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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研究论坛讨论区[理论研究] → [转帖]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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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
美国强大的秘密(引子)
作者:不争论

美国强大需要有一个秘密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中国的武侠小说崇拜的是秘籍或绝招。邪派武功可以凭一两秘技而速成高手,即使重视根基的正道如少林武当,修炼方法也总是灵验,所以秘而不宣。所以,你只要潜入少林偷一本真经,剩下的就可照本宣科,花上十年时间,百分百地保证你成器。可惜,在现实世界很少有这样的武功。现实世界中,秘密有时并非“秘密”,它就摆在那里,只是你看不透它而已。有趣地是,你越急于识破它,也许越误入歧途。在现实中,成功也许只是偶然,走火入魔才是多数人的归宿。

许多中国的学术家、学派或政治派别,都喜欢承诺我们类似武侠书中的秘术。对于美国为什么强大这个问题,都是胸脯一拍,只三言两式,予以拆解。电视广告不断承诺我们一些最新的营养秘方,从80年代的“甩手疗法”直到不久前的“基因食品”。同样,过去2、30年中,关于强国之道的谕示也纷纷沓沓,鱼贯而过,不完全统计下来有“民主说”、“海洋文明说”、“军事霸权说”、“强势美元说”、“自由主义说”、“尚武精神说”、“自由市场说”以及最近冒头的“宪政说”,等等。

指名道姓不是我的习惯,虽然上述每个“说”们的背后,都有一两位成名之士的嘴巴。对这些成名之士的学术水准和思维能力,我也决无质疑的冲动。我完全相信他们绝非浪得虚名。绝大多数在天赋和研修两方面,都超乎于我。但就事论事,所有这些大师们推介的秘技,都存在极为明显的、业余之士如我也可看出的漏洞,而且大到几乎无法弥补。例如,军事霸权说无法解释:通常军事强权在遭到一次严重挫败之后就会进入瓦解程序,但美国在越南痛遭败绩后不但没有衰落,反而迅速瓦解了战胜方的盟友--同样拥有强大军事霸权的苏联,更确立其世界超强地位。而越南从军事胜利中取得的好处只有经济贫困。同样,民主说无法面对这样一些基本事实:为什么美国实际上是少数几个实行两党政治(比多党制更不“民主”)的西方国家?为什么美国总统并非直选?类似地,自由市场说也无法解释美国政府对企业烦琐到非专业律师无法领会的各种市场管制。事实上,早期美国的发迹,很大程度上得益于19世纪初的高筑关税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一一批驳上述观点不是这里的想法。何况我也根本没有那样的智力、精力和知识去挑战所有这些大师。假若一定要让我对这些大师做一点批评,我更倾向于针对他们的态度,而不是学问本身。这个态度上的缺点就是心浮气躁。早就有人说过,中国现在弥漫着一种“浮躁”之风,我对此大为同意。急于发财是个人的浮躁,急于开一两帖救国救民的济世良方是学术的浮躁,急于保持固有地位是党派的浮躁--其实,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哪有永远的地位?急于强大则是国家和民族的浮躁。

我对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是持极为乐观的态度的,这一点等我慢慢写完这个系列大家就可以看明白。但我以为,一个文明的光辉,是从正大的根基自然放射出来的,不是强心针打出来的。我是欣赏华夏文明中许多精髓之质的。比如说,我欣赏华夏文明对仁人志士的要求,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再平天下这个次序。自身不正,道德未纯,其他的一切就都只是扯淡。自己的人生观还没有搞明白,以己昏昏,谈何改造社会?一个人是如此,一个国家和文明我相信也是如此。一个文明在追求强大之前,很有必要先问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强大?”如果连这一点都还没有想清楚,那么还是先别强大也罢--而且这样的民族也不大可能真正强大。

不同势力在社会中地位的交迭,自有规律可循。老一代人退下去了,新一代人自然会成长起来,世界的明天当然是属于新兴力量的。旧的势力如果仍然能适应时代,他们就不会立即退出舞台。新的势力如果不能比旧势力更快地完善自己,也许自己先被淘汰。最近一年多以来,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似乎遭受着霉运,这激励了我们的许多同胞又懵懵地憧憬着“中国时代的到来”了。可是,别人也许的确在一天天烂下去,但我们却未必是在一天天好起来。的确,中国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GDP高速增长,以致于很多人开始计算中国的GDP若干年后就会超过美国云云。这些人可能不知道,从1900到1980年整整80年间,巴西也经历了平均年增长率超过6%的持续GDP增长。今天的巴西又怎么样了呢?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绝大多数人的一个共识是:发展是硬道理。在互联网经济泡沫破灭之前,企业界的一个共识也是:收入的扩张是硬道理。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吗?当我们把一切都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连学者提倡宪政、自由、民主等,都要千方百计证明“宪政民主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这是不是有点象试图证明“尊重政府官员可以促进财政收入增长”、“自由恋爱有利于家庭总收入提高”之类命题一样滑稽可笑了呢?但是,如果绝大多数学者们都开始这样思考问题,那就不是可笑而是可怕了!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暂时忘记GDP和下一个五年计划,暂时忘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税收的不断增长,暂时忘记不断用一个又一个纸面的计划在金融体系中拆东墙补西墙,暂时忘记谁谁谁将后退谁谁谁将被提拔。什么时候我们能想起来,其实我们还有远远比这一切更深远得多的议题,迟迟没有被真正讨论过呢?中国的古贤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在多数时候被理解成“退让”之“退”。我觉得它可以做另一种理解,就是你暂时从固执的一个目标前后退一步,离它远一点,不要太功利,那么你也许会对一切有一个新的、海阔天空的视界。

我要写手头这个系列,已经酝酿很久。期间的观点和计划诸多变替。但有一点我从来是没有变过的,就是我决不希望这个系列,变成又一个强国秘方、治国学说之类的东西。我一点也不想介入任何学术、学派或政治派别的争论。事实上,作为一个业余写作者,我首要的目标是追求自己心灵上的自由和智力上的畅快。我的态度是极其严肃的,因为严肃使我开心,不负责任的文字使我自己烦躁。这种严肃和任何板着面孔皱着眉头的忧国忧民无关。要忧国忧民,一时半会还轮不到我。我不想改变别人的观点,也不追求学术上的完美无缺。我就是信马由缰,讲自己的观点,自认为大有道理,但信不信完全在你。假若有三两同道读后欣然一笑,我将十分愉悦。如果有人发现我说了什么错误、愚蠢的话,及时指正出来,必定令我欢欣无比。因为那将帮助我们更准确地理解世界和文明的规律。而准确的理解,应当先于一切为辩而辩的论战和一时冲动的行动方案,是我们需要达到的第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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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
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一)
作者:不争论

一、统一与分裂:联邦制

1、美洲大陆:文明竞争天平上最重的一块砝码

美洲大陆的发现,在文明的竞争史中,是一件意义难以低估的大事。这一地理发现最终确立了以基督教为象征的欧美文明在全球文明竞争中的霸主地位。

许多中国人对几年前亨廷顿的著述《即将到来的文明冲突》不以为然,认为他对文明间的冲突趋势强调过度,融合、共存的趋势强调不足。说实话,我也认为亨廷顿的观点难以接受。但是,站在一个欧美文明拥护者的立场,亨廷顿的思路却是很自然的。因为欧美文明的成长历史,和我们华夏文明有很大的不同。

近现代以前,华夏文明并没有经历过和其他文明的直接冲突,它主要是同一文明体系内部不同亚种之间争斗和融合的成果。汉唐对匈奴、突厥的征战,至多是与阿拉伯文明边缘分支的缠斗。欧美文明则完全不同,在长达几百年的中古历史中,它和阿拉伯文明之间一直在激烈搏杀,发生了数次关乎文明生死存亡的、以“基督教--伊斯兰”宗教战争为旗号的文明间战争。因此,一个学习欧美史长大的西方人,和一个学习华夏史长大的中国人,会持有截然不同的文明冲突观,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两种文明观谁对谁错,也许暂时还无法定论,但它们的确是迥异的两种视角。

在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之前,阿拉伯伊斯兰文明对于欧洲基督教文明,已经占据了难以动摇的优势。过去300年中欧洲文明的几次十字军东征(以占领圣城耶路撒冷为目的),均遭到流血的惨败。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占战略要津Constantinople(中译不详,君士坦丁堡?),是阿拉伯压倒性霸权的最高标志。当时,欧洲的有识之士们已惊恐地预测着基督教世界的末日。

阿拉伯文明的优势,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们的地理地位。想象一下一个没有美洲大陆的世界地图。在这样一幅地图上,中东阿拉伯世界恰恰正是世界的中心,联接诸大陆的铰链。阿拉伯世界当时拥有比欧洲更为发达的商贸体系和更为强大的军事势力,牢牢扼守着欧亚之间贸易联络的要津。如果世界上没有美洲大陆,今天中国学校的第一外语,很可能会是阿拉伯语。实际上,在15世纪的时候,阿拉伯语的确是当时法律、商贸、科学乃至政治中的通用语言。

文明存亡的压力促使欧洲人开始派出一批批船队,试图探索新的贸易航道。在Constantinople陷落仅仅40年之后,哥伦布以瞎猫碰死耗子的方式,发现了美洲大陆,误打误撞地彻底改变了世界地图的格局。1560年代的作者Tomas de Mercado写道:“以前,(西班牙的)Andalusia和Lusitania是天涯海角之地,印地大陆(当时西班牙以此称呼美洲)的发现把它们变成了世界的中心。”在短期内,来自北美的贸易,特别是新物种(玉米、土豆、木薯等)的引进,迅速提升了欧洲的农业水平(如玉米、土豆的单位热量产出是欧洲传统作物大麦、燕麦等的3倍左右),促进了欧洲人口的急剧膨胀,改善了营养状况,扭转了欧洲在同阿拉伯世界竞争中的全面被动局面。

从长远看,在太平洋航道打通后,拥有两条海岸线的北美大陆恰恰是世界的中心。这预兆了一个新的基督教文明帝国在那里的崛起,预兆了从那之后直到今天,基督教文明对伊斯兰文明的压倒性优势。

10多年前,中国人在反思“近代中国为什么落后”时,喜欢把这归结为“中国文化中保守、不思进取的劣根性”。以电视政论片《河殇》为代表,当时人们热衷的一个事例是:欧洲人派出的远洋船队目标定为开拓贸易机会,最后发现了新大陆;而中国明朝郑和的庞大船队(远远大于哥伦布的船队规模)去东南亚海上转了一圈,却是一趟纯粹的政治性游行,毫无开拓商贸的动机。我认为,这种论调对华夏文明是极不公平的。如上所述,欧洲人之所以会百折不挠,前仆后继地继续进行地理开拓,决不是单纯的冒险精神或逐利欲望能够解释。他们的的确确是面临文明存续的生死关头,被逼出来的对外开拓!

从郑和船队等等的例子引申开去,指责中华文化存在所谓“保守劣根性”,在我看来,是难以成立、显失公允的。把华夏文明近代落后的原因归结为这种“文化劣根性”,进而把重整华夏文明的“秘方”总结为“改造民族性”,这种简单化的思路更是俗手。实际上,直到15世纪欧洲文明的“救亡图存”时代到来之前,欧洲人在固步自封、骄傲自大方面,一点也不比我们的明王朝或清王朝逊色。欧美历史学家们已经发现:当时欧洲人对科学和技术的兴趣,低于亚洲的远邻。其时欧洲人以为,世界上的一切真理,早已被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古圣先贤们(相当于明清中国人眼中的孔孟)发现或已经被上帝通过《圣经》昭示,留给后人的至多剩下一些整理完善的工作而已。所谓文艺复兴,以及更晚得多的启蒙运动,并非欧美文明内部自发生长起来的瑰宝,而是他们在阿拉伯文明挑战面前的应激反应。最应当记住的是:文艺复兴依据的绝大多数典籍,是从当时的阿拉伯语典籍中转译过来的。对于欧洲文明来说,这些典籍当时其实是“洋学”。

华夏文明在面临生死时刻,激发出来的求变图存的欲望,并不弱于欧洲文明。胡服骑射的上古例子也许没有什么说服力,但是在近代,我们这个民族为了救亡,已经几乎彻底否定了自己的历史、文化、宗教和典章,已经把一种全新的、和华夏文明完全异质的思想体系--共产主义--全盘搬入中国,又可以在短短几年内,骤然完成从封闭式计划经济向开放式市场经济的转轨。对这样一个民族和文明,若还指手划脚说它“保守”、“不思进取”,未免太过于苛刻了。

我赞成一种文明要不断反思和完善自己。我反对那种动不动把该文明的某个缺点(或优点)拿出来,就诊断为其“劣根”(或“特质”),裁定为其不能强大(或之所以强大)的“根源”,依此开一个号称能立马强国的药方,等等。这种错误做法我称之为“文明的血统论”。在当代中国,这种“文明血统论”不仅表现为“全盘西化论”,也悖论地表现为另一种极端的方式,即所谓“民族主义”。例如:这种“民族主义”的一个基调,就是欧美文明天生具有“尚武精神”,而华夏文明天生缺乏“尚武精神”等等。(民族主义的另一个基调,即华夏文明天生就不可能融入以西方文明为主导的现代社会,只能走“光荣孤立”的道路,也是这样一种“文明血统论”)

回顾华夏文明或欧美文明走过的道路,我的判断是:不同文明的之间的差异远小于他们自身在历史跨度上的差异。例如:14世纪的欧美文明在妄自尊大和自我封闭上,和18世纪的华夏文明也许更为相似,而和20世纪的欧美文明相去甚远。因此,我倾向于认为:一种文明和一个成长的个人一样,具有非常强大的开放性与可塑性,文明和文明之间在天然禀赋上的差别是有限的。

实际上,我认为“文明血统论”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作为华夏文明在当代的继承者,我们这一代人应当认识到,我们继承的是一个开放的、具有强大可塑性的文明遗产,而不是某种无法改变的积习。我不喜欢这样一种人,他们面对5000年文明总是一副负担承重状,悲叹一声“中国的事,难啦!”有那么沉重吗?我怎么没看见谁在你肩膀上压着?装什么蒜啊?我们这一代人应当自己负起责任来。假若我们不能振兴这个文明,首先应当怪我们自己无能。

文明之间的竞争,不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禀赋”之间的竞争,而是文明继承者之间因时随地的竞争。在某一个历史时刻,某个文明的继承者们,如果凑巧能够做出适应时代的抉择,就可能博得竞争优势。15世纪的欧洲人就是这样,在文明存亡关头作出了正确抉择。他们选择了开辟远洋航道,发现了地球上最后一块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大陆。这个小小的、具有很大偶然性的一步飞跃,使得直到今天的此后几百年中,欧美文明在文明竞争中都拥有了难以逾越的地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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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
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二)
作者:不争论

2、地理优势:1比7的成本比例

我贴出本系列的“引子”和“连载一”之后,不少网友提出了认真的意见。如“旁观者清了又清”网友写道:“我们暂且承认西方文化是被伊斯兰文明逼得走上了一条探索之路。应该看到,人家被逼走出来,不到200年的时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用不争论兄的话说‘扭转了欧洲在同阿拉伯世界竞争中的全面被动局面’。可中华文明被逼也200年了吧?取得了多少成绩呢?”(类似地,有人用日本明治维新很快取得成功的例子来反诘中国)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而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是有点出乎大家意料的:这里有很多历史的偶然性。一个最大的偶然因素就是:等华夏文明苏醒时,世界上已经没有第二个美洲大陆等着我们去发现了。

假设世界上连这第一个美洲大陆也没有,15世纪欧洲人的远洋探索会是什么结果呢?很明显,哥伦布船队会全军覆没在途中(当时远洋能力不可能支持船队航行大半个地球,到达东亚)。欧洲人至多能开拓出绕过非洲好望角到达亚洲的航线。这条航线行程远,风险大(经过风暴多发地带)。欧洲文明同阿拉伯文明的殊死争夺,必定会拖延更长的时间。甚至直到今天还没有超过阿拉伯文明,也是可能的。

在文明竞争中,地理环境一直就是、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某些地理条件可以严苛到使某个文明完全没有强盛的机会--例如,在可预见的将来,冰天雪地的爱斯基摩文明不可能成为世界上的强势文明。另一个例子是:世界四大强势古文明(埃及,巴比伦,华夏,印度),都发源于河流附近。一个高山部落是不可能成为古代强势文明的,无论这个部落是母系社会还是父系社会,私有制还是公有制,一神教还是多神教,换句话说,不取决它所采取的社会制度。

一个在地理条件上相对不利的文明,若想占据强势,就必须在教育、经济、社会、文化等其他因素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才行。就可能花费更长的历史时期来达到强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当对我们自己的华夏文明更多一点信心,给它更多一点时间。 

我另一个看法是,华夏文明真正开始有“求变图存”的欲望,是从1890年代开始,而不是我们官方的“反帝版”教科书所暗示的,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实际上,鸦片战争对清朝中国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存亡威胁。此后30多年中,太平天国才是威胁政权的最大敌人。扑灭太平天国后,清朝还经历了一个“同治中兴”的昌盛时期。在1890年代后,不过20年,华夏文明就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政权性质,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家。不过50多年后,中华民国就成为了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可以说基本摆脱了生死存亡的危机。不过60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在和世界头号强国美国为首的战争中取得了不胜不负的结局--上述成绩,无论对哪一种文明来说,都应当是一份基本及格的答卷。

我对中国官方的“反帝版”教科书,是不以为然的。这种教科书人为制造了一种“直到XXX以前,中国处在一片黑暗之中,几乎要亡国灭种”的氛围,哭诉了一个自虐型的“百年耻辱史”。实际上,今天的世界强国,在过去两百年中,几乎都有过政权沦陷,首都被外国侵略者占领的历史。它们的教科书中,却几乎都是以“胜败乃兵家常事耳”的心态来描述,很少见到我们这种哭哭啼啼的自辱。这种自辱史观的教科书,扭曲了相当多数中国人对自己文明的认识,不仅制造了盲目的崇洋情绪,也制造了盲目的排外民族主义情绪。

让我现在回到正题,接着谈北美大陆的地理优势。

地理优势包括气候、纬度、水系、海拔等等。但其中最突出的一个因素,是交通的便利程度。因为交通运输是经济发展的血脉。经济的骨干是贸易,贸易就是要把货物从一个地方移运到另一个地方。最近一二十年人们在谈论“信息经济”,但传统的实物贸易仍是信息经济的基石。实际上,在很多贸易活动中,由于信息交换的成本大大下降,反而使得交通运输的成本更为突出,更加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海运是今天世界上最为便宜的运输方式。统计数据证明:同样距离,海运的成本只有陆路运输的七分之一。这个1比7的成本比例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把同样的货物从旧金山运到上海,比从上海运到成都(假若走陆路)的成本,还要低15%。(在陆路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例如中国的实际情况,这个比例还要高。)所以,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相比,天生就有交通上的经济劣势。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这些国家都是面积大小适中的岛屿或半岛型国家。它们都没有“内陆”。若干个港口城市的兴盛,就足以使这些国家全面摆脱贫困。

从历史上看,水路交通一直比陆路交通便宜,这也就是中国隋朝为什么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去在陆地上硬生生开凿出一条大运河。15世纪是远洋航海开始的时代。技术的发展,使得水运对陆运的经济优势,超越了传统的内河(内海)航运范围,达到了跨大陆远洋贸易的境界。早期美洲东部沿海地区殖民地的发展,主要就是依赖与欧洲本土之间的跨大西洋贸易。直到今天,跨大西洋贸易仍是世界经济中最重要的物流。

跨大西洋贸易对美洲经济的重要性,可以从如下例子看出来:在美国独立30多年以后,它和英国在1812年曾经发生过又一次为争夺北美殖民地控制权的战争。有人把这场战争称为“第二次独立战争”。就在这场战争如火如荼的时候,美国北方各州(新英格兰地区,今天的美国东北部)的一些政治家却试图与英国人达成一个私下协议,以免战争破坏跨大西洋贸易的航线。而这些政治家本来是以“爱国”著称的所谓“联邦主义者”。这个举动败露后,直接导致了“联邦主义者”作为一种政治势力,身败名裂,一蹶不振。很明显,这些政治家不是不知道身败名裂的风险,但为了维持跨大西洋贸易,他们冒了这样的风险,而且几乎成功了。

殖民地时期美国的4大城镇:纽约、巴尔迪摩、波士顿、费城,都是港口,都是倚仗跨大西洋贸易而发展起来的。它们不但直接联接北美东部沿海地区和欧洲的贸易,也是加勒比海乃至南美殖民地同欧洲本土之间贸易的中转站。17-18世纪的北美东部地区,正如15世纪的阿拉伯地区一样,扼守了世界贸易的要津,享受着丰厚的商业流通利润。早在美国独立战争前的130多年前,1640年代,北美殖民地的平均富裕程度就已经大大超过了大西洋另一侧的英格兰。这促使了一个大规模英国移民潮的到来,种下了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一个英语国家的种子。

原材料在此地的周流,自然促进了本土制造业的发展,批发、零售业的扩张,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也应运而生。1700年,波士顿已经是全英国境内的第三大城市,仅次于伦敦和Bristole。到美国建国的时候,上述4大港口已经初具城市化的雏形。本土的生产和组织能力,和当时的欧洲相比,自然还很幼稚。但是,如果没有这些看似微弱的本土生产能力,美国的独立战争就不可能成功。

在21世纪,既拥有两条漫长海岸线、又坐拥一片广袤陆地资源的美国,其天然国力仍是世界其他国家难以企及。无论21世纪仍是“大西洋世纪”也好,或者变成“太平洋世纪”也好,美国从地理上都不会被抛下。事实上,美国今天仍扮演着联接欧亚两大经济体的枢纽角色。

在过去十几年中,中国不少战略家曾力倡促进中欧直接贸易,提出过“欧亚大陆桥”高速铁路的规划,但都流于纸上谈兵,美国仍然是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欧亚大陆贸易不但本身面临着1:7成本比例的尴尬,而且,这条路线横亘太多的国家。穿越国境线对贸易成本的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据对美国、加拿大边境贸易的研究,即使在这样两个友好盟国之间,货物越境一次,也相当于增加了4000到16000公里的运输成本。把一个标准集装箱从美国东海岸巴尔迪摩港,运到非洲象牙海岸(最近发生暴乱的那个国家),只需3000美元。把同样一个集装箱再运到内陆的中非共和国,由于穿越4道国境线,成本竟然可以达到13000美元。

不过,国境线困境也带给我们一个十分有趣的问题:假若北美大陆上没有建立象美国这样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保持着18世纪时的殖民地势力范围,即分割为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三大殖民地(分别占据东部、中西部和西部),那又会怎样?

很明显,那样的一个缩小了的、只及今天三分之一版图的“美国”,虽然也可以在17-18世纪,凭借跨大西洋贸易而富甲一时,其地理优势在19世纪末以后就会渐渐钝化,在21世纪的今天将化为平常。实际上,密西西比河流域属于早期法国殖民地,而我后面很快就会讲到,密西西比在19世纪的美国工业革命进程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交通枢纽角色。如果美国分割为三块,则在19世纪末的时候,它很可能就不象真实历史上那样,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工业国家。

甚至英语系殖民地领域,也不是没有分裂的可能。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之后,13个殖民地之间在建国方向上相去甚远。站在当时的历史立场,分裂的理由比统一的理由要多得多。当时流行的一个建议,就是把13个州分割为3个邦联,而不是一个联邦。倘若如此,今天的三个“东美邦联”,可能只是世界上的二流国家。

认识到这一点,我想人们也就应当承认:美国的成功,不完全是地理条件的天赐所致。英雄们在历史关头扮演了关键角色。1783年,标志独立战争胜利的巴黎和约墨迹未干,13个殖民地“国家(State)”之间还吵作一团,西邻法国和西班牙的殖民势力仍显得无法逾越,西海岸仍然遥不可及。是时,乔治·华盛顿就发表了如下的雄心勃勃的惊人远见:

“从此,(独立的美国公民们)将占据这世界上最显赫的舞台。上天特意赐予人类这个舞台,就是让他们展示自己的伟力和鸿运。”

考虑到美国当时的狭小面积和有限国力,华盛顿此语可称为“身居僻壤,胸怀人类”,应该遭到讥笑。然而,以华盛顿、杰弗逊等为首,被称为“国父们(Founding Fathers)”的一批英雄人物,从此百折不挠地推进着在美洲大陆上建立一个统一国家的事业,毫不留情地吸吮着上天赐予的地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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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
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三)
作者:不争论

一、统一与分裂:联邦制
1、美洲大陆:文明竞争天平上最重的一块砝码(见连载一)
2、地理优势:1比7的成本比例(见连载二)

3、殖民地的统一:通往内陆之梦

当华盛顿在1783年发表他雄心勃勃的预言,称美国人将建设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时,他是否想到了一个横亘北美大陆、坐拥大西洋太平洋两大远洋航线的美国?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很清楚:他设想中的美国版图,决不限于当时踞缩大西洋沿岸一隅的13个殖民地,而要囊括北美中西部广袤的未开发地域。

如前所述,早期北美殖民地的繁荣,来自于它占据了跨大西洋贸易的地利。但是,当时在这贸易中,北美殖民地仍是从属的一方。产业和技术中心仍在欧洲英、法、西班牙等地。1790年时,北美四大城市,人口各自不过2万到3万人。而当时伦敦已有近百万的超大人口规模。美国尽管在政治上已经独立,经济上仍割不断同英国等欧洲国家的脐带。幼年美国这种经济上的依赖,孕藏着相当的风险。

要摆脱这种风险,一个显而易见的选择,就是向内陆开发,开辟美洲内部的广袤资源。可是,这面临着很大的地理困难。上天也许觉得,给这片大陆的优渥地势已经太多,所以故意给它出了个难题--在美国东部地区,东北、西南走向绵延数千公里的阿帕拉钦山脉。这道山脉在直到1765年的长达两个半世纪中,把北美殖民者限制在东部沿海的狭长地带,阻止了他们进一步向内陆移民。

如我前面帖子说过:水路交通,在19世纪的铁路时代到来之前,几乎是经济活动拓展的唯一可行路线。早期北美殖民者对此有高度自觉的认识。他们在东部沿海地区建立殖民地之后,就一直孜孜不倦地探寻通往内陆的水运航道。但是,阿帕拉钦山脉在东部制造了一个漫长的“瀑布线”,所有通往内陆的河流,无一例外在这里要撞上一个落差激烈、怪石嶙峋的瀑布区。除非开凿运河、建设水闸来越过这个瀑布区,否则,内陆的广大市场只能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

在18世纪,开凿一条运河虽然不至于象中国隋朝那样,把一个国家整到破产,却也仍然是一桩宏大的、费时费力的工程。正是这种大工程所必须的投入和协作,促使13个殖民地在独立战争结束4年之后,终于决定统一起来,建立一个联邦国家。


今天,很少人知道美国独立之后,实行了7年之久的一部“邦联宪法”。今天,回顾历史时,人们往往有意无意把历史神化为正邪分明的戏剧。而美国独立革命剧情则是:好人是崇尚自由民主人权的美洲殖民地,坏蛋是注定了要完蛋的英国专制政权。坏蛋欺负好人,对好人狂征暴敛,好人生气了,起来反抗,把坏蛋打趴下。于是谢幕,鼓掌。哗--人类历史又拉开了新的篇章!

这个剧情不能说是错的。但和真实历史比较,它的简单化是显而易见的。

例如:剧中的“坏蛋”并不是那么坏的。神化史观经常声称,英国对北美殖民地实行“印花法”等苛酷税法,残酷压榨殖民地导致了反抗和独立。事实却是:在北美殖民地的抗议下,《印花法》在仅仅实行了一年之后,就于1766被英国国会宣布作废,同时还修改了实行仅仅两年的《糖法》。在1770年,发生3个波士顿居民被英国军队打死的所谓“波士顿大屠杀”之后,为了安抚殖民地,英国国会又废除了几乎所有被称为“Townshend税”的、对纸张、玻璃、铅等从英国本土向北美出口的货物征收的贸易税,仅仅保留了茶叶税。而即使这茶叶税,当时殖民地也没有真正遵守过。

而且,剧中的“好人”也并不是那么“好”的。在北美革命爆发时,革命者宣布的“不可接受的五大法令”中,其一就是《魁北克法令》(未颁行)。该法令赋予当时北方的法国移民以宗教自由。在这一点上,就事论事,当时的北美殖民者更感兴趣的是不让法国殖民者分一杯羹,而不是维护宗教自由。

今天,人们倾向于不假思索地把北美独立革命者们称为“好人”,因为他们最早把我们所信奉的自由人权思想付诸政治实践。美国的强大也容易被简单地归结为一个“好人有好报”的公式:“美国强大的秘密?(耸耸肩膀)无它,实行了民主自由制度耳!”

其实,所谓“民主自由”,对当时北美殖民地来说,只不过是维护他们在过去一个多世纪中所享受的既得现状而已,即,一种地方自治的散漫状态。对他们来说,自由和人权并不是一种需要费力去建设和追求的崇高目标,仅仅是对自身最基本权力的维持和肯定。换句话说,就是要维护殖民地那种“小国寡民”的近乎自然状态。

美国革命前夕,可能是影响最大的一部号召独立的小册子,题目就叫《常识》。它的作者是一个当时旅居美国的英国人托马斯·培因(Thomas Paine)。培因声称:自己提出的美洲应当独立的论据,和任何具体的历史情况或个人经验无关,完全是依据常识,依据基本的人类天性。这部小册子的核心论断,很好地代表了当时北美殖民者普遍接受的自由和人权观:

“我对政府形式的看法,完全来自一条天然的、任何人为学问不能推翻的原理:越简单的东西就越容易保持秩序,万一失去秩序也更加容易修复。”

“社会诞生于我们的想望,而政府则诞生于我们的邪欲。前者联通我们的友爱之心,从正面增进我们的快乐;后者则从反面约束我们的黑暗面。……任何形式的社会都是人的福祉;而政府,其最好的形式也只是一种必要的邪恶,其最坏的形式则无可容忍。”

《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精神上的立国之父,后来第三位美国总统,托马斯·杰弗逊,亦有类似的名言:

“管治得最少的政府,管治得最好。”

总之,越是接近于“小国寡民”的自然状态社会,越能保障人权和自由。这也是当时殖民地绝大多数精英的共识。【注一】所以,在1776年宣布独立后,1777年,13个殖民地订立并于1781年实行了“邦联条款”(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它是美国真正的第一部宪法。它也使用了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名称,却是指其真正的本意,即“美洲各邦国联合体”。根据这个宪法,各邦(States)保留自己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不设行政机构,没有总统或总督,只有一个国会。国会无权对各州征税,也无权制订统一的贸易政策。“邦联”只设海事法庭,不拥有对各邦内部事务的司法权。“邦联”拥有海军,陆军则由各邦自行拥有(“邦联”国会决定各邦的陆军规模)。虽然各邦之间要保障贸易自由,要互相承认司法权,有军事上互相协防的义务,但总的来说,它是一个独立国家的联合体,是一部体现了“最小化、地方化的自治政府”理想的宪法。

站在一个1780年代人的角度,这样一个邦联框架,已经完成了各殖民地争自由的理想。革命已经成功,同志何须再努力?若要打碎这个邦联框架,重建一个更加中央集权的联邦框架,设置什么联邦政府,不但是多此一举,而且简直就是对自由人权精神的背离和践踏!

从现实状况看,统一各殖民地邦国,似乎也是一桩不可能的任务。13个邦国没有共同的历史,没有共同的来源。经济发展模式差异极大。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看法,如奴隶制是否正当,各邦国势同水火,完全不能弥合。北方诸州认为奴隶制是不赦的罪恶,南方数州若没有黑奴,经济就会崩溃。除非双方都能作出重大妥协,否则绝无可能实现经济和法律上的统一。若没有极为急迫的理由,谁会冒着翻脸的风险,坐下来为奴隶制等问题苦苦谈判呢?


1787年5月,美国各州代表云集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订了延续至今的美国宪法。在神化的历史观中,费城制宪会议往往被说成是独立革命的自然成果。实际上,制宪会议和美国独立革命无甚直接关联。参加制宪会议的那些代表,多数本来是一个水利委员会的成员。这个水利委员会的最初目标,本来是负责在坡特马克河(Potomac)上修建一条运河。

在18世纪末,所有的内陆航道之梦中,宏大的坡特马克河看起来是最有希望实现的一个。这条大河入海口在早期南部殖民地的核心地带切萨皮克湾。当时殖民地4大城市中的两个,巴尔迪摩和费城,都依托此湾。向上游,它一直延伸到中西部的俄亥俄河谷。1784年,也就是费城会议前3年,乔治·华盛顿对这条大河作了如下充满热望的评价:

“(这条河流)将成为一道永远牢不可破的链条,把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绑定在一起”,“它将打开一道大门,让这个国家的产品通畅无阻地流向我们的市场....”

华盛顿说出了一条内陆航道对国家统一和经济强盛的双重意义。不过,和所有其他东岸河流一样,坡特马可河也在上游不远处撞上了一个名为“大瀑布(Great Falls)”的大落差段。大瀑布两岸,分属马里兰和弗吉尼亚两邦。于是,华盛顿首先亲自游说两邦政府,联合成立一个公司,在大瀑布段开凿运河。1785年,马、弗两州代表在华盛顿家中签署了开发协议。但不久,庞大的先期投入迫使两邦向其他邦求援。1786年,它们邀请13个州代表来共治坡河。

复杂的财政、工程事务,很快就使得这样一个13个州代表组成的水利委员会显得臃肿不堪,效率低下。一切重大决策,都要先传递到13个州,分别批准后,才能反馈回到工程现场。假若有任何一个或几个州提出修改意见,工程就会被无限期延宕。最要命的是:由于各邦拥有自己发行货币的权力,将来的财政和贸易结算将无比困难。坡特马克运河工程再好不过地证明了:一个用“沙绳(华盛顿语)”串在一起的松散邦联,不可能在这片大陆上,发展成一个强大的国家。

坡特马克河工程委员会的各州代表,也是各州的精英。他们在同这种艰苦体制搏斗了几个月之后,普遍意识到必须改革了。现在,只需一个人来点破这一状况。这个人就是来自纽约邦的代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他是后来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强烈主张统一的三位“联邦主义者”之首,也是美国联邦政府三权分立制度第一稿的起草人。汉密尔顿起而一呼,各州代表大都觉得“于我心有戚戚焉”。当1787年5月,费城修宪会议召开之际,“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是必要的”几乎已经成为所有与会者的共识。

所以,一场最初目标仅是完善邦联体制的“修宪会议”,才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变成了把旧有邦联条款彻底抛弃,重起炉灶,制订一部全新联邦宪法的“制宪会议”。所以,在面临诸多难题,特别是奴隶制问题等等时,这些代表们才能耐心地蹉商妥协,精心措辞,最终达成了一个与会代表压倒多数同意的新联邦宪法。【注二】

新的联邦宪法,在如下方面,永久地改变了旧有“邦联”体制的面貌:

--亘古以来第一次,它在这片大陆上,设立了一个统管所有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即总统。总统的明文规定的权限,在宪法中,此后一直没有再变化过。当时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把军事指挥权,包括各州的国民自卫队(Militia)的指挥权,统统上交到总统手中。

--它不再承认各“邦国”有自己的主权和自治权。state一词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含义,从此变成了“州”。国会议员的薪金不再由“邦国”自己发放,而由联邦政府统一发放。这意味着议员们不再是“邦国”政府的代表,而是所在“州”公民的代表。

--它建立了统一的联邦财政。它赋予联邦国会不通过各州,直接向居民们征税的权力。它统一了货币发行,不再允许各州自行铸造货币。它不但把对外贸易,而且把跨州贸易的管制权,收归了国会。

--它建立了权力在各州司法体系之上的联邦司法体系,包括最高法院,使原来分散于各邦国的司法权基本归于一统。

--它明确了“联邦”不但有责任保护各州免受外来入侵,而且为了保障各州实施法律和行政规章,有责任弹压内部的暴乱。也就是说,联邦政府有权强制各州实施联邦法律。这一条款后来成为南北战争时期北方以战争方式维护统一的重要依据。

正如秦帝国在华夏大地上的“车同轨、书同文”的努力,开辟了此后一千多年中华的强盛局面,美国联邦宪法通过建立统一的军事、司法、贸易和财政权,也为在美洲大陆上建立一个强大国家打下了基础。

有趣的是:坡特马克运河最终被证明是一个失败的项目。在历经16年艰苦施工之后,运河终于开通,但运力严重不足以满足当时的贸易需求。而庞大的前期投资使得运河公司始终无法摆脱债务。运河惨淡运营了20多年,终于在1828年破产关闭。坡特马克河作为通往内陆的航道,也被正式抛弃。今天,这个运河工程对美国制宪过程留下的唯一痕迹--却是一个绝对不小的痕迹--就是:费城的制宪者们把未来美国的首都定在了坡特马克河畔,一个本来荒芜无人的地方。在此地,凭空建设出了一座城市。它就是从那之后直到今天的美国首都,华盛顿城。

站在历史的高度看,坡特马可河工程自身的成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揭示了必须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美国强大之梦才能实现。在“小国寡民”的自由主义理想,和追求强大的联邦主义(federalist)统一目标之间,美国最早的立国精英们,几乎是一边倒地选择了后者。

就在坡特马可运河最终关闭前3年,1825年,另一条运河--连通北方最重要的工业港口纽约城,和中西部5大湖区的Erie运河--正式通航了。这条运河最终打开了美国通往内陆的航道,使得在此后的几十年中,5大湖区发展成为美国工业的圣地。芝加哥、匹兹堡、克利夫兰和底特律等后来美国最重要的工业城市,都围绕这一湖区发育起来,直到今天这里仍是美国的制造业中心。由于这条运河,由于这个工业中心,美国在19世纪末的时候,终于逐步超过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工业国家。


【注一】当时有些政治家,如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美国权利法令之父,主张统一的三位联邦主义者之一,后来美国第四位总统)争辩说:大规模的共和政体中会有更多的不同利益集团,它们的相互平衡制约反而有利于防止某个利益集团过分得势,从而有利于保障个人自由。但是,这个论证在当时并不被普遍接受。即使在接受者当中,对何谓“大规模”也有不同看法。在更多人眼里,一个横跨13个殖民地的共和政体,总归是太“大”了。连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华盛顿的副总统,美国第二位总统)也怀疑:“谁有能力给20或30个邦国(states)立法,其中每一个都比过去的罗马或希腊还大呢?”

【注二】最后到会的52个代表,49个在定稿上签了字。最近网络上一篇据传是某位经济学大师的作品,声称美国宪法是“所有人都不满意”的一个产物。这种表述是不准确的。在各州谈判代表之间,宪法定稿应当是“绝大多数人都满意”的一个谈判结局。真正不满的人完全可以拒绝签字,如弗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因为宪法没有包括《权利法令》而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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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
美国强大的秘密(连载四)
作者:不争论

一、统一与分裂:联邦制
1、美洲大陆:文明竞争天平上最重的一块砝码(见连载一)
2、地理优势:1比7的成本比例(见连载二)
3、殖民地的统一:通往内陆之梦(见连载三)

4、大妥协:在统一和自由之间

人们常说,中美两国国情不同,许多东西不能照搬。这话有一定道理。但是,在很多方面,中美两国国情也不乏相似之点。最明显的一个就是:中美都是世界上少见的巨型大国,都有接近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都横跨迥然不同的地理和经济区域。这对两国都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怎样保持这样一个大规模国家在政治、经济上的统一?

如我在前几个帖子中反复指出:统一的经济效益是极为显著的。分裂的经济成本则十分高昂。在非洲和拉美,分裂阻碍经济发展的效应了然可见。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从前苏联独立的15个加盟共和国地区。美国《华盛顿邮报》驻俄国记者Michael Dobbs在2000年的一篇报道中说:过去,从一个加盟共和国到另一个加盟共和国的旅行十分方便。现在,在前苏联地区旅行,必须经历官僚体系的磨难,包括互不兼容的海关管制和移民控制,而签证费用也高得惊人。这名记者一个月就总共化了将近1000美元签证费,其中包括三次重复进入俄罗斯的签证费(因为莫斯科仍然是交通中转中心)。在过境时,有时几天都陷身于签证窗口、X光机器和填报表格的林区。

欧盟则是统一优势的正面佐证。在过去两个世纪,欧洲国家的有识之士一直在坚韧不拔地促进大欧洲地区在经济上的一体化,同时也悄悄引进着政治上某种程度的一体化。假若欧盟的建设进程顺利,今后几十年,欧美文明的核心,有可能从美国再次向欧洲回摆,或者形成双核心分庭抗礼的格局。

不能忘记的是:统一也有成本。假若被统一各方并非自愿,争端不断,流血冲突,统一的成本更是突飞猛涨,甚至不如分裂。统一意味着建立一个至高的权力核心,它当然就要压制地方性的权力,也压制所有个人的自由。统一的成本,主要就来自地方政权和心怀不满的个人对中央权力的挑战。前者表现为割据,后者则表现为造反。

1786年8月,也就是费城制宪会议召开前9个月,一个名叫丹尼尔·赛思(Daniel Shays)的农场主、独立战争军队中的一位上校,率领马萨诸塞邦的一批农场主发动反叛。其口号和美国独立战争的理由如出一辙:废除加在农场主头上的不公平税收!从自由民主人权的角度看,赛思的事业比独立战争或许更“正义”,因为他的目标之一是要废除投票税,该税种使得穷人没有能力投票。顶峰时刻,即1787年年初,赛思召集了2000人的游击队。赛思的反叛不久被扑灭,为首者被判绞刑。但它对殖民地地区造成的心理冲击是巨大的。

对赛思这类反叛,有两种常见的对付办法。一种也是右翼自由主义者赞赏的办法,那就是“人权至高无上”。既然人民反抗,则证明政府的政策必是不合理的。出路就是继续减税,给人民更大的自主权,直到他们不反抗为止。在现在的中国,某些原教旨的自由主义者,也会对未来开类似的药方。

另一种声音,当然就是“统一高于一切”,对一切离心企图都必须暴力镇压。这种声音在中国也决不缺乏,就目前而言更为响亮。有时候,这种声音会简化为不断重复的两个字:打!打!打!杀!杀!杀!

美国立国之父们的政治智慧,无疑远超乎这等简单的口号。他们没有在要求分裂的声音前退让,他们建立了一个比历史上任何欧洲帝国都更加庞大的统一联邦国家。另一方面,反叛者赛思也并没有成为这个祭坛上的牺牲品。当时任驻巴黎大使的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后来第三位总统)在给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美国权利法令之父。主张统一的三位联邦主义者之一。后来第四位总统。)的信中写道:

“我坚持认为,这里那里,发生一点点反叛,其实是桩好事。它在政治世界中是必不可少的,正如风暴在自然世界里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反叛是人们权利的产物,不成功的反叛则为权利设定边界。考虑到这个真理,一个诚实的共和统治者,在惩罚反叛者时应当格外温和,不能过于抑制人们的反叛。”

在被抓获并以叛国罪判处死刑后,不久,新当选的马萨诸塞州州长赦免了赛思。

类似的政治妥协,温柔和忍让,在美国立国之初的几个年代中,不断发生。这种政治智慧保障了美国联邦体制渡过最初几十年的艰难,奠基了一个既统一又稳定的政权。

最早参加费城会议的那批制宪者们,他们的思维主轴,是统一和集权。至于保障个人自由或地方权力,并非他们最大的兴趣所在。一个典型证据是:美国宪法的第一份定稿中,居然没有包含一个“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在当时美国重视个人自由和人权的氛围下,这一忽略是不寻常的。早在1777年的时候,13个殖民地中的10个已经通过了自己的宪法。所有的宪法都包含了保障人权的条款,或“权利法令”,保障了包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请愿自由、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等等权利。绝大多数州的宪法还包括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嫌犯需尽快进入法律程序、禁止酷刑和不人道惩罚等等符合现代人权观的司法原则。

在费城制宪会议接近尾声、宪法已近定稿的时候,总算有一个人提出了“或许我们应当在宪法前面加上一个权利法令作为序言?”这个人便是弗吉尼亚邦的代表乔治·梅森(George Mason)。他是过去弗吉尼亚州人权法令的起草人。可是,被几个月文本谈判折磨得精疲力竭的代表们,此时对梅森的建议已经懒得重视了。梅森深感不满,是后来52个代表中,没有签字的仅有3个代表之一。

正因为如此,费城制宪者们绞尽脑汁达成的共识,形成的宪法草案,在提交各州批准时,遇到了出乎意料的强大反对声浪。根据当时邦联议会的决议,宪法必须有13个邦中的至少9个批准,才能生效。制宪者们立下这个“9邦批准”的条款时,大概已经考虑到统一的不易,有意放松了尺度。过去,邦联宪法是要所有13个邦一致同意才生效的。

最初4个月,就有5个邦批准宪法,其中3邦是全票通过。看上去一切都很顺利。可马上就进入了艰苦的拔河时期。特别是在几个举足轻重的大邦。

马萨诸塞邦是美国独立战争前,弘扬独立之声最烈的一个邦。它最早倡议13个殖民地建立统一的国民议会,同英国集体对抗。宪法草案在这个邦激起了轩然大波,反对的声音一度占据上风。最后,马邦终于以微弱的多数(187对168票)通过了宪法--但,有一个前提条件:马邦必须在最终批准宪法的报告中,附上要求修改宪法的敦促书!

马邦一共提出了10条宪法修改意见,核心都是强化州的权力,消减联邦政府在税收、司法、执行等各方面的权威。其中第一条意见最典型地表达了这一诉求。它后来被吸纳成为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它要求:

“应明确宣布,凡一切没有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其归属的政府权力,都归各州所有,由各州执行。”

决定性的投票发生在新罕布什尔邦。此前已有8个邦批准了宪法。在宪法草案通过整整9个月之后,新罕布什尔经过激烈辩论,总算也以57比47的接近票数赞成批准--但同样有附加条件。新罕布什尔邦一共提出了13条修改意见。其中第一条和马邦的意见完全一致,其他各条款也诸多相似。比较新颖的一条是:“联邦政府除非在确实面临反叛的情况下,不得解除任何个人的武装”。它成为后来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公民持枪权)的基础。

在新罕布什尔的投票后,宪法从理论上已经生效。各个state也正式成为联邦下的“州”,不再是独立的“邦”了。然而争斗并没有结束。因为最具有影响力的两个大州--当时殖民地人口和经济的核心--纽约州和弗吉尼亚州,仍然没有批准。普遍的看法是:如果这两个州拒绝,宪法将是一纸空文,统一将是一句空话。

发生在纽约州的争论,对美国联邦体制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因为它是唯一一个在地方报纸上展开了公开大辩论的州。三位强烈主张统一的“联邦主义者”,包括第一个提出召开制宪会议、设计了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不久后权利法令的起草人、将来美国第四位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以及后来美国第一位大法官John Jay,他们以一个共同的笔名,在纽约州的报纸上前后共发表了85篇文章,同反对方进行了延续数个月的公开辩驳。很大程度上由于他们文章的说服力,纽约州最终以30比27的一线之差通过了宪法。此前一个月,弗吉尼亚州在提出多达20条修改意见后,也以89比79的票数批准了。

三位“联邦主义者”的系列文章,后来被统称为“联邦主义文献”,至今仍是理解美国立国精神的最重要钥匙。美国最高法院在判决有关宪法的案例中,常常引用联邦主义文献作为断案依据。不妨说,它们是并非法律的宪法。从当时的政治影响看,三位联邦主义者对统一的贡献,或许不及乔治·华盛顿等政治家,但他们对后世美国政治体制的影响,恐怕还有过之。

1789年9月,在各州的强大压力下,新成立的联邦政府国会通过了12条宪法修正条款。在提交各州讨论后,其中10条最终得到批准,成为美国宪法的第一到第十修正案,统称《权利法令》。

比之各州提出的修改意见,十修正案更侧重于对个人自由的保护。涉及州权的主要是第二和第十修正案。第二修正案为公民持有武器的权利,这在今天已基本退化为一种个人权利,在当时的背景下,其实是各州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因为联邦政府统一军权之后,各州不能再拥有军队,故必须合法拥有“民兵”,以和中央政府的潜在军事暴政相对抗。第十修正案则是关于州权的最重要条款,它规定:

“凡宪法中既未指派给联邦、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政府权力,均归于各州,或其人民。”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规定中央政府的权力不能超出一个明确范围的宪法,第一个在中央政府至高无上权威之外,设立了不可侵犯的独立地方权力的宪法。联邦、州相互分权的体制,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联邦制”,从此确立。历史的实践证明,这种分权制度在保障大规模、跨地区政体的统一和稳定上,有独特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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