,但是,选举程序与其它一些措施后来却又成了先例,成了带有一种保守意味的行为规范,影响着后来的制度发展。
    第二届国会于1951年8月20日召集会议,本·古里安再次进行谈判,企图与统一工人党和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一起组成一个更广泛的联合政府。但他还是未能作到这一点,结果,还是组成了一个在党派构成上与第一任国会十分类似的政府。本·古里安认为,统一工人党和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之所以在谈判中不易妥协,是因为在建国前形成的过时的心理仍在作怪。在他看来,这些党派不愿意作出一些妥协,以便加入由工党领导的联合政府,完全是因为存在派别思想习惯,现在,需要通过宣传国家集权思想来克服这些习惯。本·古里安最为关心的是控制住中心地带,所以他不愿意让工党与统一工人党或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建立亲密联盟而排斥另一方。新政府于1951年10月就任,其基础是一项保持工党原则的联合协议。此次联合政府的政纲包括了一项任务,即通过立法以政府控制学校系统取代党派控制,同时,父母可以进行选择,并且保证那些愿意使子女接受宗教教育的父母可以让他们的子女接受宗教教育。
    1952年9月发生了内阁危机,起因是正教党和正教工人党因为反对征招女兵而撤除了他们对政府的支持。政府本来还想靠它在国会中已经减少了的支持继续支撑下去,但12月份,劳工精神中心也离开了政府,这一次同样也是因为宗教教育的问题,这样,政府就不可能继续维持了。总统魏兹曼于1952年11月9日去世,由工党提名的伊扎克·本·策维继任。12月19日,政府宣布辞职,新总统请本·古里安组织新政府。这一次,本·古里安成功地将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纳入了联合政府。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在 1951年选举中力量大大加强,而统一工人党相应地有所削弱,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使本·古里安接受了右翼伙伴,而使统一工人党仍处于对立面。一经成功地达成这一妥协,劳工精神中心的代表们也就重新加入了联合政府。
    本·古里安对为组织联合政府接二连三的讨价还价感到十分厌倦,他感觉到这是由于在漫长的犹太历史中,人们没有参与国家责任所造成的结果。新的联合协议增加了一项目标,即改革选举制度,以减少分裂,防止政党数量增加。由于本·古里安越来越厌恶小政治,很欢迎这一计划,他的许多工党同僚也欢迎这一计划,在他们看来,这个计划显然对他们党有利。对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来说,这项计划也是十分合宜的,因为他们认为将来他们可能成为反对派的主要中心并最有能力的替代政府。由于小党派的否决权,这项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些小党并不打算在政治上自杀。选举改革在政治议程上成为一个长期的问题。
    1953年秋天,本·古里安下定决心从繁忙的政治事务中引退一两年。他请了两个月假以便能够深入地研究国防问题,并且试试如果他全面地(暂时)退休,防务需要是否能够得到适当满足。摩西·夏里特被任命为代总理,平哈斯·拉冯被任命为代理国防部长。11月,本·古里安向总统表达了他想退休的愿望,并于1953年12月7日递交了正式辞呈。
    自从国家独立之后,本·古里安的公众声誉和威望已经大大提高了。现在,人们普遍承认他在政治上的重要地位,并占据了人们的想象空间,而在过去那些年代里,他不过是某种政客中的政客而已。新移民从心底里拥戴他。他已经成为一个生动的父亲似的人物,在人民心目中,他平易近人,而且差不多等于国家本身。在他的同僚中以及在广大的人民中,他已经成为指导公共生活不可或缺的人物。
    在解释他退休的原因时,本·古里安强调因为差不多二十年来处于持续不断的压力之下所引起的心理疲劳。他很明确地表示,他希望引退一两年,而不是长期退休。本·古里安和他的妻子成为内盖夫沙漠腹地的一个垦荒定居点斯德·博克的成员,他一引退很快就去那里定居下来。本·古里安希望,通过他的行动,可以迅速加快发展南部荒凉地区,激励年轻人紧跟他,重新激起国内的拓荒精神。这一点他未能成功。使他十分失望的是,拓荒似乎已成了一个民族传说,至多也只是一个口号,而不是一场充满生命力的运动。
    夏里特成了新总理,同时继续负责外交部,拉冯成了国防部长。夏里特建立了一个与上届政府具有同样联合基础的新政府。夏里特受到人们的欢迎,他富有才华和经验。人民很快就开始习惯他这种轻松的有些不拘小节的领导。很多人觉得如释重负,总算能够摆脱由本·古里安那种严格和紧张的行政管理所造成的兴奋忙乱。
    本·古里安退休之前,任命摩西·达扬为总参谋长,任命西蒙·佩雷斯为国防部办公厅主任。本·古里安自己选定拉冯为防务委员。很有可能,他希望利用这种新的防务三角关系来限制夏里特,防止他采取任何行动与阿拉伯世界实行和解政策。有人还进一步断言,本,古里安有意要让夏里特过渡性领导最终失败,他相信,由于他在国家防务中举足轻重的作用,最终公众还会要求他重返政府。不管本·古里安是否真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打算过,而后来事实却正是这样发生的。不过,尽管人们认为本·古里安的政治领导至关重要,但正式向其继任者移交权力的事实表明,政府系统在制度上是稳固的。  
  
    军政关系

    当本·古里安引退到沙漠中的隐居之地的时候,他认为他已经牢固地建立了军事决策以及处理军政关系的方式。他认为,他已经在军队各级中清除了派别心理,并且在国防部和军队之间建立了可靠的职能划分关系。由于他多年来非常重视军事问题,因而,产生了一些与防务需要完全一致的军事原则。军队崇敬他,将军们都赞同他的战略思想和政治观点。但是,军政之间的平衡关系却过分依赖于本·古里安与他的高级军事顾问之间密切的个人关系。在拉冯担任国防部长的无所作为的那段时期,即使公众对此不甚了解,但至少在政府的高级部门中,人们都清楚地看到了这一事实。
    拉冯给国防部带来了一种敏锐的理论思维,充沛的活力和有力的、令人兴奋的“气势”。正是因为他具备这些素质,尽管他在防务和军事方面几乎没有任何背景,本·古里安仍认为他有可能成为国家的领导人。拉冯曾经与工党中的青年工人党一派过从甚密,在整个建国前的阶段,他一直支持这一派的比较谨慎的领导人,如斯普林扎克和卡普兰,反对本·古里安比较大胆和冒险的政治方案。1948年后,在本·古里安的影响下,他在观点上变得更加“积极”,并成了总理最忠实的支持者之一。
    可能由于他在国防事务上缺乏经验以及个性不稳定,拉冯在军事领域内追求个人权力,结果甚至超过了本·古里安所愿意达到的程度。拉冯不满足于仅仅顶替本·古里安的位置。拉冯希望很快获取他在国防上所缺少的个人权力,他想设法成为一位有自己权力的国防领导人,而不是像本·古里安那样的国防军事的重要保护人。在独立后最初的过渡时期,国防部和军队已经取代了工人运动,成为社会中最重要的权力基础。本·古里安建立了一种决策模式,由国防部长负责战略性政治事务和军事原则,而由总参谋长和军队高级指挥官根据上级政策制订战术计划。拉冯却企图把国防部的控制延伸到战术制订的每一个细节。达扬和佩雷斯与新国防部长的积极观点一致,希望在当时内阁的竞争中与他密切合作。当时,在内阁中,已经出现了夏里特赞同、社会主义左派支持的和解政策与本·古里安所制定的积极路线之间的矛盾斗争。但是,拉冯一意孤行,既没有在内阁同僚中征求意见或建立友好关系,又毫不犹豫地干预军事计划,于是就打破了政治平衡。很快,除了招致佩雷斯和国防部人员的愤恨外,他还引起了达扬和军官们的强烈不满,同时,在政府中也处于孤立的地位。他毫不隐瞒他对总理的蔑视,甚至连最基本的军事计划也懒得向总理汇报。他希望在国防部和军队中培植自己的个人势力,而无须得到达扬或者佩雷斯的赞同与否。
    拉冯的态度使得达扬和佩雷斯结成了紧密同盟,意欲使拉冯下台。随着拉冯与其军事同僚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拉冯用政府控制军事的大原则为自己的个人野心作辩护。现在,他宣称要重新组织整个军事工业体系,把它更紧密地纳入文官政府控制之下。如果他曾经设法为推进这一路线建立一个政治同盟,他这种本来有一定价值的观点就很有可能会更有份量。左派的政治家:们当然对这些主张十分满意,但是,拉冯的极端主义色彩,加上他企图在军队中发展个人势力,使得他的政治观点不可能在左派中取得拥护。果然,人们认为拉冯所涉及的原则性问题都是一些不负责任的个人行为,危及到了军队士气和国家安全。拉冯与高级军事官员们关系的恶化,直接威胁着夏里特政府的生存。这些矛盾一般公众并不知情,但是,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迟早会暴露出来,并且会威胁到公众对本·古里安苦心建立起来的防务制度的信心。    
    1954年秋天,以色列情报机关在埃及组织了一场失败的破坏行动,与此相关,罢黜拉冯国防部长职务的机会也就来了。该项行动在以色列被称为“安全灾难”(或“惨败”或“丑闻”),本来是想趁英国准备从苏伊士军事基地撤走其军事力量之机,破坏埃及与西方大国的关系。[①关于这次行动发表了几种记录材料,而以色列官方却对此保持可以理解的沉默。事实好像是,这个间谍网接到命令对埃及的西方设施采取破坏行动,理由是,由此造成的紧张和不稳定将会导致英国重新考虑是否撤除其苏伊士军事基地。间谍网被揭露,其成员被审讯;其中两人被处死刑,一人在狱中自杀,其他人被投入监狱,后来在与以色列交换战俘时被释放。]由于整个行动从设想到实施都十分笨拙,最后使以色列在埃及的一个间谍网的成员被捕,他们或被处死,或被判处终身监禁。当时,以色列公众对此一无所知(埃及对被捕间谍的审判,被描述为宣传目的而安排的表演性审讯)。政府对该次行动的设想,处置失当和责任在谁十分关心。夏里特成立了一个由两个人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奥尔森—多里委员会,负责调查有关情况。
    一帮情报官员们为了保护他们自己的地位,伪造了文件,并且提供证词,将惨败行动的责任推给拉冯。[①1960年,“拉冯事件”披露后,此事得以公之于众,见第十六章。虽然毫无疑问,这些伪造文件和证词是为了图谋陷害拉冯,但是,这一事实本身却不足以证明拉冯对惨败行动就不负任何责任。]达扬(实施行动期间他在国外)和佩雷斯回避了情报部门内部能力与指挥等问题,将调查扩大为对国防部长和军队关系的全面审查。他们的证词提出了拉冯是否适于担任国防部长职务的问题,奥尔森--多里委员会不能将问题彻底调查清楚。由于担心影响到军队的声誉,他们只向夏里特提交了一份闪烁其辞的报告,这份报告虽然并没有提出拉冯卷入了这一事件的明确证据,却仍然暗示拉冯对惨败行动负有责任。拉冯发现,他不仅在军队中陷于孤立,而且在整个内阁中也陷于孤立;他企图自己在军队中进行调查,但却发现自己已众叛亲离。夏里特不愿意支持这个除了麻烦和冒犯以外什么也没给带来过的拉冯,并拒绝了拉冯将佩雷斯和一些不服从命令的下级军官撤职的请求。在整个国防部系统处于危机和敌意的氛围中,夏里特也不愿意考虑拉冯提出的长期改革方案。拉冯被迫辞职。在一些激动的工党部长们的请求下,本·古里安于1955年2月再次出山,在沙雷特的政府中担任国防部长。
    尽管拉冯周围弥漫着失败的气氛,本·古里安仍尽量避免使他陷于政治上身败名裂的境地。公众对这次危机毫不知情,直到 1960年“拉冯事件”被泄露,这次危机才被公诸于众(见边码第394页及其后)。与此同时,本·古里安回归也使军队如释重负。拉冯很快被安置在另一个有权力的地位上,成了犹太工总的总书记。从国防部长到工总的头头就意味着降级,这一事实,也清楚地总结了从取得主权以来政治生活中发生的变化。
    本·古里安只非常粗略地了解了一下拉冯的重组方案,便刻不容缓地致力于恢复军队的士气。他一方面把一些在埃及行动及其后一些事件中受到怀疑的军官们安置到别的职位上,一方面决定停止继续深入调查。本·古里安本人对拉冯在其中的责任也不清楚,所以他情愿让事件不了了之。他很快就恢复了军政关系的模式:权力的界限虽然模糊不清,但互相之间的个人尊重和忠诚却是毫无疑问的。

    以色列、犹太教和犹太人

    通过与公共移民机构频繁地打交道,移民当中有了许多共同的经历,产生了共同的意识,但是,这并不带有任何特别的犹太色彩的东西。对于许多东方移民来讲,他们在以色列的新生活意味着实现他们自己犹太传统的愿望,而对于从西方来的大多数难民来讲,在以色列的新生活则意味着告别他们过去的犹太历史。对于成年一代来讲,作为国家生活中的激励和团结的力量,犹太复国主义和犹太教无法与政治独立相比拟。而对于年轻一代来说,则很有必要在国家生活中发展积极的犹太因素。要促进民族意识的形成,用民族意识来保证集体主义的团结、方向和继承,学校系统是最关键的组织机构。学校课程表中所包含的犹太意识的内容,反映了工党与宗教党派之间的妥协,这种妥协已经成了以色列保持政治稳定的支点。
    在世俗学校的课程表中,圣经学习占有重要位置,以强化在以色列国土上与古代历史相认同的趋势。圣经被当作民族历史、地理和文学来讲授。这一点未能加强与国外犹太人的联系,在国外,圣经对于正统派和非正统派来讲都属于宗教教育。五十年代中期,一位学校巡视官员专门提出了世俗学校中存在的犹太意识问题。随后在教育部以及广大的公众中引起激烈的讨论,最后,将“犹太意识”作为一个明确的组成部分,正式列入了课程表。
    工党领导人,以及他们之中连续几任的世俗主义教育部长,都保留着他们早年在宗教环境中成长的美好记忆,并且认为他们自己是犹太教方面的权威。他们往往对他们的正统教派同伴们采取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把他们的宗教活动仅仅看作工党自己怀旧感情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作为世俗主义者,工党领导人倾向于认为,宗教将逐渐走向衰亡。但是,从致力于建设一个犹太国家的犹太复国主义原则来看,政府有一项特别的责任,即确定占人口多数的非正统教派的犹太性。宗教选择当然只是一种个人自由,但是,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国家,必须提供一些总的规范,作为这一原则的具体内容。
    犹太意识教育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成功。最初,社会主义左派反对这一政策,指责教育部长阿兰尼将宗教教育推行到世俗学校。宗教党起初也反对此事,怀疑工党在策划引诱信教的儿童去世俗学校就读。后来有关这一问题的紧张关系缓和了,因为很明显在世俗力量主宰下,犹太意识教育在宗教上并没有多少意义。宗教活动被看作人们过去习惯履行的外来仪式。也没有人试图提出要将宗教信仰作为青年人在现代世界的必然选择。工党实际上并无兴趣扩大受宗教教育的人口。这一问题逐渐发展成了现代以色列历史的一个特殊方面,犹太意识与犹太复国主义互相融合,差不多变成了同义语。
    要在国外的犹太人中建立牢固的忠诚意识是困难的,部分原因是在西方和以色列的犹太人同样都对纳粹大屠杀保留着最生动的记忆,在他们心中留下了创伤(对人口中日益增长的东方犹太人来说,大屠杀是一个遥远、陌生、难以理解的插曲。这一事实本身又是一个增加困难的因素)。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在以色列,人们都不能正视或者解释欧洲大屠杀现象。他们不愿意探究为什么各种犹太人组织,无论是犹太复国主义还是非犹太复国主义的组织,都未能拯救他们的兄弟,也不想探究为什么整个世界都未能防止这个灾难。并不是以色列人想遗忘。无所不在的公共纪念碑,以及纪念被害的几百万死者的众多仪式,使得人们的记忆栩栩如生,几乎难以忍受。但是,这种记忆显得像是一种流行的歇斯底里症,一方面在形成发展,但另一方面对于出生在以色列的这一代年轻人来说,在他们民族认同感的形成过程中,这种记忆却又是十分含糊的。
    在这一历史条件下,作为批判国外犹太人生活的犹太复国主义教育,不断地灌输对犹太历史上的殉教精神的轻蔑。学校里教.的正式历史课,近乎病态地强调大屠杀的地位,并且强调其骇人听闻的细节。这样做;实际上是激起了孩子们的拒绝而不是认同。孩子们的父母在想起难以置信的纳粹屠杀、悼念其受害者时,心中总是深切的痛苦和同情,但是,以色列的年轻人却对欧洲犹太人的命运有一种耻辱和厌恶的感情,只有用过份的骄傲自信才能消除这种感情。大屠杀似乎向年轻人证实,犹太复国主义者所否认的犹太人民不受领土疆域限制和支持的说法,完全是合理的。渐渐地,学校中越来越强调犹太人反抗中的英雄主义,很可能夸大了反抗的规模和意义,并且将反抗精神与犹太复国主义联系起来,消除了其中的不相一致之处。这样,犹太复国主义者对大屠杀的解释未能加强与国外犹太人的联系,而不过证明了以色列存在的历史理由。政治领导人实际上正是希望达到这一效果,但是,两代人出于各自不同角度而具有不同感情,使那种试图把以色列自身的存在与欧洲的创伤正式联在一起的做法显得十分肤浅。对于老一代人来讲,这一问题太痛苦,以致不能对其进行解释或深究。对于年轻人来说,他们显然根本不愿与那些人认同,他们认为,那些人的受害反映了世界的病态,而以色列存在已否定了这个病态的世界。
     对于以色列领导人和纳粹幸存者来说,刻骨铭心的罪恶感大概是他们最痛苦的个人负担。犹太人协会和其他机构是否尽了一切努力去拯救欧洲犹太人,使他们免遭灭绝?与纳粹刽子手进行过几次战时谈判,在道义上就可心安理得了吗?还有,虽然从理论上说犹太国是一个拯救的工具,但实际上它出现得太晚了,未能拯救几百万人的生命。是否由于当时集中力量争取建立国家而忽略了对犹太人的拯救?是否正是因为犹太复国主义的建国活动才导致了犹太人生命的损失?这些关于以色列与世界犹太人之间的历史和意识形态关系的问题,就像一个无休止的恶梦,积淀在这个民族的潜意识中。这些问题又不时浮现出来,要求在法庭上进行明确的解释,就像在“卡斯特纳案件”中一样。
    伊斯莱尔(又被称为雷兹索或鲁道夫)·卡斯特纳博士是一名工党高级官员。战争期间,他是匈牙利.犹太人中的犹太复国主义领袖。1944年,他曾经代表布达佩斯的拯救犹太人委员会与艾希曼和其他纳粹分子举行过谈判,要求释放该国一百万面临屠杀的犹太人中的一部分。1953年,一份民间小报的右翼编辑马尔基尔·格伦瓦尔德指控卡斯特纳与纳粹合作,谋杀了数十万匈牙利犹太人(其中三分之二被焚化),以换取几百名他自己的亲戚和犹太复国主义者朋友的逃亡。卡斯特纳事件涉及到了当时巴勒斯坦犹太人协会的最高领导层,因为夏里特当时负责犹太人协会的战时外交。以夏里特为首的1954年政府,不仅对格伦瓦尔德所指控的战时犹太复国主义痛苦的外交历史活动十分敏感,而且,由于卡斯特纳是一名政府高级官员并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工党领导人,还感到非常紧张。根据以色列法律,与纳粹灭绝计划合作者,应判死刑。首席检查官提出诉讼,认为格伦瓦尔德有诽谤罪。使政府沮丧的是,地方法院证实格伦瓦尔德的指控有效,这事实上等于控告卡斯特纳,而且,地方法院还驳回了起诉。首席检察官马上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国会中的自由党和共产党分别就政府处理此案的问题提出一项对政府不信任的动议。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虽然是联合政府中的伙伴,也对议案投了弃权票。夏里特宣布辞职,使政府在第三届国会选举前夕垮台了。在审判期间,公众中群情激奋。而在全国的匈牙利幸存者和来自欧洲的其他移民团体中则出现了一股反控诉的浪潮。法庭判决在犹太复国主义道义和社会团,结的表面上划开了一道深深的伤口。卡斯特纳被暗杀了,这仿佛证明,调查大屠杀的历史必然会带来令人无法容忍的紧张关系。最高法院后来以最微弱的多数通过判决,在卡斯特纳死后宣布恢复他的名誉。
    在五十年代初期,由于大批移民的到来,以及面临着边境上频繁的恐怖活动,经济也还未能缓解国内的艰苦和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以色列公众还不愿意直接面对犹太人的创伤。人民还不能回溯过去,对当初的恐怖作出一个明确的民族的反应。而当时正是在这种恐怖的影响下,才设计和产生了以色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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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经济与社会发展(1952—1964年)

资源与人口——经济增长与结构——经济与社会融合

    资源与人口

    由于战争及停火,以色列的领土超过了联合国组织分治方案分配给以色列面积的三分之一强。在以色列国建立之前,犹太人定居点的每一英亩土地都必须以很高的价格从其阿拉伯所有者那里购买下来。在独立前夕,犹太人拥有大约四十万英亩土地,占巴勒斯坦地区所有土地的百分之七。停火协定之后,五百万多英亩土地被置于以色列控制之下,占约旦河以西巴勒斯坦地区的将近五分之四。其中一半以上是南方不能耕种的内格夫沙漠,剩下的部分是有可能通过旱地农业或灌溉进行耕种的土地。官方的估计认为,有两百万英亩以上的土地具有耕种潜力,其中,从近期看来,如果有充足的水源,就可以灌溉大约八十五万英亩土地;从长远看来,另外的五十万英亩土地也适于灌溉。
    在以色列的八千平方英里土地中,大约十分之九属于公共财产。以色列国继承了所有原来属于托管政权的土地,主要包括公路,铁路,森林,还有一些最初属于德国人所有、后来在战争中被英国人作为敌国资产没收的城市和郊区地带。内格夫南部的荒野被当作无人占有地区而收归国有。国家还没收了内格夫北部边缘地带的大约四十万英亩土地,这些土地过去主要属于逃亡了的阿拉伯人,这种所有权被认为是无根据的。以色列从战争中获得的土地主要是在北部和中部地区的一百万英亩肥沃土地,阿拉伯人向外逃亡时遗弃了这些土地和星罗棋布的几百个村庄。
    在战争中,以色列政府关于阿拉伯人财产并没有一个明确政策。采取没收的政策主要是由移民的压力决定的,在战争动员时不可能大规模建房,因而出现了紧迫的住房需求。没收政策的形成是由于大批的移民,而不是出于阿以关系的政治考虑,尽管实际上后来官方在这一问题上的原则确实是在阿以关系中形成的。
    按照将被弃土地纳入公共财产的紧急规定,逐步采取了一些立法措施,这一过程的高潮是1950年3月实施的《无主财产法》[①《以色列法律》,四,20,第68—82页。],随后又为此于7月底设立了发展署。根据这项法律,原属财政部管辖的无主财产监护权应将阿拉伯人的土地和财产转入发展署,而发展署有权将它卖给或租给国家或犹太民族基金会。除了相对少量的城市和郊区地带外,这些土地不能转为私人所有。那些在立法之前的移民涌入阶段就已经占有了住房或土地的移民或定居点,大部分都由法律认可了占有权,但是,他们签署了租借合同,成了国家代理机构的租借人而不是所有者。这样,仍然保持着无人占有的假定,但是,所有权已被改变为一种对财产收入或相等物的潜在要求,而不是恢复占有。实际上,无人占有财产实际上被国有化了,大部分是出售的方式转让给了犹太民族基金会。    
    在战事爆发后几次颁布的法律变化中,反映了官方对阿拉伯人财产观点的转变:从“敌产”到“弃资”,最后是“无人占有”财产。 1950年法中形成的“无人占有财产”的概念扩大了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了在战争期间由阿拉伯人在任何阶段、为任何目的而弃置的财产,尽管这些阿拉伯人仍留在以色列控制的领土以内,并且现在已经是以色列的国民。根据这项法律,国家除了没收那些逃出以色列国界的阿拉伯人的土地外,还没收了住在以色列、但被怀疑与旨在消灭以色列的敌对势力有联系的阿拉伯人的很大一部分土地[①没收的复杂的法律程序使得整个过程十分含混不清。据估计,由发展局接收的以色列阿拉伯人的土地占他们所有土地的百分之四十到六十。实际上,将这些土地国有化是为了满足吸收移民、扩大与阿拉伯村庄相邻的基布兹耕作地区的需要。参见佩雷兹,《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第九章,萨布里·贾里西斯,《以色列的阿拉伯人1948— 1966》(贝鲁特,1968年),第二章;以及瓦尔特,施瓦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伦敦, 1959年)。1953年春天,国会和新闻界的讨论流露出对政府没收政策的强烈不满。但是,公众对土地政策的细节知之甚少,对留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所遭受的掠夺也不了解。大多数阿拉伯人拒绝了官方对他们土地的赔偿金,这件事可能比阿拉伯人其它所有的灾难都更多地激怒了阿拉伯少数民族。]。
    立法的合理化逐步将国家对土地的控制纳入了以色列土地局的单一管理之下。1960年建立了农业部下属的以色列土地局,由部长担任监督指导其工作的公共委员会主席。所有土地的大约百分之九十二最终都变成了国有土地,或者在政府土地局的控制之下。在并入新的行政管理结构的过程中,犹太国民基金会实际上将它控制的土地转让给了国家,而且由于不再需要购置新的土地,它的功能也降低为改良土壤和植树造林。在五十年代,还实施了一些立法,将所有自然资源也都收归国有。
    由于以色列的许多土壤都十分干燥,扩大农业的主要障碍就是供水问题。据估计,如果节约使用,供水能力可达每年十五亿立方米。到六十年代中期,大约百分之八十的水源已被开发和利用。从以色列建国到六十年代中期,灌溉面积翻了五番,从七万五千英亩增加到三十七万五千英亩,同一时期,旱地耕种也翻了一番,使用于农业的土地总面积达到一百万英亩。尽管有限的水源限制了农业发展的规模,但是,以色列的良好气候却为独特的水果、蔬菜和花卉的出口提供了有利条件。
    水作为重要和宝贵的自然资源而被纳入国家所有和控制之下。1959年通过的《水资源法》将一切水资源权力授予国家,并授权由农业部的一名水资源专员负责发放水资源利用许可证,征税,并在各种用户之间分配水资源。占总供水量五分之四的农业自然是最大的用水户。
    除去地方和地区性的措施外,水资源的开发包括两个将北方的主要水源引入南方可耕种地区的全国性工程。第一个工程开始于1952年,到1956年完成,是一个由输水管、泵站和水库组成的网络,将水从邻近特拉维夫的雅空河的源头——罗斯哈因引到内格夫北部。第二项是全国最大的输水工程,起于1956年,止于 1964年,从基内雷特湖将约旦河水输送到雅空输水工程的起源处。
    以色列除了有大量的高质量建筑材料外,缺乏各种自然资源。但是,矿藏却有可能在赚取外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一开始,政府就参与了这一领域的活动,不仅仅是资源的“拥有者”,而且也是直接的投资者和开发者,因为私人资本没有能力承担发展矿产业的风险。
    以色列的主要矿产资源在死海,那里大约储藏着总额逾四百亿吨各种氯化物和其它化合物。死海的开采特许权最初于1937年被授予巴勒斯坦钾矿公司。当死海北端钾矿的主要设施在战争中被约旦接管后,该公司便于1952年将它在南部的财产卖给了以色列政府。1961年,以色列政府以主要所有权属私人所有为条件,接受了国际重建与开发银行的贷款,重新将开采权租让给了死海公司。托管政府于1922年颁布的《采矿法令》规定了租让的程序,在以色列依旧有效。1952年的《石油法》,1953年的《海底区域法》和1959年的《水资源法》,分别在其适用范围内取代了托管时期的法令。
    从比尔谢巴到塞杜姆的死海公司之间修筑了一条新公路,并在五十年代初期开始扩大钾盐生产。钾产量从1952年的零逐步增加到六十年代中期的五十万吨以上。差不多所有钾产品都用于出口。另外被发现的资源是1953年的石油和1963年的天然气。据估计,可开采的商业储量是两百万吨原油,和相当于一百五十多万吨液体燃料的天然气。包括私人公司和半公有公司在内的特许权所有人所生产的石油产量从五十年代中期到六十年代中期翻了十番,年产达二十五万多吨液体石油和天然气。这些产量占国内消费的大约百分之八。在蒂姆纳,靠近所罗门王的矿山遗址,发现了质量相对较次的铜矿。可利用储量估计在二千万到三千万吨之间。铜矿生产于50年代中期开始,在十年里,年产量达到大约一万吨,全部用于出口。
    由于移民带来的人口的稳定增长,抵消了土地贫瘠、自然资源缺乏对以色列经济潜力的限制。另外,逐步形成的先进的科技力量,也使得出口可以向高度工业化国家有利可图的市场发展。
    1952年2月,政府开始实行一些长远目标的政策,在此之前三年半的移民热潮中,实行这样的政策是不太可能的。在一系列被称为“新经济政策”的措施中,包括了货币进一步贬值,对所有货币和存款征收百分之十的强制性公债,并逐步开始通货紧缩。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看到采取了他们所赞成的政策,也加入了联合政府。物资控制和配给被逐步取消,在调节资源分配方面,市场力量被给予了更大的活动范围。个人的创造性得到了极大的鼓励,人们对经济的前景也有了更大信心。新政策的直接影响是降低个人消费水平。然而,没有用几年时间便建立起了外汇储备。
    由于实行了新经济政策,并且完成了大规模营救犹太人的工作,犹太人协会第一次采取了选择移民的政策,以避免因移民引起的进一步的经济压力。与此同时,东欧各国政府也对移居国外实行了限制措施。因此,1952至1954年间,入境的移民急剧减少。在这一阶段,移居到国外的人数也增加了,在1953年达到了高潮。相对规模较大的移民在1955和1956年又重新出现,这主要是北非出现的一股新移民潮流引起的。犹太人协会曾在那里向没有犹太复国主义背景的犹太人积极宣传移民的重要意义。1956年下半年的苏伊士-西奈战争在北非引起了对犹太人的又一次迫害。同时,苏联对匈牙利叛乱的镇压,也导致了一大批犹太人的逃亡。 1957年的移民高潮反映了这些事件的影响,这次高潮直到1960年底才平静下来。1961年到1964年又再次成为大批移民涌入的年份,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由于北非阿拉伯人取得独立,当地的犹太人成了众矢之的。
    到1964年底,由于以色列建国后接纳了逾一百万移民,加上自然增长的五十余万人,犹太人口达到大约二百二十五万。(见下页的统计图表。)由于生育率高,阿拉伯人口到1964年底增加到逾二十五万。在阿拉伯人口变化中,移民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阿拉伯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大约等于犹太人移民和自然增长的总和,因而,从1951年犹太人大批移民结束后,阿拉伯人占总人口百分之十一的比例几乎一直保持不变。这样,到1964年底,以色列的总人口大约为二百五十万。
    除了阿拉伯人逃亡,以及犹太人移民的增加相应地降低了留:下的阿拉伯人所占的比例外,1948年至1964年间在人口统计和文化构成方面,还发生了一项转变。在犹太人口中间,大规模来自中东国家的移民,和出生在以色列本土的人口的增长,极大地降低了欧洲犹太人,特别是东欧犹太人的比例。1948年,出生于亚洲和非洲的犹太人只占大约百分之十,到1951年大批移民截止时增加到百分之二十八强,到1964年底为止,一直保持着这一比例。出生在欧洲的犹太人由1948年的占总人口百分之五十五降低到 1964年的百分之三十多一点。与此同时,出生于以色列的犹太人
    犹太人人口增长,1919—1966年
    阶  段  开始人口  净增移民  自然增长    总增长  阶段末总人口
    1919—48    56,000    426,500a    167,500    594,000    650,000
    1919—23    56,000    29,500    6,500    36,000    92,000
    1924—31    92,000    57,000    26,000    83,000    175,000
    1932—38    175,000    195,000    42,500    237,000    412,500
    1939—45    412,500    89,500    62,000    151,500    564,000
    1946—48b    564,000    55,500    30,500    86,000    650,000
    1948—66c    650,000  1093,500d    601,500  1,695,000    2,345,000e
    1948—51    650,000    666,500    88,000    754,500    1,404,000
    1952—54  1,404,500    20,000    101,500    121,500    1,526,000
    1955—57  1,526,000    136,000    100,500    236,500    1,726,500
    1958—60  1,726,500    46,500    102,000    148,500    1,911,000
    1961—64  1,911,000    193,500    134,500    328,000    2,239,000
    1965—66  2,239,000    31,000    75,000    106,000    2,345,000
    资料来源:引自以色列政府中央统计局年度统计摘要的图表;锡安·拉比,《以色列人口发展,1948—1966》,第二版,耶路撒冷希伯莱大学(1968年);以及M.西克隆,《向以色列移民,1948—1953》,以色列经济研究福克项目及中央统计局(特别系列第60号)(耶路撒冷1957年)。
    a,托管时期出境移民总人数为59,000,或占入境移民人数的百分之十二。
    b.截至1948年5月14日为止。
    c.自1948年5月15日开始。
    d.1948年至1966年问,移出的犹太人总数为164,000人,或者占同时期移入人数
    的约百分之十三。这个数字包括将近十万公布了的移民,其余的是居住国外超
    过一年没有回国的人。
    e.到1961年为止的人口是基于事实的人口,包括旅游者,但不包括居住国外者,
    而1961年以后,人口统计则是以法律为基础。这样,官方资料显示出了迄1961
    年为止的移民统计与人口之间一些微小的不符。见中央统计局《以色列统计摘
    要(1966年)》的说明,第1113—1114页。


由百分之三十五增加到百分之四十。到1964年,出生于以色列、父母来自中东的人口数超过了父母来自欧洲的人口数。这样,到 1964年底,在东方文化背景中长大的人数与从欧洲家庭中长大的人数大致相等。
    欧洲移民的年龄结构相对老化一些,来自中东的移民却比较年轻,而土著阿拉伯人则更年轻些,因此,人口年龄结构没有太多地受到移民的影响。随着来自亚洲和非洲的移民逐步溶入以色列国家,他们中的高出生率也逐渐下降。在这些年间,由于育龄妇女人数下降,犹太人人口出生率下降,阿拉伯人中的趋势则正好相反。但是,总的来看,以色列人口中儿童占很高比例,这样,能为经济提供动力的劳动力资源在人口占的比重中较小。

    经济增长与结构

    建国后的几年里,以色列经济出现了两个明显特征:人口大量增加,外国投资不断涌入。由于大批移民的重负,加上投资对增长和吸收的影响比较缓慢,毫不奇怪,这两个特征中头一个比第二个:更加明显。至少到五十年代中期时一直如此。但建国初期所建立的基础,大致能适应当时吸收移民和投资涌入的需要。
    大规模移民的政策对以色列经济的形态和结构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老一辈领导人的社会主义理想实际上被牺牲掉了,让位给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迫切需要。只有经济高速度增长,才能实现三年内人口增加一倍,十二年内增加两倍。必须快速发展,才能为大多数一无所有或能力有限的新人口提供食宿等基本的生活条件。这些人口没有犹太复国主义或社会主义背景,对艰苦创业也没有思想准备。能否成功地吸收移民,最主要是要靠大量引进不管来自何处的资本。
     巴勒斯坦犹太经济的发展,一开始是靠移民个人财产的输入,然后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盟军的军事需求。与此相反,建国以后,资本的主要来源是通过频繁的外交获得的外国资本和在国外犹太社团中积极进行筹款。大的来源有犹太人无条件的直接捐赠;德国赔款和对个人欠款的赔偿;来自外国政府,银行和投资公司的贷款;靠销售以色列债券筹集的私人资本;私人投资;以及移民的个人财产和汇款。美国政府的直接援助相对来说只是一个较小的来源。
    由于大批移民,需要尽快进口消费品和投资商品。在最初几年间,主要由于战争对柑桔种植造成了破坏,出口基本上谈不上。只有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寻求国外的资金,才能支付不断增加的外贸赤字。
    下面的图表综合了18年间的资金引进数字,分别反映了经济中公有部分和私有部分所占的比例。
    引进资金净额,1950--1967年(百万美元,四舍五入)

年  份     贷款与投资a     单向引进b     总计
         公有    私有    公有    私有    公有    私有    合计 
1950-4   289    168    751    109    1040      277    1317 
1955-9   288     81    778    433    1066      514    1580 
1960-4   353    642    718    967    1071     1609    2680 
1965-7   422    235    527    623     949      858    1807 
1950-67  1352   1126   2774   2132    4126     3258    7384
年平均数   75    63    154    118     229      181     410
    资料来源:以色列国,总理办公室,经济计划局,《以色列:经济发展》,最终稿(耶路撒冷,1968年3月),第173页,引自表23。
    a.包括以色列债券。
    b.包括德国赔款和归还欠款,以及犹太人的直接捐赠。

    本·古里安对经济学知之甚少,对其细微末节也不感兴趣,但他认识到需要大量外国资本作为大规模移民政策的基石。1951年底,他亲自发起在美国销售以色列债券,把人们的犹太复国主义感情与以色列的投资需求连在一起,为来来找到了一个重要的资本来源。与此同时,他还利用他个人的能力和声望准备与西德谈判向以色列大规模赔款的问题。而当时很大一部分公众从感情上强烈反对这一政策,他们觉得,接受财政赔款就意味着减轻了对纳粹受害者的怀念。
    国会史上最激烈的辩论爆发于1952年1月,内容是关于与西德谈判的问题。只有以色列工党和各宗教党派赞成赔款谈判。最强烈的反对来自统一工人党和自由党。统一工人党发言人把早些时候与美国政府的贷款谈判比喻为出卖以色列的肉体,而拟议中与德国的谈判就像是出卖以色列的灵魂。自由党组织了在国会区内使用暴力的大规模示威,并引发了集会人群中粗暴的破坏行为。贝京把与德国达成向纳粹受害者赔款之事描述为犹太历史一千年来最可耻的行为。政府的提案以微弱的多数取胜,理由是由于吸收移民代价昂贵。由于估计吸收一个移民的费用为三千美元,因此要求赔偿十五亿美元,使以色列能供养幸存的五十万纳粹迫害的受害者,不仅包括战后的难民,也包括战前就到了以色列的那些难民。
    于1952年9月与德国政府达成的《德国赔款协定》,六个月后由西德下议院批准,该协定规定德国在十二年里向以色列偿付大约八亿两千万美元,并为随后德国立法向纳粹受害者提供个人赔偿金勾勒了基本轮廓。实际上这些个人赔款使以色列获得了比国家赔款还要多的资金。该协定允许以色列从其他国家进口原料,由德国付款,但赔款的大部分被用于从德国购买货物。在科隆设立了一个以色列购买委员会。第一批交付的货物于1953年夏天到达以色列。从那时起到1967年,以色列接受了大约七亿七千五百万美元的实际赔款,另外还有十二亿个人赔偿金,其中一些采取的是个人抚恤金的支付方式。西德丝毫不差地实践了它的诺言。赔款主要用来购买一些基本设备,如机器、轮船和车辆,以及燃料和其它原材料。
    在以色列官方指导下,犹太复国主义活动分子年年发出呼吁,犹太人的捐赠就是响应这些呼吁的结果。犹太复国主义活动分子在全世界的犹太人社团中,发起了宣传活动,其方法是,保证以色列在与地方竞争中获得慈善基金的主要份额,通常是大约三分之二。尤其是在说英语的国家中,其中以美国最为重要,人们的捐赠一直十分慷慨,这也反映了以色列在犹太人社团组织中为犹太复国主义取得支配地位的高超宣传技巧。尽管这类呼吁也有效地利用一些偶然的危机和事件,但主要还是建立在共同负担以色列吸收移民重任的原则基础之上。1950至1967年间,来自这一渠道的金额总数大约为十七亿三千五百万美元(除了通过犹太人协会转入住房和土地安置的主要款项外,还包括对各种公共机构的直接捐助)。
    外资的第三个主要来源为以色列债券,到1967年为止其销售总额为大约十二亿六千万美元,不过,从六十年代初起,就有将近五亿美元要偿还。
    在这一阶段,另外的资本是来自各国政府(尤其是美国政府和西德政府),银行和投资公司的贷款,总额为二十一亿美元,净额为大约六亿八千五百万美元(扣除掉这一时期出现的债务偿还和债务服务)。美国的直接援助总额为三亿两千万美元。外国私人投资开始较慢,之后便稳步增长,到1967年,总数达大约十亿美元。移民的个人资产和以现金或货物方式寄达的私人汇款,与建国前阶段相比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来源,也为这一阶段的引进资本增加了八亿八千五百万美元。
    这些数字说明了以色列是如何既设法吸收了大批移民,同时又没有引起经济解体或者生活水平的剧烈下降。在这十八年间,引进的外资相当于人均三千六百美元。如果把1948年和1949年来的那些人也计算在内,平均每个移民的外资大约为当时的六千美元。在管理这些资金的活动中,几乎完全没有贪污行为,总的来说,这些资金的使用也卓有成效。资本的引进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由于资本强度的提高,以及引导移民进入他们不熟悉的职业时广泛采用了新技术,劳动生产率稳定增长。
    由于实行了1952年的通货紧缩政策,建国后三年间大批移民时期的危机得以缓解。但是,消费产品却一直严重短缺,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这种状况直到1954年底涌入的外资开始在经济中产生作用后才好转。第一批德国战争赔款,以及以色列债券开始售出,标志着一个稳定发展时期开始出现,这一时期从1955年一直持续到1964年,没有受到大的干扰。在这一阶段,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平均大约百分之十的速度增长,人均收入增长超过百分之五。
    人均消费品增长率与人均收入的增长率大致相等。这样,产量的增加便不足以缩小长期存在的进口与出口之间的差距。事实上,经济发展依赖于外资的单方面输入,来弥补财政收支方面的长期赤字。收支往来帐户中的大约百分之七十的赤字通常都靠外资的单向输入来弥补。进口占国民生产总量的三分之一,并以每年高于百分之十的速度增长。尽管出口增长相对快一些,每年平均为百分之十七强,但是,进口高于出口的绝对数字,却由1954年两亿三千万美元的较低点,增加到1964年的五亿七千万美元的最高点。经济发展阶段人们收入的稳定增加,带来了国内需求的压力,威胁着1958年后经过努力才建立起来的外汇储备。十年发展之后,从1965年开始出现了经济危机。
    以色列建国后的头五年间,生活水平有所下降,或者充其量保持原状。然后,从1955年到1964年的增长期间,实际年人均消费增长平均超过百分之五。做到这一点是依靠不断引进外资,这些资金如果没有消费掉的话,本来是可以用来投资出口工业,以减少对外资的依赖。将增加消费放到第一位,部分是因为人口相对年轻,另外也是因为新移民在到达以色列时一无所有。建国初期持续不断的通货膨胀,无疑也鼓励了消费的倾向。消费结构的变化,也反映了以消费品绝对增长为标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在消费总量中的份额下降,而各种服务,耐用消费品和住房的比重上升。到六十年代中期,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拥有一只收音机,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冰箱和汽车。按固定美元等值计算,人均个人消费额由五十年代初期经济危机最严重时期的每年五百美元,增加到六十年代中期的一千美元以上。
    为移民人口建造住房,是对经济提出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富活力的杠杆。很大一部分新住房都是由公共资金来建造,以很长的时间和优惠的条件卖给低收人家庭。在很多年里,移民都住在条件十分简陋的临时性过渡营房中。在整个经济建设中,住房建设吸引了总投资的三分之一。1948年至 1967年间,建造了大约六十五万套住宅,包括占总数百分之十的临时性建筑。住宅单元很小,每套平均不超过三个房间,设施也相当简陋。
    尽管消费不断增长,不过,所有资金的四分之一还是被用于投资。国内储蓄在五十年代稳步增加,后来占了可用于投资总额的将近一半。政府通过直接用自己的帐户承担投资款项,以及通过对私人企业进行奖励和指导,来鼓励和支持投资。这些年里,政府的活动吸收了平均占总额约五分之一的投资。最大几项民用公共消费是卫生、教育,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为公众所认可的军事费用占政府开支的一半,或者说占所有资金的百分之十。尽管不可能得到防务开支的确切数字,很明显,这笔钱是经济中的一个主要部分。
    由于外来资金大部分为公共资金,这样,政府对于投资的分配便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并且加强了使工党领导人十分满意的国家;干预主义的习惯。这种状况有助于维护建国前形成的经济组织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政府及准政府机构,劳工合作组织和私人企业各自控制着经济的一个部分。这些年来,三个部分相对所占的规模变化不大,政府和犹太工总部分各占国内总产出的五分之一,私人部分占五分之三。从这一角度来看,政府方面愿意放松其直接控制;鼓励私人部分相对增加,以满足国防工业规模扩大的需要。尽管犹太工总对私人企业作出了一些让步,尤其在工业方面更是如此,但是,由于它利用自己与工党的关系吸引了很大一部分公共资金,工总仍然在经济中保持着强有力的地位。
    除了土地,自然资源和国防工业外,公共部分还包括铁路、邮政和电讯,航空和海上运输中的支配性份额,飞机制造、造船厂和港口,发电站和公共设施,住房建筑公司和众多的小企业。犹太人协会、犹太工总,有时候还有私人,都共同享有许多政府企业的所有权。犹太工总部分在农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约占五分之三;在建筑业中,犹太工总占有四分之一的从业人员,并且占净产值的三分之一;在公路交通业中,犹太工总的附属合作企业基本上垄断了客运交通服务。犹太工总在工业中的比例一般为百分之十五,而且它在贸易、银行和保险业中都有股份。在基础性金属工业和其他类似的风险较大、获利较慢的企业中,犹太工总也占有重要的份额。[①商业领袖们经常抱怨,私人企业被排除在长远性的大型投资之外,是因为政府一贯支持犹太工总,而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冒险。]
    处于不同机构管理之下的经济组织所表现出来的管理形式和风格也大不相同。政府企业自然是规模庞大,并且处于垄断地位,而犹太工总则包括几百个较小的合作企业,并有着一些较大的官僚机构。在私营农业部门中,阿拉伯人的农业占有重要份额。在私营工业中,在合理化原则支配下,一般的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在制造业的各个分支中,都是由几个公司起主导作用,但是,家庭所有的小作坊分散经营的趋势仍然存在。由于实行贸易保护,以及国内市场有限,经常通过批准组成卡特尔的方式鼓励出口,而且,私营工业大部分都没有受到竞争的压力。六十年代初期,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到顶峰时期,吸引外国私人投资的成果日益明显。尽管在每个领域中,私营企业都遇到了来自工会所有企业的竞争,但在大部分贸易和工业中,私营企业仍蓬勃发展了起来。
    在资本主义世界中,以色列的经济很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是由一个工人官僚机构统治的。工人运动在其直接控制的经济活动中以及在对政府的影响两方面都十分强大,这样就保证它能够对私人资本实行限制,私人资本要自由追求利益就必须付出代价。工人运动只要能够保持对大方向的有效控制,为了大批移民的需要,它愿意放弃它所赞成的社会主义经济方案,与占支配地位的小资产阶级关系模式保持和平共处。
    在过去巴勒斯坦犹太经济中十分明显的趋势,在以色列经济的发展中得到了加强。由于无偿输入的资本规模庞大,导致的一个特点就是服务业发达,相对于工业增长的规模来说,农业基础比较薄弱。伴随着人口增长而逐步扩大的卫生和教育事业,使得公共机构投资的不断增加。人口增长引起住房的巨大需求,也导致了相应的非常庞大的建筑业的发展。在这种条件下,交通业也迅速扩大。相对于工业来说,农业则逐步衰退,整个初级产品生产的份额仍然相对较小。五十年代初期,以色列需要加速农业的发展,以适应扩大了的人口对食品的迫切需要。不过,由于在发展水利
 和机械方面的投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就有可能在不大量增加人数的情况下保持农业产量稳步增加。到五十年代后期,工业便能够吸收更多的新劳动力。五十年代初期,制造业相对于其他行业发展较慢,但是后来在设备方面的大量投资开始生效,在1955到 1964年这发展的十年中,工业产量相对于其它行业有所增长。六十年代初期,工业生产一直缺乏技术熟练工人。
    按照产量和从业人数计算,制造业占经济的四分之一,服务业的比例也差不多如此;农业和渔业由五十年代初期占经济的将近五分之一,下降到六十年代中期的八分之一;这些年来,大约十分之一的工人集中于建筑行业。经济的结构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仍旧是相对集中于服务业和建筑业,基础生产仍然较为薄弱,但是,在基础行业中却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对于增加以色列的出口能力,或者减少贸易逆差,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业中,牛奶、鸡蛋、肉、鱼等蛋白质的比例有所增加,稳定在占农业总产量的一半左右。农产品构成中最明显的变化是,十年中肉类产品的比例增加了一倍。另外一个重要的发展是引进和扩大了如棉花和甜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十五年中,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加了八倍。主要的农业出口产品——柑桔相对于其它开始进入国外市场的水果,所占比例开始下降。农产品由五十年代初期占出口总收入的大约一半,降到六十年代中期的五分之一弱。到五十年代末,农业供应充分满足了国内市场,除了谷物、肉类和糖类外,以色列在所有食品方面都基本上达到了自给自足。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在总消费中所占份额随之下降,国内市场需求的增长率也逐步下降,而出口增长又不足以对此加以补偿。很明显,如果有了充足的水源,只有发展出口,农业才能继续深入发展。六十年代中期,按美元计算,农业出口每年增加一个亿。1962年开始出口原棉、水果、蔬菜和花卉也开始小规模地进入外国市场。    
    在经历了建国初期把农业放在首位的阶段之后,政府随后就把促进工业化作为扩大就业和减少贸易逆差的最好手段。总的来看,工业呈现出多样性,投资的决策往往是以政府的政治或社会考虑为根据,而不是以计算利润为根据。保护性政策以及有限的地方市场,使得小规模经营和分散生产得以存在。除了国内市场规模太小之外,对工业生产的主要限制是本地原材料和能源极为缺乏。这就意味着,除了化工产品外,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依赖于进口的模式和支付的方式,而不是靠自然资源的开发。电力靠燃料油来提供,工业消耗了供给量的三分之一。1950年至1967年间,发电量增加了十倍。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食品加工、纺织、鞋类和家具等基本消费品工业的比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下降,与此同时,橡胶、塑料和化学工业,以及金属制造、机械和汽车工业则相对扩展。到六十年代中期,工业内部结构调整变化的发展时期告一段落。粮食加工、纺织和车辆制造(或装配)是最大的工业行业,按照就业人口和产量计算,这几项工业共占全部工业的五分之二。金属制造、机械和化学工业的总额经常被当作衡量工业化的标准,一直只保持着占三分之一的较低水平。
    工业品出口很快由1949年的一千八百万美元增加到1966年的三亿七千五百万美元。根据增殖价值计算,外汇纯收入由五百万增加到一亿七千万美元。最大的增长是钻石加工业,从1949年的九百万美元,或占总额的一半左右,增加到1966年的约一亿六千五百万美元,其中四千万美元为增殖价值。其它工业出口中,最重要的是纺织品(棉纱和人造纱)、加工过的食品、矿产品(主要为铜混合物)、化工产品(碳酸钾和磷酸盐)、精炼石油、橡胶轮胎、食物油和胶合板。所有工业出口产品的一半以上输往欧洲市场。

    经济与社会融合

    在四年里,接受了将近七十五万一贫如洗的移民,使人口翻了一番,但这并没有导致以色列社会的解体,这充分证明,东欧犹太复国主义领袖们和定居者们在前半个世纪中创建的组织结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新来者与先来的那些主要是受迫害的难民而不是献身犹太复国主义的人一样,发现他们必须融入已形成的社会秩序中去。与此同时,新移民在1951年底已占以色列人口一半以上,他们像那些奠定了基础的老定居者一样,本身也构成了以色列社会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批的移民改变了以色列的人口和文化轮廓,并且引进了一种流动和创造的氛围,这种氛围成为以色列社会的一种固定特征,再后来的移民又随之融入其中。
    为了增加食品供应,同时也为了防务的需要而开发偏远地区,政府鼓励在农业方面安置尽可能多的移民。吸引移民的条件包括优惠的住房,国家提供资金建设定居点和改良土壤,使新移民很快就能够自食其力。犹太人协会的移民安置部门可以从资金上给予帮助。这些措施确实将一部分移民引向了土地,但是,这并不足以改变从本世纪初起犹太人定居向城市流动的趋向。
    工人运动的早期定居者们以他们的创造性创建了基布兹和莫沙夫运动,并且心甘情愿地承担创业的艰辛。与他们不同,新移民只能在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指导下定居,他们不得不接受引导,指示,安抚和训练,以便成为农民。由于新移民的态度,基布兹模式的定居点显然不合适。事实证明,耕种小块土地的农民的合作社——莫沙夫,对于新移民来说是一种最容易接受的定居模式。在建国头十年中,除了主要是为以色列青年团体和军队的农业组织——纳哈尔建立了大约一百个基布兹外,一共为新移民建立了大约三百个莫沙夫式的新定居点。
    最初,新定居点都设置在沿岸平原,以便使定居者们在农业自给自足之前,可以在城市中找到辅助性的职业。有些村庄建立时就已知道它不可能以农业生产为生,而是为了从事公共性的工作,比如植树造林和修筑公路,以及一些为了增加收入而进行的辅助性小农业。犹太人协会和犹太工总向定居者们提供教师、卫生服务和职业培训和其它各种官方指导。并非所有的定居点都能从早期的变迁中幸存下来,即使在那些已深深扎下根来的定居点中,中途动摇和退出的人也很多。在头十年安置在莫沙夫的大约两万五千个家庭中,大约有一万六千个家庭留了下来,并且适应了他们新的生活方式。
    到1960年,大约八分之一的新移民从事农业,这一比例与农业占总人口的比例正好一样。新移民的五分之四都住在城市或较大城镇中。尽管这对于计划者来说有点令人失望,但是,如果看到这些从前没有务农经验的人口,现在不是作为一个被压迫阶级,也不是作为一个佃农阶级,而是在合作运动的平等秩序中,开始扎根于土地,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成就。
    大约百分之六十的新农民来自中东各国,带来了家长制的社会关系和传统的思维习惯。在他们原来的国家中,他们生活仅够维持生存,没有任何资本主义的动力。他们的经济渴望是增加娱乐,而不是增加利润。因而,要融入他们新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就要经历巨大的调整和适应过程。
    最初,政府想通过把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混合在每一个定居点中,来加速同化过程。但后来发觉,这一措施会在村庄中造成紧张关系,导致人们逃离土地。1954年,仓促忙乱的阶段过去了,政府开始更周密细致地安排吸收计划,形成了一种新的定居概念。每个村庄现在基本上都由种族相同的团体组成,一个地区的定居点通过一个地区中心来彼此联系,每个地区都有来源不同的人口。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更有效的社会融合的方式,并且在经济上也有很大优点。在内格夫北部的拉其什地区,建立了一批定居点来种植经济作物(甜菜、棉花和花生),并计划将该地区的中心城市科亚特·加特作为加工周围定居点的农产品的工业加工中心。在医疗卫生和教育等社会服务方面,也体现了规模大的优点,以这种凝聚性定居点为基础,能够发展来自不同地方的团体间的文化联系,而发生社会冲突的可能性极小。事实证明这一方法十分成功,并且被移植到以色列那些缺少地区中心机构的定居地区。通过这一方式,克服了新定居点的孤立隔绝状况,促进了它们与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交往。
    感受到吸收大批移民压力的主要是城市和城市经济。在吸收的最初阶段,在新投资资本产生效应之前,失业人口在当时占全部劳动力的百分之十一。到五十年代中期,失业率降为百分之七,由于经济开始增长,到六十年代初期,失业率降为百分之三多一点。由于缺少高技术工人,失业的分布很不均匀。在边远的发展地区,新办的企业并不总是能与人口及其技术的地理分布相适应,因而,即使在全国总体上就业率较高的时期,这些地区的失业率有时也高达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另外,来自亚洲和非洲国家的移民的教育水平低于其他犹太人口,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也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在这一部分人口中,失业率一直是整个劳动力人口的平均失业率的一倍半还多。在这一社会群体中,最受影响的年龄是在十四岁到十七岁之间的那些人,他们中的失业率高达百分之十四,而在六十年代早期全国平均失业率只有大约百分之三。
    对于许多移民来说,经济上的融合就意味着接受新职业。 1954年,原来在国外工作过的移民中,百分之六十的人在定居以色列的过程中不得不改变他们的职业。在那些曾经从事过贸易、销售或办公室工作的人群中,这一现象尤为普遍。在投资产生效益之前,相对较低的技术水平,也使得很大一批专业人员不得不适应低于他们专业水平的职业。六十年代初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对专业技术人员更多的需求,出生于以色列的人就比新来的移民更容易获得这样的就业机会。在获得高技术工作的比例上,来自欧洲的移民和来自中东的移民之间也存在着显著差别。中东移民中,进入非技术性工作的人口比例更大。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就业结构也迥然不同,阿拉伯人大量集中在农业和建筑行业,而进入专门职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很少。
    在将移民吸收入经济生活方面,犹太工总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工总希望维持原有居民的生活水平,使之不受大批移民带来的廉价劳动力的威胁,因此,工总全力以赴地将新移民组织进其行业协会中。传统上,犹太工总实行平均工资政策,工资的差别主要取决于获得工资者所赡养的人数。犹太工总所大力支持的不受控制的大批移民政策,给工资政策带来了变化。新移民没有犹太复国主义或社会主义思想,唯有通过物质刺激的手段,才能使他们全力投入生产。1949年通货膨胀蔓延时,犹太工总决定,工资必须直接与对生产率的贡献联系起来。在工资结构中,逐步确立了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除了以增加生产为基础之外,限制各种增加工资的要求。生活费津贴曾经是1943年以来集体福利的基本特征,现在,对它也作出了限制性规定。这一政策在五十年代初期进行通货紧缩时是成功的,但是,到1955年,在工资差别的问题上它却失败了。
    1950年,当犹太工总开始实行其生产率政策时,工人阶级内部的工资差别,以及雇员和自己开业人员之间的工资差别,很可能比全世界其它地方的工资差别都小。将生产率作为决定工资的关键因素,就意味着更有利于有技术的人,不利于没有技术的人。随着经济开始发展,缺乏技术工人的问题更加突出,也导致了熟练工人与不熟练工人之间工资差别的扩大。为了扩大就业机会,促进新劳动力的快速融合,犹太工总调整了传统的平均主义政策。按照这种方式,将劳动力置于自由的市场力量支配之下,工总的政策促进了以居住年限为基础的收入层次化,因为总起来看,新到移民的技术熟练程度要低于原来居住的人口。这样,尽管犹太工总坚定不移地认为,新来者应该与原定居者一样在劳动力市场上以平等的条件,通过工会融进社会中去,但它同时却又认可技术的差别,实际上将移民置于不利地位。不过,尽管技术工人的工资收入在上升,专业人员与产业工人之间微小的差别却在逐步消失。由于通货膨胀,五十年代中期,生活费津贴占整个工资的一半以上。因为这种津贴是封顶的,并且免税,这样对于那些收入最高的人来说,它的作用就是缩小了工资收入的差别。这一过程发生时,恰好是因经济发展而要求更多的专业技术的时候。医生、工程师、教师和高级文官成功地达到了恢复1950年的工资差别水平的目的。[①M.德贝尔用英文对工资差别的问题作了总结,《以色列的工资差别:一个持久的问题》,见《伊利诺斯大学学报》(劳工与工业关系研究所),LX,67,1963年3月,重印系列第125项;以及《以色列的国家工资政策,1948至1962》,LX,97,1963年7月,重印系列第128项。]这使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相当紧张。很多年中,犹太工总都被迫想方设法以避免由于它自己的政策而导致工人运动的团结受到破坏。在建国前时期,创业精神激励着专业技术人员,并使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领导。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团结,是这一运动的最具特色的成就。但是,移民到来之后,一切政策都服从于经济发展和加快融合的需要,创业精神逐渐屈从于市场经济的作用。
    如果说犹太工总已抛弃了它的社会主义经济观点,但它仍继续利用它的权力,将工人和社会其它阶层的收入差别保持在最低限度。五十年代末,当大部分移民已经融入经济生活,社会模式已经稳固时,城市家庭中富裕的一半获得总收入的四分之三,较穷的另一半获得四分之一。[①这一发现由G.哈诺赫在以色列经济研究福尔克项目中提出,《以色列的工资差别》,第五次报告:1959年和1960年(耶路撒冷,1961年),第37至130页。根据1963年至1965年收集的材料所作出的研究表明,以色列大约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的儿童在“被剥削”家庭中长大,其中百分之九十左右来自非洲或亚洲。其中,三分之二的人在建国后最初几年间移居以色列,从东方移居过来的移民中大约六分之一仍旧是属于“最受剥削”的阶层,其中近一半住在新城镇中。这些人中,大部分人在他们从前的国家中物质上更穷困,但在以色列,他们期望更高,而且,相对于其他人口,他们的处境更糟糕:J.M.罗森菲尔德和E.莫里斯,《以色列被剥削的犹太家庭》,见A.贾鲁斯等主编,《以色列的儿童和家庭:关于精神健康的几点展望》(纽约,1970年),第427至464页。]如果考虑到农业人口,再考虑到低收入者维持更大的家庭,工资差别的程度更大。尽管如此,在工业国中,以色列仍然是贫富悬殊最小的社会。但是,收入差别仍旧引起了社会紧张关系,并且,由于多种原因,收入差别与种族差别交织在一起,更加剧了这种紧张关系。
    在以色列的居住年限,教育和技术水平,年龄分布,因工作得不到保障而带来的收入不稳定,所有这一切都使来自亚洲和非洲的移民一直处于社会底层。这样,以色列社会融合的过程同时也伴随着与之相反的分裂过程,当种族差别和社会等级化联系在一起时,这一过程也更加明显。欧洲移民与来自东方的移民有差别,移居的一代与以色列出生的一代也有差别。以色列的政治、教育和福利机构,军队以及互相通婚都有助于社会融合,但其速度却不足以克服逐渐的分化过程。
    直到1949年9月,实行了《义务教育法》之后,政府才直接负责教育。法律要求所有五至十三岁的儿童必须就学,无一例外,并且要求没有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十四岁至十七岁的少年也要上学。
    尽管政府以增加“官方”学校来补充现有的教育网,大部分初等教育还是由那些希望保持其后代忠诚的政党所操纵的意识形态“派别”所控制。不同派别之间的冲突和竞争,将教育系统也带入了反复无常的政治舞台。
    经过不同集团几个月的协商,国会于1953年8月成功地通过了《国家教育法》,终止了意识形态“派别”,由政府负责安排课程,以取代原来的政党控制。现在,国家还为那些不想进入大多数世俗教育系统的人提供了官方的宗教学校。在所有世俗和宗教学校中,以及国家系统外由私人开办的学校中,实行了最低限度的统一标准。极端正统的正教党决定留在国家系统之外,并且不得不用私人款项来弥补政府的部分资金。该法实施之时,有四分之一多一点的学生在宗教学校中就读,包括官方的宗教学校和正教党的学校。几年内,这一比例上升为三分之一,反映出这些学校在公众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这项法律极大地加速了年轻一代的同化,不管他们家庭的文化背景有多么不同。而在基布兹的学校中,这项法律却没有完全实施。在这些学校中,回避了不许按照政党原则进行政治灌输的禁令。只要基布兹学校的水准继续与全国教育系统大致相当,工党控制的教育部也就对此视而不见。
    中学教育既不是义务的也不免费,而是由不同的私立或公立机构开办,并由地方政府提供一些资助。政府对中学教育的资助逐年增加,为了使中学教育更容易获得,还设立了数额越来越大的奖学金。教育部为中学毕业生举办入学考试,作为高等教育的选拔考试。高等教育机构从政府得到很大一部分办学经费,但它们还必须在国外进行自己的筹款活动,以便能随着扩大办学规模的需要同时发展。政府、犹太工总和其它公共机构也拿出了很多钱,扩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如果说由于移民父母的文化背景相差太大,共同上学还不足以在年轻一代中建立统一的民族观念,那么,军事征集制度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一体化的过程。1949年的《国防兵役法》为军队发挥重要的教育作用奠定了基础。教育的问题除了为新移民成千上万的子女们提供学校和教师外,还包括培训不懂希伯莱语的年轻人和成年人。移民中很大一部分来以色列之前没有受过任何正规教育。军队承担了向新兵教授以色列的语言、地形和历史的任务,作为他们军事训练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也希望激发对新社会生活毫无准备的年轻新兵的创业精神。1949年设立了纳哈尔——军队中的农业部队,使得新兵们可以通过参加建设新的边境定居点,将他们的军事服役与农业培训结合起来。部队还为以前没有受过初等教育的人在他们服役期间开设特别课程。尽管引进了正式的肩章和军衔制度,军队仍保持着哈加纳的平等传统。官兵待遇相同,亲密无间。军队的民主气氛,非常有助于促进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年轻人的互相融合,并且创造出一种团结意识,这种意识不仅有其军事价值,而且,在回到老百姓生活后,还有助于消除社会隔阂。
    长期存在于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鸿沟却一如既往地存在着。现在,阿拉伯人已成了痛苦的少数派。阿拉伯人集中在加利利和靠近约旦的漫长边界地区,处于一个文化和经济孤岛之中。阿拉伯人没有与占大多数的犹太移民社会相同化,他们也不愿意同化。通过收音机和电视,以色列的阿拉伯人能够了解周围国家民族主义运动的热潮,他们对占领了这个国家的犹太移民怒目而视。虽然他们对自己在祖先的领土上成了少数派而感到愤怒,但是,除了屈从于新来者的统治之外,他们别无选择。
    从犹太人方面来说,他们很少感觉到存在于他们中的阿拉伯人。在他们的意识中,当地的阿拉伯人只是一种在农村的可怕阴影。总的来讲,犹太人对政府的阿拉伯少数民族政策知之甚少,也不知道以安全名义褫夺阿拉伯人的情况。在战后及大移民的几年中来到以色列的成千上万的新移民,对阿拉伯人土地的处置和使用都很不了解。官方的政策是给予所有公民以平等权利,不管是阿拉伯人还是犹太人。但是,实际上,住在边界附近的大部分阿拉伯人都处于军事管制之下,并且被迫服从1945年(紧急)防务条例对他们行动自由所加的种种限制。最初,犹太复国主义者激烈抨击过这种条例,这种条例本来是英国当局用来对付他们的。国会中几乎所有党派的发言人都一致认为,应当用不那么苛刻的新条令来代替英国的立法,但是未能生效。政府继续把阿拉伯少数民族看成潜在的第五纵队,直到六十年代中期,边境的暴力紧张形势缓和了的十年之后,军事管制才有所松动。到这时候,军事管制本身已成了阿拉伯人最痛恨的东西。实际上,军事管制已经变成了镇压阿拉伯政治反抗的工具,尤其是镇压由共产党挑起的反抗。投票箱是正式平等的象征,但是,它却掩盖了取消阿拉伯人工作许可的威胁。与工党合作的党派的支持者们可能仅认为军事管制不太方便,而其它人则对军事管制条例深恶痛绝。
    1956年10月28日晚,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隐藏着的关系以最粗暴的方式显露了出来。卡法尔·卡赛姆无辜的村民们在从地里回家的途中惨遭屠杀,因为他们无意间违反了西奈战争前夕仓促实施的宵禁。虽然对这次屠杀负有责任的军官被押上了军事法庭,但不久又被赦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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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通向战争之路(1948——1957年)

    以色列和阿拉伯世界——地区实力政治——停火协定的破坏——安全与和平——走向西奈——西奈战争及其后果

    以色列和阿拉伯世界

    对于一种可以赢得阿拉伯人和平的外交政策来说,以色列建立时的环境是极为不利的。到1948年的决定性事件时,犹太复国主义一直是巴勒斯坦最活跃的因素,在朝着给现状带来根本性变化的方向发展。犹太复国主义是挑起事端者,他们有责任与阿拉伯人取得和解。在这种条件下,阿拉伯的政策是被动反应式的,但阿拉伯人的反应从来就不足以抵挡犹太复国主义的主动进攻。 1948年以后,犹太复国主义国家进入了新的现状,阿拉伯人决心改变这一现状的根本基础。这样,尽管在阿拉伯人看来,犹太复国主义者继续在主动进攻,是他们政治环境中最主要的扰乱因素,但 1948年以后,以色列在态势上基本上已变成了被动反应式的。现在则是阿拉伯人的敌意决定了以色列对于犹太人国家这个既成事实实行保护的政策。1948年后,尽管以色列只希望保持新的现状,阿拉伯人仍旧认为以色列想扩张。从以色列的立场看,现在是阿拉伯人掌握着通向和平的钥匙。
    联合国组织无法实行自己的分治方案,这就为通过军事手段来决定巴勒斯坦状况开辟了通路。阿拉伯人认为,犹太人不能够守卫已经分配给他们的那一部分土地,这一想法使整个巴勒斯坦成为阿拉伯国家之间相互竞争的对象。这对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态度也具有影响。他们开始认为,整个国家都是由军事竞争来决定的。这样,他们不愿意放弃在战争中占领的土地,不愿意回到分治方案规定的边界。以色列入甚至不曾设想把放弃被占领土作为一个可选方案。以色列要保住在与阿拉伯军队的争夺中以如此高昂的代价获取的领土,并且感觉到,征服的法则是有效的,因为阿拉伯人自己也应用了这一法则,他们宁愿接受由各大国在联合国旗号下强加的解决方案。获胜的以色列一方不相信战败的阿拉伯人会明确地准备重新回到分治方案,承认以色列边界;因为到战争结束时,阿拉伯人在处理阿拉伯部分的问题上,并不比他们在战争刚刚爆发时处理整个以色列国家问题上更接近于达成协议。
    以色列的建立受到阿拉伯人的坚决反对,这使得以色列往往从生存本身去看待安全问题。欧洲犹太人几近灭绝的创痛,给安全问题的前景增加了恐怖的成分。大批犹太人移民和经济发展,不仅被视为实现犹太复国主义理想的手段,而且被视为生死存亡的重要问题。这样,对外政策必须服从增强军事实力、增加入力的需要,这些需要增加了阿拉伯人的敌意,反过来又促进了这一黩武政策。
    阿拉伯人拒绝接受以色列作为一个犹太国存在下去,向国际社会提出了这个国家究竟是否合法的问题。这样,以色列的外交政策与建立国家之前一样,一直在不停地从事争取国际支持的活动。由于外国在阿拉伯世界有许多利益,以色列必须抵制任何限制其主权或者干预由停火协定划定的边界的倾向。除了领土完整外,主权问题还与大规模犹太移民政策息息相关,这一问题同时也涉及犹太国家存在的基本理论根据和阿拉伯人愤怒的最基本的潜在根源。在遣返巴勒斯坦难民的压力下,保持犹太国的种族单一性成了犹太复国主义的首要原则,而不仅仅是一种安全考虑的结果。外交场合的争论,往往都以安全考虑为出发点。
    1948年战争结束前,联合国大国指定一个由美国、法国和土耳其代表组成的巴勒斯坦和解委员会,在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之间进行调停,设法促成一项和平解决方案。1949年春,该委员会在洛桑召集以色列及停战协定的四个签字国——埃及、黎巴嫩、约旦和叙利亚的代表进行间接性会谈。会谈没有邀请巴勒斯坦难民的代表①。难民们在政治上没有组织起来,阿拉伯国家被认为代表他们的利益,却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战争实际上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和阿拉伯各国为解决巴勒斯坦问题而进行的,阿拉伯各国和以色列一样,都不把巴勒斯坦人民看作一个政治实体。与巴勒斯坦的战争受害者不一样,阿拉伯国家从和平中并未获得什么直接利益。
    对阿拉伯各国政府来说,巴勒斯坦难民的处境并不比阿拉伯国家的老百姓更糟,而且,实际上,在国际援助到来之后,他们在物质生活的许多方面还要好一些。这样,并没有把难民问题的人道主义方面放在优先地位上。除了约旦以外,阿拉伯各国政府在解决难民问题上得不到多少好处,失去的却很多。巴勒斯坦人是战争的受害者,而阿拉伯国家则不是。这些国家没有失去领土或者其它需要靠和平来恢复的任何东西,但主要是丢了面子。犹太复国主义者给他们带来的羞辱,威胁着他们不稳定和腐败的政权的生存。和平解决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承认失败,因而,只会加剧而不
    [①根据代表以色列参加会谈的外交部办公厅主任沃尔特·埃坦介绍,三个巴勒斯坦难民团体分别自筹资金向会议派出了代表,但是,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团避开了他们。他们仅仅与以色列代表团成功地建立了良好的接触。w·埃坦,《最初十年》(纽约, 1958年),第54页。]是减轻他们的困境。避免承认失败的唯一出路,就是要求以色列放弃其主权,这个目标显然达不到;否则只有保持交战状态。通过保持不断冲突,阿拉伯国家政府便可以保持着向以色列发动第二轮进攻的架式,并借此说服他们的人民,他们并没有失败,因为战争还没有结束。很明显,在当时情况下,以色列并不处在以重开战火相威胁以要求和平的态势。
    约旦受难民大批涌入和领土问题影响最大,约旦国王阿卜杜拉愿意求和。这也表明,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达成解决方案的绊脚石是阿拉伯国家在巴勒斯坦政治继承权问题上的内部冲突,而不是难民和边界问题(当然,如果这一方案不能满足巴勒斯坦人的要求,也不可能使冲突停止。但是,可以设想,如果以色列与约旦实现和解,方案中包括了有关难民问题的条款,到时候就有可能被大多数巴勒斯坦难民所接受)。以色列与阿卜杜拉进行了秘密蹉商,但没能成功。
    当和平开始显得渺茫的时候,1949年夏天,以色列得出结论,与阿拉伯人的关系将取决于阿拉伯国家中最强大的埃及的态度。这样,以色列不愿意再继续它与约旦的和平外交,担心任何协议都经受不住埃及的反对。有一段时间,以色列希望通过对约旦吞并巴勒斯坦采取敌对态度的方式,来与埃及达成谅解。后来,很明显埃及不愿意与以色列结盟,于是以色列与阿卜杜拉的和平谈判又重新开始。1950年初,继续受到英国支持的阿卜杜拉提出了一项暂以现有边界为基础的五年互不侵犯条约。阿卜杜拉像以色列一样,也想预先防止联合国组织干预,使耶路撒冷国际化(埃及政策转向以后,正在尽力促成此事),于是他还提出解决与以色列就进入圣地问题存在的分歧,并且恢复新城和旧城之间互相协调的市政服务。在协议草案中,还包括了开放边界和自由进入海法港口。经过一再犹豫,以夏里特为首的外交主和派于1950年2月批准了这一计划,而没有听从其他那些领导人的更好判断。但阿卜杜拉本人却未能在他自己国内或者在阿拉伯世界取得对协议的支持,只好于1950年4月正式合并了阿拉伯巴勒斯坦,安然度过风暴,直到他本人被暗杀为止,阿卜杜拉的政策彻底疏远了约旦人中的巴勒斯坦人。巴勒斯坦人现在心向开罗,期待埃及人能够领导他们夺回失去的先辈遗产。
    以色列--约旦外交并不反映以色列一方具有和解态度,而是表明,双方都想越过巴勒斯坦人来解决争端。以色列估计,即便以色列采取最利他的态度,也不可能带来与其他阿拉伯国家的和解;阿拉伯国家的利益与他们声称所代表的巴勒斯坦人的利益并不一致。由于以色列根本未能恢复联合国分治方案边界、也未能让那些既不反对以色列又不反对联合国命令的难民重返家园,到1949年,以色列可能已失去了向长远和平发展的唯一机会。要抓住这一机会,不仅要求一种和解的态度,而且还要求一种超越本·古里安那种传统的权力政治的卓越政治才能。由于忽视了作为一种政治力量的无家可归的巴勒斯坦人,以色列仅仅寄希望于阿拉伯各国政府。
    以色列在与阿拉伯国家冲突问题上的态度是逐步形成的,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强硬,但这种强硬态度很快就成为它的一个特点。以色列对难民重返家园的要求的最初反应是在战争之中。 1948年,在阶段性停战的条件下,由于难民重返家园明显会给阿拉伯人带来军事优势,因此,以色列就决定只要阿拉伯国家继续作战,就不许难民返回,但没有排除将来让难民回归家园的可能。以色列公众和政府都不曾更深入地考虑过这一问题,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其结果能决定政治未来的军事努力上。在美国压力下,以色列于1949年8月初提出让十万难民重返家乡,作为全面解决冲突的步骤之一。阿拉伯人提出了一个针对性方案,表现出讨论以色列方案的某种愿望。但是,与此同时,以色列国内就这一问题进行的讨论表明,公众强烈反对以色列谈判人员的任何“软弱行为”。他们说,阿拉伯人发动战争将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从以色列统治下解救出来,现在他们又想把他们遣返到以色列国旗下,阿拉伯方面的逻辑是什么?人们认为,重返家园仅仅是颠覆以色列主权的省略语。以色列撤回了提案,采取了与阿拉伯国家针锋相对的强硬政策。
      以色列对阿拉伯世界强硬政策的形成,正好与新移民占据被丢弃在以色列的阿拉伯财产和土地的时间相吻合。自1949年夏天以来,以色列与阿拉伯人各方面关系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吸收新移民的经济利益,在这一过程中,将阿拉伯人财产融入以色列国民经济起着关键作用。由于被弃房屋都已被拆毁或占用,现在,让阿拉伯人重返家园简直就不现实。如果让难民回到以色列境内,以色列无法满足巴勒斯坦人回到他们自己家园的固执愿望,因此很可能就无法安置他们。本·古里安指出,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难民们与其作为以色列重新安置的对象,还不如留在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这样虽然远离他们原来的家园,他们还会好过一些,他指出这一点时并无讽刺之意(他从来没想到,把占用阿拉伯财产和土地的犹太移民重新安置在以色列别的地方更合适一些,虽然说这一政策无疑会带来激烈的骚乱和冲突)。除了就离散家庭重新团聚的问题作出了一些小范围调整外,以色列不再把阿拉伯人重返家园当作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而是选择经济赔偿作为其基本的外交方针。
    以色列对难民的态度除了受较明显的战略和经济因素影响外,以色列似乎也没有注意到流亡中的巴勒斯坦人对他们土地的深情依恋。就东欧犹太人中属于少数派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来说,尽管他们在波兰--俄国领土上居住了许多世纪,犹太人的卑微地位使他们没有这种类似的对土地的依恋之情。作为一个移民运动,犹太复国主义是建立在一种想象中[4字有着重号]的无根状态和民族精神重新扎根的愿望之上的。对于以色列人来说,阿拉伯人居然宁愿住在以色列统治下的他们自己的家园和土地上,而不愿意住在离他们自己家园不远的阿拉伯政府统治下的土地上,这简直不可思议。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为什么以色列当局那么轻易地就没收了阿拉伯人的财产,好像它们被永久抛弃了一样。从地理和文化角度看,与犹太复国主义者从他们童年开始直到他们重新定居在巴勒斯坦的经历相比,巴勒斯坦人的移居只不过是非常小的变动。犹太复国主义者往往把搬迁和移居看作政治生活的一种正常行为。
    1950年和1951年,几个阿拉伯政府驱逐了自古代就住在那里的犹太人,作为对巴勒斯坦人流亡的报复,这一来,更坚定了以色列人的看法。阿拉伯人的愚蠢政策是另一个问题,但它却从一个非犹太复国主义的来源意想不到地增加了以色列的人口,从而大大地增强了以色列的力量。特别是伊拉克政府的行为更证实了以色列的逻辑:伊拉克政府断然驱逐十二多万犹太人,并褫夺了他们大量的财产,于是,以色列便将广义上的中东问题看作基本上是一个人口迁移的问题。当然,巴勒斯坦人不应当为伊拉克人的行为负责,但是,伊拉克的行为却为后来以色列要求用犹太人在阿拉伯土地上的损失来抵销巴勒斯坦人的经济损失提供了一点合理的根据。
    直到1949年夏天,以色列对阿关系的政策一直是多变的,公众对本来的态度也很不明确。以色列领导人和公众普遍都对和平抱有期望。当局势渐渐明朗,这种期望已不可能实现时,以色列对阿拉伯人的态度出现了一种新的自信。人们现在认为,和平要经过漫长的时间才能实现,只有以色列尽快加强国家实力,并且向阿拉伯人证明现状[2字着重号]已不可逆转时,和平才能实现。而人们普遍相信,时间的筹码是在以色列这一边。
    以色列现在对阿拉伯人所实行的强硬政策,又产生了它本身的合法性,并产生了希望条件固定不变的假设。本·古里安的同僚和一般公众现在理解并逐步赞同本·古里安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观点:与1948年前一样,以色列最艰难的任务仍然是说服犹太人来以色列定居。从这一观点出发,和平以及外交政策,尤其是与阿拉伯人的关系,都处于次要的地位了。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服从于在其古老的家园将犹太人重新聚集起来的犹太复国主义使命,并将随着这一使命的完成而实现。实际上,阿拉伯人的敌意还可以变成一种有利因素,在以色列维系人民的团结,激发起一种斯巴达式的勇敢精神,并以此争取世界上其他地区犹太人对以色列的支持。只要阿拉伯人一直软弱和分裂,与以色列国内发展的挑战相比,周边国家的敌意就是一个相对次要的问题。人们还相信,随着阿拉伯人的进步,他们的黩武政策会逐渐减弱,他们将会接受以色列。而与此同时,阿拉伯人的进攻将会遇到以色列军事力量的毫不留情的抵抗。主和派的代表,如外交部长夏里特,被贬到了从属于本·古里安的决策圈和军事顾问圈的边缘。外交部的温和派人士成了为激进派的政策进行外交致歉的专家。

    地区实力政治

    以色列内部对阿拉伯世界的不同态度,反映为一方相信威慑政策,另一方相信和解政策;这两种态度都植根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早期的分野中。本·古里安和夏里特对阿拉伯世界的看法,在逻辑上延续了他们对国家本身产生的历史过程的看法。对本·古里安来说,十九世纪后期的几十年及其之后犹太人向巴勒斯坦移民,是导致以色列建国的犹太现代史上的关键事件。在他看来,当在
 巴勒斯坦土地上有了从事体力劳动的犹太人时,以色列就诞生了,以色列的诞生也是定居者的奉献和勇敢所带来的结果。以色列建立的历史性时刻的建筑师是军队。对夏里特来说,犹太人民在他们散居各地的流散中觉醒的民族主义愿望,是创立国家的动力。这个民族愿望产生于世界各地的犹太人所共有的一种强大的政治理想,要实现这一愿望,各地犹太人的贡献,与定居者们的贡献同样重要。以色列国的建立,是一个广泛的国际运动的一个部分,这其中,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在政治上和外交上的成功,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对本·古里安来说,军队仍然是独立和民族形成的唯一保障,而对于夏里特来说,国家的命运仍然与整个世界存在的政治力量紧密相连。本·古里安的观点并不意味着以色列在与阿拉伯世界的冲突中应当“一意孤行”。从一开始,他就坚定地相信,面对着阿拉伯敌人,以色列需要盟友的帮助来维持自己的存在。但是,这些盟友必须支持以色列的政策,而不是操纵它的政策,即使是影响也不行。以色列必须寻求那些通过提供武器来支持它的盟友。但是,以色列的政策将不会取决于“世界舆论”或是取决于有可能成为其盟友的国家的利益。
    本·古里安同他来自东欧的大部分同僚一样,切齿痛恨俄国。可能是受这种仇恨的影响,使他把目光转向了西方。他早期曾期望美国的犹太人会大群大群地到以色列来定居,但后来这一期望痛苦地破灭了。他现在很快抛弃了看起来似乎是现实主义外交政策起点的“中立主义”,转而寻求与一个或多个西方大国建立紧密的政治或军事联盟。夏里特很小时就来到巴勒斯坦,由作为早一代定居者的父母在地中海东岸环境中抚养成人,他不像工党中的大部分同僚那样对苏联有强烈的敌意。他更坚决地保持中立主义的主张。他在估计“第三世界”的政治潜力,在帝国主义国家同意亚非国家独立之前就主动采取行动,发展与这些国家的关系等方面,都表现出比本·古里安更丰富的想像力。朝鲜战争爆发之前,他一直对东西方之间建立和睦关系抱有理想主义的希望,并认为以色列可能在其中发挥作用。但事实证明,没有与阿拉伯人的和平,中立主义的方针就无法推行。与阿拉伯人的长期冲突,刺激了帝国主义在这个地区的竞争,减少了本地区发挥主动性的机会。
    以色列建国初期的一系列国际事件都不利于以色列。1950年初,以色列向美国请求购买武器,不但遭到美国拒绝,而且还招致苏联的不快。1950年5月,美国、英国和法国发表《三方宣言》,三国共同承担限制向该地区出售武器,并且通过确保停火边界来加强这一政策。这并不完全是以色列所寻求的那种联盟,但是,这一宣言却使以色列全面走上了亲西方的道路。在三方协定的十八个月后,以色列表示愿意参加美国发起的旨在阻止俄国插手这一地区的(失败的)中东防务司令部。这就进一步加深了苏联对以色列的敌意,并重申共产主义运动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传统原则。苏联人支持巴勒斯坦分治,承认以色列,目的是加速英国在这一地区衰落,而苏联政府现在却又在小心谨慎地寻求阿拉伯人的友谊。
    1952年末,官方的反犹主义浪潮席卷了东欧。12月底,布拉格举行了涉及两名当时在捷克的以色列统一工人党重要领导人的斯兰斯基公开审判,查出了一个旨在攻击共产主义世界中心的国际犹太复国主义阴谋。一个月后,可能因死期将近而神志不清的斯大林又揭露了一个“医生阴谋”,认为一些犹太医生在策划谋害苏联最高领导人。在特拉维夫的一次抗议示威中,苏联公使馆被毁,俄国马上宣布与以色列断绝外交关系(斯大林死后几个月,又恢复了外交关系)。
    就在苏联对以色列的敌意变得日益强烈的同时,美国也开始积极争取阿拉伯人的友好,它想继承英国对这一地区的帝国主义控制,同时也担心苏联对这个地区的渗透。1954年,杜勒斯批准了对伊拉克的军援,希望以此说服伊拉克参加土耳其和巴基斯坦组成的针对苏联入侵的“北层”条约。1955年初,《巴格达条约》 (CENTO)正式签订。这项条约实际上不仅使苏联采取了更积极的渗透外交,而且也刺激纳赛尔更积极地与伊拉克争夺阿拉伯世界的领导权。纳赛尔对该协定的敌意,直接导致了他与苏联结成亲密同盟。
    1954年7月,纳赛尔成功地通过谈判与英国达成协议,英国按照埃及的条件,撤除了它在苏伊士的军事基地。然后,他转向俄国,希望俄国帮助他与伊拉克的野心和美国的安排相对抗。经过几个月的密切来往,双方达成了一个“捷克--埃及”武器协定,由俄国向埃及提供大量该地区还不曾有过的高质量军火。1955年9月,当武器协定宣布时,纳赛尔的声望在阿拉伯世界急速上升。以色列希望从西方得到补偿性的军火,然而,使以色列沮丧的是,西方的反应居然是对纳赛尔大献殷勤,而不是履行1950年的三方原则。到1956年初,本·古里安得出结论,以色列唯一的选择是,在埃及装备新武器之前发动战争。

    停火协定的破坏

    1948年战争之后,阿拉伯人对于向以色列重开战端并没有一致的计划。以色列的邻国由于战败而面临不断加剧的政治动乱,因而都完全在忙于应付它们的内部问题。但是,它们却在口头上表达它们明确无误的敌意,并且发起了扰乱以色列的活动,这种活:动虽然没有什么战略性的计划,也没有互相之间的配合,然而却是一种不断的和有效的刺激。阿拉伯方面所采取的最大规模的行动,是在以色列建立前几年由阿拉伯联盟发起的广泛的经济封锁。最初,联合抵制的目的只是断绝阿拉伯人与巴勒斯坦犹太经济之
 间的贸易,但现在逐步扩大到了与以色列做买卖的第三方。现在,一些国家的公司受到了压力。它们担心失去在阿拉伯世界的生意,因此被迫切断了与以色列的经济联系。联合抵制取得了一些成功,但是,并没有得到外国政府及许多公司的积极支持。不过,它却使以色列人产生了受围困的感觉。在苏伊土运河和亚喀巴湾的航行封锁中,联合抵制更为有效。埃及将苏伊士禁运令扩大到任何与以色列作买卖的船只,蒂朗海峡布置的大炮控制着亚喀巴湾,使以色列无法通过埃拉特港口与东方进行贸易。这使以色列付出的代价尤其高昂,因为这样一来,以色列就被迫从远处进口石油,比从最近的非阿拉伯国家伊朗进口要贵得多。
    在停火协定中,以色列和阿拉伯邻国政府承诺不采取军事行动,并禁止边境地区居民采取暴力行动。协定是建立在随后很快就会进行和平谈判的假设和期望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们不打算将一个政治解决方案的原则包括在其中。这样,唯一可能发生的就是,在缺乏和平诚意的情况下停火将在对峙中逐渐被破坏。调解委员会失败后,阿拉伯国家又大张旗鼓地宣布要保持战争状态,这样,停火协定正好成了一种阿拉伯人发誓要打破的现状,而不是作为政治解决的一个步骤要加以稳定的现状。
    联合国曾设立了一些机构来实施停火,这些组织的削弱,反映了停火状态的恶化。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UNTSO)由一个向安理会直接汇报的指挥官担任主席,由一组与分别监督四个协定的混合停战委员会(MACs)一起工作的观察员组成,有关的两个停战国家也派代表参加。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退化成了一个无实际能力的口头仲裁人,既不能延缓或减少针对以色列的暴力行动,也不能限制以色列实行报复政策。在交战国的宣传战中,混合停战委员会成了傀儡。对违反停火的控告被记录下来,并且进行调查,然后被投入成功湖(注:成功湖,在纽约附近,1952年前为联合国秘书处所在地)的言辞大战中。阿拉伯人成功地将混合停战委员会的活动局限为监督军事停火,使它不能发挥其政治作用,来调查大量的涉及财产或边境地区平民移动的非军事性违反协定的行为。由于宣传战的需要,各种控告连篇累牍,混合停战委员会渐渐不能调解争端,甚至连调查都做不到。他们仅仅成了冲突的记分员了。
    叙利亚的混合停战委员会首先垮台。双方的接触多多少少只限于由关于加利利海沿岸非军事区的停火协定所引起的问题。住在这一地区的人很少,所以紧张状况主要是由政府政策造成的,不是因为平民偶尔违反停火协定。叙利亚人想阻碍以色列开发约旦河水资源。除了一支从约旦领土内流入约旦河的主要支流外,这条河的源头是在叙利亚、黎巴嫩和以色列。河流本身完全在以色列和约旦境内,并与两国经济密切相关。这条河对叙利亚没有什么直接利益,但是它想通过它的地理位置,向沿岸国家施加控制。
    首先遇到的麻烦是以色列想尽快排干靠近叙利亚边界一个非军事区的胡拉沼泽的计划。该工程涉及到重新开发这一地区内阿拉伯人拥有的一些土地。以色列与当地阿拉伯人已达成了赔偿条件的协议,将由开发工程重新安置这些阿拉伯人,但是,叙利亚又说服了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撤回他们的协议,并抵制开发工程。于是,以色列行使了强迫征用权。叙利亚向混合停战委员会提出了控告,认为以色列的工程会改变军事平衡,妨碍该地区恢复正常的平民生活,这是违反停火协定条款的。混合停战委员会主席赖利将军对非军事区的主权基础问题提出询问,这一问题在停火协定中有些含糊不清。以色列认为它对这一地区拥有绝对主权,决定继续进行排泄工程。混合停战委员会的讨论于1951年初中断,随后发生了枪击事件,以色列继而轰炸了叙利亚一个军事前哨站。叙利亚军队进入以色列领土,发生了激烈战斗。这样,整个事件被提交到了安理会。安理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表示同意排干工程,但是要求以色列暂缓工程,等到满意地解决了该地区的所有权问题后再进行。问题暂时得到了和平解决,因为以色列找到了一种不必侵犯非军事区就可以完成胡拉沼泽的排泄工程的方法。
      事实证明,整个约旦河水的问题更令人困扰。美国发起并援助了一项对四国都有利的联合开发约旦水源的计划。1953年到 1955年之间,国务院特别代表埃里克·约翰斯顿成功地就一项计划在技术上达成了协议,所有国家都能从这个计划中得到一些好处,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利益相对小一些,而以色列和约旦得到的利益将决定它们的农业经济的生产能力。叙利亚从政治上拒绝同意,该方案因而被束之高阁。以色列继续进行地区计划中它自己那一部分工程。叙利亚想阻止这一开发工程,尽管约旦会因此失去与以色列一样多的利益。直到六十年代中期以色列完成了将水从约旦河引到以色列南部的计划为止,这个问题一直是引起关系紧张的根源。
    约旦的混合停战委员会的负担最重。以色列和约旦边界的问题是最复杂的问题,这里主要居住着来自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和平谈判失败后,在两国蜿蜒曲折的边界上,年年都出现紧张关系和流血事件。其他阿拉伯国家的内部动乱,使它们未能对以色列采取一致的战争政策。在停火的大约头四年里,使局势保持紧张的是住在约旦的巴勒斯坦人。
    巴勒斯坦难民中,许多人离他们在边界以色列一方的从前的家园和土地只有数码之遥,他们习惯性地越过边界去偷窃粮食或者是实施破坏行动。最初,这只是一些自发性的入侵行为,但是,很快就变成了有组织的抢掠和恐怖行动。以色列的反击是大量屠杀。约旦政府也时不时地试图阻止从它的管辖范围内产生的暴力行为。有时混合停战委员会在一种合作的气氛中也能发挥一些作用。但是,巴勒斯坦激进分子现在成了巴勒斯坦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他们持续不断的压力下,约旦政府常常不能支持由它自己的混合停战委员会代表同意采取的控制措施。紧张关系逐年加剧,变成了长期性问题。
    在大批移民和生活艰苦的这些年中,以色列公众往往不能冷静地度过边界的争斗。士气很低,移民出境者越来越多。政府受到持续不断的压力,要求它采取强硬手段,并向阿拉伯人显示力量。在公众的讨论中,弥漫着一种歇斯底里的气氛,当以色列发现自己这些年在外交界中变得孤立时,这种气氛就更加明显。实力政治的倾向,使以色列越来越遭到冷落。1953年夏天,来自约旦的越境者进行了一系列屠杀,紧张形势上升到了极点,边境的不安宁使公众完全失去了耐心。到这时候,政府已经明确决定采取用无情的武力进行报复的政策,用它来恐吓约旦人民及其政府。 1953年10月14日,一支以色列大部队袭击并差不多摧毁了边界村庄基比亚,杀死了五十多名平民。
    与阿卜杜拉的和平谈判破裂后,以色列开始将安全问题放到首位,而不是逐渐向和平过渡。在几年间,逐渐形成对边境入侵进行激烈报复的政策,这一政策得到了本·古里安及其军事顾问们的支持,但遭到了外交部长夏里特的坚决反对。基比亚平民被杀事件,使以色列受到频繁的外交谴责,并且也使以色列一部分公众感到困惑。因此,夏里特所提倡的温和路线得到了一些支持,使他在升为总理之后能够实行一种更加克制的政策。现在,尽量将报复力量局限于军事目标,并且缓和了激烈的军事行动,尽量减少平民伤亡。尽管经过了这些调整,报复的原则仍然有效,而且,有时防务组织没有得到政府的完全许可就实行报复。报复政策本身的后果也强化了这一政策,也就是说,只要阿拉伯人认识到以色列方面的决心有所减弱,就会鼓励他们开始进行边界骚扰。基比亚袭击似乎产生了减少来自约旦的边界骚扰的预期效果。此时,紧张的焦点转向了加沙地带。现在是埃及而不是约旦应当对来自约旦领土以及加沙地带的更多入侵负责。埃及现在是处于新的军人政府统治下,与埃及的关系,重新在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占据了显著位置。
    拥挤在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难民中的动荡不安,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以色列边界地区的暴力行动。奄奄一息的法鲁克政权完全置难民的命运于不顾,甚至不允许他们得到埃及公民的基本权利。 1950年夏天,以色列强迫几千名内格夫贝都因人进入加沙地区,声称他们在战争中曾经与埃及共同作战,这样,更加剧了紧张局势。内格夫北部的以色列定居点,不断受到进行掠夺和报复的难民的自发骚扰。
    不过,在停战初期一些年间,官方很少卷入冲突。加沙离开罗如此遥远,因此埃及能够将当地人民的苦难置诸脑后。埃及官方最多只能干预一下以色列的航运。以色列则完全忙于处理与约旦和叙利亚边界的问题,因而也不打算对内格夫的暴力行为作出激烈的反应。1952年夏纳赛尔上台时,完全忙于巩固他的革命成果,并不急于认真处理与以色列冲突的问题。以色列欢迎他上台,以色列人普遍认为,一个“进步的”阿拉伯政权,比一个“传统主义”的政权更有可能寻求和平和与以色列合作。以色列和埃及发言人之间的秘密接触证实了这一观点,双方还采取了一些步骤,以图形成两国之间协议的基础。当夏里特被指定为总理时,纳赛尔甚至公开表示,他希望这将预示双方关系的改善。两国之间的接触一直持续到1954年春天,然后就中断了,因为纳赛尔改变了他最初的判断,决定重新开始与以色列的斗争。由于纳赛尔想领导阿拉伯世界走向团结,摆脱目前外交中形成的西方控制局面,很显然,巴勒斯坦问题是最现成的工具。其实,埃及与约旦不同,它本来已经比较强大,如果它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实行睦邻友好政策。但是,泛阿拉伯的赌注更有吸引力。
    当纳赛尔与英国谈判成功,英国撤出苏伊士地区时,在以色列引起了一片恐慌。其中一个结果就是进行了那次策划不当的破坏行动,使本·古里安重新复职。与此同时,美国在外交上选择伊拉克作为反对苏联扩张的前线,也使得纳赛尔寻求与苏联结盟。 1954年秋天,纳赛尔开始在加沙地带组织巴勒斯坦游击队(费达因)。这些游击队侵入以色列纵深地带,大肆破坏刚刚兴建的内格夫北部的定居点。以色列的公众舆论变得非常激烈,夏里特要求人民保持克制的呼吁也不再能激起乐观主义的情绪。以色列公众认为,开罗的间谍审判案完全是为宣传而设计的,这次审判引起了愤怒的狂潮。本·古里安复职后,向加沙发动了一次进攻,造成了很大伤亡。但是,埃及并没有像约旦那样被吓倒。纳赛尔加强了游击队行动,将以色列进攻加沙作为进行更大规模战斗的外交理由。袭击之后,边境暗杀的死亡人数增加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到纳赛尔宣布与苏联达成武器协定的时候,以色列人普遍有一种被围困的共同感觉。纳赛尔所宣传的埃及正在准备一场征服以色列的战斗,现在成了必须面对的事实。与此同时,纳赛尔自己也陷入了他的宣传困境之中,这种宣传在整个阿拉伯世界激起了民族主义狂热。

    安全与和平

    在外交政策的一般问题上,本·古里安和夏里特有许多共同观点,其冲突也没有尖锐到影响他们在政府中的正常合作的程度。他们之间最严重的分歧是关于以色列与阿拉伯世界关系的态度和政策。这一分歧导致了1956年他们之间的完全破裂。1949年上
 半年停战协定带来的欣慰感消散后,他们两人都不相信短期内能取得与阿拉伯人的和平。1949年的和平努力失败后,本·古里安得出结论,由于阿拉伯人不需要和平,冲突是无法调和的。而从停战谈判的成功中,夏里特得出的结论是,只要培育适宜的气候,和平和承认都会到来的。面对五十年代初期逐步升级的阿拉伯黩武政策和战争威胁,本·古里安主张采取强大的武力进行威慑,而夏里特则呼吁采取和解态度,以此作为缓和冲突的方法。
    本·古里安的观点(一般称为“强硬主义”),自1948年以来的大部分时间内都得到多数公众舆论的支持。这种观点受到一种弥赛亚式理想鼓舞,认为犹太历史就是一部人民渴望土地的英雄史诗,以色列的存在,达到了犹太人命运的顶峰,它具有重要的普遍意义。这个国家被视为实现伟大的文化潜能的工具,以及照亮世界其他地区的灯塔。从这一角度出发,再加上阿拉伯人已继承了幅员辽阔的一个次大陆,阿拉伯人声称拥有巴勒斯坦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历史意义的小问题。无论如何,这不是一个正义或道德问题,而是民族利益的冲突。如同历史上所有的这类冲突一样,它将通过武力来解决。和解、妥协或让步的姿态对于冲突都是不恰当的,而且只会增强阿拉伯人认为以色列弱小的幻觉,鼓励他们采取强硬态度。这些姿态之所以不恰当,是因为以色列并没有能力恢复阿拉伯人已经失去的东西。巴勒斯坦人回归的梦想仅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他们离开的那块土地已经不复存在了,已被以色列的发展改变得无法辨认了。至于阿拉伯国家因战败而受到伤害的民族自尊心,靠消灭以色列是无法安慰的。只要以色列保持和增强其实力,阿拉伯人最终会认识到,以色列是无法摧毁的。到那时,只有到那时候,他们才会接受以色列的存在。阿拉伯世界将经历现代化的巨变,阿拉伯民族主义将会逐渐削弱,在此之前,以色列只能用更强大的武力对付武力。安全问题必须是政策的出发点和核心,从长远看来,它最终将会带来和平。
    按照本·古里安的现实政治观点,安全绝不能从属于和平。另一方面,夏里特则认为,不管多么痛苦,也有必要在安全方面作出暂时的牺牲,以便创造一种培育长期和平的态度的气候。按照他的观点,不管是惩罚性的报复还是先发制人的进攻,武力政策从长远看来都只是加剧和加深冲突,刺激阿拉伯人的黩武主义,而不能使阿拉伯人相信以色列是可征服的。它只能使冲突的伤痕更加恶化,而不能使阿拉伯人减轻他们的敌意。它将使长期和平关系的前景趋于暗淡,如果没有长远和平,现在取得的短期安全也不是真正的安全。
    一个有趣的矛盾现象是,本·古里安作为一个提倡“现实主义”的政治家,却留下了连篇累牍的文字记载,充满了浪漫的弥赛亚式的感情和热烈的诗意。而另一方面,夏里特是一个对语言学和美学极其敏感、容易口若悬河高谈阔论的人物,却冷静地、富有逻辑性地表明了他更为理想化的政治实践。
    这两种观点之间的差异,也反映在进行这两种分析时所使用的时间范围上的差异。矛盾的是,本·古里安认为以色列在历史的长河中已跨越了千百年,但他却更关心对以色列安全的眼前威胁,而夏里特则更注重与阿拉伯人关系的长远模式。本·古里安惯于把他的政策建议作为几百年犹太史发展中得出的结论,但这些结论仅涉及几周或几个月之后而不是几年后。夏里特对以色列在当代世界的前途的看法不那么夸张,却往往想到了几年后,甚至几代以后。随着暴力行动在1953年夏上升到顶点,分歧变得更加尖锐。从那以后,直到1956年,在以夏里特为首的温和职业外交派与本·古里安的追随者组成的强硬国防派争夺支配地位的斗争中,两个人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了。    
    夏里特派从一开始就输了。新移民将阿拉伯人看作外来的侵扰,没有认识到阿以关系在其历史发展中的复杂性。来自阿拉伯国家的移民对最近受到的迫害仍然记忆犹新,他们蔑视阿拉伯人,并且享受着作为战胜一方的新成员的光荣。本·古里安允许夏里特不断批评他的政策,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他们之间的分歧,令人回想起建国前本·古里安与魏兹曼之间分歧,因为在魏兹曼的观点和夏里特的观点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连续性。本·古里安十分尊敬夏里特,或许他在内心深处意识到,他自己的民族主义世界观带有地方主义的弱点,这与夏里特在国际交往中的杰:出技巧成为明显的对照。作为二十年来党内的亲密同事,本·古里安了解夏里特很得人心。本·古里安作为一个孤独的“具有超凡能力”的人物,却与此无缘,而且很可能他之所以尊重夏里特,是因为这可以给他带来一种与党内生活的人类温情的联系。本·古里安现在对以色列的命运有了足够的控制,可以让他自己享受一点服从夏里特批评的乐趣。他知道,夏里特把他当作众人的领袖而深深地尊敬他。他很欣赏夏里特杰出的外交才能,但同时却仍坚持他自己的观点:外面的世界与以色列的主权相比是无足轻重的。他尊敬夏里特技术上的高超完美,只要不违反他的安全原则的基础,他愿意允许夏里特发展起一套有很大规模和有才能的外交机构。
    夏里特作为总理所特有的冷静和沉着的风格可能使本·古里安感到吃惊。看上去似乎整个国家用不着靠中央政府的不断指示就能够处理得很好。但是,夏里特却未能掌握军事元老们,于是便失去了控制。假如拉冯选择了与夏里特合作,两人在一起就很有可能限制本·古里安对国防界的控制。拉冯的傲慢和独断专行并非不可驾驭。夏里特本来可以起用拉冯,使之安居其位。但是,这两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结果都未能动摇将军们和国防部的文官们对本·古里安及其政策的坚定不移的忠诚。对于国家的顺利运转,或者甚至对于维持公众的士气,本·古里安可能并不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从军事角度看,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持军队士气,他确实是不可替代的。夏里特也得出了这个相同的结论。在两人之间的关系逐渐明朗后,本·古里安回到内阁在夏里特总理手下任职。但是,1955年初,两个人都已经认识到,他们之间能够继续合作的日子已经为数不多了。即使本·古里安重返政坛本身还不足以预示两个人之间的决裂,那么,本·古里安也毫不迟疑地公开了他们之间分歧的要害之点。本·古里安重回岗位几天后,就发动了对加沙的大规模袭击,向纳赛尔宣告,夏里特的插曲已经结束。
    从体制上看,本·古里安和夏里特之间的冲突表现为国防部和外交部之间的竞争和反感。军队领导人们公开将外交部蔑称为“空谈铺子”。他们认为,外交官的功能就是向全世界解释军事巨头们的行动,不管这些行动有时候会多么令人尴尬。他们认为,任何行动一旦取得成功,都可以通过外交手段取得国际认可。外交政策是国防政策的下属分支。总的看来,夏里特并不反对这一点,但他觉得,关键是要对任何行动有可能带来的后果进行密切的协商,并且,在政策的准备阶段,两方面的专家必须充分协调,密切配合。
    在停火协定实施的头几年中,停火协定的事务由国防部负责。夏里特当上总理时,成功地将它纳入外交部权限内。不过,夏里特也必须修改整个决策机构才能做到这一点。他不能够通过国防部人员对军事决策施加任何影响,甚至不能说服他们让他们至少应该及时通知外交部。佩雷斯追求一种积极的而且成功的个人外交,尤其引起夏里特的不快。佩雷斯获得了武器,建立了与法国的政治伙伴关系,以色列驻巴黎大使必须参加他举行的鸡尾酒会,而对越过他进行的谈判却一无所知。夏里特于1955年12月也非常痛苦地经历了这种状况,当时他正在全力以赴与美国就获得武器
 进行谈判,而本·古里安既没有通知他又没有向他咨询,就发动了向叙利亚的报复性袭击(基内雷特事件),连根铲除了他进行外交活动的基础。
    在夏里特任总理期间,尽管有几次阿拉伯人挑衅事件,他却设法否决了多次来自军方的要求进行报复行动的建议。在内阁中,他经常能在这些问题上取得多数。很难说,从长远来看继续实行这种克制政策是否会在阿拉伯人那里取得理想的效果;因为夏里、特插曲实在太短了。占优势的本·古里安路线更令人信服地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后来似乎不可能再有其它政策。即使在本·古里安回到国防部以后,夏里特偶尔还能在内阁发表他的观点,从而否决军事行动。本·古里安经常被激怒:夏里特的说服力能够使联合政府内部形成一个“鸽派”多数。正是因为担心这样一个多数派会干扰国防机构于1956年夏天制订的发动先发制人战争的计划,本·古里安感觉到,有必要与夏里特决裂,并把他逐出政府。
    夏里特本人曾经希望不参加1955年秋天第三次国会选举后组成的新政府。他已经预见到,他和本·古里安之间的分歧马上就会不可调和。本·古里安想尽可能地推迟夏里特辞职的日子。就像他后来所说的那样,正是由于夏里特的反对意见,他才希望夏里特留在内阁中。到1956年夏天,当西奈进攻正在准备之中时,这种局面已经不能继续维持。六月初,两个人进行了长时间的全面讨论,夏里特辞职便决定了下来。从表面上看,是本·古里安将夏里特“扔”出了政府。事实上,夏里特即使很忧伤,也是全心全意辞职的。他相信,本·古里安的政策是完全错误的,但同时,他又认为,本·古里安的领导才能是独一无二的,而他本人则没有取得足够的政治支持,在面临阿拉伯黩武政策逐步升级时无法提供能够团结人民的另一种领导。他服从了本·古里安,承认他取得了这场持久战的胜利。果尔达·梅耶森(梅厄)向来被认为是本·古里安的顺从者和绝对忠诚的追随者,现在继夏里特之后成为了外交部长。

    走向西奈

    1955年秋天大批进入埃及的武器,彻底改变了地区军事力量的平衡。现在到达埃及的装甲车和飞机,质量比以色列相对过时的装备要好得多。以色列想获得同样的武器装备的努力在西方和东方都受到了挫折。这样,以色列便易受攻击,这更加速了以色列的战争心理的形成,因为埃及只要有时间,便会吸收它的新装备,能够将它消灭以色列的威胁政策付诸实施。
    1955年飞1月,英国首相艾登在伦敦市政厅发表了一次演说,建议以色列在领土问题上向阿拉伯人作出让步,从而避免战争,这一演讲在以色列激起了愤怒的狂潮。1956年2月,杜勒斯建议以色列依靠联合国组织保障其安全,也未能使以色列人恢复信心。法国保持着谨慎的沉默,背后则请求纳赛尔放弃支持当时处于法国统治之下的阿尔及利亚的解放运动。
    美国(与还没有拿定主意如何对待纳赛尔的英国一起)正在向纳赛尔大献殷勤,提出修建计划中的阿斯旺大水坝,埃及对这座大坝寄予了发展经济的无限厚望。与此同时,纳赛尔在整个阿拉伯世界受到了高度崇拜,更进一步激励他在与傲慢的西方打交道时显示出阿拉伯人的自尊心。为了有意冒犯美国,他给予中国以外交承认。美国先发制人,撤回了修筑阿斯旺水坝的提议。纳赛尔早有准备,马上进行反击。1956年7月,他宣布将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
    1956年春天,经历了几年的外交孤立后,军事形势变得对以色列有利。法国对使纳赛尔不卷入阿尔及利亚已经绝望,于是决定向以色列提供现代化武器,希望这会转移纳赛尔的注意力,而不再插手阿尔及利亚叛乱。1955年秋天,当埃及能够得到来自东欧的武器时,本·古里安已经决定采取先发制人的军事行动。考虑了许多不同方案,但都被内阁否决了;内阁还受到夏里特克制政策的影响。法国武器到来后,现在有可能采取大规模军事行动了。纳赛尔对以色列军事能力的变化毫不留心,而是加强了战争宣传,声称埃及决心领导阿拉伯世界摧毁以色列。实际上,纳赛尔本人的战争宣传也使他骑虎难下。运河的国有化,造成了一种新的政治局面,使以色列能得到军事力量打击纳赛尔的力量。英国和法国对运河的国有化感到震惊。作为苏伊士公司的主要持股人,它们决心不惜一切代价推翻埃及的决定。杜勒斯想尽力排除危机,但却只是使美国更加疏远了英国和法国。它们决定没有美国支持也要自己单独行动,推翻纳赛尔政府,恢复对运河的控制。法国现在主动采取行动,寻求与以色列合作的可能性。对以色列人来说,这个机会是求之不得的。本·古里安一直非常急于与一个西方大国建立联盟。他和他的军事人员正在准备一场彻底的战争,将埃及军队赶出加沙,清除埃及在西奈半岛北部的基地,确保对进入亚喀巴湾要道的半岛南部沿岸地带的控制。按计划,开始要保持一种对加沙发动一次大规模攻击行动的假象,但计划中的行动的中心目的实际上却是穿越整个半岛,为以色列航运打开亚喀巴湾。如果要对付边界武装活动,在加沙地区采取局部行动本来就足够了。但是,埃及封锁以色列航运所造成的政治和经济损失,比起游击队不断给人民带来的压力造成的损失还要大。以色列企图通过由国际上向埃及施加压力,以打破苏伊士封锁,但未成功。1954年秋天,以色列将一艘军舰巴特·加里姆派往运河,希望埃及扣留这艘舰艇会使联合国进行干预,从而开放运河。以色列感到,除了外交手段外,其它手段都不适于用来要求获得进入运河的权利。但是,蒂朗海峡则是另一码事。这一海峡周围有四个国家:以色列、约旦、沙特阿拉伯和埃及,它不可
 能合法地属于任何一国的管辖。以色列需要利用这条水路发展其与远东的贸易,因为远东是内盖夫沙漠矿藏的主要潜在市场。军事行动可以达到这一目的,而不侵犯埃及的人口中心。正因为如此,人们认为有必要在西奈半岛进行一场大规模战斗。但是,本·古里安担心,如果发生全面战争,埃及空军就可能会袭击以色列城市。这样,他不仅需要几百辆能够穿过漫长的沙漠地带到达蒂朗海峡的重型车辆,而且还需要保证有一定的空中力量来保护平民。因此,法国的提议正中下怀。
    英国的外交使中东全面危机更加复杂化。年初,由于约旦国内人民中亲纳赛尔的情绪不断高涨,约旦坚决地驱逐了阿拉伯军团的英国指挥官格拉布·帕夏。纳赛尔把叙利亚纳入了埃及的联合军事指挥之下,并且孤立了约旦,使侯赛因国王不能倒向伊拉克,并在伊拉克领导下加入《巴格达条约》。亲纳赛尔感情的上升,使侯赛因更难控制巴勒斯坦人针对以色列采取的武力行动。1956年夏末,由于以色列报复规模扩大,约旦--以色列边界的紧张关系达到了新高潮,但以色列的报复似乎对减少越过边界的敌对行动也不起作用了。由于其军官从约旦军队中被驱逐,英国脸上无光,现在急于消除其反纳赛尔外交在苏伊士问题上造成的反阿拉伯人的印象。这样,英国希望能重新对伊拉克和约旦施加影响,并向它们证明,英国仍旧是它们最可靠的盟友。以色列向约旦发动重大报复后,英国鼓励伊拉克向约旦出兵,实际上它知道,因为伊拉克没有在停战协定上签字,以色列会把它看成一次发动战争的机会。英国答应这两个阿拉伯国家,如果以色列采取了行动,英国将有必要按照它们之间的联盟条款来帮助它们。这样,尽管英国在同埃及的冲突中与法国和以色列站在一边,但与此同时,在以色列的另一条阿拉伯战线上,英国又威胁着以色列。本·古里安非常不愿意与英国摊牌。他的代表一直不停地往返于以色列与法国之间,商讨计划中的英法苏伊士行动与拟议中的以色列西奈行动之间的配合协调。实际上,以色列也利用英国在约旦前线造成的紧张局势,隐蔽了西奈计划。以色列一边动员全国人民进行与埃及的作战,另一方面又有意散布谣言,装成好像以色列在准备解决约旦前线的问题,特别是要对付伊拉克可能发动的入侵。这就使得以色列能够达到出其不意的目的。西奈行动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它是否采取出其不意的进攻。这次外交欺骗十分成功,连英国和法国不信任的美国对即将来临的战争的性质也一无所知[①据称,中央情报局局长艾伦·杜勒斯知道即将爆发的战争的要点.但是没有告诉总统。]。
    英国、法国和以色列之间的谈判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法国和以色列达成了亲密的相互信任的关系,但这两方都不太信任英国。英国希望在消灭纳赛尔的行动中利用以色列的力量,但为了同时保持与阿拉伯人的友好关系,它又想保持对以色列的敌对态度。以色列也不愿意将其部队暴露给“友好的”英国,让英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其进行轰炸。1956年10月底,本·古里安飞往巴黎附近的一个秘密地点,进行艰难的讨价还价[②为了保密(别的参加者并没做到),本·古里安从不承认参加过这次会议。]。英国希望以色列向埃及发动全面战争,为西方大国占领苏伊士运河提供有力的借口。本·古里安却不打算这样做。他只想打一场有限的战争,哪怕这场战争实际上规模会很艮大,但对运河不感兴趣。在瞒着英国的情况下,他得到了法国空中保护的承诺,作为回报,他答应在运河附近降下一支伞兵部队,使英国和法国能够宣称它们干预苏伊士运河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作战双方破坏运河。这个计划三方接受,并且付诸实施。    
    本·古里安虽然不信任英国人的诚意,并且怀疑英国人的踌躇。甚至可能妨碍英法的合作,不过,他仍然希望英国参与此事。与以色列和法国之间建立的全面合作的亲热程度相比,以色列与英国的关系比较冷淡。但是,本·古里安觉得,英国参加苏伊士运河战线,是防止英国与以色列在约旦侧翼阵地摊牌的最好保证。当约旦的匆促选举表明,压倒一切的亲纳赛尔的情绪席卷了全国时,英国在这条战线上的威胁便不再十分迫在眉睫了。伊拉克在阿拉伯世界中完全处于孤立之中,侯赛因于十月底将约旦军队与叙利亚军队一道纳入埃及的指挥之下,更加巩固了这一局面。本·古里安对约旦和叙利亚是否会支持埃及没有把握,但他希望,只要尽快证明埃及军事上的虚弱,就足以使它的伙伴动弹不得。与此同时,约旦的行动只不过起到了帮助以色列的效果,因为它为以色列掩盖西奈计划提供了内容,好像以色列主要关心的是约旦前线。在两三条战线上同时作战当然不利于以色列,但本·古里安认为,他必须碰碰运气。以色列领导人毫不怀疑,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完全可以打败所有三支阿拉伯军队,但是,他们不愿意因为一场全面战争而改变打通南方水路的主要目的。统一的军事指挥激起了阿拉伯民族主义狂热,阿拉伯群众的极度兴奋,很可能干扰了纳赛尔的判断力。他对进行战争还没有作好准备,他的计划是于1957年春天发动对以色列的进攻。但是,他的宣传机器把他捧到了令人头晕目眩的高度,要想平息这一地区的战争狂热已经为时过迟。纳赛尔如果估计到了法国大量增加对以色列援助已给军事平衡带来了极大变化的话,他很可能会竭尽全力命令停止这些狂热叫嚣。
    直到最后一些天,本·古里安对是否批准西奈袭击仍感到犹豫不决。他拿不准英法苏伊士行动会不会发生。没有这一行动,以色列的攻击计划将会遵循一个更加经济的战略。但是,他现在对法国许诺的空中支持有了足够的信心,即使英法所作的承诺失效,他也能冒险发动战争。事实上,纳赛尔已经从西奈撤出了他的一部分军队,来对付英法在苏伊士的挑战。艾森豪威尔作为“和平王子”正在竞选连任,在这个当口,本·古里安很担心美国的反应。他极不愿意被迫欺骗美国,但是,艾森豪威尔的电报证实,美国对英法的诡计没有觉察,这有可能转移美国对以色列的一部分狂怒。由于俄国忙于对付匈牙利暴乱,本·古里安不再那么担心苏联的反应。他相信;如果问题提交到安理会,至少能得到法国的政治支持。他决定勇往直前,并承担一切后果。袭击的第一部分是为了英法计谋而设计的。1956年10月29日凌晨,以色列伞兵部队降落在苏伊士运河不远处的米特拉隘口。

    西奈战争及其后果

    1948年后,以色列已经建设了一支现代军队。第一届国会通过的最重要的立法中,有一项就是1949年9月批准的《国防兵役法》。该项法律规定了征兵制度,规定十八岁至二十六岁的男青年服役两年,二十七岁至二十九岁的男青年服役十八个月,未婚女青年服役十二个月。四十九岁以下者要求每年服最多一个月的预备役(根据军事需要和人力来源,正式兵役和预备兵役的期限经常进行修改)。
    这项法律实际上建立了一支全民军队。职业军队只限于一支人数不多的军官部队,其成员到了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时必须退休。强制职业军官及早退休,使指挥官能与士兵中的年轻人保持和谐一致,并有机会将仍然富有青春朝气的年轻人提拔到高级指挥职位。这使以色列发展起了从前线进行领导的原则,尽管这使军官损失十分惨重,却极大地提高了战场上的战斗士气和主动精神。
    预备役制度使平民也处于战斗准备状态。这使以色列能够获:得相对于其人口来说十分强大的军事能力。边界不断出现的紧张局势,使许多新兵能够在报复行动中获得实战经验。迅速动员技术是预备役制度的后盾,这一技术不仅减少了调动部队的开销,并且也使军队能够始终保持突然袭击的能力。西奈战争前夕,以色列在三天内调动了九万士兵,组成各自的战斗单位,静待出击。除此之外,当时还有常备役兵力约五万人。民用车辆(包括在预备役部队中的)也被动员来运送兵力到南方的战场。除了重要的后勤服务外,经济需要实际上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人们认为战争最多在十天内就会结束。大约有一半兵力被部署在西奈行动中,其余部队驻守在其它战线,以防名义上处于埃及指挥下的约旦或叙利亚军队前来增援埃及。    
    以色列军队能够以极快的速度吸收其新装备。纳赛尔将他的军队部署在西奈,可能打算在1957年春对以色列发动一次进攻,所以他的兵力并没有很好地布置防守。他的军队中到处都是新装备,但士兵们却还没有完全熟悉这些装备。在以色列,一船又一船的法国装甲车和军车,许多连标记都没有,就被从港口直接运往战场。新式的飞机和坦克也在最后一刻到来,并且马上就进入服役。在进攻前的六七周内,以色列神不知鬼不觉地改良了武器装备。从九月初与法国就空中封锁达成临时协议开始,春天就开始运送的大批物资又进一步增加。以色列陆、海、空军全部统一在一个总指挥部之下,加速了对新装备的熟悉。下达的命令只是一个大致的框架,更强调的是各地的主动性,在问题出现的层次上解决问题,不需报告上级。根据1948年的经验,以色列决定,所有未来的行动都将在敌人领土上进行。由于有可进行顽强抵抗的边境战略性定居点的支持,军队可以集中力量,准备越过漫长的距离发动闪电式攻击。
    伞兵部队降落在米特拉隘口后,本·古里安在全面发动对加沙战线的攻势之前,等待着预期中的英法行动。如果西方国家不能遵守交易中他们一方的承诺,他还是能够撤出苏伊士附近地区,借口是这次行动的目的是肃清附近的游击队基地;他还能把计划改成加沙和亚喀巴湾的局部性战争。英国和法国开始发出了一份庄重的最后通牒,要求双方(!)必须撤至苏伊士运河十公里以内,并且宣布,(在塞浦路斯待命的)英法军队无论怎样都将占领运河,以保护航行!以色列当然服从了最后通牒,而埃及却拒绝接受。英国和法国袭击了埃及机场和通讯设施,为在塞得港登陆的部队扫清了障碍。埃及军队撤出西奈,以反击对苏伊士运河地区的挑战,但这却引起了一种退却的心理。埃及军队尽管在有些地点能够进行顽强抵抗,但是,总的来说,在整个西奈半岛,以色列攻击之快速,战略之大胆,使埃军十分震惊,未能够恢复其战斗力。以色列的目的并不是摧毁埃及军队,而是想破坏它的士气。撤退变成了退却,退却变成了溃败。不到一周,以色列军队就控制了整个半岛,并且占领了蒂朗海峡。以色列阵亡者为一百七十人。英法的牵制即使对以色列的胜利不是关键的,肯定也降低了以色列行动的代价。比如说,法国在空中和地面通讯中的积极帮助便是如此。以色列并不是在一次平等的交战中击败埃及军队的。以色列军队的成就主要是取决于它闪电般的速度和卓越的组织,这就使它能够充分利用政治条件所允许作战的几天时间。
    战争一爆发,美国就开始积极进行外交活动,反对侵略行动。联合国组织迅速发出了停火呼吁。苏联当时虽正在忙于入侵匈牙利,也设法腾出时间来支持美国的提议,并且还向三国领导人发出了威胁性的信件。在英法两国军队开始在苏伊士运河区登陆之前,以色列就已经达到了目的。尽管11月5日以色列已经停止射击,但是,以色列却迟迟没有正式接受全面停火,以便帮助法国维持因受英国的动摇而影响的英法占领运河地区的原则。尽管以色列并不想卷入整个事件的苏伊士部分,它却热切希望这场戏能够演下去。以色列的迅速行动,加上英法两国的拖拉迟缓,使本·古里安有机会在外交上使西奈行动与苏伊士事件完全区别开来。既然与帝国主义英国和法国的勾结已经在国际讲坛上损坏了以色列的名声,以色列希望至少能够从这种勾结中获得好处,因此它企图将政治热点引向英国和法国那个方向,而降低以色列附近的气温。
    苏联的威胁使艾登的神经紧张起来。塞得港混战几小时后,苏伊士行动便宣告结束。11月6日,英法与纳赛尔达成停火协定。以色列现在重整旗鼓,准备迎接政治风暴。本·古里安自己心中也不太清楚,以色列要采取什么方针才能从占领西奈中得到最大好处。以色列的行动摧毁或缴获了大量的新式苏联武器。眼下,埃及在军事上处于虚弱状态。约旦和叙利亚没有采取行动。以色列对占领西奈半岛没有兴趣,但它欢迎所有边界上出现的安宁。国内舆论赞成占领加沙地带,以消除游击队袭击的威胁。以色列决心保持对亚喀巴出海口的控制,并且马上就让船只开始通过这一海峡。
    情况很快就明朗了,政治气候对以色列的胜利果实十分不利。美国向本·古里安施加沉重压力,要他撤出所有埃及领土。苏联威胁使用火箭。英国重新开始站在美国一方,在批评以色列的浪潮中,只有法国坚定地支持以色列。本·古里安感觉到,他除了屈服外别无选择。他宣布他愿意撤出西奈,与此同时,他还表示,愿意就国际保证进行谈判。尽管国内有人激烈抨击他的政策,本·古里安仍坚持他的决定。
    11月4日,联合国召开大会,决定成立一支“联合国紧急部队”(UNEF)来监督以色列--埃及边界。这使以色列有机会从它的胜利中得到一些安全和航海自由的好处,要不然,这次胜利就会完全是空洞的。本·古里安一次次提出请求,希望包括自由通过苏伊士运河,但都没有取得所需的政治支持。这样,本·古里安便将以色列部队撤出西奈半岛的大部分地区,首先拆除了所有军事设施,摧毁了碉堡、道路和机场。然后,他就采取了坚持不许埃及回到加沙和蒂朗海峡的立场。摧毁加沙的游击队基地,实现内格夫发展必须依赖的亚喀巴海湾的自由通航,本来就是以色列战争主要的目的。本·古里安非常顽强地坚持,不能允许埃及回到它在那里的基地。但这一点在政治上很难做到。二月初,法国提议让新成立的国际部队驻扎在加沙和亚喀巴海湾的出口,本·古里安同意了,意识到除了法国支持外,以色列完全是孤立的。他不敢冒险让联合国实行制裁。1957年3月1日,以色列宣布撤出所有境外地点。联合国紧急部队进驻加沙和俯视蒂朗海峡的沙姆沙伊赫。现在,联合国是有权维持和平的一方。联合国紧急部队的存在,对埃及来说是一个政治失败,以色列完全拒绝它在以色列边界内驻扎。但与此同时,它为以色列提供的安全也是脆弱的,因为它仰赖于埃及的默认。这种状况维持了十年。
    在十年中,以色列得以在相对平静的气氛中增加其人口,发展其经济。边界的安宁,使人民也放松了。战争没有解决任何阿以冲突的根本问题,但它给这个国家的生活质量带来了许多变化。由于参加了战斗,新一代移民取得了与老战士们平等的感觉。 1948年形成的老战士们才是杰出人物的神话,在以色列现代军队所展示的辉煌的军事特点面前黯然失色了。军事信心成为民族性格的一个组成部分。战场上产生的战友情谊,也促进了社会融合。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物质追求和竞争性的消费,逐渐使创业精神成为老人们冗长乏味的闲谈。新的民族认同感开始形成,犹太复国主义者追求的犹太生活的“正常化”,现在却有讽刺意味地变成了社会主义--犹太复国主义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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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意识形态和政治的发展(1955—1966年)

工党的接班人问题——工党的分裂——从战争到战争

    工党的接班人问题

    在西奈战争后的十年中,激烈的个人和派别冲突反映了一个以战争为高潮的政治发展过程:社会由一个因渴望主权而自愿联合起来的共同体,转变为一个由意识形态和国家机构本身联合在一起的新民族。传统的机构、政党、犹太工总、犹太人协会、基布兹和莫沙夫,到1956年都多多少少满意地适应了他们在国家制度中的新角色,并且开始接受将国家作为最重要的民族象征。1948年前使人们分为不同派别的意识形态斗争,现在被为争取控制国家机器的个人和组织的竞争所取代。上层的竞争开始超越意识形态的界限,带上了老一代与新一代之间争夺政治权力斗争的色彩。在头十年中,原有机构开始被国家所继承,而在第二个十年中,原有机构的领导人与建立了国家的新领导人为争取国家的首要地位展开了斗争。
    在第二个十年中,最激烈的个人冲突发生在工党党内。在形式上,本·古里安首先提出了两代人的问题。以色列当年那些十多岁的创建者们已经变成了老一辈统治者。本·古里安也已经被称为“老人”了,但他认为他和工党的“少壮派”是一致的,他试图从老战士们手中夺取对党的控制,希望在他自己退出冲突之前,在权力系统中安插更多的年轻人物。达扬和佩雷斯成了工党中年轻一代的象征,他们代表了因政治独立而产生的新观念。实用主义与意识形态,专业技术的效率与悠闲自得的业余风格,真才实干与任人唯亲,“国家主义”与过时的地方自治主义,清晰敏锐的军事原则与代替模糊昏聩的文官政治,这些都成了新老战士之间的分水岭(并影响着其他问题的政策)。本·古里安一度在继承问题上失败了。工党老战士们控制着党的机器,认为新一代领导只有通过他们才能取得在党内的地位,他们坚持一种顽固的防守态度,虽然他们未能解决继承问题,但成功地推迟了这个问题的解决。
    从1951年开始,工党少壮派形成了一个咄咄逼人的集团,要求在决策中表达自己的意见。1956年乔拉·约瑟夫塔尔成为工党总书记后,党内的权力斗争明朗化了。约瑟夫塔尔虽然与少壮派没有正式联合,但却是他们重要的同盟者。他第一次将许多新人充实进党的行政机构,加速了以对少壮派的态度为党内政治联合基础的过程。而与此同时,拉冯成了犹太工总的总书记,他蓄意将一些年轻人排挤出工总领导机构的位置。自他担任国防部长失败时起,拉冯就对达扬和佩雷斯怀有一种憎恨情绪。他很快建立了对庞大的工总帝国的个人控制,使它到了能与政府机构平起平坐的地步。这些个人恩怨的背景,导致了,或者至少是影响了意识形态斗争的趋势,在这一趋势中,国家(年轻的“技术官僚”)利益与工总(老一代政治家)的利益形成了对立。
    1958年,达扬离开军队,并宣布他希望进入政界,这样一来,少壮派的政治声望提高了。不久之后,佩雷斯、埃班和约瑟夫塔尔都声称他们要参加于1959年举行的国会竞选。这些人即使不算是本·古里安的部属,也都是他的亲密支持者。他明确表示,他很可能会把他们引进内阁,因此他将保证他们在党的名单上占据显要位置。
    在一系列讲演中,达扬攻击工总的工业政策和基布兹的风格和习惯,挑起了意识形态的战争。拉冯没有还击,集中全力加强工总在党内的影响。后来,在1959年,他向批评工总的少壮派发起了猛烈的反击。少壮派赢得了第一轮较量的胜利,在第五届国会选举中,经过以个人魅力为基础的竞选活动后,工党取得了辉煌胜利。而与此同时,工党也参加了工总的选举,由于没有得到年轻人的支持,一败涂地①。
    ①  下列图表总结了1959年第四次国会选举的结果:
     政党           得票百分比  席位
    以色列工人党      38.2    47
    自由运动          13.5    17
    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     6.2      8
    精神中心-劳工精神中心     9.9      12
    以色列正教党--以色列正教工人党    4.7    6
    劳工联盟      6.0      7
    统一工人党      7.2      9
    共产党       2.8      3
    进步党       4.6      6
    阿拉伯党派(工党)     4.7      5
    其他       2.2    --
    合计            100.0    120
    与1955年结果相比较,见本书第312页以及第十三章注1。

     下面的图表总结了第八、第九次工总大会的选举结果,反映了1955年和1959年各党的相应位置:
政党    1955年得票   百分比     1959年得票    百分比
以色列工人党  236,956  57.8     266,386  55.4
劳工联盟  59,968  14.6     81,860 17.0
统一工人党  51,506  12.5     66,902 13.9
自由主义党  21,543   5.2     27,754  5.8
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 15,618   3.8     16,735  3.5
共产党   16,806   4.1     13,442  2.8
宗教工人党   8,034   2.0      7,544  1.6

选自工总执行委员会的图表,《历次会议之间的工总:报告部分,1959-1969年》(特拉维夫,无日期,1965年?,第394页)

     选举之后,约瑟夫塔尔进入了政府,他在党内的位置被约瑟夫·阿尔莫基取代,阿尔莫基是海法的一个很有才能的工人领袖,当时属于老战士一派。阿尔莫基将把那些多年来一直想加入本·古里安为中心的内阁圈子的那些决策人物吸收进了党的书记处,希望以此来占据工总和政府之间的中间地带。工总和政府关系的问题,成了党内争论最大的问题。政策不再能够由少数人关起门来开一个非正式会议就顺利制定出来。达扬和佩雷斯公开要求将工总的医疗保险服务国有化,而这正是工总强大的凝聚力的基础。拉冯和他在工总中的同僚们认为,政府对权力过分贪婪。1960年,佩雷斯发表了有史以来对工总的最激烈的攻击,将它描绘成干预工人对国家的忠诚的封建贵族,并批评把医疗事业当作工人运动的特权。本·古里安保持缄默,但同时又相当明白地暗示,达扬和佩雷斯得到了他的支持。党的专职人员呼吁解散少壮派,他们认为这个团体已经越过了不同意见的界限,成了一个派别。工总发言人谴责少壮派在像医疗卫生这样重要的问题上采取与党的正式方针相反的立场,因而违犯了党的纪律。工总领导人第一次发表了对本·古里安的直接批评。1960年夏天,在激战的关头,拉冯事件败露,震撼了整个国家,并导致工党的彻底分裂[①要了解拉冯事件的详情及争论问题的范围,详见:E.哈森和D.霍罗威茨,《事件》(特拉维夫,1961年);Y.阿里埃里,《故事》(特拉维夫,1965年),从“拉冯分子”的角度进行了毁灭性的批判;N.亚奈,《大人物的分野》(特拉维夫,1969年),(偏向本·古里安的)深刻分析;D.本·古里安,《以色列国》,I,第448至453页和II,第597至647页, 730至734页;D.本·古里安,《事实真相》(特拉维夫,1965年);A.齐夫(编),《<土地> 1948--1958:第一个十年报纸汇编》(特拉维夫,1958年),以及S.希霍尔(编),《<土地> 1958--1961:三年大事记》(特拉维夫,1961年)。]。
    1960年春,拉冯获得了一些导致他1955年2月辞去国防部长一职的1954年破坏行动的新物证。由于新闻检查制度,公众对拉冯辞职的内情一无所知,同时拉冯对他认为曾经有一些军官阴谋把他搞下台一事也一直保持缄默。1960年4月,拉冯将他的新情报交给了总理。证据显示,有两个军官做了伪证,另一个军官伪造了文件,把失败的责任直接推卸给拉冯。拉冯声明,新材料完全证明他没有任何责任,要求本·古里安公开证明他无罪。本·古里安拒绝了,认为他从未控告过拉冯有罪,因而也就无从宣告他无罪。他还指出,既然拉冯的“报复”会涉及其他人是否有罪,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解决这一问题。恰好在这时候,审理另一桩案子的一个耶路撒冷法庭作出一项判决,认为牵涉拉冯的一个军官有嫌疑。于是,本·古里安便命令总参谋长对有关军官的行为进行调查。为此,成立了由最高法院的哈伊姆·科恩法官担任主席的科恩委员会。拉冯听说这一调查之后,火冒三丈,坚持要求在调查别人行为之前先宣布他是清白的。现在,拉冯将此事提到了包括反对党成员的国会外交关系和国防委员会,给工党以沉重一击。1960年9月,消息泄漏给了新闻界,公众也知道了拉冯在秘密会议上提出达扬和佩雷斯是否正直值得怀疑,更加重了对工党的打击。本·古里安令人不安地保持着沉默,直到1960年10月3日,他才以对拉冯要求的初次反应的形式,发表了一篇声明。两人之间的关系已濒临破裂。尽管事实不足,公众中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新闻界和公众都普遍相信,拉冯曾经充当了牺牲品。工党领袖们十分恼怒,因为工党成了不知深浅的公众们毁谤中伤的对象。在10月 19日的工党执委会上,本·古里安明确表示,他认为需要法律裁决,对此他毫不动摇。领导层发生了分裂,许多人倾向于支持拉冯。艾希科尔被要求寻求一个和解方案的任务,以求将此事很快了结。
    科恩委员会现在也交出了它的调查结果,本·古里安将它转交给政府的法律委员会,要听取他们的意见。10月24日,吉迪恩·豪斯纳发表了他的见解,大意是,科恩委员会并没有找到伪造文件的充足证据,对该事件的调查应当继续进行。在纷争调解人艾希科尔的请求下,夏里特发表声明说,如果1954至1955年时就知道科恩委员会掌握查到的事实,这些事实当时就足以解脱他对大失败行动负有责任的罪名。艾希科尔希望夏里特的声明能平息人们的怒火,实际上拉冯也表示满意。但是,本·古里安不满意,坚持认为在关于拉冯的责任问题上,法律调查不能免除。艾希科尔等人现在要求内阁就这一争端作出决议。
    在本·古里安缺席、并且知道他会持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内阁指定一个由司法部长担任主席的七人部长委员会研究此事,并按照适当程序负责解决此事。艾希科尔代表工党元老要求尽快了结这桩令人尴尬的纠葛,他完全操纵了会议程序。本·古里安一直认为该委员会一定会按法律程序处理,但是,使他大吃一惊的是,部长委员会偏离了它只进行指导的原则,得出结论说,拉冯确实对破坏行动的失败不负任何责任。本·古里安对他们大胆的结论感到震惊,而艾希科尔和他的同事们对本·古里安的激烈反应也感到吃惊。1960年12月25日,当内阁对是否接受部长委员会的结论进行投票时,本·古里安对部长委员会牵涉了一个军官却没有给他一次机会表达他的立场表示恼怒,并且示威性地离开了,去度一个长假。
    本·古里安差点提出辞职,这将会自动导致政府倒台。在工党内部,对于工党在拉冯事件之后能否在大选中保持地位,人们都不乐观。本·古里安的同僚们努力劝说本·古里安保持克制,都未能奏效。本·古里安持有一种没有充分根据的观点,认为他辞职并且拒绝接受内阁决定的集体责任,将会使决定变成废纸一张。在一系列党的执委会上,本·古里安和拉冯都加强了个人的互相攻击。到最后,党必须在两个人中间立即做出选择。
    事实证明,拉冯用内阁进行的“报复”是一次以重大牺牲为代价而取得的胜利。他之所以取得这一胜利,部分是因为人们担心如果不能安抚拉冯可能会付出很大代价,因为拉冯受到了广泛的公众同情的鼓励,表现得好像要不惜一切代价达到他的目的。许多工党领导人现在也同样担心,如果不能使本·古里安感到满意,也会付出很大代价。除了这一考虑外,还有很多人觉得拉冯已经没有资格继续代表工党领导犹太工总了,因为他随意抛弃了作为党的领导人在公开言论和行动中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在一场免除拉冯工总领导人职务的斗争中,艾希科尔再次充当和事佬。当拉冯威胁他将不服从党的裁判时,艾希科尔和他的同僚们决定通过党的执行机关解决此事。就在这件事处理过程中,本·古里安于1961年1月31日宣布辞职。政府垮台了。由于拉冯没能及时预见到老人家的辞职,2月4日工党中央执委会投票决定免除拉冯犹太工总书记的职务。现在,本·古里安认为他不曾介入的拉冯事件已经告一段落,而在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七人委员会问题中他却是一个参加者。他现在决心来纠正他的同僚们造成的制度上的重大失误。
    对公众来说,似乎是本·古里安采取了居高临下的手段罢免了拉冯。他的声望降到了他漫长的政治生涯中的最低点。他被看作一个残酷无情的独裁者,这一新的公众形象使他伤心至极。学术界头面人物又发表一系列声明,指出拉冯两次都错误地被一个顽固的老独裁者撤职,反映了公共生活的腐败,这对本·古里安更是雪上加霜。他觉得他是在保护一条重要的组织原则,使之不受草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的破坏。公众普遍怀疑他是否真正重视原则,认为这只是掩盖了他对军队名声的关心。毫无疑问,正是因为注意军队的声誉,本·古里安才在拉冯事件中表现出异常的强硬作风。
    所有的证据足以证实拉冯成了他的下属阴谋的受害者。但同时证据又不是非常明确。本·古里安认为,只有法律调查才能证明各方是无罪的或有罪的。正式看来,这是无可辩驳的。但是,他坚持经过法律程序,很有可能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这种调查并不可能查清事件的底细。1954年的奥尔森—多里委员会和1960年的科恩调查都不能最后证明牵涉拉冯的军官们有罪。本·古里安主要关心的极可能是军队的声誉和他希望提拔到国家最高职位上的少壮派的名声。与这些考虑比起来,拉冯的个人恩怨对他来说显得无足轻重。
    在六个星期中,人们作了很大努力,想恢复原来的联合政府或组成新政府,以避免进行大选。本·古里安对待那些赞成调查的前联合政府成员的态度,使他未能自己组成新政府。他向工党建议,他应当退出,以避免为拉冯事件的后果而进行大选,并提议艾希科尔为总理候选人。工党拒绝了,认为联合政府或者反对党都无权指定谁应当是工党领导人。工党坚持必须以本·古里安作为其领导人参加选举。选举于1961年8月举行。工党在国会中失去五个席位1。
    ①  下列图表总结了1961年选举的结果:
    政  党          选票百分比  席  位
    以色列工人党  34.7     42
    自由运动            13.8           17
    自由主义党(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和进步党) 13.6    17
    精神中心-劳工精神中心     9.8     12
    以色列正教党-以色列正教工人党    5.6     6
    劳工联盟      6.6     8
    统一工人党      7.5     9
    共产党       4.2     5
    阿拉伯党派(工党)     3.9     4
    其他       0.3     --
    合计       1OO.0     120
    引自CBS,《统计摘要》17,第644至645页,第650页。

工党在竞选活动中达到了相当程度的统一,只是由于拉冯号召其支持者抵制选举,而失去了少量一些选票。
    至于罢免拉冯的投票,则标志着工党元老们与本·古里安密切关系的破裂。不仅夏里特,而且许多元老都投票反对罢免拉冯。随着本·古里安个人声望的下降,他作为党的领导人勾通两个派别的能力也降低了,少壮派和元老派之间的裂痕进一步加深。果尔达·梅厄曾经是本·古里安最忠实的支持者之一,现在也和拉冯一道,反对达扬和佩雷斯。
    1958年初,外交部长梅厄和(受本·古里安支持的)国防部副部长佩雷斯之间出现紧张关系,情况与几年前夏里特的经历差不多。西奈战争以后,佩雷斯以在军事上成功的优势,在法国和德国积极开展个人外交。驻欧洲各国首都的外交部人员同佩雷斯负责的国防部人员之间的竞争,更使梅厄夫人怒火中烧。
    尽管梅厄夫人和其他元老们对拉冯并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但是,1960年的事件却第一次使他们考虑免除本·古里安的领导职务的可能性。虽然拉冯自己的政治前途完蛋了,但他却使老人家与他长年的伙伴之间产生了隔阂,这样也就使工党元老阻止了本·古里安将少壮派提拔到权力顶峰的企图。
    除了拉冯的个人追随者外,全党团结一致应付1961年选举的挑战。拉冯拉了几十名基布兹知识分子和社会主义者组成了一个个人运动“来自基层”(From the Foundation),并想通过出版一份同名杂志,在工党内部施加意识形态影响。当少壮派继续宣传他们认为适合发展中的工业社会的价值观念时,基层党却给人一种第三次移民运动的老政治家(而他们对拉冯和他的运动并不友好)的观点印象,希望恢复植根于拓荒者传统中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信心。尽管拉冯未能继任,但是,他的运动却有助于树立老政治家的形象,复活工总的精神。与此同时,由于意识到选举问题高于一切,职业政治家们背着本·古里安重整旗鼓;压下他们对少壮派成员的厌恶,暂时与少壮派联合起来了。
    现在,本·古里安的老同事们比从前更大程度地限制了他行动的自由,1961年选举以后,他们压他与左派组成联合政府,而不是根据他的胃口与自由主义者们联合。工党元老们发现劳工联盟有可能与少壮派互相抗衡。劳工联盟的领导人由于赞同拉冯在工党中的意识形态倾向,在这一代人中第一次表示愿意与他们在工党中的老同志重新站到一起。只要与左派联合,工党就可得到一些,很有竞选魅力的现成的年轻领导人,以与党内的技术阶层相抗衡。有了一致的意识形态,加上岁月的流逝,劳工联盟的领导人也能中和工党少壮派,在本·古里安退出政坛后,使第三次移民的一代人能够继续管理这个国家。
    尽管本·古里安希望进一步把拉冯事件查个水落石出,但是,他的同僚们却劝他将此事——或者他所称的部长委员会事件——束之高阁。他对人们称他专制及顽固感到痛心,但目前他还保持着平和。他不愿意引起更多的同僚们辞职,而情愿充当他们的囚犯。从前他对他们的绝对忠诚确信无疑,因此他不太考虑他们的情绪。而1961年以后,他却不再能仰赖于此了。
    实际上,从各方面来看,本·古里安是一个被打败了的人。他的党已学会了无需他而进行统治。1961年,由于他的顽固,他成了对选举不利的因素。他没能使公众了解和懂得拉冯事件中他认为是最深奥的问题。他对达扬和佩雷斯的支持,使他失去了老战士们的无条件忠诚。他未能将年轻的军事技术人才推上台,而只能眼看着他们的名声黯然失色。他认识到,还得花一些年的功夫才能使他们出人头地,但却已无能为力了。尽管他一直希望劳工团结,但是,他又不喜欢正在广泛讨论的与劳工联盟的合并。感情上,他认为工党老战士和劳工联盟所共有的传统意识形态文化已变得无关紧要,而国家未来安全需要的是在国家旗帜下现代军队发展的这十年中培养出来的领导人。当他的眼光转向内格夫沙漠时,当他看见特拉维夫路边咖啡馆中拥挤着“正常的”年轻一代时,他又感觉到了十年前的那种厌倦。他又重新感觉到一种实现他的个人想法的冲动。虽然他豁出了个人名望,却未能使人们接受他选中的接班人。但是,至少他提出了适应新意识形态环境的问题。现在,他必须再次努力使内格夫成为公众注意的焦点,使公众认识他自己的政治遗产中的危险和机遇,哪怕很模糊也罢。1963年,他宣布辞职,并且使人毫不怀疑地宣布,这是最后决定。[①1965年,他重新积极参加选举政治,使他的敌手们推断,他没有打算最终退出政府。但是,结果表明,他确实希望退出;他1965年卷土重来的基础是站在反对党的立场,他是否期望1965年选举会使他复职,这样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他谈论着在内格夫办大学的事,再次来到斯德博克,这次是准备永久定居。
    本·古里安全心全意地支持工党选择的艾希科尔当他的继承人。艾希科尔当财政部长时,一直忠诚地支持本·古里安的政策。多年来,他一直在令本·古里安十分不耐烦的党派争吵和联合政府危机中充当一个有用的和事佬。本。古里安认为,艾希科尔具有正确的“国家主义”观念,并愿意原谅他在部长委员会事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这只是因为想尽快了结拉冯事件而作出的判断失误。艾希科尔是一种典型的富有同情心的政治家,对党内的所有派别来说,包括年轻人和拉冯的支持者,都多多少少是可以接受的。

    工党的分裂

    本·古里安一退休,第三次移民中到来的工党领导人马上就牢牢掌握了控制权,就像十年前本·古里安引退时他们马上就控制了全国一样。艾希科尔明确表示,他要像本·古里安一样,担任总理后仍继续任国防部长。此时,少壮派只能闭口不提他们的要求,而别无其它选择。
    艾希科尔希望很快在其右翼建立有力的名望[①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在本·古里安引起许多人积怨的问题上作出了和解妥协的姿态:譬如,他允许将雅博廷斯基的遗骸运回以色列安葬;他成为第一个访问拿撒勒阿拉伯人居住区的总理,并且主动放松边界地区的军事管制;他还设法消除一直笼罩着以色列新闻界对苏联的敌意,并且安排他住在俄国的兄弟访问以色列。]。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极力提倡与劳工联盟协商组成选举联盟。1960年,工党在犹太工总中的绝对多数下降到了危险的低点,而工党的政治权力却正是以此为基础。面对工总内日益增长的自由主义和右派思潮,只有与左派联合,才能加强工党的地位。
    本·古里安离任后,少壮派激烈反对与劳工联盟建立合作关系,认为这样会恢复传统的意识形态,并威胁他们长远的政治利益。他们想说服本·古里安代表他们再次复职,但未成功。事实上,尽管本·古里安是自动离职的,他却不再能够作为党的领导人发挥作用,而且无论如何,他的退休已是不可改变的了。与此同时,在他退居沙漠后,本·古里安一直在忙于部长委员会一事,这件事令他十分着魔。他决心再将此事公诸于众。达扬和佩雷斯由于非常希望本·古里安支持他们反对与劳工联盟的合并,他们冒着很大的政治风险,没有多想便参加了本·古里安个人发起的战斗。
    拉冯事件告一段落时,公众曾经如释重负。国家的高层领导人之间不断的猛烈抨击和公开嘲弄的景象对公众都没产生好的影响。因此,本·古里安对部长委员会的批评,以及他断言如果不改正内阁接受该委员会的决定,将会对公共生活产生破坏性的影响,都没有得到公众支持。公众舆论更倾向于认为,老人家的顽固才是真正的威胁。可能是出于对松散政治领导下的国家前途的担心,更有可能是担心他在历史上的地位,总之,本·古里安完全沉湎于拉冯事件中。公众对拉冯的同情表明,本·古里安顽固地拒绝接受拉冯事件的结论,只不过是对1948年以来出现的第一次对他个人挑战的反应。1948年以来,本·古里安处于一片阿谀声中。在他的同辈人中,只有他掌握了以色列的斗争诀窍,他已习惯于从工党内部有争论的政策问题上获得好处。在1960年拉冯引爆他的炸弹之前,甚至没有人敢不向他敬礼就迎着他的面走过去。更重要的是,公众拒绝接受本·古里安的观点,就表明他们怀疑国防部门的正确性,甚至可能怀疑五十年代初本·古里安领导的道德权威性。本·古里安不希望后人这样看待他的事业。他情愿通过他的过分行为,用他目前所拥有的政治洞察力的名誉进行赌博,而不能让他在建国头十年的领导名誉受到怀疑。
    老人家开始认为拉冯不仅是一个政治威胁,而且是一个值得怀疑的目标,他在1954年事件中的作用比迄今为止所认为的更值得怀疑。现在,本·古里安在一些与他同来斯德·博克的忠实助手的帮助下,专心调查此事。如果公众对部长委员会程序中原有的不公正无动于衷,他要设法证明,要么拉冯的罪过比他自己承认的更大,要么就是被牵联的军官并没有诬陷他。他认为,他关于 1954年丑闻的发现将会对艾希科尔,对政府和工党领导们形成不可抗拒的挑战,这时候,他的政治判断显然出现了偏差。
    当本·古里安正在忙于这一问题的调查,企图让政府废除以前作出的拉冯无罪的决定时,艾希科尔却在忙于使工党重新作出让拉冯具有工党代表资格的决定。劳工联盟与它的母党的新联盟,是本·古里安和少壮派的失败,也是拉冯和基层党把意识形态斗争引入工党的结果。劳工联盟提出,它参加与工党的选举联盟的条件,就是要推翻1961年2月责难拉冯的决定。1964年5月初,基层党的追随者们在与拉冯有私人关系的集体农庄胡尔达开会,考虑该党是否应该完全撤出工党,并建立一个反对党。工党元老们立即采取行动以阻止这一分裂。艾希科尔向基层党会议写来一封得到元老们赞同的信,宣布恢复拉冯和他在党内的追随者的所有权利。本,古里安对艾希科尔的主动行为感到十分愤怒。他将矛头转向艾希科尔,重新掀起了拉冯事件期间使全国震动的政党政治风暴。
    本·古里安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党务活动家。作为民族领袖,各种重大的历史事件耗尽了他的精力,使他与党务管理有一定的距离。在这些历史事件中,由于他的洞察力,以及他吸引公众的才能,他一般都占有优势。他认为,继承问题和军队纯洁的名声,与他六十年的政治生涯中的其它问题一样都具有同样的历史重要性。他好像并没有认为领导人的问题必定是一个党的问题。由于军队常常获胜,凭借他和达扬的名望,他的“国家主义”的原则已经成为部分公众的意识,但在军事及工业圈子之外的一般老百姓中,这一原则仍缺乏基础。如果政党不能成为实现他的政治信条的工具,那么,他将与他自己创造的党断绝联系。而现在,他的政治信条已经完全与达扬和佩雷斯连结在一起了。
    艾希科尔很清楚,本·古里安想把部长委员会事件提到政府的日程上来,这样,他可以重新将拉冯事件来一次公众大曝光。因此,他便决定加速与劳工联盟的讨论,因为只有通过这样扩大党的基础,才能使元老派抵挡住少壮派的又一次进攻。在这种情况下,劳工联盟便可以对工党施加很大影响。作为选举联盟的条件,现在它要求工党放弃它对选举制度进行改革的承诺。如果两党的联盟能把统一工人党也拉进来,其结果将会类似于工党所欢迎的多数决定制。而如果保留现有的比例代表制,即使合并不成功,也可给劳工联盟留一条退路。当艾希科尔赞成接受劳工联盟的要求,工党书记处于1964年10月底快要签订协议时,与少壮派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从“胡尔达来信”之后,少壮派组织了党内的许多支部来反对党领导人的政策[①在这件事上,他们得到了党的书记(后为国会发言人)鲁文·巴尔卡特的支持,当拉冯免除他在工总中的高级职位后,他成了拉冯的敌人。]。对于本·古里安的追随者们来说,放弃选举改革成了导火索,达扬从内阁辞职。10月份,本·古里安向司法部长提交了他个人对拉冯事件和1960年部长委员会处理情况的调查结果。11月中旬,工党执行机构批准了书记处同意合并的决定。而劳工联盟则要等到1965年2月召开工党大会之后才会最后批准合并。现在,即将召开的工党大会的斗争已经开始,这次会议要么会批准合并,要么接受本·古里安的要求,要工党命令其在政府中的代表废除1961年初宣布拉冯无罪的决定。
    本·古里安对司法部长的具体要求是,应当由最高法院对政府 1960年和1961年初的行为进行调查。由于艾希科尔在政府处理拉冯事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这将对艾希科尔的领导地位是一个直接挑战。艾希科尔反对任何调查,并向工党提出辞去总理职务,让政府垮台。事实上,艾希科尔接受了本·古里安对他的个人领导权的挑战。从政治上看,艾希科尔的措施更加老练,对本·古里安等于是釜底抽薪。艾希科尔没有在合并或者本·古里安之间进行选择,而是使工党面临着是要政府还是要拉冯事件的选择。如果工党决定支持艾希科尔,这本身就会为合并扫除障碍,并使拉冯事件就此为止。与此同时,达扬、佩雷斯和少壮派们却不能进行有获胜可能的反对合并的战斗,而被迫去参加本·古里安不得人心的对艾希科尔的攻击。
    除非本·古里安自己站出来充当政府的候选领导人,否则他根本没有希望在摊牌中取胜:在当时情况下,他根本不可能扶植达扬。少壮派束手无策。工党给艾希科尔投了信任票,要求他重新组织一个与看守内阁一样的政府,并且允许工党部长在内阁中就法律调查一事自由投票。12月底,联合政府内阁投票决定了结拉冯事件以及部长委员会事件。本·古里安及其支持者摆开在工党大会上作最后决战的架式。只有工党大会本身才有权推翻党的执行机关作出的决定。
    少壮派的主要力量集中在最重要的两个城市支部,海法和特拉维夫支部。元老派则控制着党在农业中的组织和一些较小的支部,在政府和党的各级机构中占有优势。想使本·古里安与艾希科尔和解的最后一刻的努力未成功。会议成了发泄紧张感情的论坛。当重病缠身、时日不多的夏里特发表了他政治生涯中最好的一次演讲,公开指责本·古里安的行为时,冲突达到高潮。会议以百分之六十对四十的投票否决了本·古里安在部长委员会问题上的要求,并以稍大——点的比例,批准了与劳工联盟的合并。
   少数派拒绝接受失败。于是,在本·古里安赞同下,他们组织行动,要求他回来作为工党的候选人在将于1965年11月举行的大选中竞选政府总理。夏天,工党执委会中的大多数投票赞成在艾希科尔的旗帜下参加竞选。本·古里安决定作为一个反对集团的领导人参加选举。连他的一些最亲密的追随者也在分裂党的问题上悬崖勒马了。达扬本人也不愿意加入到一场陷入本·古里安个人偏执的选举活动中去。但是,本·古里安却毫不动摇地宣布组成以色列工人党(拉菲),所有愿与他站在一起的人都可以参加。此时,工党的纪律机关除了将本·古里安及其追随者开除出党外,别无其它选择。工党正式分裂。
    当新党决定将拉冯事件问题束之高阁,并提出了一分对工总和联盟的意识形态持全面批评态度的纲领时,达扬也同意加入新党。拉菲党并未能阻止联盟在工总选举中取得多数,尽管只是一个微弱多数①。
①  下列图表总结了第十次工总大会选举的结果:
政党    票数  百分比
工党联盟(以色列工人党,劳工联盟与宗教工人党的联盟)    333,068  50.88
统一工人党    95,028  14.51
以色列工人党(拉菲)    79,428  12.13
自由主义党    28,934    4.42
自由运动--般犹太复国主义党    99,559  15.20
以色列共产党    10,335    1.58
新共产党    8,369    1.28
  引自工总执委会,《报告部分1959—1965年》,第394页。

同样,国会选举也给了本·古里安一个清楚的否定回答。
②  下面的图表总结了第六次国会的选举结果:
政党    得票百分比  席位
工党联盟(以色列工人党与劳工联盟)    36.7  45
以色列工人党(拉菲)    7.9  10
精神中心--劳工精神中心    8.9  11
以色列正教党    3.3  4以色列正教工人党    1.8    2
加哈尔集团(自由运动与一般犹太复国主义党)    21.3  26
独立自由主义党(进步党)    3.8  5统一工人党    6.6    8
共产党        1.1    1
新共产党      2.3    3
这个世界-新兴力量    1.2    1
阿拉伯党派(工党)    3.8  4
其它     1.3  --
合计    100.0  120
  选自CBS,《统计摘要》17,第644—645页,第650页。

他的领导时代已经结束了。    
    工党在其元老派领导下继续执政。他们现在靠他们本身的能力进行统治,而不再是老人家的部属。本·古里安原认为即使失去终身的老同事们他也能取得胜利,这一点他完全错了。他创建的党通过重申它传统的社会民主主义意识形态,拒绝接受以新的道德和意识形态导师面目出现的本·古里安,而继续生存下来了。目前,犹太工总的传统口号比以国家独立、工业化和军事力量为标志的新政治词藻更为流行。

    从战争到战争

    1948至1956年间,阿拉伯人对以色列的坚定不移的敌意,使以色列采取了扩大和增强这种敌意的态度和政策。且不论假如以色列采取和解态度能否成功地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夏里特败给本·古里安,实际上就使这种选择不再存在。西奈战争后,双方都陷于根深蒂固的敌意而不能自拔。在以色列方面,西奈的胜利使“强硬派”的理论似乎更加合理,而战后相对安宁的边界也向公众证明恫吓政策确实有效。现在,很少有人对以色列的安全必须以实力为基础提出质疑。对阿拉伯人来说,以色列与西方大国在苏伊士战争中的勾结,证实了普遍的怀疑:以色列在中东地区的作用,就是充当破坏阿拉伯世界独立的西方帝国主义的楔子。
    尽管在阿拉伯人和其他一些人心目中,以色列的名声在战争中以这种方式而受到损害,但是,总的来讲,由于与西方新建立的关系,以色列的国际地位加强了。现在,以色列能够克服它在外交上的孤立状态。战后十年中,在“实用”外交政策的基础上,以色列与非洲一些新独立的国家建立了密切的关系。法国仍然继续与以色列密切合作,尽管对阿尔及利亚的处理违背了这一政策的初衷。在戴高乐统治时期,法国鼓励两国之间的实际合作。与英国的关系也第一次热了起来。作为反对党的英国工党反对苏伊士行动,使之暂时有些降温,但是,执政的保守党却第一次带着热情和共同利益的意识接近以色列。在本·古里安的不断敦促下,以色列领导层和公众开始欢迎与德国建立关系。现在,除了获得经济赔偿外,以色列在军事上也与德国讨价还价[①要了解与德国的秘密军事联系的详情,参见M.巴尔-佐哈尔,《受命者》(耶路撒冷,1971年),第240页。]。以色列与美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很快得以恢复,代替了苏伊士夏季的紧张关系。苏联势力向中东的大量渗透,使得美国希望用以色列在军事上与之抗衡。美国的政策现在不仅只反映了重要的犹太人选票,倾向以色列的也不仅只是从犹太人选票中获益的民主党。六十年代初,美国首次直接向以色列出售武器,包括导弹和坦克。
    与此同时,纳赛尔在战场上虽然失败了,在阿拉伯世界却很得人心。这使他进一步谋求埃及取得泛阿拉伯的霸主地位,这样便加剧了阿拉伯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在与以色列关系问题上削弱了阿拉伯世界。纳赛尔将大量兵力投入也门内战,对沙特阿拉伯王室和美国在半岛上的利益构成了直接威胁。埃及军队多年不得休整,战争耗尽了它的战斗力,而它的政策又刺激美国进一步加快发展美国与以色列的军事关系。到六十年代中期,美国对以色列的军事供应还包括了鹰式战斗轰炸机和重型坦克。
    西奈战争使以色列从恐怖主义袭击和边界骚扰中得到了很长时间的解脱。于是,它可以用战略威慑原则代替报复政策。西奈战争的辉煌军事胜利被刻意夸大成一种心理威慑力量,成了中东地区流行的神话。军队在空前规模基础上的全面现代化也促成并保持了这一神话。西方新近看到,以色列很可能至少可以从军事上掣肘苏联帝国主义渗透,这便使以色列军队能加速其现代化。
    以色列于1964年夏完成全国引水工程时,这一地区又重新出现了紧张关系。在设计将水从北部的约旦河引入内格夫沙漠时,以色列小心翼翼地遵守着约翰斯顿的地区灌溉计划的条文,以避免影响河岸阿拉伯国家的利益。但是,叙利亚却企图在其领土内的约旦河发源处进行一项河水改道工程,以此来破坏以色列的计划。以色列马上进行了空袭,阻止了叙利亚的这一企图。于是,叙利亚便从戈兰高地炮击以色列的定居点。1965年夏,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对迄今为止代表他们事业的各阿拉伯政府开始感到绝望,向以色列内地发起了恐怖和破坏行动。叙利亚支持巴勒斯坦人,但要求他们从约旦领土内发动攻击,于是又扩大了紧张关系的范围。近十年的相对安宁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中东地区又重新密布着战争风云。
    随着移民的减少,以色列经济经历了一次大滑坡,出境移民和失业人口迅速增加。经济困难和重新开始的暴力行动,减少了公众对艾希科尔政府的信任,从而动摇了它的基础。
    威慑已经无济于事,以色列恢复了报复和恫吓。1966年11月,以色列对约旦境内的萨姆发动了一次大规模攻击,几乎颠覆了虚弱的侯赛因国王的政权。以色列的攻击似乎表示了一种对叙利亚的愤怒。由于看到苏联势力在叙利亚无所不在,以色列不愿意与叙利亚直接冲突,但以色列明确地表示它不会对叙利亚的不断骚扰无动于衷。
    尽管埃及在攻击以色列的口头宣传上不亚于任何国家,它实际对以色列的政策却一直比较消极。纳赛尔的军队陷于无休无止的也门军事行动之中,因此他明白他不可能很快同以色列进行军事摊牌。由于苏联笨拙地控制着叙利亚军事,使纳赛尔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现在他不得不面临他一直有意避免的与以色列的正面军事对抗。在叙利亚和苏联的鼓励下,由于错误地判断了以色列政府显而易见的踌躇不决,以及它解决日益加深的经济危机的能力,纳赛尔失去了平衡,使对以色列关系出现了1967年五月危机,并使危机发展为六月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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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民族性的确立(1948——1967年)


    以色列是一个新民族。像许多亚洲的政治共同体一样,它是一个植根于以宗教为形式的古老文化遗产的新民族。像今天许多其它新民族一样,以色列是用欧洲的手术在亚洲的腹部用剖腹产的方法诞生的国家。以色列与犹太人的关系和它与阿拉伯人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新社会的民族特性。
    犹太复国主义批判在地域分散条件下的犹太人生活,并兴起了一场运动。犹太国家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建立,就是这场运动的成果。在全世界犹太人中,犹太复国主义的拥护者仅仅是一个很小的少数派。犹太复国主义者宣称犹太人是一个民族,但犹太人通常并不这样认为,而且,他们也不希望到犹太复国主义者称可以使他们获得民族拯救的土地上去定居。在以色列建国之前,大部分移民是随着1914年欧洲文明的崩溃,到纳粹大屠杀时达到高潮的残杀中幸存的难民。1948年后,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幸存下来的欧洲犹太人外,移民都是来自阿拉伯世界的犹太人,由于以色列建立,他们在那里开始受到压力。就像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国外犹太人中是少数派一样,在巴勒斯坦的犹太定居者中间,他们也是少数派。在这一代和前几代的成年移民中,只有少数人是由于献身于民族新生的理想而自己选择来到这个国家的。但正是这个少数派创建的机构,可以为其它国家流离失所的犹太人提供生存避难所,而且能够建立一个对民族生活具有足够凝聚力的基础。当时机成熟时,这种基础便能为建立犹太国提供条件。
    使国家得以诞生的力量本身并不足以创造一个新民族,也不足以创造它的特性和原则。从根本上看,以色列是由一场民族运动聚集起来的移民人口组成的,这场民族运动决定了他们移民的基本原则,也决定了他们在定居社会中融为一体的意识形态结构。以色列成为一个国家的过程,给民族意识的发展方向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犹太复国主义为了建立一个犹太国家,精心创造了一个犹太民族的神话。国家一建立,马上就成了创造以色列人这个新民族的工具。
    新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结构,以及它处于初生状态的民族萌芽,在本质上与犹太移民是紧密相联的。新的民族精神的核心,是用犹太移民的实际内容和神话两方面铸造成的,它既是以色列人口的主要来源,又是向世界各地犹太人发出的民族主义号召。由于犹太人需要一个能够自由移居的地方,结果才使以色列得以诞生。而当国家建立后,这种角色却倒过来了,现在是这个国家为了自己的生存而需要移民。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没能把犹太人变成一个民族,而把创造犹太民族的使命传给了犹太复国主义国家。这是一个新的神话,它通过犹太人移民的原则,保持了它从前的犹太复国主义理想,同时也保持了与世界犹太人的联系。这样,国家既承担着从各种不同来源的人口中创造一个以色列民族的任务,还承担着创造一个犹太民族的任务。通过这种方式,国家才能把十九世纪欧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建立国家的思想,与二十世纪中东拥有国家主权条件下创造民族的现实两者联系起来。
    来源众多、非犹太复国主义者占压倒多数的大批移民,对国家产生于十九世纪的意识形态基础形成了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本·古里安努力想把古老的犹太文化遗产置于公众神话的中心,不仅把它作为精神源泉,而且也把它作为民族统一的重要工具。由于人口的文化背景多种多样,由于大多数人并不遵循正统犹太教,只有通过让思想向后跳跃两千年,才能尽快创立一种共同的民族意识。只有以希伯莱语为媒介,回到遥远的过去,才能靠民族历史把不同地域来源的以色列人凝聚在一起。只有使犹太复国主义与几千年的历史结合在一起,才能把由移民带来的文化上千差万别的东西装入一个共同的参照系统。用新的民族意识形态克服犹太人民在地理和历史上的差异。这样,近期犹太史的复杂性和模糊性,就被几千年的民族共同性的烙印掩盖掉了。
    这块有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古代遗迹的土地本身,也为培养一种民族意识提供了物质基础,在这种民族意识中,圣经先知和马卡比人又复活了。但是,这种返祖的神话一方面帮助非正统的大多数人找到共同的根,另一方面却又把以色列入与住在国外的大多数非正统派犹太人分开了,这些国外犹太人现在已完全适应了周围环境,根本没有什么供奉古老神灵的想法和倾向。在心理上回归到古老的过去和昔日光辉的同时,有必要加强连接以色列人与国外犹太人、特别是西方犹太人的民族纽带,这些人被认为是以色列最忠实的政治盟友,并且可能是未来主要的移民来源。但是,犹太复国主义却对作为多数现代国外犹太人根基的东欧犹太居住区的传统文化持激烈的否定态度;在建国前,犹太复国主义对冷淡的多数犹太人持一种习惯性的批评态度,这些都使得发展以色列与世界犹太人的关系并非易事。另外,如果要给以色列提供一种大多数西方犹太人的思想模式,这也与即将要成为人口多数的东方犹太人的文化背景,或者说文化感情和尊严,是不相符合的。
    对欧洲大屠杀的充满愤怒感情的记忆,是联系西方犹太人最强有力的纽带。欧洲的创伤一直是以色列的政治意识的重要主题,在很大程度上也使以色列人对因阿拉伯人的敌意而产生的安全问题有一种典型的本能反应。当西奈战争把拥有的军事自豪感和自信心从1948年的一代人扩大到全体人民时,就好像是对欧洲犹太人在屠夫手中明显的无能为力的补偿,以色列入觉得在白天的光明中更能够看清在黑暗中的悲伤。
    本·古里安抓住1960年5月以色列特工人员抓住艾奇曼的机会,从感情上来证明以色列的民族性。看到艾奇曼按犹太国法律受到审判,老一代可以通过渲泄结束他们的恶梦,而以色列的年轻人则能直接体会到反映他们民族归属的犹太复国主义的合法性。卡斯特纳审判检验了受到困扰的犹太人的良心,使受到压抑的民族精神渲泄了出来。对纳粹的主要刽子手的审判是一种成熟的民族精神有效的催化剂。与此同时,就像以这种方式激发年轻一代以色列人的民族情感一样,这个过程本身也会加强坚持犹太复国主义信念的倾向,而以色列则力图通过这一信念来利用世界犹太人的犹太自我意识,使之为以色列民族主义神话服务[①以色列按国际法宣称它有权代表世界犹太人,实际上是单方面按照它自己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定义国外犹太人的身分,并且将自己强加给他们。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拒绝的可能性将会很小。]。
    经过一年的繁琐调查,艾奇曼审判在耶路撒冷开庭,持续了大约四个月。然后,法庭又花了四个月时间准备判决,最后于1961年12月宣布了判决。艾奇曼向最高法院的上诉失败了,国家总统也拒绝给他仁慈,于是,艾奇曼于1962年5月31日被处死。在整整两年中,从他在阿根廷被捕获时开始,到他的骨灰被抛撒在以色列领海之外,艾奇曼占据和支配了以色列公众的注意力。
    艾奇曼在灭绝欧洲犹太人时起着关键作用,因此这一审判使以色列公众(实际上还有密切关注着耶路撒冷的德国和世界其它国家)好像通过显微镜目睹了对疯狂的纳粹帝国的追踪调查。幸存者们极度的悲痛被从多年克制的沉默中释放出来。年轻人也受到了挑战,他们难以理解他们与那些在欧洲文明中窒息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以色列的年轻人在探寻其民族存在的外部根源时,痛苦地意识到欧洲犹太人在面临他们最终命运时的孤立无援。由于受到这一认识的震惊,他们震惊地将这一发现与他们自己被阿拉伯仇恨的汪洋大海所包围的孤独感联系在一起。以色列的年轻人对基督教世界所表示的口头上关心受迫害的犹太人嗤之以鼻。以色列年轻人的典型反应是自信到了幽闭的程度。如果流散中犹太人的生活曾经像“颤抖的历史”,那么,以色列的历史就是旋风的历史。民族独立即使不能像犹太复国主义所许诺的那样清除对犹太人的集体敌意,但至少能提供有效反抗的手段。如果他们是作为犹太人而引起了阿拉伯人的仇恨,那么,作为以色列人,他们会知道如何进行反击。艾奇曼审判由于第一次使年轻人强烈地感觉到了他们和他们那些遭受厄运的欧洲犹太人之间的一致性,也加强了这种典型的以色列强硬立场。现在,人们对以色列国土之外的犹太人也产生了更强烈的兴趣。但是,共同的悼念,通过死难者建立的联系,不足以成为联合生者的纽带。对以色列人来说,国外的犹太人仍像从前一样陌生。艾奇曼审判一方面促使人们认识到犹太人的共同命运,同时又强调了犹太复国主义原则的正确性,断言散居各地的犹太人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迫害。对多数以色列人看来,住在国外的犹太少数民族是一种致命幻觉的可怜的受害者。
    以色列一方面在其民族意识中寻求与犹太人的思想联系,另一方面,它也必须制定出犹太人身分的法律范围,以便管理和规范其公民的法律地位。对以色列以外的绝大多数犹太人来说,大约两个世纪的世俗化过程差不多使犹太人特征的宗教基础消失殆尽。但是,犹太身分名义上仍旧以犹太教作为其来源。这便要求每个犹太人以某种形式,即便是消极的方式,将他们自己与宗教遗产联系起来。对以色列人这同样也是必要的。但是,在这一问题上,“犹太国”作为其公民身分的理论的创造者和具体体现,就必须用统一的标准来规范这种关系。
    由于犹太人身分按照宗教和世俗的社会状况具有双重来源,因而,只有正式规定宗教与国家的关系,才能制定出确定所有犹太人身分的一般原则。因此,通过政治协商达成的实际妥协、但在原则上却很难解决的许多难题和矛盾,就成了以色列法律中世俗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虽然国家实行的无疑是一种世俗的政治制度,但它却又正式宣称是一个犹太国家。然而,犹太教并没有被列为“国”教。公民被归纳为具有一种宗教身分,以便在管理个人事务的宗教法庭中找到他们的位置。但是,作为集体宗教团体的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却要服从在乎等基础上的世俗法规的管辖:对法律的不同应用,不是出于对犹太教的偏袒,而是出于宗教教规的多样化,并且被应用于作为个人的公民。
    作为多数派的世俗犹太人一般很不愿意将宗教生活完全引入私人领域。除非世俗主义者在一些公共组织中保持其犹太根源,犹太国赖以生存的与世界犹太人的联系将会逐渐失去活力。另一方面,正统派也不愿意实行神权统治(如果允许实行这种神权统治的话),不愿意因此而承担起整个行政管理的责任。宗教法和拉比裁判都是在许多世纪中世俗权力由外部势力控制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这样,它就未能发展出足够的适应能力、手段和原则,来对付以现代科技为基础的社会行政管理的挑战。从这一角度来看,宗教知识显得过时,很难用来指导军事预算或者完善卫生设施。要想用神学教条进行统治,实际上就必须改变传统的和拉比式犹太教的本质[①莱博维茨教授在一篇1953年发表在《未定之先》上的一篇文章中分析了这一问题,在Z.青格尔和A.阿维-海主编的《二十世纪以色列的宗教,文化,政治思想流派》 (耶路撒冷,1971年)中又以《宗教危机与以色列国》的篇目重新发表(第25—30页)。对莱博维茨的文章进行了有益探讨的是H.韦纳,《以色列的教会和国家》,《主流》(纽约,1962年冬),第3—14页;E.西蒙提出了反对观点,《我们以色列人还是犹太人吗?》,见《评论》(纽约,1953),第357—364页。另见Y.莱博维茨,《当代的法律和戒令》(特拉维夫,1954),及《用上帝法作为以色列国的法吗》?见于M.史密斯主编的《宗教与国家》(耶路撒冷,1971年),第25—39页。]①。这样,没有出现世俗主义和神权主义在政治理论上的文化冲突,只是在公共领域中表现出神权干预政治的现象。占人口多数的世俗主义者心甘情愿地在公众生活中遵循很大一部分犹太教传统,而正统派也乐于接受作为传统犹太教保护人的世俗主义者的“外部”统治。
    如果说犹太教没有被确立为以色列的国教,那么宗教和国家之间也没有被明确规定为“分离”关系。由于放弃了神权统治的愿望,正统教派除了同意让宗教法律世俗化以外别无选择。支配这两种体制的不同法律渊源是互相排斥的:在神权政治与民主政治之间没有中间地带。以色列世俗法律的来源是通过代表机构所表达的民意。它的最高原则是从政治上定义和理解的人民利益。与此相反,宗教法律却是以受合格的圣者保护的信仰者所理解的神圣启示为基础。人的利益要从属于对神的崇拜。这种区别意味着,国家要么是神权的,要么是世俗的。国家能够而且确实也赋予了宗教裁判以权威,而且还将大量象征性的和实际的宗教活动融入了公共政治生活之中。这样,世俗政权在一定限度内对宗教教条起到一些强制作用,它充当了宗教力量的主人角色,与犹太人所知道的所有非犹太统治者毫无二致。
    在这种意识形态背景下,“犹太人”的定义问题就成了协调和调整世俗官僚政治与以正统派政党为代表的拉比裁判权之间的一个政治问题。《回归法》、《登记法》,《国籍法》和《拉比法庭裁判法》等诸如此类的法律,规定公民具有犹太人的资格。但是,工党和正统派政党之间的讨价还价并没有能够毫不含糊地解决谁是犹太人的问题。这些法律都没有明确“犹太人”的定义。这一问题被有意留给在有关裁判中进行行政处理,以便避免在法律条文中写上冒犯正统派的定义(宗教权威的定义除了与世俗规定不协调外,也不能涵盖移民的社会现实)。
    这一问题最直接地涉及到负责在入境口岸进行人口登记的内务部。内务部官员要根据法律进行登记,要求公民持有包括民族和宗教等个人状况的身分卡。登记员有权酌情决定在登记细节之前要求审阅文件以便加以确认。一般情况下是由一些其行为没有什么宗教意义,也不涉及任何宗教法规的世俗官员来接受和记录登记者的情况,审查登记情况是否与证明文件一致。一个自称为犹太人的人在登记中会被登记为犹太人。关于犹太民族和宗教的宽松的世俗标准,与这些问题的宗教定义并不一致。在宗教法中,犹太人的定义是其母亲为犹太人或者是按照合法程序皈依了犹太教的人。宗教权力机构在确定婚姻是否合法,或者在确定属于他们管辖的其他个人关系时,有他们自己的标准来确定自称的犹太人是否有效。由于登记是一项与宗教权力机关的标准不相干的事,所以在移民的头些年中,他们与内务部之间没有发生什么冲突。但是,1958年,最好斗的世俗党派劳工联盟得到了内政部长职务,于是,宗教党派和他们在联合政府中的世俗伙伴之间的某种非正式相互谅解关系就变得紧张起来。
    由于法律十分含混,世俗和正统的条款又互不相容,在处理诸如“混合”婚姻及其子女等疑难问题时,公务员们一般采取随机应变的方式。为了延缓政治摊牌,有时也避免使用准确的措辞。很
 可能为了不打乱总体的平衡;暂时对这些问题不作决定,哪怕这样有时会给一些个人带来不公正,因为总的看来,找不到可以防止个人苦难的一般办法。1958年3月,内务部长采取了不同观点。他向登记员们发出了明确指令,企图克服实践中存在的不一致性。
    内务部长规定,如果登记者出于良好愿望而提供的信息,登记员不必确认就应予以登记。而且,在一对夫妇声称他们的孩子是犹太人时,即使这个孩子的母亲不是犹太人,这个孩子根据宗教法不是犹太人,也应该将这孩子登记为犹太人。在内务部长看来,确定世俗的国籍不带有任何宗教意义,完全是他这个部的管辖范围。他的命令只是进一步明确了现存的实践,并没有改变它,因为,谁都知道,拉比权力机构并不将登记作为他们所认可的犹太人身分的根据。
    在以色列的世俗词汇中,“民族”(不同于以色列公民权)区分了犹太人和阿拉伯人。民族的概念来自犹太复国主义关于犹太人民的理论,而不是来自犹太教。这样,世俗的民族就不带有宗教涵义。根据宗教观点,民族和宗教是不可分的。犹太教正统派领导人认为内务部长的行为是一个挑战,因为它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使一种冒犯宗教感情的登记现在成了法定措施。[①Z.伯恩斯坦,《争取人民统一的斗争》(特拉维夫,1959年),总结了对这一问题的宗教看法。]当一个内阁调查委员会以支持内务部长观点的态度提出报告时,本·古里安未能说服宗教领袖们相信它是正确的。1958年6月,宗教部长们退出联合政府,搞垮了政府,理由是内务部长的命令改变了现状。
    对于正统派来说,这一问题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他们担心关于犹太人身分的世俗标准越来越起作用,最后会在整个犹太人中造成分裂。如果因为大量的(在宗教管理中至关重要的)身分证 书发生混乱而导致在以色列以及以色列人与国外犹太人之间的婚姻越来越困难,与国外犹太人的关系以及以色列国内的社会凝聚力都会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即使是公开宣称信仰无神论、但其母亲为犹太人的人可以通过婚姻变成正统犹太教徒,而虔诚的犹太人却会因为出身或皈依可疑而被拒之于正统派大门之外。从世俗的犹太复国主义立场来看,这个问题也同样重要,因为它涉及到决定犹太民族族籍的权力,而犹太民族是一个犹太国家的实质内容。放弃这一权力,就意味着放弃世俗的犹太复国主义的统治地位,而赞成神权统治。
    本·古里安决定在与外国犹太人的关系这一问题上大作文章。 1958年10月,他向以色列国内外的五十五名重要的拉比权威人士,世俗法学家和学者征询他们对混合婚姻出生的、其父母双方都同意将他们登记为犹太人的孩子的适宜登记程序的看法[①B.利特温搜集并发表了回答和意见,见S.B.赫尼希编《犹太人身分》(耶路撒冷-纽约,1970年)。]。与此同时,政府收回了内务部长的命令。当这些被谘询者的答复在几个月后完成时,很明显,他们以压倒多数建议只应用宗教标准。本·古里安多少有些奇怪的做法扩大了国外和以色列的犹太人之间的差别。后来决定,将出生于混合婚姻的儿童的登记证和身分证上将民族和宗教一栏空下不填,才暂时平息了这一事件。
    不可避免地,各部之间,以及司法部门和政府之间时不时地出现摩擦。法律的含糊不清,经常使得某一诉讼案十分难以处理,使民事法官们承担起确定犹太人身分的责任。一个曾经勇敢地从纳粹手中救出几百名犹太人的波兰犹太人奥斯瓦尔德·鲁菲逊(丹尼尔修士)的案件曾经是一个轰动一时的案件。在躲藏在一个修道院时,他皈依了天主教,成了一个卡梅尔教派的修道士。1958年,他移居以色列,要求根据《回归法》取得公民身分。他认为他自己是信仰天主教的犹太族人。由于内务部拒绝授与他自动公民权,案件被送到了最高法院。按照宗教法,一个人并不会因为他皈依另一种宗教而不再是犹太人。但是,在世俗观点看来,一个声称信仰基督教的人就不能被视为犹太人。最高法院支持内务部的观点,从而以最尖锐的方式提出了以色列的犹太人身分的两难问题。法庭根据世俗标准作出判决,一个自称信仰非犹太宗教的人不能是犹太族,而法庭上持不同意见的宗教派观点则认为,不管其宗教是什么,生来为犹太人的人始终是犹太族。
    一方面是阿什肯纳兹犹太人与塞法尔迪犹太人的社会裂痕,另一方面是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鸿沟,使以色列背景下的犹太人身分的问题更加复杂化(由于流散时生活在西方或东方而造成的来源不同,导致的)。犹太人口内部的区别被看作一种种族差别。当使用eda(部落)的概念来判别阿什肯纳兹和塞法尔迪犹太人时,意味着犹太人在宗教上是一致的,而在种族上是不相同的。但是,在应用于阿拉伯人时,这一概念却表示宗教上的区别(主要是穆斯林和基督教之间的区别),而种族却又是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犹太复国主义理论便明确了犹太人身分的宗教基础和阿拉伯人身分的民族基础。
    对以色列的东方犹太人来说,身分问题更是一个纠缠不清的问题,因为从他们的地理和文化起源来看,他们差不多同时既是阿拉伯人又是犹太人。在阿拉伯世界中,犹太人历史上被看作犹太阿拉伯人,即信仰少数派宗教的阿拉伯人。在移居以色列后,中东的犹太人被称为阿拉伯犹太人,即属于少数民族文化的犹太人。正如在阿拉伯世界中一样,至少是从现代民族主义革命以来,不同的宗教比不同的民族更容易融合,在以色列也一样,要把阿拉伯人作为一个民族团体融合进来加以同化是困难的,而不同的宗教信仰的融合却是相对容易的。“犹太国”的定义尽管来自宗教,然而,它事实上是歧视阿拉伯族人而不是歧视非犹太的宗教。大量被视为属于不同的民族的阿拉伯少数民族的存在,便使以色列的东方犹太人的身分问题更加复杂。所有其他犹太移民都具有他们的出生国的种族标记,只有那些来自中东的犹太移民,虽然在人数上已经成了多数派,却带着一个将他们等同于国内一个外来少数民族的标签。这样,作为阿拉伯犹太人,他们向确定他们融合条件的犹太复国主义民族理论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战。
    欧洲的犹太复国主义在本世纪初东欧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当时,在东道国蔓延发展的民族主义运动迫使犹太人具有不同的民族身分。移植到中东后,犹太复国主义以相同的方式迫使东方犹太人具有不同的身分。从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建立的那一时刻起,中东犹太人的身分便发生了变化,他们在阿拉伯社会中变得格格不入了。伊拉克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从犹太人开始被当作一个民族实体那一刻开始,多少世纪来的宗教共存就结束了。他们被当作犹太族人逐出阿拉伯社会,到了以色列后,他们发现自己实际上是信仰犹太教的阿拉伯族人。这样,他们在以色列同化的代价就是脱离他们的阿拉伯文化。东方犹太人只有否定和掩盖他们自己的遗产,按照欧洲人的条件才能被接受。不然的话,新的民族必然会变成双民族性的,并且阿拉伯民族性会占有优势,并将会勾销与西方犹太人紧密相连的犹太国家的立国之本——犹太复国主义的胜利。    
    在从宣布独立到1967年5月危机之前的十九年间建立起来的新的以色列民族,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国外犹太人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来确保它自己的民族身分。巴勒斯坦民族身分的消失,是保持以色列与西方犹太人关系的犹太复国主义原则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事实上,以色列对国外的犹太人说,“抛弃那些只能提供一种空虚满足的物质享受,到这里来过一种充满希望的民族生活”,而对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它却说,“抛弃这种民族主义的糊涂思想,享受从我们的积极奋斗中得来的物质成果吧”。巴勒斯坦人命中注定要么是到国外当难民,要么是在以色列做二等公民。如果提倡独立的双民族理论,就可能会毁坏国外犹太人对以色列的支持。这样,作为犹太国基础的犹太复国主义便要求以色列将周围的阿拉伯人归入他们自己的民族生活的结构中。
    1967年战争后,由于占领了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以色列控制的人口中增加了一百万阿拉伯人,使巴勒斯坦人与犹太国的关系问题更加尖锐。国外犹太人固定的财政支持,使以色列能够作为一项安全政策对阿拉伯人采取强制性手段。1967年以后,军事上的自豪感成为国外犹太人支持的感情动力,更加强了这一政策。以色列以这种方式把国外犹太人引入与阿拉伯世界的冲突之中。1967年这一过程达到了顶点,国外的财政援助以空前未有的规模滚滚而来,支持以色列继续占领埃及、约旦和叙利亚领土。
    灾难性的占领政策浪费了1967年军事胜利的果实,使以色列比它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时候都更不安全,但是,这一政策不仅被国外犹太人不加批判地接受了,而且还成了他们的热情的来源。占领本身实际上也变成了以色列的安全问题。但是,以色列政府并不可能指望其某项政策,比如说,将阿拉伯少数民族完全融合进以色列的民族生活中的政策获得同样的犹太援助。以色列正是作为征服者才获得了最慷慨的援助,1967年后使以色列开始了它有史以来最快速的经济增长。
    梅厄政府在政治上超出了自己的能力,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本·古里安的遗产中最危险的倾向上,它没有估计到,即使老人家自己也绝对不会这样做。政府开始相信它自己在军事上不可战胜的神话,与此同时,为了让占领军在遥远的外国领土进行僵硬的防守,完全浪费了它最突出的军事特长,即军队的灵活进攻能力。 1967年,以色列表现出了它的帝国主义特性,与阿拉伯人对它作出的通常描述完全吻合。在近一个世纪中苦心经营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和政治思潮开始进入衰落过程,它们能否从衰落过程中恢复起来,还很值得怀疑。占领不可能持久,因为阿拉伯人不会忍受。到时候,以色列将会进行思考,它将会被迫恢复它的传统身分,而不会屈就进行永久军事统治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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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1967--1973年)

    专家总是在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上才是专家;在从未发生的事情上没有专家。
    ——大卫·本·古里安

    对以色列政策的某些评价是批判性的,我并不像我的大多数同胞那样被这个事实所困扰,因为我认为,对一项政策的批判并不总是一种不友好的行为。
    ——阿巴·埃班


    这部书的手稿完成于1973年6月,正好是四分之一世纪中的第四次阿以战争爆发前三个月。在忙于笔耕的这些年中,作者一直很清楚,1967年6月战争以及随后以色列对阿拉伯领土的占领是一段未完的插曲,必然会在一场新的规模更大的战争中达到高潮,使以色列的政策显得不合时宜。这样,将叙述截止在1967年春天,就显得比较谨慎。1973年10月战争,标志着六年阶段的终结。这样,就要求根据前一段历史的发展,来讨论这一阶段及其终结后带来的新情况。
    新闻媒介对最近发生在中东的事件的详细报道,无疑已使读者能从清楚的时事政治的角度了解这段历史。如果说这部书有什么长处的话,它现在应该能使读者从生动的历史角度了解当前的事件。当然,历史学家并不能声称是预测未来的权威。任何对于变化多端的当代事件的讨论,到它出版的时候都有被事实推翻的危险。不过,尽管应当加倍谨慎,然而,阅读历史的人却完全有理由希望,对过去进行深刻研究,可以帮助人们区分潜藏于各种事态中更真实的和更虚假的不同前景。
    当人们对时局的兴趣集中在阿以关系已经发生变化的前景时,研究以色列历史的学者对过去六年中发生的其它变化也同样感兴趣,其中许多变化对未来同样举足轻重。比如说,在确定以色列一犹太民族身分的问题上,又有新的立法和司法决定,更进一步‘详尽说明了民族理论以及宗教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外国投资资本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大量涌入,从被占领土涌来大批阿拉伯劳力,改变了整个经济尤其是工业的状况。由于推迟解决继承人间题,工党各派继续维持着团结的假象,而右翼反对派三年来都被包括在一个民族联合政府中,因而使其增加了政治分量。在西方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支持下,以色列不断向苏联施加压力,也使得犹太移民不断从俄国涌来。这一点,加上美国在建筑豪华住宅方面的私人投资,破坏了早期移民之间的互相融合,加剧了占人口多数的东方犹太人和欧洲血统犹太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些及其它变化最终都要求以与早期阶段相称的规模进行详细研究。但是,无论这些变化的后果是什么,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阿以冲突的状况和战争与和平的方式。

    六天战争

    直到1967年5月中旬整个中东地区突然陷入危机之前,中东或其他地方很少有人认为以色列和埃及之间会很快发生战争。当然,长期存在的冲突仍然未得到解决,1965年武装的巴勒斯坦民族主义出现后,暴力活动不断增加,已清楚地反映了这一点。巴勒
 斯坦民族主义运动宣称的目的就是要将阿拉伯国家拖入与以色列的战争。叙利亚政府现在自称是阿拉伯反对以色列的斗争的领导者,在它鼓励下,巴勒斯坦破坏者于1967年初加强了在以色列国内的活动。以色列在叙利亚边界的非军事区开垦有争议的土地,导致了4月7日的空战,六架叙利亚米格战斗机被击落,使紧张局势更进一步升级。以色列一方面极想惩罚对巴勒斯坦人恐怖行动负有责任的叙利亚政府,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激怒这个政权背后的支持者苏联,于是,它推迟了报复行动,但是,进行了措辞严厉的警告,持续时间比它从前任何一次警告都要长。这些警告使叙利亚求助于与埃及的联合军事协定,理由是以色列的全面攻击即将来临。但是,十年来,纳赛尔拿他的个人声望进行冒险,曾经再三宣称他的观点,即阿拉伯国家在没有作好准备充分、能够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前,必须避免与以色列进行大规模战争。由于五万埃及军队陷在也门战争中,给埃及在军事上或政治上都没有带来什么好处,因此,对纳赛尔来说,1967年春天与以色列灵活的战争机器进行作战,看来时候并不吉利。但是,在从五月中旬到月底的两周中,纳赛尔彻底改变了他的政策,使之出现了一种战争变得不可避免的局势。    
    关于纳赛尔彻底改变态度的解释,人们还不太清楚,并且争论很多。最有可能的原因是,纳赛尔在泛阿拉伯的领导权有可能被更好战的雄辩家们夺走,因此他设法想通过更坚定地抓住以色列问题来重新取得主动权。开始时,他并不希望战争,他以为他可以虚张声势取得对以色列的外交胜利。后来,他被他自己很快集结在西奈半岛的埃及军队的阵势所迷惑,变得过于兴奋,以致大大地过高估计了埃及的军事能力。与此同时,以色列政府对他的挑战所表现出的明显的犹豫不决,也使得他从整体上低估了以色列的军事力量。这样,他便逐步失去了他自己的正确判断能力,让自己拖入一场较量,到后来,要重新回到他打算与以色列进行技术性对抗的初衷已经为时太迟。作为挑起战争的外交幌子,他断言以色列正在集中兵力准备马上袭击叙利亚,这一指责得到叙利亚和苏联的支持。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纳赛尔知道事实上并没有这种所谓以色列在准备袭击的情况(不过,要探究苏联的作用却更加困难。不管俄国煽动这次危机的目的是什么,除非它本来就想在这个地区发动全面战争,否则,很明显,它表现得十分笨拙)。
    5月14日,纳赛尔命令埃及军队进入最高警戒状态,并开始在西奈半岛部署他的军队,危机终于爆发。然后,埃及便要求联合国紧急部队撤出加沙地带。纳赛尔本来可能只想让联合国紧急部队部分撤军,使他能够部署自己的军队。但是,当联合国秘书长表示,只有全面撤军才符合联合国紧急部队的任务时,纳赛尔便确认,这正是他的愿望。到5月21日为止,埃及部队占领了由联合国紧急部队腾出的地区,包括处于控制进入亚喀巴海湾的蒂朗海峡的沙姆沙伊赫。现在,埃及已经不可能允许以色列船只通过海峡,否则将大失脸面。纳赛尔于5月22日宣布封锁海峡,但他心里很明白,以色列无疑会将它作为一种需要作出军事反应的战争行动。约旦军队很快归入埃及军事指挥之下,伊拉克军队也进入了约旦,从而完成了阿拉伯国家不可逆转的战争部署。
    艾希科尔总理笨拙的风格在以色列制造出一种犹豫不决和虚弱的气氛,掩饰了政治和军事领导们实际上的活力和果决。但是,还有一种比领导风格更深刻的实质性问题。1965年开始的经济衰退,到1966年底已呈现出很大程度的危机。到1967年春仍无好转的迹象。向外移民的人数增加,人们的情绪低落。正像五十年代初一样,经济危机又伴随着在以色列国内开展的越来越多的破坏和恐怖行动。1966年2月大马士革政变以来受到叙利亚保护的法塔赫运动,虽然还没有威胁到以色列的安全,但却给以色列人带来了不安全感。公众开始对政府失去信心。这样,政治危机又加剧了经济和军事压力,普遍的压抑逐渐代替了曾经是公众生活象征的积极活力。
    在这种局势下,纳赛尔更进一步地误解了艾希科尔对他的主动挑战的犹豫反应,没有估计到以色列潜在的实力和灵活性。事实上,以色列领导人完全有信心战胜以色列可能被迫对付的埃及军队或其它任何阿拉伯军队。它最初的犹豫反映了它对军事平衡的估计,根据这一估计,它认为纳赛尔不可能有意冒险发动战争。但是,当联合国紧急部队撤出后,以色列便果断采取了行动,于5月19日动员军队。因为西方曾承诺保证蒂朗海峡的自由通航,因此以色列也选择试图用外交手段解决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因为它对自己的军事力量有任何怀疑,而是因为它不愿意陷入战争,同时也因为它需要时间来防备纳赛尔出其不意地发动战争的可能性。艾希科尔5月28日向以色列公众发表了一次没精打彩、笨嘴拙舌的广播讲话,传达了政府关于力图用外交手段对付纳赛尔的决定,更加使公众对他的领导缺乏信心。艾希科尔现在只好不情愿地同意让摩西·达扬来掌管国防部,以便恢复总参谋部对政府的越来越少的信心,并提高公众士气。6月初,局势变得很明朗,美国未能获得其它西方国家的支持来采取实际行动保证自由通航,而且它也不愿意单独行动,于是,以色列政府决定采取军事行动。
    由于纳赛尔一贯宣称不到阿拉伯人已准备好摧毁以色列的时候他是不会走向战争的,因而,以色列在世界上的犹太人和非犹太人朋友都普遍感到恐惧。以色列觉得这种普遍的同情有助于减少采取先发制人行动的政治危险,而且也没有什么措施能够驱散这种对它生存的过分担心,然而,它自己却没有制造这种末日将至的气氛。这一次,认为命运在劫难逃的宣传不是来自以色列,而是来自纳赛尔和其他阿拉伯领导人。这些宣传给以色列带来了它所得到过的最大的外交和财政支持,因而对阿拉伯人来说,产生了截然相反的效果。
    以色列于6月5日晨发动了先发制人的攻击,一举摧毁了阿拉伯空军力量,从而决定了战争的结果。埃及军队在整个西奈半岛很快溃败。约旦国王侯赛因(在当时阿拉伯世界的政治环境中,他可能除了参加战争外没有什么其它选择),受了纳赛尔的欺骗,以为埃及空军丝毫未损,因而发动了对耶路撒冷的全面进攻。以色列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征服了整个约旦河西岸,并占领了经常轰炸以色列定居点的叙利亚的戈兰高地。

    六年战争
 [①为了避免受到“事后诸葛亮”的指责,作者应当指出,这一部分的评论是根据他于1967—1971年间发表的文章及在学生讨论会上讨论后撰写的。]


    以色列领导人的政治才能和它的军事力量很不相称。由于对这么大规模的征服带来的后果准备不足,它只能采取继续占领在战争中夺得的阿拉伯领土[②人口大约为四十万的埃及西奈半岛和加沙地带;人口大约为六万六千人的耶路撒冷旧城和人口大约为六十万的约旦河西岸(犹地亚和撒马利亚)地区;大约六千德鲁兹人的叙利亚戈兰高地。]的政策。这是这一政策唯一的可以得到弥补的特征。只有从被占领土全面撤出,并且马上实现停火,才能使以色列获得其军事胜利带来的政治果实。虽然和平可能还是无法实现,但是,至少阿拉伯国家甚至巴勒斯坦人的收复领土的意志会动摇。1956年的西奈行动毕竟使阿拉伯人停顿了十年,虽然说当时以色列并没有单枪匹马打败埃及。
    由于保持占领,以色列将它不安全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自己的军事劣势。为了保持它对遥远的外国领土的控制,以色列被迫遭受与它从前守卫自己边界付出的数目同样大的伤亡。边界缩短的好处也是虚假的,因为在遏制和进攻性防守中曾经成功地应用过的军事阵地及其有关战术的放弃,已大大超过了边界缩短的好处。但是,与占领政策所付出的政治代价相比,这种从战略方面考虑的不利之处,在以色列的新局势下还只能算是一个小缺点。
    刚开始,以色列没有针对被征服领土的政策。这种灾难性的占领政策是经历一个渐变过程逐渐发展而来的,在几个月内,人们从防守和安全的角度对它进行了深入论证,使这政策变得似乎不可逆转了,为它自己的合理性制造了各种理由。艾希科尔政府及他的后任果尔达·梅厄缺乏区分政治家与小政客的那种方向感。这个大政治舞台已超出了他们的思想深度,他们允许对领土的要求发展到无法压制的强度,最后左右了国家政策,然后,他们又按照一种误入歧途的安全方针,将这种政策合理化。
    6月27日吞并约旦1949年占领的耶路撒冷旧城,是这一政策发展的第一个关键步骤(约旦马马虎虎地守卫着那些圣地,当然并没有为它的所有权赢得什么有力的合法性)。这一感情冲动的行为完全蔑视住在旧城及其四周的七万阿拉伯人的意愿,而且使以色列政府和公众在与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的关系上所抱的政治幻想彻底破灭了。占领本来有可能成为巴勒斯坦民族首都的城市,自然就必须镇压西岸地区的政治活动,以防出现一个能够有能力宣布自决的巴勒斯坦民族实体。战争重新制造了一个1947年的巴勒斯坦。在二十年间,第一次又将巴勒斯坦问题置于阿以冲突的核心。本来在当时的情形下,在短期内可能有一种建设性的解决办法。以色列政府没有去创造与因为以色列建国而流离失所的人民和解的可能性,而是采取与侯赛因国王进行和解的上层外交。
    1967年8月底在喀土穆召开的阿拉伯首脑会议之前,以色列政府希望通过就被占领土讨价还价,还能与阿拉伯各国达成和平协议。政府认为,1957年春天撤出蒂朗海峡和加沙地带,才导致了1967年战争。他们就用这个方法来分析局势,而不是看到由于 1956年军事胜利后撤出占领区,才带来了十年的相对安宁。这一点,反映了当时开始支配着他们对和平的绝对看法,而不再觉得它是不可捉摸的。五十年代初期,夏里特主张为了创造长期和平的条件,接受短期安全的牺牲,而本·古里安却将短期安全放到首位,认为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是无法取得和平的。本·古里安的继承人现在又把绝对和平提高到了最首要位置,认为占领被征服的领土,可以保证短期安全。遥远的缩短了的边界所带来的虚假安全,取代了本·古里安的人口中心的真正安全,而一笔勾划出来的和平的海市蜃楼,取代了夏里特对和平条件的追求。以色列以为自己不可战胜,因而要求彻底和平,这一要求恰恰成了对和平、同样也是对安全的主要障碍。
    在1967年8月中旬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以色列外交部长阐述了官方观点,认为战争已使停火协议破灭,言下之意为(后来又明确承认)以色列1949年的边界不再存在,只有通过谈判才能决定固定的边界。在8月底的喀土穆会议上,阿拉伯领袖们发表了他们对以色列不和平、不承认、不谈判的指导方针。在此之后,以色列的和平要求变得更加绝对,也更加空洞。战后初期本来期望通过谈判撤军,现在却变成了与阿拉伯直接谈判重新划定地图之前维持停火线的强硬的方针。占领耶路撒冷旧城的滋味又开始刺激占领西岸地区的胃口,而这本身又激起了宗教狂热。10月底,处于国家官方地位的一个显要的拉比权威机构规定,宗教法律否定以色列有权放弃西岸占领地区的任何一寸土地。关于撤军的言论越来越少,而关于安全、得到承认的边界的言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各种关于在被占领土建立犹太人定居点的计划的讨论也多了起来。
    战后,以色列政府不能在处置被占领土问题上形成一致意见。公众未能认识到占领政策的危险和代价,开始享受扩大了的生存空间。不久以后,占领就带来了使与之相关的安全原则变得似乎有道理的局面。这样,人们更相信,处理被占领土的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保持占领。在战后的几个月内,以色列陷入了一种马奇诺心理,丧失了其军事力量所赋予它的主动性,而且事实上把决定其命运的责任交给了阿拉伯人。
    宣布1949年的边界无效,具体体现了以色列深刻的政治错误。将近二十年来,以色列一直在谋求阿拉伯国家承认其边界,而且实际上是谋求通过谈判修订边界。现在,当它的胜利有可能第一次使其边界得到承认时,它却正式宣布放弃这些边界,使它在地图上的轮廓变得不确定。有人曾经指出,在犹太复国主义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阿拉伯人都表示愿意接受他们曾经想用武力改变的前一阶段的现状。在其发展的早期,犹太复国主义不愿意回到任何达不到其独立要求的前一状况。独立战争以后,它不愿意考虑恢复到联合国提出的分治边界,当时可以理解的是,他们看到约旦和埃及吞并了一部分土地,又没有一个能够并愿意实行另一半分治的巴勒斯坦社会。这样,犹太复国主义者便将他们的要求停留在1949年停火协定的边界上,并成功地使国际上广泛承认这些边界大约是以色列的合法领土现状,只有当必要并且条件许可时,才能进行小范围调整。1967年,以色列没有抓住(或者至少寻求,或努力创造)让阿拉伯承认这些边界的机会,没有证明它并非像阿拉伯人所认为的是靠扩张得到的。以色列失去了它的历史合法性,使人对它要求的程度提出质疑。阿拉伯人完全可以问一问,他们所要面对是哪一个以色列!以色列没有不惜一切代价用极大的力量和韧性去保卫国际组织划定、批准和承认的、并且在二十年来一直保持占领、事实证明可以防守的边界,而是自己选择变成了一种不确定状态,它的领土现状也变成了一个问号。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按照以色列的官方宣传,就是选择1947年或者是就此而论选择1917年作为标准起点也未尝不可。以色列扩张主义者的发言人宣称“谁要是放弃我们对纳布卢斯的权利,他就是怀疑我们对特拉维夫的权利”。实际上,事实正好相反:在以色列,谁要是声称对纳布卢斯的权利,他就是对特拉维夫的权利提出了怀疑。
    事实上,以色列领导人在喀土穆会议后已经认识到他们已经不能决定和平的条件,但是,与此同时,他们继续认为,由于阿拉伯人仍然不能发起有效的军事行动,占领仍然能够保证安全。以色列没有能够将它的军事胜利的政治后果与它继续占领阿拉伯领土带来的相反后果区别开来。由于占领,阿拉伯人的反抗变得激烈起来,从而相应地抵消了它的军事胜利本来有可能带来的遏制作用。
    就像处于军事占领下的任何其他人民一样,阿拉伯人不会把归还给他们的一部分领土看作为了和平而作出的“让步”。以色列关于安全的、得到承认的(但是假想的)边界的公式对这一地区的三个国家来说是很空洞的,因为以色列政府早已把它们的实际边界抛到了九霄云外。对阿拉伯人来说,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他们只有通过战争才能赢回他们的土地。
    占领对整个阿拉伯世界发生了戏剧化的影响。由于以色列士兵驻扎在苏伊士运河,接连不断的互相射击使运河地区埃及人的生活陷于停顿,埃及人民第一次感受到了确确实实的以色列的现实存在。对埃及公众来说,以色列出现在埃及土地上,使巴勒斯坦问题从诗意的抽象领域变成了实在的痛苦。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也不愿意服从以色列的统治,就像以色列当初不愿意接受阿拉伯多数派统治一样。最重要的是,占领使巴勒斯坦
 解放运动从仅仅是叙利亚和埃及政权的附属物,变成了独立的政治力量,能够决定它的东道主为它提供包装的各种条件。由于无法攻破以色列的防护力量,巴勒斯坦激进分子向全世界任意选中的目标发动了残酷的恐怖活动。尽管这一运动缺乏广泛支持,因此也不可能对以色列构成什么严重的军事威胁,虽然它恐怖行动的残忍和不断的愚蠢行动使它在世界上很少得到同情,然而,它却成功地树立了它的事业[①与四十年代末的犹太复国主义颇有相似之处。]。1970年9月,当激进派走得太远,否认侯赛因国王王位的权威时,他残酷地屠杀这些激进派,消灭了这一运动的军事核心组织,使他们在以叙利亚和黎巴嫩为基地的残余力量采取了新的激烈行动。激进分子未能把难民和西岸的人民动员起来,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希望只要能行的话就与以色列体面地维持着现状,然而,他们还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心照不宣的支持。以色列对西岸地区的镇压性统治,制造了一个政治真空地带。这样,恐怖的声音成了巴勒斯坦唯一可以听得见的声音,结果是这场运动的政治地位大大超过了它在老百姓中的社会凝聚力。
    随着以色列的帝国主义性质逐渐成熟,巴勒斯坦人民在争取领土的斗争中成了一个政治实体,而阿拉伯国家则把重点放在恢复他们自己丢失的领土方面。阿拉伯人的事业比他们当初在消灭以色列的词藻中形成的、仅仅是一种泛阿拉伯政治的玩物时更加值得尊敬,而相应的以色列关于争取生存的宣传却一天天变得越来越不真实了。占领使阿拉伯的黩武主义具有了作为反抗斗争的新合法性。在某种程度上泛阿拉伯主义的幻觉逐渐消散,而阿拉伯的实际团结却在逐渐加强。收复被占领土的决心,增强了他们的团结。

    十月战争及其后果

    1967年10月初,就在阿拉伯喀土穆会议后,以色列国防部长指出,以色列撤出被占领土,并不是取得和平的实际办法,因为阿拉伯人并没有答应如果以色列撤退就能有和平。他并没有同时指出,所有阿拉伯国家都宣称如果以色列不撤退就要发动战争,这一点反映了以色列人普遍具有的信心,认为它强大的军事实力能够使它在该地区的版图内保持永久的租借权。
    埃及在苏联保护下于1968年重整军备,在几年间,将它的军事技术提高到了可以对抗以色列空中力量的水平。美国和苏联出现在他们各自的代理人背后,造成了持续不断的人们所熟悉的军备竞赛。事实证明,萨达特不那么虚张声势,是一个比纳赛尔更稳健的人。不同于1967年松散的同盟,现在的阿拉伯战争计划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在两条战线都进行了仔细的准备和配合协调。当萨达特将时机选择为1973年10月时,他用完美实施的“迂回战术”震惊了以色列。
    以色列军队由于实施长期占领而变得斗志疲惫。这一次,以色列战士是远离家乡进行防守战,而不是打击逃跑中的敌人。阿拉伯人掌握着主动权,而且是为他们自己的土地而战。除了有美国支持外,以色列在世界上陷入孤立。美国坚定地保持着对以色列的支持,并不是因为美国人相信保护特拉维夫需要以色列军队驻扎在苏伊士运河的说法,而是因为美国人不愿意让俄国武器战胜美国武器。其他国家即使倾向于以色列,也不会接受这种认为争夺埃及和叙利亚领土的战争是一场为以色列生存而进行的战争,的说法。对大多数以色列的朋友来说,即使有像叙利亚重新控制
 俯视以色列定居点的戈兰高地这样值得担心的问题,它也不能使人去担心海法的生存问题。除了一些对情况一无所知的人外,以色列在国外的朋友不会把阿拉伯人收复他们自己领土的意图看成是一场侵略战争。
    阿拉伯人在十月战争中虽然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但他们却成功地改变了军事平衡,并产生了最大限度的政治效果。至少,他们打击了以色列的狂妄。以色列像个大国一样,曾狂妄地向它的邻国发号施令,提出中东民族生存的各种条件。以色列自己放弃了符合它的民族要求的某些已确定了的领土安排,于是,以色列也就失去了1967年出现的,可让其邻居相信他们也不能指望决定以色列的生存条件的宝贵机会。结果,如果说还有任何导致双方暂时妥协的机会的话,以色列现在的地位要脆弱得多。因为从长远看来,假如军事力量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要以冲突一方的民族消亡为代价的话,那么,以色列在劫难逃。
    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后,阿拉伯人采取了一些初步措施来发挥他们潜在的巨大力量。由于十月战争,阿拉伯世界的核心很有可能出现一种实实在在的团结,成功的动力会加速它的形成,而不会像过去那样仅只限于失败的绝望叫喊。在这种情形下,以色列不得不抓住阿拉伯人可能作出的任何部分和平的姿态。阿拉伯人的局部胜利可能会使他们要求局部和平,局部和平的好处又会进一步带来一种扩大它的欲望。如果以色列坚持以绝对和平为起点,它有可能用不了几年就能发现,阿拉伯人已经强大得连局部和平都不需要了。
    以色列对战争的代价深深感到震惊。许多人很快对六年来公众深信不疑的错误想法和幻觉提出了疑问。1973年12月的大选反映了战争所产生的一些严重影响,但同时又证实了这一预测:六年自我陶醉造成的损失,再用六年的时间也弥补不起来。确实,十月战争在以色列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在讨论中,“鸽派”的意见比他们在1967年战争后更有份量。但是,一旦和平成为可能所必须进行的讨论却没有发生,而且到底能不能出现这种讨论都值得怀疑。关于以色列与阿拉伯人、尤其是与巴勒斯坦人关系的核心问题的讨论,有必要走出知识分子的小圈子,进入政治舞台的中心。而这正是令人有理由感到悲观的地方,因为以色列的政治机构可能会无法承受这样的一次文化冲突。
    1973年11月底,埃及发表声明,宣布它已经作好准备进行脱离军事接触的谈判,要求以色列完全撤军,并恢复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权利。工党联盟几天后发表了经过修改的竞选宣言,摒弃了10月前以以色列的要求为条件的绝对和平的胡言,代之以“可以防守的”边界的说法。但它又再三重申,以色列不承认1967年6月4日的边界,并否认巴勒斯坦人有安排他们在西岸的民族存在的自由,无论以他们希望的任何方式,无论包括不包括侯赛因国王。
    竞选活动表明,以色列按照1967年六月战争后出现的同样分歧,已陷入了更严重的分裂。十月战争加强了“鹰派”的信念,认为占领带来了安全,因为由于领土扩大而赢得了时间,同时,战争也强化了“鸽派”的观点,即占领的代价过分高昂。但是,1967年战争后所辩论的问题,与1973年10月后的局势已经变得不相干了。“鹰派”和“鸽派”之间的争论原先是虚构的,而到了1973年10月后,它又过时了。1967年6月后的政策和由此产生的争论都是以一种假设为前提,即认为以色列在军事上有足够的优势可以阻挡阿拉伯人的攻击。由于占领必然带来反抗的辩证法,这个假设本来就是错误的,1973年10月以后可以看得出来,它确实是错误的。
    四分之一世纪以来,以色列的政治体制一直都靠一种认为军事上易受攻击的假设而维持着稳定的均势。不单是阿拉伯人的敌意,而且也是这种假设,成了政治凝聚力的条件。没有了这种假设,政治平衡就有可能会陷入僵局。这是十月战争以后以色列内部问题的症结。
    1967年以前,以色列的民族意识就已经相对稳固和成型了。 1967年以后,一场关于确立民族意识的新争论使国家在一个错误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即这种意识应当具有帝国主义的鹰的特色还是应当具有帝国主义的鸽的特色。1973年10月战争表明了这场争论的破产,而战争之后又继续这场争论,表明这个国家可能缺乏在这种意识范围之外来面对阿拉伯问题的能力。由于阿拉伯人现在已经掌握了军事和政治主动权,以色列有可能被迫在一种平等的基础上来重新评估它与阿拉伯世界的关系。然而,它却很可能缺乏这样做的心理和组织准备。
    阿拉伯人由于他们不曾有过的成功而变得更加团结,以色列人则因为其政策不曾有过的失败而变得严重分裂。十月战争有可能使“鸽派”地位上升,因为沙文主义在以色列开始时兴(如果选举统计显示出相反的结果,那么它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最重要的根据是工党联盟内的意见)。但是,即使“鸽派”能够取得优势,他们的影响也未能使以色列从不同的侧面对阿拉伯问题进行彻底的重新估价。四分之三个世纪以来,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没能直接面对这些问题,而在四分之一世纪中,以色列只要军队能够取得胜利,只要阿拉伯人没有成为一个强大的敌人,就从来没有感到应当解决这些问题。要把这些问题带入政治生活中心的企图本身,就可,能破坏民族性中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向心力。老一代移民的领袖们把持了半个世纪的权力,不能期望他们会具有必要的想像力,因为犹太人深深的创伤和在巴勒斯坦与阿拉伯人激烈的长期斗争的每一个细节都在他们的政治意识上打下了烙印。年轻一代人的以色列意识是一种坚定和自然的实际存在,不带有其革命的国家缔造者们先天具有的那种复杂性,只有这一代人才有可能根据中东变化的现实重新塑造其轮廓。但是,即使具有一种足以应付挑战的想象力,政治上也不大可能克服过去的惯性,实现民族生活的重建。
    因为文官政府接受军方的观点,这便有助于维持文官政府在以色列的民主统治,只要这种对待阿拉伯世界的观点一直有效,这种统治也就能一直存在下去。如果以色列做不到这一点,战争将重新发生,除此之外,对以色列最大的威胁是,如果它试图在一种非军事的基础上来对付阿拉伯问题,它那些处于胜利平衡中的机构就有可能完全停顿和崩溃,从而导致建立永久的军事统治。这并不需要一次政变,这种发展也不一定会在政策导向上产生什么影响。以色列有一支全民军队。穿着便服的将军们占据着政府部门和整个经济中的所有关键位置。阿拉伯人应该知道如何通过增加压力来利用以色列的政治瘫痪。在这种状况下,军队就成了唯一有能力维持秩序和生产的全国性组织。
    毫无疑问,今天,以色列要全部撤回到停火协定的边界以作为确定边界和非军事化谈判的基础,比以前要难得多,因为一年接一年,占领都要为其有效性制造许多条件。由于占领本身对冲突的结构发生了影响,占领的政治错误变得更难纠正。如果阿拉伯人像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坚持认为任何占领他们领土的行为都构成了战争的根源,那么,西奈半岛的脱离军事接触,以及下一步可能进行的撤军谈判,都只会作为埃及1973年的成就被记录下来。通过谈判达到的部分撤军可能只是一种游戏,只不过推迟了下一轮战争,而不是向和平迈进一步。这就是以色列“鹰派”的看法,虽然他们关于以色列应当停留原地不动的结论可能是错的,但这一看法却可能是正确的。但是,现在即使是“鸽派”也不能完全我行我素,认为以色列不需要每一公里都得到补偿就可以单方面心甘情愿地撤军。
    战争重新爆发的危险比任何时候都要大。谈判的每一个成功的步骤,都有可能刺激巴勒斯坦激进派把在以色列国内外进行的暴力行动推向新的极端。就戈兰高地来说,不管撤不撤军,长期的流血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至少与埃及达成稳定的暂时和解,想与反复无常的叙利亚政权缓和紧张关系在未来的许多年里都是不可能的。与埃及的妥协也比从前更难达到,因为埃及吸取了1967年允许以色列首先发动攻击的教训,因为当时纳赛尔选择了这一步,而在1973年,以色列又领教了允许埃及首先发动攻击的教训,这一次是梅厄的选择。因而,希望就十分渺茫,埃及是否决定通过外交促进和平的意向,就成了缓和紧张局势的唯一可见的前景。
    以色列人,或者至少是移民一代领袖们拒绝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意识这一客观事实,混淆了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人的冲突和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的冲突之间完全不同的性质。1973年十月战争有助于澄清这一区别。埃及和以色列开始脱离军事接触,以及实际上在戈兰高地的脱离接触,接下来可能会有进一步的谈判和进一步的撤军,也可能不会。在两种情况下,除非到双方通过协议划定固定边界,战争的再次发生都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战争重新爆发,不管其结果如何,或者如果协议达成,不管其条件如何,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之间的关系被放到一个新的地位之前,这一问题的症结就仍旧丝毫没有得到解决。如果以色列从思想上和组织上都不能适应这一需要,那么,在约旦爆发内战,新的战火蔓延到整个中东地区,这一前景将是可以预料的。



需要再多一点运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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